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NC — Annual Report 2017
Jul 21, 2017
52171_rns_2017-07-21_3a3871c4-b9f2-44ee-9c52-81ceac1b8202.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 間: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上午九時 -
地 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台大校友會館4樓)
==> picture [44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主席:董事長 劉文慶 紀錄:張晴雯
出席: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417,294,487股,出席股數為266,541,021股(含以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數128,130,427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3.87%。
列席:董事兼總經理 梅家禮
董事 王天偉
獨立董事 王金山
監察人 余何蓓
監察人 歐進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邵志明 會計師
-
博鑫國際法律事務所 謝言諄 律師 -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代表股份已達法定股數,主席依法宣佈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略)
三、報告事項
-
一 -
( )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詳附件一) -
(
二)105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詳附件二) -
(
三)說明本公司105年度董監酬金發放之合理性。-
(1)
依臺灣證劵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4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61801798號函 辦理。 -
(2)
本公司董監事各項酬金之給付係薪資報酬委員會依各董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之 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照業界水準,制訂各項合理且允當之酬金給付標準,提報 董事會議定之。 -
(3)105
年度合併報表內所列公司支付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報酬)之平均數因 併入支付前董事長依本公司章程所訂之退職退休金,故較104年度增加約新台幣592仟元。若排除該退職退休金之影響數,105年度支付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 員工報酬)之平均數實較104年度減少約新台幣275仟元。
-
-
主席:以上各案均洽悉。
- - 1
四、承認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10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財務報表(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勤業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翁雅玲及邵志明會計師查核竣事,出具無保留意見 加其他事項段落查核報告書,茲檢附10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合併 及個體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及附件三。 -
二、提請承認。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266,496,150權(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28,130,427權),
贊成權數:264,847,377權,占表決權數99.38%;
反對權數: 566,664權,占表決權數 0.21%;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082,109權,占表決權數0.4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105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5 年度稅後淨損為新臺幣90,825,252 元,擬不分配股東紅利。 二、擬具虧損撥補表如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民國105 年度
虧損撥補表民國105 年度 |
|
|---|---|
單位:新臺幣元金 額3,303,902,932 50,123 5,520,154 3,298,432,901 90,825,252 3,207,607,649 |
|
項 目 |
金 額 |
年初未分配盈餘加:因權益法投資調整保留盈餘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減:本年度稅後淨損年底未分配盈餘 |
3,303,902,932 50,123 5,520,154 |
| 3,298,432,901 90,825,252 |
|
| 3,207,607,649 |
註:本年度不分配股東紅利。
董事長:劉文慶 經理人:梅家禮 會計主管:陳建州
- - 2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266,496,150權(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28,130,427權),
贊成權數:264,837,074權,占表決權數99.38%;
反對權數: 576,967權,占表決權數 0.22%;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082,109權,占表決權數0.4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五、討論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4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 發字第10200531121號函令,本公司自第二十五屆董事會起應設置審計委 員會替代監察人,擬配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
二、檢附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及修正前全部條文, 請參閱附件四及議事手冊附錄二。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266,496,150權(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28,130,427權),
贊成權數:264,817,073權,占表決權數99.37%;
反對權數: 596,967權,占表決權數 0.22%;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082,110權,占表決權數0.4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將自第二十五屆董事會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擬將「董 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中有關監察人之相關規定予以刪除,並更名為「董 事選舉辦法」。 -
二、檢附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及修正 前全部條文,請參閱附件五及議事手冊附錄三。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266,496,150權(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28,130,427權),
贊成權數:264,817,073權,占表決權數99.37%;
- - 3
反對權數: 596,967權,占表決權數 0.22%;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082,110權,占表決權數0.4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公決。 -
說 明: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號令修 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 -
二、檢附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及修 正前全部條文,請參閱附件六及議事手冊附錄四。 -
決 議: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 -
表決時出席股東可行使表決權數266,496,150權(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28,130,427權),
贊成權數:264,813,836權,占表決權數99.37%;
反對權數: 601,204權,占表決權數 0.23%;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081,110權,占表決權數0.41%。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六、臨時動議:經詢股東無臨時動議,主席宣佈散會。 -
七、散會:上午九時十九分。 -
(本股東常會議事錄依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會議進 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紀錄為準。)
- - 4
