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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EC —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4, 2014
52247_rns_2014-11-14_1bd0eb99-eaa0-4cc1-838e-2eb2cb2bd87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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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7號2-6樓 電話: (02)2797-3999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overline{2}$ |
| 二、目 錄 三、聲明書 |
3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 - 11$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1 - 22$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2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2 - 43$ |
| (七)關係人交易 | $43 - 44$ |
| (八)質押之資產 | 44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5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5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5 |
| $(+) = +$ 他 |
45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epsilon$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5 - 46$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6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7 |
| (十四)部門資訊 | $47 - 48$ |
$\label{eq:2.1} \frac{1}{\sqrt{2\pi}}\int_{\mathbb{R}^3}\frac{d\mu}{\sqrt{2\pi}}\left(\frac{d\mu}{\mu}\right)^2\frac{d\mu}{\sqrt{2\pi}}\int_{\mathbb{R}^3}\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sqrt{2\pi}}\frac{d\mu}{\$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sim$ $\sim$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自一〇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886 (2) 8101 6666 傅真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綱址 www.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 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 與合併現金流量。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0990013761號 民, 或 一〇四 年 二 月 十六
| 1170 1310 1476 1100 1479 1600 1760 1780 1840 1980 1985 1990 1523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六)、(九)及八)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七及八)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五)及八)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一))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六(九)) 存貨淨額(附註六(四)) 其他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産 無形資產 資 產 流動資產: |
晟銘電子 報技取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单及十〇三年十月 吾祥資產真憤表 2100 2170 2180 2200 2540 2570 2300 2320 2645 3100 3200 3300 3410 3425 3500 36 $\overline{ }$ 25 45 4 $\circ$ 55 3 5 Ξ $\frac{9}{6}$ 102.12.31 264,969 1,276,719 892,535 381,215 1,606,275 164,304 4,505 00,135 22,585 205,062 11,577 81,847 36,592 1,980,741 44,971 鎮 $\overline{\mathbf{u}}$ C 1 쉎 民國 $\overline{50}$ Q 26 $\overline{2}$ $\mathbf{z}$ 5 33 $\circ$ 5 50 $\frac{96}{6}$ 103.12.31 909,640 1,127,442 13,565 1,179 175,785 1,742,070 305,207 401,475 25,589 50,410 169,561 203,824 46,613 4,101 1,692,321 鎮 쉒 5 |
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八)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一))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資本公積(附註六(十二)) 保留盈餘(附註六(十二)) 車藏股票(附註六(十二))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短期借款(附註六(七))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股本(附註六(十二)) E 其他流動負債 負債總計 負債及權益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益. 流動負債: $\frac{1}{11}$ 樺 |
單位:新台幣千元 $\Omega$ $\infty$ $\sim$ 28 $\overline{15}$ $\overline{4}$ $\overline{2}$ 43 $\infty$ 51 $\sqrt{6}$ $\mathbf{r}$ 102.12.31 (9, 730) (79, 106) 1,821,710 536,136 280,330 280,863 15,782 505,413 39,247 176,994 2,733 1,005,250 8,093 552,780 1,558,030 8,551 鎮 金 28 36 $\overline{4}$ 5 $\sim$ $^{\circ}$ $\infty$ $\overline{ }$ 53 $\delta_{\rm 0}$ $\equiv$ $\mathbf{I}$ 103.12.31 250,000 239,000 1,800,000 478,635 162,249 10,336 6,467 5,242 69,784 258,148 .230,525 15,594 383,015 972,377 8,812 5,257 鬘 金 $\mathfrak{S}$ |
|---|---|---|---|---|
| 資產總計 | 100 3,587,016 $\frac{100}{2}$ 8 3,434,391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附註九) 負債及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
57 $\frac{100}{2}$ 3,587,016 2,028,986 $\frac{100}{2}$ 64 3,434,391 2,203,866 ااړه |
|
| 董事長: | 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sim 5$ 醚 ᆊ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5~$
ERE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保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三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3年度 102年度 |
|||
|---|---|---|---|
| % 金 額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四)) | \$ 3,017,695 100 2,671,160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十二) | 2,766,566 92 2,127,927 |
80 |
| 5900 | 營業毛利 | $\,$ 8 $\,$ 251,129 543,233 |
20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13,752 105,475 $\overline{4}$ |
$\overline{4}$ |
| 6200 | 管理費用 | 151,830 5 268,186 |
10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4,032 45,475 1 |
$\overline{2}$ |
| 10 309,614 419,136 |
16 | ||
| 6900 | 營業淨利(損) | (2) (58, 485) 124,097 |
$\overline{4}$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50 | 財務成本 | (16, 856) (19,657) |
|
| 7100 | 利息收入 | 1,978 2,402 |
|
| 7110 | 租金收入(附註六(六)及(九)) | 12,534 12,239 |
|
| 719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及其他收入 | 177,611 6 12,839 |
|
| 7230 |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53,906 $\overline{2}$ 38,303 |
|
| 7590 | 什項支出 | (5,291) (12, 474) |
|
| 7671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附註六(二)) | (39, 531) | $\overline{\phantom{a}}$ |
| 223,882 $8\phantom{.}$ (5, 879) |
$\blacksquare$ | ||
| 7900 | 税前淨利 | 165,397 118,218 6 |
$\overline{4}$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一)) | 22,569 35,345 $\mathbf{1}$ |
1 |
| 本期淨利 | 5 130,052 95,649 |
$\overline{\mathbf{3}}$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735 1,386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 5,257 (6, 111)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損失) | 256 (246) |
|
| 8399 |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1,963 280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4,783 (4, 749)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0,900 144,835 S $\overline{5}$ |
$\overline{\mathbf{3}}$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三)) | 0.72 \$ |
0.53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т | |||
|---|---|---|---|
| I | |||
| $^{+}$ | |||
| $\mathsf{H}$ | |||
| 月 | |||
| $\frac{1}{11}$ | |||
| 及其子公司 | |||
| 뻬 | |||
| al al |
|||
| E | |||
| ini | |||
| M | |||
| 三年及 | |||
| 晟銘電 | |||
| C | |||
| 圈 | |||
| 叱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쎮 | |
|---|---|
| 槿 $\sqrt{ }$ |
|
| 44 | |
| 業 同 |
|
| $\rightsquigarrow$ 啩 |
|
| 於 屬 |
|
| 鋐 | |
| 且他權益項 | Ш | |||||||||
|---|---|---|---|---|---|---|---|---|---|---|
| 國外營運機 | ||||||||||
| 保留盈餘 | 構財務報表 | |||||||||
| 普通股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换算之兄换 | 金融商品 | ||||||
| 餘公積 | 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frac{1}{4}$ 仚 |
