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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5, 2026

56112_rns_2026-04-15_b38d43f9-6f81-4b46-a55b-523c314d4bf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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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 查报告 查报告 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毓恬冠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维翰 联系电话:152215038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昀凡 联系电话:166216557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顾维翰、王声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
(2)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3)核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文件及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4)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5)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

1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
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
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
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
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公司上市前已
建立/设立相关
制度/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

2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了解相应的审议程序,询问公司
是否发生对外担保;
(3)查阅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4)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3)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进度;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5)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6)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了解相应的审议程序,询问公司
是否发生对外担保;
(3)查阅关联交易明细,查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4)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3)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进度;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5)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6)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3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顾维翰 杨昀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