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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EC —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4, 2014
52247_rns_2014-11-14_4c4f1e4a-996f-4fd6-ad04-3f4db02b40d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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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L}_{\mathrm{c}}$
$\langle \cdot, \cdot \rangle$
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2-6樓 話:(02)2797-3999 雷
$\sim$ 1 $\sim$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hat{\mathcal{A}}$
$\label{eq:2} \frac{1}{\sqrt{2}}\int_{0}^{\infty}\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d\mu_{\rm{eff}}$
$\sim 10^7$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封 | 面 | 1 | ||
| 二、目 | 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overline{\mathbf{4}}$ |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 - 10$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0 - 19$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0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0 - 36$ | |||
| (七)關係人交易 | $37 - 38$ | |||
| (八)質押之資產 | 38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38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38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38 | |||
| $(+) = )$ 其 | 他 | $38 - 39$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39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0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0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0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41 - 49$ |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mathcal{L}^{\text{max}}{\text{max}}$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886 (2) 8101 6666 Fax 偉直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綱址 www.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 量。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全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13761號 民 國 一〇四 年 二 月 十六. 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2.12.31 103.12.31 |
$\delta_{\rm 0}$ 鎭 셲 $\delta_{\rm 0}$ 鑬 쇾 |
Q 260,000 $^{\circ}$ 250,000 69 |
11,967 22,324 |
$\circ$ 169,206 $\overline{0}$ 312,443 |
13,437 ı |
33,346 32,721 |
$\mathbf 2$ 69,784 |
4,345 4,433 |
16 492,301 22 691,705 |
$\frac{8}{2}$ 536,136 $^{\circ}$ 239,000 |
J, 8,093 10,336 |
T. 3,808 ı 3,810 |
$\overline{18}$ 548,037 $\infty$ 253,146 |
34 1,040,338 30 944,851 |
59 1,821,710 57 1,800,000 |
15,782 15,594 |
$\sigma$ 280,330 12 383,015 |
(9, 730) ï |
5,257 | $\Omega$ (79, 106) |
66 2,028,986 70 2,203,866 |
$\frac{100}{2}$ 3,069,324 $\frac{100}{2}$ 3,148,717 S |
|||||
|---|---|---|---|---|---|---|---|---|---|---|---|---|---|---|---|---|---|---|---|---|---|---|---|---|---|---|---|---|
| Ξ $\frac{1}{11}$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其他應付款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八) | 其他流動負債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 存入保證金 | 負債總計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股本(附註六(十二)) | 資本公積(附註六(十二)) | 保留盈餘(附註六(十二)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庫藏股票(附註六(十二)) | 權益總計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附註九)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100 | 2170 | 2180 | 2230 | 2200 | 2320 | 2300 | 2540 | 2570 | 2645 | 3100 | 3200 | 3300 | 3410 | 3425 | 3500 | |||||||||||||
| 一部 | 電子科技型份有限公司 寶產負債表 銘 晟 |
年夜一〇三年十二月 $\overline{\mathcal{W}}$ $\bigcirc$ 民國 |
102.12.31 103.12.31 |
$\frac{9}{6}$ 鎮 棆 $\frac{96}{6}$ 鎮 伞 |
4 127,551 $^{\circ}$ 234,872 69 |
23 711,112 23 727,940 |
1,780 8,139 |
14,309 21,897 |
$\pmb{\cdot}$ 866 3,519 |
28 855,618 32 996,367 |
47 1,434,803 $49$ 1,554,789 |
$\overline{4}$ 432,755 $\equiv$ 348,842 |
205,062 203,824 |
11,577 13,565 |
99,634 634 |
29,875 30,696 |
$\overline{z}$ 2,213,706 68 2,152,350 |
100 3,069,324 100 8 3,148,717 |
||||||||||
| 資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二)) | 存貨(附註六(三))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八) | 其他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六)及八)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 | 資產總計 | |||||||||||||||
| 1100 | 1170 | 1310 | 1476 | 1479 | 1550 | 1600 | 1760 | 1840 | 1980 | 1990 |
HASHO
會計主管:
議許國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生 中 $\sim4$ ~
經理人:
E
董事長: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金 額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四)) | $\mathbb{S}$ | 2,453,458 | 100 | 2,302,47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三)及十二) | 2,277,759 | 93 | 2,063,362 | 90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75,699 | $\overline{7}$ | 239,109 | 10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4,962 | $\overline{2}$ | 47,491 | $\overline{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86,134 | 3 | 77,584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4,032 | $\overline{2}$ | 33,617 | $\mathbf{1}$ | |
| 175,128 | $\overline{7}$ | 158,692 | 6 | |||
| 6900 | 營業淨利 | 571 | $\overline{\phantom{a}}$ | 80,417 | $\overline{4}$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50 | 財務成本 | (16, 455) | (1) | (18, 585) | (1) | |
| 7100 | 利息收入 | 1,456 | 1,826 | |||
| 7110 | 租金收入(附註六(九)) | 11,701 | 1 | 11,645 | ||
| 719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及其他收入 | |||||
| (附註六(五)) | 169,590 | 7 | 9,446 | |||
| 7230 |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60,556 | $\overline{2}$ | 40,404 | $\overline{2}$ | |
| 7590 | 什項支出 | (1,308) | (421) | |||
| 7776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60, 714) | (2) | (6,616) | ||
| 164,826 | $\tau$ | 37,699 | $\mathbf{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165,397 | 7 | 118,116 | 5 |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一)) | 35,345 | 1 | 22,467 | 1 | |
| 本期淨利 | 130,052 | 6 | 95,649 | $\overline{4}$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735 | 1,386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損失)(附註六(十)) | (246) | 256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
| 損益份額一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5,257 | (6,111) | ||||
| 8399 |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 | |||||
