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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 Annual Report 2021
Jul 7, 2022
51821_rns_2022-07-07_f44e7c8b-93a6-41ba-b428-da85e4f8b90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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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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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度年報 Annual Report 2021
查詢本年報網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csgrou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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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1)發言人:鄭以民 職 稱:財務部 協理 電 話:(02)2555-686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2)代理發言人:藍美娜 職 稱:財務部 高級專員 電 話:(02)2555-686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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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公司、辦事處及工廠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及工廠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2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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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3)386-7661 辦事處地址:台北市迪化街一段63 號6 樓 電 話:(02)2555-6866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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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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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 號B1 網 址:https://www.tssco.com.tw 電 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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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簽證會計師:陳振乾、余聖河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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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台北市信義路5 段7 號68 樓(台北101 大樓) 網 址:www.kpmg.com.tw 電 話:(02)8101-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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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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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網址:www.csgroup.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01 一、一一O年度營業結果.......................01 二、一一一年度營業計劃概要.....................02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05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06 貳、公司簡介..............................07 一、設立日期............................07 二、公司沿革............................07 參、公司治理報告............................10 一、組織系統............................10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12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22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26 五、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53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53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 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53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 百分之十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54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關係之資訊.........................55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 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56 肆、募資情形..............................57 一、資本及股份...........................57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62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62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62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62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62 七、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62 伍、營運概況..............................63 一、業務內容............................63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66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74 四、環境管理措施及環保支出資訊...................74 五、員工福利與勞資關係.......................75 六、資通安全管理..........................80
七、重要契約............................83 陸、財務概況..............................84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84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88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書...............91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92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92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 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92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93 一、財務狀況分析..........................93 二、財務績效分析..........................93 三、現金流量分析..........................94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95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 投資計劃............................95 六、風險事項及評估.........................95 七、其他重要事項..........................96 捌、特別記載事項............................97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97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100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100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100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 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00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10年度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主要營運包含紡織業與營建業,紡織事業為各種纖維製品之 加工、漂白與染整之代工,營建業為興建及買賣住商大樓,全年合併營 業收入為456,564仟元,營業毛利為70,969千元,本期合併淨利為82,450 千元,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80,675千元,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之淨利為1,775千元,每股稅後盈餘為0.49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規定,本公司 無須公開民國110年度財務預測資訊,故無110年度預算執行分析資料。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110 年 109 年 增(減) 財務 收支 營業收入 456,564 441,609 14,955 營業毛利 70,969 84,751 (13,782) 利息收入 1,571 2,870 (1,299) 利息支出 (2,049) (623) (1,426) 稅後純益 80,675 53,906 26,769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 3.13 2.37 0.76 股東權益報酬率(%) 3.64 2.68 0.96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5.72 3.87 1.85 純益率 (%) 18.06 13.84 4.22 每股盈餘(元) 0.49 0.33 0.16 |
||||
| 年 度 項 目 |
110 年 | 109 年 | 增(減) | |
| 財務 收支 |
營業收入 | 456,564 | 441,609 | 14,955 |
| 營業毛利 | 70,969 | 84,751 | (13,782) | |
| 利息收入 | 1,571 | 2,870 | (1,299) | |
| 利息支出 | (2,049) | (623) | (1,426) | |
| 稅後純益 | 80,675 | 53,906 | 26,769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 3.13 | 2.37 | 0.76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3.64 | 2.68 | 0.96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5.72 | 3.87 | 1.85 | |
| 純益率 (%) | 18.06 | 13.84 | 4.22 | |
| 每股盈餘(元) | 0.49 | 0.33 | 0.16 |
(四)、研究發展狀況:
1、已開發量產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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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T防彈背心外襯用布,抗UV及吸濕排汗(快乾)。
-
(2)T+E*HCR布種單染多材質輕薄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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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協同工研院開發生質吸濕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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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緯雙彈聚酯紗2根+石墨烯1根布種開發,聚焦石墨烯熱導性。
-
(5)經緯雙彈聚酯環保紗,附加UVB(防曬傷)+UVA(防曬黑、曬老)布料。
-
2、計劃研發之新產品及品質提升項目:
-
(1)短纖用無氟撥水劑試製,達到均勻耐洗之撥水效果,並符合環保要求。
-
(2)聚酯染色淺中三原色配方組合研究與與試製,改善染面與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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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液態還原洗淨劑資選試製,取代保險粉的使用。
-
(4)染整代用酸資選試驗,對抗冰醋酸之使用。
-
(5)緯向機械開纖紗,附加吸濕排汗(快乾)效果,開發半導體設備擦拭用布。
-
1 -
(6)經向碳纖維導電紗,無塵布成衣用料開發。
二、111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 (一)、經營方針:
強盛願景:「使C.S 成為一個現代化,第一流的世界級公司,且同時造就 員工的終身學習與成長」,秉持專業精神,提供染整加工服務,滿足客戶需求, 追求業績提升及永續經營。
同時也在此揭示我們的經營指導原則:『開源節流、群策群力;升級轉型、 創新突破』,冀望公司全體上下一心奉為圭臬,落實執行,再為公司開創新局。 為此我們擬訂下列具體執行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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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人才的知識資本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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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服務業的心態來發展與顧客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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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顧客價值導向文化,建構高效率,高執行力團隊,維護客戶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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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實開源節流,管控成本,杜絕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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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實6S 目視化管理,提升人員與工作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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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有紀律的文化,奠定卓越的人本文化
-
7、落實執行力,構建高績效的經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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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們持續培養公司的核心能力--落實品質執行的能力,也希望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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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能多體會、推動及落實。並且再次宣示我們的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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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人方面要建立誠信負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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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事方面要建立追求卓越、進步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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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人與人方面要建立知識與資訊分享的文化。
期勉公司同仁歸零思考、重新思考(Re-think)、重新設計(Re-design),抱 著正確的心態,做對的事,培育對的人;把對的事做好、做完,同時要為成功 找方法,不要為失敗找理由;凡事抱願而不抱怨~要正面解讀、逆向思考,不 要有負面情緒,就會有好思維,抱著這些好思維公司就會成功。
我們以『誠實、團隊、專業、效率』為公司的社訓,期勉同仁落實於日常 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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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誠實:誠實面對解決問題,不敷衍塞責,不各自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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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團隊:每一個人都是公司重要的一個小螺絲釘,做好自己,融合團隊, 與公司同向性的前進,不要軟性自我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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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專業:不斷的學習、精進自己的專業能力,公司也持續給予員工基礎教 育及訓練與進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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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效率:從人、機、料、法面向去檢討,從各方面去提高效率。
最後,我們於追求經濟發展同時,亦要善盡對永續發展的一份責任。面對 全球氣候變遷議題,聯合國已於2015 年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各國也陸續宣示 2050 年前要達成淨零碳排目標,本公司亦致力推動永續經營計畫,包含投入能 源耗用之改造、優化及回收再利用工程,廢棄物減半再減半,並予以食物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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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再利用與效率倍數化等,以建立一個能保護資源環境之強盛永續發展經營 模式,朝淨零碳排目標邁進,達到在經濟面企業發展同時,兼顧社會面與利害 關係人共享價值,完成環境面永續生態保護。
- (二)、預期銷售數量:
本公司111 年度預期銷售數量:染整代工交運數量26,400 仟碼。
- (三)、產銷政策:
1、創造客戶價值
本公司是國內少數同時擁有短纖連續壓染線、長纖浸染線及長短纖交織 冷染線之專業染整廠,結合國內品牌商、貿易商等提供專業紡織染整品質保 證,以創造客戶價值的服務為導向。
- (1)各生產線適合加工產品分類
連續壓染線:棉、麻等天然素纖維、T/C、T/R 等混紡類 長纖浸染線:聚脂纖維、Nylon 纖維系列 交織冷染線:短長纖交織、再生纖維系列
-
(2)特性產品項目有:
-
-全棉醫療用布(士林染料)耐漂洗加工系列
-T/C、T/R 混紡布減量加工系列
-Tencel/Cotton 混紡及Tencel A100 系列
-Poly spun 壓染加工/浸染加工系列
-CT(MICRO)交織、CT400、C*T(Lycra)系列
-超細纖維加工產品及高牢度染色系列
- -長纖細丹尼20D 高密度超撥水加工
-T 100%、T-OP 等「雙向彈性」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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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HCR 聚酯高收縮彈性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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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機能性加工項目有:
-吸溼加工、吸溼抗菌加工
-抗菌、消臭、抗UV 複合功能性加工之研發。 -防蚊、芳香、保濕護膚等微膠囊健康加工。 -奈米級加工助劑的引進與運用。 -C6 環保型撥水/撥油加工 -無氟環保型撥水加工
-EN-471 螢光桔、螢光黃之要求標準。
-各項織物防紫外線與吸濕速乾通過TFT 功能驗證標準
2、區隔市場提供專業化服務
- (1)短纖連續壓染線:
以盤口分類提供專業代工染整服務運用連續壓染優勢,除了以內外銷制 服布為核心業務外,延續推展士林染料耐漂洗醫療用布。另結合國內紡 織廠整合資源,透過貿易商承接美國、歐盟等耐工業水洗之特殊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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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布,提供專業代工服務。
-
(2)長纖浸染線:提供品牌客戶客製化服務
- 本廠長纖浸染線專注Poly 系列品質穩定之優勢,應用數位科技管理顏 色,集中量化細丹尼、高密度、彈性布種等系列加工,緊密維繫各大品 牌客戶,滿足市場需求。
-
3、品質第一、交期準確、快速服務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2018 年底生效,區域全面經 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在2022 年生效,台灣在這兩大區域性貿易組 織都未能參加被排除在外,儘管對台灣不利,但相較韓國是洽簽最多貿 易協定的國家,近年出口卻也不理想呈現嚴重衰退,顯示能加入貿易組 織雖是助力之一,但產品的品質將是最重要的關鍵,這也是促使企業轉 型升級努力達品質第一、交期準確、快速服務的契機。
- 4、應用數位科技
全力規劃推動生產力4.0 以求再次升級轉型。
-
(1)建構上下游無縫接軌機制,藉由即時獲得資訊,依訂單的需求達到快速 備料、降低庫存與確保交期的目標。
-
(2)整合ERP、MES 與大數據分析機制,連結化驗室可再現性配方與現場製 程監控技術,建立配方管理自動化與產品生產履歷,達成資訊透明化與 產線快速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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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進節能型染機與節能型定型機,藉由設備自動化提升及智慧化回饋控 制技術達成產線智動化,朝智能化專業染整工廠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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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才培育方面
-
(1)透過「產學合作專班計劃」,藉以培育高素質、有見識、有活力、有理 想之中堅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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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發及技術人員與現場人員之輪調,透過輪調使廣泛接觸公司、工廠的 事務,養成多職能的人才,以因應公司面對未來複雜環境變遷所需。
-
(3)幫員工做職涯規劃,多增加其核心能力歷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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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產線功能整合、機台整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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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視新規劃產銷需求量,依功能性整併生產線,讓線上生產設備集中生 產,充分發揮整合後產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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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機台設備進行節能、節水設備改善,降低能源耗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以符合環保需要。
-
(3)增設低張力生產線,改善彈性布種功能加工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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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料資選與進廠檢驗
-
(1)透過原料資選計劃,選擇適當原料或對抗品,改善加工品質及降低原料 價格變動劇烈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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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透過配方標準化,消除不合宜的配方組合,相同配方則採集中加工,促 進品質的一致性,並減少換規格之浪費。
-
4 -
-
(3)原料進廠依規定逐批取樣,送檢驗組執行進廠檢驗,嚴格把關用料之穩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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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面品質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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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各製程「不製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品質 三不政策。做好品質管制與保證,提供客戶滿意的產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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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實ISO9001 品保制度之執行,確保品質均一性,滿足客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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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品管組負責品管活動規劃及品質檢核運作,透過系統化品質稽核, 協助生產單位落實全面品質管制之執行。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主要仍以合作外銷出口業務居多,然近年來為因應國際市場競爭態勢之變 化,主要布料廠均投入推動由布料至成衣之垂直整合,甚至發展品牌與通路以維持競 爭優勢,因此留在台灣之代工業務量受到嚴重壓縮。為因應全球紡織業競爭環境之劇 烈變動,本公司未來長短期發展目標需朝以下幾點發展:
- (一)持續朝高價值、差異化產品精進
藉由發展各種不同高附加價值材料達成差異化之目的,並配合科技及潮流產製各 種機能性布料,創造更大的商機。
-
(二)染廠通過GRS認證,發展環保性紡織品
-
台灣目前已有不少紡織業者投入環保紡織品開發,如尼龍回收再生、原液染色纖 維、生質環保紡織品、無水染色紡織品等等;其中在回收保特瓶PET紡織品方面, 已在全球建立極高知名度。未來環保紡織品發展勢將受到更多關注,符合世界潮 流,以利打入國際產銷供應鏈。
-
(三)發展具時尚感的機能性紡織品
近年來消費者皆偏好「結合運動、工作和生活」的生活型態,因此對高機能時尚 紡織品的需求擴大。台灣紡織業已成為全球機能性紡織品的研發和生產重鎮,再 加上在各大國際品牌皆陸續推出機能性時尚服飾下,本公司應積極找尋切入利基, 以擴張紡織市場版圖。
為達成所訂之發展目標,在策略上,長期發展計劃則需進行數位轉型、智機化生 產、創新製程,結合策略伙伴掌握品牌需求或成衣通路加以進行垂直整合,將現有染 整代工業務再加上能同時提供染整能源供應及專業服務化園區等經營模式,充分發揮 位處大園工業園區內汽電共生及環保回收再利用之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短期業務計劃 則採取以更專注於T100%雙向彈性布種、細丹輕量布種、高密度布種等高牢度品質的集 中量化,高質化、高品質之生產模式,結合國內上游poly環保原料在地量產無慮,與 策略夥伴協同經營品牌客戶,持續推動業務增量之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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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在經濟全球化及WTO系統運作下,全球競爭態勢均朝向以全球供應鏈的形式進行區 域整合。前身為TPP的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於2018年底生效,欲透過開 放市場、消除成員國間超過98%關稅等措施,鞏固及加強各成員的優勢產業地位。台灣 繼英國後於2021年申請加入,惟須經多關審查與談判,路程仍遠。2022年元旦,以東 盟(ASEAN,台灣稱「東協」)成員國組成,最終目標為取消成員國之間90%以上商品 。 關稅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協定」(RCEP)正式生效 RCEP生效後,外界特別關注中國 將在該協定內如何積極主導,以及協定將帶給中國多大經貿收益,尤其中國一直是此 機制內多數會員國的第一或第二大貿易伙伴。在美中貿易戰持續下,中國能否借此增 加經貿實力抗衡美國甚至「跨太平洋伙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因此若我國無法突 破個別FTA之談判簽訂,台灣紡織品外銷恐將會受到嚴重排擠影響。
國際原油價在2021年大漲超過50%,2022年以來漲勢也未見停歇,烏克蘭戰爭以及 對新冠疫情的持續擔憂,將對全球經濟增長產生負面短期影響。展望未來,全球經濟 面臨的挑戰--尤其是經濟增長放緩、通膨上升和持續的地緣政治動盪將影響各個地區 的石油需求及國際油價,期間天然氣及煤價都呈現供需不穩定之現象。綜合分析國內 油價在國際諸多因素干擾下勢將漲多跌少,肯定會影響到本年度能源動力成本。
其次是原料成本方面,為落實年ZDHC 「有害化學物質零排放」環保規範,本公司 已全面朝符合Bluesign規範進行染料、化學助劑之替換,在原料助劑品級提升改善下 所帶來的原料成本增加。加上2021年起各項原物料已受到市場回溫及經濟成長帶動下 大幅增加,後續仍要由改善原料耗用及對抗品資選來有效控管變動成本。
就產業鏈觀察,自新北市及桃園市相繼於2019及2020年加嚴鍋爐的粒狀污染物、 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無法轉型之部分工廠已經陸續退出市場,其中又以台 元紡織的退出影響短纖上游原料供應最大。惟本廠在有利的爭取下,在短纖棉布代工 業務上承接部分轉單效應,後續仍應謹慎以對並提升競爭能力方可見其效。
環保署107年9月19日訂定並發布「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鍋爐的粒狀污 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桃園市要求染整業者須於111年6月30日前完成 符合新標準的改善與替代方案。本公司透過製程加熱系統之工程改善專案執行,已經 完成以中壓蒸氣加熱之新能源系統及瓦斯鍋爐取代原有燃煤熱媒油加熱系統,符合109 年新法規「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範運轉。
董事長:陳壬發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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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72年10月19日設立。
- 總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地 址 電 話
總 公 司: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26 號 (03) 386-7661 工 廠: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26 號 (03) 386-7661 台北辦事處:台北市迪化街一段63 號6 樓 (02)2555-6866
二、公司沿革:
※民國七十二年:
- 七十二年十月十九日在大園擴大工業區設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億九仟零二十八萬 元整,並開始籌建染整短纖廠,主要業務為代客加工染色整理加工。
※民國七十三年:
七十三年九月染整短纖廠建廠完成正式營運,經營全棉、T/C、T/R 等短纖梭織布之 連續壓染整理加工。
※民國七十四年:
- 新廠營運半年,獲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審核通過為「甲等品管」工廠,十月更榮獲經濟 部商品檢驗局膺選為七十四年度「品管績優工廠」,並應邀舉辦「品管觀摩會」邀集 國內同業參觀。
※民國七十六年:
- 全面導入「MIS 電腦產銷資訊管理系統」,提高生產效率與行銷服務品質。
※民國八十年:
-
2 月:董事長陳澤先生屆齡退休,經常務董事會改選,推舉陳壬發先生繼任董事長。
-
※民國八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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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獲英國 SGS YARSLEY 公司評鑑通過,取得國際標準組織「ISO-9002」,歐洲「EN 29002」,英國「BS 5750 PART 2」品保認證,成為紡織染整業第一家獲此榮譽 者。
-
8 月:行政院郝伯村院長率同經建會郭婉容主委﹑經濟部蕭萬長部長﹑勞委會趙守 博主委﹑衛生署張博雅署長﹑環保署趙少康署長﹑新聞局胡志強局長等相關部 會首長蒞廠參觀。
-
11 月:榮獲台灣省政府財政廳膺選為八十一年度「納稅優良商人」。
-
※民國八十二年:
-
1 月:染整長纖廠擴建計劃完成,投入生產,產品擴及短纖、長纖及長短纖交織梭 織布之壓染、浸染及冷染整理加工。
-
11 月:獲工業局審核通過「電腦整合(CIM)整廠自動化投資計劃」方案,成為染整業 第一家通過此項審核者。
-
12 月:獲經濟部所屬「能源技術服務中心」選定為紡織業「能源節約」輔導示範工廠。
※民國八十三年:
-
4 月:應經濟部「能源技術服務中心」之邀舉辦「能源節約」成果發表會。
-
7 月:通過香港 ITS (Inchcape Testing Services) 公司評鑑,取得「Marks & Spencer 化驗室認證」。
-
11 月:於工業節獲邀至總統府,由李登輝總統親頒『工業自動化』績優廠商獎項。
※民國八十四年:
- 12 月:獲英國COURTAULDS (現今LENZING)公司品質驗證通過,取得可使用TENCEL ® 商標的授權編號。
※民國八十五年:
- 1 月:配合經濟部工業局、中國技術服務社工業污染防治中心、中國紡織工業研究 - 7 -
中心舉辦「染整業污染預防實廠觀摹會」,邀請全國染整同業觀摹本廠環保改 善及工業減廢成果。
- 12 月: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本公司股票正式掛牌於集中市場買賣,實收資本額為新 台幣884,756 仟元。
※民國八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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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本公司應經濟部工業局、美國環保訓練協會與印尼資源研發中心邀請作為「亞 太經濟合作(APEC)經濟體染整業清潔生產」訓練課程之實廠觀摩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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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八十六年七月設立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跨足建築開發事業。
※民國八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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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配合經濟部工業局舉辦「亞太經合會清潔生產實廠觀摩會」,邀請亞太地區國 家貴賓觀摩本廠環保工作努力的成果及推動工業減廢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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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獲英國 SGS 公司評鑑通過,取得「ISO-14001」國際標準組織「環境管理系 統」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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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八十七年九月取得保盛(越南)紡織責任有限公司過半股權,其後更名為強盛 (越南)責任有限公司,從事印花代工業務。
※民國八十八年:
-
11 月:獲瑞士TESTEX 公司評鑑通過,取得「Oeko–Tex Standard 100」環保標章認 證。
-
※民國九十年:
-
9 月:通過「ISO 9001:2000」國際標準組織「品質管理系統」認證。
-
10 月:本公司通過杜邦 Lycra 化驗室認證。
※民國九十一年:
-
7 月:本公司通過品牌商NEXT 化驗室認證。
-
※民國九十二年:
-
3 月:本公司通過品牌商PUMA 化驗室認證。
-
11 月:本公司通過品牌商Adidas 化驗室認證。
※民國九十三年:
-
12 月:申請並執行經濟部專案計畫「環保型纖維Lyocell 織物退漿精練減量合併工 程技術開發計畫」。
-
12 月:取得紡拓會TFT 台灣機能性紡織品「Nylon 抗紫外線」及「Nylon 吸溼速乾」 兩項驗證標章。
※民國九十四年:
- 9 月:與Nano-Tex 簽約合作開發Nano-Pel、Nano-Tex○R Resists Spills、Nano-Tex○R Repels & Releases Stains、Nano-Tex○R Coolest Comfort 等奈米產品。
※民國九十五年:
-
2 月:與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簽訂「織布製程監控技術」合約,共同合作 開發「布疋驗布機台瑕疵收集系統」。
-
8 月:向經濟部技術處申請「數位染整協同設計開發計畫」獲准。
※民國九十七年:
-
9 月:向經濟部技術處申請「數位染整協同設計開發計畫」圓滿執行完成。
-
※民國九十八年:
-
5 月:取得 adidas Level 2+(Plus)實驗室認證。
-
6 月:全面更新公司電腦系統,完成紡織研究所開發之ERP 系統導入,持續加深公 司資訊化程度。
-
8 月:取得ISO 14064-1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證證書。
※民國九十九年:
-
8 -
-
4 月:完成長短纖廠二合一階段性任務,長、短纖兩條生產線集中加工,精簡組織。 8 月:由SGS 評鑑取得 ISO 9001:2008 、ISO 14001:2004 認證。
-
11 月:執行完成經濟部工業局「強盛染整體系價值鏈電子化計畫」。
-
※民國一00年:
-
4 月:取得 adidas Level 3 實驗室認證。
-
12 月:取得本公司Polyester 細丹尼、Polyester 彈性及Nylon 等三產品之產品碳足 跡BSI 查證聲明書。
-
※民國一0一年:
-
7 月:強盛越南現金增資725 萬美金,增設針織織布廠及染整廠,擴充生產線。
-
7 月:一百一年七月一日設立寶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紡織品國際貿易業務。
-
※民國一O二年:
-
11 月:申請取得100% poly 及Poly 65%/cotton 35%之產品Cradle to Cradle 驗證。
-
※民國一O三年:
-
5 月:配合精簡本公司投資結構,辦理清算子公司創意疫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月:本公司為引進策略伙伴以構建織染成衣一貫化之工廠,來強化運動品牌通路, 故以增資方式釋股強盛越南及寶星國際公司,因釋股後本公司對強盛越南及寶 星公司持股比率因之降低至50%以下,不再編入合併報表。
-
12 月:為整合集團資源,提高整體競爭力,簡易合併100%持有之子公司旭強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並註銷其持有本公司之股份15,142,388 股,註銷後本公司實收 資本額為1,732,683,810 元。
※民國一O四年:
- 12 月:向瑞士Bluesign technologies AG 申請全棉、T/C、T/R 等長短纖Bluesign@ 科技認證。
※民國一O六年:
-
3 月:增設連續式污泥烘乾設備,達成污泥減半目標,減少廢棄物產生,為環境盡 一份心力。
-
11 月:通過瑞士Bluesign@科技認證,加入成為瑞士藍色標誌科技公司合作夥伴,達 到對產品與製程均符合生態環保、健康與安全之最高要求。
-
※民國一O七年:
-
6 月:申請通過並執行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長纖梭織布智慧製造生產優化計畫』。
-
※民國一O八年:
-
12 月:執行完成「長纖梭織布智慧製造生產優化計畫」,提升本公司智慧化生產管理 能力。
※民國一O九年:
- 8 月:完成以中壓蒸氣加熱新能源系統取代原有燃煤熱媒油加熱系統,大幅減少碳排 放量,逐步達成減緩全球暖化之目標,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
※民國一一O年:
-
4 月: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外籍員工人權,參考「國際人權公約」及「責任商 業聯盟行為準則」之規範,於同業間率先實施外勞聘雇「零付費Zero Fee」 政策,透過修訂勞工聘僱程序,杜絕外籍移工受有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的風 險。
-
9 -
參、 公 司治 理 報告
- 一、組 織 系統: (一 ) 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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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門名稱 | 職 掌 業 務 |
|---|---|
| 董事長室 | --負責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 |
| 總經理室 | --公司年度經營方針、策略之規劃及執行後之檢討。 --綜理各部門之人薪評議及績效考評事宜。 ‧研發組-新產品、對抗品與製程改善等研究開發。 ‧資訊組-管理、規劃、維護全公司電腦系統軟體、硬體。 ‧品保組-品質規範建立與修訂、品質控制、品質保證及驗收作業。 |
| 稽核室 | --協助公司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及作業流程的 建立與實施。 --查核各制度及作業程序之完整及可靠性。 |
| 營業部 | --有關進出口相關業務、客戶訂單之接受與客戶帳款管理、跟催、 估價、客戶服務聯絡窗口、開發新客戶、市場資料的搜集及國內 外展覽的規劃。 --染整加工業務及市場資訊搜集。 |
| 管理部 | --有關勞務、人事、組織制度、福利厚生、安全衛生、公共關係、 教育訓練及一般庶務管理。 ‧總務課-辦理全公司庶務、資材管理。 ‧人資課-辦理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採購課-各項材料之採購、詢價、議價等有關事項。 ‧環安組-廢污水前處理設備設置、規劃、檢驗、維修及管理。 |
| 財務部 | ‧會計課-生產及銷售成本會計事項之彙總及有關報表之編製。 會計事項之整理、記錄、保管、財務報表之編製及稅務事 項之處理。 ‧財務課-資金調度、契約訂定、出納管理及財務運作。 |
| 生產部 | ‧廠務室-有關生產管理、工程標準資料管理及設定、品質保證體制 的業務、品保活動、製品檢查及包裝之相關管理、生產計 劃釐訂及生產管理。 ‧技研室-提供生產配方、製品物性測試、品保監查。 ‧生產課-管理漂白段、染色段及整理段全部生產事項。 ‧檢查課-管理成品之品質管制及員工品管教育之推行。 ‧工務室-有關工廠設備之運轉、水電設備之維護、設備修繕、工業 安全、建物之維護及其他相關事項。 |
- 11 -
| (一)董事、監察人: 董事及監察人(一) 111年04月29日 |
備註 | 備註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 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 監察人 |
關係 | 女 | 弟 | - | - | - | - | - | - | 父 | - | - | 兄 | - | |||
| 姓名 | 陳佳鈴 | 林賀雄 | - | - | - | - | - | - | 陳壬發 | - | - | 林賀宗 | - | ||||
| 職稱 | 董事 | 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董事 | 無 | 無 | 董事 | 無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
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永明泰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 董事 |
- | 本公司總經理 | - | 芙蓉坊(股)公司 董事長 易水堂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
- | 新光紡織(股)公司 董事 | - | 富錦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強盛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董事長 富順纖維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
美國CSOP ETF 獨立董事信託人 | 立典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 師 |
佳龍科技工程(股)公司 董事長 龍蒲應用材料(股)公司 董事長 |
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 董事 | 集盛實業(股)公司 總經理 立益紡織(股)公司 監察人 |
||
| 主要經(學)歷 | 政治大學法律系 | 真理大學工管系 | - | 輔仁大學織品服裝研究所 碩士 |
- | 文化大學 | - |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 | - | 真理大學企管系 | 英國Bristol 國際文化商業 學系 碩士 |
輔仁大學會研所碩士 中華民國會計師高考合格 |
明尼蘇達州州立曼徹普立敦大 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
高商畢業 | 致理商專企管系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83% | 0.50% | - | - | - | - | - | - | - | 0.00% | - | - | - | 0.52% | - | |
| 股 數 | 1,445,172 | 874,753 | - | - | - | - | - | - | - | 3,598 | - | - | - | 893,490 | - | ||
| 現在持有股數 | 持股 比率 |
3.82% | 1.68% | 5.12% | 0.06% | 0.24% | 6.58% | 0.24% | - | 0.28% | 1.24% | 0.72% | - | - | 1.42% | 0.45% | |
| 股 數 | 6,612,543 | 2,913,990 | 8,874,795 | 100,000 | 420,0000 | 11,400,000 | 413,236 | - | 487,000 | 2,142,204 | 1,251,709 | - | - | 2,461,023 | 781,961 | ||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3.82% | 1.68% | 5.12% | - | 0.24% | - | 0.24% | - | 0.28% | - | 0.70% | - | - | 1.42% | 0.45% | |
| 股 數 | 6,612,543 | 2,913,990 | 8,874,795 | - | 420,0000 | - | 413,236 | - | 487,000 | - | 1,208,709 |
- |
- |
2,461,023 |
781,961 | ||
| 初次選任 日期 |
90/5/22 | 90/5/22 | 102/06/24 | 108/06/20 | 93/6/18 | 90/5/22 | 104/03/24 | 105/06/20 | 108/06/20 | 102/06/24 | 96/06/15 | ||||||
| 任期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
| 選(就) 任 日 期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108/06 /20 |
||||||
| 性別 年齡 |
男 71~80 歲 |
男 71~80 歲 |
男 61~70 歲 |
男 71~80 歲 |
男 61~70 歲 |
男 61~70 歲 |
女 51~60 歲 |
男 41~50 歲 |
男 41~50 歲 |
男 61~70 歲 |
男 51~60 歲 |
||||||
| 姓 名 | 陳壬發 | 林賀宗 | 弘盛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呂芳福 | 芙蓉坊(股)公司 | 代表人:林俊堯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 代表人:邱錦發 | 富錦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陳玉進 | 陳佳鈴 | 翁志先 | 吳界欣 | 林賀雄 | 蘇百煌 | ||
| 國籍或 註冊地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中華 民國 |
||||||
| 職 稱 | 董事長 |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監察人 |
- 12 -
| 111 年04 月29 日 | ||||||
|---|---|---|---|---|---|---|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 持股比例 | 100% | 99.80% | 100% | 24.36% 23.00% 20.16% 7.23% 0.46% 0.32% |
|
| 名 稱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林俊堯 |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1、陳淑雲 2、陳玉進 3、陳玉坤 4、陳林德 5、陳聰仁 6、陳程惟香 |
||
| 法 人 股 東 名 稱(註1) | 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芙蓉坊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富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13 -
| 111 年04 月29 日 | ||||
|---|---|---|---|---|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 持股比例 | 18.37% 6.58% 5.12% 3.82% 2.96% 2.14% 2.08% 1.68% 1.47% 1.42% |
9.46% 6.99% 6.55% 4.68% 4.54% 4.00% 3.93% 3.64% 3.57% 2.71% |
|
| 名 稱 | 1、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林俊堯 3、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陳壬發 5、至盛投資有限公司 6、蘇慶源 7、林賀宏 8、林賀宗 9、林高煌 10、林賀雄 |
1、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新光醫療財團法人 3、濟真股份有限公司 4、鴻譜股份有限公司 5、聯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合瑞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謙成毅股份有限公司 8、成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華晨股份有限公司 10、綿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 人 名 稱(註1)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二)
一、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董事長 陳壬發 |
1.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系 2.現職: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 3.經歷: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4.專長:經營管理、策略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4)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5)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
1 |
| 董事 林賀宗 |
1.學歷:真理大學工管系 2.現職:永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經歷: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4.專長:經營管理、專案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5)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6)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董事 弘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呂芳福 |
1.學歷:輔仁大學織品服裝研究所 碩士 2.現職: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總 經理 3.經歷: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總 廠長、副總經理 4.專長:生產管理、研發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3)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4)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關係。 |
無 |
| 董事 芙蓉坊(股)公司 代表人:林俊堯 |
1.學歷:文化大學 2.現職:芙蓉坊(股)公司董事長及 易水堂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3.經歷:沐卯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專長:金融投資、創新管理 4.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配偶、二親等以內 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
無 |
- 15 -
| 工作經驗 5.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5)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6)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關係。 |
||
|---|---|---|---|
| 董事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代表人:邱錦發 |
1.學歷: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2.現職: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顧 問 3.經歷: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總 經理及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 4.專長:經營管理、專案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配偶、二親等以內 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5)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6)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關係。 |
無 |
| 董事 富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玉進 |
1.學歷:真理大學企管系 2.現職:富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 3.經歷:富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副 總經理 專長:經營管理、專案管理 4.擔任強盛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董 事長、寶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及富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配偶、二親等以內 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3)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4)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7)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關係。 |
無 |
| 董事 陳佳鈴 |
1.學歷:英國Bristol University 國際文化商業學系 碩士 2.現職: 美國CSOP ETF獨立董事 信託人 3.經歷:華夏資產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執行長、德意志資產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4.專長:金融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 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3)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4)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
無 |
- 16 -
|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7)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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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獨立董事 翁志先 |
1.學歷:輔仁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2.現職:立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 夥會計師 3.經歷:康普化學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財務副總經理 4.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召集人 5.專長:財務、會計 6.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7.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 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 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 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獨立董事 吳界欣 |
1.學歷:明尼蘇達州州立曼徹普立 敦大學 MBA 2.現職:佳龍科技工程(股)公司董 事長 3.經歷:泰山企業(股)公司獨立董 事 4.專長:經營管理 5.擔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6.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7.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 | |
| 監察人 林賀雄 |
1.學歷:高商畢業 2.現職: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 董事 3.專長:創新管理 4.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5.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5)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6)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7)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監察人 蘇百煌 |
1.學歷:致理商專企管系 2.現職: 集盛實業(股)公司總經 理 3.經歷:立益紡織(股)公司監察人 4.專長:經營管理、專案管理 5.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 工作經驗 6.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 一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 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3)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所列人員之配 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 親親屬。 (4)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 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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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 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 人。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 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 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8)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 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9)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 其代表人當選。
二、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
(一)董事會多元化:
-
◎多元化政策:
-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董事會已通過訂 定「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其中第二十條:董事會成員組成 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宜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文化及族群等)及專業 知識與技能(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等)兩大面向。
-
◎具體管理目標:
- 本公司之董事會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並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 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均發揮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 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之功能。本公司董事成員均具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知識、 技能、素養及產業決策與管理能力等各項能力。本公司並持續為董事成員安排 多元進修課程,俾提升其決策品質、善盡督導能力,進而強化董事會職能。
-
◎目前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如下:
-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包括7位非獨立董事(含女性董事1人)及2 位獨立董事。9名董事皆為中華民國國籍。
-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已具備: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 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等之能力; 董事會成員並具備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相關落實情形如下表:
-
-
18 -
| 專業能力 | 會 計 / 財 務 |
V | ||||||||
|---|---|---|---|---|---|---|---|---|---|---|
| 法 務 |
V | |||||||||
| 產業經驗 | 品 牌 與 行 銷 |
V | V | V | V | |||||
| 投 資 / 金 融 管 理 |
V | V | ||||||||
| 智 慧 生 產 |
V | V | ||||||||
| 研 發 與 創 新 |
V | V | V | |||||||
| 生 產 管 理 |
V | V | V | |||||||
| 公 司 治 理 |
V | V | V | V | V | |||||
| 經 營 管 理 |
V | V | V | V | V | |||||
| 獨 立 董 事 屆 期 |
2 | 1 | ||||||||
| 基本組成 | 年齡 分佈 |
71-80 | 71-80 | 61-70 | 71-80 | 61-70 | 61-70 | 50-60 | 40-50 | 40-50 |
| 具 員 工 身 份 |
V | |||||||||
| 性別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女 | 男 | 男 | |
| 國 籍 |
中 華 民 國 |
|||||||||
| 多元化核心 董事姓名 |
陳壬發 | 林賀宗 | 弘盛投資-呂芳福 | 芙蓉坊-林俊堯 | 新光資產-邱錦發 | 富錦投資-陳玉進 | 陳佳鈴 | 翁志先 | 吳界欣 | |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
19 -
-
(二)董事會獨立性:
-
◎本公司董事成員共9人,其中2人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佔比為22.22%。 所有獨立董事於執行業務時皆保持獨立性,未與公司有利害關係。
-
◎本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之職分屬不同人擔任,且彼此之間不具有配偶或親屬關 係,故董事會能善盡監督管理階層之責,並指導公司策略,對公司及股東負責。
-
◎為確保董事會運作之獨立性,本公司於董事會議事規範第十七條第一項明文規 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 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 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本公司 全體董事均遵守前述規定,已充分確保各議案之討論與表決係為董事客觀而獨 立之判斷。
-
◎另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本公司已制定並執行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進行董事會、功能性委員及個別董事自我 績效之評估,並預計自112 年起每三年委任外部專業機構進行董事會之績效評 估,將評估之結果與建議提報董事會,並作為遴選或提名次屆董事時之參考依 據。
-
-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 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驗,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 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 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 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 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0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111 年04 月29 日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備註 (註3)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111 年04 月29 日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備註 (註3)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111 年04 月29 日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備註 (註3)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111 年04 月29 日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備註 (註3)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111 年04 月29 日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備註 (註3)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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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 稱 (註1) |
國籍 | 姓 名 | 性別 | 選(就) 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 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註2) |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經理人 |
備註 (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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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總經理 | 中華 民國 |
呂芳福 | 男 | 90/05/22 | 100,000 | 0.06% | - | - | - | - | 南亞塑膠(股)公司課長、 輔大織品服裝研究所 |
威盛實業 (股)公司 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財會協理、 公司治理主 管 |
中華 民國 |
鄭以民 | 男 | 93/06/29 | 0 | 0.00% | - | - | - | - | 夏威夷太平洋大學企管碩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副理 |
保強建設開 發(股)公司 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 稽核主管 | 中華 民國 |
謝欣儒 | 女 | 101/12/24 | 0 | 0.00% | - | - | - | - | 龍華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致理技術學院 財務管理系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 揭露。
-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 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三)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 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21 -
| 三、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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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A、B、C、D、E、 | F及G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3.9128 | 0.5198 | - | 3.2042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785 | 0.5124 | 0.5233 | 0.5233 | ||
| 本公司 | 3.8115 | 0.5124 | - | 3.2042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785 | 0.5124 | 0.5233 | 0.5233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酬勞(G)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註7)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120 | - | - | 120 | - | - | - | - | - | - | - | - | - | ||||
| 退職退休金(F)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薪資、獎金 及特支費等 (E)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 | 2,052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2,052 | - | - | - | - | - | - | - | - | - | ||||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3.7680 |
0.5198 |
- | 0.5124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844 | 0.3240 | 0.1785 | 0.5124 | 0.5233 | 0.5233 | |||
| 本 公 司 |
3.6629 | 0.5124 | - | 0.5124 | 0.3240 | 0.1884 | 0.3240 | 0.1844 | 0.3240 | 0.1785 | 0.5124 | 0.5233 | 0.5233 | ||||
| 董事酬金 | 業務執行費 用(D)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218 | 158 | - | 152 | - | 152 | - | 152 | - | 144 | 152 | 332 | 332 | ||
| 本 公 司 |
212 | 152 | - | 152 | - | 152 | - | 152 | - | 144 | 152 | 332 | 332 | ||||
| 董事酬勞(C)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536 | 261 | - | 261 | 261 | - | 261 | - | 261 | - | 261 | 90 | 90 | |||
| 本 公 司 |
460 | 261 | - | 261 | 261 | - | 261 | - | 261 | - | 261 | 90 | 90 | ||||
| 退職退休金 (B)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酬(A)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2,2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
2,2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 名 | 陳壬發 | 林賀宗 | 弘盛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呂芳福 | 芙蓉坊(股)公司 | 代表人:林俊堯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 代表人:邱錦發 | 富錦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陳玉進 | 陳佳鈴 | 翁志先 | 吳界欣 | ||||
| 職 稱 | 董事長 | 董 事 | 獨立 董事 |
||||||||||||||
- 22 -
| 領取來自子 公司以外轉 |
領取來自子 公司以外轉 |
投資事業或 母公司酬金 |
無 | 無 |
|---|---|---|---|---|
| A、B及C等三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0.8173 | 0.5124 | |
| 本公司 | 0.5124 | 0.5124 | ||
| 監察人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C)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 |
158 | 152 |
| 本公司 | 152 | 152 | ||
| 酬勞(B)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261 | 261 | |
| 本公司 | 261 | 261 | ||
| 報酬(A)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 |
240 | - | |
| 本公司 | - | - | ||
| 姓名 | 林賀雄 | 蘇百煌 | ||
| 職稱 | 監察人 | 監察人 |
- 23 -
|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
無 | 註:提供公務車1 部,總成本合計2,695 仟元,未折減餘額0 仟元。 |
|---|---|---|---|---|
| A、B、C及D等四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 例(%) |
財務報告內 | 所有公司 | 2.6919 | |
| 本公司 | 2.6919 | |||
| 員工酬勞金額(D)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現金 金額 |
120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 | ||
| 現金 金額 |
120 | |||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 (C)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176 | ||
| 本 公 司 |
176 | |||
| 退職退休金 (B)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
| 本 公 司 |
0 | |||
| 薪資(A)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1,875 |
||
| 本 公 司 |
1,875 | |||
| 姓名 | 呂芳福 | |||
| 職稱 | 總經理 |
- 24 -
(四)、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無
111年4月29日
| 111年4月29日 | |||||||
|---|---|---|---|---|---|---|---|
| 職稱 (註1) |
姓名 (註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 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
||
| 人 理 經 |
總經理 | 呂芳福 | - | 180 | - | - | |
| 財會主管兼公 司治理主管 |
鄭以民 | ||||||
| 稽核主管 | 謝欣儒 |
-
(五)、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 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聯性。
-
1、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純益比例: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 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如下表。
| 酬金給付對象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
| 酬金佔稅後純益比例(%) | 酬金佔稅後純益比例(%)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 |
| 董事 | 10.6144 | 10.7231 | 14.0366 | 15.3332 |
| 監察人 | 1.0248 | 1.3297 | 1.2090 | 1.6653 |
| 總經理 | 2.6919 | 2.6919 | 3.7817 | 3.7817 |
本公司除董事長(身兼管理職)、總經理及獨立董事領有定額報酬外,其 餘董事僅領取車馬費及董事會出席費,並未領有其他薪資,且所領取之各項 酬金支付均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提請董事會核准在案,與同業間經理人薪 資水準並無重大差異,另董監酬勞亦依章程規定提列,二期比率之變動主要 係因公司當年度獲利狀況改變而發生變動。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係以該職位於同業市場中的薪資水平,考量該 職位於公司內的職責,以及對公司營運目標貢獻度給予酬金。訂定酬金之程 序,則參考公司之整體績效、個人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績效的貢獻度而給予 合理的酬金,連同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經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會議通過,並 提交董事會承認在案,惟獨立董事不再參與分配年度董事盈餘酬勞。
3、訂定酬金之程序:
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依規定須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 修訂時亦須由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並提送董事會通過後辦理。
4、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 (1)董事之報酬已充分考量本公司營運目標、財務狀況及其承擔之職責。
(2)經理人獎金及酬勞,已充分考量其專業能力及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 上述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每年均由薪資報 酬委員會檢討後提交董事會通過。
5、與未來風險關聯性:
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會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這些重要 決策之績效會反映在公司之獲利情形,進而與經營階層之薪酬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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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及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110 年度董事會開會 4 次,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 數 |
實際出(列)席率(%) 【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陳壬發 | 4 | 0 | 100 | |
| 董 事 | 林賀宗 | 4 | 0 | 100 | |
| 董 事 | 弘盛投資公司 代表人:呂芳福 |
4 | 0 | 100 | |
| 董 事 | 芙蓉坊(股)公司 代表人:林俊堯 |
4 | 0 | 100 | |
| 董 事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代表人:邱錦發 |
4 | 0 | 100 | |
| 董 事 | 富錦投資公司 代表人:陳玉進 |
3 | 1 | 75 | |
| 董 事 | 陳佳鈴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翁志先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吳界欣 | 4 | 0 | 100 | |
| 監察人 | 林賀雄 | 4 | 0 | 100 | |
| 監察人 | 蘇百煌 | 4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 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董事會 日期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 見及公司對 意見之處理 第13 屆 第08 次 110/03/18 1.本公司109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2.本公司109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4.本公司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5.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 部稽核制度案。 6.本公司變更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及評估簽 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7.本公司10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所有獨立董事 未有其他意見 並核准通過 第13 屆 第09 次 110/05/07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所有獨立董事 未有其他意見 並核准通過 第13 屆 第10 次 110/08/05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2.變更本公司110 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所有獨立董事 未有其他意見 並核准通過 第13 屆 第11 次 111/11/12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2.本公司110 年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3.本公司貸款額度到期展延案。 4.本公司對子公司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背書保證 案。 5.本公司對子公司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短期資金融 通案。 6.討論本公司110年度度稽核計劃案。 所有獨立董事 未有其他意見 並核准通過 第13 屆 第12 次 111/03/23 1.本公司110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2.本公司11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4.本公司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 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 辦法更名案。 所有獨立董事 未有其他意見 並核准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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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8.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9.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案。 10.改選董事案。 11.提名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12.擬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3.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14.本公司11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 |
|---|---|
| 事項:本公司並無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董事會決議事項:無。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 | |
| 參與表決情形: | |
| 本公司呂芳福董事因身兼本公司經理人,於董事會討論員工酬勞發放案時予以迴避,未參 | |
| 予討論及表決,該案經其餘出席董事充分討論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董事會 日期 議案內容 迴避董事 應利益迴避原因及表決情形 |
|
| 第13 屆 110/03/18 109年度員工 總經理 因呂芳福董事兼經理人身分,故討 |
|
| 第08 次 及董監酬勞 呂芳福 論與投票,本案經其餘出席董事同 |
|
| 分配案。 意通過, |
|
| 第13 屆 111/03/23 110年度員工 總經理 因呂芳福董事兼經理人身分,故迴 |
|
| 第12 次 及董監酬勞 呂芳福 避討論與投票,本案經其餘出席董 |
|
| 分配案。 事同意通過, |
-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 內容等資訊:本公司於108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於111年第 一季完成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之董事會績效評估。 1.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 估 方 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內 部評估,且 至少每三年 執行一次外 部評估 |
110.01.01 ~ 110.12.31 |
整體董事會 | 董 事 會 內 部 自 評 / 董 事 成 員 自 評 |
1.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 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2.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 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 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董事會績效評估之指標,應 依據本公司之運作及需求訂定符合且 適於本公司執行績效評估之內容,並 由薪酬委員會定期檢討及提出建議。 |
| 個別董事成員 | ||||
| 功能性委員/ 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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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符合公司發展所需;除每季召開董事會外,每月更提供董事會成員公司經 營的資訊,如業績達成情形、經營報告,協助董事及時督導公司營運狀況及 策略執行情形。評估期間內之董事會、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及功能性委員 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經評量均達目標,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足以顯示 本公司董事會效能之成果。
| 均符合公司發展所需;除每季召開董事會外,每月更提供董事會成員公 | 司 | 經 |
|---|---|---|
| 營的資訊,如業績達成情形、經營報告,協助董事及時督導公司營運狀況及 | ||
| 策略執行情形。評估期間內之董事會、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及功能性委員 | ||
| 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經評量均達目標,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足以顯示 | ||
| 本公司董事會效能之成果。 | ||
| 3.擬提改善建議及未來改善計劃: | ||
| 項目 評估報告之建議 本公司預計採行措施 |
||
| 建議各董事依「上市上櫃公司董 本公司不定期將主管機關所推廣之課 |
||
| 1 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定, 程及宣導會資訊,提供予各董事參考。 |
||
| 持續進修充實專業 | ||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 | ||
| 執行情形評估: | ||
| (一)、設立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預計於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選任獨 | ||
| 立董事及成立審計委員會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並同 | ||
| 時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 | ||
| 估,以加強董事會執行其職責。 | ||
| (一)、本公司訂有董事會議事規則,作為董事會運作之依循標準。 | ||
| (二)、加強公司治理;本公司於109年8月10日董事會通過委任公司治理主管案,透過公 | ||
| 司治理主管協助董事會負責下列工作: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 | ||
| 宜;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3.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4.提 | ||
| 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5.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6.其他依 | ||
| 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
| (三)、為提升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依「董 | ||
| 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1次內部績效評估,且至少每三年執行一次外部評 | ||
| 估,並於次一年度第1季結束前提送董事會報告,績效評估結果除為檢討及改進 | ||
| 之依據,亦作為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110年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1年3月23日 | ||
| 董事會報告在案。 | ||
| (四)、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公告董事會重要決議,並已為董事投保責任險。 | ||
| (五)、提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提供發言人聯絡資料,供股東 | ||
| 諮詢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同時訂定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內部重大資訊作業 | ||
| 處理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 ||
| 五、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 ||
|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除列席董事會會議,報告近期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上一年度 | ||
| 整體稽核工作執行情形外,並就業務查核內容、所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 | ||
| 事項改善與追蹤情形,與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充分溝通。內部稽核單位除每月及 | ||
| 每季提供各獨立董事與監察人書面稽核報告及改善追蹤報告外,並視需要即時以 | ||
| 電子郵件、電話或面談等方式,直接與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溝通。 | ||
| 110 年度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如下: | ||
| 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及執行結果 |
||
| 110.3.18 本公司1-2 月及109 年度稽核 稽核室就稽核結果向獨立董 |
||
| 業務執行結果報告 事及監察人報告,經獨立董 |
||
| 事與監察人同意後,將結果 | ||
| 提報董事會。 | ||
| 110.5.07 本公司3-4 月稽核業務執行結 稽核室就稽核結果向獨立董 |
||
| 果報告 事及監察人報告,經獨立董 |
||
| 事與監察人同意後,將結果 | ||
| 提報董事會。 | ||
| 110.8.05 本公司5-7 月稽核業務執行 稽核室就稽核結果向獨立董 |
||
| 結果報告 事及監察人報告,經獨立董 |
||
| 事與監察人同意後,將結果 | ||
| 提報董事會。 | ||
| 110.11.12 1.本公司8-10 月稽核業務執 1.經溝通與討論後,獨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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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結果報告 事及監察人對稽核業務執 |
|
|---|---|
| 2.就擬定111 年之稽核計畫 行結果報告無異議,將結 |
|
| 提出報告。 果提報董事會。 |
|
| 3.就董事會出具內部控制制 2.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就111 |
|
| 度有效性聲明書之依據提 年之稽核計畫無異議,將 |
|
| 出報告。 結果提報董事會。 |
|
| 3.董事及監察人同意內部控 | |
| 制制度聲明書出具案,並 | |
| 提報董事會通過。 | |
|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不定期列席董事會會議,就財務報告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 | |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亦得依其專業判斷,透過與獨立董事單獨會面之會議進行溝通。 | |
| 110 年度獨立董事、監察人與簽證會計師管溝通情形如下: | |
| 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及執行結果 |
|
| 110.10.13 1.本公司110 年第3 季財務報告 2.財務報告新增揭露說明 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
| 110.11.17 財務報表查帳事宜及查 核業務規劃報告 獨立董事與監察人無意 見 |
|
| 六、董事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
| (一)、董事成員之選任: | |
| 本公司自110年起全面採董事候選人提名制,每任任期為三年。董事之選任,除 | |
| 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依本公司「董監事選舉辦法」辦理。 | |
|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亦考量多元化, | |
| 並視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 | |
| 面向之標準: | |
|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
|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 | |
| 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 |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 | |
| 具備之能力如下: | |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
| 三、經營管理能力。 | |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
| 五、產業知識。 | |
| 六、國際市場觀。 | |
| 七、領導能力。 | |
| 八、決策能力。 | |
|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 | |
| 一、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 |
| 二、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 | |
| 三、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 | |
| 本公司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將與時俱進,隨時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 | |
| 件變化及發展需求,安排年度進修課程,提升董事之專業知能。 | |
| (二)、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 |
| 為因應集團事業經營與人力資源發展需要,在規劃接班人選時,除考量是否具 | |
| 備優異的專業及管理能力外,其價值觀需與公司理念相符,且須具備誠信、踏實、 | |
| 創新及企業精神等人格特質。對於管理階層接班人的培訓內容,除了管理才能的內 | |
| 部訓練之外,並結合職務輪調之歷練,以綜合培養擔任高階主管的決策能力。在外 | |
| 部培訓課程方面,本公司高階主管積極參與各專業訓練單位課程參訓率已達八成。 |
-
註 1 :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
註 2 :(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 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
29 -
-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 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 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
2、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運作情形:110 年度董事會開會4 次,獨立董事出席情 形如下:
| 形如下: | |||||
|---|---|---|---|---|---|
| 110 年度 | 110 年度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情形 ◎:親自;☆:委託;*:未出席 | ||||
| 第13 屆 第08 次 |
第13 屆 第09 次 |
第13 屆 第10 次 |
第13 屆 第11 次 |
備註 | |
| 翁志先 | ◎ | ◎ | ◎ | ◎ | - |
| 吳界欣 | ◎ | ◎ | ◎ | ◎ | - |
| 其他應記 載事項: |
110 年度董事會開會,出席獨立董事均對相關議案未持反對或保留意 見。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尚未設置審計委員會,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請詳前項(一)董事會 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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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已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公司網頁中揭露,以供 投資人參閱。 |
(一)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作業處理程序」,並設有發 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責對外發言及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 等。 (二)本公司委託專業之股務代理機構協助辦理股務作業,並配 合財務部掌握股東持股狀況,可實際掌握控制公司之主要 股東名單及其質押或持股變動情形。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管理權責劃分明確,訂有「關係 人交易管理辦法」及「對子公司之監理與管理辦法」,且 關係企業之財務、業務、會計等皆獨立運作,並受本公司 控管與稽核。 (四)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 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適用對象涵蓋本公 司董監事、經理人及受雇人等;並不定期進行相關訊息更 新與宣導。 |
| 否 | |||
| 是 | V | V V V V |
|
| 評 估 項 目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 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 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 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 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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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注重多元化要素,並普遍具備執行 職務所必備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依據公司法、公 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等規定設置 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2人、法人代表董事4人,分別具 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及專長。 (參閱P18~P20說明) (二)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外,餘公司治理運作均 由各部門依其職掌負責,未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未來 將視需要評估設置。 (三)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依該辦法之規定每年 定期評估檢討董事會效能,評估結果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 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並提報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請 詳董事會運作情形說明。 (四)本公司每年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並要求會計師出具 獨立性聲明書,送請董事會討論。(參閱註1說明) |
本公司於109.08.10董事會委任鄭以民協理擔任本公司治理主 管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完成,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 相關事務,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 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 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如有必要,並得協調其他單位或 外部資源,共同協助處理相關事務。(參閱註2說明) |
(一)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相關聯繫資訊除依規定 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外,同時在公司網站設有利害關係 人專區提供郵件信箱及網址隨時回應利害關係人之議 題,以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及投資人良好溝通管道。 (二)本公司網站設有「公司治理」專區,供投資人查詢下載公 司治理相關規章,董事會決議重要事項、重大訊息內容。 |
| 否 | V | |||
| 是 | V V V |
V | V | |
| 評 估 項 目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 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 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 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 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 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 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 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 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 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 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 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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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 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代 辦本公司各項股務事宜。 |
(一)本公司設有網站(www.csgroup.com.tw),介紹公司狀況及 有關業務;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 各項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設有發言人負責對外溝通, 且指定專人蒐集及揭露公司資訊,發布於公司網站或公開 資訊觀測站,年度法說會資料,亦放置公司網站中供投資 人參閱。 (三)本公司尚未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 財務報告,惟本公司目前依「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應辦業 務事項」之規定日期申報財務報告及各月營運情形。 |
(一) 員工權益、雇員關懷:本公司針對各類利害關係人, 已設置專門的處理窗口,如人力資源部門專門處理員 工權益,另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來關懷員工的需求, 目前皆運作順利。 (二) 僱員關懷:公司充分體認員工是企業營運最重要的資 產,擁有適任、能力與績效好的員工,能促進企業持 續穩健的發展與進步。為此,本公司秉持「人道關懷」 的社會責任政策與「以人為本」管理思維以及「家」 的概念,建立完善照護員工的管理體系,嚴格遵守勞 動相關法規,合法保障與維護員工的權益,提供員工 健康與安全的工作 環境、建構多元開放的勞資溝通管 道,搭配公平的薪酬與晉升、完整的訓練發展體系、 健全的福利制度及公開透明之利潤分享制度,讓員工 安心貢獻其能力與績效,與公司共同成長與發展,增 進良好勞資關係及營造溫馨和諧的工作氣氛,為建立 |
| 否 | V | |||
| 是 | V | V V |
V | |
| 評 估 項 目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務?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 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 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 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 各月份營運情形?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 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 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 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 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 情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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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永續經營的企業奠定深厚的基石。 (三)投資者關係:設立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制度之溝通管道, 用以回覆股東詢問之相關問題。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繫良好關係。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尊重、維護利害關係人應有之 合法權益,與客戶、員工、供應商等均保持良好溝通之溝 通管道,並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公告及時提 供各項公司資訊。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進修情形:每位董監事均有相關的實務經 驗及專業,本公司不定期函知董事參加相關專業知識進修 課程,已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 規定持續進修研習。(參閱註3說明)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有關營 運重大政策、投資案、背書保證、資金貸與、銀行融資等 重大議案皆經適當權責部門評估分析及依董事會決議執 行,稽核室亦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其年度稽核計劃,並確 實執行;以落實監督機制及控管各項風險之執行。 (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之專責部門處 理客戶政策之執行,執行狀況順利。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及社會責任:本 公司已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 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因錯誤或疏 失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
| 否 | ||
| 是 | ||
| 評 估 項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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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本公司就評鑑結果未得分之項目,如屬可立即改善者,均已著手辦理改善中,包含網頁資訊即時更新等,另本年度年報揭露之各項資訊再補充,惟部分 項目需透過評估後再提案經董事會通過或提交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尚無法立即修正,此部分將交由相關單位評估後再行實施。本公司針對111年度4月發 佈之第8屆(109)公司治理評鑑之評鑑結果,茲就未得分項目之改善情形說明如下: ◎已改善: 1.公司網頁資料及時更新。 2.股東會、董事會議案及年報內容強化揭露。 3.本公110年績效評估結果已於網站揭露,並提送111年3月23日董事會報告及完成相關公告。 ◎尚未改善擬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1.公司英文網頁更新。 2.重要資訊英文版申報‧ 3.英文版財報、年報。 4.建議各董事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定,持續進修充實專業。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
| 否 | ||
| 是 | ||
| 評 估 項 目 |
- 35 -
註1: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
一、評估單位:董事會 二、評估日期:110.03.18
三、評估委任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會計師、余聖河會計師
四、評估內容:
參酌會計法第47 條及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 號「正直、公正客 觀及獨立性」訂定:
| 觀及獨立性」訂定: | ||
|---|---|---|
| 說 明 | 評估 結果 |
是否符合獨 立性 |
| 1.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是 |
是 |
| 2.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 是 | 是 |
| 3.簽證會計師於審計本公司時未有潛在之僱佣關係。 | 是 | 是 |
| 4.簽證會計師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是 | 是 |
| 5.簽證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 之餽贈或禮物(其價值為超越一般社交禮儀標準)。 |
是 | 是 |
| 6.簽證會計師並無已連續七年提供本公司審計服務。 | 是 | 是 |
| 7.簽證會計師未握有本公司股份。 | 是 | 是 |
| 8.簽證會計師本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審計小組於審計 期間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監事、經理人或審計案件 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 關職務。 |
是 | 是 |
| 9.簽證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 號有 關獨立性之規範,並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獨立性聲明 書」。 |
是 | 是 |
五、評估結果:
本年度財務報表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會計師及余聖河 會計師簽證,經評估二位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均符合無虞。
-
36 -
-
註2:公司治理主管之設置及業務執行情形
-
(一)公司治理主管之設置及職權範圍
為落實公司治理,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109年8月10日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委任鄭以民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 最高主管,鄭協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財務、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 位之主管職務經驗達3年以上。主要職責為負責督導並執行公司治理之運作,包 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 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及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
(二)110年度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
-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1)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 議事錄及辦理公告等相關事務。
-
(2)擬訂董事會議程、並於法定期限內通知董事,提供足夠議事參考資料。議 案若涉及利益迴避均於事前提醒董事,並於會後20 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 錄。
-
-
2.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1)提醒董事之權利義務規定。
-
(2)提供董事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
-
-
3.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
-
(1)所有董事皆可取得公司治理主管之協助,以確保董事會程序及所有適用法 令、規則均獲得遵守,並確保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董事與經理部門之間資訊交 流良好。
-
(2)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為利即時有效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應於30 日內儘速辦理董事要求事項。
-
-
4.協助董事參與進修課程,
(三)110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 序號 | 進修機構 | 課程名稱 | 進修日期 | 時數 |
|---|---|---|---|---|
| 1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0 年公司治理與企業誠信 董監事宣導會 |
109.10.23 | 3 |
| 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 金會 |
董監事背信與特殊背信罪之 成立實務案例解析 |
109.11.20 | 3 |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最新公司治理政策解析及設 置公司治理人員稽核法遵實 務 |
109.11.25 | 6 |
| 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內稽人員如何因應編製IFRS 財務報告常見缺失 |
109.12.02 | 6 |
| 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110 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2021.11.09 | 3 |
| 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企業舞弊偵防實務:法律責 任、鑑識與大數據分析 |
2021.12.03 | 6 |
| 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 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永續發展」新政策、氣候治 理與低碳管理面面觀 |
2021.12.21 | 6 |
-
註: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公司 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1 年內至少進修18 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12 小
-
37 -
時。2021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已完成進修15 小時。
註3:董事進修情形:
| 職 稱 | 姓 名 | 進 修 機 構 | 課 程名稱 | 進修日期 | 時 數 |
|---|---|---|---|---|---|
| 董 事 | 陳壬發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企業數位轉型 | 110/09/08 | 6 |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公司治理講堂 | 110/11/10 | |||
| 董 事 | 呂芳福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 |
內稽人員對資訊安全與個人隱 私之法遵防弊實 務議題解析 |
110/11/05 | 6 |
| 獨立 董事 |
翁志先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0 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110/11/09 | 13 |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 檢察官教讀懂刑事判決 | 110/11/08 | |||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 110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110/11/09 | |||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 事務所查核業務評鑑 | 110/11/12 | |||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 公司登記特殊實務問題 | 110/12/10 | |||
| 獨立 董事 |
吳界欣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綠能投資新趨勢-台灣再生能源 市場暨趨勢 |
110/09/01 | 6 |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 會 |
董監應了解商業事件審理法及 法院審理趨勢 |
110/11/02 | |||
| 監察人 | 蘇百煌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後裔情時代中美貿易戰下的資 安價值 |
110/10/29 | 6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 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顯前防治與打擊資恐實務探討 | 110/11/19 |
進修措施:
上市上櫃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其進修時數如下:
-
(一)新任者於就任當年度至少宜進修十二小時,就任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宜進修 六小時。
-
(二)續任者任期中每年至少宜進修六小時。
-
(三)進修時數採累進計算方式,原則上自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如因情況特殊或課程設計須跨年度計算者,於揭露進修執行情形時一 併敘明原因。
-
38 -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註1)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 經驗(註2) |
獨立情形(註3) | 兼任其他公開發 行公司薪資報酬 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召集人暨 獨立董事 |
翁志先 | 參閱第14頁 董事專業資 格及獨立董 事獨立性資 訊揭露相關 內容 |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 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 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 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 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 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 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 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 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 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 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 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 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 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 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 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 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 者,不在此限)。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 金額未逾新臺幣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 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 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 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 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 員,不在此限。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2)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 獨立董事 | 吳界欣 | 無 | |||