附件一
105 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經營方針
本公司業務經營方針係藉由對海運經營之專業與經驗,強化船舶管理,以高效能之船
隊,為股東創造利潤。營運業務,在自有船舶方面,以十九艘輕便極限型及巴拿馬極
限型等散裝貨輪航行世界各地,承運大宗散裝貨物、以一艘客貨輪經營高雄/馬公定
期客貨運輸、四艘高效能港勤拖船於台中港提供港勤拖帶業務。此外,承租二艘貨櫃
輪兼營海峽兩岸定期貨櫃航線,並代操作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所擁有船舶。
二、實施概況
105年度營運船舶共計三十六艘,其中自有船舶廿四艘、代營船舶十艘、傭入船舶二
艘。散裝貨輪之營運,以計時傭船為主。105年世界散裝船噸供給過剩情形短時間內
並無有效消化,來自中國大陸的乾散裝貨運需求雖有成長,但因過去數年船噸供給增
長過大,導致平均運費較前一年度低,獲利較104年度衰退。貨櫃航線部分,亦因兩
岸航線貨櫃艙位供給過剩、競爭激烈等影響,獲利有限。代營船方面,台灣中油三艘
油輪雖於去年九月後陸續到期歸還,但取得其新油輪盛運及鴻運輪六年代操作合約,
已於今(106)年一月開始營運。
三、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105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2,457,613仟元,較104年的新台幣
2,682,432仟元,減少8%;合併稅前淨損為新台幣68,625仟元,較104年稅前淨利新台
幣135,411仟元,減少151%。
四、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一)營業收入部份
本公司105年度合併營業收入包括運輸收入及其他營業收入淨額,總數為新台幣
2,457,613仟元,較104年的新台幣2,682,432仟元減少新台幣224,819仟元,主要
原因為散裝船運費持續下跌及貨櫃運輸量、價減退所致。
- - 5
(二)營業成本及費用部份
本公司105年度合併營業成本及費用支出總數為新台幣2,520,275仟元,較104年
度新台幣2,558,560仟元減少新台幣38,285仟元,主要原因為油價下跌及撙節支
出效益。
五、獲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105年度合併財務比率如下:
資產報酬率:(0.46)%
權益報酬率:(0.92)%
純益(損)率:(3.7)%
每股虧損(稅後):(0.22)元
六、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以節能減碳為重要的環保理念與執行目標。102年3月起向日本株式會社大島造
船所陸續訂造共8艘全新節能散裝船,自104年起陸續接船營運,其建造材質、船體結
構與所需配備等,均以日本優良工業之經驗,秉持先進環保節能設計概念,採用更具
效率及環保機具,包含壓艙水處理設備及電子控制節能噴油引擎等,不僅提高推進效
能,亦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汙染。
七、產業環境分析
產業方面,105年全球鐵礦砂約占乾散貨運能需求30%,仍舊是運能需求的第一位,其
哩運噸需求上漲6%,是拉動乾散貨運噸需求有效成長約2.2%之一大因素,分析其需求
原因主要來自中國大陸房地產及基礎建設之鋼材需求,故鋼價去年亦見大幅飆升。另
外占乾散貨運能需求第二位的煤炭,去年中國大陸進口量較前一年度提高13%,主要
進口來源以印尼為大宗,長水路的美國出口煤炭減少,故全年運能需求反而下滑。
由於乾散貨運能成長需求仍來自於中國,105年中國大陸政策著力於去槓桿、去庫存
及去產能,特別是鋼鐵、煤礦業成為首波改革對象,自去年第一季起進行供給面改革,
造成煤炭價格於下半年大漲,加諸歐洲冬季用電需求因法國諸多核電廠同時年度歲
修,海運進口煤炭用量激增,致使波羅地海乾散貨運價指數於十一月間重回一千點,
但因全球乾散貨船船噸供給大,大陸國內煤炭供給回穩後,運費於去年底後逐漸回落。
- - 6
在船噸供給方面,105年乾散貨船新船交船載重噸為四千七百萬噸,較前一年度減少
4.3%。拆船量載重噸雖處於高峰達約二千九百萬噸,但較前一年度下滑5.2%,應與第
四季後乾散貨運價回升有關。整體乾散貨船載重噸供給較前一年度增加約2.3%,仍較
載重噸需求成長率2.2%略高,進一步壓低運價,由於前一年度運價已相當低迷,105
年平均運價更創數十年新低紀錄。
總體經濟方面,105年世界經濟成長率約為3.1%,美國、歐元區及日本等已開發國家,
經濟成長率分別為1.6%、1.7%及0.9%,仍舊低迷不振。在新興市場及發展中國家方面,
中國經濟成長略高於預期,主要係其擴張性財政政策持續發酵;另外南美洲的巴西及
阿根廷則處於衰退中,印度經濟成長略微下滑為6.6%,俄羅斯的經濟狀況回穩,反映
了石油價格反彈後,帶來明顯助益。
中國大陸去年3月間發佈第十三個五年計劃,制定未來(2016-2020)經濟成長率為
6.5~7.0%,去年第一季為免經濟下滑,重新再度推行財政政策,以刺激房地產及擴大
基礎建設來確保經濟成長率維持在6.5%以上。美國經濟則因就業率好轉,已於去年12
月中第二次升息一碼(0.25%),並預期今(106)年會溫和三次升息。國際油價方面,
由於原油價格已於低檔盤旋二年,嚴重影響各產油國之財政收支,去年11月底OPEC終
於達成八年來首次的減產協議,油價立即重回五十美元。
展望106年,根據IMF世界經濟展望預測106年及107年世界經濟成長各為3.4%及3.6%,
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率則分別為6.5%及6.0%,呈現減緩但温和成長趨勢。顯示全球經濟
在經歷105年低迷不振後,106年及107年經濟產出預計將加快,就目前兩大經濟體美
國及中國來看,皆呈現樂觀之預期。由於美國川普政府於競選時推出未來十年計劃投
入一兆美元投資更新其基礎建設,無論其落實程度如何,可以確定的是將帶來大量的
原物料需求。中國大陸則為確保其第十三個五年計劃每年經濟成長達6.5%以上,將以
擴大財政政策來促進需求,未來計劃投資約5千億美元用於基礎建設及推動一帶一路
計劃。
另外油價未來是否逐漸走高,進而影響各國消費需求,一般預測非OPEC產油國的美國
在新政府一連串放宽產油環境限制後,無論其傳統的產油量或新興的頁岩油產量將大
幅增加,油價將難再重現過去每桶100美元以上之榮景,這對世界經濟復甦將有所助
益。
乾散貨船舶供給量目前雖處於歷史新高,但新船訂單量繼前年大減68%後,去年載重
噸訂單量較前年再減少34.9%,只有48艘散貨船訂單,扣除31艘超大型礦砂船外,各
- - 7
造船廠幾無散裝船新訂單,這對未來以巴拿極限型及輕便極限型船隊為主的本公司,
在營運展望上較為樂觀。
八、未來發展
短期而言,本公司仍持續致力於船舶維護及加強人員訓練以達零事故目標、妥適規劃
船舶調度以提高船舶利用率。長期而言,加強與國內外著名傭船人合作,保持良好關
係,以爭取長期合約降低營運風險,並隨時注意造船市場脈動,於船價相對低檔時擴
充高效能船隊及進行老舊船汰換以維持船隊整體競爭力。貨櫃市場方面,亦將深入了
解兩岸貨物物流走向,與國內外各航商策略合作及擴大服務港口等。
==> picture [27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劉文慶 經理人:梅家禮 會計主管:陳建州
- - 8
附件二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五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翁雅玲及邵志明等兩位會計師查核完竣,並提出查核報告。復經本監察人等對於前
述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表均詳予審查,認為尚無不
合,爰依照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鑒核。
此上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歐進士
==> picture [45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察人:余何蓓
==> picture [41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9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 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 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 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散裝船舶資產減損評估
- - 10
-
子公司台新海運主要經營散裝船舶之營運,因其散裝輪船舶金額重大,管 理階層依照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36號「資產減損」公報之規定,於該船舶具 有減損跡象時,應評估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是否低於帳面價值。 -
管理階層於評估其散裝輪船舶是否減損時,需評估該散裝輪船舶之可回收 金額是否仍高於帳列資產而無減損情事。由於管理階層於決定未來營運現金流 量時,會考量該公司依據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散裝船舶租金收入及毛利率 等,並以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作為折現率,由於該等主要假設涉及管理階層之 主觀判斷 ,且可能受未來市埸或經濟景氣影響,具有估計之不確定性。 -
本會計師針對管理層評估散裝船舶資產是否減損時,主要查核程序如下:1.瞭解管理階層評估該等資產減損相關流程之控制作業,包含執行評估中所 採用之假設依據及資料來源。 -
評估該公司所提供之未來可收回現金流量,是否考量近期營運結果及所屬 產業概況等,以衡量其可達成之情形。 -
採用本所財務顧問專家針對管理階層使用之折現率,評估是否合理並重新 執行與驗算。
其他事項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 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
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
