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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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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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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2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含电子公告栏);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反馈;
  5. 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南第1号》的


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