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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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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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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索通炭 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9,147.33 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简称“交通银行酒泉分行”或“债权人”),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简称“工商银行嘉峪关 分行”或“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 公司(简称“债务人”)在上述两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 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63 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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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19-01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 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 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20331
资产总额 109,827.96 128,309.27
流动负债总额 46,311.90 63,105.71
负债总额 47,585.90 64,356.96
资产净额 62,242.06 63,952.31
项目 2019 年度 20201-3
营业收入 114,874.68 21,821.56
净利润 3,587.24 1,701.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交通银行酒泉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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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 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 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与工商银行嘉峪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 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 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 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63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7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0,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97%。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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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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