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 - 11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 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 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 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 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 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 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 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
- - 12
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 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 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 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 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2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25513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 picture [38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13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代碼 1100 1110 1130 1170 1180 1410 1476 1479 11XX 1510 1543 1550 1600 1760 1915 199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70 2180 2219 2230 2310 2322 2399 21XX 2541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10 3310 3350 3300 3400 31XX 3X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七)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二十)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四及二十)預付款項(附註二十)其他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九)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六)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七及二十)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一)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二)預付設備款(附註二二)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六及二一)非流動資產總計資 產 總 計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三)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二十)其他應付款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六)預收款項一年內到期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三及二一)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三及二一)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六)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十四)其他非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十五)股 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淨額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權益總計負債與業主權益總計 |
105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2 - - 1 - 1 4 - 8 - - 1 74 8 7 2 92 100 - 1 - 1 - - 1 - 3 24 2 1 - 27 30 30 2 12 23 35 3 70 70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 年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 年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 年12月31日 |
||
|---|---|---|---|---|---|---|---|---|---|
金 |
額 $ 233,469 42,034 - 98,960 61,420 123,650 537,584 12,392 1,109,509 78,845 45,900 81,267 10,276,809 1,100,074 957,274 270,239 12,810,408 $ 13,919,917 $ 35,000 157,083 22,856 85,349 - 38,589 117,219 10,629 466,725 3,352,881 288,283 83,932 14,658 3,739,754 4,206,479 4,172,945 334,382 1,617,952 3,207,608 4,825,560 380,551 9,713,438 9,713,438 $ 13,919,917 |
金 |
額 $ 266,629 34,042 100,000 106,501 54,049 120,032 786,515 12,967 1,480,735 134,132 45,900 88,966 8,306,707 1,101,427 1,501,199 214,855 11,393,186 $ 12,873,921 $ 125,000 149,078 20,119 134,115 42,290 25,324 88,831 21,328 606,085 1,808,434 288,015 106,816 12,495 2,215,760 2,821,845 4,172,945 334,382 1,608,561 3,405,099 5,013,660 531,089 10,052,076 10,052,076 $ 12,873,921 |
% |
|||||
| 2 - 1 1 1 1 6 - 12 1 - 1 64 8 12 2 88 100 1 1 - 1 1 - 1 - 5 14 2 1 - 17 22 32 3 13 26 39 4 78 78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梅家禮
董事長:劉文慶
會計主管:陳建州
- - 14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05年度代碼金額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二及二十)$ 2,457,613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十二、十四及二十)2,425,735 5900 營業毛利31,878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一及十四) 94,540 6900 營業淨利(損)( 62,66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及十一)( 35,066 ) 7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916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四及二十)8,911 719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 74,629 7230 外幣兌換淨(損)益( 2,844 ) 7590 其他支出( 3,247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49,26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963) 79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損)( 68,625 )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十六)(22,200) 8200 本年度淨利(損)( 90,825) |
105年度 |
|
|---|---|---|
(接次頁)
- - 15
(承前頁)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四)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附註十)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淨利(損)歸屬於:8610 本公司業主8620 非控制權益86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本公司業主8720 非控制權益8700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十七)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05年度 |
%- ( 6 ) - ( 6) (10) ( 4 ) - ( 4) ( 10 ) - (10) |
104年度 |
||
|---|---|---|---|---|---|
金額 ( $ 5,470 ) ( 143,017 ) ( 7,521) ( 156,008) ($ 246,833) ( $ 90,825 ) - ($ 90,825) ( $ 246,833 ) - ($ 246,833) ($ 0.22) ($ 0.22) |
