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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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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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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73

证券简称:毓恬冠佳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毓恬冠佳新厂房”(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时,对本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暂时调整用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暂时调整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1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2,195.87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209.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7.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351.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092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公司子公司(如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涉及子公司)、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1 毓恬冠佳新厂房 32,887.41 31,285.84 12,892.47
2 汽车车顶系统及运动部件新技术研发项目 8,901.62 8,374.98 694.12
3 汽车电子研发建设项目 8,822.47 8,471.24 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500.00 7,219.81 7,219.81
合计 58,111.50 55,351.87 20,806.40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

(一)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为优化募投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集团存量资产并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对本项目作出如下调整:新增实施主体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毓恬冠佳新厂房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毓恬冠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19号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毓恬冠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580号、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19号

(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四、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事项

(一)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情况

本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原实施地点募集资金已投入部分形成的新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得资产效益最大化,公司将目前已建成的部分厂房部分或整体以市场价对外出租,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募投项目场地利用效率。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实施地点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视情况及时收回场地,并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同时盘活集团存量资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事项的相关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暂时调整该募投项目已建成的部分厂房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