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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M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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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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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
(股票代碼 8463)

公司地址:臺北市八德路 2 段 308 號 10 樓
電話:(02)8161-9989

-1-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錄

頁次/編號/索引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 3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 7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8 ~ 9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10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1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2 ~ 13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14 ~ 64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 ~ 16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 ~ 26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51
(七)關係人交易 52 ~ 56
(八)質押之資產 5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6 ~ 57

-2-




頁次/編號/索引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7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7
(十二)其他 57~6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4
(十四)部門資訊 64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應收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三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四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六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七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明細表八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九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十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製造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推銷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三
管理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四
研發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五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明細表 明細表十六

-3-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353號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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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pwc

資誠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完工程度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營業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五);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附註五;營業收入之項目附註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九)。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依完工百分比法於工程合約期間按完工程度計算而得,完工程度係參照每份工程合約截至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成本,占該工程合約預估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前述預估總成本之估計係由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據業主設計施工圖等計量單位並配合當時市場行情之波動,預估應投入之發包及料工費等各項工程成本。

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致產生重大之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工程合約收入認列所採用完工程度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就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之完工程度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1. 依對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預估工程總成本所採用內部作業程序,包括業主設計施工圖等計量單位以決定各項工程成本(發包及料工費)之程序,及估計方法之一致性。
  2.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依完工程度認列工程合約收入之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核對當期追加減工程及重大計價工程之佐證文件。
  3. 抽核期末尚在進行之重大工地執行實地觀察及訪談,確認工程進度尚屬適當。
  4. 針對期末工程損益明細表執行相關證實程序,包括當期成本發生數抽核至適當憑證、追加減工程核至佐證文件,以及重新計算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合約收入,且已適當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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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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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黃金連

張淑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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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48083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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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新區政府有限公司
經貿及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經資訊有限公司
經營權限
1998年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額 %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92,010 2 $ 159,073 2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十九)及七 19,598 - 23,530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二) 196,334 3 252,803 3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六(二)及七 8,579 - 5,485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637,304 8 618,403 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二)及七 23,052 - 35,328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9 -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87 -
130X 存貨 六(三) 831,431 10 751,973 9
1410 預付款項 54,074 1 27,908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881 - 856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963,362 24 1,875,446 23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四)及七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00,274 5 528,970 6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十三)及八 1,996,393 24 1,857,611 2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七及八 3,729,274 45 3,694,552 45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16,526 - 26,215 -
1780 無形資產 六(八) 52,623 - 164,765 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七) 55,494 1 29,533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一)及八 100,175 1 115,426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350,759 76 6,417,072 77
1XXX 資產總計 $ 8,314,121 100 $ 8,292,518 100

(續次頁)

-8-


國泰新區政府有限公司
經貿及運作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 | --- | --- | --- |
| 流動負債 | | | |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及八 | $ 1,700,000 21 | $ 1,200,000 14 |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 | 六(十一) | 409,898 5 | 409,822 5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九)及七 | 42,844 1 | 39,729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69,177 1 | 123,599 2 | |
| 2160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七 | 1,924 - | 566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 273,208 3 | 295,242 4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2,361 - | 2,107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二) | 195,259 2 | 220,254 3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七 | 13,130 - | 368 -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9,063 - | 13,918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七) | 18,610 - | 16,344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六(十五) | 14,000 - | 1,626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 2,749,474 33 | 2,323,575 28 | |
| 非流動負債 | | | |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三)及八 | 3,060,000 37 | 3,430,000 42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七) | 37 - | 38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七) | 6,357 - | 12,781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23,194 - | 22,563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3,089,588 37 | 3,465,382 4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 5,839,062 70 | 5,788,957 70 | |
| 權益 | | | | | |
| | 股本 | 六(十六) | |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 1,500,000 18 | 1,500,000 18 |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七) | | | |
| 3200 | 資本公積 | | 746,018 9 | 746,018 9 | |
| | 保留盈餘 | 六(十八) | |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 81,032 1 | 62,246 1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 48,663 1 | 55,895 1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 289,402 3 | 188,065 2 | |
| | 其他權益 | | |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190,056) ( 2) | ( 48,663) ( 1) | |
| 3XXX | 權益總計 | | 2,475,059 30 | 2,503,561 30 |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8,314,121 100 | $ 8,292,518 100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莫惟瀚

經理人:林依潔

會計主管:吳博珊


開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股東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 附註 | 114
金 | 年
額 | 度
% | 113
金 | 年
額 | 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九)及七 | $ | 4,765,815 | 100 | $ | 4,673,93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三)(八)
(十四)(二十)
(二十五) | | | | | | |
| | | (二十六)及七 | ( | 4,315,361) | (90) | ( | 4,242,604) | (91) |
| 5900 | 營業毛利 | | | 450,454 | 10 | | 431,327 | 9 |
| | 營業費用 | 六(八)(十四)
(二十六) | | | | | | |
| | | (二十六)及七 | | | | |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 100,048) | (2) | ( | 99,296) | (2)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 78,443) | (2) | ( | 100,071) | (2)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 64,965) | (1) | ( | 58,942) | (2)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 | 246) | - | ( | 3,391)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 243,702) | (5) | ( | 261,700) | (6) |
| 6900 | 營業利益 | | | 206,752 | 5 | | 169,627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 | |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一) | | 2,305 | - | | 2,117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二) | | 21,078 | - | | 19,315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八)(九)
(二十三) | ( | 133,179) | (3) | ( | 778)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七)(二十四) | ( | 96,085) | (2) | ( | 68,900) | (1)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五) | | |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 267,717 | 6 | | 85,740 | 2 |
| 7900 | 稅前淨利 | | | 61,836 | 1 | | 37,494 | 1 |
| 7950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六(二十七) | | 268,588 | 6 | | 207,121 | 4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9,381 | - | ( | 19,588)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六(四) | | | | |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128,696) | (3) | $ | 56,967 | 1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 ( | 12,775) | - | | 6,452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6,498 | 3 | $ | 250,952 | 5 |
| | 每股盈餘 | 六(二十八) | | | | |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 1.85 | | $ | 1.2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 1.85 | | $ | 1.25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莫惟瀚
經理人:林依潔
-10-
會計主管:吳博珊


黑金橋

民國114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
註普通股股本發行溢價 實際取得或處 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 值差額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動 數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 損益 權益總額
113 年 度
113年1月1日餘額 $ 1,500,000 $ 621,657 $ 15,076 $ 40,391 $ 50,770 $ 50,317 $ 114,756 ($ 111,752) $ 2,281,215
本期淨利 - - - - - - 187,533 - 187,53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330 63,089 63,41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87,863 63,089 250,952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1,476 - ( 11,476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5,578 ( 5,578 ) - -
現金股利 - - - - - - ( 97,500 ) - ( 97,500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六(五) - - - 68,894 - - - 68,894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500,000 $ 621,657 $ 15,076 $ 109,285 $ 62,246 $ 55,895 $ 188,065 ($ 48,663) $ 2,503,561
114 年 度
114年1月1日餘額 $ 1,500,000 $ 621,657 $ 15,076 $ 109,285 $ 62,246 $ 55,895 $ 188,065 ($ 48,663) $ 2,503,561
本期淨利 - - - - - - 277,969 - 277,96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78 ) ( 141,393 ) ( 141,471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277,891 ( 141,393 ) 136,498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8,786 - ( 18,786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7,232 ) 7,232 - -
現金股利 - - - - - - ( 165,000 ) - ( 165,000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500,000 $ 621,657 $ 15,076 $ 109,285 $ 81,032 $ 48,663 $ 289,402 ($ 190,056) $ 2,475,059