额 差 |
未實現(損)益 | 藏股 画 |
權益總計 | |||
| 股 本 資本公積 1,851,710 16,042 |
204,806 | 8,909 | 2,844 | 216,559 | (10, 880) | 79,106) | 2,000,436 | |||
| 1,315 | (1,315) | |||||||||
| 1,971 | (1, 971) | |||||||||
| 95,649 | 95,649 | 95,649 | ||||||||
| 212 | 212 | .150 | (6, 1] | (4, 749) | ||||||
| $\left\vert x\right\vert$ | 95,861 | 95,861 | 150 | (6, 11) | 90,900 | |||||
| (62, 350) | (62, 350) | |||||||||
| (260) | (32,090) | (32,090) | 62,350 | |||||||
| $(30,000)$ 1,821,710 |
15,782 | 206,12 | 10,880 | 63,329 | 280,330 | (9, 730) | (79, 106) | 2,028,986 | ||
| (1, 150) | 1,150 | |||||||||
| $\mathbf{r} = \mathbf{r} - \mathbf{r}$ | 6,333 | (6,333) | ||||||||
| 130,052 | 130,052 | 130,052 | ||||||||
| (204) | (204) | 9,730 | 5,25 | 14,783 | ||||||
| 129,848 | 129,848 | 9,730 | 5,257 | 144,835 | ||||||
| $\frac{1}{(21,710)}$ | $\begin{array}{c} (8,372) \ 8,184 \end{array}$ | (27, 163) | (27, 163) | 57,245 | ||||||
| 21,861 | 30.045 | |||||||||
| 1,800,000 | 15,594 | 212,454 Ш |
9,730 | 160,83 | 383,015 | 5,25 | 2,203,866 | |||
民國-○二年-日(日餘額
盈餘指接及盈餘公積
提列持2018年度淨利利用是淨利期(長國-○二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二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庫國-○二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庫藏股買回
庫藏股註鎖 - ○二年度綜合損益
星輪指提及分配:
程韓特別盗餘公積 - 七月三十度綜合損益
超餘指接及分配:
提問-○三年度集他綜合損益總額
提國-○三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三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HALFIO ● 計士 全 :
清拜國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sim 7$ ᅫ
經理人:

董事長: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165,397 | 118,218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99,968 | 146,622 | |
| 攤銷費用 | 5,124 | 5,644 | |
| 利息費用 | 16,856 | 19,657 | |
| 利息收入 | (1,978) | (2, 402) | |
| 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223 | 28,074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9,531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7,66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及其他 | (159, 742) | 4,382 | |
| 73,113 | 241.50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 (17, 141) | 84,222 | |
| 存貨(增加)減少 | (20, 260) | (110, 636) |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3,920) | (16, 776)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3,834 | (1, 529)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 (59, 558) | 118,382 | |
|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8,204 | 10,183 | |
| 調整項目合計 | (88, 841) (15.728) |
83,846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149,669 | 325,354 443,572 |
|
| 收取之利息 | 1,990 | 2,611 | |
| 支付之所得税 | (23,600) | (192)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28,059 | 445,991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7,260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0, 949) | (58,038)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45,528 | ||
| 取得無形資產 | (4, 720) | (1, 925)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92,150 | 34,450 | |
| 支付之所得税 | (28, 860) | ||
| 其 他 |
(9, 873) | (3.737)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53,276 | (21,990)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 (30, 863) | (213, 213) | |
| 長期借款增加 | 60,000 | ||
| 長期借款減少 | (288,000) | (138,000) | |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62, 350) | ||
| 支付之利息 | (16, 399) | (19,258) | |
| 員工購買庫藏股 | 22,383 | ||
| 其 他 |
261 | (437) | |
| 籌音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252.618) | (433.258)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1,521 | 1,360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40,238 | (7, 897)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64,969 | 272,866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305,207 | 264,969 |


$\sim$ 8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主要營業項目為電腦外殼及行動裝置零組件之製造、研發及買賣。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 下併稱「合併公司」)。合併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請詳附註四(三)2.之說明。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四年二月四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西元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三年四月三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櫃及 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〇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西元二〇一三年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編製財務報告,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 2010年7月1日 |
|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 2011年7月1日 |
|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 2011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 2013年1月1日 |
| 互抵」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投資個體於 | |
| 2014年1月1日 | |
| 生效)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 2013年1月1日 |
國際會計準則
| 理事會發布 | ||||
|---|---|---|---|---|
| -- |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2012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 2012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 20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 2013年1月1日 |
經評估後合併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二〇一三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 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合併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 露。經評估該準則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 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西元二〇一三年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IASB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 2016年1月1日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 2016年1月1日 |
|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處理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闡明可接之 | 2016年1月1日 |
| 折舊及攤銷方法」 |
IASB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生產性植 | 2016年1月1日 |
| 物」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確定福利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 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不再 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即使 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用,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 已消除。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 益交易處理。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性質 | 103.12.31 | 102.12.31 | 說 明 |
| 本公司 | 頂都國際 | 一般投資業 | 100 % | 100 % | |
| 頂都國際 | 頂智公司 | 一般投資業 | 100 % | 100 % | |
| $^{\prime\prime}$ | 爵榮國際 | 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 之生產、銷售 |
100 % | 100 % | |
| 頂智公司 | 晟銘杭州 | 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 之生產、銷售 |
$100\%$ | 註 | |
| 爵榮國際 | 東莞成銘 | 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 之生產、銷售 |
100 % | 100 % |
註:晟銘杭州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一月清算完結。
(四)外
1.外幣交易