| $-))$ | 1,963 | 280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4,783 | (4, 749)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44,835 | $\overline{\mathbf{e}}$ | 90,900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三)) | 0.72 | 0.53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frac{1}{1}$ | |
|---|---|
| $\overline{\phantom{a}}$ | |
| 二月三 | |
| 公司 | |
| 쁝 | |
| 晟銘 | |
| 三年及 | |
| ◯ | |
| 民國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其他權益項 | E | |||||||||
|---|---|---|---|---|---|---|---|---|---|---|
| 咫 | 保留盈餘 | 構財務報表 | 備供出 | |||||||
| 淂 普 |
法定盈餘 | 特別盈餘 | 換算之兌換 | 金融商品 | ||||||
| 資本公積 | 横 公 |
積 公 |
未分配盈餘 | 忐 合 |
鬣 差 |
未實現(損)益 | 藏股 受 |
權益總計 | ||
|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1,851,710 | 16,042 | 204,806 | 8,909 | 2,844 | 216,559 | (10, 880) | $\overline{6.11}$ | 79,106) | 2,000,436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1,971 | (1, 971)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315 | (1,315) | ||||||||
| 一〇二年度淨利 民國 |
95,649 | 95,649 | 95,649 | |||||||
| 二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 |
212 | 212 | $\overline{5}$ | (4, 749) | ||||||
| 二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circ$ $\frac{1}{\mathbb{E}}$ 眨 |
٠ | 95,861 | 95,86 | .150 | (6.1) | 90,900 | ||||
| 庫藏股買回 | (62, 350) | (62, 350) | ||||||||
| 庫藏股註銷 | (30,000) | (260) | (32,090) | (32,090) | 62,350 | |||||
|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21,710 | 15,782 | 206,12 | 10,880 | 63,329 | 280,330 | (9, 730) | (79, 106) | 2,028,986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1, 150) | 1,150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6,333 | (6,333) | ||||||||
| 民國一〇三年度淨利 | 130,052 | 130,052 | 130,052 | |||||||
| ○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I 民國 |
(204) | (204) | 14,783 | |||||||
| ○三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frac{1}{2}$ 氐 |
129,848 | 129,848 | 9.730 | 5,257 | 144,835 | |||||
| 庫藏股註銷 | (21, 710) | (8,372) | (27, 163) | (27, 163) | 57,245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ï | 8.184 | 21,861 | 30,045 | ||||||
| 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网 |
1,800,000 | 15,594 | 212,454 Ш |
9,730 | 160,83 | 383,015 | 5,257 | 2,203,866 | ||

●計主 笛


董事長: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 | ||
|---|---|---|---|
| 調整項目: | 165,397 | 118,116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5,830 | 16,037 | |
| 攤銷費用 | 3,793 | 4,366 | |
| 利息費用 | 16,455 | 18,586 | |
| 利息收入 | (1, 456) | (1, 82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60,714 | 6,616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7,66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及其他 | (164, 663) | (758) | |
| (61, 665) | 43,02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 (16, 864) | 193,536 | |
| 存貨(增加)減少 | (6,359) | 7,494 |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738) | 1,018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 153,594 | (123,960) | |
| 其他 | (1, 104) | (60) | |
| 128,529 | 78,028 | ||
| 調整項目合計 | 66,864 | 121,049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232,261 | 239,165 | |
| 收取之利息 | 1,468 | 1,925 | |
| 支付之所得税 | (23,600) | (192)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210,129 | 240.898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97, 653) | ||
|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34,004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 810) | (12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44,828 | ||
| 取得無形資產 | (4, 425) | (978)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支付之所得稅 |
92,150 | 34,450 | |
| 其他 | (28, 860)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437) | (501) | |
| 壽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28.797 | 32,851 | |
|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 (10,000) | (70,000) | |
| 長期借款增加 | 60,000 | ||
| 長期借款減少 | (288,000) | (138,000) | |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62, 350) | ||
| 支付之利息 | (15,990) | (18, 128) | |
| 員工購買庫藏股 | 22,383 | ||
| 其他 | 2 | (500)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231, 605) | (288,978)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07,321 | (15,229)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7,551 | 142,78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234,872 | 127,551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2-6樓,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於台灣 證交所掛牌上市。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腦外殼及行動裝置零組件之製造、研發及買賣 $\ddot{\phantom{a}}$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四年二月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西元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櫃及 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〇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西元二〇一三年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編製財務報告,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
2010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
2011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 2011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互抵」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 生效)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2012年7月1日 |
國際會計準則
| 理事會發布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2012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2013年1月1日 |
經評估後本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 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 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允 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西元二〇一三年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 2016年1月1日 |
|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闡明可接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生產性植 物工 |
2016年1月1日 |
IASB發布
| 新婚布/修正/修訂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之繼續」 |
2014年1月1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外
