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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Nov 10, 2017

51939_rns_2017-11-10_28ee9987-5e7e-41ab-bb55-64d82abdf8f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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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2007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

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寶米路 369 號

電話: (07)611-1111

一、封
1
二、目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5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2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之主要來源 26~2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53
(七)關係人交易 53~59
(八)質押之資產 5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9~6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60~6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7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8~7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3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74
公司名稱: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 图像
第一卷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1 日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27樓之1 27F-1., No.6, Siwei 3rd Rd., Lingya Dist., Kaohsiung, Taiwan R.O.C. 電 話:(07)3312133代表號 傳真機:(07)3331710

會計師查核報告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查核意見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燁興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燁興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 狀況,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 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燁興集團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燁興集團民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 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 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茲對燁興集團民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一、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存貨評價之重要會計估 計及假設,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4.;存貨評價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五)。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燁興集團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存貨金額為 1,527,177 仟元(存貨成本總額 1,537,383 仟元扣除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206 仟元後之淨額) ,佔資產總額 8.45%,對於存貨之評 價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攸關重大判斷與估計,且 存貨之評價受國際金屬價格波動影響且價格變動幅度大,因此本會計師決定其為關鍵查核 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取得管理階層編製之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估 資料,抽核估計售價資料至最近期銷售記錄;評估管理階層估計淨變現價值之依據及其合 理性等。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

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非金 融資產減損;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1.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減損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燁興集團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為 13,765,823 仟元,佔 資產總額 76.14%。經濟環境不景氣及行業競爭激烈為公司面臨之主要挑戰,隨著市場需 求變化致燁興集團曝露於資產減損之風險中,而減損測試評估涉及多項估計及假設之主觀 判斷,係具有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決定其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對公司之瞭解,評估管理階層辨認可能減損之現金 產生單位及該內外部減損跡象、考量是否所有需進行年度減損測試之資產已完整納入管理 階層之評估流程、評估管理階層估計可回收金額所使用之評價方式及各項假設之合理性、 評估是否已適當揭露長期性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政策及其他相關資訊、詢問管理階層並檢視 期後事項查核程序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辨認報導日後並無任何與減損測試相關之事項及 對於公司根據第三方出具之獨立評估報告確定的可回收金額,檢視相關假設之合理性,並 評估該鑑價師之資格及獨立性等。

其他事項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 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燁興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燁興集團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燁興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 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 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 告使用者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 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 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 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 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 的非對燁興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燁興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 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 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燁興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 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 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代碼 附註
$\%$
% 代碼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 $(-)$ \$283,510 $\mathbf{2}$ \$492,625 3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2, 351, 497 12 \$1,607,962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 $(1)$ 15,900 10,588 $\equiv$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三) 219, 816 219, 461
資產-流動 2150 應付票據 107, 871 111,90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7 2170 應付帳款 4,170 11,79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354, 844 2 181, 27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四) 287, 439 2 185, 918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四) 27, 377 22, 467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025,421 6 312, 583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45, 645 78, 358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五) 11,352 9,956
1220 本期所得税資產 56 164 $\overline{\phantom{a}}$ 2310 預收款項 36, 367 16,772
130X 存貨 六(五) 1, 527, 177 8 908, 206 6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六(十六) 329, 389 $\overline{2}$ 131,686
1410
1476
預付款項 六(六) 345, 859 171,619 $\overline{2}$ 負債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51, 652 2 244, 285 ------ 21XX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 952, 027 16 2, 109, 591 14 流動負債合計 4, 373, 322 24
-----
2,608,034 17
----- 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資產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六) 10, 254, 545 57 9, 278, 715 59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八) 1,650 1,650 $\overline{\phantom{m}}$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32 $\overline{\phantom{a}}$ 513 $\overline{\phantom{m}}$
1546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六(九) 94.987 35,650 $\overline{\phantom{a}}$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七) 232, 792 295, 475 $\boldsymbol{2}$
一非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969, 905 5 998, 404 6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0, 487, 369 58 9, 574, 703 6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十) 13, 765, 823 77 12, 149, 196 79 ---------------------------- -----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一) 61,196 61, 196 $\overline{\phantom{a}}$ 2XXX 負債合計 14,860,691 82 12, 182, 737 78
1780 無形資產 8,208 8,208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173, 198 188, 90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920 存出保證金 444 444 股本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lambda$ 53, 323 44,824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八) 5, 306, 516 30 6, 306, 516 41
-----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九) 4,851 $\sim$ 4,793 $\sim$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 128, 734 84 13, 488, 475 86 保留盈餘
3350 未分配盈餘 $\pi$ ( $=$ $+$ ) $-2,087,439$ $-12$ $-2, 900, 455$ $-19$
3400 其他權益 六(二十一) $-4, 363$ ----- 3,375 $\sim$
-----
31XX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3, 219, 565 18 3, 414, 229 22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二十二) 505 1,100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
3XXX 權益總計 3, 220, 070
______
18
$- - - - -$
3, 415, 329 22
-----
1XXX 資產總計 \$18,080,761 100 \$15,598,066 100 1XXX 負債及權益總計 \$18,080,761 100 \$15,598,066 100
==== $\mathcal{Z}=\mathcal{Z}=\mathcal{Z}$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 $=$ $=$ $=$ $=$

106 年 度 105 年 度
代碼
附 註
%
%
4000
500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六(二十三)
六(五)
\$7,993,007
7,725,760
100
97
\$7, 272, 512
7,074,277
100
97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營業費用
267, 247 $\mathbf 3$ 198, 235 $\mathbf{3}$
6100
6200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124, 497
129,821
$\overline{2}$
1
110,850
124,663
$\frac{2}{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54, 318 3 235, 513 $\overline{4}$
6900 營業淨利(淨損) 12,929 $-37, 278$ $-1$
7010
7020
7050
706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損益之份額
六(二十五)
六(二十六)
六(二十七)
3,898
$-14,375$
$-147, 414$
$-23,985$
$-2$ 4,834
$-63,079$
$-137,453$
$-20,078$
$-1$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1, 876$ $-2$ $-215,776$ $-3$
7900
7950
税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二十八) $-168, 947$
15,801
$-2$
Ē.
$-253,054$
3,641
$-4$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184,748$ $-2$ $-256, 695$ $-4$
8311
8320
8349
837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費用(利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3, 393$
$-27$
$-577$
$-7,738$
$-15,472$
$-35$
$-2,630$
$-2,04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二十九) $-10,581$ $-14,917$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95, 329$
==================
$$-271, 612$
=================
$-4$
$====$
8610
8620
淨利(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184, 153$
$-595$
$-2$ $-256,004$
$-691$
$-4$
8600
$$-184,748$
----------------
$-2$
$=$
$$-256, 695$
===================
$-4$
$====$
8710
872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194,734$
$-595$
$-2$ $-270, 921$
-691
$-4$
8700
$$-195, 329$
=================
$-2$
$= = = =$
$$-271, 612$
==================
$-4$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 $$-0.35$
==================
$$-0.48$
------------------
董事長: 吳林茂 經理人:陳森龍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CONTRACTOR
會計主管:王泰勛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備供出售金融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


財務報表換算 資產未實現 有效避險部分之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兌換差額 (損)益 工具(損)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105.1.1餘額 \$6,306,516 \$6,101 $$-2, 631, 570$ \$6,612 $$-1, 198$ \$1,791 \$3,688,253
本期淨利(損) $-256,004$ $-691$ $-256, 69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877$ $-1.862$ $-177$ $-14,91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68, 881$ $-1.862$ $-177$ $-691$ $-271, 61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變動數
$-1,308$ $-1, 312$
105.12.31 餘額 6, 306, 516 4,793 $\overline{\phantom{a}}$ $-2, 900, 455$ 4,750 $-1,375$ I, 100 3, 415, 329
本期淨利(損) $-184, 153$ $-595$ $-184,748$
本期其他綜合捐益 $-2.843$ $-7,320$ $-422$ $-10,58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86,996$ $-7,320$ $-422$ $-595$ $-195, 32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變動數
58 70
減資彌補虧損 $-1,000,000$ 000,000 ---------------------------------------
106.12.31餘額 \$5, 306, 516 \$4,851 $-$ \$-2,087,439 $$ -2.570$ $$-1.797$ \$4 \$505 \$3, 220, 070