| 其 他 | 陳顯彰 |
1.學歷: 美 國路易斯 安那州立 東北大學 MBA 2.經歷: 唯 喬企業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 3.擔任:陳委 員經營紡 織產業30 餘年,並曾 擔任其他 上市紡織 產業公司 主管,對產 業薪資結 構有非常 豐富之專 業經驗。 |
無 |
-
註 1 :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 一
-
可備註敘明參閱第 頁附表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 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 ( 若為召集 人,請加註記 ) 。
-
註 2 :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
註 3 :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是否 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 ( 或利用他人名義 ) 持有公司 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 ( 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 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1 項 5~8 規定 ) 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註 4 :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
39 -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
二、本屆委員任期:108 年6 月20 日至111 年6 月19 日,110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 會 2 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 數(B) |
委託出席次 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召集人 | 翁志先 | 2 | 0 | 100%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吳界欣 | 2 | 0 | 100%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陳顯彰 | 2 | 0 | 100% | 其他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 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 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三、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議案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第四屆第六次 110 年3 月18 日 議案:◎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 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討論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通過。 第四屆第七次 110 年11 月12 日 議案:◎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 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本公司本年度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酬討論案。 ◎討論本公司110年度年終獎金發放限額案。 委員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通過。 |
-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 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 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 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3、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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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公司將於近期建立 推動永續發展之治 理架構,以符合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 |
無差異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本公司雖未建立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但本公司相關推動永續發之運作,由管 理部擔任,並結合人力資源及生產各單位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相關業務,定期向 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本公司對於環境管理,本公司設有專責單位,輔導相關部門依環保法令相關規 定,取得應有之操作/運作許可證,導入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提高相關部 門的環境意識。 另依據客戶標準規範,以及遵守高度關注物質SVHC之各項法令規範,製造符合 RoHS之產品。 此外為落實工安文化,本公司導入新版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取 得認證。截至110年底,本公司共已導入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ISO14001環境 管理系統、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及CNS 15506TOSHMS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系統,透過持續運行上述管理系統,對營運活動中有關環境、員工安全、 顧客、供應商等面向的風險,予以掌握並即時因應。 近年因營運活動之資訊化依賴程度日益增高,本公司對於資訊安全風險亦強化 治理,並擬定相關政策: 1.為提升資訊安全管理,本公司於108年12月成立「資訊安全管理小組」;由總 經理擔任召集人,定期召開會議,審查資訊安全發展方向及策略,使資訊安 全管理制度持續穩健運作。 2.依據「資訊(IT)安全管理使用者資訊遵循準則」對員工進行資訊安全教育宣 導、法規遵循與案例解析。 3.本公司高度重視資訊安全與機密資訊保護,建置防火牆、增添資安設備、防 毒軟體等防護措施。避免惡意駭客、電腦病毒、勒索郵件等外部攻擊,影響 公司營運系統穩定運作。 4.對於關鍵系統等也進行年度災難還原演練實施,確保關鍵系統不受外界因素 干擾。 |
| 否 | v | ||
| 是 | v | ||
| 推 動 項 目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 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 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 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 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 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 策略?(註2) |
- 41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本公司成立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暨管理單位,並制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以 供遵循。本公司依紡織產業特性訂有環境管理制度,並取得ISO14001環境管理 系統認證,運用管理的手段及策略,以有順序、目標、方法地解決與環境相關 的問題。包含推行辦公室無紙化作業,減少紙張浪費及全面改裝節能燈節省能 源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的衝擊,而本公司為配合提昇產業環保形象且確 保本身行為不對環境造成危害,並與經濟部工業局簽訂產業低碳科技整合應用 輔導計劃。 |
本公司與紡織研究中心發展熱能回收系統,透過水資源回收再利用,以零污染 排放為主要目標,並定期檢討水電等資能源使用狀況,推動廠區節能減碳等專 案,提升資能源使用效率。 |
本公司取得ISO 14064-1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證證書及PAS2050:2011版 產品碳足跡查證聲明書,經由改善技術工程輔導及氣體排放量控制,機台設備 進行節能、節水設備改善,降低能源耗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以符合環保需 要,以善盡地球公民一份子的責任。 |
本公司長年致力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並將生態資源永續發展列為本公司經營方 針(詳年報第2頁經營方針),採用溫室氣體盤查系統,掌握本身溫室氣體排放 狀況(近110及109年度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估算為24千噸及19.6千噸),持續統計 用水量(近110及109年度年用水量分別為536千公秉及502千公秉)及廢棄物總 重量(近110及109年度年廢棄物總重量分別為765噸、635噸),列入管理報告追 蹤。 本公司設立各項排放標準,以每年持續降低各項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 總重量佔平均單位耗用量之5%為目標,期能成為環境永續發展之低碳企業。 為達成上述各項減放目標,本公司除持續更新省水系統之生產設備及改善製程 研發方面著手,並透過淘汰燃煤鍋爐改採中壓蒸氣、新增設汙泥烘乾系統降低 廢棄物,同時因上述之改良,溫室氣體排放也將隨之降低。110年每單位產量 耗用計算,降低氣體排放、用水及廢棄物增減分別為-0%、-13.6%及-1.6%。 |
| 否 | |||||
| 是 | v | V | V | V | |
| 推 動 項 目 |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 之環境管理制度?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 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 擊低之再生物料?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 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 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 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 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 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 理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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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根據聯合國國際勞工等人權組織之相關規範,本公司致力於以合乎道德和對社 會負責的方式進行人員招聘,承諾實施和執行消除運營和供應鏈中所有形式可 能產生的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的風險。並109年度宣告實施”外籍移工zero fee”政策,透過修訂勞工聘僱程序,杜絕外籍移工受有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 的風險。貫徹執行國際人權組織對移工政策的期待。 本於人道精神與遵守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規的規範,堅持不雇用童工,確保未 成年的青年能在身心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招聘時面試官會強力向求職者宣導公 司禁雇童工政策,同時嚴格把關身分稽查程序,杜絕任何雇用使用偽造證件童 工的可能。 |
本公司遵循「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員工各項薪資福利措施,並提供具 市場競爭力的福利以激勵員工,此外定期考核,每月盈餘提撥一定數額發放績 效獎金,及時與同仁共享盈餘成果。 在同仁福利方面,本公司具有多元化的福利制度及符合法令且完善的退休辦 法。依法設置「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定期提撥退休金提存於臺灣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央信託局),且定期召開委員會,審核退休金提撥及運用 情形,以保障同仁之權益。另針對選擇採用勞工退休金新制之同仁,依法令規 定每月提撥同仁薪資6%至勞保局退休金之個人帳戶。(詳勞資關係與員工福利 項下說明) |
本公司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並加強督導各部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並持續藉 由勞工安全衛生訓練養成員工緊急應變能力及安全觀念。(詳勞資關係與員工 福利項下說明) |
公司每年調查部門及個人需求與職涯規劃,檢視員工在能力上之落差,規劃安 排人員外訓,包含紡織研究中心、絲織公會及生產力中心進行各項有助員工生 涯發展課程,養成多職能人才,並不定其聘僱外部講師到公司作專題教育訓練。 |
| 否 | |||||
| 是 | v | V | V | V | |
| 推 動 項 目 |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 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 程序?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 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 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 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 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 全與健康教育?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 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43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無差異 | 尚未出具企業責 任報告書,公司 將視狀況列入未 來之規劃。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雖未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然已積極持續推動及善盡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等三大領域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範亦訂定於公司各 項人事、環保、安衛作業標準中,符合法令要求。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皆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本公司已訂定相關內控制度程序以確保採購及生產等作業合理性,並與供應商 間亦維持溝通管道,在互信互惠基礎下,維護雙方應有合理權益,本公司屬專 業之染整代工廠,相關業主權益皆在合約中敘明,並提供管道接受客訴處理, 使客戶與公司關係更融洽。 本公司重視客戶意見,除定期個別拜訪外,亦於公司網站提供產品聯絡窗口及 電子郵件信箱,另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客戶提問、申訴或建議之管理, 公司秉持誠信原則妥適處理並回饋,以保障客戶權益。 |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政策,向供應商進貨前,除取得供應商產品檢驗合格文 件,並評估過去供料紀錄與信譽外,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 遵循相關規範之紀錄亦為評估指標之一。 與供應商簽署之契約有約定違反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時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相 關條款。另公司會要求供應商遵守相關環境法令並出具相關保證函,供應商如 有違反時,公司得主張終止或解除契約。 |
本公司雖未出具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但有關環境政策、人權規範、公司治理、 健康安全及道德規範等政策均依循GRI Standards 執行,並自行評估實施狀 況。 |
|
| 否 | v | ||||
| 是 | V | V | |||
| 推 動 項 目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 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 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 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 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 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 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 範,及其實施情形?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 則或指引,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等 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 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 保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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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之具體計畫及實施成效: 一、推動計劃: (一)本公司已加入「聯合全球契約」,為全球貢獻企業社會責任。倡議致力於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貪污領域的十項原則以促進企業永續性發展。 人權:1.在企業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支持並尊重國際人權。 2.企業確保公司內不違反人權。 勞工:1.保障勞工集會結社之自由,並有效承認集體談判的權力。 2.消弭所有型式之強迫性勞動。 3.有效廢除童工。 4.消弭雇用及職業上的岐視。 環境:1.支持對環境挑戰採取預防性措施。 2.採取善盡更多的企業環境責任之做法。 3.鼓勵研發及擴散環保化的科技。 反貪腐:1.企業應致力於反貪腐活動,其中包含敲詐及賄賂。 (二)本公司一直以來致力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除上述說明外,亦包含: 1.環境保護 本公司為專業染整代工業,近年來,在經濟部及工業局支持下,提供相關清潔生產技術輔導,製程減廢及污染防治技術,相信能逐漸擺脫過去勞 力密集的刻版印象,邁入技術密集,研發設計著重在機械自動化、安全環保化、產品多元化,呈現出新質感、舒適、環保的新生產形象化計畫。 另本公司持續增設及優化污泥烘乾設備,達成汙泥減半目標,另執行完成經濟部科專「長纖梭織布智慧製造生產優化計畫」,透過優化結果,除 能智慧節能,提升成品良率進而減少廢料產生及縮短交貨時程,逐漸為保護自然環境盡一份心力。 在國際環保認證方面,本公司紡織產品已取得瑞士環保標準Bluesign®認證、有機物含量標準(OCS)認證、負責任羊毛標準Responsible Wool Standard (RWS)認證及全球回收標準(GRS)認證。 2.產品責任 身為地球公民,本公司深刻體認環境永續的重要性,藉由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1)的導入將環保違規風險降至最低,並長期積極推動節能減碳 作戰計劃,強化員工的環保意識並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
| 否 | ||
| 是 | ||
| 推 動 項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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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3.勞雇關係 人員任用依各部門年度計畫,進行人力需求編制,透過多元招募管道,尋找符合強盛核心價值的優秀人才;攜手校園,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 實務訓練,提供在校生實習計畫,透過職場體驗機會,協助在學生職能發展,增強未來就業能力。 重視人才留任,透過面談客觀了解員工離職原因並收集相關資訊,對資料進行分析並提供後續改善計劃,回饋部門主管做人員管理,進行工作設 計,以及招募上職缺條件調整等優化措施。 4.反貪腐 本公司設置專責單位誠信經營推動小組,定期在每年年初向獨立董事報告前一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協助董事會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 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行。 誠信經營推動小組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內部控制制度、授權制度、職能分工等防弊措施,並配合內部稽核作業、內部控 制自行評估作業及提供違反從業道德舉報管道,落實反貪腐執行措施。 5.客戶隱私 本公司嚴格遵守商業機密保密,不得探詢或蒐集非職務相關之供應商及客戶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且不得洩露予他人,與客 戶簽署的保密協定,並已啟動資安風險防護具體措施,以保護商業機密。 6.社會經濟法規遵循 本公司遵循公平交易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等法令規範及國際準則,所有產品均符合國際安規標準、確保商業營運環保並遵守道 德操守,亦於內部舉辦訓練課程,宣導法規。 二、實施成效 本公司於109年簽署「聯合全球契約」,為全球貢獻企業社會責任,致力於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貪污領域的十項原則以促進企業永續性發展,108年再 次增設污泥烘乾設備,達成汙泥減半目標。110年及109年與勤益科技大學及明志工專簽訂產學合作計畫,該二年度平均每年提供13位學子青年輪流於廠 內實習。 |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
|---|---|---|---|
| 運作情形(註1) | 摘要說明(註2) | ||
| 否 | |||
| 是 | |||
| 推 動 項 目 |
- 46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
| 運 作 情 形(註1) | 摘 要 說 明 | (一)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 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均積極 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符合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運作。 (二) 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中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並定期對員工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 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 信行為之後果,同時透過稽核制度,定期稽核、分 析、評估風險所在,由管理部門制定防範措施。另,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均已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 (三)公司於守則中訂有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明定作業 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分析營 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透過 審核與不定期稽核,加強相關防範措施,並定期檢 討修正前揭方案。 |
(一)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已考量其代理商、供應商、 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 誠信行為紀錄,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交 易。另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亦包含遵守誠信經營 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及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 解除契約之條款。 |
| 否 | |||
| 是 | V V V |
V | |
| 評 估 項 目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 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 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 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 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 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 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 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 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 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 前揭方案?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 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 行為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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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
|---|---|---|
| 運 作 情 形(註1) | 摘 要 說 明 | (二)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董事會通過指派管 理部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 定及監督執行,每年定期向董會報告,110年度已於 11月董事會中就執行情形完成報告。 (三)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員工與實質控制者發 現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情事,主動向董事會、經理 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適當主管檢舉。公司對於檢 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將確實保密,並積極查證與處 理。 (四)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 稽核人員及會計師並定期查核前項制度,據以防範不 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 (五)本公司不定期透過員工教育訓練或會議中宣導誠信 經營,並於年度檢討會中安排教育訓練。 |
| 否 | ||
| 是 | V V V V |
|
| 評 估 項 目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 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 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 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 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 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 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 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 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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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制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而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其運作與所訂守則內容無重大差異。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自設立以來,均將「誠信負責,全員經營,追求卓越,服務最樂」視為本公司經營理念與價值,並建立誠信負責的企業文化,在在顯示本公司對誠 信經營之重視。關於本公司誠信經營之理念,可參閱本公司年報第二頁經營方針向下說明。 |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相關規章辦法查詢請詳本公司網站www.csgroup.com.tw,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項下。 |
|---|---|---|---|---|---|---|
| 運 作 情 形(註1) | 摘 要 說 明 | (一) 本公司設置專門「員工意見箱」、郵件信箱及電話, 鼓勵員工意見反應,或對於違規申訴可直接向相關主 管或稽核室報告,並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 責人員。 (二)本公司訂有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於公 司網站及內部設置「員工意見箱」之舉報系統,接受 任何不法或不道德情事之通報,並由獨立專責單位負 責受理及調查,並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 密。 (三)本公司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絕不因檢 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此於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 行為準則中均明文規定。 |
本公司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企業網站中投資者專區揭 露誠信經營守則之相關資訊,並不定期將推動成果置於 於網頁中,供投資人與利害關係人參考。 |
|||
| 否 | ||||||
| 是 | V V V |
V | ||||
| 評 估 項 目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 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 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 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 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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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1 年3 月23 日 本公司民國110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 己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 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 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 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 定之內部控制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 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 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 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 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9 年12 月31 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 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 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 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 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 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1 年3 月23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 人中,無人持反對 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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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
51 -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或公司對其內部人 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其處罰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 響者,應列明其處罰內容、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10 年度本公司內部人員未有依 法被處罰或公司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情形。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重要決議:
-
1.110 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
| 110/08/24 (依金管會指 示決議變更 110 年股東常 會召開日期) |
1.通過承認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 2.通過承認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訂定110 年9 月15 日為分配基準日,110 年10 月06 日為發放日(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3 元),並如期完成發 放作業。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110 年9 月11 日獲經濟部准予登記並公告於 公司網站。 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執行情形:決議通過,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
2.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會議屆次 | 開會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第13 屆第08 次 | 110/03/18 | 1.本公司109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2.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結論提請討論案。 3.本公司109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4.通過本公司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5.本公司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 6.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部份條文案。 9.修訂本公司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10.本公司變更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及評估簽證會計師 獨立性之情形。 11.本公司109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2.訂定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項案 |
| 第13 屆第09 次 | 110/05/07 |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2.為本公司投保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報告。 |
| 第13 屆第10 次 | 110/08/05 |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2.變更本公司110 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案。(依金管會指示決議變更, 原訂110年6月24 日變更為110年8月24 日) |
| 第13 屆第11 次 | 110/11/12 | 1.本公司財務報告。(含110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2.本公司110 年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3.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結論提請討論案。 4.本公司貸款額度到期展延案。 5.本公司對子公司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背書保證案。 6.本公司對子公司保強建設開發(股)公司短期資金融通案。 7.討論本公司111年度度稽核計劃案。 |
| 第13 屆第12 次 | 111/03/23 | 1.本公司110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2.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結論提請討論案。 3.本公司11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4.通過本公司110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5.本公司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52 -
- 6.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暨辦法更名案。 8.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9.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10.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11.改選董事案。 12.提名董事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13.擬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4.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案。 15.本公司11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6.訂定本公司111 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項案。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對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對召開之董事會議案均全數 通過,並無不同意見。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 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無。
五、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非審計 公費 合 計 備 註 0 1,700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非審計 公費 合 計 備 註 0 1,700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非審計 公費 合 計 備 註 0 1,700 |
||||
|---|---|---|---|---|---|---|
| 會計師事務所 名 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 公費 |
合 計 | 備 註 |
| 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
陳振乾 | 110.01.01~110.12.31 | 1,700 | 0 | 1,700 | |
| 余聖河 | 110.01.01~110.12.31 |
-
註:審計公費係本公司給付簽證會計師有關財務報告查核、核閱、複核及稅務簽證公費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 審計服務內容: 不適用。
-
1.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 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 不適用。
-
2.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 原因: 不適用。
-
-
(二)前目審計公費係指公司給付簽證會計師有關財務報告查核、核閱、及財務預測核閱 之公費: 不適用。
-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為遵循法令規範且維持會計之獨立性,並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會計師內部調整之機制,本公司自110年第一季起,簽證會計師 由原簽證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泳華會計師及陳振乾會計師 。
-
更換為陳振乾會計師及余聖河會計師
-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 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
-
53 -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變動情形:無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 職 稱 | 姓 名 | 110 年度 | 當年度截至4 月29 日止 | ||
| 持有股數增 (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 (減)數 |
質押股數增 (減)數 |
||
| 董 事 長 | 陳壬發 | 0 | 0 | 0 | 0 |
| 董 事 | 林賀宗 | 0 | 0 | 0 | 0 |
| 董 事 | 弘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呂芳福 |
0 | 0 | 0 | 0 |
| 董 事 | 芙蓉坊(股)公司 代表人:林俊堯 |
0 | 0 | 0 | 0 |
| 董 事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代 表人:邱錦發 |
0 | 0 | 0 | 0 |
| 董 事 | 富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玉進 |
0 | 0 | 0 | 0 |
| 董 事 | 陳佳鈴 | 0 | 0 | 43,000 | 0 |
| 獨立董事 | 翁志先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吳界欣 | 0 | 0 | 0 | 0 |
| 監 察 人 | 林賀雄 | 0 | 0 | 0 | 0 |
| 監 察 人 | 蘇百煌 | 0 | 0 | 0 | 0 |
| 法人董事代表 人兼總經理 |
呂芳福 | 0 | 0 | 0 | 0 |
| 財會主管兼公 司治理主管 |
鄭以民 | 0 | 0 | 0 | 0 |
| 稽核主管 | 謝欣儒 | 0 | 0 | 0 | 0 |
| 大股東 | 新光紡織(股)有限公司 | 8,740,000 | 0 | 511,000 | 0 |
-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 訊:無
-
(三)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股權質押情形:無。
-
54 -
| 備 註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
||||||||||||||
|---|---|---|---|---|---|---|---|---|---|---|---|---|---|---|---|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 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關係 | 配偶 | 配偶 | 兄弟 | 兄弟 | 兄弟 | |||||||||
| 名稱 (或姓名) |
至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玉芳 |
陳壬發 | 林賀宗/林賀雄 | 林賀雄/林賀宏 | 林賀宗/林賀宏 | ||||||||||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83% | 0.00% | 3.82% | 0.00% | 0.00% | 0.50% | 0% | 0.52%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1,445,172 | 0 | 6,612,543 | 0 | 0 | 874,753 | 0 | 893,490 | ||
| 本人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18.37 | 0.00% | 6.58% | 5.12% | 0.01% | 3.82% | 2.96% | 0.83% | 2.14% | 2.08% | 1.68% | 1.47% | 1.42% | |
| 股數 | 31,831,576 | - | 11,400,000 | 8,874,795 | 20,560 | 6,612,543 | 5,125,467 | 1,445,172 | 3,703,288 | 3,612,251 | 2,913,990 | 2,550,000 | 2,461,023 | ||
| 姓名(註1) |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昕恩 |
林俊堯 | 弘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許芳榮 |
陳壬發 | 至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玉芳 |
蘇慶源 | 林賀宏 | 林賀宗 | 林高煌 | 林賀雄 |
- 55 -
| 單位:仟美元;% | |||
|---|---|---|---|
| 綜 合 投 資 | 持 股 比 例 | 33.61% | |
| 股 數 | 10,175(註1) |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 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持 股 比 例 | 14.92% | |
| 股 數 | 4,516(註1) | ||
| 本 公 司 投 資 | 持 股 比 例 | 18.69% | |
| 股 數 | 5,659(註1) | ||
| 轉 投 資 事 業 | 強盛(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
- 56 -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本形成經過 單 位:股/元
| 年 月 | 發行 價格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備 註 | 備 註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
其 他 | ||
| 72.10.19 | 10 |
19,028,000 | 190,280,000 | 19,028,000 |
190,280,000 | 創立 | 無 | 76.9.2(76)台財證(一) 第00八六八號函核准 |
| 80.05.17 | 10 |
45,000,000 | 450,000,000 | 30,444,800 |
304,448,000 | 盈轉114,168,000 | 無 | 80.4.12(80)台財證(一) 第00六九七號函核准 |
| 81.06.13 | 10 |
45,000,000 | 450,000,000 | 60,000,000 |
421,060,000 | 盈轉106,556,800 資轉10,055,200 |
無 | 81.5.18(81)台財證(一) 第0一0一七號函核准 |
| 81.12.03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5,000,000 |
600,000,000 | 現金增資 178,940,000 |
無 | 81.9.1(81)台財證(一) 第0二二六六號函核准 |
| 82.06.29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78,750,000 |
750,000,000 | 盈轉79,800,000 資轉70,200,000 |
無 | 82.4.21(82)台財證(一) 第00八四九號函核准 |
| 83.08.10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2,687,500 |
787,500,000 | 盈轉37,500,000 | 無 | 83.6.23(83)台財證(一) 第二八0七二號函核准 |
| 84.08.23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8,475,625 |
826,875,000 | 盈轉39,375,000 | 無 | 84.6.30(84)台財證(一) 第三八二四九號函核准 |
| 85.09.16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101,747,000 | 884,756,250 | 盈轉57,881,250 | 無 | 85.7.3(85)台財證(一) 第四一七二九號函核准 |
| 86.09.24 | 10 |
101,747,000 | 1,017,470,000 | 152,009,050 | 1,017,470,000 | 盈轉110,594,530 資轉22,119,220 |
無 | 86.6.13(86)台財證(一) 第四七五八四號函核准 |
| 87.09.21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52,009,050 | 1,520,090,500 | 盈轉125,148,810 資轉27,471,690 現金增資350,000,000 |
無 | 87.6.622(87)台財證 (一)第五二0六0號函 核准 |
| 88.08.23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74,810,408 | 1,748,104,080 | 盈轉117,512,854 資轉110,500,726 |
無 | 88.7.12(88)台財證(一) 第六二七五二號函核准 |
| 89.08.03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031,969 | 2,010,319,690 | 盈轉174,810,408 資轉87,405,202 |
無 | 89.6.20(89)台財證(一) 第五二七四三號函核准 |
| 90.08.01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206,057,769 | 2,060,577,690 | 資轉50,258,000 | 無 | 90.6.12(90)台財證(一) 第一三七三六二號函核 准 |
| 90.10.23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316,769 | 2,013,167,690 | 庫藏股註銷 47,410,000 |
無 | 90.8.09(90)台財證(三) 第一四八七五九號函核 准 |
| 92.05.29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98,320,769 | 1,983,207,690 | 庫藏股註銷 29,960,000 |
無 | 92.2.12(92)台財證(三) 第0九二0一0四七五 六號函核准 |
| 94.01.13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93,789,769 | 1,937,897,690 | 庫藏股註銷 45,310,000 |
無 | 93.11.02(93)金管證 (三)第0九三0一四九 四六四號函核准 |
| 96.01.29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88,410,769 | 1,884,107,690 | 庫藏股註銷 53,790,000 |
無 | 95.11.07(95)金管證 (三)字第0九五0一五 二一0六號函核准 |
| 104.2.03 | 10 |
300,000,000 | 3,000,000,000 | 173,268,381 | 1,732,683,810 | 合併子公司並註銷其持 有母公司股票 151,423,880 |
無 | 104.1.30(104)臺證上一 字第1040001960 號函核 准 |
- 57 -
2、股份種類
| 股 份 種 類 |
核 定 股 本 | 核 定 股 本 | 備 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 發 行 股 份 | 合 計 | ||
| 普通股 | 173,268,381 | 126,731,619 | 300,000,000 |
註:屬上市公司股票
- (二)股東結構: 111 年4 月29 日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 計 |
|---|---|---|---|---|---|---|
| 人 數 | 0 | 3 | 28 | 11,637 | 40 | 11,708 |
| 持有股數 | 0 | 10,997 | 51,683,737 | 117,597,157 | 3,976,490 | 173,268,381 |
| 持股比例 | 0.00% | 0.01% | 29.83% | 67.87% | 2.29% | 100.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每股面額10 元) 111 年4 月29 日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至 999 | 4,141 | 540,952 | 0.31% |
| 1,000 至 5,000 | 5,540 | 12,372,457 | 7.14% |
| 5,001 至 10,000 | 1,018 | 8,292,547 | 4.79% |
| 10,001 至 15,000 | 237 | 3,084,341 | 1.78% |
| 15,001 至 20,000 | 230 | 4,277,733 | 2.47% |
| 20,001 至 30,000 | 169 | 4,427,394 | 2.56% |
| 30,001 至 40,000 | 81 | 2,934,571 | 1.69% |
| 40,001 至 50,000 | 51 | 2,424,088 | 1.40% |
| 50,001 至 100,000 | 114 | 8,065,503 | 4.65% |
| 100,001 至 200,000 | 51 | 6,984,824 | 4.03% |
| 200,001 至 400,000 | 22 | 6,410,923 | 3.70% |
| 400,001 至 600,000 | 22 | 10,500,712 | 6.06% |
| 600,001 至 800,000 | 8 | 5,721,961 | 3.30% |
| 800,001 至1,000,000 | 5 | 4,421,142 | 2.55% |
| 1,000,001 以上 | 19 | 92,809,233 | 53.56% |
| 合 計 | 11,708 | 173,268,381 | 100.00% |
- 58 -
(四)主要股東名單: 111 年4 月29 日
| 四)主要股東名單: | 111 年4 月29 日 | |
|---|---|---|
|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31,831,576 | 18.37% |
| 林俊堯 | 11,400,000 | 6.58% |
| 弘盛投資(股)公司 | 8,874,795 | 5.12% |
| 陳壬發 | 6,612,543 | 3.82% |
| 至盛投資(股)公司 | 5,125,467 | 2.96% |
| 蘇慶源 | 3,703,288 | 2.14% |
| 林賀宏 | 3,612,251 | 2.08% |
| 林賀宗 | 2,913,990 | 1.68% |
| 林高煌 | 2,550,000 | 1.47% |
| 林賀雄 | 2,461,023 | 1.42% |
- 59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元;股
| 項 | 年 度 目 |
年 度 目 |
110 年 | 109 年 | 當年度截至 111 年3 月31 日 (註8) |
|---|---|---|---|---|---|
| 每 股 市 價 (註1) |
最 高 | 19.15 | 14.15 | 14.20 | |
| 最 低 | 12.00 | 9.18 | 13.20 | ||
| 平 均 | 13.93 | 12.11 | 13.57 | ||
| 每 股 淨 值 (註2) |
分 配 前 | 13.26 | 13.05 | 13.36 | |
| 分 配 後 | (註9) | 12.73 | (註9) | ||
| 每 股 盈 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173,268,381 | 173,268,381 | 173,268,381 | |
| 每 股 盈 餘(註3) | 0.49 | 0.33 | 0.03 | ||
| 每 股 股 利 |
現 金 股 利 | (註9) | 0.30 | -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註9)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註9)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 - | - | - | ||
| 投資報 酬分析 |
本益比(註5) | 28.42 | 36.70 | - | |
| 本利比(註6) | (註9) | 40.36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 (註9) | 2.48 | -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 訊。
-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 截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 餘欄位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
註 9:尚未經股東會決議分配。
-
60 -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1、股利政策:
-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 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依本公司 章程所定比率分配之。
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 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二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 利總和之百分之十。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民國110 年度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
-
普通股股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40 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另訂除息 基準日。
-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
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稅前淨利提撥不低於1%為
-
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另由董事會決議依稅前淨利提撥不高於3%為董監酬勞, 僅得以現金為之。
-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係依公司章程規定
-
之比率提撥計算,員工酬勞為1%、董事及監察人酬勞為3%,若實際配發金額 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
-
3、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本年度(110)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酬勞為910仟元,董事酬勞2,729
-
仟元(以上全為現金),與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
-
4、前一(109)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 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 原因及處理情形:
109 年度估列之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與實際分派並無差異。
| 項目 | 實際配發(元) | 原(110 年)股東會通過 之擬議配發(元) |
差異(元) |
|---|---|---|---|
| 員工酬勞 | 605 | 605 | 0 |
| 董事酬勞 | 1,815 | 1,815 | 0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61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無。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無。
-
七、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無。
-
62 -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及營業比重:
| 事業部別 | 營業內容或商品 | 佔合併公司 營業比重 |
|---|---|---|
| 紡織事業 | 各種纖維製品之漂、染及整理加工 | 100% |
| 營建事業 | 住商大樓興建與銷售 | 0% |
本公司主要以經營紡織染整加工為主,合併子公司主要為營建業之房屋 興建銷售業務,110 年度合併子公司營建部門新增建案尚未達可銷售階段, 故並未有收入,故後列各項分析說明未包含營建部門之營運。
2、商品項目及計劃研發之新產品:
- (1)商品項目: 各種纖維製品之加工、漂白、染整代工。
(2)計劃開發之新商品:
- A.緯向機械開纖紗,附加吸濕排汗(快乾)效果,開發半導體設備擦拭用 布。
B.經向碳纖維導電紗,無塵布成衣用料開發。
C.T*T防彈背心外襯用布,抗UV及吸濕排汗(快乾)。
D.T+E*HCR布種單染多材質輕薄面布。
- E.經緯雙彈聚酯紗2根+石墨烯1根布種開發,聚焦石墨烯熱導性。
F.經緯雙彈聚酯環保紗,附加UVB(防曬傷)+UVA(防曬黑、曬老)布料。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在紡織品貿易方面,110 年1-12 月我紡織品出口總值為90.24億美元, 成長20%;進口總值為38.59 億美元,成長15%;貿易順差為51.65 億美元, 較去年同期增加10.01 億美元,成長24%。
(1)紡織品進出口結構
以出口值分析,主要出口項目為布料(占69%),其次為紗線(占14%)、 纖維(占6%)、雜項紡織品(占6%)、成衣及服飾品(占5%);五大出口產品 僅雜項紡織品呈現負成長8%,出口大宗之布料成長24%、紗線成長25%、 纖維成長6%、成衣及服飾品成長14%。
以進口值分析,主要進口項目以成衣及服飾品為大宗(占50%),成長 6%,其次為布料(占15%)成長7%、紗線(占15%)成長74%、雜項紡織品(占 11%)成長12%及纖維(占9%)成長18%。
(2)紡織品進出口主要市場
以出口地區分析,我紡織品第一大出口市場為越南,其次為中國大 陸、美國、印尼及柬埔寨,合計佔出口比重達61%。在出口項目方面,五 大出口地區均以布料為大宗,以輸越南出口值最大,柬埔寨比重最高。
- 63 -
進口地區方面,中國大陸為我排名第一的進口來源,其次為越南、歐盟、 美國及日本,合計佔進口總值達78%;其中自中國大陸、越南、歐盟均以 進口成衣及服飾品為主,美國及日本則以布料為主,佔自該地區進口紡 織品比重48%及30%。
-
(3)本公司是國內少數大型專業染整廠之一,主要以短纖、長纖、短長纖交 織物代工染整,提供專業染色與整理加工服務。綜觀國內紡織產業進出 口概況,為有效區隔市場,避免在低價市場廝殺及因應東協國家之區域 經濟整合發展,專業染整廠應從產品製造為中心的傳統想法轉變為以服 務加值之製造服務業。染整業不單獨侷限為產品代工,而要延伸至一系 列滿足客戶需求及增加客戶價值的服務。藉此凸顯專業染整廠之差異化, 進而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並從此衍生出買主所需要的各種服務,努力 追求成為國際大品牌商的策略夥伴。
