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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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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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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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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钟强、陈献忠所持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旗碳素”)部分股权,并对锦旗 碳素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锦旗碳素的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12,800 万元,公司持有锦旗碳素6,526.06 万元出资额,约占 其资本总额的51%,锦旗碳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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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3,902.0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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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尚未签署,能否按计划进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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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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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辉”)、重庆旗能电 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能电铝”)、钟强、陈献忠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2、在中介机构对锦旗碳素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及各方协商的基础上, 公司拟以人民币1,959.882 万元收购钟强所持锦旗碳素12.4%的股权;以人民币 474.165 万元收购陈献忠所持锦旗碳素3%的股权;同时向锦旗碳素增资人民币 11,468 万元,其中5,38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6,0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锦旗碳素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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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锦旗碳素6,526.06 万元出资额,约占其资本总额的51%,锦旗碳素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此次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增资扩股事项已经2018 年8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2010 年12 月22 日,住所位于重庆市南川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56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传 廷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565643193C,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取得 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 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山配 件,建筑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6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322,744,853.10 | 386,075,133.82 |
| 净资产 | 272,527,470.41 | 273,475,365.21 |
| 2017 年度 | 2018 年1-6 月 | |
| 营业收入 | 73,595,290.00 | 13,164,243.80 |
| 净利润 | 4,168,962.49 | 1,551,262.95 |
2、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10 月22 日,住所位于重庆市綦江区 古南街道北渡场110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敬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681453733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铝、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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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铝、高纯铝、铝合金、铝材及其制品、钢芯铝绞线、碳素阳极;电力开发;灰 渣综合利用;从事建筑相关行业(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 执业);工业用水服务;供热;销售:铝土矿、煤炭;零售(票据式):氢氧化钠 (固体,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 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6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7,576,476,016.07 | 7,934,010,098.90 |
| 净资产 | 1,558,093,439.90 | 1,422,019,554.29 |
| 2017 年度 | 2018 年1-6 月 | |
| 营业收入 | 4,150,496,724.18 | 1,980,301,293.67 |
| 净利润 | -11,270,863.70 | -138,831,064.32 |
3、钟强
钟强,身份证号码:512323**0110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场口巷5 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强先生:中国国籍,曾任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锦 旗碳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陈献忠
身份证号:321111**1210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香江花城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献忠先生:中国国籍,曾任镇江李裕碳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友联碳 素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湖北润阳碳素有限公 司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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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名称: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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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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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20723482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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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所: 重庆市綦江区铝产业园(倒班楼 5 号楼 3 单元 1-1)
-
5 、法定代表人: 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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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资本: 7,4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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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立日期: 2013 年 07 月 16 日
-
8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石墨化阴极、石墨电极、
-
铝电解用钢爪、铝合金、石油焦、氧化铝、煅后焦;销售:废阳极、铝锭、电解 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余热发电。(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目前股东构成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新锦辉 | 3,676.60 | 49.60% |
| 2 | 旗能电铝 | 1,853.70 | 25.00% |
| 3 | 钟强 | 1,515.10 | 20.40% |
| 4 | 陈献忠 | 370.60 | 5.00% |
| 合计 | 7,416.00 | 100.00% |
10、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索通发展 | 6,526.06 | 50.99% |
| 2 | 新锦辉 | 3,676.60 | 28.72% |
| 3 | 旗能电铝 | 1,853.70 | 14.48% |
| 4 | 钟强 | 595.52 | 4.65% |
| 5 | 陈献忠 | 148.12 | 1.16% |
| 合计 | 12,800.00 | 100.00% |
11、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1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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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6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259,256,969.14 | 262,111,639.14 |
| 总负债 | 156,598,892.12 | 141,110,679.21 |
| 净资产 | 102,658,077.02 | 121,000,959.93 |
| 2017 年度 | 2018 年1-6 月 | |
| 营业收入 | 560,001,690.62 | 330,787,866.33 |
| 净利润 | 22,401,809.05 | 18,342,882.91 |
注: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 字[2018]第4-00341 号。
13、评估情况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重康评报字(2018)第144 号,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目的:为锦旗碳素拟增资扩股提供锦旗碳素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锦旗碳素的股东全部权益
(3)评估范围:锦旗碳素申报的整体资产及负债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 (6)评估基准日:2017 年12 月31 日
(7)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定估算,截至评估基准日,锦旗碳素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25,925.70 万元,负债总额15,659.89 万元,净资产10,265.81 万元。经评估, 资产总额27,596.10 万元,负债总额15,659,89 万元,净资产11,936.21 万元, 评估增值1,670.40 万元,增值率16.27%。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定估算,锦旗碳素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为 15,349.59 万元。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论相差3,413.38 万元,差异率为28.60%。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仅仅反映企业各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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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价值累加并扣除负债后的净额,未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客户关系、商誉 等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而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为企业未来预期净收 益的折现价值,其价值内涵包括企业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给股东带来的未来利益 流入,比较接近企业实际和潜在的盈利能力情况。因此,评估师充分考虑各种因 素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比较符合评估对象的特征并有效地 服务于评估目的。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经综合分析后以收益法的结论确定评估值。锦 旗碳素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15,349.59 万元。
四、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待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协议主 要内容做进一步信息披露。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做大做强主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本次对外投 资是实现公司在西部地区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与公司在云南投资的项目形成有 效协同互补。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 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签约不确定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已经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尚未正式签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项目存在不能如期推进的风险。
2.整合管理风险
如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研发、 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进行整合,且需要一定时间。因此, 公司与标的公司实现顺利整合所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投资回报不确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预期业绩的实现受自身经营情况 及经营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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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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