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L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3, 2018

54758_rns_2018-04-03_359b9c2e-e7e7-4c19-a09d-3d190c38eb6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孙公司新增加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400,000 万元,孙清焕先 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 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 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唐国庆 张红 陈国尧

2018 年 3 月 24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