-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紡織產業鏈上游為石化原料,經製造成尼龍纖維、聚酯纖維、嫘縈纖維、 碳纖維等人纖產品後,再紡成紗線,然後經過織造成布疋,再經漂白、染色、 印花、塗佈、整理等染整工序,裁製縫合為成衣製品或其他相關紡織商品。 (1)上游
紡織產業的上游原料除了天然的棉花、毛料、絲、麻等,亦包括塑 化原料,例如生產聚酯產品用的乙二醇(Ethylene Glycol,EG)、純對 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 Acid,PTA),生產尼龍產品所需的己內 醯胺(Caprolactam,CPL),以及生產亞克力棉所需的丙烯腈 (Acrylonitrile,AN)等。
(2)中游
紡織產業的中游有人造纖維產品、天然纖維產品、化學助劑,以及 經由以上材料紡織而成的紗與布料。
-
天然纖維分為植物纖維與動物纖維,植物纖維有棉、麻、黃麻、苧
-
麻等,動物纖維則有羊毛、兔毛、蠶絲、駱駝毛等。由於臺灣天然纖維 產量有限,且天然纖維的生產來源不穩定,因此就利用人工的方法來製 造來源穩定、價廉且性質又類似天然纖維的物料,如嫘縈、醋酸纖維等。 臺灣因天然纖維不足,生產人造纖維比例高達85%,國內纖維系列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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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又以聚醯胺(尼龍)與聚酯產品為主。
(3)下游
染整、成衣業與其他居家織品業為紡織業之下游,染整是紡織產業 中最耗能、耗水的一環,但染整也提供織品產品差異化及附加價值的重 要環節,為了因應國際間對環保要求,近期來染整業著重於提升染整技 術,發展低碳或環保綠色商品,以達到節能減碳,符合國際環保法規產 品。
成衣業應該是紡織產業中附加價值最高的工段,然由於台灣國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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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高於區域內開發中國家且勞動力嚴重不足,因此台灣成衣廠早就外移 至鄰近越南、印尼、柬埔寨等勞力密集國家,徒留染整業在台灣成為較 為艱困的一環。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隨著運動風潮興起,機能性紡織的重要性越來越高,臺灣廠商已建立起 機能性紡織產業價值鏈,為全球知名服裝品牌的重要供應鏈之一。而紡織品 也已進階發展成防風透氣、防水透氣、快乾、抗起毛球、彈性貼合等功能性 面料以及輕量保溫、防水透氣等綜效。目前臺灣已提供全球國際知名品牌七 成的機能性布料,全球知名的戶外或運動品牌長期都是臺灣紡織業的目標客 戶。
面對全球市場的求新求變,以及韓國、中國大陸、印度、越南等紡織產 品劇烈競爭,臺灣廠商憑藉多樣化機能性纖維的技術優勢,朝向具有調節機 能性的特用客製化領域發展。
現階段各項區域經濟合作協議臺灣都無法加入,是紡織業走向國際的最 大障礙,臺灣紡織業過去20年歷經中國大陸業者大幅擴廠以及低價競爭,現 在已逐漸開創出藍海策略的產品,早已不再追求大庫存、大產量,而是改走 差異化競爭策略。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1、研究發展支出:
本公司研發費支出110 年度9,857 仟元,109 年度9,097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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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發成功之技術或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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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lyster合併多材質織物試製及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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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OP/Polyster+CD彈性多材質織物試製及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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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olyster夾紗布保暖織物試製及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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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echanical stretch抑菌效果織物試製及量產。
(5)C6撥水劑更換C0環保撥水劑試製及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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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C 壓克力混紡棉防火紗織物試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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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來年度研究發展計劃與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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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來年度研究發展計劃:
配合國內以機能性紡織品領先於亞洲區域紡織品生產國,因此未來 研究發展計劃著重專注在以在地原料優勢的長纖聚酯纖維、尼龍纖維等 為主軸;織物布種集中於細丹、高密度及彈性功能布種等。藉由專業染 整加工提昇紡織品功能性與舒適性,符合戶外運動輕量化、細丹、保暖 等方向研究發展。並配合品牌廠商專注在目前市場最暢銷的車衣、登山、 健行等戶外機能性布料增強其物化性功能趨向進行製程開發。
- (2)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每年計畫投入之研究發展費用約佔營業收入2.5%~3%,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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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投入研發費用約計14,000千元。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10 年受比較基期較低之因素產業界都呈現較高的成長率,然推估111 年 業務計畫仍將受COVID-19 影響,外銷訂單預測量能受不確定性疫情因素所致, 雖將影響紡織整體產業但由於國際貨運緩解及庫存水位下降之因素考量,外銷 訂單成長是可以樂觀預期的。另外就內銷業務則仍能維持平穩,而其中又以醫 療盤業務有增無減,相對持續反映市場防疫所需,惟各項成本的上漲會是代工 市場最大的影響因子之一。
1、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台北紡織展(TITAS)以創新應用做為台灣紡織業的核心推廣平台,聚焦 「機能應用、永續環保、智慧紡織、智慧製造」四大主題。本公司屬少數根 留台灣之專業染整代工服務產業,面對廣大的客戶群含品牌商、貿易商、胚 布織造廠,故仍以提供忠實客戶具穩定品質、準確交期、滿足客戶價值需求 等要項達到與客戶一齊成長。
機能應用~~掌握全球商機先驅
永續環保~~實現愛地球的永續精神
智慧紡織~~增進人類幸福生活與便利性之連結
智慧製造~~擴增自動化製程、全面提升智慧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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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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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化成長策略:
- 短期計劃則採取以更專注於T100%雙向彈性布種、細丹輕量布種、高密度 布種等高牢度品質的集中量化,高質化、高品質之生產模式,結合國內 上游poly 環保原料在地量產無慮,結合廠區策略夥伴協同經營品牌客戶, 持續推動業務增量之發展計劃。
(2)差異化產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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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已開發完成之T100%及N100%雙向彈性布種、細丹輕量布種,都是市 場流行主流趨勢,配合上游原料本地量產無慮,將積極推動量產業務 之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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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POLY+CD 多材質交織、併織之多色格布為近年來既有客戶新市場之差 異化產品開發策略,除了可以少量多樣變化外也可以滿足市場快速交 貨之需求,有別於先染布之運作侷限。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一)、市場分析:
1、本公司主要產品之銷售地區
短纖線以國內銷售盤口包括內銷制服、內銷時裝、醫療用布、約佔60%, 合作外銷貿易商盤口則以北美地區特殊工作服及中美洲學校制服為主約佔 40%。長纖線則高達90%以上為品牌貿易商,主要銷售地區以美洲、歐洲、日 本為主,近年來中國大陸內需市場也有增加趨勢,其餘不足10%則屬內銷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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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布種機關團體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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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場佔有率及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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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紡拓會統計顯示110 年1~12 月台灣紡織品出口量成長6.0%、出口 金額成長19.8%,其中針織成品布出口量成長29.7%、金額成長36.8%、 梭織成品布出口量成長14.4%、金額成長25.1%、平均單價增加9.3%。 若以出口量計,聚酯長纖梭織成品布成長11.3%、尼龍長纖梭織成品布 成長18.9%、棉梭織成品布成長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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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年1~12 月累計短纖代工交運量10,722 仟碼,相較去年同期減少 192 仟碼(-1.8%)。主要類別全棉漂染布種減少161 仟碼、全棉PFP 增 加171 仟碼、T/C 布種減少681 仟碼、T/R 布種增加521 仟碼、交織布 減少43 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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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年1~12 月累計長纖代工交運量13,782 仟碼,相較去年同期增加 4,663 碼(+51.1%)。其中聚酯長纖布增加4,450 仟碼(+52.9%)、尼龍布 減少11 仟碼(-3.0%)、交織布增加224 仟碼(+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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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展望111 年業務接單,在國內外疫情趨緩及原物料相對上漲加上公司 整體需求下,預計以受訂成長15%以上為目標努力。需對應內外環境相 關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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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外銷訂單能見度優於內銷訂單,長纖線受訂量將持續成長,短纖線 則守住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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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料、物料採購價格不斷上漲,尤其影響能源成本,調整染整工繳 做適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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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基層人力招募不易,除了薪資調整人資優化外同時加強生產力提升 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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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競爭利基
在美中貿易戰持續角力之下經濟部國貿局、工業局主動積極推動台商回 流投資優惠方案,就紡織業生產角度來評估困難度很高,尤其是耗能相對高 的印染整理業。與其期望紡織業回流台灣倒不如積極運作部分紡織品善用現 存台灣產能轉單回台生產還比較來的實際一些,成與否就端看產銷面準備好 迎接轉單效應沒。
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於2018 年底生效,前身為TPP,欲 透過開放市場、消除成員國間超過98%關稅等措施,鞏固及加強各成員的優 勢產業地位。台灣繼英國後於2021 年申請加入,惟須經多關審查與談判路 程仍遠。2022 年開始,以東盟(ASEAN,台灣稱「東協」)成員國組成,最終 目標是取消成員國之間90%以上商品關稅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協定」(RCEP) 正式生效。繼續留在台灣發展的紡織同業可說是處境相對危急的一群。唯有 創新研發、創新機能、轉型升級否則衰退會是必然結果。也期待政府或官方 組織能積極探討如何加入區域性組織之可行性方案。
工業4.0 的興起帶動台灣朝向智慧生產製造已成為發展主流,加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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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學校積極培養AI、IOT 等產業運用面人才正進行中,強盛在109 年 初完成透過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執行「長纖梭織布智慧製造生產計劃」, 就是藉此時機搭上轉型升級的列車。具體作法係應用資訊串流、人機協同作 業、引進新機台智慧生產模組,期許解決一次對色率不足、倚賴人工經驗、 人力斷層、紙本作業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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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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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發展遠景之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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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染整業為台灣紡織業外移的重要指標,產業地位極受重視,有利未來 發展。
- 日本、義大利紡織業先驅國家,紡織產業發展政策均以重視染整加工 研發強化中游產業、或以高科技角度強調染整加工業為開發重點。本 公司配合政府促進染整產業升級策略,執行工業局產業升級創新平台 輔導計畫「長纖梭織布智慧製造生產優化計畫」,透過該計畫可以優 化最佳生產條件,對未來發展而言屬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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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染整加工為創造紡織品差異化,增加附加價值,帶動紡織工業繼續蓬 勃發展之關鍵因素。
- 以110年台灣梭織布出口總額為18億美元,其中經染整加工以成品布出 口計17億美元佔92.6%,其餘未經染整以胚布出口僅1.3億美元佔7.4%, 可見染整業為增加附加價值,帶動紡織工業繼續蓬勃發展之主要關鍵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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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染整廠自動化程度高,市場競爭能力強。
- 本公司擁有色彩控制系統及染料、助劑自動秤量調配系統,使產品打 樣具高度準確性。染色段引進節能型浸染機附加主要感測器與中控聯 網技術之導入,加上後段樹脂加工由自動秤量、緯紗自動調整、緯密 自動控制與ERP系統連線。近年來陸續著手在全廠電腦整合自動化產銷 管理下,進行選擇最佳生產條件進行智慧生產改善下,落實以染機智 機化、物質流無人化等自動化設備,減少人工誤差、提高一次成功率 至90%以上之能力,使本公司產品品質能穩定控制,並提高產能,降低 成本,以強化本公司與同業間之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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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發展遠景之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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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紡織染整業依賴能源比重高,國內能源單價居高不下因應對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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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一例一休的運作下,透過淡旺季排班的全面檢討下,提升生產 力聚焦於日產量之關鍵數據,110年來持續推動「多職能工分段集 中生產模式」提升短纖線連續式機台之動用率,逐步改善加工每單 位碼耗用能源之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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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評估現用機台耗能狀況,逐步進行汰舊換新或局部改造節能型設計, 降低能源依賴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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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注國內外同業發展,研擬可靠性高之替代能源方案,降低能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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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單位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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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籍基層輪班作業人力不足因應對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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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本籍作業人力之初任薪資調整,並以在地化為優先招募對象輔 以員工介紹專人輔導以穩定新伙伴之加入工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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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外籍員工人權,主動於110年4月起 實施外籍移工聘僱「零付費」,雖然大幅增加外籍移工引進費用, 但仍期望在基層人力之引進方面能夠產生積極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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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與大學院校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案,儲訓紡織相關科系 人才,近兩年來已陸續進用大專紡織相關科系儲訓幹部,藉以銜接 基層幹部之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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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法規公告,加嚴鍋爐的粒狀污染物、 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標準之預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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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位於大園工業區,以購買園區汽電共生廠之蒸汽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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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透過製程加熱系統之工程改善案執行,已經完成以中壓蒸氣 加熱之新能源系統及瓦斯鍋爐取代原有燃煤熱媒油加熱系統,符合 109年新法規「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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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經濟部有鑑於水資源之取之不易應妥善運用,目前正規劃耗水費徵收 辦法草案,對象包括電子業、鋼鐵業、紡織業及水泥業等用水大戶。 針對耗水費徵收對策方案中本公司除現有冷凝、冷卻水回收再利用外, 將針對染色製程中水回收系統,委外部工程公司進行可行性評估與相 關工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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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用途
本公司所生產之產品,主要適用衣著服飾用布、帽用布、寢具用布、醫 學用布、特殊用布等用途,目前客戶主要為國內大紡織廠、貿易商、中盤商, 及國外成衣廠、Buying Office、日本商社或代理商,由於本公司除連續大量 生產外,兼具小量多樣化生產之優點,可充分滿足不同消費層次之需求,對 本公司未來發展空間極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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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主要原料為化學材料,化學材料有染料、助劑、樹脂等,因近年來 國內化學工業快速發展,原料供應穩定。
| 主要原料 | 市 場 狀 況 | 採 購 策 略 |
|---|---|---|
| 染 料 | 貨源供應穩定,惟價格易受石油波 動影響。主要供應商為國內外著名 染料廠商,品質具相當水準。 |
1.設定最低安全存量制度, 控制存貨成本 2.留意匯率波動,減少匯兌 風險 3.以資選方式取得價格合 理,質優之原料 4.定期檢討供應商之價格, 產品品質及服務情形 |
| 化 學 品 助 劑 |
主要化學品、助劑來自國內,供需 穩定,貨源供應不虞匱乏。 |
|
| 樹 脂 | 貨源供應穩定,價格持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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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百分之十以上進貨供應商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仟元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進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其他 13,650 8.62 - 其他 13,144 10.46 - 其他 4,561 9.77 - 2 - 144,761 91.38 - - 112,486 89.54 - - 42,109 90.23 - 進貨淨額 158,411 100 - 進貨淨額 125,630 100 - 進貨淨額 46,670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2、百分之十以上銷貨客戶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仟元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進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其他 13,650 8.62 - 其他 13,144 10.46 - 其他 4,561 9.77 - 2 - 144,761 91.38 - - 112,486 89.54 - - 42,109 90.23 - 進貨淨額 158,411 100 - 進貨淨額 125,630 100 - 進貨淨額 46,670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2、百分之十以上銷貨客戶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仟元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進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其他 13,650 8.62 - 其他 13,144 10.46 - 其他 4,561 9.77 - 2 - 144,761 91.38 - - 112,486 89.54 - - 42,109 90.23 - 進貨淨額 158,411 100 - 進貨淨額 125,630 100 - 進貨淨額 46,670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2、百分之十以上銷貨客戶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仟元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進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其他 13,650 8.62 - 其他 13,144 10.46 - 其他 4,561 9.77 - 2 - 144,761 91.38 - - 112,486 89.54 - - 42,109 90.23 - 進貨淨額 158,411 100 - 進貨淨額 125,630 100 - 進貨淨額 46,670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2、百分之十以上銷貨客戶名單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仟元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客戶 100,596 22.15 - C 客戶 79,789 18.07 - A 客戶 38,286 28.09 - 2 B 客戶 85,824 18.89 - B 客戶 72,668 16.46 - B 客戶 31,300 22.97 - 3 其他 267,857 58.96 - 其他 289,152 65.47 - 其他 66,692 48.94 - 銷貨淨額 454,277 100 - 銷貨淨額 441,609 100.00 - 銷貨淨額 136,278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客戶 100,596 22.15 - C 客戶 79,789 18.07 - A 客戶 38,286 28.09 - 2 B 客戶 85,824 18.89 - B 客戶 72,668 16.46 - B 客戶 31,300 22.97 - 3 其他 267,857 58.96 - 其他 289,152 65.47 - 其他 66,692 48.94 - 銷貨淨額 454,277 100 - 銷貨淨額 441,609 100.00 - 銷貨淨額 136,278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客戶 100,596 22.15 - C 客戶 79,789 18.07 - A 客戶 38,286 28.09 - 2 B 客戶 85,824 18.89 - B 客戶 72,668 16.46 - B 客戶 31,300 22.97 - 3 其他 267,857 58.96 - 其他 289,152 65.47 - 其他 66,692 48.94 - 銷貨淨額 454,277 100 - 銷貨淨額 441,609 100.00 - 銷貨淨額 136,278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客戶 100,596 22.15 - C 客戶 79,789 18.07 - A 客戶 38,286 28.09 - 2 B 客戶 85,824 18.89 - B 客戶 72,668 16.46 - B 客戶 31,300 22.97 - 3 其他 267,857 58.96 - 其他 289,152 65.47 - 其他 66,692 48.94 - 銷貨淨額 454,277 100 - 銷貨淨額 441,609 100.00 - 銷貨淨額 136,278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A 客戶 100,596 22.15 - C 客戶 79,789 18.07 - A 客戶 38,286 28.09 - 2 B 客戶 85,824 18.89 - B 客戶 72,668 16.46 - B 客戶 31,300 22.97 - 3 其他 267,857 58.96 - 其他 289,152 65.47 - 其他 66,692 48.94 - 銷貨淨額 454,277 100 - 銷貨淨額 441,609 100.00 - 銷貨淨額 136,278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
||
|---|---|---|---|---|---|---|---|---|---|---|---|
| 111 年度截至3/31 止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111 年度截至3/31 止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 | |
|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進貨淨 額比率〔%〕 |
9.77 | 90.23 | 100 | 占當年度截至 3/31 止銷貨淨 額比率〔%〕 |
28.09 | 22.97 | 48.94 | 100 | |||
| 金額 | 4,561 | 42,109 | 46,670 | 金額 | 38,286 | 31,300 | 66,692 | 136,278 | |||
| 名稱 | 其他 | - | 進貨淨額 | 名稱 | A 客戶 | B 客戶 | 其他 | 銷貨淨額 | |||
| 109 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109 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 | |
| 占全年度進 貨淨額比率 〔%〕 |
10.46 | 89.54 | 100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18.07 | 16.46 | 65.47 | 100.00 | |||
| 金額 | 79,789 | 72,668 | 289,152 | 441,609 | |||||||
| 金額 | 13,144 | 112,486 | 125,630 |
||||||||
| 名稱 | 其他 | - | 進貨淨額 | 名稱 | C 客戶 | B 客戶 | 其他 | 銷貨淨額 | |||
| 110 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110 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 - | - | - | |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8.62 | 91.38 | 100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22.15 | 18.89 | 58.96 | 100 | |||
| 金額 | 13,650 | 144,761 | 158,411 |
金額 | 100,596 | 85,824 | 267,857 | 454,277 | |||
| 名稱 | 其他 | - | 進貨淨額 | 名稱 | A 客戶 | B 客戶 | 其他 | 銷貨淨額 | |||
| 項目 | 1 | 2 | 項目 | 1 | 2 | 3 |
- 72 -
| 單位:仟元 | 外 銷 | 量 值 |
- - |
- - |
- - |
- - |
|||||||||
|---|---|---|---|---|---|---|---|---|---|---|---|---|---|---|---|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產值單位:仟元 |
年度 110 年 度 109 年 度 |
量值 | 主要商品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
染整加工(仟碼) 30,000 20,221 321,338 30,000 20,221 321,338 |
註1:產能係指公司經衡量必要停工、假日等因素後,利用現有生產設備,在正常運作下所能生產之數量。 | 註2:各產品之生產具有可替代性者,得合併計算產能,並附註說明。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 年 度 110 年度 109 年度 |
銷售 量值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
主要商品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
染整加工(仟碼) 24,504 464,901 - - 20,035 369,334 |
營建收入(戶) - - - - 1 79,789 |
減:退回及折讓 - 8,337 - - - 7,514 |
合 計 24,504 456,564 - - 20,035 441,609 |
-
73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 學歷分布比率:
111年4月30日
| 111年4月30日 | ||||
|---|---|---|---|---|
| 年 度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111 年4 月30 日 |
|
| 員 工 人 數 |
職員 | 39 | 39 | 41 |
| 技術員 | 45 | 48 | 46 | |
| 作業員 | 109 | 106 | 110 | |
| 合計 | 193 | 193 | 197 | |
| 平 均 年 歲 | 44 | 42 | 44 | |
|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
8.2 | 8 | 8.3 | |
|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
博 士 | 0 | 0 | 0 |
| 碩 士 | 2.6 | 2 | 2.0 | |
| 大 專 | 29.5 | 24.9 | 28.4 | |
| 高 中 | 45.6 | 43.3 | 44.2 | |
| 高中以下 | 22.3 | 29.8 | 25.40 |
四、環境管理措施及環保支出資訊:
(一)環境管理措施:
本公司通過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1的驗證並取得認可登錄,秉持環境管理系統 ISO 14001持續改善精神,逐步提升各項環境管理績效,並每年進行內部及外部稽 核,以確保各項作業皆符合ISO14001之規範;藉由環安衛電腦化系統,持續推動環 境保護相關業務。
為了保護環境,善盡企業經營的責任,本公司承諾:
-
1.執行減廢,節約能源,降低對環境不利的衝擊。
-
2.提供環保資訊教育員工,全員參與改善作業環境,落實污染預防。
-
3.遵守政府訂定之各項環境法規及相關規定,確保環境品質。
-
4.對外公開環境政策,利用管理循環進行持續不斷締環境改善。
環境生態方面,續以「環境綠化」觀念加強全廠綠化。在環境影響評估方面, 依公司需求辦理各項環評書件及申報承諾事項,以掌握本公司環境污染量變化。 依據ISO 環境管理系統,推動空氣污染物減量目標,引進世界先進最佳可行控 制技術,逐年滾動式檢討,推動減量計畫,降低空污排放量,以低污染、綠色、永 續為目標。空污管理方面,本公司管理政策如下:1.加強空氣污染法規管理業務, 符合各項法規要求事項,減少空污異常事項發生。2.配合政府空氣品質改善政策, 規劃秋冬季空氣品質不良因應措施及中長期空污改善計3.停止燃煤熱媒油加熱系
- 74 -
統,改以中壓蒸氣加熱之新能源系統及瓦斯鍋爐取代。
溫室氣體管理方面,為妥善管理溫室氣體排放並推動減量,持續管理溫室氣體 減量額度,每年以5%減量為目標。
-
(二)環保支出資訊:
-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 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 規內容、處分內容):無此情形。
-
2.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不適用。
五、員工福利與勞資關係:
-
(一)、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我們秉持著維護公司最重要資產的信念,除了提供健全的薪酬制度,更堅 持給員工多元、完善的各項福利以及休閒活動等多項措施,讓員工在工作之 餘可以適度放鬆,身心靈獲得舒緩,同時透過各項活動增進同仁間互動頻率 與情誼,建立一個快樂和諧的工作職場。
◎薪酬制度:
員工依職務、貢獻度核發本薪、伙食津貼、職務津貼、績效獎金、輪班津 貼、加班費(優於勞基法規定)、年度調薪、不定期升遷調薪、盈餘分紅與 年終獎金,並依據市場薪資水準及經濟趨勢調薪。
- ◎福利補助
所有員工除享有勞保、健保等保障,員工亦享有結婚補助、喪葬補助、生 日禮金、三節禮金或禮品、員工旅遊及員工健康檢查等福利。公司依照法 令規定之產假、陪產假、育嬰假等,另本公司為提昇人力資源素質與發展 優勢,訂有員工進修辦法及教育訓練推行辦法以維持公司永續經營與發展 之根基。
◎福利設備
本公司設有交誼廳、視廳室、桌球室、籃球場等運動中心,建全的員工宿 舍、停車場、供應伙食等,也為女性員工設立集(哺)乳室。
- 2.進修及教育訓練
本公司備有完善教育訓練規畫,讓員工能在適才適所工作環境中,發揮自我 潛能、提昇工作績效,達到企業發展與自我成長雙贏目標。公司並辦理多元 化及各項專長訓練,給予員工完整的專業技能養成及職涯發展機會。 ◎學習與發展:
以組織目標、部門發展、與個人工作能力成長需求為導向,並就產業的環 境及未來趨勢來進行規劃,結合內部以及提供外部訓練 資源,規劃多元化 的訓練課程,加強員工及公司的整體競爭力。
-
◎教育訓練
-
75 -
新進人員訓練 : 介紹強盛染整的沿革、組織架構、福利制度、工安環保意 識,藉由認識企業的經營理念、價值觀與未來展望,建立新進同仁對公司 的認同感。
在職訓練:針對同仁的工作性質及個別能力,主管以工作委派、工作指導、 專案推行等方式,讓同仁能迅速熟悉日常工作。
專業職能訓練:依公司政策、職務及員工工作發展之需求,所擬定之訓練 計畫。包含製造、品保、環工、資訊技術、業務、人資、研發及財務等各 種領域之專業訓練,以提昇個人工作績效與團隊競爭力。 階層別管理訓練:
-
(1)主管管理才能訓練:管理幹部在組織運作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針對 各階層別所需之能力暨管理領導技能展開訓練計畫。
-
(2)技術人員訓 練:提供技術人員學習工作所需之知識、技能及態度的訓 練課程,通過認證及取得操作的許可。
通識訓練:為支持公司整體的發展願景、目標,展開全公司性的通識課程 規劃,培養同仁擁有共同的團隊合作之工作意識與觀念,以達成公司整體 的目標。
本公司除了專業能力外,我們也非常重視同仁的個人成長,期使同仁 在職場專業與個人生活之間,均能得到平衡發展。
自我發展訓練:鼓勵同仁廠外訓練的機會,同仁除了能於單位內習得專業 之技能外,亦能參與其它各大與工作密切相關之訓練機構所舉辦之座談會、 研討會、語言訓練、電腦技能訓練等機會,加以吸收、補強所學之新知、 能力與知識,以提升自我能力。
◎產學合作專班計劃:
透過「產學合作專班計劃」,藉以培育高素質、有見識、有活力、有 理想之中堅幹部。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勞工退休辦法悉依勞動基準法訂定,勞退舊制員工由公司每月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 入台灣銀行專戶。並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管理監督及審核 退休準備金相關事宜。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以每月工資6%按月為選 擇新制員工及新進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退休制度實行情形: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依法設有職工退休基金 監督委員會,負責退休準備金之保管與運用事宜。此外每月按照當月員工薪 資百分之二提撥退休準備金,並儲存於台灣銀行之專戶內,作為退休金支付 之資金來源。退休金之給付與計算方式,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 等相關規定辦理。
自94 年7 月1 日起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原有年資採保留處理,並於 退休時,依舊制退休金給予標準計給該保留年資之退休金。每月按個人提繳 工資之6%提繳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
-
76 -
-
4.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
(1)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本公司長期以來戮力於環保節能及員工照護,並通過 ISO-45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期望能在企業成長同時,亦能善盡社 會責任,邁向永續經營之路。
-
(2)員工工作環境與人身安全:公司依法設置專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負責 擬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推動工作環境及作業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 等各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實施機械設備、作業前自動檢查及作業環境監 測,持續改善安全衛生設施,營造安全、健康、舒適、友善的工作環境。 同時特約醫師與護理人員,從事臨廠健康服務,規劃實施勞工健康教育、 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辦理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緊急 處置,強化勞工健康照護。
-
(3)本公司同時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係依其辦法第12 條及性騷擾防治法 第2 條所規定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為提供員 工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 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等相關事項。
-
(4)人權政策與管理方案
-
A、人權政策
-
本公司謹守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 盟行為準則(RBA)一致的行動,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及勞動政策,闡述 如下:
-
(A)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
-
1-1.僱用員工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 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星座、 血型、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差別待遇之行為。
-
1-2.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落實僱用、薪酬福利、訓練、考 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及公允,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 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致力營造平等任用、免於 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
1-3.定期追蹤多元包容性及平等機會落實情形。
-
1-4.不僱用未滿十六歲之童工、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的行為皆 不被允許。
-
-
-
本公司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外籍員工人權,參考「國際 人權公約」及「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之規範,確保「所有勞 工不應為了被雇用而支付任何費用」之原則,主動實施外勞聘雇 「零付費」政策。依此政策之規定,新聘雇之外籍員工,不分國 籍之外勞聘雇,相關仲介服務費、來台簽證費、良民證、體檢費 及機票款等支出,均由本公司負擔,在人權議題及員工權益上, 進一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77 -
(B)合理工時:
為確保員工不落於工時過長之風險中,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 之規範,於考勤系統中主動設置提醒功能,並定時進行檢視與控 管,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並不定期對主管與員工進行宣導。
- (C)不強迫勞動:
聘僱關係成立時皆依法簽訂書面之勞動契約,契約載明聘僱關係 乃基於雙方合意之前提下所建立,不強迫勞動、及無非法販賣人 口並反對奴役制度。
- (D)健康安全職場:
為避免工作型態帶來的潛在健康安全風險,定期檢視員工健康安 全風險,並依辨識結果進行改善計畫。
- (E)結社自由:
員工擁有結社自由,設立多元社團,並積極宣導員工加入社團。
- (F)勞資協商:
建立暢通溝通管道,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確保雙方權益。
-
(G)隱私保護:
-
為充分保障客戶及所有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建置完善之資訊安 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管控規範與防護措施。
-
(H)商業道德:
誠信經營、無不正當收益、公平交易、尊重智慧財產權、營業機 密/客戶資料之保密義務、身分保護及防止報復等,強化同仁遵循 意識。
-
B、具體管理方案
-
本公司為確保人權政策能充份落實,定期於員工教育訓練及新人訓練 中,提供相關課程包含:
-
(A)新人訓練:內容包含禁止強迫勞動、禁止童工、反歧視、反騷擾、 推行工時管理、保障人道待遇並提供健康與安全工`作環境。
-
(B)預防職場暴力,透過宣導及公告聲明,使員工了解於執行職務過 程中有責任協助確保職場不法侵害之發生,並揭露申訴專線,以 打造友善之工作環境。
-
(C)職業安全系列訓練:內容包含健康促進宣導,勞工安全衛生暨消 防安全訓練,急救人員訓練。 民國110 年亦針對同仁實施的人權保障相關訓練,總時數為11 小 時,共計37 人次完成訓練,佔全體同仁總人數的20%。未來我們 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推動相關教育訓練,以提高人權保障 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
78 -
5.勞資關係與企業工會
本公司依據工會法設立之規定,於民國七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成立產業 工會,並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理監事會議,依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與公司進行 書面或會議溝通。另本公司與工會間為保障雙方權益,加強雙方合作,增進 會員福利,促進事業發展,並訂有團體契約,公告於公司網頁上,勞資關係 和諧,舉凡職工福利活動與其他制度執行或監督,在勞方與資方或企業工會 與公司之間協調合作下,辦理相當成功。
本公司之企業工會一向秉持理性,為勞方爭取改善工作環境與員工福利, 同時亦能約束同仁遵守勞資協議規定,積極投入生產製造活動,而公司亦能 體恤員工辛勞,在薪資比同業優厚,宿舍環境優良,休閒設備充分提供下, 公司方面每年均投入相當之資金,增進員工福利,所以最近三年度無勞資糾 紛;目前及未來公司在勞資雙方本著和諧經營下,無勞資糾紛之情事發生。 6.員工意見箱
本公司重視員工意見,提供多種管道以促進勞資雙方之溝通協調,如設 置員工意見箱及網路溝通平台等,深入瞭解員工對管理與福利制度意見及想 法,以持續良好勞資關係。
本公司設有公開意見反映/檢舉管道,供所有利害關係人提出企業社會責 任相關意見反映或檢舉申訴;內部同仁則可透過意見箱或內部公告之其他管 道進行意見反映或檢舉申訴。意見反映/檢舉信箱: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
7.本公司訂有「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防範 內線交易作業辦法準則」,包含個人責任、群體責任,以及對本公司、公眾、 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責任規範,適用於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其目的在於防制 不當行為發生,並促使其行為符合要求及標準,包括一般性原則、員工利益 衝突、顧客及供應商關係及利益衝突,相關原則規範已含括本公司對於誠信 經營之政策。
- 「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辦法準則」除公布於本 公司網站 www.csgroup.com.tw 外,定期及不定期辦理行為準則宣導強化員工 操守及價值觀,以期共同遵守。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 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
(三)、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
79 -
-
六、資 通 安全管理: (一)敘明資通安全風險 管 理架構、 資 通安全 政 策、具體 管 理方案 及 投入資通 安 全管理 之 資源:
-
一、資訊 安 全風險 管 理政策 1.範 圍 : 係 指 確保本 公 司資訊處 理 之各種 軟 體系統與硬體設備 的 多種保 護 機制,含 作 業人員所使 用 之電腦軟 體 、硬體、週邊及網 路 系統之 可 靠性,並 確 保上述 資 、
-
源 免 受干擾 破壞、入 侵 之行為 或 企圖。
-
2.目 的 : , 、
-
係 為 確保本 公 司資訊的 合 法存取 於可能遭受外力入 侵 時,亦能提供完整 未 中 斷之資 訊 系統運作;於事故 發 生時,作 迅 速必要 之 應變處置 後 ,能在 最 短 時 間內回 復 正常運作,以降低 該 事故可能帶來之損 害 。
-
3.宣導: 應 對 全公司 定 期辦理資 訊 安全教 育 訓練及宣導,建立 員 工資訊安全認知, 提 升 本 公司資 訊 安全水準。
-
4.執 行 : 由 全 體員工 依 管理措施 執 行。
-
-
二、資訊 安 全風險 管 理委員會 與 職責 1.架 構 : 本公司於11 1 年成立資 訊 安全管 理 委員會, 簡 稱資安 會 (架構如 下 圖),由 資 訊組主管作 為 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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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責:
- (1)定期通報:召集人固定每年六月以書面方式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整體資 安狀態。
- (2)臨時通報:如遇重要突發事由,足以影響公司營運時,應立即向董事 會報告。
- (3)定期檢討:資安會召集人,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資安政策與措施檢討, 如因應政府新法令之施行、新型資安危害之應對、新型資 安保護科技之導入等。
-
三、資訊安全管理措施
-
1.權責人員
- 資安會召集人為資安主要管理者、資訊組為主要管理單位、各單位主管為通 報人及次要管理者、全體員工為遵循者。
-
2.資訊機房環境管理
-
(1)各式伺服器主機,包含ERP 主機、電子郵件主機、網站主機、防毒軟 體等,均設置於資訊組管理之資訊機房內,由資訊組員工管理維護, 員工進出需進行登記。
-
(2)資訊機房內,配有獨立冷氣空調系統,機房內溫度控制在25 度C 以下, 避免各式主機過熱導至異常當機;機房內同時設有滅火器,以預防火 災。
-
(3)資訊組機房設置含穩壓功能之在線式不斷電系統,電池至少可使主機 運轉30 鐘,機房內電源並有結連公司自有發電機,可使主機在斷電狀 態下進行運作。
-
-
3.網路安全管理
-
(1)本公司對外部網路之連結、透過三層網路防火牆防護,架構如下: ISP 端租用防火牆(第一層)>機房端防火牆(第二層)>電腦端作業系統 防火牆(第三層)
-
(2)ISP 端租用之防火牆(中華電信)與機房端防火牆,均定期自動更新防毒、 防駭特徵碼,使此兩層之防護功能,隨時保持在最新狀態;此兩層防 火牆均有設置網路管理政策,可阻擋惡意攻擊與連結,和員工不當使 用之操作,並可防止頻寬被佔用;此兩端之防火牆均有自動定期產生 報表,提供LOG 檔查詢。
-
(3)非經權限申請人員使用之電腦,僅可連結內部網路,不可連結至網際 網路,以減少遭受網路惡意攻擊的可能性。
-
(4)本公司台北辦公室,與桃園工廠資料之結連為內部網路型態,連結方 式為兩端之間使用ISP(台灣固網)提供具VPN 功能的專線架構,可保障 異地間資料之流通安全性。
-
-
4.電腦病毒防護管理
-
(1)機房端防火牆具有防毒、防駭功能,並且每日自動至少更新特徵碼一 次,使防火 牆具最新防護功能。
-
(2)公司內電腦端均安裝防毒軟體,防毒軟體並有設置主機一部,作為中 央控管用,可監控每部電腦之防毒狀態。電腦端之防毒軟體,每日自
-
-
81 -
動至少更新特徵碼一次;防毒軟體須保持為啟用狀態,權限由資訊組 員工管理,員工不可擅自關閉。
-
(3)電子郵件伺服器,具備郵件過濾功能與防毒功能,避免不當電子郵件 傳入使用者端電腦。
-
5.系統資料存取控制
-
(1)員工對於各類資訊系統之操作,需先經過申請權限的程序,經權責主 管核准後,始得由資訊組建立帳號。
-
(2)各式帳號的密碼設置,均要求備複雜性,須含英數字與特殊符號,長 度8 碼以上。
-
(3)各類資訊系統,均有設置LOG 檔記錄功能,記錄每個帳號登入的時間 與操作的功能,可供追溯。
-
(4)員工離職時,須簽妥離職申請單,並會簽資訊組,由資訊組撤銷帳號 以確保離職員工之帳號已無效或刪除。
-
(5)本公司委外廠商須簽定保密聲明書或協議書,以避免資料未經授權揭 露。
-
6.確保永續運作
-
(1)各式系統主機硬體設備,除運作中主機一套外,另有設置備用主機一 套,尤以ERP 主機除運作中主機外,另有備用主機,可因應運作中之 主機異常時,於短時間啟用備用主機,使公司作業不至中斷。
-
(2)重要資料的備份,至少儲存兩處,且含異地備份,由台北辨公室,與 桃園工廠兩地互為異地備份;備份之頻率為每日一次,由資訊組人員 每日檢查資料是否備份完成。
-
(3)災害復原演練,每年至少實施一次,方式為啟用備用機並檢查可否將 備份資料載入並運作,確保備援機制與備份資料的有效性,以及人員 復原作業的熟練性。
-
(4)對ISP 租用之網際網路線路,租用兩條以上不同架構的線路,可避免 單一網路故障無法使用。
-
(5)除各主要系統設備外,各基層單位使用之軟體硬體設備,資訊組均保 持有備用庫存,使各單位日常運作流暢,減少請採購設備的等待時間。
-
7.政策之宣導與檢討
-
(1)資安會召集人,每年一次於主管會議中,宣導資安管理之重要性,與 資料備份之必要性。
-
(2)資安會召集人,每年舉行一次資安訓練講習課程,加強提示員工資安 防控作為。
-
(3)本公司之資安管理政策與措施,以安全性為主、管控彈性為輔,在不 影響安全性的前提下,員工可提出意見參考並列入檢討,使管理機制 趨於合理。
-
82 -
-
(二)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 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110 年資安政策執行情行:
-
1.未遭受重大惡意資料
-
本年度未遭遇資料破壞情形(如勒索病毒)、未發生設備主機故障情形。
-
2.備援復原演練
-
本公司主要ERP 主機,有設置備援機每日自動復原資料,資訊組人員每週皆檢查 兩次以上;重要資料庫每小時異地備援一次並每週檢查。
-
3.宣導作業
-
本公司不定期主管會議中,宣導資安管理之重要性,並分享其它公司遭受惡意入 侵之案例,重視並共同防範資通安全危害事件發生。
七、重要契約:
| 重要契約: | ||||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 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購售蒸汽契約 | 大園汽電共生 股份有限公司 |
109.01.01~109.12.31 | 購蒸汽 | 每月使用量需高於5,000 噸,不足時以5,000 噸計。 |
| 營建工程合約 | 帆登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
109.05.30~112.04.03 | 建案土木營造工程 | 無 |
- 83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年度 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截至111 年3 月31 日(註1)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流 動 資 產 |
1,931,301 | 1,550,377 | 1,349,006 | 1,404,820 | 1,458,790 | 1,457,76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15,204 | 424,927 | 423,721 | 429,667 | 431,459 | 448,305 |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 | - | |
| 其 他 資 產 |
732,058 | 729,497 | 787,989 | 799,753 | 851,434 | 880,068 | |
| 資 產 總 額 |
3,078,563 | 2,704,801 | 2,560,716 | 2,634,240 | 2,741,683 | 2,786,134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231,968 | 172,364 | 134,977 | 271,662 | 339,974 | 367,847 |
| 分配後 | 751,773 | 414,940 |
238,938 |
323,643 |
(註2) | (註2)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101,589 | 99,337 | 115,581 | 114,741 | 119,490 | 119,436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333,557 | 271,701 | 250,558 | 386,403 | 459,464 | 487,283 |
| 分配後 |
853,362 | 514,277 | 354,519 | 438,384 |
(註2) | (註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之 權 益 |
2,521,105 | 2,307,677 | 2,207,977 | 2,144,797 | 2,180,020 | 2,197,059 | |
| 股 本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
| 資 本 公 積 |
219,059 | 249,963 | 262,388 | 267,713 | 270,375 | 270,375 | |
| 保留 盈餘 |
分配前 | 720,532 | 471,721 | 344,712 | 294,820 | 322,571 | 327,626 |
| 分配後 | 200,727 | 229,145 | 240,751 | 242,839 | (註2) | (註2) | |
| 其 他 權 益 |
(42,379) | (37,900) | (23,016) | (41,629) | (36,819) | (24,835) | |
| 庫 藏 股 票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
| 非 控 制 權 益 |
223,901 | 125,423 | 102,181 | 103,040 | 102,199 | 101,792 | |
| 權益 總額 |
分配前 | 2,745,006 | 2,433,100 | 2,310,158 | 2,247,837 | 2,282,219 | 2,298,851 |
| 分配後 | 2,225,201 | 2,190,524 | 2,206,197 | 2,195,856 | (註2) | (註2) |
-
(註1):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10 年度盈餘分派案,尚未召開股東會決議。
-
84 -
2、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
最 近 五 年 度 |
財 務 資 料 ( 註 1 ) |
財 務 資 料 ( 註 1 ) |
財 務 資 料 ( 註 1 ) |
截至111 年3 月31 日(註1)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營 業 收 入 |
1,720,639 | 972,877 | 553,776 | 441,609 | 456,564 | 134,789 |
| 營 業 毛 利 |
827,867 | 352,374 | 118,379 | 84,751 | 70,969 | 25,675 |
| 營 業 損 益 |
616,756 | 229,009 | 13,773 | 8,363 | (1,134) | 8,173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5,594 | 99,596 | 122,093 | 58,629 | 100,301 | (992) |
| 稅 前 淨 利 |
712,350 | 328,605 | 135,866 | 66,992 | 99,167 | 7,181 |
| 繼續營業單位 本 期 淨 利 |
684,403 | 308,044 | 121,338 | 61,102 | 82,450 | 4,648 |
| 停業單位(損)益 | 0 | 0 | 0 | 0 | 0 | 0 |
| 本期淨利(損) | 684,403 | 308,044 | 121,338 | 61,102 | 82,450 | 4,648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31,944) | 5,320 | 20,653 | (18,649) | 7,899 | 11,98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52,459 | 313,364 | 141,991 | 42,453 | 90,349 | 16,632 |
|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571,379 | 265,943 | 114,625 | 53,906 | 80,675 | 5,055 |
| 淨利歸屬於非控 制 權 益 |
113,024 | 42,101 | 6,713 | 7,196 | 1,775 | (407)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
539,435 | 271,263 | 130,451 | 35,456 | 84,541 | 17,039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113,024 | 42,101 | 11,540 | 6,997 | 5,808 | (407) |
| 每 股 盈 餘 |
3.50 | 1.62 | 0.70 | 0.33 | 0.49 | 0.03 |
-
(註1):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10 年度盈餘分派案,尚未召開股東會決議。
-
85 -
3、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流 動 資 產 |
330,984 | 403,924 | 429,805 | 416,673 |
461,86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13,686 | 424,927 | 423,721 | 429,667 |
431,459 |
|
| 無 形 資 產 |
0 | 0 | 0 | 0 | 0 |
|
| 其 他 資 產 |
1,989,721 | 1,682,076 | 1,554,481 | 1,488,428 | 1,494,820 | |
| 資 產 總 額 |
2,734,391 | 2,510,927 | 2,408,007 | 2,334,768 | 2,388,139 | |
| 流 動 負 債 |
分 配 前 |
118,249 | 110,722 | 96,770 | 88,585 |
107,005 |
| 分 配 後 |
638,054 | 353,298 | 200,731 | 36,604 |
(註1)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95,037 | 92,528 | 103,260 | 101,386 |
101,114 |
|
| 負 債 總 額 |
分 配 前 |
213,286 | 203,250 | 200,030 | 189,971 |
208,119 |
| 分 配 後 |
733,091 | 445,826 | 303,991 | 241,952 |
(註1)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之 權 益 |
2,521,105 | 2,307,677 | 2,207,977 | 2,144,797 | 2,180,020 | |
