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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Nov 7, 2025

51821_rns_2025-11-07_1e8b00c9-d8d2-4f81-ba07-bb98cac3719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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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463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126號 電 話: (03)386-7661

1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四、資產負債表
五、綜合損益表
六、權益變動表
七、現金流量表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沿革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
2
3
4
5
6
7
8
8
810
1021
2122
2243
4445
45
45
45
45
4546
4647
48
48
48
495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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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
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
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
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
查核事項如下:

一、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的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八)及四(九)。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主營不動產開發業務,本期因出售待
售房地而認列收入,此項收入認列對該子公司營運結果存有重大影響;因此,本會計師將
此項採權益法之子公司其列為重要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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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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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其中有關不動產開發業務交屋認列收入的部分,本會
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交屋流程並取得交屋清冊;核至買賣合約之交易方與價
金,抽核收款證明;檢視過戶證明或交屋證明。
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估計及假
設不確定性,請詳附註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附註六(七)。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係從事布料染整加工業務,隨著巿場環境變化,現有設備可能因
產業外移等因素而無法於未來產生足夠的經濟效益以收回其帳面價值,因此,長期性非金
融資產減損之評估係屬重要。資產減損評估過程須仰賴管理階層的主觀判斷,係屬具有高
度不確定性之會計假設,故本會計師將非金融資產減損列為重要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管理階層辨認可能減損之現
金產生單位及內外部減損跡象並考量是否所有需進行減損測試之資產已完整納入評估範
圍;評估管理階層衡量可回收金額與淨公允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式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
規範;就管理階層委託外部專家出具之鑑價報告,委請事務所內部專家複核該鑑價報告所
使用之評價方法、資料來源與各項參數的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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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強盛新股份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 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強盛新股份 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
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
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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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04977] [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三 日

3-2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12.31 113.12.31 113.12.31 114.12.31 113.12.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金 額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55,843 2 97,799 3 2181
應付票據及帳款
$ 16,222 1 26,467 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
3,255 - 1,541 -
(附註六(二)) 111,362 4 191,866 7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41,314 1 48,225 2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六(十六)) 7,937 - 7,034 - 流動負債合計 60,791 2 76,233 3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七) 38,656 2 64,596 2 非流動負債: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6,163 - 10,621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77,030 3 77,030 3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 44,730 2 15,069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2,630 - 1,446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2,536 - 5,497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0,118 - 17,687 -
流動資產合計 267,227 10 392,482 13 非流動負債合計 89,778 3 96,163 3
非流動資產: 負債總計 150,569 5 172,396 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權 益(附註六(三)、(六)及(十四)):
(附註六(三)) 496 - 496 - 3110
普通股股本
1,732,684 63 1,732,684 5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984,190 72 1,918,360 66 3200
資本公積
414,531 15 281,912 1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349,890 13 446,346 16 保留盈餘: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5,821 - 2,948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2,055 10 210,743 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116,822 4 123,908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6,835 2 56,835 2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二)及(十三)) 29,791 1 36,722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34,221 5 524,894 18
非流動資產合計 2,487,010 90 2,528,780 87 453,111 17 792,472 27
其他權益:
341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3,402) (1) (8,562)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59,458 2 59,151 2
3500
庫藏股票
(22,714) (1) (108,791) (4)
3,342 - (58,202) (2)
權益總計 2,603,668 95 2,748,866 94
資產總計 $ 2,754,237 100 2,921,262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54,237 100 2,921,262 100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成漢傑 經理人:Jeffrey Shee Chee Cheung 會計主管:鄭以民
4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六)及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七)、(十二)及十二)
營業毛損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七)、(十二)、(十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八))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一)、(十八)及七)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九))
737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附註六
(六))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
稅前淨利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二))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981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114年度
金 額

$ 197,148
100
304,813
155
(107,665)
(55)
4,756
2
57,975
29
5,403
3
(46)
-
68,088
34
(175,753)
(89)
1,275
1
55,125
28
(3,753)
(2)
150,294
76
(118)
-
202,823
103
27,070
14
4,193
2
22,877
12
2,277
1
-
-
(745)
-
1,532
1
(24,840)
(13)
(24,840)
(13)
(23,308)
(12)
$
(431)
-
$
0.13
$
0.13
113年度
金 額