華興企業股份 看]举[科 基子公司
今併現金流量 程定[編集]
民國106年1月 15月15日 1 2月31日及
民國105年1月15日 11月17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調整項目:
$$-168, 947$ $$-253,054$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330, 671 349, 33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評價損
(益)
$-2, 312$ $-682$
利息費用 147, 414 137, 453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830$
$-300$
$-980$
$-34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23,985 20,078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2,100 4,743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989 1,092
49, 139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02, 717 559, 8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4,989$ 9,908
-7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173,572$ $-44,024$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27, 920 $-23,901$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707,378$
$-174, 240$
$-9,838$
$-83,79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032,259$ $-151,66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4,030$ 34,832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7,625$ $-9, 292$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6,904$
1,396
28,572
$-746$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19,595 $-4,726$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66,076$ $-15,76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3, 644$ 32,87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95,903$ $-118,785$
調整項目合計 $-593, 186$ 441,046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762, 133$ 187, 992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839
300
985
345
支付之利息 $-139,027$ $-131,973$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08 8,82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99,913$ 66,17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59,337$ $-35,65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3,800$
619
1,098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691, 885$ $-1, 807, 56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9,532 755
$-8, 208$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115,866$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75, 78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860,737$ $-1, 773, 785$
(

r.

106 年 度 105 年 度
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743, 535
1,300,000
$-132,000$
309, 864
1,074,0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640,000
2, 551, 535
310,000
1,693,86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9, 115$
492, 625
$-13, 751$
506, 37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83,510 \$492,625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

( 金額除特別註明者外, 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於67年 7月, 並於75年12月合併燁誼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於各種鋼管、鋼捲加工品、線材之產銷, 整廠機 械設備、環保設備系統之設計、製造、安裝等工程承攬, 暨委託營造廠商 興建國民住宅、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等業務。本公司股票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77年10月核准上市。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以下 簡稱為本集團 )之主要營運活動, 請參閱附註四(三)2.之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7年 3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 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

1.IAS 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 減損時,移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定;當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 現金產生單位認列或迴轉之減損金額重大,應揭露該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且若可回收金額係基於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應揭露公允價 值層級之等級和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關鍵假設。

經評估該修正將使本集團增加非金融資產減損認列或迴轉之揭 露,請參閱附註六(十)。

2.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 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IFRSs 情形,強 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集團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 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 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集團進 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 本集團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10% 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 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 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係增加關係人交易之揭露,請參閱 附註七。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 107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

、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年1月1日
IFRS 4 之修正「於IFRS 4『保險合約』下IFRS 9『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之適用」
IFRS 9「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2017年1月1日
IAS 40 之修正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2018年1月1日
IFRIC 22 「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2)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IFRS 12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IAS 28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 造成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1.IFRS 9「金融工具」及相關修正

  • (1)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 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集團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A.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 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 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 認列於損益。
  • B.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 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 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 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 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 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集團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及關聯企業以 106年12月31日持有之金融資產與當 日所存在之事實及情況, 評估下列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將因 適用IFRS 9而改變:

  • (a) 以成本衡量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依IFRS 9應改按公允價 值衡量。
  • (b) 分類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並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債券投資, 其原始認列時之合約現金流量並非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IFRS 9將分類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 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 ,則其備抵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 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則其備抵損失 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 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集團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本集團評估對於應收帳款、合約資產及應收租賃款將適用 簡化作法,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本集團評 估債務工具投資與財務保證合約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是否 顯著增加,以決定將採12個月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 抵損失。本集團預期適用IFRS 9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將使金融資 產之信用損失更早認列。

本集團選擇於適用IFRS 9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規 定時不重編 106年度比較資訊,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將認列 於首次適用日,並將揭露適用IFRS 9之分類變動及調節資訊。

追溯適用IFRS 9金融資產分類、衡量與減損規定,對 107 年1月1日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預計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7年1月1日
帳 面 金 額 首次適用之調整 調整後帳面金額
資產、負債及權益之
影響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15,900 \$100,331 \$116,231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4,701 4,701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69,905 (101) 969,80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1,650 (1,650) -
產-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 94,987 (94,987) -
具投資-非流動

\$1,082,442 \$8,294 \$1,090,736

\$
-
\$
-
\$
-
保 留 盈 餘 (\$2,087,439) \$5,263 (\$2,082,176)
其 他 權 益 (4,363) 3,031 (1,332)

(\$2,091,802) \$8,294 (\$2,083,508)

2.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15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集團於適用IFRS15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因適用IFRS15之相關規定, 本集團修改部份會計項目於資產負 債表之表達如下:

(1) 公司已自客戶收取對價而須移轉商品予客戶之義務, 在過去報 導期間於資產負債表上表達為預收款項, 依據IFRS15之規定認 列合約負債。

(2) 非屬IAS 2、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IAS 38「無形 產」適用範圍之直接相關履行合約成本,若其產生未來將用 於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可回收,該成本將認列為履行 合約成本(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適用IFRS 15前,勞務存 貨係按IAS 2認列為存貨。

追溯適用IFRS 15對107年1月1日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預計 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7年1月1日調整後

帳 面 金 額 首次適用之調整 帳 面 金 額

\$1,527,177 (\$1,205) \$1,525,972
其他流動資產 - 1,205 1,205

\$1,527,177 \$
-
\$1,527,177
合約負債-流動 \$
-
\$36,367 \$36,367
預 收 款 項 36,367 (36,367) -

\$36,367 \$
-
\$36,367
保 留 盈 餘 (\$2,087,439) \$
-
(\$2,087,439)
非控制權益 505 - 505

(\$2,086,934) \$
-
(\$2,086,934)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本集團仍持續 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9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 特性」 2019年1月1日(註2)
IFRS 10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 未定
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6「租賃」 2019年1月1日(註3)
IFRS 17「保險合約」 2021年1月1日
IAS 28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2019年1月1日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2019年1月1日
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年1月1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2:金管會允許公司選擇提前於107年1月1日適用此項修正。

註3:金管會允於106年12月19日宣布我國企業自108年1月1日適用 IFRS16。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 造成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IFRS 16「租賃」

IFRS16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IAS 17「租賃」 及相關解釋。於適用IFRS16時,若本集團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IAS 17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 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合損益表 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 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 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對於本集團為出租人 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16生效時,本集團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 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2.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IFRIC 23釐清當所得稅處理存在不確定性時,本集團須假設稅 務主管機關將可取具所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若判斷其申報之所得 稅處理很有可能被稅務主管機關接受,本集團對於課稅所得、課稅 基礎、未使用課稅損失、未使用課稅抵減及稅率之決定必須與申報 所得稅時所採用之所得稅處理一致。若稅務主管機關並非很有可能 接受申報之所得稅處理,本集團須採最可能金額或預期值(應採兩 者中較能預測不確定性最終結果之方法)評估。若事實及情況改變 ,本集團須重評估其判斷與估計。

本集團得選擇在不使用後見之明之前提下追溯適用IFRIC 23, 或將追溯適用IFRIC 23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布日止,本集團仍持續 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 , 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之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包括衍生工具)。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 (3)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 負債。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IFRSs 之合併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 計估計, 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 斷, 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 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 設及估計之項目, 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 受本集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 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 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 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 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 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 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 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 ),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 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 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 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 價值重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 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 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 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 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 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如下:

持股或出資比例

投資公司/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燁興企業(股)公司
朕豪大酒店(股)公 旅館業等 100% 100%
朕華國際(股)公司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賃 100% 100%
、百貨公司業
朕華國際(股)公司
義華國際(股)公司 住宅及大樓開發 70% 70%
租售業等