1.外幣交易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 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 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 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 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 算。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 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 益。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 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捐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書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自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預期將於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務 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余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1)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 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 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滅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滅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另,備供出售權益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並認列為損益。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此外,權益工具之投資一旦發生減損,後續所 有損失均列為當期損益直至該資產除列。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 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惟短期借款及應付款 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 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公 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則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
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之公 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七)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惟若實際產 能與正常產能差異不大,則按實際產量分攤,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 ;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採個別比較,淨變現價值係以資產負債表日 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八)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折舊 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接 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為 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 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捐益。
$4.$ 、笔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 6~51年
(2) 機器設備: 6~11年
- (3)其他設備: 2~11年
- (4)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空調設備及電梯工程等,並分別 按其耐用年限予以計提折舊。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 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 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 租金收入之减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十二)無形資產
1.研究與發展
賃
研究階段係指預期為獲取及瞭解嶄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之活動,相關支 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發展階段之支出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未同時符合者 ,於發生時即認列於損益:
(1)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3)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將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5)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6)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階段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衡量之。
2.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3.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4.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 列於損益:
(1)電腦軟體成本:1~3年。
(2)權利金:5年。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及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 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 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 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 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 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稅 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 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 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 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認列
- 商品舖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答訂銷 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 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 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 收入之减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租金收入」。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書。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書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 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 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 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 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書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 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轉換日,所有精算損 益皆認列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僧捐益包括任何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未 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指本公司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某一員工或員工團體之聘僱契約,或 為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資遣而提供離職福利。離職福利係當本公司已明確承諾詳細之 正式終止聘雇計畫且該計畫實際上無撤銷之可能時,或在鼓勵自願資遣下,員工很 有可能接受資遣提議,且接受之員工人數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 於報導期間之十二個月後方支付時,應予折現。
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書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者 , 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 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各 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用。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捐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捐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同一納稅主體;或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股東會通過盈餘 分配案後認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十九)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紅利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 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 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無。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無。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 102.12.31 | |
|---|---|---|
| 麥用金 | 50 | 100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186,722 | 127,451 |
| 定期存款 | 48,100 | - |
| S 234.872 |
127,551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五)。 (二)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03.12.31 | 102.12.31 | |
|---|---|---|
| 應收帳款 | 728,786 | 711,922 |
| 其他應收款 | 897 | 159 |
| 729,683 | 712,081 | |
| 減:備抵呆帳 | (846) | (810) |
| 計 合 |
728,837 | 711,271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727,940 S |
711,112 |
| 其他應收款一流動 | 897 S |
159 |
本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逾期0~30天 | 13,626 | 23,300 | |