幣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 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 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 算金額間之差異。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 重新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 算。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或合格之現 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損 益。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除高度通貨膨脹經濟者外,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 期平均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兒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sim$ 12 $\sim$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書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列為非流 動資產: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列為非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財務 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 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 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 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perp$ $\circ$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滅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滅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另,備供出售權益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並認列為損益。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此外,權益工具投資一旦發生減損,後續所有 損失均列為當期損益直至該資產除列。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減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 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 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 係 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惟短期借款及應付款 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 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3.衍生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 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則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 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 工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之 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八)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惟若實際產 能與正常產能差異不大,則按實際產量分攤,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 ;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採個別比較,淨變現價值係以資產負債表日 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 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應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4.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建築: 2~51年
- (2)機器設備: 1~11年
- (3)其他設備: 1~11年
- (4)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空調設備及電梯工程等,並分別 按其耐用年限予以計提折舊。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十一)租 賃
1.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管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係營業租賃,該等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土地使用權之長期預付租金,依效益期間及法定期間兩者較短者按直線 法分期認列租金支出。
(十二)無形資產
1.研究與發展
研究階段係指預期為獲取及瞭解嶄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之活動,相關支 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發展階段之支出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未同時符合者 ,於發生時即認列於損益:
(1)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3)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4)無形資產將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5)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6)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階段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衡量之。
2.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3.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 攤 審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 列於損益:
(1)電腦軟體成本: 1~10年。
(2)權利金:5年。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及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 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 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 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 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滅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 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 稅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 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 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 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 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 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 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租金收入」。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書資產的公允價值均 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 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 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 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 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之 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一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轉換日,所有精算損 益皆認列於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所有確定福利計畫續後產生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任何先前 未認列之相關精算損益及前期服務成本。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指合併公司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某一員工或員工團體之聘僱契約, 或為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資遣而提供離職福利。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已明確承諾詳 細之正式終止聘雇計畫且該計畫實際上無撤銷之可能時,或在鼓勵自願資遣下,員 工很有可能接受資遣提議,且接受之員工人數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當離職 福利於報導期間之十二個月後方支付時,應予折現。
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負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给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應給付予員工之股份增值權,係以該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衡量後採現金交割者 ,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相關負債於各 報導日及交割日應予重新衡量,其公允價值之任何變動認列為損益項下之人事費用。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捐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 (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纳税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股東會通過盈餘 分配案後認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紅利估計數。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無。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無。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 102.12.31 | |
|---|---|---|
| 零用金 | 762 | 1.063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256,345 | 263,906 |
| 定期存款 | 48,100 | $\sim$ |
| 305,207 | 264,969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六)。
$\sim$ 22 $\sim$
(二)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169,561 | 164,304 |
合併公司已於附註六(十六)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2.敏感度分析一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之價格增減變動5%時,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分別 將使其他綜合損益增加或減少8,478千元及8,215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變。
3.外幣投資資訊
(三)應
於報導日重大外幣權益及債券投資相關資訊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美金 | \$ 5,357 |
31.65 | 169,561 | 5,512 | 29.805 | 164,304 |
| 甚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
| 103.12.31 | 102.12.31 | |||||
