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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a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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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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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共计 10 日)。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包括分、子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包括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任职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