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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r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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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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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朝晖先生、朴成弘先生和吴宏洋女士已就自 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三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 责、勤勉尽职,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积极推动公司法 人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线上沟通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内详细任职及履职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况;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披露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薪酬支付情况,对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建议,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效履行经 营管理职责,对公司发展做出了符合预期的贡献,在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均达到 “称职”标准。
独立董事通过自我评价及相互评价的方式,对彼此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在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参与决策及监督公司运营等 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领取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 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内容。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发放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 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 价值规律相符。
2、薪酬方案
(1)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 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年度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10.00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 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 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年 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3、其他
(1)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