董事長:莫惟璇

1

經理人:林依潔

-11-

會計主管:吳博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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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精密技術創新有限公司

個數(備註)管理量表

民國114年度113年度112年度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1 4 年度 1 1 3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68,588 $ 207,12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六)(七)
(二十五) 288,557 272,001
折耗及攤銷費用 六(八)(二十五) 1,017 6,269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246 3,391
利息費用 六(二十四) 96,085 68,9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 2,305 ) ( 2,117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二) ( 18,001 ) ( 18,001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六(五) ( 267,717 ) ( 85,74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三) - 41
租賃修改利益 六(七)(二十三) ( 5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六(八)(二十三) 112,410 -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八)(二十三) 2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 3,932 ( 10,792 )
應收票據 56,469 ( 84,316 )
應收票據-關係人 ( 3,094 ) ( 1,590 )
應收帳款 ( 19,147 ) ( 4,875 )
應收帳款-關係人 12,276 1,93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99 ) -
存貨 ( 79,458 ) ( 19,155 )
預付款項 ( 26,166 ) 4,458
其他流動資產 ( 23 ) 59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3,115 12,516
應付票據 ( 54,422 ) 28,252
應付票據-關係人 1,358 ( 155 )
應付帳款 ( 22,034 ) 80,84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54 49
其他應付款 ( 3,601 ) 35,667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841 ( 19 )
負債準備-流動及非流動 六(十五) 11,417 -
其他流動負債 957 243
其他非流動負債 ( 972 ) 2,82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81,478 498,343
收取之利息 2,303 2,114
收取之股利 134,161 60,751
支付之利息 ( 97,047 ) ( 67,210 )
支付之所得稅 ( 21,436 ) ( 14,207 )
退還之所得稅 87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99,546 479,791

(續次頁)


國泰精密技術創新有限公司

個體產品產品質量表

民國114年度113年度111年度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1 4 年度 1 1 3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四)
資產 $ - ($ 885)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44 ) ( 42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九) ( 319,603 ) ( 269,639 )
取得無形資產 六(八) ( 1,285 ) ( 935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 - ( 1,564,348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6,747 ) ( 1,533 )
預付工程款增加 七(三) - ( 2,084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42 ) 4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27,721 ) ( 1,839,417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 500,000 45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六(三十) - 140,000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 870,000 1,380,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 ( 1,240,000 ) ( 450,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 1,603 898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三十) ( 5,491 ) ( 22,044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八) ( 165,000 ) ( 97,5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38,888 ) 1,401,35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32,937 41,72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9,073 117,34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2,010 $ 159,073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莫惟瀚

經理人:林依潔

會計主管:吳博珊


渭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 附註

民國115年3月13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81年9月在中華民國設立,並於民國98年7月開始營業,原名「潤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更名為「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一)水泥之半成品及水泥製品之生產及經銷(二)水泥原料之開採生產經銷及礦石之開採經銷(三)土石採取業(四)建材開發與生產經銷(五)泥作牆面打底粉光材料、磁磚黏著劑、自平水泥、乾拌水泥砂漿之生產與銷售。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9.15% 之股權,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4年7月13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上市交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3月13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民國114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14-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15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除下列所述者外,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允價值資訊。另應揭露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列投資而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 民國116年1月1日 |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IFRS 18規定。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除下列所述者外,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公司之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外幣換算

本公司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公司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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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2.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1. 因承包工程之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故與營業及長期工程合約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2. 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17-


  1.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

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出租人之租賃交易-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一)存貨

採永續盤存制,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18-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1. 子公司指受本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即控制該個體。

  2.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本公司對子公司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認列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在該子公司之權益時,本公司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5.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6.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公司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公司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7.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8.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9.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19-


  1. 當公司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2.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關聯企業,進行減損測試,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作為單一資產,比較其可回收金額(使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孰高者)與帳面金額,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認列。

  3.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20-


  1.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2年~50年
機器設備 2年~25年
運輸設備 2年~5年
辦公設備 3年~5年
租賃資產 3年~5年
雜項設備 2年~11年

(十四)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3.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4. 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調整使用權資產。

(十五)無形資產

  1. 礦源

按估計之礦源蘊藏量,以生產數量法提列折耗。若估計之蘊藏量有變動,則以當時之帳面金額,重新計算單位折耗金額,以前年度所提之折耗,不因此改變。

  1. 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商標及特許權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10年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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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3~5 年攤銷。

  1. 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支出

(1) 研究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2) 不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符合下列條件之發展支出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A. 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出售;

B.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C. 有能力或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D. 能證明該無形資產將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

E. 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及

F. 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夠可靠衡量。

(3) 內部產生之無形資產-離岸風力發電灌漿材,於達到使用狀態後,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5 年。

(十六) 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七) 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及其他長、短期借款。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八) 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九)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22-


(二十)負債準備

依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子法課徵之碳費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第21號「公課」,而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規定認列及衡量。若估計全年排放量很有可能超過起徵點門檻,則於期中財務報告應按已發生之排放量佔估計全年排放量之比例為基礎估列碳費相關負債。

(二十一)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1. 員工酬勞

員工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二)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 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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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2.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3.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4. 因研究發展支出所產生之租稅優惠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二十三)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四)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二十五)收入認列

  1. 商品銷售

(1) 本公司製造且銷售水泥建材相關產品,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且本公司並無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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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應收帳款於商品交付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公司對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3)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與客戶簽訂之合約,移轉所承諾之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與客戶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公司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4) 本公司對經銷客戶經營客戶忠誠計畫,每年底依合約根據當年度交易金額給予經銷客戶獎勵積分,經銷客戶於未來取得產品時有權以獎勵積分折抵固定比率之價款。獎勵積分提供客戶尚未發生原始交易則無法取得之重要權利,因此提供客戶之獎勵積分係一單獨履約義務。交易價格以相對單獨售價為基礎分攤予產品及獎勵積分。獎勵積分之單獨售價係以客戶取得之折扣及依據過去經驗積分兌換之可能性為基礎估計。產品之單獨售價係以約定價格為基礎估計。分攤至獎勵積分之交易價格認列為合約負債,直到客戶兌換積分時,或於積分逾期失效時轉列為收入。

  1. 工程合約收入、勞務合約收入及修繕收入

(1) 承攬工程及修繕因本公司履約創造或強化一資產,該資產於創造或強化之時即由客戶控制,故係屬隨時逐步滿足履約義務而認列收入之類型。其中修繕收入因金額不重大且工期短於三個月,故於完工後一次認列收入,若超過三個月仍視為工程合約收入,採完工百分比法於合約期間按合約完成程度認列收入。勞務因並未創造對本公司具有其他用途之資產,且本公司對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利,故係屬隨時逐步滿足履約義務而認列收入之類型。

(2) 本公司承攬工程、勞務及修繕係採完工百分比法於合約期間按合約完成程度認列收入,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成程度參照每份合約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占該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另當總合約成本很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當承攬合約之結果可能無法合理衡量履約義務之結果,但本公司預期可回收滿足履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時,本公司於可衡量履約義務結果前,僅在已發生合約成本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3) 本公司對收入、成本及完工程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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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約中包含之履約紅利、罰款及求償等可能導致合約總價變動之條款,係依較能預測其將有權取得之對價金額之方式估計變動對價,且僅就所認列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予以認列。

(5) 本公司之承攬工程、勞務及修繕包含與客戶約定部分工程款需待工程驗收後始支付,該等應收工程保留款係對客戶提供保障,以防另一方未適當完成合約之部分或全部義務,因此並無存在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6) 本公司對因合約工作應向客戶收取之帳款總額,即在建合約中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部分,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在建合約中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已發生成本加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之合計數,認列為合約負債。