| 應收票據 | \$ | 3,262 | ||||
| 應收帳款 | 907,224 | 893,345 | ||||
| 其他應收款 | 4.589 | 8,435 | ||||
| 915,075 | 901,780 | |||||
| 減:備抵呆帳 | (846) | (810) | ||||
| 合 計 |
\$ 914,229 |
900,970 | ||||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909,640 | 892,535 |
|---|---|---|
| 其他應收款一流動 | 4,589 | 8.435 |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逾期0~30天 | 13,941 | 24,261 | |
| 逾期31~120天 | 1.572 | 878 | |
| 逾期超過120天以上 | $\sim$ | ||
| S | 15,513 | 25,140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 呆帳變動表如下:
$\sim 10^7$
| 103年1月1日餘額 認列減損損失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
組合評估 之滅損損失 810 36 |
송 計 810 36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846 | 846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S |
組合評估 之減損損失 1,990 |
計 合 1,990 |
| 减損損失迴轉 | (1,180) | (1,180) | |
|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810 | 810 |
備抵呆帳主要係基於歷史之付款行為以及廣泛分析標的客戶之信用評等,合併公 司相信逾期超過三十天未提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仍可收回。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 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存 貨
| 103.12.31 | ||
|---|---|---|
| 原物料 | 179,269 | 137,370 |
| 在製品 | 69.698 | 68,026 |
| 製成品及商品 | 152,508 | 175,819 |
| 401,475 | 381,215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營業成本組成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銷貨成本 | \$ 2,640,070 |
2,058,488 |
| 下腳收入 | (18, 429) | (20, 854) |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8,145) | 2,275 |
| 存貨報廢損失 | 152,937 | 88,018 |
| 存貨盤盈虧淨額 | 133 | |
| 2.766,566 | 2,127,927 |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 如下:
| 地 土 成 本: \$ 261,585 759,075 583,637 69,157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106,297 27,840 增 添 處 (50, 688) (64, 767) (20, 046) (19, 546) 分 (71) 478 匯率變動之影響 694,308 77,380 210,897 670,366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S = 261,585 71,338 839,551 575,063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10,256 4,257 45,978 增 添 處 (12, 637) (84, 733) (37, 463) 分 200 59 匯率變動之影響 759,075 583,637 69,157 261,585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舊: 折 200,741 158,443 37,551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29,801 152,402 16,527 本年度折舊 (18, 167) (15, 392) (36, 577) 處 分 338 (158) 匯率變動之影響 193,965 293,016 38,528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35,183 194,395 82,572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43,513 91,907 9,964 本年度折舊 (16,083) (7, 781) (37,167) 處 分 185 47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0,741 158,443 37,551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5 帳面價值: 38,852 500,343 377,350 210,897 S 民國103年12月31日 31,606 261,585 558,334 425,194 S. 民國102年12月31日 36,155 645,156 492,491 261.585 S 民國102年1月1日 |
辦公設備 |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及其他 | 總 화 |
||
| 1,673,454 | |||||
| 134,137 | |||||
| (155, 047) | |||||
| 407 | |||||
| 1,652,951 | |||||
| 1,747,537 | |||||
| 60,491 | |||||
| (134, 833) | |||||
| 259 | |||||
| 1,673,454 | |||||
| 396,735 | |||||
| 198,730 | |||||
| (70, 136) | |||||
| 180 | |||||
| 525,509 | |||||
| 312,150 | |||||
| 145,384 | |||||
| (61, 031) | |||||
| 232 | |||||
| 396,735 | |||||
| 1,127,442 | |||||
| 1,276,719 | |||||
| 1,435,387 |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向其他關係人購入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因雙方尚有 交易協議未完成,於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經協議並簽訂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無需支付剩 餘價款,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項產權過戶程序尚在辦理中,惟依不動 產買賣合約及協議書之約定,前述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已歸合併公司所有。請詳附註 $\pm(\pm)$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出售基隆市安樂區營業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築物 予非關係人,出售價款計244.828千元,出售總利益為165.985千元(扣除相關出售成本 20千元),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價款 已全數收訖。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 明細,請詳附註八。
(六)投資性不動產
| 土 | 地 | 房屋及建築 | 總 計 |
|
|---|---|---|---|---|
| 成 本: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 (即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52,640 | 63,116 | 215,756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 (即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52,640 | 63,116 | 215,756 |
| 蕉 : 折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 10,694 | 10,694 | |
| 本年度折舊 | 1.238 | 1.238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1,932 | 11,932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 9,456 | 9,456 | |
| 本年度折舊 | 1,238 | 1,238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0,694 | 10,694 | |
| 帳面金額: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152,640 | 51,184 | 203,824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S | 152,640 | 52,422 | 205,062 |
| 公允價值: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S 327,975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S 390,546 |
|||
合併公司就非供營業使用之資產列為投資性不動產。另,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 值係以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投資性不動產作為 銀行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
(七)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02.12.31 | ||
|---|---|---|
| \$ 250,000 |
140,863 | |
| 140,000 | ||
| 250,000 | 280,863 | |
| 831,350 | 714,712 | |
| $1.14\%$ ~1.96% | ||
| 103.12.31 $1.33\%~1.55\%$ |
$\sim$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增金額分別為790.000千 元及280,863千元,到期日分別為民國一○四年一月至五月及民國一○三年一月至二 月;償還之金額分別為820,863千元及494,076千元。
2.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
3.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 103.12.31 |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金額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75%~2.5474% | 民國104年~ \$ | 279,000 |
| 民國114年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9% | 民國106年 | 30,000 |
| 減:發行成本攤銷後餘額 | (216)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69, 784) | |||
| 計 合 |
\$ 239,000 |
|||
| 流 動 |
\$ 69,784 |
|||
| 非 流 動 |
239,000 | |||
| 計 合 |
\$ 308,784 |
|||
| 尚未使用額度 | \$ 630,000 |
|||
| 102.12.31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金額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75%~2.5474% | 民國104年~ \$ | 537,000 |
| 民國114年 | ||||
| 減:發行成本攤銷後餘額 | (864) | |||
| 송 計 |
\$ 536,136 |
|||
| 流 動 |
\$ |
$\pm$ 尚未使用額度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非流動
合
合併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於民國一〇一年五月二日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主辦銀行)等銀行簽訂三年期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為720,000千元,該額度分三期 遞減,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度為360,000千元。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共動用70,000千元作為充實營運之用,依據合約,合併公司承諾借款 期間每年應依各該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維持特定之 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及其他財務比率。
536,136
536,136