(1) 上列編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財務報告, 均經會計師查核。

(2) 合併子公司增減情形: 無。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無。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無。
  • 5.重大限制: 無。
  • 6.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 無。
  • 7.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 無。
  • (四)外幣換算
  • 1.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表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 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2.編製各合併個體之個體財務報表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 幣(外幣)交易者,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日 ,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即期匯率重新換算, 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 值當日之匯率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惟屬公允 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 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 不再重新換算。
  • 3.為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以報導期間結 束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 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 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並適當地分配予非控制 權益)。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 清償負債或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分類為流動負債: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 。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 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風險變動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包括原始到期 日在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 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 時,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應從該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 產若在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 產。衍生工具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 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 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混合(結合)合約;或

  • (2) 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 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 其績效之投資。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 採用交易日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 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 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九)放款及應收款
  • 1.應收帳款

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 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 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 性之情況除外。

  • 2.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 係指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債務 工具投資,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 A.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B.未指定為備供出售。
  • C.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回收幾乎所有 之原始投資。
  • (2)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 (3)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於原始認列時按交易日之公允價值 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後之金額衡量。有效利息法之折溢價攤銷認列於當期損益。
  • (十)金融資產減損
  • 1.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 據,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 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 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 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 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 人原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 (4) 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或
  • (6) 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 等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 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 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 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 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 利影響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 投資之投資成本。
  • (8) 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3.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 以下各類別處理:
  • (1) 放款及應收款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 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 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 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 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 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 損益。此類減損損失續後不得迴轉。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1.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3.既未移轉亦未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惟未 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 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為衡量基礎,採永續盤存制, 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 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 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 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估 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 1.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 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 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 2.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 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 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 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 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 3.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 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 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 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4.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集團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 比例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 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 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 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5.當本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 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 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 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 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 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 ,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 有關利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 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 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 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土地不提列折舊。其他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成本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 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 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 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 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 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建 築 物

廠房主建物 41年56年
廠房附屬其他設備 5年10年
機器設備及運輸設備 2至36年
其 他 設 備 3至41年
設備備品工輥 依實際磨耗計提

4.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 將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除列。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 失金額, 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差額, 並且認列於當 期損益。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包括因該等目的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 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 後續以成本減 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集團採直線基礎提列 折舊。

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 列, 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 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 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折舊。

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 係淨處分價款與 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六)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列示。商標權則依經濟效益或合約年限攤銷。估計耐用年限 及攤銷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 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 延適用。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 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 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八)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包含短期員工福利及虧損性進貨合約等)係因過去事 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 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 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 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 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 負債準備。

  • (十九)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 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 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 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 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 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 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列示。確定福利淨義務 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 折現率則參考資 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 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在高品質公司債無深度市場之國 家, 係使用政府公債 (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C.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定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 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 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4.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 接受公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 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時認 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 折現。

(二十)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 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某一企業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 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 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目的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於後續會計期間結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始將金融負債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

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二十一)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 本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 (二十二)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 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 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當期所得稅根據本集團營運產生之應課稅所得,採用在資產負 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 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 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 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 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 10% 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 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 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 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 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 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 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 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 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 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 得稅抵減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並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 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 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 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 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6.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人才培訓支出及股權投資 等所產生之租稅優惠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二十三)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線材、鋼捲加工品等相關產品。收入係 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 以扣除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係於 下列條件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與商品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
  • (2) 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 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轉 ,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2.租金收入、股利收益及利息收入
  • (1) 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 (2)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益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 收益金額能可靠衡量。
  • (3) 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 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二十四)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 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 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 所作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重要 會計估計及假設如下:

  •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 1.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權益投資 是否發生減損, 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 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 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 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 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 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持有之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 由於較近期可 取得之資訊並不足以決定公允價值而無法可靠衡量, 故將該項投資 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收入認列

本集團依據交易型態及其經濟實質是否暴於與銷售商品或提供 勞務有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 判斷本集團係為該項交易之委託人或 代理人。當暴於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之重大風險與報酬時, 為該項 交易之委託人, 以應收或已收之經濟效益總額認列收入, 若判斷為 交易之代理人時, 則認列交易淨額為收入。

本集團提供線材產品製造及銷售, 經判斷符合下列指標, 故採 總額認列收入:

  • (1) 對提供商品或勞務負有主要責任
  • (2) 承擔存貨風險
  • (3) 承擔顧客之信用風險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1.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 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 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 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106 年度本集 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 0仟元。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 額無法被回收,本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享 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或預期可收到現金股利及 處分投資所產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 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 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106 年度本集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 0仟元。 3.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 ,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 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 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 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本集 團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 173,198仟元。

4.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 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集團評估資 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 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 存貨之帳面金額為1,527,177仟元。(扣除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10,206仟元)

5.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 定資產負債表日之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 酬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集團確定福利 義務之金額。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計 算之帳面金額為 232,792仟元。

6.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衡量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於資產負債 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 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機率之估計, 致本集團管理階層認其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290 \$290
支 票 存 款 245,623 250,410
活 期 存 款 37,597 241,925
\$283,510 \$492,625

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15,900 \$10,588
\$15,900 \$10,588
  • 1.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所認列之淨(損)益分別為 323仟元及 (410) 仟元。
  • 2.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

(三)應收帳款淨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 收 帳 款 \$354,844 \$181,272
減: 備抵呆帳 - -
應收帳款淨額 \$354,844 \$181,272

1.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特性

、營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定之授信標準,平均授信期間為7-26天。

2.本集團並無重大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票據及款項。

3.備抵呆帳變動: 無。

4.本集團並無已減損之應收票據及款項。

5.本公司以應收帳款提供擔保之資訊,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6.本集團未有讓售應收帳款之情形。

7.其中屬關係人交易者, 請參閱附註七(三)3.之說明。

(四)其他應收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退營業稅 \$22,065 \$15,502
應收保險理賠款 4,822 4,822
應 收 其 他 490 2,143

\$27,377 \$22,467
減: 備抵呆帳 - -

\$27,377 \$22,467

應收保險理賠款, 係估列因風災遭受損失可獲保險公司理賠之款 項, 請參閱附註十二(七)。

(五)存貨及銷貨成本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718,869 \$373,421
137,812 135,836
29,971 55,384
647,721 343,847
3,010 3,504
\$1,537,383 \$911,992
減: 備抵存貨跌價損 (10,206) (3,786)
\$1,527,177 \$908,206

1.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之存貨相關(損)益如下:


106

105

出售存貨成本 \$7,333,656 \$6,874,877
加 工 成 本 376,548 264,671
未分攤製造費用 9,136 36,613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6,420 (101,062)
不可撤銷進貨合約損失(轉回利益) - (822)
營業成本合計 \$7,725,760 \$7,074,277

2.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因調漲部分產品價格及消化部分庫存而致存 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或將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因而所認列存貨 跌價損失(回升利益)分別為 6,420仟元及 (101,062)仟元。

  • 3.有關不可撤銷進貨合約損失之提列情形, 請參閱附註六(十五)。
  • 4.本集團未有將存貨提供質押之情形。

(六)預付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留 抵 稅 額 \$228,583 \$136,608
預 付 貨 款 97,113 7,247
預付保險費 15,303 19,780
進 項 稅 額 1,685 5,049
預 付 其 他 3,175 2,935

\$345,859 \$171,619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被投資公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泛喬(股)公司 \$624,569 \$638,480
義大開發(股)公司 237,951 252,849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107,385 107,075

\$969,905 \$998,404

1.本集團對泛喬(股)公司、義大開發(股)公司及其他關聯企業之投資

, 因與母公司合併持股超過 20%, 故採權益法評價。

2.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之基本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泛喬(股)公司 7.42% 7.42%
義大開發(股)公司 5.94% 5.94%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

訊, 請參閱附註十三之附表六。

3.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 資產負債表:

泛喬(股)公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7,093,106 \$7,081,451
非流動資產 4,696,365 4,445,457
流動負債 1,712,810 1,921,210
非流動負債 1,514,299 855,778

\$8,562,362 \$8,749,920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635,084 \$648,995
對關聯企業交易之未實現損益 (10,515) (10,515)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624,569 \$638,480
義大開發(股)公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459,792 \$315,078
非流動資產 8,732,673 9,076,611
流動負債 2,134,251 1,641,262
非流動負債 3,053,558 3,495,049