279,632
100
286,435
102
(6,803)
(2)
8,225
3
53,744
19
9,419
4
6
-
71,394
26
(78,197)
(28)
1,406
-
51,800
19
(9,101)
(3)
573,521
205
(94)
-
617,532
221
539,335
193
196
-
539,139
193
4,032
1
(1,260)
-
(4,500)
(2)
(1,728)
(1)
20,388
7
20,388
7
18,660
6
557,799
199
3.28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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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 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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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成漢傑 經理人: Jeffrey Shee Chee Cheung

5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其他權益項目

資本公積
277,476
-
-
-
-
-
4,436
-
-
281,912
-
-
-
-
-
129,098
3,521
-
414,531
保留盈餘 未分配
盈 餘
109,228
539,139
4,032
543,171
(10,817)
(86,634)
-
(27,106)
(2,948)
524,894
22,877
2,277
25,154
(51,312)
(363,864)
-
-
(651)
134,221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
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34,857
-
(5,760)
(5,760)
-
-
-
27,106
2,948
59,151
-
(745)
(745)
-
-
-
-
1,052
59,458
庫藏股票
(108,791)
-
-
-
-
-
-
-
-
(108,791)
-
-
-
-
-
86,077
-
-
(22,714)
權益總額
法定盈
餘公積
199,926
-
-
-
10,817
-
-
-
-
210,743
-
-
-
51,312
-
-
-
-
262,055
特別盈
餘公積
56,835
-
-
-
-
-
-
-
-
56,835
-
-
-
-
-
-
-
-
56,835
(28,950)
-
20,388
20,388
-
-
-
-
-
(8,562)
-
(24,840)
(24,840)
-
-
-
-
-
(33,402)
2,273,265
539,139
18,660
557,799
-
(86,634)
4,436
-
-
2,748,866
22,877
(23,308)
(431)
-
(363,864)
215,175
3,521
401
2,603,668
董事長:成漢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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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 Jeffrey Shee Chee Cheung

6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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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存貨備抵提列損失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約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負債及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獲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現金股利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減少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成漢傑
經理人:Jeffrey Shee Chee Cheung
7
114年度
113年度
$ 27,070
539,335
38,154
45,470
(46)
6
118
94
(1,275)
(1,406)
(5,374)
(6,682)
(150,294)
(573,521)
(313)
4,783
(16,609)
17,573
20,650
(13,152)
77,094
-
-
4,041
(37,895)
(522,794)
76,463
(12,219)
(903)
6,867
25,986
(3,270)
4,458
5,440
(27,546)
(4,153)
9,445
(1,640)
(10,245)
(15,235)
(10,966)
(11,268)
(7,353)
(7,647)
59,339
(43,125)
21,444
(565,919)
48,514
(26,584)
1,275
1,406
5,374
6,682
(118)
(94)
-
(904)
55,045
(19,494)
401
-
(1,000)
(5,200)
278,575
107,434
(8,406)
(30,902)
987
5,505
(900)
1,343
269,657
78,180
(216)
-
(2,578)
(1,504)
(363,864)
(86,634)
(366,658)
(88,138)
(41,956)
(29,452)
97,799
127,251
$
55,843
97,799
會計主管:鄭以民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 二年十月十九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民國一一三年八月七日由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名稱。 註冊地址為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 126 號。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纖維製品之加 工、印花、漂白、染整與買賣,並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 牌。

本公司為進行組織重組及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
月一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以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一日為分割基準日,將染整事業及不
動產管理事業,以既存分割之方式,分別分割讓與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強盛染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強盛公司)及宜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宜盛公司)。
為配合轉型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名稱將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強盛新
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轉型後主要業務為一般投資。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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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1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9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 MPMs ):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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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及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淨額衡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三)外 幣

  •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1.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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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
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 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
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
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
影響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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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
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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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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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
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
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
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七)存 貨

  •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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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本公司對子公司喪失控制者,於喪失控制日將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按當日之帳面
價值除列,並依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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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備 2~25

(2) 機器設備 2~10

(3) 辦公及其他設備 2~15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1.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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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17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遞延
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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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 勞務收入

本公司提供布料染整之代工服務予客戶,相關勞務之提供,係於履約過程中
逐步移轉由客戶控制。因此,本公司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日之履約義
務完成程度認列。固定價格合約係以截至報導日實際已提供代工工序佔全部工序
之比例為基礎認列收入,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
並於處理階層得知情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2)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十五)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
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
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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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短期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六)所得稅