210,000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七月及八月分別與華南商業銀行及兆豐商業銀行簽訂 額度各為200,000千元之中長期貸款合約;另該額度可用於償還民國一〇四年五月到 期之聯管案及其他用途。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發行之金額分別為60.000千元及0千元 , 利率分別為1.75%~1.9%及0%, 到期日為民國一〇六年八月至民國一〇六年十月 ; 償還之金額分別為288.000千元及138.000千元。
2.合併公司聯合授信合約由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請詳附註七
3.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六)。
4.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位於中國大陸廣東省東莞市廈崗第四工業區個人電腦機殼加工廠土地 使用權之長期預付租金帳面價值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租赁期间 | |
|---|---|---|---|
| 民國九十年七月取得 | 145.941 | 150,974 90.07~135.07 | |
| 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取得 | 29.844 | $30,873$ $96.10 \sim 135.07$ | |
| 175,785 | 181,847 |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分別為6.062千元及 5.562千元。
2.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六)。不可取消租賃期 間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 103.12.31 | ||
|---|---|---|
| 一年內 | 12,950 | 12,939 |
| 二年至五年 | 6,383 | 19.334 |
| 19,333 | 32,273 |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總額分別為 12.939千元及12.883千元。另,相關折舊費用作為租金收入減項皆為1.238千元。 (十)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3.12.31 | ||
|---|---|---|
| 義務現值總計 | 30.715 | 29,52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 829) |
| 已認列之確定福利義務資產 | (27.496) | (27,305)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書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 監理會(以下簡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 運用辦法 , 規定, 基金之運用, 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 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58.211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29,524 |
32,398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3,294)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700 | 1.026 |
| 精算損(益) | 491 | (606)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S 30,715 |
29,524 |
(3)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計畫資產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4千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6,829 | 59,360 |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3,294)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1,137 | 1,113 | |
| 精算(損)益 | 245 | (350)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829 | |
| 計畫資產實際報酬 | 1,382 | 763 |
$102.5$ $\pm$
$400 \times 10^{-12}$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列報為損益之費用減項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10 | |||
| 利息成本 | 590 | 607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1,137 | (1, 113) | ||
| 437 | (87)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
合併公司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益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 | 1,445 | 1,701 | |
| 本期認列 | 246 | (256)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ъĐ | 1,691 | 1,445 |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折現率 | 2.00% | 2.000 %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2.00\%$ | 2.000 % |
| 未來薪資增加 | $1.00\%$ | 1.00 % |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經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核准暫停提撥退 休金。
(7)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 103.12.31 | 102.12.31 | 101.12.31 | 101.1.1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 30,715 | 29,524 | 32,398 | 37,15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58,211) | (56.829) | (59,360) | (65, 547) |
| 確定福利義務淨負債 | ||||
| (資產) | S (27,496) |
(27,305) | (26,962) | (28,393) |
| 確定福利計畫現值金 | ||||
| 額之經驗調整 | (491) | (88 | 791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金 | ||||
| 額之經驗調整 | 245 | (350) | (723)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三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書之提 撥金額為0千元。
(8)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相 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影響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三年度報導日,合併公司預計退休金之帳面價值為27,496千元,當 採用員工之調薪率增減變動0.25%時,合併公司認列之預計退休金將分別減少 1,375千元或增加1,318千元;當採用折現率增減變動0.25%時,合併公司認列之預 計退休金將分別增加1.303千元或減少1.379千元。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給付薪資總額 6%之提缴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按固定 比率計算提撥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31,828千元及30,358千元。
(十一)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 3,706 |
12,746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 4,129 | 986 |
|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税 | 28,860 |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358 | |
| 37.053 | 13,732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5,713 | 1,884 |
| 未認列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7, 421) | |
| 所得稅抵減變動數 | 7,303 | |
| 前期未認列課稅損失之認列 | (350) | |
| (1,708) | 8,837 | |
| 所得稅費用 | 35,345 | 22,569 |
(2)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2.005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 '42' | 44 |
| 1.963 | 280 |
(3)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 165,397 |
118,218 |
| 依各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9,489 | 49,230 |
| 免税所得 | (29, 017) | |
|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税 | 28,860 | |
| 所得稅抵減之變動 | 213 |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 8,628 | |
| 前期未認列課稅損失之認列 | (29, 134) | |
| 前期低(高)估 | 35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4,129 | 986 |
| 其 他 |
2,898 | 1.274 |
| S 35,345 |
22,569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無。
(2)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五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東莞 成銘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東莞成銘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損年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 民國一○○年度 | $\overline{\mathcal{S}}$ | $2.151$ 民國一〇五年度 | |
| 民國一〇二年度 | 82,141 民國一○七年度 | ||
| 民國一○三年度 | 236.856 民國一〇八年度 | ||
| S. | 321,148 |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確定福 利計畫 |
其 他 |
合 計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4,223 |
3.870 | 8,093 | |
| 借記/(貸記)損益 | 74 | 2,211 | 2,285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42) | (42)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4,255 S |
6,081 | 10,336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4,164 |
1,993 | 6,157 | |
| 借記/(貸記)損益 | 15 | 1,877 | 1,892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44 | 44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 4,223 |
3,870 | 8,093 | |
|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投資抵減 | 其 化 |
計 合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2,005 \$ |
9,572 | 11,577 | |
| (借記)/貸記損益 | 3,993 | 3,993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005) | (2,005)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3,565 | 13,565 |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2,241 |
7.303 | 9,214 | 18,758 |
| (借記)/貸記損益 | (7,303) | 358 | (6, 945) |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36) | (236) |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餘額 | 2,005 \$ |
