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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AGM Information 2022

Jul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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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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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整

  • 地 點: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126號(本公司大園工廠會議室)

  • 方 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 (二)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三)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辦法更名案。
  •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四)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五)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

(一)改選董事案。

七、其他議案

  • (一)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 會

報告事項

  •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敬請 鑒察。
請參閱本手冊第10~16頁(附件一)。
  • (二)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敬請 鑒察。 請參閱本手冊第17頁(附件二)。

  • (三)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

  • 一、依本公司章程第18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1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3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保留彌補數額。

  • 二、本公司110年度分配員工酬勞百分之1計新台幣909,533元及董監酬勞百 分之3計新台幣2,728,600元,與帳上估列之金額無差異,均以現金方式 發放。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

  • 一、本公司董事會造送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安侯 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余聖河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並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經監察人查核竣事。

  • 二、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0~ 16頁及第18~32頁(附件一及附件三)。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10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 明:
  • 一、本公司110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80,675,242元。
二、檢附110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上期未分配盈餘 1,438,521
加:110年度稅後淨利 80,675,242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943,844)
減:提列法定公積 10% (7,973,140)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73,196,779
減:現金股利(每股0.4元) (69,307,352)
期末未分配盈餘 3,889,427
董事長:陳壬發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 三、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 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 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四、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 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 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五、本年度擬分配之現金股利為110年度稅後淨利。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爰將監察人之職責改由審計委員會取 代,將有關監察人之規定刪除及依據公司法規定,修訂本公司「公 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3~35頁(附件 四)。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辦法更名案,敬請 公 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辦法」部分條文並更改辦法名稱為「董事選舉辦法」。

  • 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6~37頁(附件五)。

決 議: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部分條文。

  • 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8~40頁(附件六)。

決 議: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41~47 頁(附件七)。

決 議:

第五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 冊第48~51頁(附件八)。

決 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改選董事案。

  •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原於111年6月19日屆滿,擬配合本 次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 二、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依法將不再設置監察 人,本次獨立董事當選後,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 察人。

  • 三、本公司依公司章程第12條董事席次設置之規定,本次應選董事12人 (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連選得連任,候 選人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手冊第52至53頁(附件九)。

  • 四、新任董事任期自111年6月27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止,原任董事及監 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 五、本次改選依本公司更名後之「董事選舉辦法」為之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 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於本公司利益前提下,提請股東常會 同意,解除111年股東常會選任之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 制。

  • 三、擬提請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明細如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明細內容

職 稱 姓 名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董 事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代表人:吳昕恩
新光紡織(股)公司 董事長
董 事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代表人:邱錦發
新光紡織(股)公司 董事
董 事 富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玉進
富順纖維(股)公司 董事長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