| 股 本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1,732,684 | |
| 資 本 公 積 |
219,059 | 249,963 | 262,388 | 267,713 |
270,375 |
|
| 保 留 盈 餘 |
分 配 前 |
720,532 | 471,721 | 344,712 | 294,820 |
322,571 |
| 分 配 後 |
200,727 | 229,145 | 240,751 | 242,839 |
(註1) |
|
| 其 他 權 益 |
(42,379) | (37,900) | (23,016) | (41,629) |
(36,819) |
|
| 庫 藏 股 票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108,791) | |
| 非 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權 益 總 額 |
分 配 前 |
2,521,105 | 2,307,677 | 2,207,977 | 2,144,797 | 2,180,020 |
| 分 配 後 |
2,001,300 | 2,065,101 | 2,104,016 | 2,092,816 | (註1) |
(註1):110 年度盈餘分派案,尚未召開股東會決議。
- 86 -
4、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營 業 收 入 |
484,801 | 492,478 | 491,045 | 357,146 | 452,039 |
| 營 業 毛 利 |
85,094 | 74,292 | 74,969 | 39,846 | 69,855 |
| 營 業 損 益 |
1,436 | 323 | (10,190) | (16,104) | 8,72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572,390 | 268,911 | 127,408 | 74,187 | 78,589 |
| 稅 前 淨 利 |
573,826 | 269,234 | 117,218 | 58,083 | 87,315 |
| 繼續營業單位 本 期 淨 利 |
571,379 | 265,943 | 114,625 | 53,906 | 80,675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571,379 | 265,943 | 114,625 | 53,906 | 80,67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31,944) | 5,320 | 15,826 | (18,450) | 3,866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9,435 | 271,263 | 130,451 | 35,456 | 84,541 |
| 每 股 盈 餘 |
3.50 | 1.62 | 0.70 | 0.33 | 0.49 |
(二)、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 110 | 陳振乾、余聖河 | 無保留意見 |
| 109 | 黃泳華、陳振乾 | 無保留意見 |
| 108 | 黃泳華、陳振乾 | 無保留意見 |
| 107 | 黃泳華、陳振乾 | 無保留意見 |
| 106 | 黃泳華、陳振乾 | 無保留意見 |
- 87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財務分析
1、合併財務分析
| 1、合併財務分析 | 1、合併財務分析 | ||||||
|---|---|---|---|---|---|---|---|
| 年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截至111 年3 月31 日(註 2)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財務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0.83 | 10.05 | 9.78 | 14.67 | 16.76 | 17.49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679.86 | 591.71 | 565.66 | 543.68 | 550.61 | 539.43 | |
| 償債能力 % |
流動比率 | 832.57 | 899.48 | 999.43 | 517.12 | 429.09 | 396.3 |
| 速動比率 | 689.35 | 810.81 | 867.43 | 442.92 | 340.37 | 307.97 | |
| 利息保障倍數 | 0 | 0 | 0 | 0 | 0 | 0 |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4.66 | 12.11 | 6.63 | 6.08 | 6.01 | 6.11 |
| 平均收現日數 | 78.49 | 30.14 | 55.05 | 60.03 | 60.73 | 59.73 | |
| 存貨週轉率(次) | 1.53 | 2.48 | 2.55 | 1.83 | 1.51 | 1.37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6.37 | 7.99 | 7.24 | 6.05 | 6.07 | 6.5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239.20 | 147.07 | 143.17 | 199.05 | 242.44 | 265.75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4.14 |
2.29 | 1.31 | 1.03 | 1.06 | 1.2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6 | 0.36 | 0.22 | 0.17 | 0.17 | 0.19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0.19 | 10.65 | 4.61 | 2.37 | 3.13 | 0.21 |
| 權益報酬率(%) | 25.22 | 11.90 | 5.12 | 2.68 | 3.64 | 0.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註7) |
41.11 | 18.97 | 7.84 | 3.87 | 5.72 | 0.41 | |
| 純益率(%) | 39.78 | 31.66 | 21.91 | 13.84 | 18.06 | 3.45 | |
| 每股盈餘(元) | 3.50 | 1.62 | 0.70 | 0.33 | 0.49 | 0.03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223.66 | 350.66 | 200.73 | 54.14 | (17.22) | (1.63)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37.36 | 60.03 | 89.74 | 115.49 | 113.78 | 128.93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03) | 10.51 |
4.95 | 2.91 | (3.86) | (0.18)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1.43 | 1.96 | 16.05 | 21.42 | (157.70) | (17.49)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2 | 1.00 | 1.08 | 0.36 | 1.08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比率達20%以上):
-
1 本年度因營建部門建案持續預售及興建,工程成本(帳列存貨項下)及預收房地款(流動負債)增加,致使 速動比率下降,存貨周轉率及平均銷貨日數提升。
-
2 本年度因獲利提升,各項獲利能力指標均上漲,每股盈餘也同步增加。
-
3 本年度因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故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為負數。
-
4 本年度因為合併營業淨損,故營運槓桿度為負數。
-
88 -
2、個體財務分析
| 2、個體財務分析 | 2、個體財務分析 | ||||||
|---|---|---|---|---|---|---|---|
| 年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當年度截 至111 年3 月31 日 |
|||||
| 106 年 | 107 年 | 108 年 | 109 年 | 110 年 | |||
| 財務 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7.80 | 8.09 | 8.31 | 8.14 | 8.71 | 111 年 度第一 季無個 體財務 報告,故 不適用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比率 |
627.72 | 561.20 | 539.27 | 517.10 | 523.12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279.90 | 364.81 | 444.15 | 470.37 | 431.62 | |
| 速動比率 | 254.76 | 339.43 | 415.98 | 444.77 | 401.74 | ||
| 利息保障倍數 | 0 | 0 | 0 | 0 | 0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66 | 6.51 | 6.13 | 5.00 | 6.07 | |
| 平均收現日數 | 54.80 | 56.06 | 59.54 | 73.00 | 60.13 | ||
| 存貨週轉率(次) | 9.75 | 11.80 | 13.06 | 11.09 | 12.37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7.54 | 8.04 | 8.39 | 7.16 | 8.66 | ||
| 平均銷貨日數 | 37.45 | 30.93 | 27.95 | 32.92 | 29.5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17 | 1.16 | 1.16 | 0.83 | 1.0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18 | 0.20 | 0.20 | 0.15 | 0.19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1.08 | 10.14 | 4.66 | 2.27 | 3.42 | |
| 權益報酬率(%) | 22.97 | 11.01 | 5.08 | 2.48 | 3.73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註7) |
32.98 | 15.35 | 6.62 | 3.11 | 4.66 | ||
| 純益率(%) | 117.86 | 54.00 | 23.34 | 15.09 | 17.85 | ||
| 每股盈餘(元) | 3.50 | 1.62 | 0.70 | 0.33 | 0.49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19.73 | 8.43 | 43.26 | 66.69 | 47.15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3.32 | 15.68 | 18.75 | 17.09 | 19.41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3.87) | (6.79) | (1.87) | 0.22 | (0.57) | ||
| 槓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130.94 | 540.41 | (17.44) | (8.34) | 20.37 | |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比率達20%以上):
-
1 上年度因受疫情影響,給予少數客戶延長付款期限,本年度未有此情形,故平均收現日數降低,應收 帳款週轉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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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年度營收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總資產週轉率及應付帳款週轉率均提升,平均銷貨 日數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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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年度因獲利提升,各項獲利能力指標之報酬率均提高,每股盈餘也同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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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年度因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提降低,故現金流量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降低。
-
5 本年度因營業利益增加,上年度為應業淨損,故營運槓桿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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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
註1:最近年度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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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將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之當年度財務資料併入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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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年報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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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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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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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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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償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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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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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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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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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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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 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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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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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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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 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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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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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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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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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獲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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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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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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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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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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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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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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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 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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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槓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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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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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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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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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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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 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 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則 不必調整。
-
註5: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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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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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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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 理性並維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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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負債表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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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O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余聖河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等暨合併資產負債表、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已 由本監察人等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繕具報告書,敬 請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林賀雄
監察人:蘇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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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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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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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請參閱本年報第101~1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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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請參閱本年報第156~2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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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止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 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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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務狀況分析: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差異 | |
| 金額 | % | |||
| 流 動 資 產 |
1,458,790 | 1,404,820 | 53,970 | 3.8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1,459 | 429,667 | 1,792 | 0.42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851,434 | 799,753 | 51,681 | 6.46 |
| 資 產 總 額 |
2,741,683 | 2,634,240 | 107,443 | 4.08 |
| 流 動 負 債 |
339,974 | 271,662 | 68,312 | 25.15 |
| 非 流 動 負 債 |
119,490 | 114,741 | 4,749 | 4.14 |
| 負 債 總 額 |
459,464 | 386,403 | 73,061 | 18.91 |
| 股 本 |
1,732,684 | 1,732,684 | - | - |
| 資 本 公 積 |
270,375 | 267,713 | 2,662 | 0.99 |
| 保 留 盈 餘 |
322,571 | 294,820 | 27,751 | 9.41 |
| 其 他 權 益 |
(36,819) | (41,629) | 4,810 | 11.55 |
| 權 益 總 額 |
2,282,219 | 2,247,837 | 34,382 | 1.53 |
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
-
本年度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增加主要係依子公司建案銷售之預收房地款增加所 致。
-
2.其他權益降低主要係因匯率變動,調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所 致。
上述變動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均不致於造成重大之影響。
二、財務績效分析:
(一)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 變動比例 | |||
|---|---|---|---|---|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增減金額 | ||
| 項 目 | (%) | |||
| 營業收入 | 456,564 | 441,609 | 14,955 | 3.39 |
| 營業成本 | 385,595 | 356,858 | 28,737 | 8.05 |
| 營業毛利 | 70,969 | 84,751 | (13,782) | (16.26) |
| 營業費用 | 72,103 | 76,388 | (4,285) | (5.61) |
| 營業淨利 | (1,134) | 8,363 | (9,497) | (113.5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00,301 | 58,629 | 41,672 | 71.08 |
| 稅前淨利(損) | 99,167 | 66,992 | 32,175 | 48.03 |
| 減:所得稅費用 | 16,717 | 5,890 | 10,827 | 183.82 |
| 停業部門損益 | 0 | 0 | 0 | 0 |
| 本期淨利 | 82,450 | 61,102 | 21,348 | 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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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
110年雖母公司(紡織業務部門)營收增加,但毛利率較高之合併子公司保強建設未有建案 收入,致使合併營收成長雖3%,但毛利及毛利率呈現下降,營業淨利衰退,惟業外收入 及轉投資公司收益增加,扣除所得稅估列後,整體獲利成長34%。
-
2、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本公司未作年度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
3、對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由於全球經濟已逐漸恢復,本公司生產及銷售亦已回復正常,加上本公司自有資金充裕, 故本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尚不會因疫情而受影響。
三、現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差異 | 差異 |
|---|---|---|---|---|
| 金額 | 比率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58,532) | 147,087 | (205,619) | (139.79%)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52,113) | (71,509) | 19,396 | 27.12%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58,520) | (103,795) | 45,275 | 43.62% |
-
1.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係本公司為將資金之配置做更有效率之投資,將現金及約當 現金轉作短期性投資,再加上建案工程款持續支付,致使110 年來自營業活動之現金 流量為負數。
-
2.投資活動現金流出主要係新增設備投資所致。
-
3.籌資活動現金流出降低,主要係發放現金股利數不同所致。
(二)、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 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 |||
|---|---|---|---|
| 年 度 項 目 |
110 年度 | 109 年度 | 增(減)比例% |
| 現金流量比率% | -17.22 | 54.14 | -71.36%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13.78 | 115.49 | -1.71%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86 | 2.91 | -6.77% |
增加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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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因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負數,故現金流量比率降低。
-
2.本年度因近五年現金股利較去年平均數降低,故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提高。
-
3.本年度因來自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為負數,故現金再投資比率為負數。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量性分析
| 未來一年現金 | 流量性分析 | 流量性分析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期初現金及約 當現金餘額 (1)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2) |
預計全年 現金流出量(3) |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1)+(2)-(3)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223,377 | 114,807 | (104,307) | 233,877 | - | - |
- 1.未來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營業活動:預計全年度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將為114,807 千元。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量:預計因發放股現金利及資本支出約為104,307 千元。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未有現金不足額情形。
-
94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未有重大資本支出之情事,故不適用。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主要仍著重於以本公司所專業之事業為主。長期來看,轉投資強盛越 南公司及寶星國際公司,受惠於越南與各國關稅優惠協定及品牌訂單之投入,獲利穩定。 最近年度及未來一年本公司均無重大轉投資計畫。
六、風險事項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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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合併公司年 底未有向金融機構融資,未來利率變動對合併公司之整體營運及損益不致於造成 影響。
-
合併公司未有外幣收付之情形,原物料之採購如需由貿易商向國外進口,因
-
自訂購到交運付款期間短,故利率及匯率變動對本公司影響亦不大。
-
110 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及躉售物價指數上漲,兩項指數係隨著全球景氣、油
-
價與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甚鉅,除能源取得單價將受影響,本公司預計透過優化 能源再利用以降低成本外,亦有可能採取調整工繳單價以為因應,另本公司因原 物料存貨水位控管得宜,此部分衝擊有限。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交易、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之交易,悉依本公司訂
-
定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辦理,目前均未有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資金貸與他人亦僅限於合併公 司內,母子公司間或子公司間之資金調度,背書保證亦僅對合併公司之子公司向 銀行貸款所從事之保證。
-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本公司研發計劃皆按進度執行,每年研發 支出約佔營業額之2.5%~3%左右,未來研發計畫請詳致股東報告書之研究發展狀 況項下。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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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設有專屬資訊部門及文件管理部門統籌管理資訊安全事宜,包括網路防火 牆設置,定期資訊風險演練,客戶資訊及員工資訊保密,異地備份等措施,並定 期委請外部資安專家檢視及評估資安風險。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發生科技改 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而有影響財務業務之情事。請參閱第80 頁資通 安全管理。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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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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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 響、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新光資產本年度由母公司新光紡織於集中交易市 場買進本公司股票,合併持股已達18.37%。本公司與新光紡織為上下游供應鏈關係, 雙方合作原已密切,故對本公司經營權改變之尚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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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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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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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風險及因應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及因應措施本著員工為公司重要資產之 理念,本公司以照顧同仁健康、維持公司完整競爭力為出發點,於日常即將傳 染病預防列為初段預防的基礎整備工作,依可能疫情情境進行風險評估並擬定 防疫與應變計劃,另主動蒐集關注流行疾病發展趨勢,提供內部人員健康管理 與對策擬定之依據,並每年進行檢討調整,以求務實可行。
針對COVID-19 對公司可能產生之影響風險,管理部門即持續關注疫情發 展,並開始對同仁進行適當衛教避免錯誤認知;當疫情有逐漸擴大發展趨勢, 即配合疫情分級定義啟動處理小組成員加入防疫工作,適度調整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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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指揮因應疫情嚴重程度提升負責層級,最高由總經理擔任指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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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實a.遠距會議、b.每日體溫登記、c.疫苗接種紀錄、d.承商/訪客實聯制, 避免群聚並落實全面性健康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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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仁自主健康管理宣導,配合政府宣達防疫措施,若有需求則進行自主監控、 佩戴口罩並由專責單位追蹤了解,具感染高風險同仁列為健康追蹤對象並提 供相關協助。另為避免人員面對未知風險因心理壓力造成身體不適、心理恐 慌,亦透過心理諮商輔導與心理建設/宣導,適時輔導/協助同仁。
-
4.加強廠區公共區域環境清潔消毒與增設消毒用品供人員使用,針對所有入廠 廠商/訪客一律進行體溫量測與防疫相關資訊確認。
-
5.相關防疫措施公告週知廠商,高風險接觸同仁作業期間配戴口罩;避免非必 要出差活動,減少/婉拒高風險區域來訪/作業人員,並規範高風險族群須提 供檢驗陰性證明(含家用快篩)/疫苗施打證明始可入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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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規劃推動分區辦公、居家辦公、視訊會議等等替代措施,減少人員接觸感染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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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啟動各項營運衝擊準備作業,包含供應鏈確認、貨品進出消毒、產品庫存存 放、客戶溝通說明準備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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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相關單位努力與同仁共同配合,目前COVID-19 雖仍在全球大流行階段, 但均可有效掌握人員狀況並及早採取先期警戒與超前佈署動作,本公司將持 續此一警戒精神,讓所有在本公司工作之夥伴,都能獲得完善健康照護,達 到「工作與健康雙贏」的目標,進而強化企業整體的競爭力。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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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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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特 別記 載 事項
-
一 、關係 企 業相關資 料 : (一)、 關 係企業 合 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 企 業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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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關 係企業基 本資料 單 位:仟元 |
各關 係企業基 本資料 單 位:仟元 |
各關 係企業基 本資料 單 位:仟元 |
各關 係企業基 本資料 單 位:仟元 |
各關 係企業基 本資料 單 位:仟元 |
|---|---|---|---|---|
| 企業名 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 資本額 |
主 要營業或 生產項目 |
| 弘 盛投資(股) 公司 |
85.12.09 | 台北市迪化 街一段63號 6 樓 |
14 0,000 |
投 資業 |
| 保 強建設開發 (股)公司 |
86.07.03 | 台北市迪化 街一段63號 6 樓 |
20 9,000 |
建 築業 |
| 旭 盛國際開發 (股)公司 |
86.10.28 | 台北市迪化 街一段63號 6 樓 |
3,000 | 國 際貿易業 |
| 威 盛實業(股) 公司 |
87.09.23 | 台北市迪化 街一段63號 6 樓 |
63 8,000 |
紡 織業 |
2、各 關 係企業 基 本資料
-
3、整 體 關係企 業 經營業務所涵蓋之 行 業:如 上 表所述, 包 含投資 業 、營建業、貿易及 紡織業等。
-
4、推定有控制 與 從屬公司 關 係者相 關 資料:無。 5、各 關 係企業 董 事、監察人與總經 理 資料:
| 股 14,00 26,23 30 63,80 單 持有股份 數 持 0,000 5,000 0 0,000 0,000 位:股;% 有比例 100.00 83.68 0.00 100.00 100.00 |
股 14,00 26,23 30 63,80 單 持有股份 數 持 0,000 5,000 0 0,000 0,000 位:股;% 有比例 100.00 83.68 0.00 100.00 100.00 |
|||
|---|---|---|---|---|
| 企業名 稱 |
職稱 | 姓名 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股 數 |
持 有比例 |
|||
| 弘 盛投資(股) 公司 |
董事長 | 許芳榮(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14,00 0,000 |
100.00 |
| 監察人 | 藍美娜(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
| 保 強建設開發 (股)公司 |
董事長 | 陳壬發(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26,23 5,000 |
83.68 |
| 監察人 | 陳佳瑜 | 0 | 0.00 | |
| 旭 盛國際開發 (股)公司 |
董事長 | 許芳榮(弘盛 投資代表人 ) |
30 0,000 |
100.00 |
| 監察人 | 藍美娜(弘盛 投資代表人 ) |
|||
| 威 盛實業(股) 公司 |
董事長 | 陳壬發(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63,80 0,000 |
100.00 |
| 監察人 | 蘇百煌(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
| 監察人 | 林賀雄(強盛 染整代表人 ) |
- 97 -
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 利益 |
本期損益 (稅後) |
每股盈餘(元) (稅後) |
|---|---|---|---|---|---|---|---|---|
| 弘盛投資(股) 公司 |
140,000 | 179,565 | 20 | 159,555 | 8,967 | (1,083) | (4,313) | (0.31) |
| 保強建設開發 (股)公司 |
313,500 | 800,672 | 226,118 | 574,554 | 0 | (9,079) | 12,912 | 0.41 |
| 旭盛國際開發 (股)公司 |
3,000 | 3,936 | 1,370 | 2,566 | 4,525 | (263) | (328) | (1.09) |
| 威盛實業(股) 公司 |
638,000 | 720,951 | 21,592 | 699,359 | 7,800 | 5,865 | 38,864 | 0.61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 依(88)台財證(六)第04448 號函說明四及附件五所述,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及出具該函附件一之聲明書,而出具該函附件五之聲明書,請參閱本冊第99 頁, 另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冊第101 頁至第155 頁。
(三)、關係企業關係報告書:無
- 98 -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應納入編製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 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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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陳 壬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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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 99 -
本公司貸與 子公司金額 |
無 | 對公司積效及財務狀況並無影響 |
|---|---|---|
| 本公司為子公 司背書保證金額 |
無 | |
| 設定質 權情形 |
無 | |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持 有股數及金額 (111 年3 月31 日) |
8,874,795 股 122,916 仟元 |
8,874,795 股 122,916仟元 |
投資 損益 |
- | |
| 處分股數 及金額 |
- |
|
| 取得股 數及金額 |
8,874,795 股 106,128 仟元 |
|
| 取得或 處分日期 |
92 年1 月1 日以前 | 當年度截至 111年4月30日 |
| 本公司 持股比例 |
100% | |
| 資 金 來 源 |
自有 | |
| 實 收 資本額 |
140,000 | |
| 子 公 司 名 稱 |
弘盛投資(股)公司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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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強盛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 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強盛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 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強盛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強盛集團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 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染整加工勞務收入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強盛集團從事布料染整加工業務,該等業務的交易模式係由客戶提供胚布,由強盛集 團進行胚布染整加工,經分析此項業務之交易條件,係隨時間滿足履約義務並移轉勞務之 控制權與客戶,因此,強盛集團係依據製造工單進度計算完工比例並認列銷貨收入;考量 收入認列對合併財務報告係屬重要,及隨時間滿足履約義務的收入認列方式的影響,因此, 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重要查核事項。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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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強盛集團所採用的收入認列 會計政策,並與銷售條款比較以評估所採用政策的適當性;實地觀察銷貨收入之內部控制 制度設計,並抽樣測試其執行的有效性;抽樣測試個別收入交易,核對至客戶訂單、出貨 證明等;抽樣選取年度結束日前後期間銷售交易作為樣本,檢視該等交易的客戶訂單、銷 售條件、完工入庫及出貨紀錄等相關資料,另就取得期末在製工單,抽核驗算其完工比例 計算的合理性。
其他事項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強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
-
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強盛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 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強盛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強盛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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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強盛集團繼續經 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 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強盛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 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強盛集團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 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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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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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2910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10004977 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 103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12.31 109.12.31 |
金 額 % 金 額 % |
- - 2,000 - |
196,636 7 140,896 5 |
64,071 2 62,977 2 |
759 - 599 - |
45,954 2 34,988 1 |
32,554 1 30,202 1 |
32,554 1 30,202 1 |
339,974 12 271,662 9 |
339,974 12 271,662 9 |
420 - 938 - |
93,442 3 88,186 4 |
458 - 692 - |
25,170 1 24,925 1 |
25,170 1 24,925 1 |
119,490 4 114,741 5 |
119,490 4 114,741 5 |
459,464 16 386,403 14 |
459,464 16 386,403 14 |
1,732,684 63 1,732,684 66 |
1,732,684 63 1,732,684 66 |
270,375 10 267,713 10 |
270,375 10 267,713 10 |
184,567 7 179,160 7 |
56,835 2 56,835 2 |
81,169 3 58,825 2 |
81,169 3 58,825 2 |
322,571 12 294,820 11 |
322,571 12 294,820 11 |
(55,834) (2) (65,322) (2) |
19,015 1 23,693 1 |
19,015 1 23,693 1 |
(36,819) (1) (41,629) (1) |
(36,819) (1) (41,629) (1) |
(108,791) (4) (108,791) (4) |
(108,791) (4) (108,791) (4) |
102,199 4 103,040 4 |
102,199 4 103,040 4 |
2,282,219 84 2,247,837 86 |
2,282,219 84 2,247,837 86 |
2,741,683 100 2,634,240 100 |
2,741,683 100 2,634,240 100 |
|||||||||||
|---|---|---|---|---|---|---|---|---|---|---|---|---|---|---|---|---|---|---|---|---|---|---|---|---|---|---|---|---|---|---|---|---|---|---|---|---|---|---|---|---|---|---|---|---|---|---|---|---|---|---|---|---|---|---|
| $ | $ | |||||||||||||||||||||||||||||||||||||||||||||||||||||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10.12.31 109.12.31 |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及權益 |
流動負債: | $ 223,377 8 392,542 15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659,644 24 580,381 22 2130 合約負債(附註六(十八)) |
14,742 1 8,643 - 2181 應付票據及帳款 |
86,310 3 65,666 3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二)) |
301,630 11 201,576 8 2305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53,849 6 138,126 5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
19,238 1 17,886 1 流動負債合計 |
1,458,790 54 1,404,820 54 非流動負債: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六(十四)) |
7,213 - 8,159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 |
141,919 5 142,564 6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
385,313 14 353,812 13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31,459 16 429,667 16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208 - 1,285 - 負債總計 |
252,980 9 247,586 9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六)): |
6,405 - 5,712 - 3110 普通股股本 |
56,396 2 40,635 2 3200 資本公積 |
1,282,893 46 1,229,420 46 保留盈餘: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3350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341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3500 庫藏股票 |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七)) |
權益總計 | $ 2,741,683 100 2,634,240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
|||||||||||||||||||
| 資 產 | 流動資產: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六(十八)) |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 |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
155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八)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及八)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 |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董事長:陳壬發 |
- 104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4111 銷貨收入 4190 減: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八)及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二)、(十四)及十二)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二)、(十四)、(十九)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三)及(二十))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廿一))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份額(附註六(六))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 7510 利息費用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 981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 |
110年度 | 109年度 金額 % 449,123 102 7,514 2 |
|---|---|---|
| 金額 % $ 464,901 102 8,337 2 |
||
456,564 100 385,595 84 |
441,609 100 356,858 81 |
|
70,969 16 |
84,751 19 |
|
13,529 3 48,662 11 9,857 2 55 - |
16,204 4 51,454 11 9,097 2 (367) - |
|
| 72,103 16 |
76,388 17 |
|
(1,134) - |
8,363 2 |
|
73,091 16 1,029 - 26,660 6 1,570 - (2,049) - |
72,487 16 (17,325) (4) 1,220 - 2,870 1 (623) - |
|
100,301 22 |
58,629 13 |
|
99,167 22 16,717 4 |
66,992 15 5,890 1 |
|
82,450 18 |
61,102 14 |
|
(944) - (645) - |
163 - (1,449) - |
|
(1,589) - |
(1,286) - |
|
9,488 2 |
(17,363) (4) |
|
7,899 2 |
(18,649) (4) |
|
$ 90,349 20 |
42,453 10 |
|
$ 80,675 18 1,775 - |
53,906 12 7,196 2 |
|
$ 82,450 18 |
61,102 14 |
|
$ 84,541 19 5,808 1 |
35,456 8 6,997 2 |
|
$ 90,349 20 |
42,453 10 |
|
$ 0.49 |
0.33 |
|
| $ 0.49 |
0.33 |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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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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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非控制 | 權 益 權益總額 |
102,181 2,310,158 |
102,181 2,310,158 |
7,196 61,102 |
(199) (18,649) |
(199) (18,649) |
6,997 42,453 |
6,997 42,453 |
- - |
- (103,961) |
(6,138) (6,138) |
- 5,325 |
- 5,325 |
103,040 2,247,837 |
1,775 82,450 |
4,033 7,899 |
4,033 7,899 |
5,808 90,349 |
5,808 90,349 |
- - |
- (51,980) |
(6,649) (6,649) |
- 2,662 |
- 2,662 |
102,199 2,282,219 |
102,199 2,282,219 |
|||||||||||
|---|---|---|---|---|---|---|---|---|---|---|---|---|---|---|---|---|---|---|---|---|---|---|---|---|---|---|---|---|---|---|---|---|---|---|---|---|---|---|
| 歸屬於母 | 公司業主 | 權益總計 | 2,207,977 | 53,906 | (18,450) | 35,456 | - | (103,961) | - | 5,325 | 2,144,797 | 80,675 | 3,866 | 84,541 | - | (51,980) | - | 2,662 | **2,180,020 ** | |||||||||||||||||||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益按公允價值衡 |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換算之兌換 量之金融資產未 |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差 額 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
167,603 56,835 120,274 (47,959) 24,943 (108,791) |
- - 53,906 - - - |
- - 163 (17,363) (1,250) - |
- - 54,069 (17,363) (1,250) - |
11,557 - (11,557) - - - |
- - (103,961) - - - |
- - - - - - |
- - - - - - |
179,160 56,835 58,825 (65,322) 23,693 (108,791) |
- - 80,675 - - - |
- - (944) 9,488 (4,678) - |
- - 79,731 9,488 (4,678) - |
5,407 - (5,407) - - - |
- - (51,980) - - - |
- - - - - - |
- - - - - - |
184,567 56,835 81,169 (55,834) 19,015 **(108,791) **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
|||||||||||
| 資本公積 | 262,388 | - | - | - | - | - | - | 5,325 | 267,713 | - | - | - | - | - | - | 2,662 | **270,375 ** | |||||||||||||||||||||
| 普通股 | 股 本 | 1,732,684 | - | - | - | - | - | - | - | 1,732,684 | - | - | - | - | - | - | - | **1,732,684 ** | ||||||||||||||||||||
| 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董事長:陳壬發 | |||||||||||||||||||
| - | 106 -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處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存貨備抵迴轉利益 其 他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約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存 貨 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負債及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獲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現金股利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存入保證金增加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股東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0年度 | 109年度 66,992 39,785 (367) 623 (2,870) (18,004) (1,220) - (10,497) (446) 6,563 |
