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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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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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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SUNSTONE索通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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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 《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6. 《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7. 《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8. 《关于制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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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八、投票表决相关事宜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 现场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参会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议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如股东所投出的票数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该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经计票人员指出后拒不重新确认或重新确认后仍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在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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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2026年4月2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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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1.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2. 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1:30,14:00-17:30

  3.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4. 会议召集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8.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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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程

  1. 会议签到。
  2. 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 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4.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 会议主持人宣读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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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1. 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2. 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3. 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4. 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5.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6. 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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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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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保证了董事会合法高效运作和科学有效决策。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力以赴,通过一系列扎实工作,生产经营全面提振,产业规模稳步发展,实现了健康平稳的有序前行。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预焓阳极产量347.67万吨,同比增长 6.50%;销售预焓阳极351.52万吨,同比增长 5.98%,其中出口销售98.85万吨,同比增长 9.82%,国内销售252.67万吨,同比增长 4.55%;锂电负极产品产量7.40万吨,同比增长 36.78%,销售锂电负极产品7.60万吨,同比增长 73.52%;电容器产品产量15.04亿支,同比减少 8.18%,销售电容器产品15.11亿支,同比增长 0.33%。

(二)财务状况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9,265.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6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722.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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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187.52万元;总资产1,874,594.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0,458.85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1元/股。

(三)重大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围绕发展战略进行相关产业投资,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经项目设计研究院对拟建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的年产30万吨铝用预焙阳极项目方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在总投资额不变的前提下,将设计产能由30万吨提升至32万吨。同时,合资方浙江华青贸易有限公司、华峰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增加向项目公司转让相关设备以及相应的已签订待履行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已签署的《合资合同》中其他条款不变。有鉴于此,公司与上海峰眼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青贸易有限公司、华峰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上述事宜。目前公司正在办理该项目的前置审批手续。

2.2025年10月,公司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在山西省阳泉市孟县建设200kt/a高电流密度节能型炭材料及余热发电项目。公司出资3.0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85%的股权;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5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15%的股权。目前公司已注册完成项目公司山西索通华阳炭材料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该项目的前置审批手续。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的预焙阳极产能布局,增强对中部及北部市场的辐射效应,巩固市场竞争优势。该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供应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互利共赢。

3.2025年12月,公司与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EGA)签署《合资协议》,在阿联酋建设300kt/a预焙阳极项目(一期),项目暂估总投资为不超过2.95亿美元。公司投资金额约为1.6225亿美元(其中资本金约占40%),持有合资公司5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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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EGA)投资金额约为1.3275亿美元(其中资本金约占 40%),持有合资公司 45% 的股权。目前公司正在办理该项目的前置审批手续。

该合资项目是公司产能出海、贯彻“一带一路”的重要实践,阿联酋政府多个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本次合作事项,如合资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将成为中阿两国政府重点推广的成功典范。项目投产后,产品除供应 EGA 外,可辐射中东及欧洲电解铝产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总计审议并通过41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年3月10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3项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年3月18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1项议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年4月21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5项议案: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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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层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16.《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7.《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8.《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9.《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2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3.《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年8月19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5项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年9月30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3项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10月30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项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12月14日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项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暨与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EGA)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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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全面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相应工作规则履行职责,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审查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事项,切实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025年度,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五)规范化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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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废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治理制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在运行中不断完善,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控制提供了保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等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上述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职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或重大缺陷。

(六)利润分配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需求、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使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4,034,936.39元(含税)。

(七)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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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5份。