(二十六)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帳列「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之減項)。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此情形。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收入認列

工程合約收入係採完工百分比法依合約期間按合約完工程度認列,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工程度參照每份合約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發生之合約成本,占該合約之估計總成本之百分比計算,因預估工程總成本影響完工程度與工程合約收入之認列,且工程總成本項目複雜,常涉及高度估計,致產生重大之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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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30 $ 230
支票存款 19,767 38,459
活期存款 61,934 84,577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110,079 35,807
$ 192,010 $ 159,073
  1.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因履約保證致用途受限之定期存款分別計 $91,942 及 $91,898,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請詳附註八說明。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196,334 $ 252,803
應收票據-關係人 8,579 5,485
$ 204,913 $ 258,288
應收帳款 $ 648,085 $ 628,938
減:備抵損失 ( 10,781) ( 10,535)
小計 637,304 618,403
應收帳款-關係人 23,052 35,328
$ 660,356 $ 653,731
  1. 本公司於接受客戶訂購後即開立發票及提貨單交予買受人,並借記應收帳款、貸記預收貨款(表列「合約負債-流動」),並於收到客戶開立之票據後將帳款轉票據;客戶就需求依提貨單分批提領水泥,於實際提領水泥時再將預收貨款轉列收入。為避免虛增資產及負債,本公司將尚未提領水泥之應收票據及帳款與預收貨款科目互相抵銷,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金額分別為 $123,774 及 $92,525,並以抵銷後之淨額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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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657,274 $ 204,913 $ 652,291 $ 258,288
已逾期
30天內 2,759 - 2,698 -
31-60天 2,528 - 770 -
61-90天 1,248 - 1,970 -
91天以上 7,328 - 6,537 -
$ 671,137 $ 204,913 $ 664,266 $ 258,288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1.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餘額分別為 $172,382 及 $654,182。

  2.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收票據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204,913 及 $258,288;最能代表本公司應收帳款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660,356 及 $653,731。

  3. 相關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存貨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545,231 ($ 2,700) $ 542,531
在製品 153,212 - 153,212
製成品 134,395 ( 269) 134,126
商品存貨 1,562 - 1,562
$ 834,400 ($ 2,969) $ 831,431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505,512 ($ 2,478) $ 503,034
在製品 138,575 - 138,575
製成品 110,119 ( 154) 109,965
商品存貨 399 - 399
$ 754,605 ($ 2,632) $ 751,973

當期認列存貨之費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4,268,600 $ 4,176,416
存貨跌價損失 337 14
未分攤之製造費用 - 5,129
出售下腳料收入 ( 3,885) ( 5,071)
$ 4,265,052 $ 4,176,488

(四)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項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上市公司股票 $ 555,517 $ 555,517
上櫃公司股票 25,753 25,753
581,270 581,270
評價調整
上市公司股票 ( 158,784) ( 34,220)
上櫃公司股票 ( 22,212) ( 18,080)
( 180,996) ( 52,300)
合計 $ 400,274 $ 528,970
  1. 本公司選擇將為穩定收取股利之上市公司股票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396,733 及 $521,297。
  2. 本公司選擇屬策略性投資之上櫃公司股票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3,541 及 $7,673。
  3. 上櫃公司—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13 年 11 月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認購 13,828 股,股款計 $885。
  4. 上櫃公司—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14 年 10 月 20 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資金額計 $1,315,797,減資比率為 50%,減資基準日為民國 114 年 11 月 24 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為民國 115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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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28,696) $ 56,967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18,001 $ 18,001
  1.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400,274及$528,970。

  2.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潤德) $ 288,848 $ 280,647
關聯企業: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德欣) 1,707,545 1,576,964
合計 $ 1,996,393 $ 1,857,611
  1.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子公司:
潤德 $ 92,226 $ 73,124
關聯企業:
德欣 175,491 12,616
合計 $ 267,717 $ 85,740

  1. 子公司

(1)本公司之子公司潤德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於民國113年3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1,5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民國113年5月17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民國113年6月19日完成變更登記。本公司未依持股比例認購因而持股比例下降為 31.66%,並認列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68,894,相關說明請詳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三十)。

(2)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資訊,請參見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

  1. 關聯企業

(1)本公司重大關聯企業之基本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關係之性質 衡量方法
場所 持股比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德欣 台灣 35% 35% 多角化 權益法

(2)本公司重大關聯企業之彙總性合併財務資訊如下:

資產負債表

德欣 德欣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1,613,034 $ 1,319,000
非流動資產 959,320 652,051
流動負債 ( 447,495 ) ( 218,577 )
非流動負債 ( 2,864 ) ( 3,561 )
淨資產總額 $ 2,121,995 $ 1,748,913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註) $ 742,714 $ 612,133

註:與帳面金額之差異主係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差額。

綜合損益表

德欣 德欣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 1,957,460 $ 1,310,534
本期淨利 501,386 280,694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01,386 $ 280,694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44,910 $ -

(3)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9 月 20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買德欣之股權,並於民國 113 年 9 月 26 日與非關係人簽訂股權買賣合約,以每股 104.5 元購買 14,969,837 股,交易金額計 $1,564,348,持股比例為 35%,並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完成股權移轉過戶之相關程序。

(4) 本公司持有德欣 35%,為該公司單一最大股東,因考量過往股東會出席狀況,顯示其他股東積極參與德欣之經營決策,且德欣董事會成員共有九席,本公司僅占有三席,顯示本公司無實際能力主導德欣之攸關活動,故判斷對其不具控制,僅具重大影響。

(5)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二)及八。

(6)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德欣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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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4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1,535,961 $1,500,468 $2,350,658 $10,584 $7,433 $704 $889 $84,821 $51,967 $5,543,485
累計折舊 - (585,920) (1,155,573) (10,026) (3,796) (704) (396) (26,367) - (1,782,782)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04,217 $1,139,644 $558 $3,637 $- $493 $58,075 $51,967 $3,694,552
1月1日 $1,535,961 $904,217 $1,139,644 $558 $3,637 $- $493 $58,075 $51,967 $3,694,552
增添 - 2,611 61,514 - 1,301 - - 7,972 236,770 310,168
本期移轉(註) - 55,804 148,961 - - - - 5,137 (207,818) 2,084
處分成本 - - (398) - - - - - - (398)
處分累計折舊 - - 398 - - - - - - 398
折舊費用 - (35,745) (228,459) (383) (1,220) - (187) (11,536) - (277,530)
12月31日 $1,535,961 $926,887 $1,121,660 $175 $3,718 $- $306 $59,648 $80,919 $3,729,274
12月31日
成本 $1,535,961 $1,558,883 $2,560,735 $10,584 $8,734 $704 $889 $97,930 $80,919 $5,855,339
累計折舊 - (621,665) (1,383,634) (10,409) (5,016) (704) (583) (37,903) - (2,059,914)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26,887 $1,121,660 $175 $3,718 $- $306 $59,648 $80,919 $3,729,274