|---|---|---|
| $ 99,167 38,282 55 2,049 (1,570) (24,846) (26,660) (670) 13,829 - - |
||
| 469 | 13,567 |
|
| (92,146) (6,099) (20,699) (100,054) (20,126) |
51,726 3,264 14,310 (22,954) (126,185) |
|
(239,124) |
(79,839) |
|
53,709 1,094 8,157 (1,462) |
139,747 8,071 (12,687) (3,052) |
|
61,498 |
132,079 |
|
(177,626) |
52,240 |
|
(177,157) |
65,807 |
|
(77,990) 1,570 24,846 (18) (6,940) |
132,799 2,870 18,004 (17) (6,569) |
|
(58,532) |
147,087 |
|
- 4,647 (48,082) 670 (9,348) |
(35,000) 9,880 (43,858) - (2,531) |
|
(52,113) |
(71,509) |
|
(2,000) 245 (6,649) (798) (49,318) |
2,000 261 (6,138) (1,282) (98,636) |
|
(58,520) |
(103,795) |
|
(169,165) 392,542 |
(28,217) 420,759 |
|
$ 223,377 |
392,542 |
(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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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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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九日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註冊地址為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 126 號。本公司與列入合併報告主體之子公司 (合併簡稱「合併公司」)。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纖維製品之加工、印花、漂白、 染整與買賣。
本公司股份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8-2020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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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2023 年 1 月 1 日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流動」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 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 期者)或非流動。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之修 修正條文限縮認列豁免之範圍,當交 2023 年 1 月 1 日 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 易之原始認列產生等額應課稅及可 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減除暫時性差異時,不再適用該認列 稅」 豁免。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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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二 ) 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及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淨額衡量。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三 ) 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110.12.31 | 109.12.31 | |||
| 本公司 〃 〃 弘盛投資 |
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弘盛投資) 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保強建設) 威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威盛實業) 旭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旭盛國際) |
一般投資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 大樓之租售業務 一般投資 國際貿易業 |
100.00% 83.68% 100.00% 100.00% |
100.00% 83.68% 10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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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 四 ) 外 幣
-
外幣交易
-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
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五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另,合併公司從事不動產開發業務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建業務
-
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
111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六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七 ) 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 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 收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 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 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 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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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 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 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 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 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 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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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5)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合併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 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 藏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 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 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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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 八 ) 存 貨
1. 製造業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2. 不動產開發業務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
(1) 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形之估計。
-
(2) 在建工程: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當時市場情況)減去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 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3) 待售房地: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估計)減去於銷 售房地時所產生之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
( 九 )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 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 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 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 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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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 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 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 十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 十一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任何累 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備 2~25 年 (2) 機器設備 2~10 年 (3) 辦公及其他設備 2~10 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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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 十二 ) 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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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 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 十三 ) 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遞 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 十四 ) 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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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地)銷售
合併公司開發及銷售住宅不動產。合併公司係於對不動產之控制移轉時認列 收入。因合約限制,該不動產對合併公司通常不具其他用途,然而,將不動產之 法定所有權移轉予客戶後,合併公司始對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 利。因此,合併公司係於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認列收入。
收入係依合約協議之交易價格衡量。若係銷售成屋,大部分情況下,於不動 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時可收取對價,少數情況下,依合約協議可遞延支付帳款, 但遞延期間不超過十二個月。因此,不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 影響。 若係預售不動產,通常於簽訂合約至不動產移轉予客戶之期間分期收取款 項,若合約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則於該期間依建案之專案借款利率調整交易 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預收之款項係認列為合約負債,調整貨幣時間 價值之影響時則認列利息費用及合約負債。累積之合約負債金額,於不動產移轉 予客戶時轉列收入。
(2) 勞務收入
合併公司提供布料染整之代工服務予客戶,相關勞務之提供,係於履約過程 中逐步移轉由客戶控制,因此,合併公司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日之履 約義務完成程度認列。固定價格合約係以截至報導日實際已提供代工工序佔全部 工序之比例為基礎認列收入,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 計,並於處理階層得知情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3) 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4) 客戶合約之成本
合併公司建案委託廣告商包銷,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 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並按與預售屋移轉予客戶一致之有系統基礎攤銷。取 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之成 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非該 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 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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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 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與新冠病毒疫情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 認列為其他收益。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 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 耐用年限內依有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益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 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 十六 ) 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 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 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 十七 ) 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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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十八 )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 十九 ) 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司 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 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 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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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 ( ) 對關聯企業是否具實質控制之判斷
合併公司持有 Treasure Star 及 Chyang Sheng Vietnam 33.61% 之有表決權股份,考量 合併公司非為最大股東,且無法取得過半董事席次或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之表決權, 故判斷對該被投資公司僅具重大影響力。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 ( ) 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依照在製工單完成進度計算完工比例並認列合約收入,此項計算係考量 加工的製程、預計製程天期及工法等因素估計,上述任何估計基礎之變動,可能造成 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 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 小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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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109.12.31 $ 93,477 67,642 129,900 324,900 $ 223,377 392,542 |
|---|---|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
原始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 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 二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及非流動): 上市(櫃)股票 興櫃公司股票 開放型基金 合 計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上市(櫃)股票 未上市(櫃)股票 合 計 |
110.12.31 $ 285,884 7,213 373,760 |
109.12.31 104,591 8,159 475,790 |
|---|---|---|
$ 666,857 |
588,540 |
|
110.12.31 $ 334 141,585 |
109.12.31 328 142,236 |
|
$ 141,919 |
142,564 |
( 三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二)。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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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減:備抵損失 |
110.12.31 $ 36,707 50,051 (448) |
109.12.31 28,119 37,940 (393) |
|---|---|---|
$ 86,310 |
65,666 |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 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 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10.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47,793 0% 逾期0~90天 1,922 0%~5% 逾期91~150天 - 逾期151天以上 336 100% 合 計 $ 50,051 109.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36,527 0% 逾期0~90天 1,077 0%~5% 逾期91天~150天 - 逾期151天以上 336 100% 合 計 $ 37,940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期初餘額 $ 393 認列之減損損失 55 減損損失迴轉 - 期末餘額 $ 448 |
110.12.31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112 - 336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 0%~5% 100% 109.12.31 |
|||
| $ 47,793 1,922 - 336 |
||||
| $ 50,051 |
448 | |||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57 - 336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
| $ 36,527 1,077 - 336 |
||||
| $ 37,940 |
393 | |||
| 109年度 760 - (367) |
||||
| $ 393 55 - |
||||
| $ 448 |
393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有提 供作抵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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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存 貨
1. 存貨明細
| 110.12.31 織布、染整及印花業務: 原 料 $ 31,059 不動產開發業務: 在建土地 $ 76,033 在建工程 194,538 小 計 270,571 合 計 $ 301,630 與存貨相關費損(利益)直接認列為銷貨成本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迴轉備抵跌價損失 $ -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14,795 下腳收入 (3,435) $ 11,360 |
110.12.31 $ 31,059 |
110.12.31 $ 31,059 |
109.12.31 21,691 76,033 103,852 179,885 201,576 109年度 (446) 25,803 (3,739) 21,618 |
|---|---|---|---|
$ 76,033 194,538 |
|||
270,571 |
|||
$ 301,630 |
|||
| $ - 14,795 (3,435) |
|||
$ 11,360 |
2. 不動產開發業務
個案名稱 中山都更案 光輝案 西寧北路案 其 他 個案名稱 中山都更案 光輝案 西寧北路案 其 他 |
110.12.31 | |||
|---|---|---|---|---|
| 在建土地 (營建用地) $ 55,173 14,020 3,595 3,245 |
在建工程 185,076 - 6,955 2,507 |
待售房地 - - - - |
合 計 | |
$ 76,033 |
194,538 |
- | 270,571 196,636 |
|
| 109.12.31 | ||||
| 在建土地 (營建用地) $ 55,173 14,020 3,595 3,245 |
在建工程 96,523 - 5,070 2,259 |
待售房地 - - - - |
合 計 | |
$ 76,033 |
103,852 |
- | 179,885 140,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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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1) 上列屬不動產開發業務之存貨,預計收回期間超過十二個月。
-
(2)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皆無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抵質押擔 保之情形。
( 六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 關聯企業 名稱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
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 關聯企業 名稱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
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與合併公司間 關係之性質 |
110.12.31 $ 385,313 |
110.12.31 $ 385,313 |
109.12.31 353,812 |
109.12.31 353,812 |
|---|---|---|---|---|---|---|
: 主要營業 場所/公 司註冊之 國 家 |
所有權權益及 表決權之比例 |
|||||
| 110.12.31 | 109.12.31 33.61% 33.61% |
|||||
|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
主要業務為印花及染整 主要業務為國際貿易 |
越南 Samoa |
33.61% 33.61%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已調整 各關聯企業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合併公司於 取得關聯企業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 (1)Chyang Sheng Vietnam 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綜合損益總額 |
110.12.31 $ 366,871 444,383 (151,727) (97,232) |
109.12.31 250,545 455,143 (136,366) (25,082) 544,240 544,240 109年度 419,350 (86,731) (30,927) (117,658) (117,658) |
|---|---|---|
$ 562,295 |
||
$ 562,295 |
||
110年度 $ 502,442 $ (22,844) 40,899 $ 18,055 $ 18,055 |
- 126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期初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本期歸屬於合併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期末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加:股權淨值差異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2)Treasure Star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綜合損益總額 期初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本期歸屬於合併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自關聯企業所收取之股利 期末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加:股權淨值差異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110年度 $ 182,896 6,068 |
110年度 $ 182,896 6,068 |
109年度 |
|---|---|---|---|
222,436 (39,540) |
|||
188,964 25,142 |
182,896 25,142 |
||
$ 214,106 |
208,038 |
||
110.12.31 $ 729,319 14,813 (260,920) - $ 483212 |
109.12.31 638,868 - (231,319) - |
||
| 407,549 | |||
| $ 483212 |
|||
, $ 483212 |
136,991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1,081,848 | |||
$ 102,151 (12,664) |
90,342 (20,734) |
||
$ 89,487 |
69,608 |
||
$ 89,487 |
69,608 |
||
110年度 $ 136,991 30,080 (4,647) |
109年度 |
||
123,474 23,397 (9,880) |
|||
162,424 8,783 |
136,991 8,783 |
||
$ 171,207 |
145,774 |
||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
合併公司投資之關聯企業均無公開市場報價。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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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 子公司 名稱 保強建設 |
主要營業場所/ 公司註冊之 國家 |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 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
|---|---|---|
| 110.12.31 109.12.31 |
||
| 台灣 | 16.32% 16.32% |
- 保強建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所編製,且該等財務資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 資 產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10.12.31 $ 681,210 174,446 (227,668) (1,612) |
109.12.31 672,638 139,148 (178,924) (1,328) 631,534 103,040 109年度 79,789 44,107 (1,222) 42,885 7,196 6,997 37,842 (3,752) (35,620) (1,530) |
|---|---|---|
$ 626,376 |
||
$ 102,199 |
||
110年度 |
||
| $ - |
||
| $ 10,879 24,717 |
||
$ 35,596 |
||
$ 1,775 |
||
$ 5,809 |
||
$ 52,408 (9,348) (42,755) |
||
$ 305 |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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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 動明細如下:
|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轉入(出)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轉入(出)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折 舊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折 舊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
土 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及其他 |
在建工程 及待驗設備 |
合計 1,578,349 41,669 (16,936) (15,033) 2,998 |
|---|---|---|---|---|---|---|
| $ 303,139 260,827 - 3,560 - - (6,634) (8,399) - 1,303 |
568,915 2,186 (15,326) - 29,322 |
434,800 6,114 (1,610) - 571 |
10,668 29,809 - - (28,198) |
|||
$ 296,505 257,291 |
585,097 |
439,875 |
12,279 |
1,591,047 |
||
$ 306,375 258,173 - 5,125 - - (3,236) (4,097) - 1,626 |
620,817 1,763 (72,827) - 19,162 |
420,968 6,300 (1,737) - 9,269 |
7,544 30,670 - - (27,546) |
1,613,877 43,858 (74,564) (7,333) 2,511 |
||
$ 303,139 260,827 |
568,915 |
434,800 |
10,668 |
1,578,349 |
||
$ - 238,979 - 9,157 - - - (8,384) |
508,448 16,068 (15,326) - |
401,255 11,001 (1,610) - |
- - - - |
1,148,682 36,226 (16,936) (8,384) |
||
$ - 239,752 |
509,190 |
410,646 |
- |
1,159,588 |
||
$ - 234,931 - 8,141 - - - (4,093) |
563,447 17,828 (72,827) - |
391,778 11,214 (1,737) - |
- - - - |
1,190,156 37,183 (74,564) (4,093) |
||
$ - 238,979 |
508,448 |
401,255 |
- |
1,148,682 |
||
$ 296,505 17,539 |
75,907 |
29,229 |
12,279 |
431,459 |
||
$ 303,139 21,848 |
60,467 |
33,545 |
10,668 |
429,667 |
||
$ 306,375 23,242 |
57,370 |
29,190 |
7,544 |
423,721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資產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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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運輸設備等之成本及折舊,其明細如下:
|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減 少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減 少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減 少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減 少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
運輸設備 $ 2,666 724 (1,125) $ 2,265 $ 2,801 (1,677) $ 2,666 $ 1,381 801 (1,125) $ 1,057 $ 1,777 1,281 (1,677) $ 1,381 $ 1,208 $ 1,285 $ 1,024 |
|---|---|
( 十 ) 投資性不動產
| 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重 分 類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重 分 類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計 $ 254,718 158,159 412,877 6,634 8,399 15,033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計 $ 254,718 158,159 412,877 6,634 8,399 15,033 |
|---|---|---|
| 土 地 $ 254,718 6,634 |
||
$ 261,352 |
166,558 427,910 |
|
$ 251,482 3,236 |
154,062 405,544 4,097 7,333 |
|
$ 254,718 |
158,159 412,877 |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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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重 分 類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重 分 類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計 $ 11,490 153,801 165,291 - 1,255 1,255 - 8,384 8,384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計 $ 11,490 153,801 165,291 - 1,255 1,255 - 8,384 8,384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總計 $ 11,490 153,801 165,291 - 1,255 1,255 - 8,384 8,384 |
|---|---|---|---|
| 土 地 $ 11,490 - - |
|||
| $ 11,490 |
163,440 174,930 |
||
$ 11,490 - - |
148,387 159,877 1,321 1,321 4,093 4,093 |
||
| $ 11,490 |
153,801 165,291 |
||
$ 249,862 |
3,118 252,980 |
||
$ 243,228 |
4,358 247,586 |
||
$ 239,992 |
5,675 245,667 |
||
$ 1,610,378 |
|||
$ 1,260,051 |
-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包括原始不可取消之 租期 1~5 年,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 (十三)。
-
上列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第三方報價資訊進行評估,屬第三級之公允價值。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資產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 請詳附註八。
( 十一 ) 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信用借款 尚未使用額度 期末借款利率區間 |
110.12.31 $ - |
110.12.31 $ - |
109.12.31 2,000 697,500 1.85% |
|---|---|---|---|
| $ 627,500 |
|||
-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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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如下:
| 流動 非流動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二)金融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短期租賃之費用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10.12.31 | 109.12.31 599 |
|---|---|---|
| $ 759 |
||
| $ 458 |
692 |
|
| 110年度 $ 18 $ 4,247 110年度 $ 5,063 |
109年度 | |
17 |
||
4,121 |
||
109年度 |
||
5,420 |
( 十三 ) 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付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十)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 低於一年 一至五年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110.12.31 $ 33,340 15,259 |
109.12.31 39,680 47,474 87,154 |
|---|---|---|
$ 48,599 |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43,919 千元 及 39,252 千元。
( 十四 ) 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0.12.31 |
|---|---|
$ (420) (938)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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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期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49,610 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計畫支付之福利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經驗損益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0年度 109年度 $ 49,829 52,128 (1,722) (4,273) 272 508 976 100 1,960 228 (1,285) 1,138 $ 50,030 49,829 |
|---|---|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0年度 $ 48,891 1,560 (1,722) 174 707 |
109年度 47,975 3,160 (4,273) 400 1,629 48,891 |
|---|---|---|
| $ 4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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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
110年度 | 109年度 102 6 108 66 11 21 10 108 |
|---|---|---|
| $ 102 (4) |
||
$ 98 |
||
| $ 60 10 19 9 |
||
| $ 98 |
(5) 精算假設
| 假設 | 假設 | |
|---|---|---|
|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110年度 折現率 0.750% 未來薪資增加率 1.125% |
109年度 0.350% 1.125% |
|
| 0.750% 1.125% |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 1,560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8 年。
(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823) 846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823) 846 |
|---|---|---|
| 增加0.25% $ (823) |
||
$ 819 |
(801) | |
| $ (876) |
901 |
|
$ 87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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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 3,728 千元及 3,908 千元。
( 十五 )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
110年度 $ 12,154 4,563 |
109年度 5,807 83 5,890 |
|---|---|---|
$ 16,717 |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費用。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變動數 永久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 前期(高)低估及其他 |
110年度 $ 99,167 |
109年度 66,992 22,281 1,236 (14,379) 248 (3,496) 5,890 |
|---|---|---|
28,908 956 (11,668) - (1,479) |
||
$ 16,71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7,913 課稅損失 237 $ 28,150 |
109.12.31 27,048 146 27,194 |
|
| $ 2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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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 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 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 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損扣除年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旭盛國際 民國一○八年度(核定數) $ 178 民國一一八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核定數) 614 民國一一九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估計數) 269 民國一二○年度 弘盛投資 民國一一○年度(估計數) 123 民國一二○年度 合計 $ 1,184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課稅損失 | 退休金 | 其他 |
|---|---|---|---|
$ 1,831 2,819 1,755 6,405 |
|||
$ 3,765 - 520 4,285 (1,495) 2,922 - 1,427 |
|||
$ 2,270 2,922 520 5,712 |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個體 之國內公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損扣除年度 保強建設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二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估計數) 合 計 |
尚未扣除之虧損 $ 3,013 6,071 72 $ 9,156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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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變動如下: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土地重估 增值準備 |
其他 |
|---|---|---|
$ 67,994 25,448 93,442 |
||
$ 67,994 18,682 86,676 - 1,510 1,510 |
||
$ 67,994 20,192 88,186 |
- 本公司及子公司保強建設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 年度。另,威盛實業、弘盛投資及旭盛國際等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 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九年度。
( 十六 ) 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3,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皆為 300,000 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 173,268 千股。所有已發行 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
|---|---|---|
| 發行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取得及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關聯企業持股比例變動調整數 |
110.12.31 $ 2,141 207,948 31,124 29,162 |
109.12.31 2,141 205,286 31,124 29,162 267,713 |
$ 270,375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經主管機 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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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並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 分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 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依本公司章程所定 比率分配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 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二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和 之百分之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將帳列股東權益項下 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歸零、採用認定成本豁免及一次認列退休金精算利益,而調整 增加保留盈餘計 143,305 千元,依金管會規定,應就上述保留盈餘增加數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惟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 表,其保留盈餘為 56,835 千元,故就該數額全數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 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 公積餘額皆為 56,835 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及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金額如 下,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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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庫藏股票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庫藏股票餘額為 108,791 千元,係本公司之子公司弘盛投資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公司法修正前陸續取 得本公司股票,合計持有 8,875 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 十七 )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 基本每股盈餘: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千股表達) 期初流通在外股數 庫藏股之影響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10年度 $ 80,675 |
109年度 53,906 164,393 0.33 109年度 173,268 (8,875) 164,393 109年度 53,906 164,464 0.33 |
|---|---|---|
164,393 |
||
$ 0.49 |
||
| 110年度 173,268 (8,875) |
||
164,393 |
||
110年度 $ 80,675 |
||
164,467 |
||
$ 0.49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千股表達)
2. 稀釋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以千股表達)
| 期初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基本) 庫藏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估列視為全數發放股票之影響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110年度 173,268 (8,875) 74 |
109年度 173,268 (8,875) 71 164,464 |
|---|---|---|
| 164,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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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 主要地區 臺 灣 主要商品 代工布 主要地區 臺 灣 主要商品 代工布 出售不動產 餘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資產-代工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負債-出售不動產 |
110年度 | 合計 456,564 |
|
|---|---|---|---|
| 織布及 染整業務 $ 456,564 |
營建業務 - |
||
$ 456,564 |
- |
456,564 |
|
109年度 |
合計 441,609 |
||
| 織布及 染整業務 $ 361,820 |
營建業務 79,789 |
||
$ 361,820 - |
- 79,789 |
361,820 79,789 |
|
| $ 361,820 |
79,789 |
441,609 |
|
110.12.31 $ 86,758 (448) |
109.12.31 66,059 (393) |
109.1.1 80,369 (760) |
|
$ 86,310 |
65,666 |
79,609 |
|
$ 14,742 - |
8,643 - |
11,907 - |
|
| $ 14,742 |
8,643 |
11,907 |
|
$ 196,636 |
140,896 |
543 |
2. 合約餘額
-
(1)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
(2)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 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0 千元 543 千元。
( 十九 ) 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稅前淨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 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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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910 千元及 605 千 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729 千元及 1,815 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分派成數為估 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前述董事會 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 二十 ) 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570 2,870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43,919 39,252 股利收入 24,846 18,004 政府補助收入及其他 4,326 15,231 $ 73,091 72,487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570 2,870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43,919 39,252 股利收入 24,846 18,004 政府補助收入及其他 4,326 15,231 $ 73,091 72,487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570 2,870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43,919 39,252 股利收入 24,846 18,004 政府補助收入及其他 4,326 15,231 $ 73,091 72,487 |
|---|---|---|
110年度 $ 43,919 24,846 4,326 |
109年度 39,252 18,004 15,231 |
|
$ 73,091 |
72,487 |
( 廿一 )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其 他 |
110年度 $ 14,524 670 (13,829) 8 (344) |
109年度 (6,563) - (10,497) (95) (170) (17,325) |
|---|---|---|
$ 1,029 |
( 廿二 ) 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織布及染整業務部份,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 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 係使用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 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 格之客戶,並於每年度重新覆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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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開發業務部份,銷售房地價金多為預收帳款,且大部份可由銀行房屋 貸款支應,故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無重大信用風險。
-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信用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一○年及一○ 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 1,322,295 千元及 1,368,073 千元。 (4)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受各債權人信貸特質的影響,客戶經營所在行業亦 對信貸風險造成影響。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 司之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五大銷貨客戶(未含不動產開發業務)之佔比分別為 62% 及 48% 。不動產開發業務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應收帳 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
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 其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下表為金融負債合約到期日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 110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109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2年 | 2-5年 - - - 10,170 |
|---|---|---|---|---|---|
| $ 64,071 1,217 36,658 10,170 |
64,071 1,230 36,658 10,170 |
64,071 769 36,658 - |
- 461 - - |
||
$ 112,116 |
112,129 |
101,498 |
461 |
10,170 |
|
$ 2,000 62,977 1,291 27,177 9,925 |
2,001 62,977 1,309 27,177 9,925 |
2,001 62,977 611 27,177 - |
- - 698 - - |
- - - - 9,925 |
|
$ 103,370 |
103,389 |
92,766 |
698 |
9,925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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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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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含 關係人)及其他應收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上列各項外幣匯率於民國 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貶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 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32 千元及 26 千元。兩期 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 picture [422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 浮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
帳面金額 110.12.31 109.12.31 $ 368,377 521,115 - (2,000) |
帳面金額 110.12.31 109.12.31 $ 368,377 521,115 - (2,000) |
|---|---|---|
| 110.12.31 $ 368,377 - |
||
| $ 368,377 |
51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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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係依報導日非衍生工具之利率暴險進行敏感度分析,若利率增加/減 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均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九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減少 921 千元及 1,298 千元,其主要係來自於變動 利率銀行存款之利率風險暴險。另,合併公司固定利率工具之金融資產係採以攤 銷後成本衡量,報導日市場利率變動對損益並無影響,故不擬揭露公允價值變動 之敏感度分析。
(3)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報導日 證券價格 上漲10% 下跌10%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09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稅前損益 33 58,854 (33) (58,854) |
|---|---|---|---|
|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
稅前損益 | 其他綜合損 益稅前金額 33 (33) |
|
| $ 33 (33) |
66,686 (66,686) |
4.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及上市(櫃)股票 興櫃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
110.12.31 | 110.12.31 | 合計 659,644 7,213 |
||
|---|---|---|---|---|---|
| 帳面金額 $ 659,644 7,213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659,644 - |
第二級 - 7,213 |
第三級 - - |
|||
$ 666,857 |
659,644 |
7,213 |
- |
666,857 |
|
$ 334 141,585 |
334 - |
- - |
- 141,585 |
334 141,585 |
|
$ 141,919 |
334 |
- | 141,585 |
141,919 |
|
$ 223,377 86,310 153,849 49,983 |
|||||
$ 51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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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及上市(櫃)股票 興櫃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
帳面金額 $ 64,071 1,217 36,658 10,170 $ 112,116 |
110.12.31 | 110.12.31 | ||
|---|---|---|---|---|---|