金額 $ 267 290,776 ( 39,864) 251,179 $ 345,090 $ 93,911 - $ 93,911 $ 345,090 - $ 345,090 $ 0.22 $ 0.22 |
% |
|||
( |
( |
- 11 2) 9 13 4 - 4 13 - 1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文慶經理人:梅家禮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3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16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除每股股利為新台 幣元外,餘係仟元
代碼 A1 104 年1月1日餘額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103 年度盈餘分配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0.65元D1 104 年度淨利D3 104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4 年12月31日餘額104 年度盈餘分配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0.22元D1 105 年度淨利D3 105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5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5 年12月31日餘額 |
股 |
本 額 $ 4,172,945 - - - - - - 4,172,945 - - - - - $ 4,172,945 |
資 |
本公積 $ 334,382 - - - - - - 334,382 - - - - - $ 334,382 |
保留盈 |
保留盈 |
餘 未分配盈餘 $ 3,465,621 147,092 ( 30,551 ) ( 271,241 ) 93,911 267 94,178 3,405,099 ( 9,391 ) ( 91,805 ) ( 90,825 ) ( 5,470) ( 96,295) $ 3,207,608 |
其他權 |
益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 55,358 ) - - - - ( 39,864) ( 39,864) ( 95,222 ) - - - ( 7,521) ( 7,521) ($ 102,743) |
權益總計 |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335,535 - - - - 290,776 290,776 626,311 - - - ( 143,017) ( 143,017) $ 483,294 |
||||||||||||
仟 |
股數 417,294 - - - - - - 417,294 - - - - - 417,294 |
金 |
法定盈餘公積 $ 1,578,010 - 30,551 - - - - 1,608,561 9,391 - - - - $ 1,617,952 |
特別盈餘公積 $ 147,092 ( 147,092 ) - - - - - - - - - - - $ - |
||||||||
( ( |
$ 9,978,227 - - ( 271,241 ) 93,911 251,179 345,090 10,052,076 - ( 91,805 ) ( 90,825 ) ( 156,008) ( 246,833) $ 9,713,43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文慶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梅家禮
==> picture [32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3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17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損)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A20100 折舊及攤銷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損失A20900 利息費用A21200 利息收入A21300 股利收入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A31150 應收帳款A31160 應收關係人款項A31220 預付款項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A32160 應付關係人款項A32180 其他應付款A32210 預收款項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A33000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110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到期還本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05年度( $ 68,625 ) 708,778 49,262 35,066 ( 8,911 ) ( 6,226 ) ( 916 ) ( 114 ) ( 725 ) ( 7,967 ) 7,801 ( 7,328 ) ( 5,292 ) 4,440 914 9,607 2,479 ( 48,827 ) 13,597 ( 10,410 ) ( 28,302) 638,301 ( 67,760) 570,541 100,000 ( 2,175,679 ) 114 |
104年度 |
|---|---|---|
| $ 135,411 645,265 104,730 15,312 ( 13,642 ) - ( 3,106 ) - 1,660 64,099 ( 3,351 ) 18,533 26,007 ( 2,121 ) 20,104 ( 53,279 ) 896 ( 44,032 ) ( 13,795 ) ( 29,481 ) ( 18,995) 850,215 ( 72,177) 778,038 - ( 796,063 ) - |
(接次頁)
- - 18
(承前頁)
代碼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B07500 收取之利息B07600 收取之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100 短期銀行借款增加(減少)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C05600 支付之利息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5年度$ 234,648 ( 59,664 ) ( 113,957 ) 15,198 7,320 (1,992,020) ( 90,000 ) 1,845,357 ( 240,679 ) 2,176 ( 91,805 ) ( 33,700) 1,391,349 ( 3,030) ( 33,160 ) 266,629 $ 233,469 |
104年度 |
|---|---|---|
| $ 517,125 3,389 ( 517,569 ) 18,960 2,085 (772,073) 125,000 607,462 ( 537,115 ) 3,612 ( 271,241 ) ( 15,485) ( 87,767) 5,278 ( 76,524 ) 343,153 $ 266,629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文慶
==> picture [34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梅家禮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19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 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 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茲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散裝船舶資產減損評估
- - 2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台新海運,主要經營散裝船舶之營運,其帳列散 裝輪船舶金額重大,管理階層依照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 36 號「資產減損」公 報之規定,於該船舶具有減損跡象時,應評估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是否低於帳 面價值。
管理階層於評估其散裝輪船舶是否減損時,需評估該散裝輪船舶之可回收
金額是否仍高於帳列資產而無減損情事。由於管理階層於決定未來營運現金流
量時,會考量該公司依據未來營運展望所預測之散裝船舶租金收入及毛利率
等,並以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率作為折現率,由於該等主要假設涉及管理階層之
主觀判斷,且可能受未來市埸或經濟景氣影響,具有估計之不確定性。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會計政策及攸關揭露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
註四及十。
前述管理階層評估結果將影響子公司台新海運之財務績效,進而影響台灣
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採用權益法投資之損益認列,因是將其視為關鍵查核
事項。
本會計師針對管理層評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散裝船舶資產減損評估,執
行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瞭解管理階層評估該等資產減損相關流程之控制作業,包含執行評估中所 採用之假設依據及資料來源。 -
評估該公司所提供之未來可收回現金流量,是否考量近期營運結果及所屬 產業概況等,以衡量其可達成之情形。 -
