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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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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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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木林 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监许可 [2016]414 号文 《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木林森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 币 32,280,583.1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 字 [2016] 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

2 、 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 2018 ] 211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 限公司向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通过定价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06,8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7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395,999,959.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64,999,959.12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瑞华验字 [2018] 第 4851000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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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非公开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 231,573.94 36,5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7,726.58 4,400.04
其中:以前期间已使用金额 171,095.63 0.00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71,095.45 0.00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0.18 0.00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6,630.95 4,400.00
—因项目变更归还前期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0.04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4,087.14 32.5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7,934.50 32,132.4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207,726.58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7,934.50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934.50 万元,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4,400.04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2,132.48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2,132.48 万元,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形式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 “ 兴 业银行中山分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 “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 “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 )。具体存放明细如下: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专户银行 账户类型 期末余额 其中:
定期存款
其中:
理财产品
其中:
银行存款
1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2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26,787.58 26,787.58
3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46.92 1,146.92
资金合计 27,934.50 27,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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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募集配套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专户银行 账户类型 期末余额 其中:
定期存款
其中:
理财产品
其中:
银行存款
1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32,132.48 32,132.48
资金合计 32,132.48 32,132.4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 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公 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证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公 司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证券 ” )分 别和兴业中山分行、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平安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 无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 通知》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 1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原募投建设项目计划募资 113,000 万元,实际仅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如投入 建设,仅够厂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公司自身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当前环境下 银行融资空间有限,公司短期无法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出于对市场行情发 展而做出的适时判断,且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变更为“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公司根据最 新的经营战略及市场需求情况,将原 LED 灯丝灯生产基地的建设方案调整为 LED 照 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除原有灯丝灯产品外,增加了 LED 灯泡、 LED 灯管、 LED 面板灯等照明产品,同时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由 128,686.21 万元变更为 134,719.97 万元,除原募投项目所募集 32,100 万元及相关利 息外,公司拟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募资 90,161.24 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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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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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20181-12
编制单位: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1,173.9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098.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1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106.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7,781.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7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小榄SMD LED封装技改项目 61,575.50 61,575.50 3,453.37 60,428.59 98.14 1 10,214.39
2、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 94,317.33 95,652.03 94,317.33 100.00 2 5,036.83
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75,681.11 75,681.11 33,177.58 48,893.53 64.60 3 -2,918.35 3
4、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
项目
113,000.00 32,100.00 -32.48 -32.48 4 不适用 不适用
5、重组相关费用 7,500.00 7,500.00 7,500.00 7,500.00 100.00 5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2,073.94 272,508.64 44,098.47 211,106.9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52,073.94 272,508.64 44,098.47 211,106.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注1:《小榄SMD LED 封装技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小榄SMD LED 封装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
各子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仅余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
注2:《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本期《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已建设
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处于全部投产运营初期,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本期《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有部分子项目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本期未入建设,本期投入-32.49系利息收入。
注5:《重组相关费用》系本集团收购和谐明芯100%项目支付的中介费用,本期该收购已经完成费用已经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瑞华核字[2016] 48380037号《鉴证报告》,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38,894.38万元。2016年8月15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894.38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
支付重组相关费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截止2018年9月30日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4.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活期存款存放在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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