\$4,004,656 \$4,255,378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237,951 \$252,849
對關聯企業交易之未實現損益 - -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237,951 \$252,849

(2) 綜合損益表:

106 年 度 105 年 度 營業收入 \$228,227 \$310,954 本期淨利 (\$183,166) (\$126,83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392)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87,558) (\$126,830)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 - \$ 泛喬(股)公司

義大開發(股)公司
106

105

營業收入 \$915,341 \$1,005,719
本期淨利 (\$248,116) (\$249,488)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606) (3,04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50,722) (\$252,536)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
\$
-

(3)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份額彙總如下:

106

105

享有之份額:
本期淨利 \$4,343 \$3,983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284) (1,89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41) \$2,086

(4)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具有公開市場報價者之第一等級公允價值資訊 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燁聯鋼鐵(股)公司 \$17,212 \$16,933
  • (5)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 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財務報告計算。
  • 4.本集團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質押之 情況。
  • (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1,650 \$1,650
  • 1.本集團對於上列公司之股票投資, 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累 計減損損失衡量, 因無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 公司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 衡量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提列之減損損失均為 0仟元。
  • 3.本集團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 押之情況。
  • (九)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工具投資-非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特別股
義大開發(股)公司 \$35,650 \$35,650
泛喬(股)公司 59,337 -
\$94,987 \$35,650
減:累計減損 - -
\$94,987 \$35,650
  • 1.本集團投資義大開發(股)公司取得特別股 (特別股年息2.5%, 發行 期限三年, 累積不可參加, 到期後股息以現金一次發放),該公司主 要從事百貨公司業及遊樂園業等。
  • 2.本集團投資泛喬(股)公司取得特別股 (特別股年息3%, 累積不可參 加),該公司主要從事不動產開發興建、出租與出售等業務。

  • 3.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提列之減損損失均為 0仟元。

  • 4.本集團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未有提 供質押之情況。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3,814,282 \$3,825,296
房屋及建築 1,782,576 1,782,127
機 器 設 備 8,587,296 8,546,982
其 他 設 備 413,386 398,975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5,234,001 3,346,058

\$19,831,541 \$17,899,438
減: 累計折舊 (5,905,408) (5,587,187)
累計減損 (160,310) (163,055)

\$13,765,823 \$12,149,196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註) 待驗設備

106.1.1餘額 \$3,825,296 \$1,782,127 \$8,546,982 \$398,975 \$3,346,058 \$17,899,438

- 169 884 25,075 1,841,776 1,867,904

(11,014) - (1,597) (11,597) - (24,208)
存貨轉入 - - - - 88,407 88,407
重 分 類 - 280 41,027 933 (42,240) -
106.12.31餘額 \$3,814,282 \$1,782,576 \$8,587,296 \$413,386 \$5,234,001 \$19,831,541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6.1.1餘額 - \$ \$730,788 \$4,693,710 \$218,222 \$107,522 \$5,750,242
折舊費用 - 37,345 261,218 32,108 - 330,671

- - (1,597) (10,853) - (12,450)
修復支出沖減累 - (2,745) - - - (2,745)
計減損
106.12.31餘額 \$
-
\$765,388 \$4,953,331 \$239,477 \$107,522 \$6,065,718

(註): 包括運輸設備、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註) 待驗設備

105.1.1餘額 \$3,825,296 \$1,780,484 \$8,546,410 \$394,777 \$1,460,646 \$16,007,613

- 1,643 572 27,781 1,785,543 1,815,539

- - - (23,583) - (23,583)
存貨轉入 - - - - 99,869 99,869
105.12.31餘額 \$3,825,296 \$1,782,127 \$8,546,982 \$398,975 \$3,346,058 \$17,899,438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5.1.1餘額 - \$ \$686,256 \$4,366,497 \$207,708 \$107,522 \$5,367,983
折舊費用 - 37,297 282,744 29,292 - 349,333

- - - (18,778) - (18,778)
提列(迴轉)減損 - 9,492 44,469 - - 53,961
損失
修復支出沖減累 - (2,257) - - - (2,257)
計減損
重 分 類 - - - - - -
105.12.31餘額 \$
-
\$730,788 \$4,693,710 \$218,222 \$107,522 \$5,750,242

(註): 包括運輸設備、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

1.本期增添與現金流量表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調節如下:


106 年 度 105 年 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數 \$1,867,904 \$1,815,539
風災修復支出 2,745 2,257
應付購買設備款增減 (178,764) (10,235)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 \$1,691,885 \$1,807,561
  •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 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七)之 說明。
  • 3.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列減損損失金額分 別為 0仟元及53,961仟元。其中本集團屏東不鏽鋼管廠因生產設 備閒置未使用, 預期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 故於106及105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分別為 0仟元及44,469仟元, 該減損損失已列 入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 減處分成本決定該生產設備之可回收金額, 相關公允價值係以成 本法決定, 參考使用現況並參酌市場上之交易情形, 屬於第三等 級公允價值衡量。
  • 4.105年9月遭受風災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受損而提列減損損失計 9,492 仟元, 其中獲得保險理賠計 4,822仟元, 請參閱附註十二 (七)。
  • 5.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6.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 因受法令限制, 本集團尚無法以 公司名義登記而暫時登記於個人名下之土地分別為69,792仟元及 80,806仟元, 惟為確保權益, 已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之保全措施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29,205 \$129,205
成 本 合 計 \$129,205 \$129,205
減: 累計減損 (68,009) (68,009)

\$61,196 \$61,196

1.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及累計減損之變動情形如下:





106.1.1餘額 \$129,205 105.1.1餘額 \$129,205

-
-

-
-
106.12.31餘額 \$129,205 105.12.31餘額 \$129,205
累計減損 累計減損
106.1.1餘額 \$68,009 105.1.1餘額 \$68,009
提列(迴轉)減損損失 - 提列(迴轉)減損損失 -
106.12.31餘額 \$68,009 105.12.31餘額 \$68,009

2.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6

105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549 \$357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39 \$35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252 \$256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3.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 分別為79,536仟元及84,435仟元, 該公允價值係依獨立評價師分 別於106年及104年12月31日進行之評價為基礎, 評價方法係採用 比較法, 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 屬第三等級 公允價值, 請參閱附註十二(四)。本集團認為該等投資性不動產 之公允價值於評價後尚不致有重大波動, 是以, 擬每 2年對投資 性不動產辦理鑑價。

4.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 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5.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 因受法令限制, 本集團尚無法以 公司名義登記而暫時登記於個人名下之土地均為 8,987仟元, 惟 為確保權益, 已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之保全措施。

(十二)短期借款

106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購 料 借 款 \$1,608,636 1.92%-3.02%
抵 押 借 款 30,000 2.09%
信 用 借 款 712,861 1.638%-2.78%
\$2,351,497
105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購 料 借 款 \$1,022,963 1.92%-2.34%
抵 押 借 款 49,999 2.09%
信 用 借 款 535,000 1.92%-2.34%

對於短期借款, 本集團提供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 不動產、活期存款、應收帳款及定期存款作為借款之擔保, 請參閱 附註八說明。

(十三)應付短期票券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220,000 \$220,000
減: 未攤銷折價 (184) (539)

\$219,816 \$219,461
利 率 區 間 1.90% 1.90%

對於應付短期票券, 本集團提供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 資性不動產作為擔保, 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 付 薪 獎 \$52,428 \$49,006
應付耗材款 26,687 41,837
應付水電費 16,052 15,852
應付工程款 141,418 33,572
應 付 利 息 11,197 10,324
應付燃料費 10,311 7,423
應 付 其 他 29,346 27,904

\$287,439 \$185,918

屬關係人交易者, 請參閱附註七(三)4. 之說明

(十五)負債準備-流動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員 工 福 利 \$11,352 \$9,956
虧損性進貨合約 - -
\$11,352 \$9,956

員 工 福 利 虧損性進貨合約
106年 1月 1日 \$9,956 \$
-
\$9,956
本 期 認 列 11,352 - 11,352
本 期 沖 轉 (9,956) - (9,956)
106年12月31日 \$11,352 \$
-
\$11,352