採用本所財務顧問專家針對管理階層使用之折現率,評估是否合理並重新 執行與驗算。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 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 - 21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
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 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22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 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會 計 師 翁 雅 玲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5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2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7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25513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3 月 2 2 日
- - 23
單位:新台幣仟元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代碼 1100 1110 1130 1170 1180 1410 1476 1479 11XX 1510 1543 1550 1600 1760 199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70 2180 2219 2230 2399 21XX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10 3310 3350 3300 3400 31XX 3X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七)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二十)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四及二十)預付款項(附註二十)其他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九)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六)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七及二十)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一)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二)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六及二一)非流動資產總計資 產 總 計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三)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二十)其他應付款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六)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六)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十四)其他非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十五)股 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淨額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權益總計負債與業主權益總計 |
105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1 - - 1 1 - - - 3 1 1 77 7 11 - 97 100 - - - 1 - - 1 3 1 - 4 5 41 3 16 31 47 4 95 95 100 |
104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金 |
額 $ 92,085 42,034 - 73,657 61,420 33,291 34,568 7,077 344,132 78,845 45,900 7,932,708 741,574 1,100,074 32,814 9,931,915 $ 10,276,047 $ 35,000 37,688 44,559 48,322 - 12,190 177,759 288,283 82,473 14,094 384,850 562,609 4,172,945 334,382 1,617,952 3,207,608 4,825,560 380,551 9,713,438 9,713,438 $ 10,276,047 |
金 |
額 $ 108,492 34,042 100,000 103,017 54,627 24,659 34,999 7,820 467,656 134,132 45,900 8,245,353 779,122 1,101,427 11,833 10,317,767 $ 10,785,423 $ 125,000 54,657 35,273 61,324 42,290 11,092 329,636 288,015 103,933 11,763 403,711 733,347 4,172,945 334,382 1,608,561 3,405,099 5,013,660 531,089 10,052,076 10,052,076 $ 10,785,423 |
% |
|||||
| 1 - 1 1 1 - - - 4 1 1 77 7 10 - 96 100 1 1 - 1 - - 3 3 1 - 4 7 39 3 15 31 46 5 93 93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梅家禮
董事長:劉文慶
會計主管:陳建州
- - 24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05年度代碼金額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十)$ 1,393,348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十四及二十)1,184,483 5900 營業毛利208,865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一及十四) 91,799 6900 營業淨利117,06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61,063 )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十) 1,173 719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 29,312 7230 外幣兌換淨(損)益( 1,958 ) 7510 利息費用( 868 ) 7590 其他支出(附註二十)(3,025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49,26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5,691) 79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損)( 68,625 )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十六)(22,200) 8200 本年度淨利(損)( 90,825) |
105年度 |
|
|---|---|---|
(接次頁)
- - 25
(承前頁)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四)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 (虧損)(附註十七)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05年度 |
%- - - 11) 11) 18) |
104年度 |
|||
|---|---|---|---|---|---|---|
金額 ( $ 5,520 ) 50 ( 5,470) ( 150,538) ( 156,008) ($ 246,833) ($ 0.22) ($ 0.22) |
金額 ( $ 3 ) 270 267 250,912 251,179 $ 345,090 $ 0.22 $ 0.22 |
% |
||||
( ( ( |
- - - 16 16 2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文慶經理人:梅家禮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4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26
==> picture [12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89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個體權益變動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除每股股利為新台
幣元外,餘係仟元
代碼 A1 104 年1月1日餘額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103 年度盈餘分配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0.65元D1 104 年度淨利D3 104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4 年12月31日餘額104 年度盈餘分配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0.22元D1 105 年度淨利D3 105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5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5 年12月31日餘額 |
