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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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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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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 2019-11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 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 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玉陕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2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66,001.77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督部门的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具体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001.77万元,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660.0177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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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 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2.9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

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 数量比例为90%:10%。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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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获配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 按其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 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 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66,001.77万元的 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66,001.77万元。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9,800.53万元。其中,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余额包销比例为65%;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余额包销比例为35%。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 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 股普通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 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 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27元面 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 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1,277,168,54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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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6,599,589张,约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26,600,177张的99.9978%。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 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082745”,配售简称为“木森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 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 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 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1月 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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