員 工 福 利 虧損性進貨合約
105年 1月 1日 \$9,880 \$822 \$10,702
本 期 認 列 9,956 - 9,956
本 期 沖 轉 (9,880) (822) (10,702)
105年12月31日 \$9,956 \$
-
\$9,956

1.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係員工既得短期服務休假權利之估列。

2.虧損性進貨合約之負債準備係本集團對已簽訂不可撤銷之原料進 貨合約, 預估其履行合約義務所發生之成本, 將超過預期從該合 約所能獲得之經濟利益之差額。

(十六)長期借款及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兆豐等 9家銀行聯貸借款-本公司 \$2,508,000 \$2,640,000
一銀等10家銀行聯貸借款-子公司 8,126,000 6,826,000

\$10,634,000 \$9,466,000
減: 未攤銷折價 (50,066) (55,599)
一年內到期 (329,389) (131,686)

\$10,254,545 \$9,278,715
利 率 區 間 2.60%-2.7484% 2.60%-2.7484%

1.上列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 2.依本公司與兆豐等 9家銀行聯貸借款合約規定, 本公司於借款期 間, 應依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核閱之第二季合 併財務報告計算並維持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利息保障倍 數等財務比率, 本公司於 106年度除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未達合 約標準外, 餘皆符合聯貸借款合約之規定, 前述財務比率未達標 準事宜, 除應於約定期限內按授信餘額之0.125%計付補償費予管 理銀行外, 得不視為發生違約之情事。
  • 3.依子公司與一銀等10家銀行聯貸借款合約規定,子公司於借款期 間內應依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非合併財務報告計算並維持 特定之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及淨值等財務比率; 利息保障倍數於首次動用日屆滿 6年後開始檢視, 其餘比率與標 準則自購物廣場及酒店開發案正式營運後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起 檢視。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 動用借款尚未屆滿 6年, 且購物 廣場及酒店開發案尚未正式營運, 故無需檢視。

(十七)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 (1) 本公司及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之退休金制度, 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 依員 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 (2) 本集團於106及105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例應提撥 之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11,807仟元 及10,079仟元。

2.確定福利計畫

  • (1) 本集團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 係屬政府 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 係根據服務 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 每月薪資總額6%提撥員工退休基金, 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臺灣銀行之專戶。
  • (2) 本集團於每年年度終了前, 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 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同法第53條或第54條第 1項第 1 款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數額, 於次年度 3月底前一次提撥 其差額,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尚未依此規定繳足至退休金 專戶, 惟已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提撥計畫。
  • (3) 本集團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 金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316,739 \$321,20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83,947) (25,729)
淨確定福利負債 \$232,792 \$295,475

(4)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列示如下:

106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321,204 (\$25,729) \$295,475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002 - 2,002
利息費用(收入) 3,941 (524) 3,417
前期服務成本 - - -
清償損(益) - - -
認列於損益 \$5,943 (\$524) \$5,419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淨利息 \$
-
\$147 \$147
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7,973 - 7,973
經驗調整 (4,727) - (4,72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3,246 \$147 \$3,393
雇主提撥數 - (71,495) (71,495)
福利支付數 (13,654) 13,654 -
12月31日餘額 \$316,739 (\$83,947) \$232,792
105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318,085 (\$22,318) \$295,767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082 - 2,082
利息費用(收入) 3,890 (236) 3,654
前期服務成本 - - -
清償損(益) - - -
認列於損益 \$5,972 (\$236) \$5,736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淨利息 \$
-
\$113 \$113
之金額外)精算(利益)損失-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1 - 1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 -
經驗調整 15,358 - 15,35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5,359 \$113 \$15,472
雇主提撥數 - (21,500) (21,500)
福利支付數 (18,212) 18,212 -
12月31日餘額 \$321,204 (\$25,729) \$295,475

(5) 本集團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A.投資風險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 , 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 惟本集團之計劃資產得分配金額係 以不低於當地銀行 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B.利率風險

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 計劃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 兩者對淨確定福 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C.薪資風險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劃成員之未來薪資

。因此計劃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6) 本集團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 日之重大假設列示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1.00% 1.25%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 10年 10年
到期期間
  • A.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依照台灣壽險業第 5回經驗生命 表估計。
  • B.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 在所有其他假 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 之金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0.25% (7,973) (8,230)
減少0.25% 8,265 8,542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8,162 8,457
減少0.25% (7,915) (8,191)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 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 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 際變動情形。

(7) 本集團於107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113,181仟 元。

(十八)普通股股本

1.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及金額調節如下:

106


數(仟股)

1月1日 630,652 \$6,306,516
現金增資 - -
減資彌補虧損 (100,000) (1,000,000)
12月31日 530,652 \$5,306,516
105


數(仟股)

1月1日 630,652 \$6,306,516
現金增資 - -
盈餘轉增資 - -
12月31日 630,652 \$6,306,516
  • 2.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2,000,000仟元, 計為 1,200,000仟股。
  • 3.本公司95年12月 8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新台幣 2,000,000 仟元, 計發行新股(普通股) 350,877仟股, 每股面額 10元。私募價格訂為每股5.70元, 以96年 2月 8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 惟該等普通股之上市及再次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為之。前述私募股份因本公司曾於98年 5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比例約48.20%, 減資後股數為 181,755仟股; 本公司於 100 年10月間辦理盈餘轉增資, 屬該私募普通股獲配之股數為 3,635 仟股。
  • 4.本公司97年 6月25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新台幣 1,200,000 仟元, 計發行新股(普通股) 461,538仟股, 每股面額 10元。私募價格訂為每股2.60元, 以97年11月12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 惟該等普通股之上市及再次賣出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 為之。前述私募股份因本公司曾於98年 5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減資比例約48.20%, 減資後股數為 239,078仟股; 本公司於 100 年10月間辦理盈餘轉增資, 屬該私募普通股獲配之股數為 4,782 仟股。

  • 5.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於 106年 6月2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以消除累積虧損1,000,000 仟元(屬私募普通股股本680,646仟元及非屬私募普通股 319,354 仟元), 消除普通股100,000仟股(屬私募普通股 68,065仟股及非 屬私募普通股 31,935仟股), 減資比率15.8566%, 該減資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8月30日核准, 並以106年9月15日為 減資基準日, 完成變更登記。

  • 6.本公司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5,306,516仟元 及 6,306,516仟元, 分為 530,652仟股及 630,652仟股, 均為普 通股, 其股款明細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屬私募普通股股本 \$3,611,857 \$4,292,503
屬非私募普通股股本 1,694,659 2,014,013
\$5,306,516 \$6,306,516

(十九)資本公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股票發行溢價 \$5 \$5
因採用權益法投資而認列 4,846 4,788
\$4,851 \$4,793

依公司法規定,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 之所得之資本公積, 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 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 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 規定, 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 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 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二十)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 1.本公司產業之生命週期處於成熟期, 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 之發展計劃、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 並兼 股東利益等因素, 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不低於 20%分配股東股息 紅利, 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20%時, 得不予分配,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提繳稅捐, 次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外, 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視需要酌提特別盈餘公 積, 當年度如尚有盈餘, 優先發放特別股股息, 再就其餘額併同 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分派股東紅利 (其股東紅利分配中股票 股利在 0%至80%間, 現金股利在20%至100%間), 上述之盈餘分配 比例及現金股利比例, 若公司當年度實際獲利、現金狀況及營運 有所需要時, 亦得由董事會提請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 股或現金外, 不得使用之, 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 以該項公積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特別盈餘公積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權益借餘提列數 \$3,332 \$3,332
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提列數 - -
以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3,332) (3,332)
\$
-
\$
-
  • (1)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 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 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 中。
  • (2) 本公司因首次採用IFRSs時, 將累積換算調整數及未實現重 估增值轉入保留盈餘分別為(1,325)仟元及0仟元,故無須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
  • 4.本公司於106年 6月及105年 6月股東會通過105年及104年度之盈 虧撥補案, 均因營運虧損, 故未發放股東紅利。有關本公司董事 會提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 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5.本公司於107年 3月21日召開董事會提議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因 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財務報表仍呈累積虧損, 故不發放股東紅 利, 上述盈虧撥補案尚待107年6月間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二十一)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
財務報表換算 備供出售金融商 有效避險部分之避
之兌換差額 品未實現(損)益 險工具利益(損失)
106. 1. 1餘額 \$4,750 (\$1,375) \$
-
\$3,375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 (7,320) (422) 4 (7,738)
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106.12.31餘額 (\$2,570) (\$1,797) \$4 (\$4,363)
國外營運機構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
財務報表換算 備供出售金融商 有效避險部分之避
之兌換差額 品未實現(損)益 險工具利益(損失)
105. 1. 1餘額 \$6,612 (\$1,198) \$1 \$5,415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 (1,862) (177) (1) (2,040)
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105.12.31餘額 \$4,750 (\$1,375) \$
-
\$3,375
(二十二)非控制權益
106