註:移轉數餘額係預付工程款轉入。


113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1,535,961 $1,477,660 $2,071,138 $10,584 $6,680 $704 $889 $66,997 $209,720 $5,380,333
累計折舊 - (544,090) (1,057,135) (9,608) (3,214) (704) (209) (35,151) - (1,650,111)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23,239 $958,562 $976 $3,466 $- $680 $31,467 $209,720 $3,664,071
1月1日 $1,535,961 $923,239 $958,562 $976 $3,466 $- $680 $31,467 $209,720 $3,664,071
增添 - 5,359 62,353 - 1,344 - - 17,787 194,415 281,258
本期移轉(註) - 17,748 318,498 - - - - 18,298 (352,168) 2,376
處分成本 - (299) (101,331) - (591) - - (18,261) - (120,482)
處分累計折舊 - 258 101,331 - 591 - - 18,261 - 120,441
折舊費用 - (42,088) (199,769) (418) (1,173) - (187) (9,477) - (253,112)
12月31日 $1,535,961 $904,217 $1,139,644 $558 $3,637 $- $493 $58,075 $51,967 $3,694,552
12月31日
成本 $1,535,961 $1,500,468 $2,350,658 $10,584 $7,433 $704 $889 $84,821 $51,967 $5,543,485
累計折舊 - (585,920) (1,155,573) (10,026) (3,796) (704) (396) (26,367) - (1,782,782)
累計減損 - (10,331) (55,441) - - - - (379) - (66,151)
$1,535,961 $904,217 $1,139,644 $558 $3,637 $- $493 $58,075 $51,967 $3,694,552

註: 移轉數餘額係預付設備款轉入。


  1.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 本公司部分土地因受法令限制,係以他人名義登記持有,並設定抵押權予本公司,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七。

(七)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公司租賃之標的為辦公室、礦業用地及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介於民國 109 到 119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亦不得以業務轉讓、合併等形式將權利轉讓與他人。
  2. 本公司承租之員工宿舍及展示中心之租賃期間不超過 12 個月。
  3.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114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2,165 $ 25,301 $ 752 $ 48,218
累計折舊 ( 3,335) ( 18,292) ( 376) ( 22,003)
$ 18,830 $ 7,009 $ 376 $ 26,215
1月1日 $ 18,830 $ 7,009 $ 376 $ 26,215
增添-新增租約 658 - 972 1,630
除帳成本 ( 662) - - ( 662)
除帳日之累計折舊 662 - - 662
租賃合約修改-成本 - - ( 752) ( 752)
租賃合約修改-累計折舊 - - 460 460
折舊費用 ( 5,505) ( 5,222) ( 300) ( 11,027)
12月31日 $ 13,983 $ 1,787 $ 756 $ 16,526
12月31日
成本 $ 22,161 $ 25,301 $ 972 $ 48,434
累計折舊 ( 8,178) ( 23,514) ( 216) ( 31,908)
$ 13,983 $ 1,787 $ 756 $ 16,526

113年
土地 房屋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7,265 $ 25,244 $ 752 $ 33,261
累計折舊 ( 6,306) ( 13,569) ( 125) ( 20,000)
$ 959 $ 11,675 $ 627 $ 13,261
1月1日 $ 959 $ 11,675 $ 627 $ 13,261
增添-新增租約 21,454 543 - 21,997
除帳成本 ( 16,400) ( 486) - ( 16,886)
除帳日之累計折舊 16,400 486 - 16,886
租賃負債重評估 9,846 - - 9,846
折舊費用 ( 13,429) ( 5,209) ( 251) ( 18,889)
12月31日 $ 18,830 $ 7,009 $ 376 $ 26,215
12月31日
成本 $ 22,165 $ 25,301 $ 752 $ 48,218
累計折舊 ( 3,335) ( 18,292) ( 376) ( 22,003)
$ 18,830 $ 7,009 $ 376 $ 26,215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租賃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總額 $ 24,967 $ 29,125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表列「租賃負債-流動」) ( 18,610) ( 16,344)
$ 6,357 $ 12,781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14 $ 258
屬於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2,334 $ 2,296
租賃修改利益 ($ 5) $ -
  1.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8,139 及 $24,598。

-36-


  1. 本公司承租宜蘭羅東事業區第70、71、73-75、80、82-85林班及南澳事業區第27、28林班地供礦業用地使用,上述租約於109年6月18日到期,本公司向主管機關辦理該礦業用地供附屬設施使用之續租申請,於112年1月辦理完成。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於113年3月來函,該礦業用地租金應依核定林地市價及納入生態損害補償費用核算,本公司重評估租賃負債,認列使用權資產$9,846及租賃負債$9,846。上述租約至113年6月18日到期,本公司已向主管機關辦理續租申請至117年6月18日,並同時認列使用權資產$21,454及租賃負債$21,454。

(八)無形資產

114年
礦源 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34,798 $ 30,000 $ 112,039 $ 376,837
累計攤銷 ( 60,416) ( 30,000) ( 48,444) ( 138,860)
累計減損 ( 61,972) - ( 11,240) ( 73,212)
$ 112,410 $ - $ 52,355 $ 164,765
1月1日 $ 112,410 $ - $ 52,355 $ 164,765
增添 - - 1,285 1,285
攤銷費用 - - ( 1,017) ( 1,017)
減損損失 ( 112,410) - - ( 112,410)
12月31日 $ - $ - $ 52,623 $ 52,623
12月31日
成本 $ 234,798 $ 30,000 $ 113,324 $ 378,122
累計攤銷 ( 60,416) ( 30,000) ( 49,461) ( 139,877)
累計減損 ( 174,382) - ( 11,240) ( 185,622)
$ - $ - $ 52,623 $ 52,623

113年
礦源 商標權、專利權及特許權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34,798 $ 30,000 $ 111,104 $ 375,902
累計攤銷 ( 60,416) ( 30,000) ( 42,175) ( 132,591)
累計減損 ( 61,972) - ( 11,240) ( 73,212)
$ 112,410 $ - $ 57,689 $ 170,099
1月1日 $ 112,410 $ - $ 57,689 $ 170,099
增添 - - 935 935
攤銷費用 - - ( 6,269) ( 6,269)
12月31日 $ 112,410 $ - $ 52,355 $ 164,765
12月31日
成本 $ 234,798 $ 30,000 $ 112,039 $ 376,837
累計攤銷 ( 60,416) ( 30,000) ( 48,444) ( 138,860)
累計減損 ( 61,972) - ( 11,240) ( 73,212)
$ 112,410 $ - $ 52,355 $ 164,765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788 $ 6,080
營業費用 229 189
$ 1,017 $ 6,269

本公司持有宜蘭蘭崁石礦(臺灣採字第5569號礦業權)及花蓮華信石礦(臺灣採字第5345號大理石礦業權)二處礦業用地採礦權,上述礦業權年限分別為121年6月18日及114年7月1日到期。目前在原申請的採礦區域,石灰石採掘已接近罄盡,已依礦業法第43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申請在原礦權範圍內,增加採礦區域案(擴大案)。

  1. 上述宜蘭蘭崁石礦申請擴大案於109年9月15日接獲經濟部經授務字第10920107100號行政處分書:「因公有土地機關(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因不符合保安林經營準則第13號規定,爰不予同意核定礦業用地』,依據礦業法第43條規定,駁回申請」。本公司因不服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已於109年10月6日依法提請訴願,惟該訴願案於110年7月8日經行政院院臺訴字第1100178798號訴願決定駁回。因行政機關於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等因素,對公司資產產生不利影響之重大變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已對公司資產產生減損跡象,本公司經評估後擬將前述宜蘭蘭崁石礦礦業用地相關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計$66,151及無形資產計$73,212,共計$139,363於110年6月

提列減損損失。

惟為確保公司資產權益及使用效益,依法持有之礦源若能擴大礦業用地繼續開採,對公司未來獲利會有合理之貢獻,宜蘭蘭崁石礦擴大案已於110年9月9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惟該行政訴訟案於113年2月29日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62號宣判訴訟決定駁回,並已於113年3月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惟該上訴案於114年12月18日經最高行政法院113年度上字第240號宣判上訴決定駁回,本公司業已提列減損損失,故此判決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本公司將持續研議相關法令規定,評估另案提出申請之可行性。

