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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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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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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基础建设等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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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红 陈国尧 唐国庆

2016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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