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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Apr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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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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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 2022-018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3 月 24 日,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办公现场张贴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5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 offer letter 或聘用/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