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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an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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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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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 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 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 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第二条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股 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之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可以每 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

2.在盈利及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以现 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内,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且公司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 3.具体利润分配中,公司实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配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超过 1 亿元。

  •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

  • 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资金需求及 股东意愿等情况拟定,注重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并给予其合理回报。董事会 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将认真研究并充分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发言 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 案妥善保存。

  • 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由监事会进行审议,并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

2

过半数表决通过。未获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的,董事会不得将该利润 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将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 等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维护中 小股东的决策参与权。与中小股东的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应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年度盈

  • 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 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第五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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