  •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i)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 (ii) 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3.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4.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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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十八)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 (十九)政府補助
本公司係於可收到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他收益。
補償本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
於損益。
針對折舊性資產有關之補助,本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係以減除該補助以計算資產之帳面金額,並透過減少之
折舊費用,於折舊性資產之耐用年限內將補助認列於損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
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 (一)對子公司是否具實質控制之判斷,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二)對關聯企業是否具重大實質控制之判斷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 Chyang Shang Vietnam 33.61 %之有表決權股份,考量本公 司非為最大股東,且無法取得過半之董事席次或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之表決權,故判 斷對該被投資公司僅具重大影響力。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 (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須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
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
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或迴
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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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
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小
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規定。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 18,143
37,700
$
55,843
113.12.31
22,399
75,400
97,799
  1.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2. 原始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 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3.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股票
開放型基金
合 計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上市(櫃)股票
合 計
114.12.31
$ 2,097
109,265
$
111,362
114.12.31
$ 496
$
496
113.12.31
120,060
71,806
191,866
113.12.31
496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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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2.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3.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4. 永成環科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間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處分損失分別為 861 千元及 2,948 千元,且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第四季全數出售永成環科,處分時 之公允價值為 401 千元。上述已實現投資損失及累積處分利益已全數自其他權益移 轉至保留盈餘。

  5.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6.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四)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114.12.31
$ 23,076
15,591
(11)
$
38,656
113.12.31
37,127
27,526
(57)
64,596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
逾期0~90
逾期181天以上


未逾期
逾期0~90
逾期181天以上

114.12.31
應收票據及應
收帳款
帳面金額
$ 38,634
23
10
$
38,667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
0%~5%
0%~100%
113.12.31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1
10
11
應收票據及應
收帳款
帳面金額
$ 63,714
928
11
$
64,653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
0%~5%
0%~100%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46
11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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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

認列之減損損失(利益)
期末餘額
114年度
$ 57
(46)
$
11
113年度
51
6
57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有提供
作抵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 貨

原  料
114.12.31
$
6,163
113.12.31
10,62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04,813 千元及 286,435 千元;另,與存貨相關費損直接認列為銷貨成本之明細如下: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存貨跌價損失及其他
下腳收入
114年度
$ 46,806
1,268
(2,641)
$
45,433
113年度
49,641
4,041
(3,590)
50,092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抵質押擔
保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子公司

關聯企業
114.12.31
$ 1,879,403
104,787
$
1,984,190
113.12.31
1,805,160
113,200
1,918,360
  1. 上列子公司明細及說明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關聯企業
與本公司間
主要營業場所
/公司註冊之
名 稱
關係之性質
國 家
Chyang Sheng Vietnam 主要業務為
印花及染整
越南
所有權權益及
表決權之比例
114.12.31
113.12.31
%
18.69
%
18.69

24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已調整各
關聯企業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本公
司於取得關聯企業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

(1)Chyang Sheng Vietnam 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
期初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114.12.31
$ 440,650
288,491
(116,739)
(51,758)
$
560,644
$
560,644
114年度
$
960,469
$ (1,928)
(43,086)
$
(45,014)
$
(45,014)
114年度
113.12.31
460,371
353,686
(154,421)
(53,978)
605,658
605,658
113年度
810,714
55,008
8,835
63,843
63,843
113年度
$ 113,200
(8,413)
$
104,787
101,267
11,933
113,200
  1. 子公司威盛實業投資遠景光學指定為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公允價值衡量,其於民國一 一三年度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處分時累計處分損失計 27,106 千元,已全數自其他權 益移轉至保留盈餘,本公司因此依持股比例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調整保留 盈餘 27,106 千元。

