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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E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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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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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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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于投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所 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各项批复文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部 分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在投资建 设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存在决策未获通过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具体项目投资建 设时间尚未确定,对公司2022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之一洪洞县人民政府的基本信息
交易对方名称:洪洞县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系:洪洞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 交易对方之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交易对方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 性质:上市公司(603112.SH)
法定代表人:王春翔 注册资本:43,609.0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翔股份主要从事各类定制化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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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2021 年9 月30 日/2021 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经审计) |
| 1 | 资产总额 | 375,204.63 | 263,038.57 |
| 2 | 负债总额 | 156,622.22 | 84,782.34 |
| 3 | 净资产 | 218,582.41 | 178,256.23 |
| 4 | 营业收入 | 245,551.36 | 194,887.34 |
| 5 | 净利润 | 25,656.01 | 24,446.14 |
与公司的关系:华翔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 年2 月16 日,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洪洞县人民政府、华翔股份在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签 署了《1GW 光伏发电及配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待具体项 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投资建设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目前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未取得项目备案、所需建设用地、环评、电 网接入等各项批复文件。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为发挥各方优势,洪洞县人民政府、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就开发建设洪洞 县1GW 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光伏支架项目进行合作。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及规模:洪洞县1GW 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支架生产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3 亿元,其中1GW 光伏电站投资额40 亿元,根 据资源获取情况成立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投资总额的30%左右, 剩余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具体投资金额根据后期项目指标容量获 取情况确定,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投资金额各约6 亿元,具体投资可根据资源 获取情况双方协商调整;配套光伏支架生产项目投资3 亿元,该项目以华翔股份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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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进行投资,项目资本金为投资总额的30%-40%,具体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由 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协商确定。
3、项目建设用地、选址
项目选址以洪洞县人民政府规划及相关部门确址认定为准。项目用地面积 30,000 亩,项目用地由洪洞县人民政府按照2022 年-2023 年山西省光伏项目申 报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申报前落实。
4、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洪洞县人民政府在权限范围内,协助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及项目公司办理 备案等相关手续,支持投资、建设、运营光伏项目,为项目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洪洞县人民政府积极协助使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资源,协助做好项目所需的基本 配套条件。光伏支架产业项目落户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并享受华翔股份在洪 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签约项目的同等的优惠政策。洪洞县人民政府积极协调,获 取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建设指标。
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承诺在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依 法缴纳各项税费;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政策,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做到合规建 设、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受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理。
项目核准并经华翔股份、新能源公司控股股东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特变 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后六个月内开工 建设。
5、如因项目开发期内未能取得项目备案,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可 抗力、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行政审批或无法取得备案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条款无 法履行的,各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洪洞县人民政府、华翔股份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有利于公 司获取更多的光伏资源,保障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各项批复文件,具体项目投资建 设时间尚未确定,对公司2022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各项批复文件,存在批复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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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获得的风险。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在投资建设前,需 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存在决策未获通过的风险。 具体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批复文件后方可投资建 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 月17 日
报备文件
1GW 光伏发电及配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