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披露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信息披露、组织举办投资者调研活动、路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及投资者邮箱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持续进行专业、高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同时,公司积极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九)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秉承可持续发展和ESG的理念,积极开展ESG工作,不断提升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ESG报告(中英文版)并披露中文版。源于公司在预培阳极行业系统性、创新性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可持续产业链上的创新实践,公司ESG实践成功入选人民网2025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并入选中国有色金属行业2025年优秀ESG实践案例。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确保公司在依法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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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情况下,贯彻落实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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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6,663,232.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2,484,633.65元。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回报需求、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使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根据目前的资金状况,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98,104,45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700,000股后,可参与分红的股份基数为495,404,459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448,535.08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除派发现金红利外,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6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具体为:以分红派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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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034,936.39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83,471.4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90% 。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6,663,232.66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98,798,248.72元,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66,357,323.31元(含税)。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3,483,471.47 0 302,873,851.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6,663,232.66 272,412,896.93 -722,681,383.4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092,484,633.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66,357,323.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8,798,248.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466,357,323.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472.0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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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 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663,232.6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3,483,471.47元(含2025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低于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预培阳极、锂电池负极材料、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原铝及预培阳极生产国,产品不仅供应国内市场,同时大量销往国外。伴随着行业“碳达峰、碳中和”逐步推进,预培阳极行业正在加速完成新旧产能转换和低碳绿色转型升级,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国家对于碳减排目标的战略要求。同时,随着全球铝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其对预培阳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要求不断提高,使行业向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规模化预培阳极生产企业集中,原铝生产企业更倾向于采用商用配套的方式,解决预培阳极的供给。目前国内电解铝行业的高景气态势与产能天花板限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在国外布局电解铝产能的步伐,而贸易关税所带来的风险,则进一步加速了海外电解铝产能的发展进程,随着海外电解铝投资进程不断提速,海外预培阳极市场需求增长,中国预培阳极产能出海浪潮即将开启。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公司以“全球一流的绿碳科技材料企业”为使命,由过去的“C+战略”进一步升级至“科技索通”战略,贯彻“双脏两翼、科技领先、效率驱动、全球突破”的四大战略主轴,构筑具有索通特色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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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公司主要采用和下游优质客户合资建厂模式,充分发挥公司质量、成本管控优势,满足全球优质客户预焓阳极保障供应需求。

2025年度公司盈利水平同比改善,实现营业收入1,769,265.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66.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187.52万元;总资产1,874,594.81万元,总负债1,136,419.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0,458.85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51元/股。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持续扩大规模优势、深度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将有序推进产能布局。同时,伴随业务规模持续拓展,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开支,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统筹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目前公司广西年产60万吨预焓阳极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营运资金需求大量增加;同时,江苏索通32万吨铝用预焓阳极、山西20万吨预焓阳极项目、阿联酋30万吨预焓阳极项目均在办理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手续,择机启动项目建设。鉴于上述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对截至2025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用于日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支出、研发投入、预防重大风险等,以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持续发展,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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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将在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单独统计并公告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兼顾公司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角度,制订了较为审慎、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聚焦主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与产能释放,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同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周期与发展阶段,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分红方案,兼顾股东短期收益与公司长期发展,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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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况及对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公司现对2025年度的董事薪酬确认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在本公司薪酬
(万元/年) |
| --- | --- | --- | --- |
| 1 | 郎光辉 | 董事长 | 663.48 |
| 2 | 郎静 | 董事、总裁 | 517.27 |
| 3 | 刘瑞 | 董事、副总裁 | 269.54 |
| 4 | 荆升阳(已离任) | 董事 | 121.24 |
| 5 | 郎诗雨 | 董事 | 169.24 |
| 6 | 范本勇 | 董事、副总裁 | 249.32 |
| 7 | 张红 | 独立董事 | 7.50 |
| 8 | 孙浩 | 独立董事 | 10.00 |
| 9 | 陈宁 | 独立董事 | 10.00 |
| 10 | 张金昌(已离任) | 独立董事 | 2.50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郎静女士为公司总裁,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郎静女士为公司董事。

张金昌先生因任职单位兼职管理需要自2025年3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荆升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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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薪酬为2025年度董事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需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费和公积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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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在其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类贷款、股权融资类贷款、流动资金类贷款、以及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性合同,具体事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各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公司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并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本议案所指融资总金额不包括保函、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即只包括实际使用的银行敞口融资金额。保函、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根据各家银行提供授信额度及相关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自行使用。

上述事项具体合同文本采用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的格式文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办理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书。

为便于公司2027年度融资工作的开展,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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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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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并表非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145亿元(含等值外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控股子公司全年预计新增担保总额30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控股子公司全年预计新增担保总额11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10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等形式。

在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方式为:①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控股子公司使用;②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超出上述授信用途、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融资,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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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2026年度拟向社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总裁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本年度对外捐赠计划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制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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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董事的薪酬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2.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为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职务、岗位、重要性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及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匹配,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完成绩效评价及披露年度报告后发放,多退少补。

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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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此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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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加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 投保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3. 贩偿限额: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此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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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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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红、孙浩、陈宁、张金昌(已离任)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浩)》《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宁)》《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昌)》。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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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为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 基本薪酬:根据职务、岗位、重要性等确定,按月发放。
  2. 绩效薪酬:与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及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匹配,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完成绩效评价及披露年度报告后发放,多退少补。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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