  2.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3. 本公司投資之關聯企業均無公開市場報價。

25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
明細如下:
土 地
成 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 294,727
增 添
-
處 分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6,634
轉入(出)
-
民國1141231日餘額$
301,361
民國11311日餘額
$ 294,727
增 添
-
處 分
-
轉入(出)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294,727
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 -
本年度折舊
-
減損損失
-
處 分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民國1141231日餘額$
-
民國11311日餘額
$ -
本年度折舊
-
處 分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民國1131231日餘額$
-
帳面價值:
民國1141231
$
301,361
民國1131231
$
294,727
民國11311
$
294,727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311,701
232
(18,867)
-
390
293,456
490,574
3,231
(225,049)
42,945
311,701
218,051
18,987
57,174
(18,867)
-
275,345
413,408
21,298
(216,655)
-
218,051
18,111
93,650
77,166
辦公設備
及 其 他
在建工程
及待驗設備
-
444
-
-
-
444
23,501
20,062
-
(43,563)
-
-
-
-
-
-
-
-
-
-
-
-
444
-
23,501
合 計
1,311,772
8,931
(24,357)
15,033
846
1,312,225
1,512,947
30,902
(237,193)
5,116
1,311,772
865,426
35,371
77,094
(23,683)
8,127
962,335
1,049,381
43,425
(226,905)
(475)
865,426
349,890
446,346
463,566
271,124
5,852
-
8,399
-
285,375
268,273
2,851
-
-
271,124
250,404
6,062
-
-
8,127
264,593
242,078
8,801
-
(475)
250,404
20,782
20,720
26,195
434,220
2,403
(5,490)
-
456
431,589
435,872
4,758
(12,144)
5,734
434,220
396,971
10,322
19,920
(4,816)
-
422,397
393,895
13,326
(10,250)
-
396,971
9,192
37,249
41,977
受市場環境變化及產業外移影響,本公司評估現有設備可能無法於未來產生足夠
的經濟效益以回收其帳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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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現有設備多屬單一功能之生產設備,須組成完整生產線方能運作,單一機 台無法獨立產生現金流量,亦無法針對個別資產單獨建構可靠之收益模型或計算個別 使用價值,因此,本公司委託外部專家評估現有設備之可回收金額,以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估計其可回收金額,並依據美國 AH581 相關參數及政府公布之國產及進口品物 價指數進行計算及調整,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部分提列減損損失計 77,094 千 元,減損損失及續後迴轉接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之「營業成本」中。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資產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八)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之成本及折舊,其明細如下: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 添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2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231
民國11311
運輸設備
$ 4,614
5,476
$
10,090
$
4,614
$ 1,666
2,603
$
4,269
$ 128
1,538
$
1,666
$
5,821
$
2,948
$
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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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九)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自有資產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成 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 122,753 187,786 310,539
重分類 (6,634) (8,399) (15,033)
民國1141231日餘額 $ 116,119 179,387 295,506
民國11312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 $ 122,753 187,786 310,53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 - 186,631 186,631
本年度折舊 - 180 180
重分類 - (8,127) (8,127)
民國1141231日餘額 $ - 178,684 178,684
民國11311日餘額 $ - 185,649 185,649
本年度折舊 - 507 507
重分類 - 475 475
民國1131231日餘額 $ - 186,631 186,631
帳面金額:
民國1141231 $ 116,119 703 116,822
民國1131231 $ 122,753 1,155 123,908
民國11311 $ 122,753 2,137 124,890
公允價值:
民國1141231 $ 1,341,696
民國1131231 $ 1,914,777
  • (1)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包括原始不可取消 之租期 1~3 年,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請詳 附註六(十一)。

  • (2) 上列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第三方報價資訊進行評估,屬第三級之公允價值。

  • (3)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 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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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流動
非流動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4.12.31
$
3,255
$
2,630
113.12.31
1,541
1,446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短期租賃之費用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114年度
$
118
$
2,143
114年度
$
4,839
113年度
94
3,272
113年度
4,870

(十一)營業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付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
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九)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114.12.31
$ 42,854
31,555
$
74,409
113.12.31
36,235
66,275
102,510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42,904 千元 及 42,696 千元。

(十二)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114.12.31
$ (24,475)
44,217
$
19,742
113.12.31
(30,024)
45,727
15,703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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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期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44,217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日確定福利義務
計畫支付之福利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經驗損益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2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14年度
$ 30,024
(7,025)
514
523
439
$
24,475
113年度
33,318
(3,723)
480
468
(519)
30,024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支付之福利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12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14年度
$ 45,727
1,560
(7,025)
716
3,239
$
44,217
113年度
43,349
1,560
(3,723)
560
3,981
4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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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資產之淨利息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114年度
$ 62
(264)
$
(202)
$ (136)
(6)
(51)
(9)
$
(202)
113年度
61
(141)
(80)
(53)
(3)
(20)
(4)
(80)

(5)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114年度
113年度
%
1.300
%
1.600
%
1.125
%
1.125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1,560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7 年。

(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3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376)
385
$
375
(368)
$
(444)
455
$
444
(435)
增加0.25
$
(376)
$
375
$
(444)
$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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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2,765 千元及 3,254 千元。

(十三)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114年度
$ 3,530
663
$
4,193
113年度
(200)
396
196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 用。

  2.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變動數
永久性差異
前期(高)低估及其他
114年度
$ 27,070
5,414
16,861
(26,488)
8,406
$
4,193
113年度
539,335
107,867
(1,248)
(114,416)
7,993
196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2.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14.12.31
$
44,386
113.12.31
2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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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民國1141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131231日餘額
退 休 金
$ 1,594
(663)
$
931
$ 1,990
(396)
$
1,594