股 |
本 額 $ 4,172,945 - - - - - - 4,172,945 - - - - - $ 4,172,945 |
資 |
本公積 $ 334,382 - - - - - - 334,382 - - - - - $ 334,382 |
保留盈 |
保留盈 |
餘 未分配盈餘 $ 3,465,621 147,092 ( 30,551 ) ( 271,241 ) 93,911 267 94,178 3,405,099 ( 9,391 ) ( 91,805 ) ( 90,825 ) ( 5,470) ( 96,295) $ 3,207,608 |
其他權 |
益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 55,358 ) - - - - ( 39,864) ( 39,864) ( 95,222 ) - - - ( 7,521) ( 7,521) ($ 102,743) |
權益總計 |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335,535 - - - - 290,776 290,776 626,311 - - - ( 143,017) ( 143,017) $ 483,294 |
||||||||||||
仟 |
股數 417,294 - - - - - - 417,294 - - - - - 417,294 |
金 |
法定盈餘公積 $ 1,578,010 - 30,551 - - - - 1,608,561 9,391 - - - - $ 1,617,952 |
特別盈餘公積 $ 147,092 ( 147,092 ) - - - - - - - - - - - $ - |
||||||||
( ( |
$ 9,978,227 - - ( 271,241 ) 93,911 251,179 345,090 10,052,076 - ( 91,805 ) ( 90,825 ) ( 156,008) ( 246,833) $ 9,713,43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33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梅家禮
==> picture [32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3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劉文慶
- - 27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損)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A20100 折舊及攤銷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損失A20900 利息費用A21200 利息收入A21300 股利收入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A31150 應收帳款A31160 應收關係人款項A31220 預付款項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A32160 應付關係人款項A32180 其他應付款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A33000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110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到期還本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
105年度( $ 68,625 ) 39,621 49,262 868 ( 1,173 ) ( 6,226 ) 161,063 ( 114 ) ( 478 ) ( 7,967 ) 29,661 ( 6,747 ) ( 8,632 ) 4,440 9,703 ( 16,997 ) 8,778 ( 12,985 ) 1,098 ( 26,980) 147,570 ( 67,760) 79,810 100,000 - 114 ( 9,272 ) |
104年度 |
|---|---|---|
| $ 135,411 40,892 104,730 2,644 ( 3,102 ) - ( 74,614 ) - 1,424 64,099 ( 292 ) 17,967 23,118 ( 2,121 ) 1,476 ( 16,148 ) ( 17,045 ) ( 9,002 ) ( 37,203 ) ( 13,261) 218,973 ( 72,177) 146,796 - ( 4,367 ) - 71,972 |
(接次頁)
- - 28
(承前頁)
代碼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B07500 收取之利息B07600 收取股利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100 短期銀行借款增加(減少)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C05600 支付之利息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5年度( $ 21,738 ) 7,718 7,320 84,142 ( 90,000 ) - 2,331 ( 91,805 ) ( 885) ( 180,359) ( 16,407 ) 108,492 $ 92,085 |
104年度 |
|---|---|---|
| ( $ 5,540 ) 9,273 139,425 210,763 125,000 ( 184,276 ) 3,683 ( 271,241 ) ( 2,862) ( 329,696) 27,863 80,629 $ 108,49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劉文慶經理人:梅家禮會計主管:陳建州
==> picture [33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29
附件四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第十六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全體董事、監察人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辦理。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少於二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公司自第二十五屆董事會起,設置審計委員會,本章程關於監察人之相關規定,則不再適用。 |
第十六條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監察人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辦理。 |
1.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第一百八十一條之二規定設置審計會員會替代監察人,故增設董事席次。2. 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及第二百十六條之一規定,本公司董監事選舉全面改採候選人提名制度。3. 併同第十六條之一條文內容,調整部分文字。4. 配合審計委員會設置,增訂但書。 |
|
第十六條之一(刪除) |
第十六條之一於前條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少於二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
刪除本條,條文內容併至第十六條。 |
|
第三十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四十年四月,第一次修正於四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次修正於四十八年七月三日,第三次修正於四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第四次修正於五十年八月十一日,第五次修正於五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第六次修正於五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第七次修正於五十八年十月十七日,第八次修正於六十年四月九日,第九次修正於六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第十次修正於六十三年二月十五日,第十一次修正於六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六十五年四月三十日,第十三次修正於六十六年七月 |
第三十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四十年四月,第一次修正於四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次修正於四十八年七月三日,第三次修正於四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第四次修正於五十年八月十一日,第五次修正於五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第六次修正於五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第七次修正於五十八年十月十七日,第八次修正於六十年四月九日,第九次修正於六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第十次修正於六十三年二月十五日,第十一次修正於六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六十五年四月三十日,第十三次修正於六十六年七月 |
增訂本次修正日期。 |
- - 30