| 公允價值 | 合計 合 計 580,381 8,159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109.12.31 |
第三級 | |||
| 帳面金額 $ 580,381 8,159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580,381 - |
第二級 - 8,159 |
第三級 - - |
|||
$ 588,540 |
580,381 | 8,159 |
- | 588,540 |
|
$ 328 142,236 |
328 - |
- 35,000 |
- 107,236 |
328 142,236 |
|
$ 142,564 |
328 | 35,000 |
107,236 |
142,564 |
|
$ 392,542 65,666 138,126 40,635 |
|||||
$ 636,969 |
|||||
$ 2,000 62,977 1,291 27,177 9,925 |
|||||
$ 103,370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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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工具區分如下:
- 具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櫃)公司股票等,其公允價值係分別 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 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 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 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3) 第二等級與第三等級間之移轉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持有帳面金額 10,000 千元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未上市(櫃)股票,因該等權益工具之相同或類似 資產於非活絡市場報價不再可以定期取得,故將其自第二級移轉為第三級。民國 一○九年度並無任何移轉。
-
(4)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級者,其變動如下:
| 民國110年1月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自第二級轉入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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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 (損失)」) $ 24,349 (1,510)
- (5)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
合併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
-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 可類比上市上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 •缺乏市場流動性 損益按公允價 櫃公司法 ( 110.12.31 及 折價愈高,公允 值衡量之金融 109.12.31 分別為 價值愈低 資產 20%~30% 及 20%~30% ) •股價淨值比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 (110.12.31 及 價值愈高 109.12.31 分別為 1.20~3.01 及 1.03~3.10) •本益比乘數( 110.12.31 •乘數愈高,公允 及 109.12.31 分別為 價值愈高 8.05~9.78 及 5.71~7.95)
- (6)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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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輸入值 | 向上或下 變動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 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7,219 (7,219) 9,648 (9,648) 5,898 (5,898) 8,369 (8,369) |
|---|---|---|---|
| 有利變動 | |||
| 價值比乘數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 價值比乘數 缺乏市場流動性折價 |
5% 5% 5% 5% |
7,219 9,648 5,898 8,369 |
( 廿三 ) 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與進 一步量化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2. 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設 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以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合併公司係透過定期覆核 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以及時反映市場情況及其運作之變化,另透過訓練、管理準 則及作業程序,致力於發展一個有紀律且具建設性的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皆了解 到自身之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 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 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 廿四 ) 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政策,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 需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及債務償還等需求,並考量不動產開發業務之特殊性,可以 預售方式取得不動產開發之資金來源,故合併公司係以排除預收房地款之負債比率作 為資本管理之基準,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16% 及 14%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方式並未改變。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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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五 ) 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
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九)。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110.1.1 現金流量 其他 110.12.31 $ 2,000 (2,000) - - 1,291 (798) 724 1,217 $ 3,291 (2,798) 724 1,217 109.1.1 現金流量 其他 109.12.31 $ - 2,000 - 2,000 1,031 (1,282) 1,542 1,291 $ 1,031 718 1,542 3,291 |
|---|---|
$ 1,031 718 |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Chyang Sheng Vietnam Co., Ltd (越南強盛)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 二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及應收款項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銷售金額及應收款項明細如下:
| 關聯企業 | 營業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 4,525 4,674 |
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1,514 1,567 |
|---|---|---|
1,514 |
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銷貨之計價方式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客戶尚無顯著不同。 ( 三 ) 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 短期員工福利 | 110年度 $ 12,770 |
109年度 11,308 |
|---|---|---|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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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質押之資產
|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土地(註)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建築物(註) 〃 存出保證金 租賃、採購擔保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中山都更案預收價金,專用於該案 建造款 |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土地(註)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建築物(註) 〃 存出保證金 租賃、採購擔保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中山都更案預收價金,專用於該案 建造款 |
110.12.31 109.12.31 $ 417,480 417,480 20,657 26,206 6,248 6,248 145,079 128,854 $ 589,464 578,788 |
|---|---|---|
|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 租賃、採購擔保 中山都更案預收價金,專用於該案 建造款 |
(註)分別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 合併公司與供應商簽訂長期蒸汽供應合約,在穩定供應充足前提下,承諾供應商依合 約約定價格,約定期間及最低使用量估計,合併公司未來最低應支付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合約承諾 $ 52,038 72,504
( 二 ) 合併公司所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契約書明細如下:
已/預計 工程名 地主或共同投資 地 號 合建性 完工年度 稱 建主 質 中山都更案 台北市政府 中正區中山段四小段 都市更新 112
合併公司因不動產開發業務所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如下:
存出保證金
110.12.31 109.12.31 $ 40,975 30,882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承包工程廠商簽訂之合約總價款為 339,200 千元,已依約支付 114,905 千元。
( 三 ) 合併公司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 公司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 ||
|---|---|---|
|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已依約收取金額 |
110.12.31 $ 952,730 |
109.12.31 952,730 |
$ 198,520 |
142,570 |
- ( 四 ) 合併公司因營運及融通資金需求,其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供 與金融機構背書保證之金額皆為 350,000 千元,其實際動支金額皆為 0 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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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 他
( 一 )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 別 性質 別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 者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
77,906 7,204 2,474 2,328 36,226 - |
31,470 2,973 1,352 6,010 801 - |
109,376 10,177 3,826 8,338 37,027 - |
66,470 7,143 2,575 1,920 36,752 - |
28,160 3,191 1,441 4,390 1,712 - |
94,630 10,334 4,016 6,310 38,464 - |
- (註)未包含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折舊分別為 1,255 千元及 1,321 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 貸出資金 之 公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 科目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
期末 餘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 貸與 性質 |
業務往 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額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限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436,004 134,872 |
|---|---|---|---|---|---|---|---|---|---|---|---|---|---|---|---|
| 名稱 | |||||||||||||||
| 0 1 |
本公司 威盛實業 |
保強建設 弘盛投資 |
其他應收 關係人款 〃 |
是 是 |
200,000 30,000 |
200,000 30,000 |
- 20,000 |
2% 2% |
2 2 |
- - |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
- - |
- - |
218,002 67,436 |
註 1 :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轉投資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對單一企業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以不超過轉投資 公司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惟對轉投資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母公司(即合併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單一關係企 業,仍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說明如下:
-
有業務性質往來者。
-
有短期資金融通必要者。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號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 額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證 0 本公司 保強建設 註 2 1,090,010 350,000 350,000 - - 16.05% 1,090,010 Y N N
-
註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但對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之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仍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註 2 :係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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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 股數(千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 〃 〃 〃 威盛實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園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Linden Technologies Inc. 群益安穩基金 股票-元大未來 股票-富邦金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春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大宇 股票-得力 股票-泰碩 股票-興采 股票-亞泥 股票-晟德 股票-大學光 股票-東碩 股票-宜進 股票-南帝 股票-岱宇 股票-兆豐金 股票-群創 股票-台達電 股票-南亞 股票-中鋼 股票-國泰金 股票-國泰智能電動車 股票-圓展 股票-中信金 股票-仁寶 股票-元晶 股票-永豐餘 股票-亞光 股票-友達 股票-嘉晶 股票-光磊 股票-康舒 股票-富邦未來車 股票-第一金 股票-凌陽 股票-佳凌 股票-國喬 股票-華通 股票-富邦金 股票-神達 股票-矽格 股票-晶技 股票-國泰基因免疫革命 股票-富邦基因免疫生技 |
無 〃 〃 〃 〃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400 40 7,209 30 100 506 1,000 1,636 430 244 31 100 49 20 1,517 60 50 150 20 90 50 110 180 100 200 180 100 60 20 20 30 85 15 13 20 100 50 100 30 30 50 20 30 50 49 200 100 |
$ 334 2,224 - 117,426 1,008 7,629 7,213 10,000 25,440 6,751 13,396 959 4,430 2,994 5,660 61,894 1,173 4,260 8,115 711 1,764 13,750 9,394 6,363 6,250 3,348 11,916 2,595 1,452 850 711 2,817 1,946 2,002 924 732 1,813 1,225 3,885 2,064 861 2,188 1,526 1,056 2,940 5,170 1,870 1,301 |
0.01 0.38 1.15 - - - 0.51 1.81 1.25 0.11 0.28 0.07 - 0.01 0.03 2.78 0.02 0.01 0.11 - - - - - - 0.02 0.19 - - - - 0.01 - 0.01 - - - - 0.02 0.02 - - - - - 0.02 0.04 - |
334 2,224 - 117,426 1,008 7,629 7,213 10,000 25,440 6,751 13,396 959 4,430 2,994 5,660 61,894 1,173 4,260 8,115 711 1,764 13,750 9,394 6,363 6,250 3,348 11,916 2,595 1,452 850 711 2,817 1,946 2,002 924 732 1,813 1,225 3,885 2,064 861 2,188 1,526 1,056 2,940 5,170 1,870 1,301 |
0.01 0.42 1.15 - - - 0.51 2.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2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 末 | 末 |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
| 股數(千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弘盛投資 〃 〃 〃 〃 〃 〃 〃 〃 保強建設 〃 〃 |
本公司 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得力 股票-來思達 股票-泰碩 股票-東碩 股票-宏遠 股票-永豐餘 股票-友達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弘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安穩基金 |
母公司 無 〃 〃 〃 〃 〃 〃 〃 無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8,875 22 1,067 50 100 88 2,000 30 40 6,150 2,000 15,729 |
126,022 - 16,753 1,675 5,490 3,590 19,260 1,067 916 105,841 23,520 256,334 |
5.12 0.03 0.28 0.17 0.11 0.16 0.29 - - 5.13 3.33 - |
126,022 - 16,753 1,675 5,490 3,590 19,260 1,067 916 105,841 23,520 256,334 |
5.12 0.03 - - - - - - - 5.13 3.33 - |
註 |
註: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且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 : | ||||||||||||||
|---|---|---|---|---|---|---|---|---|---|---|---|---|---|---|
| 買、賣之 公司 |
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名稱 |
帳列 科目 |
交易 對象 |
關係 | 期初 | 買入 | 賣出 | 期 末 | ||||||
股數 (千股) |
金額 | 股數 (千股) |
金額 | 股數 (千股)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處分 損益 |
股數 (千股) |
金額 | |||||
| 本公司 保強建設 |
群益安穩 基金 〃 |
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流動 〃 |
- - |
- - |
7,052 22,055 |
114,622 358,741 |
26,413 - |
430,000 - |
26,256 6,327 |
427,500 103,000 |
427,196 101,675 |
304 1,325 |
7,209 15,729 |
117,426 256,334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如下:(僅揭露交易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
者):
| 者): | |||||||
|---|---|---|---|---|---|---|---|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 之關係(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 | |||
| 科目 | 金 額 (註三)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或 總資產之比率 |
||||
| 2 |
威盛實業 |
弘盛投資 | 3 | 其他應收款 | 20,000 |
資金貸與 | 0.73% |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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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投資公司 名稱 |
被投資公司 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中最 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數(千股)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 〃 威盛實業 〃 弘盛投資 |
威盛實業 保強建設 Chyang Sheng Vietnam 弘盛投資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旭盛國際 |
台灣 台灣 Vietnam 台灣 Vietnam Samoa 台灣 |
一般投資業 委託營造廠商興 建國民住宅及商 業大樓之出租出 售業務 印花及染整業 一般投資業 印花及染整業 國際貿易業 國際貿易業 |
63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140,000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
63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140,000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
63,800 26,235 - 14,000 - - 300 |
100% 83.68% 18.69% 100% 14.92% 33.61% 100% |
674,379 524,177 118,010 31,771 96,096 171,207 2,571 |
100% 83.68% 18.69% 100% 14.92% 33.61% 100% |
38,864 10,879 (22,844) (6,959) (22,844) 102,151 (328) |
38,864 9,104 (4,270) (6,959) (3,407) 34,337 (328) |
註1 〃 註1 註1 |
註 1 :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 ) 主要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
| 單位:股 | ||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新光紡織 |
31,320,576 | 18.07% |
| 林俊堯 |
11,400,000 | 6.57% |
| 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874,795 | 5.12% |
十四、部門資訊
一 ( ) 一般性資訊
-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依所營事業單位決定,由於每一事業單位提供不同的產
-
品,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需分別管理。
-
合併公司對於各營運部門損益係依毛利衡量,並作為績效之評估:其所使用之會
-
計政策均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營運部門資訊如下: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毛利 |
110年度 | 110年度 | 合計 456,564 - 456,564 70,969 |
|
|---|---|---|---|---|
| 織 布 及 染整業務 $ 456,564 - |
營建業務 - - |
調 整 及銷除 - - |
||
| $ 456,564 |
- | - | ||
$ 70,969 |
- | - |
- 154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毛利 |
109年度 | 109年度 | 合計 441,609 - 441,609 84,751 |
|
|---|---|---|---|---|
| 織 布 及 染整業務 $ 361,820 - |
營建業務 79,789 - |
調 整 及銷除 - - |
||
| $ 361,820 |
79,789 | - | ||
$ 40,830 |
43,921 |
- |
( 二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另, 合併公司之非流動資產均位於亞洲地區。
| 地 區 亞 洲 |
110年度 109年度 $ 456,564 441,609 |
|---|---|
( 三 ) 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對其個別銷貨收入佔合併綜合損益表上營 業收入淨額 10% 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 客戶編號 A客戶 B客戶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10年度 |
|---|---|---|---|
| 金 額 $ 85,824 100,596 |
所佔比例% | ||
$ 186,420 |
41 96,391 |
21 |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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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 核事項如下:
— 一、銷貨收入 染整加工勞務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評估會計政策請詳附註四(十四)。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布料染整加工業務,該等業務的交易模式係由客戶提供胚 布,由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胚布染整加工,經分析此項業務之交易條件,係隨時間 滿足履約義務並移轉勞務之控制權與客戶,因此,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製造工單 進度計算完工比例並認列銷貨收入;考量收入認列對個體財務報告係屬重要,及隨時間滿 足履約義務的收入認列方式的影響,因此,本會計師將其列為重要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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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所採 用的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並與銷售條款比較以評估所採用政策的適當性;實地觀察銷貨收 入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並抽樣測試其執行的有效性;抽樣測試個別收入交易,核對至客 戶訂單、出貨證明等;抽樣選取年度結束日前後期間銷售交易作為樣本,檢視該等交易的 客戶訂單、銷售條件、完工入庫及出貨紀錄等相關資料,另就取得期末在製工單,抽核驗 算其完工比例計算的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強盛染整股份有限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 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強盛染整股份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 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 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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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 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 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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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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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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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29108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10004977 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三 日
- 158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0.12.31 109.12.31 |
金 額 % 金 額 % |
45,793 2 42,430 2 |
518 - 512 - |
60,694 3 45,643 2 |
60,694 3 45,643 2 |
107,005 5 88,585 4 |
107,005 5 88,585 4 |
77,030 3 77,030 3 |
174 - 692 - |
23,910 1 23,664 1 |
23,910 1 23,664 1 |
101,114 4 101,386 4 |
101,114 4 101,386 4 |
208,119 9 189,971 8 |
208,119 9 189,971 8 |
1,732,684 73 1,732,684 74 |
1,732,684 73 1,732,684 74 |
270,375 11 267,713 11 |
270,375 11 267,713 11 |
184,567 8 179,160 8 |
56,835 2 56,835 2 |
81,169 3 58,825 4 |
81,169 3 58,825 4 |
322,571 13 294,820 14 |
322,571 13 294,820 14 |
(55,834) (2) (65,322) (3) |
19,015 1 23,693 1 |
(108,791) (5) (108,791) (5) |
(108,791) (5) (108,791) (5) |
(145,610) (6) (150,420) (7) |
(145,610) (6) (150,420) (7) |
2,180,020 91 2,144,797 92 |
2,180,020 91 2,144,797 92 |
2,388,139 100 2,334,768 100 |
2,388,139 100 2,334,768 100 |
||||||||||
|---|---|---|---|---|---|---|---|---|---|---|---|---|---|---|---|---|---|---|---|---|---|---|---|---|---|---|---|---|---|---|---|---|---|---|---|---|---|---|---|---|---|---|---|---|---|---|
| $ | $ | |||||||||||||||||||||||||||||||||||||||||||||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負債表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10.12.31 109.12.31 |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及權益 |
流動負債: | 181,707 8 181,385 8 2181 應付票據及帳款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 |
126,063 5 114,622 5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
14,742 1 8,643 - 流動負債合計 |
84,796 4 64,098 3 非流動負債: |
31,059 1 21,691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
8,672 - 8,803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
14,821 1 17,431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461,860 20 416,673 18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負債總計 | 權 益(附註六(十四)): | 2,558 - 2,920 - 3110 普通股股本 |
1,348,337 56 1,353,291 58 3200 資本公積 |
431,459 18 429,667 18 保留盈餘: |
685 - 1,199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
124,093 5 118,699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19,147 1 12,319 1 3350 未分配盈餘 |
1,926,279 80 1,918,095 82 |
其他權益: | 341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 |
實現損益 | 3500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2,388,139 100 2,334,768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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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資 產 | 流動資產: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附註六(二))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六(十六)) |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
流動(附註六(三))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 |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二)及(十三))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董事長:陳壬發 |
- 159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4111 銷貨收入 4190 減: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六))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七)、(十二)、(十七)及十二)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七)、(十二)、(十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十八))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一)、(十八)及七)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九)) 737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附 註六(六))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 稅前淨利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二))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981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
110年度 | % 102 2 |
109年度 金額 % 364,660 102 7,514 2 |
109年度 金額 % 364,660 102 7,514 2 |
|---|---|---|---|---|
| 金額 $ 460,376 8,337 |
金額 364,660 7,514 |
|||
452,039 382,184 |
100 85 |
357,146 317,300 |
100 89 |
|
69,855 |
15 | 39,846 |
11 | |
12,815 38,403 9,856 55 |
3 8 2 - |
11,042 36,276 8,999 (367) |
3 10 3 - |
|
| 61,129 | 13 | 55,950 |
16 | |
8,726 |
2 | (16,104) |
(5) | |
875 39,923 1,064 36,739 (12) |
- 9 - 8 - |
975 44,809 1,144 27,271 (12) |
- 13 - 8 - |
|
78,589 |
17 | 74,187 |
21 | |
87,315 6,640 |
19 1 |
58,083 4,177 |
16 1 |
|
80,675 |
18 | 53,906 |
15 | |
(944) (4,678) - |
- (1) - |
163 (1,250) - |
- - - |
|
| (5,622) | (1) | (1,087) |
- | |
9,488 |
2 |
(17,363) |
(5) | |
9,488 |
2 | (17,363) |
(5) |
|
3,866 |
1 | (18,450) |
(5) |
|
$ 84,541 |
19 | 35,456 |
10 |
|
$ |
0.49 | 0.33 | ||
| $ | 0.49 | 0.33 |
( 請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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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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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壬發
- 160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
(108,791) 2,207,977 |
(108,791) 2,207,977 |
- 53,906 |
- (18,450) |
- (18,450) |
- 35,456 |
- 35,456 |
- - |
- (103,961) |
- 5,325 |
- 5,325 |
(108,791) 2,144,797 |
- 80,675 |
- 3,866 |
- 3,866 |
- 84,541 |
- 84,541 |
- - |
- (51,980) |
- 2,662 |
- 2,662 |
(108,791) 2,180,020 |
|||||||
|---|---|---|---|---|---|---|---|---|---|---|---|---|---|---|---|---|---|---|---|---|---|---|---|---|---|---|---|---|---|---|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權益變動表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益按公允價值衡 |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換算之 量之金融資產 |
股 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兌換差額 未實現(損)益 |
1,732,684 262,388 167,603 56,835 120,274 (47,959) 24,943 |
- - - - 53,906 - - |
- - - - 163 (17,363) (1,250) |
- - - - 54,069 (17,363) (1,250) |
- - 11,557 - (11,557) - - |
- - - - (103,961) - - |
- 5,325 - - - - - |
1,732,684 267,713 179,160 56,835 58,825 (65,322) 23,693 |
- - - - 80,675 - - |
- - - - (944) 9,488 (4,678) |
- - - - 79,731 9,488 (4,678) |
- - 5,407 - (5,407) - - |
- - - - (51,980) - - |
- 2,662 - - - - - |
1,732,684 270,375 184,567 56,835 81,169 (55,834) 19,01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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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陳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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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處分投資利益 存貨備抵迴轉利益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約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存 貨 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負債及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獲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現金股利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資產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0年度 | 109年度 58,083 39,266 (367) 12 (975) (12) (27,271) - - (1,145) (446) |
|---|---|---|
| $ 87,315 37,995 55 12 (875) (15) (36,739) (670) (179) (304) - |
||
| (720) | 9,062 |
|
(10,958) (6,099) (20,753) (9,368) (257) |
(15,240) 3,264 15,031 4,825 157 |
|
(47,435) |
8,037 |
|
3,363 11,940 (1,462) |
(3,779) (9,466) (3,052) |
|
13,841 |
(16,297) |
|
(33,594) |
(8,260) |
|
(34,314) |
802 |
|
53,001 875 15 (12) (3,426) |
58,885 975 12 (12) (785) |
|
50,453 |
59,075 |
|
49,527 (48,082) 670 - |
83,483 (43,858) - 1,220 |
|
| 2,115 | 40,845 |
|
246 (512) (51,980) |
260 (760) (103,961) |
|
(52,246) |
(104,461) |
|
322 181,385 |
(4,541) 185,926 |
|
$ 181,707 |
181,385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陳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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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呂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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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鄭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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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九日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註冊地址為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 126 號。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各種纖維製品 之加工、印花、漂白、染整與買賣。
本公司股份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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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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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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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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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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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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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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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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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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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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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8-2020 週期之年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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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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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2023 年 1 月 1 日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流動」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 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 期者)或非流動。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之修 修正條文限縮認列豁免之範圍,當交 2023 年 1 月 1 日 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 易之原始認列產生等額應課稅及可 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減除暫時性差異時,不再適用該認列 稅」 豁免。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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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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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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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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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 ) 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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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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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淨額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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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 三 ) 外 幣
-
外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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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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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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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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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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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營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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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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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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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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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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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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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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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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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 六 ) 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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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 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 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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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
攤銷後成本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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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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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成。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 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至 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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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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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 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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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
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 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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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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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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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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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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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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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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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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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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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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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 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 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 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 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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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 ) 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八 )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者對 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 九 ) 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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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 十一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備 2~25 年
(2) 機器設備 2~10 年
- (3) 辦公及其他設備 2~10 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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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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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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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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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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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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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 十三 ) 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遞延所 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 十四 ) 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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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勞務收入
本公司提供布料染整之代工服務予客戶,相關勞務之提供,係於履約過程中 逐步移轉由客戶控制。因此,本公司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日之履約義 務完成程度認列。固定價格合約係以截至報導日實際已提供代工工序佔全部工序 之比例為基礎認列收入,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 並於處理階層得知情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2)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 十五 ) 政府補助
本公司係於可收到與新冠病毒疫情相關之政府補助時, 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 列為其他收益。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本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 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 年限內依有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益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本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 之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 十六 ) 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 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 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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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 十七 ) 所得稅
