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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y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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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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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 亿元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 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 号)核准,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4,004,95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11 元(指 人民币,下同),共计募集资金 683,839,584.7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239,539.0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7,600,045.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索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94.9777%股 份的现金对价(合计 34,191.98 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 上述用途事项可基于市场及公司情况择机先行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置换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向作为交易对方的薛永等欣源股份原股东
支付首期现金对价 2.2 亿元。公司本次使用前述募集资金中的 2.2 亿元置换该等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支付首期现金对 价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4-00069 号)。
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2,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22,000.00 | 22,000.00 |
| 合计 | 22,000.00 | 22,000.00 |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募集到的配套资金中的 2.2 亿元置换先期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未与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通过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募集到的配套资金中的 2.2 亿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4-00069 号), 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