二十二日,第十四次修正於六十七年十二月一日,第十五次修正於六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六次修正於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七次修正於七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七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十九次修正於七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第廿次修正於八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第廿一次修正於八十三年五月廿七日,第廿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九月廿六日,第廿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廿四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廿五次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七次修訂於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次修訂於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九次修訂於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
二十二日,第十四次修正於六十七年十二月一日,第十五次修正於六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六次修正於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七次修正於七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七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十九次修正於七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第廿次修正於八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第廿一次修正於八十三年五月廿七日,第廿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九月廿六日,第廿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廿四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廿五次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七次修訂於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次修訂於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
||
|---|---|---|---|
- - 31
附件五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
修正後辦法名稱 |
現行辦法名稱 |
說 明 |
|
|---|---|---|---|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察人選舉辦法 |
及監 |
配合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爰刪除監察人用語。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法令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除公司法、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
文字修訂。 |
||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於股東會舉行之。 |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於股東會舉行之。 |
文字修訂。 |
||
第三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記名累積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數。選舉票由本公司董事會製備,分發各股東,股東得用以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第三條: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均採用記名累積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或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權數。選舉票由本公司董事會製備,分發各股東,股東得用以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與監察人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配合公司章程修改,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修訂文字。 |
||
第六條:本公司董事名額依公司章程所訂及董事會決議名額為準。依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分別計算所得選舉權數,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為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其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六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名額依公司章程所訂名額為準。依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與監察人分別計算所得選舉權數,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為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其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配合公司章程修改,修訂文字並刪除不適用條文內容。 |
- - 32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一自然人同時當選為董事與監察人時,應自行決定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不得同時擔任董事及監察人。政府或法人股東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其代表人同時當選董事及監察人時,應自行決定擔任董事或監察人。 |
|||
第八條: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一:一、配偶。二、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原當選人不符合前項規定時,不符規定之董事中,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其當選失其效力。 |
第八條: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一:一、配偶。二、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至少一席以上,不得具有前項各款關係之一。原當選人不符前二項規定時,依下列規定決定當選之董事或監察人:一、董事間不符規定者,不符規定之董事中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其當選失其效力。二、監察人間不符規定者,準用前款規定。三、監察人與董事間不符規定者,不符規定之監察人中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其當選失其效力。 |
文字修訂並刪除不適用條文內容。 |
|
第九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當選名單。 |
第九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 |
文字修訂。 |
- - 33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第十一條:本辦法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一日,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
第十一條:本辦法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一日,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
增訂本次修正日期。 |
- - 34
附件六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第三條:資產範圍一、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及商業本票等投資。… |
第三條:資產範圍一、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投資。… |
依實務需要,增訂適用範圍。 |
第五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前條所述之資產,依下列授權額度辦理,由權責單位提出投資分析計畫及資金需求與來源分析,依既定程序審慎評估,並奉核定後執行之。一、 有價證券(不含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與商業本票及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累積持有新台幣一億元以下(含)者,由總經理核決;一億元以上三億元(含)以下者,由董事長核決,並提報董事會備查。… |
第五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前條所述之資產,依下列授權額度辦理,由權責單位提出投資分析計畫及資金需求與來源分析,依既定程序審慎評估,並奉核定後執行之。一、 有價證券(不含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與商業本票及國內類貨幣型基金)投資:累積持有新台幣一億元以下(含)者,由總經理核決;一億元以上三億元(含)以下者,由董事長核決,並提報董事會備查。… |
