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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EC — AGM Information 2016
Jul 26, 2016
52247_rns_2016-07-26_e27145f6-e843-4fae-8e59-f5b1d89ba93b.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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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83 號 5 樓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https://ecorp.ctbcbank.com/cts/index.jsp 客服語音專線: (02)6636-5566 (股票代號: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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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開會通知請速詳閱
222
親自出席無須寄回 1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3 3 3 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第
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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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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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運用告知條款※
中信銀基於為您於中華民國境內外處理本書件事項之目的,
在本書件事項之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
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
存年限(以孰後屆至者為準),就直接或間接蒐集之您的個人
資料,將以書面、音軌及/或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及/或國
際傳輸,包括但不限於揭露予公務機關或協助處理本事項之
第三人。您得要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或更正、停
止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但中信銀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金融商品或服務及提前終
止與您之契約及相關服務,中信銀亦可能依法或基於風險管
理等因素而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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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會 通 知 書
- 一、
茲訂於民國105年6月17日上午9時整假台北維多麗亞酒店(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舉行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 會議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二)報告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104年度 決算表冊。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4.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三)承認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4年度盈餘分派。(四)討論事項: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五)臨時動議。
2
-
二
、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其主要內容如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另 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
三、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1份, 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者,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 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出席;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 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
※四、 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5年5月17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股東如欲查詢,可 直接鍵入(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 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五、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六、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
七、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
此 致
貴股東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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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5 出席通知書 本簽到卡未加蓋中國信託登記章者無 效, 股東請勿於 此 欄蓋章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中國信託蓋章處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本公 105 出席簽到卡
司 105 年 6 月 17 日舉行之 時間:105年6月17日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維多麗亞酒店
股東常會,請 察照。 (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
此 致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 親自出席簽章處
戶號 :
股東 :
戶名
222 晟銘電
第
聯
:
貴親
股
至
東
如股
親東
自
會
出
席會
請
場
於
此辦
聯理
簽
出
章
後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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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票 請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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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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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
戶名 |
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 |
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 |
戶號 |
戶號 |
戶號 |
222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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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事 |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東股利款扣除,欲變更或新登記匯款帳號者,請於右下方欄位由左方依次填寫後寄回。二、未採用匯款及無匯款帳號者將於現金股利發放日以掛號郵寄支票寄發。(其中掛號郵費及支票處理費合計29元由股東自行負擔) |
原登記匯款帳號 |
晟銘電 |
|||||||||||||||||||||||
現金股利不同意匯入原登記匯款帳號者請於105年股東常會前填妥新銀行帳號並加蓋印鑑寄回 中國信託代理部更正,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免寄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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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印 鑑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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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 |
存簿(H) |
700 |
局 |
帳 |
||||||||||||||||||||||
※貴股東如欲變更或
新增匯款帳號,請
於右列「現金股利
匯撥申請書」內填
妥本人存款帳號
並加蓋印鑑後,於
股東常會前寄回。
委託書 |
委託書 |
委託人( 股東) |
委託人( 股東) |
編號 |
晟銘電 222 |
|
|---|---|---|---|---|---|---|
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日期 年 月 日一、 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5 年6 月1 7 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一) 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二)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1)○贊成(2)○反對(3)○棄權2.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承認(2)○反對(3)○棄權3.104年度盈餘分派:(1)○承認(2)○反對(3)○棄權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1)○贊成(2)○反對(3)○棄權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1)○贊成(2)○反對(3)○棄權6.臨時動議。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三、 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 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 |
檢 舉 電 話 : (○二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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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戶 |
簽 名 或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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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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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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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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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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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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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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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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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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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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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 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
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
177條規定辦理。
3二、 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
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
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
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
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
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
項議案之意見。
三、 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
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 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
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
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
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
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
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
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
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
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
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
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
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
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 委託書應於開會5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
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
股東會開會2日前,以書面向公
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
決權為準。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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