(3)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土地重估
增值準備
民國11412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
67,994
民國11312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
67,994
土地重估
增值準備
其 他
9,036
9,036
合 計
77,030
77,030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3,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皆為 300,000 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 173,268 千股。所有已發 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取得及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關聯企業持股比例變動調整數
114.12.31
$ 2,141
352,104
31,124
29,162
$
414,531
113.12.31
2,141
219,485
31,124
29,162
2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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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經主
管機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子公司威盛實業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出售庫藏股股數及成本分別為 7,198 千股及 86,077 千元,出售溢價計 129,098 千元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其餘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
未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
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依本公司章程所定
比率分配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二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和
之百分之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時,因選擇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將帳列股東 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歸零、採用認定成本豁免及一次認列退休金精算利 益,而調整增加保留盈餘計 143,305 千元,依金管會規定,應就上述保留盈餘增加 數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惟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依國際會計 準則編製之財務報表,其保留盈餘為 56,835 千元,故就該數額全數提列為特別盈 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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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 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 盈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皆為 56,835 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及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金額如
下,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盈餘-現金股利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112年度
配股率
(元/股)
$ 2.1
金 額 配股率
(元/股)
0.5
金 額
363,864 86,634

4. 庫藏股票

子公司威盛實業於民國一一四年度陸續出售本公司庫藏股共計 7,198 千股,截至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庫藏股票股數分別為 1,677 千股 及 8,875 千股,金額分別為 22,714 千元及 108,791 千元。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每股市價分別為 18.55 元及 24.90 元。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十五)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 基本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114年度
$
22,877
169,908
$
0.13
113年度
539,139
164,393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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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千股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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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
|114|年度|113|年度|
|期初流通在外股數|173,268|173,268|
|庫藏股之影響|(3,360)|(8,875)|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169,908|164,393|
|114|年度|113|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22,877|539,139|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169,963|164,628|
|稀釋每股盈餘(元)|$|0.13|3.27|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以千股表達)|
|114|年度|113|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173,268|173,268|
|庫藏股之影響|(3,360)|(8,875)|
|員工酬勞估列視為全數發放股票之影響|55|235|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169,963|164,628|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稀釋每股盈餘: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 picture [416 x 2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
|114|年度|113|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197,148|279,632|
|主要產品:|
|代 工 布|$|197,133|279,617|
|其 他|15|15|
|合 計|$|197,148|279,632|
|114.12.31|113.12.31|113.1.1|
|應收票據及帳款|$|38,667|64,653|61,383|
|減:備抵損失|(11)|(57)|(51)|
|合 計|$|38,656|64,596|61,332|
|合約資產-代工|$|7,937|7,034|13,901|
|減:備抵損失|-|-|-|
|合 計|$|7,937|7,034|13,901|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合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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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十七)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
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稅前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
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數額
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
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修改前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稅前
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
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82 千元及 5,532 千 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845 千元及 8,297 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 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 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 異。

(十八)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
租金收入
股利收入
其他
114年度
$
1,275
114年度
$ 42,904
5,374
6,847
$
55,125
113年度
1,406
113年度
42,696
6,682
2,422
51,800

(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損失)
其 他
114年度
$ (20,650)
16,609
288
$
(3,753)
113年度
13,152
(17,573)
(4,680)
(9,10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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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
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係使用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
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
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於每年度重新覆核
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 260,205 千元及 378,044 千元。

(4)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受各債權人信貸特質的影響,客戶經營所在行業亦對 信貸風險造成影響。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 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五大銷貨客戶之佔比分別為 96% 96%

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其營
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下表為金融負債合約到期日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1141231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帳面金額
$ 16,222
5,885
36,389
10,118
$
68,614
合 約
現金流量
16,222
6,020
36,389
10,118
68,749
1年以內
16,222
3,349
36,389
-
55,960
1-2
-
2,671
-
-
2,671
2-5
-
-
-
10,118
10,118

38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1131231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帳面金額
$ 26,467
2,987
46,143
10,334
$
85,931
合 約
現金流量
26,467
3,061
46,143
10,334
86,005
1年以內
26,467
1,597
46,143
-
74,207
1-2
-
1,464
-
-
1,464
2-5
-
-
-
10,334
10,334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
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
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無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2) 利率分析

本公司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114.12.31
$
55,843
113.12.31
97,799