9,572 | 11,577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一年度。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103.12.31 | 102.12.31 |
|---|---|---|
| (待彌補虧損) | 160,831 | 63.329 |
|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 40,588 | 19.908 |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3年度(預計) 23.12 % |
$102 - \frac{1}{2}$ (實際) 20.48 %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余額。
- (十二)資本及其他權益
- $1.$ 股 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五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3.000千股,上開減資 基準日為一○二年五月十七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八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2.171千股,上開減資 基準日為一○三年十月二十日,業已辦妥變更登記。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472,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247.2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皆為普通股,已發行股 份分別為180.000千股及182.171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 3 I ------- |
'.31 | |
|---|---|---|
| Ψ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註銷庫藏股,分別沖減資本公積8.372千元 及260千元。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 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必要時得另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後,就其餘額提撥員工紅利比率至少不低於百分之二,董監事報酬不高於百分 之二。其餘額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股利分配,並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 請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
本公司為電子業,正處於「穩定成長期」,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及資金 需求,採取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先以保留盈餘融通所須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以 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惟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派總股利之百分之十 ,並視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發放。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於 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 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 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皆為累積盈餘,但管理階層為配合業務 及財務計劃所需,皆暫不擬分派盈餘,故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員工紅利 估列金額皆為0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一〇二年度盈餘分 配案,且未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其決議結果與民國一〇二年度財務報表估 列數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一〇一年度虧損 撥補案,且未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其決議結果與民國一〇一年度財務報表 估列數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自 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4.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一〇二年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股 東權益及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庫藏股。
本公司於一〇三年度轉讓庫藏股829千股予員工,以高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為轉讓執行價格,認列酬勞成本7,662千元,已於員工認購後全數轉列資本公積一庫 藏股票項下,認股基準日為民國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股款22,383千元業已全數 收訖。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庫藏股變動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股數(千股) | 額 全 |
股數(千股) | 額 金 |
||||
| 期初庫藏股 | 3.000 | 79,106 | 3,000 | 79,106 | |||
| 本期增加 | ۰ | 3,000 | 62,350 | ||||
| 本期註銷 | 2,171 | 57,245 | 3,000 | 62,350 | |||
|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829 | 21,861 | |||||
| 期末庫藏股 | - | 3,000 | 79,106 |
依上段所述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因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 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予以註銷。另,庫藏股票不得質 押,於未轉讓前,並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三)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 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分別為130,052千元及95,649千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數分別為179,507千股及180,105千股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03年度 130,052 S. |
102年度 95,649 |
|
|---|---|---|---|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 | \$ 179,171 |
182.171 | |
| 庫藏股之影響 | 336 | (2,066) | |
|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179,507 |
180,105 | |
| (十四)收 | 入 | ||
| 合併公司收入明細如下: | |||
| 103年度 | $102$ 年度 | ||
| 電腦及伺服器外殼 | \$ 1,740,746 |
1,664,268 | |
| 行動裝置零組件 | 976,837 | 778,345 | |
| 開模收入 | 300.112 | 228.547 |
3,017,695
2,671,160
$S_{-}$
(十五)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合併公司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明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當年度產生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mathbf S$ | 5,257 | |
|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重分類至損益 | (6.111)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S | 5,257 | (6,111) |
| (十六)金融工具 | |||
| 1.金融工具之種類 | |||
| 金融資產 | |||
| 103.12.31 | 102.12.31 | ||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 | 169,561 | 164,304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05,207 | 264,969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 909,640 | 892,535 | |
| 其他金融資產 | 26,339 | 121,585 | |
| 存出保證金 | 1,179 | 1,135 | |
| 1,242,365 | 1,280,224 | ||
| S | 1,411,926 | 1,444,528 | |
| 金融負債 | |||
| 103.12.31 | 102.12.31 | ||
| 短期借款 | $\overline{\mathbb{S}}$ | 250,000 | 280,863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485,102 | 544,660 | |
| 其他應付款 | 88,778 | 91,680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借款) | 308,784 | 536,136 | |
| 存入保證金 | 8,812 | 8.551 | |
| \$ | 1,141,476 | 1,461,890 |
2.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1,411,926千元及1,444,528千元。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餘額中分別有61%及52%係分別由五家客戶組 成,使本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3.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不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 승 約 |
||||
|---|---|---|---|---|
|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 - 2 +$ | 超過2年 | |
| 103年12月31日 | ||||
| 擔保銀行借款(未扣除發行 \$ | 279,000 | 70,000 | 21,000 | 188,000 |
| 成本216)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280,000 | 250,000 | 30,000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485,102 | 485,102 | ||
| 其他應付款 | 88,778 | 88,778 | ||
| 存入保證金 | 8.812 | 8,812 | ||
| 1,141,692 | 893,880 | 21,000 | 226,812 | |
| 102年12月31日 | ||||
| 擔保銀行借款(未扣除發行 \$ | 677,000 | 140,000 | 351,000 | 186,000 |
| 成本864)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140,863 | 140,863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544,660 | 544,660 | ||
| 其他應付款 | 91,680 | 91,680 | ||
| 存入保證金 | 8,551 | 8,551 | ||
| \$1,462,754 | 917,203 | 351,000 | 194,551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4.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産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 27.058 |
美金/臺幣 | 856.386 | 30,887 | 美金/豪幣 | 920,587 |
| $= 31.65$ | $= 29.805$ | ||||||
| 人民幣 | 50,120 人民幣/臺幣 | 255,211 | 40,144 | 人民幣/臺幣 | 197,468 | ||
| $= 5.092$ | $=4.919$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6.067 | 美金/臺幣 | 192,021 | 10.169 | 美金/臺幣 | 303,087 |
