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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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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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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之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及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木林森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监许可 [2016]414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772.5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4,499.1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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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额为 17,074.7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4,111.49 万元,公司转 入银行手续费备付金 0.1 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186.36 万元。
(二)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8]211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 份有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通过定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5,206,8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7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395,999,959.12 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 他交易费用(本段以下称发行费)共计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64,999,959.1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 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8]第 4851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4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999,959.12 元。
2019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 余额为 32,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60.60 万元,累计账户 管理费支出 0.0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2,160.52 万元。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 2286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0,017,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1,9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到 位,且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9]485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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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3,018.8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7,706,379.25 元。
2019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 余额为 261,770.6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资金 261,811.77 万元,尚 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278.3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18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61,813.9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 目”、“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原“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和兴业中山分行、 平安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 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注1) | 39600010010039193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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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注2) | 11016440948008 | 28.04 |
|---|---|---|
|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 2001160278002350 | 1,158.22 |
| 合计 | 1,186.36 |
注 1: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 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为 396000100100390135。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 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39600010010039193;
注 2: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 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为 11015768825001。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签订 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11016440948008。
(二)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的 实施主体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和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注3) | 15067867867838 | 32,160.52 |
| 合计 | 32,160.52 |
注 3: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 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为 15155678567858。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变更为 1506786786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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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公司已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 15020078801400000204 | 261,813.95 |
| 合计 | 261,813.95 |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14,499.1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400.0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二。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0.0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三。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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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公司使用 2018 年发行股份购及支付现金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义乌 LED 照明 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 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原募投建设项目计划募资 113,000 万元,实际仅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如投入建设,仅够厂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公司自身流动资 金较为紧张,当前环境下银行融资空间有限,公司短期无法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建设。出于对市场行情发展而做出的适时判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 照明 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新的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 LED 灯丝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 原有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 灯泡、LED 灯管、LED 面板灯等照明产品,同 时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 128,686.21 万元变更为 134,719.97 万元,除原募投项目所募集 32,1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外,公司拟通过可 转债发行募资 90,161.2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筹划收购欧司朗剥离设立的从事通用照明业务的 LEDVANCE,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调整,公司决定将“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 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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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西新余高新区新建一个 LED 显示屏照明板和 LED 室内照明板生产基地。变更 后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03,529.91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681.11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变更前的募投项目一致,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中的 设备购置和部分安装工程及装修费用,募投项目地址亦保持不变。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请详见附表四。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木林森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木林森董事会披露的 2019 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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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表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31,573.94 | 231,573.9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72.59 | 6,772.5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4,499.1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681.1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6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小榄SMDLED封装技改项目 | 否 | 61,575.50 | 61,575.50 | 60,882.37 | 98.87 | 注1 | 1,247.29 | 否 | 否 | |
| 2、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 项目 |
否 | 94,317.33 | 95,652.03 | 95,652.03 | 100.00 | 2018年1 月 |
1,499.48 | 否 | 否 | |
| 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 否 | 75,681.11 | 75,681.11 | 6,772.59 | 57,964.77 | 76.59 | 注3 | -4,597.38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573.94 | 232,908.64 | 6,772.59 | 214,499.17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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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 231,573.94 | 232,908.64 | 6,772.59 | 214,499.1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小榄SMDLED封装技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小榄SMDLED封装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仅余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本期未再投入建设。 注2:《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显示屏封 装市场竞争加剧;2、以前年度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3、实际期间费用率较 高;4、环保验收时间较原计划晚;5、异地新建项目,人员的整体到位时间晚于预期。 注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公司适度放缓 产能投放速度,项目延期至2019年;2、大部分人员在新余当地新招,培训时间和成 本均高于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 [2016]48380037号《鉴证报告》,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 计已投入自筹资金38,894.38万元。2016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38,894.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于2019 年1月29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使用“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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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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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2,100.00 | 32,1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2,1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期 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 生产项目 |
是 | 113,000.00 | 32,100.00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3,000.00 | 32,100.0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113,000.00 | 3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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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39,600.00万元,其中《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 目》承诺投资32,100.00万元,收购和谐明芯100%股权的中介费用7,500.00万元,该 中介费用已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处于建 设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付 重组相关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截止2018年9月30日已预先 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4.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于2019年 1月29日,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 中,使用“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 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
|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配套募集资金 |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 截至2019年12月9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30,000万 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2019年12月9日已将用于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 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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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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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61,770.64 | 261,770.6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0,161.2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4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的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期 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 生产项目 |
是 | 90,161.24 | 90,161.24 | -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 项目 |
否 | 66,837.61 | 66,837.61 | -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 | 否 | 26,771.79 | 26,771.79 | -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偿还有息债务 | 否 | 78,000.00 | 78,000.00 | - | 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1,770.64 | 261,770.64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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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261,770.64 | 261,770.6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3:截止报告期末,《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小榄高性 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和《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处于建设期。 注4:该项目旨在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偿债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配套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万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78.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61,770.64万元。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实际预先 投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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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
|---|---|---|---|---|---|---|---|---|---|
| 1、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 新余 LED应 用照明 一期建 设项目 |
75,681.11 | 6,772.59 | 57,964.77 | 76.59 | 注1 | 否 | ||
| 2、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 生产项目 |
义乌 LED照 明应用 产品项 目 |
122,261.24 | - | - | 注2 | 否 | |||
| 合计 | 197,942.35 | 6,772.59 | 57,964.7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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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将“新余LED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余LED照明配套组 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出于对市场行情发展而做出的适时判 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新的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LED灯丝 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原有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灯泡、LED灯管、LED面板灯等照明产品,同时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变更后项目投 资总额由128,686.21万元变更为134,719.97万元,除原募投项目所募集32,100万元及相关利息外, 公司拟通过可转债发行募资90,161.24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 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1、公司适度放缓产能投放速度, 项目延期至2019年;2、大部分人员在新余当地新招,培训时间和成本均高于预期。 注2:《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处于建设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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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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