| 逾期31~120天 | 1.572 | 878 | |
| S | 15.198 | 24.178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 帳變動表如下: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
計 승 |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810 | 810 |
| 認列減損損失 | 36 | 36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846 | 846 |
| 個別評估 | 組合評估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計 승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 | 1,990 | 1.990 |
| 減損損失迴轉 | (1,180) | (1,180) | |
|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810 | 810 |
備抵呆帳主要係基於歷史之付款行為以及廣泛分析標的客戶之信用評等,本公司 相信逾期超過三十天未提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仍可收回。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存 貨
| 103.12.31 | 102.12.31 | ||
|---|---|---|---|
| 原物料 | \$ | 1.403 | 52 |
| 在製品 | 2,555 | $\overline{2}$ | |
| 製成品及商品 | 4.18 | 726 | |
| S | 8.139 | 1,780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營業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銷貨成本 | \$ | 2,277,759 | 2,063,533 |
| 下腳收入 | $\blacksquare$ | ||
| S | 2,277,759 | 2,063,362 |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子公司 | - 790 æ 554 Φ ------------ |
.803 . 34 $\boldsymbol{A}$ |
除下列說明外,其餘請參閱民國一〇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本公司為擴充子公司之營業規模及改善子公司財務結構,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增加 子公司頂都國際有限公司(頂都)投資197,653千元,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業已全數付訖。
(2)本公司之子公司頂都於民國一〇三年度減資退回股款34,004千元,截至民國一〇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業已全數收訖。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 細如下:
| 地 土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及其他 |
總 計 | |
|---|---|---|---|---|---|
| 成 本: |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261,585 | 239,488 | 14,699 | 40,747 | 556,519 |
| 增 添 |
10,810 | 10,810 | |||
| 處 分 |
(50.688) | (64, 634) | (14, 656) | (12, 252) | (142.230)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210,897 | 174,854 | 43 | 39,305 | 425,099 |
| S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261,585 | 240,961 | 14,699 | 40,960 | 558,205 |
| 增 漆 |
120 | 120 | |||
| 處 分 |
(1, 473) | (333) | (1.806)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61,585 | 239,488 | 14,699 | 40,747 | 556,519 |
| 折舊: |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83,374 | 14,080 | 26,310 | 123,764 | |
| 本年度折舊 | 8,451 | 618 | 5,523 | 14,592 | |
| 處 分 |
(36, 499) | (14.656) | (10, 944) | (62,099)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 55,326 | 42 | 20,889 | 76,257 | |
| S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75,828 | 12,734 | 21,787 | 110,349 | |
| 本年度折舊 | 8,697 | 1,346 | 4,756 | 14,799 | |
| 處 分 |
(1,151) | (233) | (1.384)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5 | 83,374 | 14,080 | 26,310 | 123,764 | |
| 帳面價值: | |||||
| S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210,897 | 119,528 | 18,416 | 348,842 | |
| S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261,585 | 156,114 | 619 | 14,437 | 432,755 |
| S 民國102年1月1日 |
261,585 | 165,133 | 1.965 | 19,173 | 447,856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出售基隆市安樂區營業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築物予 非關係人,出售價款計244,828千元,出售總利益為165,985千元(扣除相關出售成本20 千元), 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價款已 全數收訖。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 明細,請詳附註八。
(六)投資性不動產
| 上 | 地 | 房屋及建築 | 핡 總 |
|
|---|---|---|---|---|
| 戍 本: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即民國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52,640 | 63.116 | 215,756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即民國 | ||||
|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52,640 | 63,116 | 215,756 |
| 折舊: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 10,694 | 10,694 | |
| 本年度折舊 | 1,238 | 1.238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1,932 | 11,932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 9,456 | 9,456 | |
| 本年度折舊 | 1,238 | 1,238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0,694 | 10,694 | |
| 帳面金額: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 152,640 | 51.184 | 203,824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S | 152,640 | 52,422 | 205,062 |
| 公允價值: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327,975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390,546 | |||
本公司就非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列為投資性不動產。另,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 係以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投資性不動產作為銀 行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七)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细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信用借款 | S | 250,000 | 120,000 |
| 擔保借款 | 140,000 | ||
| S | 250,000 | 260,000 | |
| 未使用額度 | 831,350 | 714,712 | |
| 利率區間 | $1.33\%$ ~1.55% | $1.33\%$ ~1.60% |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790,000千元及260,000千元,到 期日分別為民國一〇四年一月至五月及民國一〇三年一月;償還之金額分別為 800,000千元及330,000千元。
2.有關本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五)。
3.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3.12.31
$(864)$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金額 |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75%~2.5474% | 民國104年~ | S | 279,000 |
| 民國114年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9% | 民國106年 | 30,000 | |
| 減:發行成本攤銷後餘額 | (216)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69, 784) | ||||
| 計 合 |
S. | 239,000 | |||
| 流 動 |
S | 69,784 | |||
| 非 動 流 |
239,000 | ||||
| 計 송 |
S | 308,784 | |||
| 尚未使用額度 | S | 630,000 | |||
| 102.12.31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全額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75%~2.5474% | 民國104年~ | S | 537,000 |
| 民國114年 |
减:發行成本攤銷後餘額
| 合 | 뉡 | œ | 536,136 |
|---|---|---|---|
| 流 | 動 | $\overline{\phantom{a}}$ | |
| 非流動 | 536,136 | ||
| 合 | 計 | 536,136 | |
| 尚未使用額度 | 210,000 |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本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於民國一〇一年五月二日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主 辦銀行)等銀行簽訂三年期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為720,000千元,該額度分三期遞 減,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度為360,000千元。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共動用70,000千元作為充實營運之用,依據合約,本公司承諾借款期間 每年應依各該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維持特定之流動 比率、負債比率及其他財務比率。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七月及八月分別與華南商業銀行及兆豐商業銀行簽訂額 度各為200,000千元之中長期貸款合約;另該額度可用於償還民國一〇四年五月到期 之聯貸案及其他用途。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發行之金額分別為60.000千元及0千元, 利率分別為1.75%~1.9%及0%,到期日為民國一○六年八月至民國一○六年十月; 償還之金額分別為288,000千元及138,000千元。