  1. 花蓮華信石礦礦業權於114年7月1日到期,已於113年6月提出申請礦業權展限案,刻正辦理中。而申請擴大案之採運方式係採行借道通過,惟因未能取得通過鄰礦同意書,故本公司主動提出撤案,待重新規劃後再進行送件申辦,截至115年3月13日止,相關規劃仍在進行,尚未完成送件程序。

因法律環境、環保與產業政策及審核高度不確定性等因素,對公司資產產生不利影響之重大變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規定已對公司資產產生減損跡象,本公司經評估後擬將前述花蓮華信石礦礦業用地相關之無形資產計$112,410及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計$20,000,共計$132,410於114年12月提列減損損失,前述之減損損失係歸屬於水泥事業部項下,本公司仍將持續辦理前述礦業權展限及擴大案,以確保公司資產權益及使用效益。

(九)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計$112,410,明細如下:

| | 114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
| --- | --- |
| 減損損失-無形資產
礦源 | $ 112,410 |

  1. 上述減損損失按部門別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 | 114年度
認列於當期損益 |
| --- | --- |
| 水泥事業部 | $ 112,410 |

  1. 上述提列減損損失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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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短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信用借款 $ 1,700,000 $ 1,200,000
利率區間 1.905%~1.95% 1.90%~1.95%

本公司為短期借款額度所提供之擔保品除附註八所述者外,尚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2,200,000 $ 1,500,000

(十一)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410,000 $ 410,000
減:未攤銷折價 ( 102) ( 178)
$ 409,898 $ 409,822
利率區間 1.57%~1.82% 1.62%~1.82%

本公司為短期票券額度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750,000 $ 800,000

(十二)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109,712 $ 105,877
應付電費 34,648 38,683
應付貨物稅 14,132 16,353
應付設備款 4,328 24,684
其他應付款項 32,439 34,657
$ 195,259 $ 2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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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民國113年11月1日至116年11月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865% $ 2,760,000
-2.00%
信用借款 自民國114年12月17日至116年6月17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95%
300,000
$ 3,06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3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民國113年9月1日至116年11月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865% $ 2,480,000
-1.90%
信用借款 自民國113年1月23日至115年10月31日,並按月付息,到期償還。 1.95%
-2.096%
950,000
$ 3,430,000

註:本公司為長期借款額度所提供之擔保品除附註八所述外,尚開立保證票據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保證票據 $ 3,080,000 $ 2,880,000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與永豐銀行簽訂授信合約,供本公司營運週轉及投資所需,額度1為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5年10月,額度2為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4年10月,額度1及額度2共用授信額度$400,000。額度3為中期放款,授信期間為民國113年11月至116年11月,授信額度為$780,000,擔保品為本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得於首次動撥後3個月內完成股票設定。該股票於民國114年1月完成質押設定。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已動用中期放款授信額度之借款共計$780,000,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本授信合約存續期間應維持以下之財務比率,並每半年檢視一次,若未達成則利率加碼調升一碼:

a. 流動比率不得低於 60%。
b. 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400%。

前述之財務比率係依據會計師查核或核閱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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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退休金

  1.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聘僱之外籍中階技術人力。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48及$15。

  1. (1) 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12,613及$11,997。

(十五)負債準備

| | 114年度
破費 |
| --- | --- |
| 1月1日 | $ - |
| 本期提列之負債準備 | 11,417 |
| 12月31日 | $ 11,417 |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流動 $ 11,417

本公司業已取得主管機關對自主減量計畫之核定並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且很有可能達成民國114年度之指定目標並預期於民國115年4月底前提交民國114年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故碳費負債準備係按優惠費率及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所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為計算基礎提列。

-42-


(十六)股本

  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流通在外股數皆為 150,000 仟股,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並未變動。
  2.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2,000,000,實收資本額為 $1,500,000,每股面額 10 元,全數發行普通股。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十七)資本公積

  1.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間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 10% 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2. 有關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之說明請詳附註六(五)3。

(十八)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1) 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2)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3) 提列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4)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 扣除上述 (1) 至 (4) 項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2. 本公司股利發放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得依財務、業務、經營面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之考量,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惟股東股利之發放,於當年度可供分配之盈餘內,以不低於屬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暨各項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 50% 分配股利,其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 30% 分派之。

  3.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 之部分為限。

  4.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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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5 月 16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3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8,786
特別盈餘公積 ( 7,232)
現金股利 165,000 $ 1.10
合計 $ 176,554
  1.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5 月 24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2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1,476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578
現金股利 97,500 $ 0.65
合計 $ 114,554
  1. 本公司於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4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7,789
特別盈餘公積 141,393
現金股利 120,000 $ 0.80
合計 $ 289,182

(十九)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 4,601,977 $ 4,482,647
工程合約收入 70,988 90,018
其他合約收入 92,850 101,266
$ 4,765,815 $ 4,673,931

  1.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及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產品線:

114年度 水泥事業 建材事業 工程事業 總計
部門收入 $ 1,958,190 $ 2,736,637 $ 70,988 $ 4,765,815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1,865,340 $ 2,736,637 $ - $ 4,601,977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92,850 - 70,988 163,838
$ 1,958,190 $ 2,736,637 $ 70,988 $ 4,765,815
113年度 水泥事業 建材事業 工程事業 總計
部門收入 $ 2,184,861 $ 2,399,052 $ 90,018 $ 4,673,931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2,083,595 $ 2,399,052 $ - $ 4,482,647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101,266 - 90,018 191,284
$ 2,184,861 $ 2,399,052 $ 90,018 $ 4,673,931
  1. 本公司截至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已簽訂之工程合約,尚未滿足之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之彙總金額及預計認列收入年度如下:
年度 預計認列收入年度 已簽約合約金額
114年 115年~118年 $ 222,524
113年 114年~115年 $ 100,771
  1.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合約資產:
合約資產-應收保留款
(含關係人) $ 4,091 $ 4,096 $ 1,777
合約資產-工程合約
(含關係人) 15,507 19,434 10,961
合計 $ 19,598 $ 23,530 $ 12,738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合約負債:
合約負債-商品銷售合約 $ 31,408 $ 32,533 $ 23,527
合約負債-工程合約
(含關係人) 11,436 7,196 3,686
合計 $ 42,844 $ 39,729 $ 2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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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1 月 1 日前述工程合約所認列之合約資產/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利潤 $ 94,060 $ 82,848 $ 41,497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89,989) ( 70,610) ( 34,222)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 4,071 $ 12,238 $ 7,275
  1. 相關合約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二十)營業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銷售成本 $ 4,265,052 $ 4,176,488
工程合約成本 45,785 59,882
其他合約成本 4,524 6,234
$ 4,315,361 $ 4,242,604

(二十一)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114年度 113年度
$ 2,305 $ 2,117

(二十二)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股利收入 $ 18,001 $ 18,001
租金收入 1,124 1,116
其他收入 1,953 198
$ 21,078 $ 19,315

(二十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淨外幣評價(損失)利益 ($ 5) $ 8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41)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112,410) -
其他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20,000) -
租賃修改利益 5 -
其他 ( 769) ( 825)
($ 133,179) ($ 778)

上述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六(八)說明。


(二十四)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95,771 $ 68,642
租賃負債 314 258
$ 96,085 $ 68,900

(二十五)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製成品、在製品存貨之變動及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 2,447,880 $ 2,519,516
發包工程 104,692 116,602
員工福利費用 413,579 392,75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277,530 253,112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11,027 18,889
無形資產折耗及攤銷費用 1,017 6,269
其他費用 1,303,338 1,197,164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4,559,063 $ 4,504,304