-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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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 十九 ) 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 ( ) 對子公司是否具實質控制之判斷,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二 ) 對關聯企業是否具重大實質控制之判斷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 Chyang Shang Vietnam 33.61 %之有表決權股份,考量本公 司非為最大股東,且無法取得過半之董事席次或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之表決權,故斷 對該被投資公司僅具重大影響力。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 ( ) 收入認列
本公司依照在製工單完成進度計算完工比例並認列合約收入,此項計算係考量加 工的製程、預計製程天期及工法等因素估計,上述任何估計基礎之變動,可能造成該 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 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小 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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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0.12.31 $ 51,807 129,900 |
109.12.31 51,485 129,900 |
|---|---|---|
$ 181,707 |
181,385 |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
原始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 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
( 二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股票 開放型基金 合 計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上市(櫃)股票 未上市(櫃)股票 合 計 |
110.12.31 $ 8,637 117,426 |
109.12.31 - 114,622 114,622 109.12.31 328 2,592 2,920 |
|---|---|---|
$ 126,063 |
||
110.12.31 $ 334 2,224 |
||
$ 2,558 |
( 三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
-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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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110.12.31 $ 36,707 48,537 (448) |
109.12.31 28,119 36,372 (393) |
|---|---|---|
$ 84,796 |
64,098 |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 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 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本公司應收帳 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10.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46,279 0% 逾期0~90天 1,922 0%~5% 逾期91~150天 - 0%~40% 逾期151天以上 336 100% 合 計 $ 48,537 109.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 34,959 0% 逾期0~90天 1,077 0%~5% 逾期91~150天 - 0%~40% 逾期151天以上 336 100% 合 計 $ 36,372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期初餘額 $ 393 認列之減損損失 55 減損損失迴轉 - 期末餘額 $ 448 |
110.12.31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112 - 336 |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46,279 1,922 - 336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
0% 0%~5% 0%~40% 100% 109.12.31 |
|||||
| $ 48,537 |
448 | ||||
|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 57 - 336 |
|||||
|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 34,959 1,077 - 336 |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
||||
0% 0%~5% 0%~40% 100% 110年度 |
|||||
| $ 36,372 |
393 | ||||
| 109年度 760 - (367) |
|||||
| $ 393 55 - |
|||||
| $ 448 |
393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有提供 作抵質押擔保之情形。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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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存 貨
| 貨 | ||
|---|---|---|
| 原 料 製成品及商品 合 計 |
110.12.31 $ 31,059 - |
109.12.31 21,691 - |
| $ 31,059 |
21,691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70,824 千元及 295,682 千元;另,與存貨相關費損直接認列為銷貨成本之明細如下:
| 迴轉備抵跌價損失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下腳收入 |
110年度 109年度 $ - (446) 14,795 25,803 (3,435) (3,739) $ 11,360 21,618 |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抵質押擔 保之情形。
( 六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子公司 關聯企業 |
110.12.31 $ 1,230,327 118,010 |
109.12.31 1,238,656 114,635 1,353,291 |
|---|---|---|
$ 1,348,337 |
-
上列子公司明細及說明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 關聯企業 名稱 |
與本公司間 關係之性質 |
主要營業場所 /公司註冊之 國家 |
所有權權益及 表決權之比例 |
所有權權益及 表決權之比例 |
|---|---|---|---|---|
| 110.12.31 | 109.12.31 | |||
| Chyang Sheng Vietnam |
主要業務為 印花及染整 |
越南 | 18.69% | 18.69% |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於本公 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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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 資 產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 期初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期末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加:股權淨值差異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110.12.31 $ 366,871 444,383 (151,727) (97,232) |
110.12.31 $ 366,871 444,383 (151,727) (97,232) |
109.12.31 250,545 455,143 (136,366) (25,082) 544,240 544,240 109年度 419,350 (86,731) (30,927) (117,658) (117,658) 109年度 123,712 (21,991) 101,721 12,914 114,635 |
|---|---|---|---|
$ 562,295 |
|||
$ 562,295 |
|||
110年度 $ 502,442 |
|||
$ (22,844) 40,899 |
|||
$ 18,055 |
|||
$ 18,055 |
|||
110年度 |
|||
| $ 101,721 3,375 |
|||
105,096 12,914 |
|||
$ 118,010 |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
本公司投資之關聯企業均無公開市場報價。
( 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 明細如下:
|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轉入(出)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土 地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260,827 568,915 3,560 2,186 - (15,326) (8,399) - 1,303 29,322 |
辦公設備 及其他 |
在建工程 及待驗設備 10,668 29,809 - - (28,198) |
合計 1,574,337 41,669 (16,936) (15,033) 2,998 |
|---|---|---|---|---|---|
| $ 303,139 - - (6,634) - |
430,788 6,114 (1,610) - 571 |
||||
| $ 296,505 |
257,291 585,097 |
435,863 |
12,279 |
1,587,035 |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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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轉入(出)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
土 地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及其他 |
在建工程 及待驗設備 7,544 30,670 - - (27,546) |
合計 1,609,865 43,858 (74,564) (7,333) 2,511 |
|---|---|---|---|---|---|
| $ 306,375 - - (3,236) - |
258,173 620,817 5,125 1,763 - (72,827) (4,097) - 1,626 19,162 |
416,956 6,300 (1,737) - 9,269 |
|||
| $ 303,139 |
260,827 568,915 |
430,788 |
10,668 |
1,574,337 |
|
$ - - - - |
238,979 508,448 9,157 16,068 - (15,326) (8,384) - |
397,243 11,001 (1,610) - |
- - - - |
1,144,670 36,226 (16,936) (8,384) |
|
$ - |
239,752 509,190 |
406,634 |
- |
1,155,576 |
|
| $ - - - - |
234,931 563,447 8,141 17,828 - (72,827) (4,093) - |
387,766 11,214 (1,737) - |
- - - - |
1,186,144 37,183 (74,564) (4,093) |
|
$ - |
238,979 508,448 |
397,243 |
- |
1,144,670 |
|
| $ 296,505 |
17,539 75,907 |
29,229 |
12,279 |
431,459 |
|
$ 303,139 |
21,848 60,467 |
33,545 |
10,668 |
429,667 |
|
$ 306,375 |
23,242 57,370 |
29,190 |
7,544 |
423,721 |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資產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 八 ) 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承租運輸設備等成本及折舊,其明細如下:
|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即期末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減 少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運輸設備 $ 1,542 |
|---|---|
$ 1,677 1,542 (1,677) |
|
$ 1,542 |
|
$ 343 514 |
|
| $ 857 |
- 180 -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折舊 減 少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
運輸設備 $ 1,258 762 (1,677) $ 343 $ 685 $ 1,199 $ 419 |
|---|---|
( 九 ) 投資性不動產
|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重分類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重分類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自有資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 114,341 158,159 6,634 8,399 |
|---|---|
$ 120,975 166,558 |
|
$ 111,105 154,062 3,236 4,097 |
|
$ 114,341 158,159 |
|
$ - 153,801 - 1,255 - 8,384 |
|
$ - 163,440 |
|
$ - 148,387 - 1,321 - 4,093 |
|
$ - 153,801 |
|
$ 120,975 3,118 |
|
$ 114,341 4,358 |
|
$ 111,105 5,675 |
|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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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包括原始不可取消 之租期 1~3 年,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請詳附 註六(十一)。
-
(2) 上列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第三方報價資訊進行評估,屬第三級之公允價值。
-
(3)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 註八。
( 十 ) 租賃負債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流動 非流動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租賃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短期租賃之費用 租賃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10.12.31 $ 518 |
110.12.31 $ 518 |
109.12.31 512 692 109年度 12 |
|---|---|---|---|
| $ 174 |
|||
| 110年度 | |||
| $ 12 |
|||
| $ 3,162 |
3,126 |
||
110年度 |
( 十一 ) 營業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付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九)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110.12.31 $ 25,423 3,208 |
109.12.31 31,880 27,506 |
|---|---|---|
$ 28,631 |
59,386 |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36,119 千 元及 31,452 千元。
- 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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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
110.12.31 $ (48,703) 49,610 |
109.12.31 (48,502) 48,891 |
|---|---|---|
$ 907 |
389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期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49,610 千元。勞工 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 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計畫支付之福利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經驗損益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 損益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0年度 $ 48,502 (1,722) 272 976 1,960 (1,285) |
109年度 50,801 (4,273) 508 100 228 1,138 |
|---|---|---|
$ 48,703 |
48,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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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支付之福利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0年度 $ 48,891 1,560 (1,722) 174 707 |
109年度 47,975 3,160 (4,273) 400 1,629 48,891 |
|---|---|---|
| $ 49,610 |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
110年度 $ 102 (4) |
109年度 102 6 |
|---|---|---|
$ 98 |
108 |
|
| $ 60 10 19 9 |
66 11 21 10 |
|
| $ 98 |
108 |
(5) 精算假設
| 假設 | 假設 | |
|---|---|---|
|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
| 110年度 | 109年度 | |
| 折現率 | 0.750% | 0.350%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125% | 1.125% |
預期長期資產報酬率係以整體投資組合為基礎,而非加總個別資產類別之報 酬。此一報酬率純粹以歷史報酬率為基礎,不作調整。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1,560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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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823) 846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823) 846 |
|---|---|---|
| 增加0.25% $ (823) |
||
$ 819 |
(801) | |
| $ (876) |
901 |
|
$ 870 |
(850)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 3,560 千元及 3,655 千元。
( 十三 )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所得稅費用 |
110年度 $ 6,537 103 |
109年度 5,755 (1,578) |
|---|---|---|
| $ 6,640 |
4,177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 用。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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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變動數 永久性差異 前期(高)低估及其他 |
110年度 $ 87,315 |
109年度 58,083 11,617 965 (8,928) 523 4,177 |
|---|---|---|
17,463 854 (8,301) (3,376) |
||
$ 6,640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5,600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課稅損失 退 休 金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922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819 民國109年1月1日 $ 1,344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344) 2,92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922 |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5,600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課稅損失 退 休 金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922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819 民國109年1月1日 $ 1,344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344) 2,92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922 |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5,600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課稅損失 退 休 金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2,922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0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2,819 民國109年1月1日 $ 1,344 - (借記)貸記損益表 (1,344) 2,92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922 |
109.12.31 24,746 合計 2,922 (103) |
|---|---|---|---|
| $ - - |
|||
| $ - |
2,819 |
2,819 |
|
| $ 1,344 (1,344 |
- ) 2,922 |
1,344 1,578 |
|
$ - |
2,922 |
2,922 |
(3)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負債之變動如下: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表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土地重估 增值準備 |
其 他 |
|---|---|---|
| $ 67,994 9,036 77,030 |
||
$ 67,994 9,036 77,030 - - - |
||
| $ 67,994 9,036 77,030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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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 3,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皆為 300,000 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 173,268 千股。所有已發行 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
|---|---|---|
| 發行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取得及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關聯企業持股比例變動調整數 |
110.12.31 $ 2,141 207,948 31,124 29,162 |
109.12.31 2,141 205,286 31,124 29,162 267,713 |
$ 270,375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經主管機 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 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未分 派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 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定之目標下,依本公司章程所定 比率分配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 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 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二十,其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和 之百分之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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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將帳列股東權益項下 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歸零、採用認定成本豁免及一次認列退休金精算利益,而調整 增加保留盈餘計 143,305 千元,依金管會規定,應就上述保留盈餘增加數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惟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編製之 財務報表,其保留盈餘為 56,835 千元,故就該數額全數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 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 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 公積餘額皆為 56,835 千元。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及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金額如 下: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盈餘-現金股利 |
109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
| 配股率 (元/股) |
金額 | 配股率 (元/股) |
|
$ 0.3 |
51,980 0.6 |
4. 庫藏股票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庫藏股票餘額為 108,791 千元,係本公司子公司弘盛投資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公司法修正前陸續取得 本公司股票,合計持有 8,875 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 十五 ) 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 基本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10年度 $ 80,675 |
109年度 53,906 164,393 0.33 |
164,393 |
||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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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千股表達)
| 期初流通在外股數 庫藏股之影響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以千股表達)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庫藏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估列視為全數發放股票之影響 期末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110年度 173,268 (8,875) |
109年度 173,268 (8,875) 164,393 109年度 53,906 164,474 0.33 109年度 173,268 (8,875) 71 164,464 |
|---|---|---|
164,393 |
||
110年度 $ 80,675 |
||
164,467 |
||
$ 0.49 |
||
| 110年度 173,268 (8,875) 74 |
||
| 164,467 |
2. 稀釋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以千股表達)
( 十六 ) 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主要產品: 代 工 布 其 他 合 計 餘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資產-代工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
110.12.31 | 110年度 $ 452,039 |
109年度 357,146 357,093 53 357,146 109.1.1 79,522 (760) 78,762 11,907 - 11,907 |
|---|---|---|---|
$ 451,799 240 |
|||
| $ 452,039 |
|||
109.12.31 64,491 (393) |
|||
| $ 85,244 (448) |
|||
$ 84,796 |
64,098 |
||
$ 14,742 - |
8,643 - |
||
| $ 14,742 |
8,643 |
2. 合約餘額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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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 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依稅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 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 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910 千元及 605 千 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2,729 千元及 1,815 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分派成數為估 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前述董事會 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 十八 ) 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銀行存款利息 租金收入 股利收入 政府補助收入及其他 |
110年度 $ 875 |
109年度 975 109年度 31,452 12 13,345 44,809 |
|---|---|---|
| 110年度 $ 36,119 15 3,789 |
||
$ 39,923 |
( 十九 ) 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其 他 |
110年度 $ 670 304 179 (89) |
109年度 - 1,145 - (1) |
|---|---|---|
$ 1,064 |
1,144 |
( 二十 ) 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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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擔 保品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係使用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 及彼此交易紀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 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於每年度重新覆核 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 (2) 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信用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民國一一○年及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最大信用暴險金額分別為 412,804 千元及 380,836 千元。 (4)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受各債權人信貸特質的影響,客戶經營所在行業亦對 信貸風險造成影響。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 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五大銷貨客戶之佔比分別為 63% 及 50% 。
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其營 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下表為金融負債合約到期日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 110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109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2年 | 2-5年 - - - 8,910 |
|---|---|---|---|---|---|
| $ 45,793 692 31,935 8,910 |
45,793 697 31,935 8,910 |
45,793 523 31,935 - |
- 174 - - |
||
$ 87,330 |
87,335 |
78,251 |
174 |
8,910 |
|
$ 42,430 1,204 24,698 8,665 |
42,430 1,221 24,698 8,665 |
42,430 523 24,698 - |
- 698 - - |
- - - 8,665 |
|
$ 76,997 |
77,014 |
67,651 |
698 |
8,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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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司 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 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無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2) 利率分析
本公司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 浮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
帳面金額 110.12.31 109.12.31 $ 181,707 181,385 - - $ 181,707 181,385 |
|---|---|
| 110.12.31 $ 181,707 - |
|
| $ 181,707 |
本公司係依報導日非衍生工具之利率暴險進行敏感度分析,若利率增加/減少 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均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 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454 千元及 453 千元,其主要係來自於變動利率銀 行存款之利率風險暴險。
(3)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報導日證券價格 上漲10% 下跌10% |
110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 33 12,606 (33) (12,606) |
109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33 11,462 (33) (11,462) |
|---|---|---|
4.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 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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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10.12.31
| 110.12.31 | 110.12.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及上市(櫃) 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國內上櫃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
帳面金額 $ 126,063 |
公允價值 | 合計 126,063 334 2,224 2,558 合 計 114,622 328 2,592 2,920 |
||
| 第一級 126,063 |
第二級 - |
第三級 - |
|||
$ 334 2,224 |
334 - |
- - |
- 2,224 |
||
$ 2,558 |
334 |
- |
2,224 |
||
$ 181,707 84,796 8,672 9,008 |
109.12.31 | ||||
$ 284,183 |
|||||
$ 45,793 692 31,935 8,910 |
|||||
$ 87,330 |
|||||
| 帳面金額 $ 114,622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114,622 |
第二級 - |
第三級 - |
|||
$ 328 2,592 |
328 - |
- - |
- 2,592 |
||
$ 2,920 |
328 |
- | 2,592 |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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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租賃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
109.12.31 | 109.12.31 | |||
|---|---|---|---|---|---|
| 帳面金額 $ 181,385 64,098 8,803 9,008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263,294 |
|||||
$ 42,430 1,204 24,698 8,665 |
|||||
$ 76,997 |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工具區分如下:
-
•具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櫃)公司股票等,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 市場報價決定。
-
•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 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 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 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3)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移轉。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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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級者,其變動如下:
|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屬第三級者,其變動如下: | |
|---|---|
| 民國110年1月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民國109年1月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 $ 2,592 (368) |
$ 2,224 |
|
$ 2,879 (287) |
|
$ 2,592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110 年度 109 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利益(損失)」) $ (368) (287)
- (5)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
本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 場之權益工具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 可類比上市上 •股價淨值比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 損益按公允價 櫃公司法 110.12.31 及 價值愈高 值衡量之金融 109.12.31 分別為 •缺乏市場流通性 資產 3.01 及 3.10 折價愈高,公允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價值愈低 110.12.31 及 109.12.31 皆為 20%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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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輸入值 | 向上或下 變動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267 (267) 334 (334) 321 (321) 401 (401) |
|---|---|---|---|
| 有利變動 | |||
| 股價淨值比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股價淨值比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5% 5% 5% 5% |
267 334 321 401 |
( 廿一 ) 財務風險管理
-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與進 一步量化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2. 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以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本公司係透過定期覆核風險管 理政策及系統,以及時反映市場情況及其運作之變化,另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 業程序,致力於發展一個有紀律且具建設性的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皆了解到自身 之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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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三 ) 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政策,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以支應未來十二個月所需 之營運資金及資本支出及債務償還等需求,故本公司係以負債比率作為資本管理之基 準,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9 %及 8% ,截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資本管理方式並未改變。
( 廿四 ) 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
以租賃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八)。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110.1.1 現金流量 其他 110.12.31 $ 1,204 (512) - 692 $ 1,204 (512) - 692 109.1.1 現金流量 其他 109.12.31 $ 422 (760) 1,542 1,204 $ 422 (760) 1,542 1,204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威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保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旭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二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勞務提供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提供子公司行政支援所產生之收入為 1,500 千元,截至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前述交易產生之款項業已全數收回。民 國一○九年度則無此情形。
2. 背書保證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為子公司之銀行借款 提供融資背書保證金額皆為 350,000 千元,其實際動支金額皆為 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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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 110年度 $ 8,544 |
109年度 |
|---|---|
| 8,235 |
八、質押之資產
|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土地(註)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建築物(註) 〃 存出保證金 租賃、採購擔保 |
110.12.31 $ 417,480 20,657 6,248 |
109.12.31 |
|---|---|---|
417,480 26,206 6,248 |
||
$ 444,385 |
449,934 |
(註)分別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 本公司與供應商簽訂長期蒸汽供應合約,在穩定供應充足之前提條件下,承諾供應商 依合約約定價格,約定期間及最低使用量估計,本公司未來最低應支付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合約承諾 $ 52,038 72,504
( 二 ) 本公司為子公司之銀行借款提供背書保證情形,請詳附註七(二)。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 能別 性質 別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10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109年度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
77,906 7,204 2,474 - 2,328 36,226 - |
25,534 2,648 1,184 6,182 1,562 514 - |
103,440 9,852 3,658 6,182 3,890 36,740 - |
66,470 7,143 2,575 - 1,920 36,752 - |
20,423 2,648 1,188 5,209 1,296 1,193 - |
86,893 9,791 3,763 5,209 3,216 37,945 - |
(註)未含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投資性不動產折舊分別為 1,255 千元及 1,321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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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01 209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8 8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626 51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536 432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24.07% 監察人酬金 $ 896 618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01 209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8 8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626 51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536 432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24.07% 監察人酬金 $ 896 618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01 209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8 8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626 51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536 432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24.07% 監察人酬金 $ 896 618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01 209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8 8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626 516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536 432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24.07% 監察人酬金 $ 896 618 |
|---|---|---|---|
209 |
|||
| 8 | 8 |
||
| $ 626 |
516 |
||
| $ 536 |
432 |
||
| 24.07% $ 896 |
24.07% | 618 |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董監事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並未領有固定薪資,僅領取定額車馬費及董事會出席費,且獨立 董事之車馬費得高於一般董監事。年度經營如有獲利,則按章程之規定,以不高於稅 前淨利 3% 提列董監酬勞。
經理人
本公司經理人之酬金,係以該職位於同業市場中的薪資水平,並考量於公司內的職責, 以及對公司營運目標貢獻度,再參考公司之整體績效、個人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績效 的貢獻度而給予合理的酬金
上述董監事及經理人所領取之各項報酬及政策每年均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提請董事 會核准。
員工
本公司員工薪酬係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薪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員工薪酬包含按月支領 薪資、依經營績效發法之績效獎金及依年度營運成果發放之員工酬勞,實際獲得之酬 勞依員工年資、職等及工作績效而決定。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 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
貸與 對象 |
往來 科目 |
是否 為關 係人 |
本期最 高金額 |
期末 餘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 貸與 性質 |
業務往 來金額 |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
|---|---|---|---|---|---|---|---|---|---|---|---|---|---|---|---|
| 名稱 | |||||||||||||||
| 0 1 |
本公司 威盛實業 |
保強建設 弘盛投資 |
其他應收 關係人款 〃 |
是 是 |
200,000 30,000 |
200,000 30,000 |
- 20,000 |
2% 2% |
2 2 |
- - |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
- - |
- - |
218,002 67,436 |
436,004 134,872 |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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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1 :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轉投資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對單一企業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以不超過轉投資 公司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惟對轉投資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母公司(即合併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單一關係企 業,仍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
註 2 :資金貸與性質說明如下: 1. 有業務性質往來者。 2. 有短期資金融通必要者。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 號 |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
實際動 支金額 |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 證 |
|---|---|---|---|---|---|---|---|---|---|---|---|---|---|
公司名稱 |
關係 | ||||||||||||
| 0 | 本公司 | 保強建設 | 註2 | 1,090,010 | 350,000 | 350,000 | - |
- | 16.05% | 1,090,010 | Y |
N | N |
-
註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但對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之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仍以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註 2 :係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註 |
|---|---|---|---|---|---|---|---|---|
| 股數(千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 〃 〃 〃 威盛實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園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Linden Technologies Inc. 群益安穩基金 股票-元大未來 股票-富邦金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春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大宇 股票-得力 股票-泰碩 股票-興采 股票-亞泥 股票-晟德 股票-大學光 股票-東碩 股票-宜進 股票-南帝 股票-岱宇 股票-兆豐金 股票-群創 股票-台達電 股票-南亞 股票-中鋼 股票-國泰金 股票-國泰智能電動車 股票-圓展 股票-中信金 股票-仁寶 股票-元晶 |
無 〃 〃 〃 〃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400 40 7,209 30 100 506 1,000 1,636 430 244 31 100 49 20 1,517 60 50 150 20 90 50 110 180 100 200 180 100 60 20 |
$ 334 2,224 - 117,426 1,008 7,629 7,213 10,000 25,440 6,751 13,396 959 4,430 2,994 5,660 61,894 1,173 4,260 8,115 711 1,764 13,750 9,394 6,363 6,250 3,348 11,916 2,595 1,452 850 |
0.01 0.38 1.15 - - - 0.51 1.81 1.25 0.11 0.28 0.07 - 0.01 0.03 2.78 0.02 0.01 0.11 - - - - - - 0.02 0.19 - - - |
334 2,224 - 117,426 1,008 7,629 7,213 10,000 25,440 6,751 13,396 959 4,430 2,994 5,660 61,894 1,173 4,260 8,115 711 1,764 13,750 9,394 6,363 6,250 3,348 11,916 2,595 1,452 850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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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 末 | 末 | 備註 | |
|---|---|---|---|---|---|---|---|---|
| 股數(千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威盛實業 〃 〃 〃 〃 〃 〃 〃 〃 〃 〃 〃 〃 〃 〃 〃 〃 〃 弘盛投資 〃 〃 〃 〃 〃 〃 〃 〃 保強建設 〃 〃 |
股票-永豐餘 股票-亞光 股票-友達 股票-嘉晶 股票-光磊 股票-康舒 股票-富邦未來車 股票-第一金 股票-凌陽 股票-佳凌 股票-國喬 股票-華通 股票-富邦金 股票-神達 股票-矽格 股票-晶技 股票-國泰基因免疫革命 股票-富邦基因免疫生技 本公司 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得力 股票-來思達 股票-泰碩 股票-東碩 股票-宏遠 股票-永豐餘 股票-友達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弘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安穩基金 |
無 〃 〃 〃 〃 〃 〃 〃 〃 〃 〃 〃 〃 〃 〃 〃 〃 〃 母公司 無 〃 〃 〃 〃 〃 〃 〃 無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
20 30 85 15 13 20 100 50 100 30 30 50 20 30 50 49 200 100 8,875 22 1,067 50 100 88 2,000 30 40 6,150 2,000 15,729 |
711 2,817 1,946 2,002 924 732 1,813 1,225 3,885 2,064 861 2,188 1,526 1,056 2,940 5,170 1,870 1,301 126,022 - 16,753 1,675 5,490 3,590 19,260 1,067 916 105,841 23,520 256,334 |
- 0.01 - 0.01 - - - - 0.02 0.02 - - - - - 0.02 - - 5.12 0.03 0.28 0.17 0.11 0.16 0.29 - - 5.13 3.33 - |
711 2,817 1,946 2,002 924 732 1,813 1,225 3,885 2,064 861 2,188 1,526 1,056 2,940 5,170 1,870 1,301 126,022 - 16,753 1,675 5,490 3,590 19,260 1,067 916 105,841 23,520 256,334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 上: | ||||||||||||||
|---|---|---|---|---|---|---|---|---|---|---|---|---|---|---|
| 買、賣 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名稱 |
帳列 科目 |
交易 對象 |
關係 |
期初 | 買 入 | 賣出 | 期 末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處分 損益 |
股數 | 金額 | |||||
| 本公司 保強建設 |
群益安穩 基金 〃 |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
- - |
- - |
7,052 22,055 |
114,622 358,741 |
26,413 - |
430,000 - |
26,256 6,327 |
427,500 103,000 |
427,196 101,675 |
304 1,325 |
7,209 15,729 |
117,426 256,334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201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投資公司 名稱 |
被投資公司 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數(千股)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 〃 威盛實業 〃 弘盛投資 |
威盛實業 保強建設 Chyang Sheng Vietnam 弘盛投資 Chyang Sheng Vietnam Treasure Star 旭盛國際 |
台灣 台灣 Vietnam 台灣 Vietnam Samoa 台灣 |
一般投資業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 住宅及商業大樓之出租 出售業務 印花業及染整業 一般投資業 印花及染整業 國際貿易業 國際貿易業 |
63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140,000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
638,461 167,200 223,523 (USD6,931 千元) 140,000 167,362 (USD5,776 千元) 29,795 3,000 |
63,800 26,235 - 14,000 - - 300 |
100% 83.68% 18.69% 100% 14.92% 33.61% 100% |
674,379 524,177 118,010 31,771 96,096 171,207 2,571 |
38,864 10,879 (22,844) (6,959) (22,844) 102,151 (328) |
38,864 9,104 (4,270) (6,959) (3,407) 34,337 (328) |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 ) 主要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
|---|---|---|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新光紡織 |
31,320,576 | 18.07% |
| 林俊堯 |
11,400,000 | 6.57% |
| 弘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874,795 | 5.12% |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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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 壬 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