明訂貨幣市場基金之名稱與發行機構。 |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之處理程序…四、不動產或設備估價報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關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
第七條: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之處理程序…四、不動產或設備估價報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
明訂政府機關之用語。 |
- - 35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 |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 |
增訂適用範圍。 |
|---|---|---|
第九條: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二、評估及作業程序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及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
第九條: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二、評估及作業程序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與商業本票及申購或贖回國內類貨幣型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排除商業本票之適用,並明訂貨幣市場基金之名稱與發行機構。 |
第十條: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處理程序…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估意見報告…(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關交易 |
第十條: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處理程序…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估意見報告…(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構交易 |
明訂政府機關之用語。 |
- - 36
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
外,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
|
|---|---|---|
第十三條: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處理程序一、 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時宜委請律師、會計師及承銷商等共同研議法定程序預計時間表,且組織專案小組依照法定程序執行之。並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但本公司合併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或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間之合併,得免取得前開專家出具之合理性意見。 |
第十三條: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處理程序一、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時宜委請律師、會計師及承銷商等共同研議法定程序預計時間表,且組織專案小組依照法定程序執行之。並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
增訂但書規定。 |
- - 37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及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五)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六)除前五目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1.買賣公債。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購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 |
第十四條:資訊公開揭露程序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與商業本票及申購或贖回國內類貨幣型基金,不在此限。(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四)除前三目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1.買賣公債。2.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排除商業本票之適用,並明訂貨幣市場基金之名稱與發行機構。依同上第三十條將本項第一款第(四)目之4移列第一款第(四)目。依同上第三十條將本項第一款第(四)目之5移列第一款第(五)目。目次調整並修訂部分文字。增訂適用範圍。 |
|
|---|---|---|---|
- - 38
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及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七)前述六目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三、公告申報程序…(三)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於知悉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
3.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與商業本票及國內類貨幣型基金。4.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5.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五)前述四目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三、公告申報程序…(三)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排除商業本票之適用,並明訂貨幣市場基金之名稱與發行機構。本項第一款第(四)目之4 移列第一款第(四)目,故刪除本條文。本項第一款第(四)目之5 移列第一款第(五)目,故刪除本條文。文字修訂增訂補正公告期限。 |
||
|---|---|---|---|---|
- - 39
第十五條: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子公司亦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規定訂定並執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二、子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取得或處分資產達「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所訂公告申報標準者,母公司亦應代該子公司辦理公告申報事宜。三、子公司之公告申報標準中,所稱「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總資產百分之十規定,係以母(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為準。 |
第十五條: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子公司亦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有關規定訂定並執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二、子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取得或處分資產達「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所訂公告申報標準者,母公司亦應代該子公司辦理公告申報事宜。三、子公司之公告申報標準中,所稱「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總資產百分之十規定,係以母(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為準。四、子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稽核單位,本公司稽核單位應將書面資料送交各監察人。五、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應一併了解子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總經理。 |
刪除不適用之條文 |
|---|---|---|
第十八條:本處理程序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第五次修正 |
第十八條:本處理程序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第五次修正 |
增訂本次修正日期。 |
| -40- |
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
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
|---|---|---|---|
- -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