(二十六)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薪資費用 $ 337,838 $ 323,749
勞健保費用 33,665 28,014
退休金費用 12,661 12,012
董事酬金 3,096 2,916
其他用人費用 26,319 26,061
$ 413,579 $ 392,752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1%,不分派董事酬勞。民國 114 年 5 月 16 日經股東會決議修訂公司章程,其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總額應不低於員工酬勞總額之 50%。
  2. (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713 及 $2,092,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2) 民國 114 年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以 1% 估列。本公司於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經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為 $2,713,將以現金之方式發放。
    (3)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2 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 113 年度員工酬勞與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酬勞 $2,092 一致。民國 113 年員工酬勞以現金之方式發放,全數業已於民國 115 年 2 月發放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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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七)所得稅

  1. 所得稅(利益)費用

所得稅(利益)費用組成部分: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9,925 $ 20,068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3,344) 214
當期所得稅總額 16,581 20,282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25,962) ( 694)
遞延所得稅總額 ( 25,962) ( 694)
所得稅(利益)費用 ($ 9,381) $ 19,588
  1. 所得稅(利益)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53,718 $ 41,424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218 46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57,144) ( 20,748)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1,348)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數 ( 2,829)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3,344) 214
所得稅(利益)費用 ($ 9,381) $ 19,588

  1. 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4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526 $ 67 $ 593
未實現銷貨折讓 4,740 ( 184) 4,556
未實現減損損失 24,267 25,683 49,950
備抵呆帳超限數 - 395 395
小計 29,533 25,961 55,494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38) 1 ( 37)
小計 ( 38) 1 ( 37)
合計 $ 29,495 $ 25,962 $ 55,457
113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523 $ 3 $ 526
未實現銷貨折讓 3,105 1,635 4,740
未實現減損損失 25,193 ( 926) 24,267
小計 28,821 712 29,533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0) ( 18) ( 38)
小計 ( 20) ( 18) ( 38)
合計 $ 28,801 $ 694 $ 29,495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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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每股盈餘

114年度
稅後金額 期末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277,969 150,000 $ 1.8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277,969 150,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118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77,969 150,118 $ 1.85
113年度
稅後金額 期末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87,533 150,000 $ 1.2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87,533 150,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92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87,533 150,092 $ 1.25

(二十九)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預付工程款及設備款轉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84 $ 2,376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0,168 $ 281,258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24,684 13,065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328) ( 24,684)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10,921) -
本期支付現金 $ 319,603 $ 269,639

(三十)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4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長期借款 非流動負債(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1,200,000 $ 409,822 $ 29,125 $ 3,430,000 $ 8,439 $ 5,077,386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500,000 - ( 5,491) ( 370,000) 1,603 126,112
增添-新增租約 - - 1,630 - - 1,630
租賃合約修改 - - ( 297) - - ( 297)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76 - - - 76
12月31日 $ 1,700,000 $ 409,898 $ 24,967 $ 3,060,000 $ 10,042 $ 5,204,907
113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長期借款 非流動負債(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750,000 $ 269,936 $ 19,326 $ 2,500,000 $ 7,541 $ 3,546,803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450,000 140,000 ( 22,044) 930,000 898 1,498,854
增添-新增租約 - - 21,997 - - 21,997
租賃負債重評估 - - 9,846 - - 9,846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114) - - - ( 114)
12月31日 $ 1,200,000 $ 409,822 $ 29,125 $ 3,430,000 $ 8,439 $ 5,07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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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由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其擁有本公司 39.15%股份。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為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關係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潤弘精密) 直接母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百益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創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之子公司)
潤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潤陽營造) 兄弟公司(本公司之直接母公司之子公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子公司)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潤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母公司之管理階層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之關聯企業之法人董事)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德欣)(註1) 關聯企業(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尹衍棵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一等親)
莫惟瀚 本公司之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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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關係
林依潔(註2) 本公司之總經理
陳學賢(註2) 本公司之前總經理
李志宏 本公司之直接母公司之董事長

註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15日取得德欣股票,持股比例為 35%,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與德欣之交易自該日起開始揭露,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五)。
註2:陳學賢於民國114年3月12日辭任總經理職務,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遴聘林依潔擔任總經理。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銷售:
最終母公司 $ 3,631 $ 31,366
直接母公司 161,513 129,305
子公司 8,310 9,191
兄弟公司 185 255
其他關係人 6,794 12,006
關聯企業 449 55
工程承攬:
最終母公司 20,297 25,371
直接母公司 19,059 34,990
子公司 331 549
兄弟公司 441 5,744
其他關係人 4,127 5,656
$ 225,137 $ 254,488

商品銷售之交易價格與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工程延攬之合約價格係由雙方議價並約定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1. 應收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直接母公司 $ 8,358 $ 2,413
子公司 164 2,093
其他關係人 - 979
關聯企業 57 -
$ 8,579 $ 5,485
應收帳款:
最終母公司 $ 89 $ 6,889
直接母公司 22,297 19,171
子公司 180 646
兄弟公司 - 7,060
其他關係人 423 1,505
關聯企業 63 57
$ 23,052 $ 35,328
其他應收款(註):
關聯企業 $ 99 $ -

註:主係應收董事酬勞等。

  1. 合約資產-應收保留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直接母公司 $ 1,444 $ 2,247
子公司 - 57
其他關係人 364 -
$ 1,808 $ 2,304
  1. 尚未完工之工程承攬及預收工程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約總價
(未含稅) 已依工程
進度請款金額 合約總價
(未含稅) 已依工程
進度請款金額
最終母公司 $ 53,328 $ 48,452 $ 58,720 $ 22,885
直接母公司 44,127 25,526 65,250 30,772
兄弟公司 - - 6,623 6,468
其他關係人 6,015 3,456 3,660 -
$ 103,470 $ 77,434 $ 134,253 $ 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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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付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直接母公司 $ 1,924 $ 566
應付帳款:
直接母公司 $ 2,361 $ 2,107
其他應付款(註):
直接母公司 $ 7,113 $ 4
兄弟公司 6,017 200
其他關係人 - 164
$ 13,130 $ 368

註:主係應付工程款及電費等。

  1. 財產交易

(1)取得金融資產

請詳附註六(四)3.

(2)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A. 本公司為辦理「宜蘭冬山廠美特耐倉庫擴建工程」之興建事宜,於民國113年3月13日董事會通過後與潤陽營造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委託潤陽營造承攬本案之新建工程,並於民國114年3月驗收完畢,最終合約總價及已支付價款皆為$2,084。

B. 本公司為辦理「屏東里港廠停車場新建工程」之興建事宜,於民國114年8月13日董事會通過後與潤弘精密及潤陽營造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委託潤弘精密及潤陽營造承攬本案之新建工程,合約總價款分別為$30,843及$19,248,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業已投入工程計$35,946,尚未支付之工程款計$10,921,預計於民國115年8月取得使用執照。

  1. 租賃交易-承租人/租金費用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租金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兄弟公司 $ 2,057 $ 2,057

本公司租賃標的為展示中心,租金係每月支付。

  1. 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月與直接母公司簽訂之委外加工合約,每月支付$1,200,若當月生產量超過3,800噸,每公噸(不足一公噸部分按一公噸計算)另行支付新台幣80元。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已認列加工支出皆為$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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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於民國 111 年 8 月與直接母公司簽訂委外加工合約,每月支付 $632,若當月生產量超過 2,000 噸,每公噸(不足一公噸部分按一公噸計算)另行支付新台幣 80 元。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已認列加工支出皆為 $7,584。

  2. 關係人提供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直接母公司 $ 88,368 $ 88,368
主要管理階層 $ 8,030,000 $ 7,180,000
  1. 關係人依信託契約持有土地

