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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Ma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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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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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索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根据《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 个月内(自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登记。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

根据中登公司 2020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 24 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买入股数 卖出股数
1 高爱春 2019.9.5-2020.3.4 300 300
2 黎文湘 2019.9.5-2020.3.4 500 500
3 李军建 2019.9.5-2020.3.4 0 500
4 李阳 2019.9.5-2020.3.4 2000 0
5 刘洪涛 2019.9.5-2020.3.4 97200 104000
6 马俊明 2019.9.5-2020.3.4 100 100
7 乔从俭 2019.9.5-2020.3.4 8200 8200
8 石毅飞 2019.9.5-2020.3.4 200 0
9 孙辉 2019.9.5-2020.3.4 200 200
10 王吉华 2019.9.5-2020.3.4 2500 2500
11 王学冬 2019.9.5-2020.3.4 1000 1000
12 王彦斌 2019.9.5-2020.3.4 1300 1500
13 王迎春 2019.9.5-2020.3.4 200 200
14 王玉海 2019.9.5-2020.3.4 1000 2000
15 王玉红 2019.9.5-2020.3.4 7900 7900
16 王正勇 2019.9.5-2020.3.4 300 300
17 夏亮 2019.9.5-2020.3.4 1000 1000
18 邢召路 2019.9.5-2020.3.4 100 100
19 杨北海 2019.9.5-2020.3.4 0 400
20 张庆刚 2019.9.5-2020.3.4 3600 8600
21 张云波 2019.9.5-2020.3.4 15800 15800
22 赵永华 2019.9.5-2020.3.4 0 720
23 郑传广 2019.9.5-2020.3.4 8000 7300
24 郑景生 2019.9.5-2020.3.4 0 100

经公司核查:

以上 24 名对象中,除高爱春、郑传广、乔从俭、王玉红(激励对象李先恒 之配偶)、孙辉之外的 19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 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 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2

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郑传广、乔从俭、王玉红(激励对象李先恒之配偶)、孙辉四人在知悉内幕 信息之前进行的交易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 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高爱春、郑传广、乔从俭、王玉红(激励对象李先恒之配 偶)、孙辉五人在 2020 年 2 月 26 日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在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根据个人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进行了 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但此五人所知悉信息相对有限,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 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后续在公司内部公示期间,公司倡导激 励对象自查自纠,上述五人在自查后发现自身出现的误操作行为,并及时向公司 进行了汇报。

激励对象高爱春、郑传广、乔从俭、李先恒(王玉红之配偶)、孙辉五人均 表示:由于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敏感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 审慎原则,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 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 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相关人员已承诺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 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 查询证明》。

3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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