105

期初餘額 \$1,100 \$1,791
歸屬予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期淨利 (595) (691)
期末餘額 \$505 \$1,100
(二十三)營業收入

106

105

銷 貨 收 入 \$7,491,332 \$6,890,724
加 工 收 入 426,537 324,445
下 腳 收 入 82,754 70,997
營業收入總額 \$8,000,623 \$7,286,166
銷 貨 退 回 (6,747) (10,355)
銷 貨 折 讓 (869) (3,299)
營業收入淨額 \$7,993,007 \$7,272,512

(二十四)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106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177,032 \$63,000 \$240,032
勞健保費用 20,379 5,063 25,442
退休金費用(註) 13,227 3,318 16,545
其他員工福利 44,538 6,585 51,123
折舊費用 309,510 21,161 330,671

\$564,686 \$99,127 \$663,813

(註): 不含帳列未完工程之退休金 681仟元。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163,089 \$60,463 \$223,552
17,459 4,693 22,152
12,398 3,262 15,660
38,613 5,695 44,308
313,658 35,675 349,333
\$545,217 \$109,788 \$655,005
105

(註): 不含帳列未完工程之退休金 155仟元。

  • 1.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 別提撥不低於0.2%員工酬勞及不高於0.1%董監酬勞。106及105 年度均因營運發生虧損, 故估計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均為 0仟 元。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2.本公司於107年3月21日及106年3月21日董事會均決議不分派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106及105年度財務報告所認列之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均為0仟元並無差異。
  • 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 請至臺灣 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五)其他收入

106

105

租 金 收 入 \$740 \$462
股 利 收 入 300 345
利 息 收 入 830 980
其他收入-其他 2,028 3,047

\$3,898 \$4,834

(二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

10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12 \$682
評價(損)益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1,989) (1,092)
資產(損)益
減 損 損 失-屏東不鏽鋼管廠 - (44,469)
減 損 損 失-風災 - (4,67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2,100) (4,743)
淨外幣兌換(損)益 (11,957) (8,677)

(641) (110)

(\$14,375) (\$63,079)

(二十七)財務成本

106
105
銀行借款利息 \$318,654 \$291,622
關係人借款利息 16,339 808
其他財務成本 7,690 7,374

\$342,683 \$299,804
減: 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195,269) (162,351)
財 務 成 本 \$147,414 \$137,453

(二十八)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06
105
當年度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 - \$ -
與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15,801 3,641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
當年度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5,801 \$3,641

(2) 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06

105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577) (\$2,630)

2.當年度會計所得與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調節如下:

106

105

稅 前 淨 利 (\$168,947) (\$253,054)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28,720) (\$43,019)
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4,077 3,413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1,091 (17,181)
已(未)實際支付退休金 (11,233) -
資產減損損失 - 8,354
其 他 調 整 (2,882) (4,019)
虧 損 扣 抵 37,667 52,452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15,801 3,64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5,801 \$3,641

本集團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 我國於107年1月宣布修正所得稅法,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 率由17%調整為20%,並自107年度施行,此外,107年度未分配 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將由10%調降為5%。

106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644 \$1,091 \$ - \$1,735
未實現資產減損損失 31,534 - - 31,534
銷貨收入認列之差異 - 247 - 247
折舊財稅差 51,002 (8,709) - 42,293
淨確定福利負債 50,231 (11,233) 577 39,575
未休假獎金 1,679 198 - 1,877

- 795 - 795
未使用虧損扣抵 53,813 1,329 - 55,142

\$188,903 (\$16,282) \$577 \$173,19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458) \$426 \$ - (\$32)
銷貨收入認列之差異 (55) 55 - -

(\$513) \$481 \$ - (\$32)

\$188,390 (\$15,801) \$577 \$173,166
3.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 -- -----------------------------------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7,825 (\$17,181) \$
-
\$644
估計不可撤銷進貨合 140 (140) - -
約損失
未實現資產減損損失 23,180 8,354 - 31,534
銷貨收入認列之差異 101 (101) - -
折舊財稅差 56,138 (5,136) - 51,002
淨確定福利負債 50,280 (2,679) 2,630 50,231
未休假獎金 1,680 (1) - 1,679
未使用虧損扣抵 40,376 13,437 - 53,813

\$189,720 (\$3,447) \$2,630 \$188,903

105 年 度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319) (\$139) \$
-
(\$458)
銷貨收入認列之差異 - (55) - (55)

(\$319) (\$194) \$
-
(\$513)

\$189,401 (\$3,641) \$2,630 \$188,390

4.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虧 損 扣 抵 \$525,298 \$502,255
權益法投資損失 72,380 57,859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53 14

本公司未認列虧損扣抵之最後抵減年度為107-116年。 5.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內容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餘額 (註) \$36,773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註) -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註) -
106
105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註) -
(實際)
註: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所得稅法修正內容已廢除兩稅合一

制度相關規定。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4年度。

106

稅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稅後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3,393) \$577 (\$2,816)
採權益法認列關係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27) - (27)

(\$3,420) \$577 (\$2,84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320) \$ - (\$7,3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損益 (422) - (422)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 4 - 4
工具利益(損失)

(\$7,738) \$ - (\$7,73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158) \$577 (\$10,581)
105

稅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稅後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15,472) \$2,630 (\$12,842)
採權益法認列關係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35) - (35)

(\$15,507) \$2,630 (\$12,877)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862) \$ - (\$1,8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損益 (177) - (177)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 (1) - (1)
工具利益(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040)
(\$17,547)
\$ -
\$2,630
(\$2,040)
(\$14,917)

(三十)基本每股盈餘

106
105
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184,153) (\$256,004)
減: 特別股股利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A) (\$184,153) (\$256,004)
本期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30,652 630,652
追溯調整後加權平均股數(仟股)(B)(註) 530,652 530,652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元)(A)/(B) (\$0.35) (\$0.48)

(註): 本公司於106年6月2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以消除累積虧損 1,000,000仟元, 消除普通股100,000仟股, 故追溯調整股數。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集團由燁輝企業(股)公司控制, 其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持 有本公司之股份比例分別56.43%及56.39%, 其餘則被大眾持有。本集 團之最終母公司為燁輝企業(股)公司。

(二)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燁輝企業(股)公司 母 公 司
燁聯鋼鐵(股)公司 關聯企業
正新保全(股)公司 關聯企業
義大開發(股)公司 關聯企業
泛喬(股)公司 關聯企業
義大健康生物科技(股)公司 關聯企業
燁貿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燁茂實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天悅大酒店(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太平洋船舶貨物裝卸(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皇樓港式茶樓(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新泉營造(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義大皇家酒店(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 其他關係人
義守大學 其他關係人
義守大學實習中心 其他關係人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仕璟企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景華國際商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雲義科技(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義大視覺特效(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餘額及交易, 於編製合 併財務報表時已予以銷除, 並未揭露, 本集團與關係人間之交易明細 揭露如下:

1.營業收入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

105

關 聯 企 業 \$81,140 \$69,259
其他關係人 58,832 47,561

\$139,972 \$116,820
  • (A) 本集團銷售予關係人不銹鋼線材, 銷售價格與其他客戶大致相 當, 收款方式係於出貨前預先收取L/C或T/T。
  • (B) 本集團銷售予關係人不銹鋼廢下腳料, 銷售價格係參考相對交 易方向其他非關係人購買價格而定, 收款條件為月結15天。

2.進 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

105

關 聯 企 業
燁聯鋼鐵(股)公司 \$5,392,366 \$5,057,974

本集團向上列關係人進貨主要為不銹鋼小鋼胚及碳鋼小鋼胚, 進貨價格與一般供應商相當, 付款方式採收貨前開立即期L/C (與 一般供應商比較並無顯著差異 )或T/T。

3.應收關係人款項(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 收 票 據 其他關係人
燁茂實業(股)公司 \$7 \$7
應 收 帳 款 關 聯 企 業 \$8,228 \$5,754
其他關係人 - 1,858
應收帳款合計 \$8,228 \$7,612
其他應收款 關 聯 企 業
燁聯鋼鐵(股)公司 \$15,674 \$48,550
其他關係人
林 義 守 25,912 25,912
新泉營造(股)公司 18,467 18,467

4,991 4,828
減: 遞延出售土 (19,399) (19,399)
地利益(註)
其他應收款合計 \$45,645 \$78,358

(註)係102年6月間出售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等67筆公共設施保 留土地予關係人, 已依約收取 30%土地款, 並於102年7月 間完成過戶, 產生處分利益19,399仟元, 依約因關係人尚 未取得建照, 因而土地餘款尚未收取, 故將該利益列為遞 延出售土地利益 (帳列其他應收款減項 )。

106及105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4.應付關係人款項(不含向關係人借款)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 付 票 據 關 聯 企 業 \$400 \$146
其他關係人 2,798 3,227
應付票據合計 \$3,198 \$3,373
應 付 帳 款 其他關係人 \$1,020 \$
-
其他應付款

\$2,374 \$442
關 聯 企 業 1,148 919
其他關係人 71,899 1,222
其他應付款合計 \$75,421 \$2,583

5.預付款項: 無。

6.預收款項: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110 \$69
  • 7.財產交易:
  • (1) 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年度:
關係人類別/名稱 交 易 內 容 交 易 金 額


其 他 設 備 \$53
其他關係人
新泉營造(股)公司 未 完 工 程 1,222,764

其 他 設 備 394

上開交易價格係參酌專業機構出具之鑑價報告或市場行情 經雙方議價決定, 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 尚有71,035仟元未 付清。

105年度:

關係人類別/名稱 交 易 內 容 交 易 金 額


未 完 工 程 \$18,146
其他關係人
新泉營造(股)公司 未 完 工 程 1,435,993

其 他 設 備 277

上開交易價格係參酌專業機構出具之鑑價報告或市場行情 經雙方議價決定, 截至 105年12月31日止, 尚有 117仟元未付 清。

(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6
關係人類別/名稱 交 易 標 的 出 售 金 額 出 售 損 益


其 他 設 備 \$339 \$34
其他關係人 其 他 設 備 126 2

\$465 \$36

上開交易價格, 係經雙方議價決定, 截至 106年12月31日 止, 尚有 126仟元未收回。

105
關係人類別/名稱 交 易 標 的 出 售 金 額 出 售 損 益
其他關係人 運 輸 設 備 \$62 \$62
上開交易價格, 係經雙方議價決定, 截至 105年12月31日
止, 已全數收回。
8.對關係人放款: 無。
9.向關係人借款:
(1) 期末餘額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燁輝企業(股)公司 \$950,000 \$310,000
(2) 最高餘額
帳 列 項 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燁輝企業(股)公司 \$950,000 \$310,000
(3) 利息支出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

105



\$16,339 \$808
利 率 區 間 2.50% 2.50%
本集團向關係人借款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當; 向最終母公司

之借款皆為無擔保放款。

10.背書保證: 無。

  • 11.其 他
  • (1) 各項收入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

105

母 公 司 \$218 \$218
關 聯 企 業
燁聯鋼鐵(股)公司 1,884 1,924
其他關係人 489 245

\$2,591 \$2,387

主要係租賃收入及水電費收入等, 租賃價格係依合約約定 , 並按月或年收取租金。

(2) 各項費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06

105

母 公 司 \$1,173 \$1,000
其他關係人 21,618 9,032
關 聯 企 業 10,786 10,577

\$33,577 \$20,609

主要係裝卸服務、技術服務費及電腦使用費等。

(3) 本集團參與關係人之現金增資並增加投資金額之情形如下: 106年度:

增 加 投 資
關係人類別/名稱 股數(仟股) 增 資 前 增 資 後
關聯企業
義大健康生物科技 380 3,800 - 19.00%
(股)公司

105年度: 無。

(4) 本集團認購關係人發行之特別股, 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 投資, 情形如下: 106年度:

增加投資
關係人類別/名稱 股數(仟股) 金額
關聯企業
泛喬(股)公司 5,934 \$59,337

105年度:

增加投資
關係人類別/名稱 股數(仟股) 金額
關聯企業
義大開發(股)公司 3,565 \$35,650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6

105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11,775 \$13,369
退職後福利 527 540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離 職 福 利 - -
股份基礎給付 - -

\$12,302 \$13,909

八、質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已提供為各項借款及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質押活期存款 \$281,652 \$182,785
質押定期存款 70,000 61,50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小計 \$351,652 \$244,285
質押活期存款 \$53,323 \$44,824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小計 \$53,323 \$44,82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8,093,924 \$8,360,052
投資性不動產 22,356 22,356
應收帳款 132,861 -

\$8,654,116 \$8,671,517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截至106及105年12月31日止, 本集團因貸款額度等保證而開立之保證 票據分別為20,931,496仟元及21,281,788仟元, 帳列存出保證票據及 應付保證票據科目。
  • (二)截至106及105年12月31日止, 本集團為確保貨款債權等而收受之保證 票據均為24,780仟元, 帳列存入保證票據及應收保證票據科目。
  • (三)截至106及105年12月31日止, 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明細如下:

單位: 仟元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國外信用狀金額 USD 8,779 USD 9,373
國內信用狀金額 NTD 71,089 NTD 9,285
  • (四)本公司與OUTO KUMPU、MUKAND、興鋼等小鋼胚原料供應商簽訂原料採 購合約, 其價格由雙方議定之, 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 尚未履約部 份計17,996噸, 金額共約 327,890仟元。
  • (五)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重大資本支出: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787,662 \$2,173,60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 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由於本集團須維持足夠資本, 以支應擴建及提升廠房及設備所 需。因此本集團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

畫, 以支應未來12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等需求。 (二)金融工具

1.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集團之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如現金及約 當現金、應收款項、其他金融資產、存出保證金、短期借 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款項及長期借款 (含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期 ), 其帳面價值係公允價值合理之近似值, 或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無活 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 ), 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且其 價值評估差異甚大,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而不予揭露 其公允價值資訊。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請詳附註十二(四)。 (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 (包括 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 )、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 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集團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 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集團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 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本集團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 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 1.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A.匯率風險:
  • (A) 本集團暴露於非以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 採購及借款交易與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該等交易 主要計價之貨幣為美金, 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 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 本集團使用外 幣借款來規避匯率風險。而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為 策略性投資, 是故本集團並未對其進行避險。
  • (B) 匯率暴險及敏感度分析

106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 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5,300 29.76 157,732 升值1% 1,577 -
歐元:新台幣 459 35.57 16,318 升值1% 163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766 29.76 82,304 升值1% - 82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35 29.76 24,863 升值1% (249) -
105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 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7,337 32.25 236,606 升值1% 2,366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658 32.25 85,727 升值1% - 85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94 32.25 9,482 升值1% (95) -

新台幣之幣值若相對於上述貨幣升值時, 若所有 其他之變動因子維持不變, 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 反映於上述貨幣之金額會有相等但相反方向之影響。

  • (C)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106及105 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 額分別為(11,957)仟元及 (8,677)仟元。
  • B.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依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