本公司係依報導日非衍生工具之利率暴險進行敏感度分析,若利率增加/減 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均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140 千元及 244 千元,其主要係來自於變動利率 銀行存款之利率風險暴險。

(3)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
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導日證券價格
上漲10%
下跌10%
114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 50
11,136
(50)
(11,136)
113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50
19,187
(50)
(19,187)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 50
(50)

39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及上市
(櫃)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櫃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114.12.31 114.12.31
帳面金額
$
111,362
$
496
$ 55,843
38,656
44,730
9,118
$
148,347
$ 16,222
5,885
36,389
10,118
$
68,614
公允價值
第一級
111,362
496
第二級
-
-
第三級
-
-
合 計
111,362
496

40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及上市(櫃)
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櫃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113.12.31 113.12.31
帳面金額
$
191,866
$
496
$ 97,799
64,596
15,069
8,218
$
185,682
$ 26,467
2,987
46,143
10,334
$
85,931
公允價值
第一級
191,866
496
第二級
-
-
第三級
-
-
合 計
191,866
496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工具區分如下:
  • •具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櫃)公司股票等,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 照市場報價決定。

  • •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 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 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 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3)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移轉。

41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4)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級者,其變動如下:
民國1131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
$ 1,260
(1,260)
$
-
  • (5)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量之權益工具。

本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
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 可類比公司法 •股價淨值比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 損益按公允價 114.12.31 未持有及 價值愈高 值衡量之金融 113.12.31 3.36 資產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價 114.12.31 未持有 •缺乏市場流通 及 113.12.31 20% 性折價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 (6)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1141231日(未持有)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輸入值
股價淨值比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向上或下
變動
5%
5%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46
(46)
58
(58)

42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與進
一步量化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2. 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以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本公司係透過定期覆核風險管
理政策及系統,以及時反映市場情況及其運作之變化,另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
業程序,致力於發展一個有紀律且具建設性的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皆了解到自身
之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二十二)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政策,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需 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及債務償還等需求,故本公司係以負債比率作為資本管理之基 準,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5% 6% ,截至民國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資本管理方式並未改變。

(二十三)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 以租賃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

  2.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租賃負債
租賃負債
114.1.1
$
2,987
113.1.1
$
4,491
現金流量
(2,578)
現金流量
(1,504)
其 他
5,476
其 他
-
114.12.31
5,885
113.12.31
2,987

43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
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創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創盛新)(註)″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新光紡織)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 `(註)創盛新已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取得解散核淮函。`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及應收款項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售金額及應收款項明細如下:
子公司
新光紡織
合 計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 -
2,714
135,532
133,149
$
135,532
135,863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14年度
$ -
135,532
$
135,532
114.12.31
-
32,780
32,780
113.12.31
-
39,964
39,964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銷貨之計價方式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客戶尚無顯著不同。

2. 租 賃

本公司因出租廠房予其他關係人而產生租金收入如下:
新光紡織 交易金額
114年度
113年度
$
17,693
15,498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114年度
$
17,693
114.12.31
9,066
113.12.31
8,568
上列其他應收款係包含期末應收租金及代收付款項,另,租金收入係依使用坪
數參考市場行情計算,按月收取。

3. 背書保證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為子公司之銀行借款 提供融資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 1,380,000 千元及 950,000 千元,其實際動支金額皆為 0 千元。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14年度
$ 10,222
8,877
$
19,099
113年度
22,695
7,647
30,342

44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土地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建築物
114.12.31
$ 417,480
21,485
$
438,965
113.12.31
417,480
21,875
439,355
上列資產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投資性不動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本公司與供應商簽訂長期蒸汽供應合約,在穩定供應充足之前提條件下,承諾供應商 依合約約定價格,約定期間及最低使用量估計,本公司未來最低應支付金額如下:
合約承諾 114.12.31
$
77,448
113.12.31
114,384
  • (二)本公司為子公司之銀行借款提供背書保證情形,請詳附註七(二)。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為提升企業經營效率,落實事業體獨立發展策略,以強化集團長期競爭力與管
理效能,經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以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一日為分
割基準日,將染整事業及不動產管理事業之相關營業(含各自之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別移
轉與二家百分之百持有之獨立營運既存子公司概括承受,轉型為投資控股公司,並更名為
「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14年度 114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49,304
5,139
1,619
-
1,505
35,033
-
21,779
2,504
944
3,350
1,003
2,941
-
71,083
7,643
2,563
3,350
2,508
37,974
-
66,989
6,374
2,108
-
1,556
43,425
-
30,435
2,649
1,066
10,593
1,348
1,538
-
97,424
9,023
3,174
10,593
2,904
44,963
-