| $= 31.65$ | $= 29.805$ | ||||||
| 民幣 | 54,382 人民幣/臺幣 | 276,913 | 67,572 | 人民幣/臺幣 | 332,387 | ||
| $= 5.092$ | $=4.919$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 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外幣相對於新台幣貶 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 之稅前淨利影響如下,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 103.12.31 | 102.12.31 | ||
|---|---|---|---|
| 美金(相對於新台幣) | |||
| 升值5% | S | 33,218 | 30,875 |
| 貶值5% | (33,218) | (30, 875) | |
| 人民幣(相對於新台幣) | |||
| 升值5% | (1,085) | (6,746) | |
| 貶值5% | 1,085 | 6,746 | |
5.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詳下表列示:
| 帳面金額 | |||||
|---|---|---|---|---|---|
| 103.12.31 | 102.12.31 | ||||
| 變動利率工具: | |||||
| 金融資產 | S | 304,445 | 263,906 | ||
| 金融負債 | 558,784 | 816,999 |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此 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636千元及1,383千元,主要係源自於合 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存款及借款。
6.公允價值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於合併財務報告中,其之帳面金額皆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2)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如 $F$ :
- 1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②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3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 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級 | t | |
|---|---|---|---|---|
| 103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S | 169,561 | 169,561 | |
| 102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S | 164.304 | 164,304 | |
| $\sim$ $ -$ | . |
於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並無任何移轉之情形。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 變動表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 權益工具 |
||
|---|---|---|
|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 \$ | 164,304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5,257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69,561 |
|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 209,946 |
| 總利益或損失 | ||
| 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9, 531)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6.111) | |
| 民國101年12月31日餘額 | 164,304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及未實現評價損 失。其中與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 總利益或損失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備供出售 |
(39, 531) | |
| 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 5,257 | (6,111) |
| 5,257 | (45, 642) |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如 $\mathcal{F}$ :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向上或下變動1%,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8,499 | 15,125 |
| 民國102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0,259 | 16,430 |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
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之投入參數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投入 參數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投入參數間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3)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合併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且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其公允價值使用收益基礎法 之評價方法估計。
(十七)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 包括(1)信用風險(2)流動性風險(3)市場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合併公司致力 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 影響。合併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期間,合併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 權青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sim$ 41 $\sim$
3.信用風除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 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 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 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持續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必要時亦會購買信用 保證保險合約。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 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R) 荟
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對外提供任何 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為請詳附註六(七)及六(八)。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 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 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該等交 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
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本公司使 用短期借款及衍生金融工具(包含遠期換匯合約)來規避匯率風險。此類衍生金融 工具之使用,可協助本公司減少但仍無法完全排除外幣匯率變動所造成之影響。
(2)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現金流量風險。
(3)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非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但由於國外營運 機構淨投資係為策略性投資,是故本公司並未對其進行避險。
(十八)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 因素,規劃合併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 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 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的股息金額,發行新 股、向股東發還現金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合併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資產負債比例對資金進行監控。合併公司之資本為資產負 債表所列示之「權益總計」,亦等於資產總計減負債總計。
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比例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負債總計 | 1,230,525 | 1,558,030 | ||
| 資產總計 | 3,434,391 | 3,587,016 | ||
| 負債比例 | 36 % | 43 % |
截至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年度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其他關係人交易
- 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 佔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3.12.31 | 102.12.31 | ||||
| 其他關係人 | 60,332 | 156,143 | 6.467 | 39,247 |
合併公司部分銷售之成品係由其他關係人生產,並直接向其他關係人購買成品 ,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交易條件, 其進貨價格為成品最終售價之特定比例, 對其他關 係人採月結60天付款。
2.不動產及其他資產之購買或銷售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向其他關係人購入建築物以及土地使用權,依據鑑 價報告之參考價值訂定購買價款為238,614千元,因雙方尚有交易協議未完成,於民 國一〇二年十二月經協議並簽訂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無需支付剩餘價款美金1,526千元
$3.H1$ 賃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〇年八月起將部分辦公樓層及雜項設備出租予其他關係人 ,租金逐月收取。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租金收入皆為3,429千元。
$4.$ 其 他
合併公司因業務往來所需替其他關係人代墊相關費用,截至民國一〇三年及一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對其他關係人之相關代墊款項分別為1,058千元及4,391千 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項下。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十西答理贴属1月胡利白扛。
| 工 女 旧 壮 伯 眉 八 只 邗 剛 巴 伯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S | 14.446 | 15,368 |
| 退職後福利 | 359 | 99 | |
| S | 14,805 | 15,467 |
$2.$ 保 番
合併公司聯合授信合約,於民國一〇三年及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總額分 別為360,000千元及540,000千元,係由主要管理階層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3.12.31 | 102.12.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 | 長期借款 | ||
| 投資性不動產一土地 | \$ 347,804 |
414,225 | |
| 一建築物 | 11 | 153,182 | 186,231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之 | ||