2.本公司聯合授信合約由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請詳附註七。
3.有關本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五)。
4.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營業租賃
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六)。不可取消租賃期間之 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一年內 | S | 12,950 | 12,939 |
| 二年至五年 | 6,383 | 19,334 | |
| ιD | 19,333 | 32,273 |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總額分別為 12,939千元及12,883千元。另,相關折舊費用作為租金收入減項皆為1.238千元。 (十)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義務現值總計 | 30,715 | 29.524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 829) | |
|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資產 | (27.496) | (27, 305)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 理會(以下簡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 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 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8,211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 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 29,524 | 32,398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blacksquare$ | (3,294)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700 | 1,026 | |
| 精算損(益) | 491 | (606)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30,715 | 29,524 |
(3)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確定福利計畫資產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56,829 |
59,360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3,294)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1,137 | 1,113 |
| 精算(損)益 | 245 | (350)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829 |
|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382 | 763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列報為損益之費用減項如下:
| 103年度 | $102 +$ 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S | 110 | 419 | |
| 利息成本 | 590 | 607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1.137 | (1,113) | ||
| ٠Τ | (437) | (87)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
本公司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1.445 | 1,701 |
| 本期認列 | 246 | (256)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691 | 1,445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報導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折現率 | $2.00\%$ | 2.00%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2.00 % | 2.00% |
| 未來薪資增加 | 1.00% | 1.00 % |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經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准暫停提撥退休 全。
(7)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 103.12.31 | 102.12.31 | 101.12.31 | 101.1.1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30,715 -8 |
29,524 | 32,398 | 37,15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 829) | (59,360) | (65, 547) |
|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 資產) |
(27,496) | (27,305) | (26,962) | (28,393) |
| 確定福利計畫現值金 額之經驗調整 |
(491) S |
(88) | 791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 額之經驗調整 |
245 | (350) | (723)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書之提撥 金額為0千元。
(8)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相關 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影響本 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三年度報導日,本公司預計退休金之帳面價值為27,496千元,當採 用員工之調薪率增減變動0.25%時,本公司認列之預計退休金將分別減少1,375千 元或增加1,318千元;當採用折現率增減變動0.25%時,合併公司認列之預計退休 金將分別增加1,303千元或減少1,379千元。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給付薪資總額 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按固定 比率計算提撥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4,089千元及3,790千元。
(十一)所得税
- 1.所得税費用
- (1)本公司所得税費用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3,706 |
12,644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 4,129 | 986 |
|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税 | 28,860 |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358 | |
| 37,053 | 13,630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5,713 | 1,884 |
|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7, 421) | |
| 所得税抵減變動數 | 7,303 | |
| 前期未認列課稅損失之認列 | (350) | |
| (1,708) | 8,837 | |
| 所得税費用 | \$ 35,345 |
22,467 |
(2)本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05 | 236 |
|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 (42) | 44 |
| 1.963 | 280 |
(3)本公司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税前净利 | 165,397 | 118,116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28,117 | 20,080 |
| 免税所得 | (29,017) | |
|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税 | 28,860 | |
| 所得稅抵減之變動 | 213 | |
| 前期低(高)估 | 35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4,129 | 986 |
| 其他 | 2,898 | 1.188 |
| 35,345 | 22,46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無。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無。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確定福 | ||||
|---|---|---|---|---|
| 利計畫 | 其 他 |
合 計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4,223 |
3,870 | 8,093 | |
| 借記/(貸記)損益 | 74 | 2,211 | 2,285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42) | (42)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4,255 S. |
6,081 | 10,336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4,164 | 1,993 | 6,157 | |
| 借記/(貸記)損益 | 15 | 1,877 | 1,892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44 | 44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 4,223 |
3,870 | 8,093 | |
|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兑换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差 額 |
投資抵減 | 其 他 |
合 計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2,005 |
9,572 | 11,577 | |
| (借記)/貸記損益 | 3,993 | 3,993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005) | (2,005)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3,565 | 13,565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2,241 |
7,303 | 9,214 | 18,758 |
| (借記)/貸記損益 | (7,303) | 358 | (6, 945)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36) | (236)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005 \$ |