45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註)未含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折舊分別為 180 千元及 507 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員工人數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監察人酬金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董事

本公司董事並未領有固定薪資,僅領取定額車馬費及董事會出席費,且獨立董事之車 馬費得高於一般董事。年度經營如有獲利,則按章程之規定,以不高於稅前淨利 3% 提 列董事酬勞。

經理人

本公司經理人之酬金,係以該職位於同業市場中的薪資水平,並考量於公司內的職
責,以及對公司營運目標貢獻度,再參考公司之整體績效、個人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
績效的貢獻度而給予合理的酬金。
上述董事及經理人所領取之各項報酬及政策每年均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提請董事會
核准。

員工

本公司員工薪酬係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薪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員工薪酬包含按月支領
薪資、依經營績效發法之績效獎金及依年度營運成果發放之員工酬勞,實際獲得之酬
勞依員工年資、職等及工作績效而決定。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
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是否
為關
係人
本期最
高金額
期末
餘額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貸與
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限額
名 稱
0 本公司 保強建設 其他應收
關係人款
200,000 - - 2.8% 2 - 營運週轉 - - 260,367 1,041,467

1 :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貸出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對單一企業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以不超過貸出公司 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惟對轉投資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母公司(即合併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單一關係企業,仍 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 2 :資金貸與性質說明如下:

  • 有業務性質往來者。

  • 有短期資金融通必要者。

46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公司名稱 關係
0 本公司 保強建設 2 5,207,336 1,380,000 1,380,000 - - %
53.00
5,207,33 6
Y
N N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百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但對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之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仍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 2 :係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之子公司。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持有之
公 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數(千股)/
單位數(千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本公司





威盛實業





威盛實業


保強建設


大園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Linden Technologies Inc.
群益安穩基金
基金-元大美債20
基金-元大投資級公司債
股票-東碩
遠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安穩基金
基金-元大美債20
基金-永豐ESG銀行債15+
股票-大宇
股票-東碩
股票-宏遠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弘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安穩基金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11
36
5,021
500
300
107
226
1,677
22
10,422
100
300
220
2,759
2,000
506
7,687
2,000
1,391
5,138
$ 496
-
85,538
13,620
10,107
2,097
-
31,105
-
177,943
2,724
2,838
2,871
54,077
12,760
6,824
132,302
24,640
18,785
87,731
0.01
1.15
-
-
-
0.17
1.09
0.97
0.03
-
-
-
0.17
4.51
0.29
0.51
5.13
3.33
1.42
-
496
-
85,538
13,620
10,107
2,097
-
31,105
-
177,943
2,724
2,838
2,871
54,077
12,760
6,824
132,302
24,640
18,785
87,731
註: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之公司
本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應收(付)票據、帳款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新光紡織 主要股東 (銷貨) 135,532 (69) % 次月結30 - - 32,780 85
%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47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
資金額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末 持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千股)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威盛實業

威盛實業
保強建設
Chyang Sheng
Vietnam
強盛公司
宜盛公司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旭盛國際
台灣
台灣
Vietnam
台灣
台灣
Vietnam
Samoa
台灣
一般投資業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
住宅及商業大樓之出租
出售業務
印花業及染整業
印花及染整業
不動產投資業
印花及染整業
國際貿易業
國際貿易業
77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500
500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77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
-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99,000
26,235
-
50
50
-
-
300
100%
83.68%
18.69%
100%
100%
14.92%
33.61%
100%
1,222,855
655,548
104,787
500
500
95,849
265,087
3,971
17,074
163,832
(1,928)
-
-
(1,928)
179,463
(653)
13,553
137,102
(361)
-
-
(288)
60,374
(653)
註1
2
2
  • 1 :威盛實業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 212,000 千元,共發行普通股 21,200 千股,截至本報告日止,業已辦妥法 定登記程序。

  • 2 :強盛公司及宜盛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完成設立登記,成為本公司 100% 之子公司。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48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現金、支票及活期存款 $ 18,143
定期存款 一年內、利率區間1.435% - 1.690% 37,700
合 計 $ 55,843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客戶名稱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詠祥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其 他(註)
減:備抵呆帳
合 計
摘 要
金 額
營 業
$ 32,780

4,489

1,398
38,667
(11)
$
38,656

註:未達本科目餘額 5% 者合計數。

49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項  目
製成品及商品
在 製 品
原  料
 小  計
減:備抵損失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成 本
$ 392
-
6,884
7,276
(1,113)
$
6,163
淨變現價值
-
-
6,072
6,072

