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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max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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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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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1 力特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17 發言時間 18:42:40
發言人 趙寄蓉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4606677轉13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符合條款 1 事實發生日 110/08/17
說明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0/08/17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51)
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
易方法在案,其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
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
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自110年8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
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證交所已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
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0/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