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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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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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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 议由张中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的郝俊文、郎静、郎军红和郎小红系实际控制人郎光辉的除配偶、 父母、子女以外的近亲属,该 4 名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作为单独议案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通过。如郝俊文、郎静、郎 军红和郎小红作为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未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将从激励对 象名单中删除该等激励对象。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郝俊文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郝俊文先生作为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为实际控制 人郎光辉先生之近亲属(但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根据《管 理办法》的规定,郝俊文先生作为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须回避表决。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郎静女士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郎静女士作为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为实际控制人 郎光辉先生之近亲属(但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根据《管理 办法》的规定,郎静女士作为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须回避表决。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郎军红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郎军红先生作为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为实际控制 人郎光辉先生之近亲属(但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根据《管 理办法》的规定,郎军红先生作为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须回避表决。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郎小红先生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监事会同意将郎小红先生作为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其为实际控制 人郎光辉先生之近亲属(但不属于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根据《管 理办法》的规定,郎小红先生作为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郎光辉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须回避表决。

6. 审议并通过《关于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 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3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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