本公司之土地包含部分農牧用地,惟受法令限制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故於民國 98 年、99 年、104 年及 109 年度將取得之農牧用地登記予主要管理階層及其他關係人並設定抵押權予本公司。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該農牧用地帳面值計 $84,306,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薪資及短期員工福利 $ 25,469 $ 30,657
退職後福利 480 560
總計 $ 25,949 $ 31,217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帳面價值 擔保用途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707,545 $ - 長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16,307 1,518,993 長短期借款及額度擔保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91,942 91,898 履約保證金
$ 3,315,794 $ 1,610,89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請詳附註六(八)。


(二)承諾事項

除附註六(七)、(十三)及七所述者外,其他重大承諾事項如下:

  1. 截至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為承攬工程所簽訂之發包工程合約價款分別計 $40,879 及 $43,637,已依約分別支付 $31,124 及 $25,117,餘款將依工程進度陸續支付。
  2.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開立而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為美金 246 仟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除附註六(四)、(十八)及(二十六)所述者外,無其他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調整至最適資本結構。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之計算為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 113 年度相同。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總借款 $ 5,170,000 $ 5,040,000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2,010) ( 159,073)
債務淨額 4,977,990 4,880,927
總權益 2,475,059 2,503,561
總資本 $ 7,453,049 $ 7,384,488
負債資本比率 66.79% 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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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2,010 $ 159,073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 204,913 258,288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660,356 653,731
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1,486 21,444
其他金融資產(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91,942 91,89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400,274 528,970
$ 1,550,981 $ 1,713,404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700,000 $ 1,2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409,898 409,822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71,101 124,165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75,569 297,349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208,389 220,622
長期借款 3,060,000 3,430,000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10,042 8,439
$ 5,734,999 $ 5,690,397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 24,967 $ 29,125
  1. 風險管理政策

(1) 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2) 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財務部透過與公司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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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公司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B.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外幣金額
(仟元) 期末衡量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3 31.43 $ 409 1% $ 4
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51 31.43 1,603 1% 16
歐元:新台幣 13 36.90 480 1% 5
113年12月31日
--- --- --- --- --- ---
外幣金額
(仟元) 期末衡量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7 32.79 $ 557 1% $ 6
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52 32.79 1,705 1% 17
歐元:新台幣 2 34.14 68 1% 1
日圓:新台幣 409 0.2099 86 1% 1

C.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金額分別為損失 $5 及利益$88。

-59-


價格風險

A. 本公司暴露於價格風險之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B. 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4,003及$5,290。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A.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短期及長期借款,使公司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本公司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主要為新台幣計價。

B. 本公司之借款係採攤銷後成本衡量,依據合約約定每年利率會重新訂價,因此本公司暴露於未來市場利率變動之風險。

C. 當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 0.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3,808及$3,704,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動所致。

(2) 信用風險

A.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合約資產、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的合約現金流量。

B. 本公司係以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 本公司採用 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90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D. 本公司採用 IFRS 9 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60-


E. 本公司按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分組,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F. 本公司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融資產之金額予以沖銷,惟本公司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利。

G. 本公司納入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觀測報告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合約資產(含關係人)之備抵損失,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群組一 群組二 合計
114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1~0.03% 0.82~100%
帳面價值總額 $ 359,797 $ 330,938 $ 690,735
備抵損失 $ 96 $ 10,685 $ 10,781
群組一 群組二 合計
113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1~0.03% 0.63~100%
帳面價值總額 $ 378,756 $ 309,040 $ 687,796
備抵損失 $ 97 $ 10,438 $ 10,535

群組一:銷售對象至少成立10年以上,或係對關聯企業承攬工程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具有極強之履行財務能力。

群組二:銷售對象成立未滿10年,或有普通之履行財務能力。

H. 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 113年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月1日 $ 10,535 $ 7,144
減損損失提列 246 3,391
12月31日 $ 10,781 $ 10,535

(3)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財務部予以彙總、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並予預測,以確保各營運個體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B. 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61-


C. 本公司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一年內到期 $ 890,000 $ 965,350
一年以上到期 1,291,331 700,000
$ 2,181,331 $ 1,665,350

D.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以淨額或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4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1,70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410,000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68,695 2,406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70,109 1,729 3,731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207,241 1,088 60
租賃負債-流動(註) 12,447 6,391 -
長期借款(註) 14,594 43,783 3,100,787
租賃負債-非流動(註) - - 6,368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10,042

註:該金額包含預計未來支付之利息。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3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1,200,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註) 410,000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23,451 714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94,673 1,031 1,645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79,177 30,559 10,886
租賃負債-流動(註) 6,915 9,774 -
長期借款(註) 16,364 49,091 3,489,962
租賃負債-非流動(註) - - 12,985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8,439

註:該金額包含預計未來支付之利息。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之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公司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應收票據(含關係人)、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含關係人)、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長期借款及存入保證金)之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400,274 $ - $ - $ 400,274
113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528,970 $ - $ - $ 528,970

-63-


  1. 本公司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公司持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之工具主要係權益工具,其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包含子公司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情形: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請詳附表一。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二。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6. 母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交易金額達 1,000 萬元者,予以揭露;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民國 114 年度母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未有交易達 1,000 萬元。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請詳附表三。

(三)大陸投資資訊

無此情形。

十四、部門資訊

不適用。

-64-


湖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别註明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備註 (註4)
股數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湄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湄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對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7,200,236 $ 396,733 0.65 $ 396,733
台灣洛鼎生技(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31,165 3,541 0.05 3,541 註6
湄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湄泰全球(股)公司股票 對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598,464 143,175 0.24 143,175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之金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繼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本表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判斷須列示之有價證券。
註6:台灣洛鼎生技(股)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附表一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註2)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註4)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註4)
潤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直接母公司 工程延攬及銷貨收入($ 180,572) 3.79 依工程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 30,655 3.54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泰創新國際(股)公司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工程延攬、勞務收入(及銷貨收入 408,296) 16.57 依工程合約、勞務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勞務合約及銷售合約規定期限收取價款 22,134 4.49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直接母公司 工程承攬 490,280 25.80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限支付價款 議價 依工程合約規定期限支付價款(按支付價款 159,566) 15.55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係按進銷貨之公司個體角度計算。

附表二


湖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註2(2))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註2(3))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湖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湖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台灣 室內設計 $ 126,721 $ 126,721 4,750,000 31.66 $ 288,848 $ 291,240 $ 92,226 子公司
湖泰精密材料(股)公司 德欣先進(股)公司 台灣 建築材料 1,564,348 1,564,348 14,969,837 35.00 1,707,545 501,386 175,491 關聯企業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附表三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摘要 金額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 230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19,767
—活期存款 含美金13,311.18元,匯率31.43
歐元 7.52元,匯率36.90 61,934
約當現金—附買回債券 115.1.5前到期,利率0.77% 110,079
$ 192,010

(以下空白)

明細表一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甲客戶 $ 50,294
乙客戶 13,098
其他零星客戶 132,942 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以上
$ 196,334

(以下空白)

明細表二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戶名稱 摘要 金額 備註
丙客戶 $ 108,551
甲客戶 49,025
丁客戶 37,072
其他零星客戶 453,437 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以上
648,085
減:備抵損失 ( 10,781)
$ 637,304

(以下空白)

明細表三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摘要 金額 備註
成本 淨變現價值
原物 $ 545,231 $ 556,795 以淨變現價值
在製品 153,212 164,731 評價。
製成品 134,395 152,856
商品存貨 1,562 1,628
834,400 $ 876,010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2,969)
$ 831,431

(以下空白)