9,572 | 11,577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一年度。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160.831 | 63.329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40.588 | 19.908 |
103年度(預計) 102年度(實際)
23.12% 20.48%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1.02$ 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五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3,000千股,上開減資 基準日為一〇二年五月十七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八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2,171千股,上開減資 基準日為一〇三年十月二十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472,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247,2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 份分別為180,000千股及182,171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 105.12.51 | 102.12.51 |
|---|---|
| 504 | 15.782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註銷庫藏股,分別沖減資本公積8.372千元 及260千元。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 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必要時得另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後,就其餘額提撥員工紅利比率至少不低於百分之二,董監事報酬不高於百分 之二。其餘額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股利分配,並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 請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
本公司為電子業,正處於「穩定成長期」,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及資金 需求,採取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先以保留盈餘融通所須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以 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惟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派總股利之百分之十 ,並視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發放。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於 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 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 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民國一〇二年度皆為累積盈餘,但管理階層為配合 業務及財務計劃所需,皆暫不擬分派盈餘,故民國一〇三年度及民國一〇二年度 員工紅利估列金額皆為0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一〇二年度盈餘分 配案,且未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其決議結果與民國一〇二年度財務報表估 列數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一〇一年度虧損 撥補案,且未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其決議結果與民國一〇一年度財務報表 估列數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自 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4.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一〇二年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股 東權益及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庫藏股。
本公司於一〇三年度轉讓庫藏股829千股予員工,以高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為轉讓執行價格,認列酬勞成本7.662千元,已於員工認購後全數轉列資本公積一庫 藏股票項下,認股基準日為民國一〇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股款22,383千元業已全數 收訖。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股數(千股) | 金 | 額 | 股數(千股) | 全 | 額 | ||
| 期初庫藏股 | 3,000 | 79,106 | 3,000 | 79,106 | |||
| 本期增加 | 3,000 | 62,350 | |||||
| 本期註銷 | 2,171 | 57.245 | 3,000 | 62,350 | |||
|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829 | 21.861 | $\blacksquare$ | ||||
| 期末庫藏股 | 3,000 | 79,106 |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庫藏股變動明細如下:
依上段所述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因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 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予以註銷。另,庫藏股票不得質 押,於未轉讓前,並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三)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 益持有人之淨利分別為130,052千元及95,649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分別為179.507千股及180.105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 | 130,052 | 95,649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overline{\mathbb{S}}$ | 179,171 | 182,171 |
| 庫藏股之影響 | 336 | (2,066)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S | 179,507 | 180,105 |
| (十四)收 入 |
|||
| 本公司收入明細如下: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電腦及伺服器外殼 | \$ | 1,375,809 | 1,416,909 |
| 行動裝置零組件 | 875,919 | 713,022 | |
| 開模收入 | 201,730 | 172,540 | |
| S. | 2,453,458 | 2,302,471 | |
| (十五)金融工具 | |||
| 1.金融工具之種類 | |||
| 金融資產 | |||
| 103.12.31 | 102.12.31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234,872 | 127,551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727,940 | 711,112 | |
| 其他金融資產 | 21,897 | 113,309 | |
| 存出保證金 | 634 | 634 | |
| \$ | 985,343 | 952,606 |
金融負債
| 103.12.31 | 102.12.31 | |
|---|---|---|
| 短期借款 | \$ 250,000 |
260,000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334,767 | 181,173 |
| 其他應付款 | 9,043 | 8,111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借款) | 308,784 | 536,136 |
| 存入保證金 | 3,810 | 3,810 |
| 906,404 | 989,230 |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985,343千元及952,606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餘額中分別有61%及60%係分別由五家客戶組成 ,使本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 合 约 |
|||||
|---|---|---|---|---|---|
|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 - 2 + 1$ | 超過2年 | ||
| 103年12月31日 | |||||
| 擔保銀行借款(未扣 | |||||
| 除發行成本216) | S | 279,000 | 70,000 | 21,000 | 188,000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280,000 | 250,000 | 30,000 | ||
| 應付帳款 | |||||
| (含關係人) | 334,767 | 334,767 | |||
| 其他應付款 | 9,043 | 9,043 | |||
| 存入保證金 | 3,810 | 3,810 | |||
| \$ | 906,620 | 663,810 | 21,000 | 221,810 | |
| 102年12月31日 | |||||
| 擔保銀行借款(未扣 | |||||
| 除發行成本864) | \$ | 677,000 | 140,000 | 351,000 | 186,000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20,000 | 120,000 | |||
| 應付帳款 | |||||
| (含關係人) | 181,173 | 181,173 | |||
| 其他應付款 | 8,111 | 8,111 | |||
| 存入保證金 | 3,810 | 3,810 | |||
| S | 990,094 | 449,284 | 351,000 | 189,810 |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4.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26,839 美金/台幣 | 849,454 | $26,828 \not\equiv \hat{\underline{\pi}}$ /台幣 | 799,609 | ||
| $= 31.65$ | $=29.805$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669 美金/台幣 | 21,174 | 809 美金/台幣 | 24,112 | ||
| $= 31.65$ | $=29.805$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 他應收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美金相對於新臺幣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 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41,414千 元及38.77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5.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詳下表列示:
| 帳面金額 | |||||
|---|---|---|---|---|---|
| 103.12.31 | 102.12.31 | ||||
| 變動利率工具: | |||||
| 金融資產 | 234,822 | 127,451 | |||
| 金融負債 | 558,784 | 796,136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〇 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810千元及1,672千元,主要係源自於本公 司之變動利率存款及借款。
6.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個體 財務報告中,其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十六)財務風險管理
$1.45$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 括(1)信用風險(2)流動性風險(3)市場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辦 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 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本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 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 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 經定期覆核。未符合本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 易。
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 亦會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合約。
$(2)$ 保 誇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對外提供任何背 書保證。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請詳附註六(七)及六(八)。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變動,而影響本公司之收益或所 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 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 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本公司使 用短期借款及衍生金融工具(包含遠期換匯合約)來規避匯率風險。此類衍生金 融工具之使用,可協助本公司減少但仍無法完全排除外幣匯率變動所造成之影響 $\ddot{\bullet}$
(2)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現金流量風險。
(十七)資本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 素,規劃本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 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的股息金額,發行新股 、向股東發還現金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資產負債比例對資金進行監控。本公司之資本為資產負債表 所列示之「權益總計」,亦等於資產總計減負債總計。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資產負債比例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負債總計 | \$944,851 | 1,040,338 | |
| 資產總計 | 3,148,717 3,069,324 | ||
| 負債比例 | 30 % | 34 % |
截至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年度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子公司間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细如下:
| 兼 土 稚 益 ( 苻 版 1⁄0 ノ | ||
|---|---|---|
| 設立地 | 103.12.31 | 102.12.31 |
| Samoa | 100 | 100 |
| Samoa | 100 | 100 |
| Samoa | 100 | 100 |
| 廣東省東莞市 | 100 | 100 |
| 浙江省杭州市 | -(註) | 100 |
$AB = AB + BC + BD + BC$
註:晟銘電子(杭州)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一月清算完結。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 102年度 | |
|---|---|---|
| 子公司 | \$2,172,229 | 1,965,112 |
| 其他關係人 | 48.185 | 45,603 |
| $$2,220,414$ $2,010,715$ |
本公司所銷售之成品,係由關係人生產,並直接向其購買成品,本公司對關係 人之交易條件,其進貨價格為成品最終售價之特定比例,除其他關係人採月結 60天付款外,對子公司係依其資金需求付款。
$\mathbf{a}$
بعدائك بمامات
2.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因上述進貨而產生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關係人類別 | 103.12.31 | 102.12.31 | |
|---|---|---|---|
| 帳列項目 關係 應付帳款 子公司 |
305,976 | 152,938 | |
|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 6.467 | 16,267 | |
| $S$ 312,443 | 169,205 |
3.租 賃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〇年八月起將部分辦公樓層及雜項設備出租予其他關係人, 租金逐月收取。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租金收入皆為3.429千元。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11.493 | 12,108 |
| 退職後福利 | 260 | 99 | |
| S | 11,753 | 12,207 |
2.保 證
本公司聯合授信合約,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總額分別 為360,000千元及540,000千元,係由主要管理階層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3.12.31 | 102.12.31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 長期借款 | ||||
| 投資性不動產一土地 | S | 347,804 | 414,225 | |
| 一建築物 | 11 | 153,182 | 186,231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短期借款、一年內到 期之長期借款及海關 |
|||
| 保證金 | 21,000 | 14,150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長期借款 | 99,000 | |||
| S | 521,986 | 713,606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質別 性 |
屬於營業 本者 成 |
屬於營業 用者 費 |
計 合 |
屬於營業 者 成 本 . |
屬於營業 用者 費 |
計 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93,504 | 93,504 | 83,455 | 83,455 | ||
| 勞健保費用 | 6,812 | 6,812 | 6,534 | 6,534 | ||
| 退休金費用 | 3,652 | 3,652 | 3,703 | 3,703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2,604 | 2,604 | 4,075 | 4,075 | ||
| 折舊費用 | 14,592 | 14,592 | 2,612 | 12,187 | 14,799 | |
| 攤銷費用 | 3,793 | 3,793 | 4,366 | 4,366 |
註: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折舊費用係扣除投資性不動產之折舊費用皆為1.238千元帳列租金 收入減項。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三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紙號 | 資出資金 | 貸典 | 往来 | 是否為 | 本期最 | 期末 | 【除動 | 利车 | 黄金 背具 |
案務社 有短期融 提列偿 # 通責金必 |
抵呆帳 | 保 | 對個別對象 青金苷 |
黄金貨與 |
|---|---|---|---|---|---|---|---|---|---|---|---|---|---|---|
| 罰 公 セ |
a1 G | 項目 | 闘傣人 | 高金額 | 餘額 | 支金额 | 區長 | 性質 | 来会期 要之原因 | 額 | 名稱 價值 | л. 喅 |
限 額 | |
| 頂都國際 爵荼國際 應收關 | 是 | 221,550 | 221,550 | 219.018 0.92715%~ 被投資 | 聯屬公司 | .,554,789 | 1.554.789 | |||||||
| 係人款 | 0.94% | 公司資 | 同資金调 | |||||||||||
| 金需求 | 掟 |
註1: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帳 저 |
|||||
|---|---|---|---|---|---|---|---|---|
| 司 公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股數 | 楼面金额 | 持股比率 | 公允借值 | 備註 |
| 早位數(千) | ||||||||
| 枽 股 |
||||||||
| 頂智公司 晨銘寧波 |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69.561 | 9.30%非上市(櫃)公 | ||||
| 為同一人 | 一非流動 | 司ズ道田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典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之公司 | 進(鎖)貨 交易對象 稀 |
傣 М |
進(銷)貨 | 頨 全 |
佔總進 (銷) Т 之比年 |
校信 期間 |
显 價 | 控信期間 | 伏 颗 |
佔總應收 倚註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
| 本公司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東莞成銘 爵榮國際之子公司 最終毋公司 |
進貨 【鋪貨】 |
2.172.229 (2.172.229) |
95 79 |
%依資金需求 依公司價格約定 依資金需求 "% 依資金需求 依公司價格約定 依資金需求 |
(305, 976) 305,976 |
(91) % 67 %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 虑收開係人 | 途期惠收關係人款項 | 惠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债抵 | |||||||
|---|---|---|---|---|---|---|---|---|---|---|---|
| -42 | 司士名 | 44 開 | 48. L | 款項餘額 | 週韓率 | ÷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註1) | 呆帳金額 | 備証 | |
|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子公司 | 305.976 | 9.69 | 251.542 |
註1:係截至民國一○四年二月四日累積收回金額。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90人及85人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基本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誉 | 原始投青金额 | 期 | 持 末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協列之 | |||