本集團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櫃之權益工具及基金, 此等 金融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 影響。若該等金融工具價格上升1%, 而其他所得因素維持 不變之情況下, 對106及105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之利益將分別增加 159仟元 及 106仟元。

C.利率風險

本集團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固定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164,987 \$97,150
金融負債 (1,169,816) (529,461)

(\$1,004,829) (\$432,311)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372,572 \$469,534
金融負債 (12,935,431) (11,018,363)

(\$12,562,859) (\$10,548,829)

(A) 固定利率工具之敏感分析:

本集團未將任何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亦未指 定衍生工具(利率交換)作為公允價值避險會計模式下之 避險工具。因此, 報導日利率之變動將不會影響損益及 其他綜合淨利。

(B) 變動利率工具之敏感分析:

本集團之變動利率之金融工具係屬浮動利率之資產 (債務), 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有效利率隨之變動, 而 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每增加1%, 將使 106及105年度淨利分別減少125,629仟元及105,488仟元 。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集團造成財 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 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 產生之應收款項, 及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 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A.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 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 風險管理之程序。

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 本集團內部信用評等、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 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 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 餘額占本集團應收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83%及 89%, 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B.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 係由本集團財 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 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 織及政府機關, 無重大之履約疑慮, 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C.本集團以持有擔保品及其他信用增強來規避金融資產之信 用風險:

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本集團所持有作 為擔保之擔保品、淨額交割總約定及其他信用增強對信用 風險最大暴險金額有關之財務影響相關資訊如下表所示: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減少金額

106年12月31日 擔保品 淨額交割總約 其他信用增強 合計
應收款(含關係人) \$
-
\$
-
\$300,739 \$300,739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減少金額

105年12月31日 擔保品 淨額交割總約 其他信用增強 合計
應收款(含關係人) \$
-
\$
-
\$127,959 \$127,959
  • (3) 流動性風險
  • A.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 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的銀行融資額度等, 以確保本集團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B.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集團已約 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106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短期借款 \$2,201,497 \$150,000 - \$ - \$ - \$ \$2,351,497 \$2,351,497
應付短期票券 220,000 - - - - 220,000 219,816
應付票據 107,871 - - - 107,871 107,871
應付帳款 4,170 - - - 4,170 4,170
其他應付款 362,860 950,000 - - - 1,312,860 1,312,860
長期借款(包含一 132,000 198,000 462,000 5,873,200 3,968,800 10,634,000 10,583,934
年內到期)

\$3,028,398 \$1,298,000 \$462,000 \$5,873,200 \$3,968,800 \$14,630,398 \$14,580,148

105 年 12 月 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6個月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短期借款 \$1,457,962 \$150,000 - \$ - \$ - \$ \$1,607,962 \$1,607,962
應付短期票券 220,000 - - - - 220,000 219,461
應付票據 111,901 - - - - 111,901 111,901
應付帳款 11,795 - - - - 11,795 11,795
其他應付款 188,501 310,000 - - - 498,501 498,501
長期借款(包含一 - 132,000 330,000 4,663,125 4,340,875 9,466,000 9,410,401
年內到期)

\$1,990,159 \$592,000 \$330,000 \$4,663,125 \$4,340,875 \$11,916,159 \$11,860,021

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

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四)公允價值資訊:

  • 1.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 詳附註十二(二)1.說明。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 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一)說明; 而投資關聯企業具公開市場報價 者之公允價值資訊, 請詳附註六(七)說明。
  • 2.公允價值之三等級定義:

第一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工具於活絡市場中, 相同工具之活絡市場公開 報價。活絡市場係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市場: 在市場交易之商品 具同質性;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 大眾取得。本集團投資之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受益憑證價值皆 屬之。

第二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除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 (如價格)或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 值。

第三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衡量公允價值之投入參數並非根據市場可取得 之可觀察輸入值。

3.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本集團之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 價值衡量。本集團之公允價值等級資訊如下表所示:

10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5,900 - \$ - \$ \$15,900

\$15,900 - \$ - \$ \$15,900
10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88 - \$ - \$ \$10,588

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的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 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為公允價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 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 服務機構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 且該價格代表實際 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者, 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 則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 買賣價 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 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工具屬有活絡市場者, 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 屬性列示如下:

  • (1) 基金: 淨值。
  • 5.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無。
  • 6.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無。
  • 7.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無。
  • 8.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 不適用。
  • 9.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 度分析: 不適用。

(五)金融資產移轉: 無。

(六)金融資產及金負債之互抵: 無。

(七)風災損失

本公司岡山及屏南廠區, 因105年9月莫蘭蒂颱風發生風災損失, 有 關損失情形說明如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估計損失金額 \$9,492
估計理賠金額 (4,822)
公司自負損失金額 \$4,670
  • 1.前述損失屬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計9,492仟元(帳列累計減損項下) , 雖已受有颱風及洪水保險, 惟公司必須承擔最低自負額為 4,670仟 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餘額皆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帳列 其他應收款項下), 截至106年12月31日止, 保險公司理賠手續尚在辦 理中。
  • 2.對於風災受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計 9,492仟元, 表列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累計減損, 於災後公司積極進行各項設備之修復工作, 本 期發生修復支出2,745仟元, 累計已發生修復支出5,002仟元, 表列沖 減累計減損, 截至 106年12月31日止, 累計減損尚餘 4,490仟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合併沖銷前):
  • 1.資金貸與他人者: 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者: 附表一。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者: 附表二。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附表三。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者: 附表四。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無。
  •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無。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五。
  • (二)轉投資事項相關資訊(合併沖銷前): 附表六。
  • (三)大陸投資資訊(合併沖銷前): 無。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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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註 1): 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 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 2): 以不超過子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 7 倍為限。

(註 3): 以不超過子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 7 倍為限。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者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仟股; 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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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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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
9
5
4

註: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均屬無活絡市場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附表三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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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註: 上述母子公司間交易業於合併報表沖銷。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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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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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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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個別交易金額未達 1,000 萬元以上, 不予以揭露; 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其相對交易不再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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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 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 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 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三: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 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 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 若屬損益科 目者, 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 註四: 買賣價金 7,633,283 仟元扣除土地增值稅 20,491 仟元及帳面價值 2,644,331 仟元後, 計產生處分利益 4,968,461 仟元, 惟因 屬母子公司間順流交易所產生未實現利益已全數銷除。

附表六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仟股; 新台幣仟元













































本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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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本公司於 101 年 12 月間出售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 16、17 及 18 號土地給予子公司朕豪大酒店(股)公司及朕華國際(股)公司, 出售土地產生之未實現利益約 4,968,461 仟元沖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其他內部損益後, 產生投資貸餘 1,008,213 仟元已轉列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註 2):已扣除依合併財務報表基礎下朕豪大酒店(股)公司及朕華國際(股)公司之內部利益。

(註 3):因燁輝與燁聯鋼鐵(股)公司相互持股而互採權益法評價, 其投資損益係按庫藏股票法, 故上列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已扣除燁聯公司對燁輝採權益法評價認列之相關損 益。

(註 4):上述母子公司間交易業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 主要係經營不銹鋼、各類碳鋼、特殊 鋼等加工製造業務, 其產品最終用途類似, 且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 , 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 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 導部門。而子公司於 100年11月始成立, 處創業期間, 尚無主要營 業活動產生之營業收入及費損, 故未達營運部門資訊揭露之標準。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根據稅前損益評估營運部門之表現。 (三)產業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公司為單一產業部門,詳(一)之說明。 (四)地區別資訊: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106
105

\$5,045,377 \$4,642,737
738,059 580,346
510,525 436,679
中 國 大 陸 445,739 545,377
251,927 178,765
227,674 177,186
馬 來 西 亞 167,411 208,563
其 他 國 家 606,295 502,859
\$7,993,007 \$7,272,512
2.非流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4,805,132 \$13,217,004
(五)重要客戶資訊: 106

佔銷貨淨額%
乙 客 戶 \$806,374 10.09%
105

佔銷貨淨額%
乙 客 戶 \$782,722 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