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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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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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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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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 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网络会议或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 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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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时,当事人 应当回避。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 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日后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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