| 長期借款及海關保證金 | 21,000 | 14,150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長期借款 | 99,000 | |
| 521,986 | 713,606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 他
-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質 性 別 |
本者 成 |
費 用者 |
合 | 本者 成 |
費 用者 |
計 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711,109 | 143,834 | 854,943 | 460,020 | 197,870 | 657,890 | |
| 勞健保費用 | 6,812 | 6,812 | 8,958 | 8,958 | |||
| 退休金費用 | 25,960 | 5,431 | 31,391 | 16,578 | 13,693 | 30,271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867 | 4,785 | 21,652 | 7,930 | 11,937 | 19,867 | |
| 折舊費用 | 184,135 | 14,595 | 198,730 | 120,412 | 24,972 | 145,384 | |
| 攤銷費用 | 911 | 4,213 | 5,124 | 21 | 5,623 | 5,644 |
註:民國一〇三年度及一〇二年度折舊費用係扣除投資性不動產之折舊費用皆為1,238千元帳列租金 收入減項。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三年度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訊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綿發 | 貸出資金 | 貸典 | 社桌 | 是否為 | 本期录 | 期末 | 實際動 | 利率 | 資金 背套 |
柔務柱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
提列係 抵呆帐 |
抵 | 保 品 | 對個別對 象責全貸 |
青金貸典 |
|---|---|---|---|---|---|---|---|---|---|---|---|---|---|---|---|---|
| ≁ 之 |
41 2 | 巧目 | - 関係人 | 高金額 | 徐莉 | を会額 | 厚 間 | 性質 | 来会额 | 要之原因 | 筣 | 名稱 | 價值 | - 95 限 œ |
184、185 | |
| 顶部圆際 | 弁奈國際 | 應收開 | д. | 221.550 | 221.550 | 219.018 0.92715%~ 被投资公司 | 聯星公司局 | - | 1,554,789 | 554,789 | ||||||
| 係人数 | 0.94% | 黄金高永 | 資金調度 |
註1: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之百分之百為限。 1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 業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期中最高 | ||||||
|---|---|---|---|---|---|---|---|---|---|
| 持有之公司 | 横振反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极列科目 | 股 載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出贡情形 | 備 註 |
| 胀票 | |||||||||
| 顶智公司 | 晨銘事波 |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 | 169.561 | 9.30% 非上市(櫃)公司 | 189,900 | ||||
| 董事長為同一人 | 蒼產-非流動 | _ | 不適用 | (USD6,000)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追(銷)貨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稼 |
傣 М |
進(銷)貨 | 籍 全 |
佔稳進 (颔) 貨 之比率 |
投信 期間 |
早價 | 投信期間 | 額 餘 |
佔魏處收 (付)票據、板 欺之比率 |
精註 |
| 本公司 | 東莞成銘 爵榮國際之子公司 | 進貨 | 2,172,229 | 95 | %依資金需求 依公司價格 依資金需求 約定 |
(305,976) | (91) ₩ |
註 | |||
|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最終母公司 | (銷貨) | 2,172,229 | 79 | %惊资金需求 依公司價格 依資金需求 約定 |
305,976 | 67 % |
註 |
註:左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 鹿收開係人 | 逾期惠收嗣僚人款项 | 鹿收嗣僚人款项 | 提列備抵 | |||||||||
|---|---|---|---|---|---|---|---|---|---|---|---|---|---|
| z. | 司 名 | 稱 | w | 侏 | 款項餘額 | 週轉季 | ≙ | 頖 | 建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註1) | 呆帳金額 | 作註 | |
|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子公司 | 305,926 | 9.69 | 251.542 | 左述交易於编製合併財 | |||||||
| 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註1:係截至民國一〇四年二月四日累積收回金額。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奥交易人 | 103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编號 | 交易人 | 交易往来 | 之關係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 |||
| 稱 名 |
對 象 |
【注二】 | 目 | 額 金 |
交易條件 | 或總資產之比率 | |
| 倾都 | 爵榮國際 | 2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219,018 [利率0.92715%~0.94% | $\%$ | ||
| 2 |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营業收入 | 2,172,229 售價為最終售價之特 | 72 % | ||
| 定比例,授信期間為 | |||||||
| 依資金需求收款 | |||||||
| 東莞成銘 | 本公司 | 應收帳款 | 305.976 | %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0.代表母公司。
1.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子公司對母公司。 2.子公司對子公司。
3 母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基本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餐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稱 名 | 稱 | 地区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出資情形 | 本期損益 | 投資捐益 | 传注 |
| 本公司 | 顺都國際 | Samoa 一般投資業 | 1.665.073 | 1.501.425 | 51.148 | 100 % | 1.554.789 | 1,699,077 | (60.714) | (60.714) 子公司 | ||
| (註) | ||||||||||||
| 頂都國際 | 群榮國際 | Samoa 電腦機殼及 | 1.471.994 | 1,274,341 | 45.988 | 100 % | 1,199,043 | 1.471.994 | (67,139)由頂都國際認 孫公司 | |||
| 相關零件之 | 列投資損益 | (註) | ||||||||||
| 生産丶銷售 | ||||||||||||
| 旗智公司 | Samoa | 一般投資業 | 203,835 | 237,839 | 6,000 | 100 % | 203,938 | 203.938 | (11.084) |
註:左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投資概況: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對大陸投資概況如下::
單位:美金千元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台灣重出票 |
收回投资金额 | 本期医出头 | 本期期末自 台湾医出界 |
被投资公司 | 本公司直接 或问接投資 |
期中最高 出資情形 |
本期認列 投資损益 |
期末投资 怪面價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匣回 |
|
|---|---|---|---|---|---|---|---|---|---|---|---|---|---|
| 公司名稱 | 外雲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方式 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官 | 積投資金額 | 本切損益 | 之共股比例 | († 3) | († 13) | (註3) | 投行收益 | |
| 晨程字波 | 電腦機殻及 相關客件之 生產銷售 |
$2,041,425$ tt ] (USD 64,500) |
189,900 (USD 6,000) |
189.900 (USD6,000) |
$\bullet$ | 9.30% | 189,900 (USD6.000) |
169,561 | |||||
| 晨銘杭州 | n | 31,650 (USD1.000) |
31.650 (USD1.000) l |
(11.097) (USD(366)) |
100.00% | 31,650 | (11,097) (USD1,000) (112) (USD(366)) |
||||||
| 東莞成館 | n | 917,154 (114) (USD28,978) (t£5) |
585,525 (USD18,500) (USD6,400) |
202,560 | 788.085 (USD24,900) |
(34, 514) | 100.00 % | 788,085 (112) (USD24,900) |
(34,514) | 736,293 |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投資全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本公司 | 1,072,935 (USD33,900) | 1,072,935 (USD33,900) | 1,322,320 |
註1: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係根據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註3:美金轉換匯率,係以期末匯率31.65換算,另本期損益本年度平均匯率30.306換算。
住4:其中USD 3,000千元由顶都國際透過爵榮國際投資東莞成銘。 註5:其中USD 1.078千元由爵榮國際以設備投資東莞成銘。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 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合併公司主要產銷電腦及行動裝置零組件係單一產業部門。合併公司之營運部門資訊 與財務報表資訊一致,部門損益請詳損益表,部門資產請詳資產負債表。
(二)企業整體資訊
1.產業別資訊
| 產品及勞務名稱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電腦及伺服器外殼 | 1,740,746 | 1,664,268 |
| 行動裝置零組件 | 976.837 | 778,345 |
| 開模收入 | 300.112 | 228,547 |
| 3,017,695 | 2,671,160 |
2.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區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地臺 | 灣 | \$ | 624,119 | 654,211 |
| 中國大陸 | 1,139,088 | 967,905 | ||
| 日 | 本 | 463,970 | 431,457 | |
| 美 | 國 | 119,208 | 102,189 | |
| 其他國家 | 671.310 | 515,398 | ||
| \$ | 3,017,695 | 2,671,160 |
(2)非流動資產:
| 地 | 區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臺 | 灣 | 555,866 | 739,385 | ||
| 中國大陸 | 974,403 | 037,035, | |||
| 1,530,269 J |
1,776,420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其他資產, 惟不包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預付退休金、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存出保證金。
3.重要客户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銷貨收入佔損益表上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銷售明 細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辛公司 | 619,291 | 477,345 |
| 庚公司 | 435,710 | 391,934 |
| 乙公司 | 418,503 | 138,222 |
| 丙公司 | 394,213 | 359,223 |
| 甲公司 | 229,938 | 312,3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