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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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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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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1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 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 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政策环境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并与中介机构 等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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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终止双方于2020年7月12日签署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之补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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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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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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