|---|---|---|---|---|---|---|---|---|---|---|---|
| 稱 1 Z |
地区 | 紫頂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股數(千股) 比 | 牟! | 帐面金额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ŀ⁄t 廿 |
||
| 本公司 | 顶都國際 | Samoa ' | 一般投資業 | .665.073 | 1.501.425 | 51,148 | 100% | 1.554.789 | (60.714) | (60.714) 구公司 | |
| 项都國際 爵榮國際 | Samoa | 電腦機殼及 | .471.994 | 1.274.341 | 45.988 | 100% | .199.043 | (67,139)由頂都國際認 孫公司 | |||
| 相關零件之 | 列投資損益 | ||||||||||
| 生產、銷售 | |||||||||||
| 顶智公司 | Samoa | 一般投资票 | 203.835 | 237.839 | 6.000 | 100% | 203,938 | (11.084) | п | $\boldsymbol{n}$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投資概況: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對大陸投資概況如下:
單位:美金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赞赏项目 | 1设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重出系 |
本期医出点 | 收回投资会额 | 本期期末自 台湾區出景 |
被投资公司 | 本公司直接 或問接投資 |
本期認列 | 期末投資 | 截至本期 止已医回 |
|
|---|---|---|---|---|---|---|---|---|---|---|---|---|
| 公司名稱 | 實收資本額 | ' 方式 - | 積投資金額 | 医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投資損益(注3) | 帳面價值(註3) | 投資收益 | |
| 法铭字波 | 電腦機殼及相關 写件之生產銷售 |
2,041,425 64.5001 (USD |
t£1 | 189,900 (USD 6,000) |
$\overline{\phantom{a}}$ | 189,900 (USD 6,000) |
9.30% | 169,561 | ||||
| 原銘杭州 | 31.650 (USD1.000) |
31,650 (USD1.000) |
(11,097) (USD(366)) |
$100.00 \%$ | (11.097) (#12) (USD(366)) |
|||||||
| 束莞成铭 | Ħ | 917.154 (1±4)(USD28,978) (ttS) |
585.525 (USD18,500) (USD6,400) |
202,560 | 788,085 (USD24,900) |
(34.514) | $100.00 \%$ (1±2) | (34.514) | 736,293 |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太公司 | 1.072.935 (USD33.900) | 1,072,935 (USD33,900) | 1,322,320 |
註1: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係根據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註3:美金轉換匯率,係以期末匯率31.650換算,另本期損益本年度平均匯率30.306換算。 註4:其中USD 3,000千元由頂都國際透過爵榮國際投資東莞成銘。
註5:其中USD 1.078千元由爵榮國際以設備投資東莞成銘。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銀行存款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樀 要 |
全 | 額 |
|---|---|---|---|
| 零用金 | S | 50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新台幣 | 41,138 | |
| 外幣(US\$3,845; HK\$52; JPY\$1,147; EUR\$5; RMB\$4,556) | 145,584 | ||
| 定期存款 | 新台幣 | 48,100 | |
| 234,872 |
註:外幣匯率為美元1元兌換新台幣31.65元;港幣1元兌換新台幣4.08元;日幣1元兌換新台幣 0.2646元;歐元1元兌換新台幣38.47元;人民幣1元兌換新台幣5.092元。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mathcal{A}^{\pm}$
| 項 目 應收帳款: |
摘 要 |
金 | 額 |
|---|---|---|---|
| 戍公司 | 非關係人營業收入 | \$ | 155,268 |
| 申公司 | $^{\prime\prime}$ | 99,954 | |
| 丑公司 | $\boldsymbol{\mathit{H}}$ | 76,907 | |
| 乙公司 | $\boldsymbol{\eta}$ | 72,847 | |
| 丙公司 | $^{\prime\prime}$ | 36,839 | |
| 其他 (註) | $\boldsymbol{\eta}$ | 286,971 | |
| 小 計 |
728,786 | ||
| 減:備抵呆帳 | (846) | ||
| 淨 额 |
ς | 727,940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bar{\mathcal{A}}$
$\ddot{\cdot}$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股数千股
| 期初棕額 | 本期增加(註1) | 果 木果 |
山 (益) |
積換算 ÞĘ |
₩ Æ |
楊保 提供 |
|||||
|---|---|---|---|---|---|---|---|---|---|---|---|
| 被投資公司 | 股 敦 45,660 S 1.434.80. |
三金額 | 投資損失 | 或質押情 | |||||||
| 頂都國際 | 6,488 | 股 (1,000) |
į | 51,148 | 啡 | ||||||
| 註1:本期增加係包含增加子公司投資197,653千元及認列子公司持有之備供出售金融商 | 光晶 | 實現回 | $557-$ | ||||||||
| 註2:本期減少係收到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34,004千元。 |
$\sim!!42!\sim$
$\ddot{\phantom{0}}$
$\frac{1}{2}$
ł,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mathbb{R}$
$\mathcal{L}_{\mathrm{in}}$
請詳附註六(五)。
$\sim 10^{-1}$
投資性不動產明細表
請詳附註六(六)。
$\sim 10^{11}$ km $^{-1}$
短期借款明细表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抵押或
| 債權人 | 摘要 | 金 顆 |
契约期限 | 利率區間 | 融資額度 | 擔保品 | |
|---|---|---|---|---|---|---|---|
| 兆豐國際商銀 信用借款 | 160,000 | $103.8.18 - 104.8.17$ | $1.33\%$ % $-1.34$ | USD13,000 | 無 | ||
| 華南銀行 | 信用借款 | 90,000 | 103.11.28~104.11.28 1.37%~1.418% NTD270,000 | 無 | |||
| 250,000 |
長期借款明細表
| 借款金額 | ||||||
|---|---|---|---|---|---|---|
| 一年內 | 一年內 | |||||
| 債權人 | 性質 | 到期部份 | 到期部份 | 利率區間 | 借款期間 | 擔保品 |
| 兆豐國際商銀 | 擔保借款 | $\overline{\mathbb{S}}$ | 98.000 | 1.75% | 94.11~109.11 | 土地、建築物及 |
| 投資性不動產 | ||||||
| 兆豐國際商銀 | 聯貸案 | 70,000 | 2.5474% | $101.5 - 104.5$ | 定存單 | |
| 2.3895% | ||||||
| 華南銀行 | 擔保借款 | 111.000 | 2.14% | $94.11 - 114.11$ | 土地、建築物及 | |
| 投資性不動產 | ||||||
| 華南銀行 | 信用借款 | 30,000 | 1.9% | $103.10 - 106.10$ | ||
| 減:發行成本攤銷後餘額 | (216) | $103.10 - 106.10$ | ||||
| 69,784 S |
239,000 |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目 項 |
摘 耍 |
令 | 颔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 | 關係人營業支出 | 305,976 | |
|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 | 11 | 6,467 | |
| 312.443 | |||
| 其他(註) | 非關係人營業支出 | 22,324 | |
| 334,767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不予單獨列示。
$\sim$ 45 $\sim$
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項 目 |
數量一千台 | 額 全 |
|---|---|---|
| 銷貨收入: | ||
| 電腦及伺服器外殼 | 6,274 | \$ 1,392,707 |
| 行動裝置零組件 | 188,090 | 875,919 |
| 減:銷貨折讓 | (16,898) | |
| 2,251,728 | ||
| 開模收入 | 201,730 | |
| 營業收入淨額 | 2,453,458 |
$\sim 10^7$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額 金 |
|---|---|
| 期初原物料 | \$ 52 |
| 加:本期進料 | 47,414 |
| 減:期末原物料 | (1, 403) |
| 加:存貨盤虧 | 4 |
| 原物料耗用 | 46,067 |
| 加:期初在製品 | $\overline{2}$ |
| 減:期末在製品 | (2,555) |
| 製成品成本 | 43,514 |
| 加:期初製成品及商品 | 1,726 |
| 本期進貨 | 2,236,704 |
| 減:期末製成品及商品 | (4,181) |
| 製成品銷售成本 | 2,277,763 |
| 存貨盤虧 | (4) |
| 營業成本 | \$2,277,759 |
$\sim 10^{-1}$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研究發展 | ||||
|---|---|---|---|---|
| 項 目 |
推銷費用 | 管理費用 | 費 | 用 |
| 薪資支出 | \$ 26,123 |
43,346 | 24,035 | |
| 費 旅 |
5,290 | 1,597 | 5,098 | |
| 折舊費用 | 2,972 | 6,157 | 5,463 | |
| 保險 費 |
2,649 | 3,780 | 2,020 | |
| 勞務費 | 6,969 | |||
| 安全衛生 | 5,754 | |||
| 其 他(註) |
7,928 | 18,531 | 7,416 | |
| 合 計 |
44,962 | 86,134 | 44,032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以上,不予單獨列示。
$\mathbb{R}^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覃 |
金 | 額 |
|---|---|---|---|
| 財務成本 | (16, 455) | ||
| 租金收入 | 11,70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 | 165,985 | ||
|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60,55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60, 714) | ||
| 其他(註) | 利息收入及什項支出等 | 3,753 | |
| 164,826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以上,不予單獨列示。
$\hat{\mathca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