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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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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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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 保荐机构 )担任木林森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木林森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证监许可 [2016]414 号文《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木林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827,9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人民币 32,280,583.1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15,739,400.00 元,上述资 金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 | |
|---|---|
| 项目 | 非公开发行 |
| 募集资金净额 | 231,573.94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207,726.58 |
| 其中:以前期间已使用金额 | 171,095.63 |
|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171,095.45 |
|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 0.18 |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 |
|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36,63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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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项目变更归还前期使用的募集资金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 |
| —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 |
|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 |
|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4,087.14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7,934.5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207,726.5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7,934.50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27,934.50 万元,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 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形式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中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具体存放明细如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
| 序号 | 专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期末余额 | |||
| 定期存款 | 理财产品 | 银行存款 | ||||
| 1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
| 2 |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6,787.58 | 26,787.58 | ||
| 3 |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46.92 | 1,146.92 | ||
| 资金合计 | 27,934.50 | 27,934.50 |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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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渤海银 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 通知》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变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木林森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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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 1-12 月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31,573.94 | 231,573.9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630.95 | 36,630.95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639.4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681.1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6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小榄SMD LED封装技改 项目 |
否 | 61,575.50 | 61,575.50 | 3,453.37 | 60,428.59 (扣除利息收入) |
98.14 | 注1 | 10,214.39 | 是 | 否 |
| 2、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 建设项目 |
否 | 94,317.33 | 95,652.03 | 94,317.33 (扣除利息收入) |
101.42 | 注2 | 5,036.83 | 否 | 否 | |
| 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 项目 |
否 | 75,681.11 | 75,681.11 | 33,177.58 | 48,893.53 (扣除利息收入) |
64.60 | 注3 | -2,918.35 | 注3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573.94 | 232,908.64 | 36,630.95 | 203,639.4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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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231,573.94 | 232,908.64 | 36,630.95 | 203,639.4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小榄SMD LED封装技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 本期《小榄SMD LED封装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仅余部分工程 尾款未支付; 注2:《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不同。本期《吉安SMD 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各子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 于项目处于全部投产运营初期,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不同。 本期《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有部分子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 48380037号《鉴证报告》,截止2016 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38,894.38万元。2016年8月15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894.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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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将在未来2年内逐步投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活期存 款存放在银行。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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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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