明細表四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期初 | | 本期增加 | | 本期減少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
評價損益調整變動 | 期末 | | 提供擔保或
質押情形 傳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稱 | 股數 | 公允價值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處分價款 | 處分成本 | 處分(損)益 | | 股數 | 公允價值 | |
|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 7,200,236 | $ 521,297 | - | $ - | - | $ - | $ - | $ - | ($ 124,564) | 7,200,236 | $ 396,733 | 無 |
| 台灣洛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1,165 | 7,673 | - | - | - | - | - | - | ( 4,132) | 131,165 | 3,541 | 無 註1 |
| | | $ 528,970 | | $ - | | $ - | $ - | $ - | ($ 128,696) | | $ 400,274 | |

註1:台灣洛鼎生技(股)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以下空白)

明細表五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值 提供擔保或資押情形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註1及註2) 股數 金額(註3)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單價(元) 總價
潤德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公司 4,750,000 $ 280,647 - $ 92,226 - ($ 84,025) 4,750,000 31.66% $ 288,848 $ 228.00 $ 1,083,000
德欣先進(股)公司 14,969,837 1,576,964 - 175,491 - ( 44,910) 14,969,837 35.00% 1,707,545 49.62 742,714 註4
合計 $ 1,857,611 $ 267,717 ($ 128,935) $ 1,996,393

註1:係採權益法認列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註2:係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註3:係本期取得之現金股利、認列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確定福利精算損失及其他變動數。
註4:本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二)。

(以下空白)

明細表六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借款種類 期末餘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備 註
信用借款
第一銀行 $ 400,000 114.07.28~115.07.28 1.905% $ 600,000 保證票據$600,000
臺灣銀行 400,000 114.03.22~115.03.22 1.92% 400,000 保證票據$400,000
土地銀行 200,000 114.02.21~115.02.21 1.91% 200,000 保證票據$200,000
遠東銀行 100,000 114.09.27~115.09.27 1.92% 300,000 保證票據$300,000
台新銀行 400,000 114.04.30~115.04.30 1.945% 400,000 保證票據$400,000
合作金庫銀行 200,000 114.10.08~115.09.26 1.95% 300,000 保證票據$300,000
$ 1,700,000

(以下空白)

明細表七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保證或承兌
機 構 | 契約期限 | 利率區間 | 金 | | 額 | | 抵押或擔保 | 備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行金額 | 未攤銷應付
短期票券折價 | 帳面金額 |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兆豐票券 | 114.09.10~115.09.09 | 1.76% | $ 200,000 | ($ 67) | $ 199,933 | | 保證票據$200,000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大中票券 | 114.06.17~115.06.16 | 1.66% | 100,000 | ( 5) | 99,995 | | 保證票據$100,000 | |
| 應付商業本票 | 大慶票券 | 114.06.18~115.06.17 | 1.57% | 40,000 | ( 12) | 39,988 | | 保證票據$100,000 | |
| 應付商業本票 | 萬通票券 | 114.12.02~115.12.01 | 1.82% | 70,000 | ( 18) | 69,982 | | 保證票據$150,000 | |
| | | | | $ 410,000 | ($ 102) | $ 409,89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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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表八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債權人 摘要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利率 抵押或擔保 備註
彰化銀行 擔保借款 $ 1,980,000 114.09.01~116.08.31 1.865%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擔保借款 到期一次償還
永豐銀行 擔保借款 780,000 113.11.01~116.11.01 2.00% 保證票據$780,000及股票(註) 到期一次償還
華南銀行 信用借款 300,000 114.12.17~116.06.17 1.95% 保證票據$300,000 到期一次償還
合計 $ 3,060,000

註:本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股票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二)。

(以下空白)

明細表九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備註
銷貨收入
水泥 656仟噸 $ 1,867,160
美特耐建材 705仟噸 2,765,569
爐石粉 3仟噸 5,774
銷貨收入總額 4,638,503
銷貨退回 ( 3,197)
銷貨折讓 ( 33,329)
銷貨收入淨額 4,601,977
工程收入 70,988
其他合約收入 92,850
營業收入淨額 $ 4,765,815

(以下空白)

明細表十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成本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期初盤存 $ 399
加:本期進貨 16,001
減:期末盤存 ( 1,562)
進銷成本合計 14,838
製造業成本
直接原物料
期初盤存 505,512
加:本期進料 2,729,040
減:期末盤存 ( 545,231)
減:轉列製造費用等 ( 217,366)
直接原物料耗用 2,471,955
直接人工(註) 152,373
製造費用 1,166,173
製造成本 3,790,501
加:期初在製品盤存 138,575
減:期末在製品盤存 ( 153,212)
製成品成本 3,775,864
加:期初製成品盤存 110,119
減:期末製成品盤存 ( 134,395)
加:稅捐、運輸等成本 502,174
減:出售下腳料收入 ( 3,885)
生產成本小計 4,249,877
存貨跌價損失 337
生產成本合計 4,250,214
銷貨成本合計 4,265,052
工程成本 45,785
其他合約成本 4,524
營業成本總計 $ 4,315,361

註:含薪資費用$90,033。

明細表十一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水 電 瓦 斯 費 $ 373,790
折 舊 費 用 276,576
包 裝 費 243,641
薪 資 費 用 106,318
修 繕 費 用 135,483
其 他 費 用 ( 註 ) 30,365
$ 1,166,173

註:含攤銷費用$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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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表十二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摘要 金額 備註
薪資支出 $ 62,349
折舊費用 4,092
其他費用(註) 33,607
$ 100,048

註:含攤銷費用$55。

(以下空白)

明細表十三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薪 資 支 出 $ 42,122
折 舊 費 用 3,715
其 他 費 用 ( 註 ) 32,606
$ 78,443

註:含攤銷費用$174。

(以下空白)

明細表十四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費用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摘要 金額 備註
支出 $ 37,016
費用 4,174
費用 4,812
費用 18,963
$ 64,965

(以下空白)

明細表十五第1頁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196,351 | $ 141,487 | $ 337,838 | $ 189,548 | $ 134,201 | $ 323,749 |
| 勞健保費用 | 21,822 | 11,843 | 33,665 | 17,945 | 10,069 | 28,014 |
| 退休金費用 | 7,473 | 5,188 | 12,661 | 7,104 | 4,908 | 12,012 |
| 董事酬金 | - | 3,096 | 3,096 | - | 2,916 | 2,916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108 | 10,211 | 26,319 | 15,277 | 10,784 | 26,061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276,576 | 11,981 | 288,557 | 259,612 | 12,389 | 272,001 |
| 攤銷費用 | 788 | 229 | 1,017 | 6,080 | 189 | 6,269 |

附註:
1. 本年度及前一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393人及377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8人。
2.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1) 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066仟元(『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056仟元(『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2)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878仟元(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877仟元(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3)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0.11%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明細表十六第1頁


開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明細表(續)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4)公司薪資政策

A. 董事酬金薪資報酬政策:

主要以訂定於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酬金相關規定,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予程度及貢獻價值,同時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B.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

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C. 員工薪資報酬政策:

依據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核定員工薪資以及公司制定之獎金或補助相關辦法,提供合乎勞動法令之員工報酬、待遇與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給(含本薪、伙食津貼)、職務加給、專業津貼、績效獎金、個人績效年度調薪及年終獎金等。另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至少百分之一分派為員工酬勞,其中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總額應不低於員工酬勞總額之50%,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確實將經營績效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明細表十六第2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黃金連

北市財證字第 1150507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張淑瓊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3932533

事務所電話:(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86871981

(1)北市會證字第 4348 號

會員證書字號:(2)北市會證字第 3245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簽名式(一) 黃金連 存會印鑑(二)
簽名式(三) 黃淑瓊 存會印鑑(四)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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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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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5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