50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威盛實業(股)公司
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
Chyang Sheng Vietnam Co., Ltd.
強盛染整(股)公司
宜盛資產管理(股)公司
期初餘額
股 數
金 額
77,800 $ 1,212,511
26,235
592,649
-
113,200
-
-
-
-
$ 1,918,360
本期增加(註45)
股 數
金 額
21,200
215,174
-
-
-
-
50
500
50
500
216,174
本期減少(註2)
股 數
金 額
-
(205,117)
-
(73,458)
-
-
-
-
-
-
(278,575)
其他異動(註3)
股 數
金 額
-
287
-
136,357
-
(8,413)
-
-
-
-
128,231
期末餘額 金 額
1,222,855
655,548
104,787
500
500
1,984,190
市價或
提供擔
保或質
股權淨值
押情形
1,253,940 (註1)

655,548

104,787

500

500

2,015,275
股 數 股 數
21,200
-
-
50
50
股 數
-
-
-
-
-
股 數
-
-
-
-
-
股 數
99,000
26,235
-
50
50
持股比例
%
100.00
%
83.68
%
18.69
%
100.00
%
100.00
77,800
26,235
-
-
-
  • ( 1) 本公司持有威盛實業(股)公司之期末餘額與期末淨值差異,主要係持有本公司股票,本公司將其視同庫藏股票處理,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十四)說明。 ( 2) 本期減少係獲配現金股利(帳列長期股權投資減項)。

( 3) 本期其他異動係認列投資收益、累積換算調整數、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減損損失及資本公積等。

  • ( 4) 強盛染整(股)公司及宜盛資產管理(股)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完成設立登記,成為本公司 100 %之合併子公司。

  • (註 5 )本期增加係威盛實業(股)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及處分持有之部分本公司股票。

51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請詳本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二)之說明。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請詳本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七)之說明。

使用權資產變動明細表

請詳本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八)之說明。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請詳本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九)之說明。

52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19,742
存出保證金 9,118
遞延所得稅資產 931
合 計 $ 29,791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客戶名稱
金皇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忠信企業社
和義新創股份有限公司
協京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雷宏化工有限公司
華軒化工有限公司
其 他(註)
合 計
摘 要
金 額
營 業
$ 1,703

1,625

1,290

1,258

956

817

8,573
$
16,222

註:未達本科目餘額 5 % 者合計數。

53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天然氣、蒸汽及電力費 $ 16,133
應付薪資及獎金 12,820
應付所得稅 3,530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1,127
其 他(註) 7,704
合 計 $ 41,314
註:未達本科目餘額5%者合計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項  目
代 工 布
其  他
合  計
營業數量 金 額
10,234 千碼 $ 197,133
15
$ 197,148

54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直接原料:
原料及染料:
期初存料
加:本期進料
其 他
減:期末存料
轉列製造費用
轉列研究發展費用
其 他
本期原料及染料耗用
胚 布:
直接人工
製造費用
製造成本
加:期初製成品
減:期末製成品
製成品銷售成本
出售下腳品收入
未分攤製造費用
機器設備減損損失
存貨跌價損失及其他
小 計
商 品:
期初存貨
減:期末商品存貨
合 計
加 工 成 本
$ 14,702
35,817
380
6,884
3,629
48
8,381
31,957
22,676
114,086
168,719
-
-
168,719
(2,641)
46,806
77,094
14,835
304,813
-
-
$
304,813
銷 貨 成 本
-
-
-
-
-
-
-
-
-
-
-
66
66
-
-
-
-
-
-
326
326
-
營 業 成 本
14,702
35,817
380
6,884
3,629
48
8,381
31,957
22,676
114,086
168,719
66
66
168,719
(2,641)
46,806
77,094
14,835
304,813
326
326
304,813

55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推銷費用
薪 資
$ 1,883
雜 費
34
勞 務 費
-
運 費
1,849
勞 保 費
317
健 保 費
293
修 護 費
1
職工退休金
10
其 他(註)
369
合 計
$
4,756
管理費用
16,758
17,808
6,955
4
509
618
862
338
14,123
57,975
研究發展
費 用
3,138
314
-
-
441
326
316
596
272
5,403

註:各項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 5 %,不予單獨列示。

56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黃泳華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余聖河

北市財證字第 1150468 號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07715023 (1) 北市會證字第 3418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34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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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一 一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1 月 19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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