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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 — AGM Information 2022
Jul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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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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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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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整 -
地 點: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126號(本公司大園工廠會議室) -
方 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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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
(二)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三)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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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辦法更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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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四)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五)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
(一)改選董事案。
七、其他議案
(一)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 會
報告事項
(一)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敬請 鑒察。
請參閱本手冊第10~16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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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敬請 鑒察。 請參閱本手冊第17頁(附件二)。 -
(三)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 -
一、依本公司章程第18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1為 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3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保留彌補數額。 -
二、本公司110年度分配員工酬勞百分之1計新台幣909,533元及董監酬勞百 分之3計新台幣2,728,600元,與帳上估列之金額無差異,均以現金方式 發放。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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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 -
一、本公司董事會造送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安侯 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余聖河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並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連同營業報告書經監察人查核竣事。 -
二、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0~ 16頁及第18~32頁(附件一及附件三)。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110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 明:
一、本公司110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80,675,242元。
二、檢附110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目 |
金 額 |
上期未分配盈餘 |
1,438,521 |
加:110年度稅後淨利 |
80,675,242 |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943,844) |
減:提列法定公積 10% |
(7,973,140)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73,196,779 |
減:現金股利(每股0.4元) |
(69,307,352)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3,889,427 |
董事長:陳壬發 經理人:呂芳福 會計主管:鄭以民
-
三、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 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 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四、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 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 因此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五、本年度擬分配之現金股利為110年度稅後淨利。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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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爰將監察人之職責改由審計委員會取 代,將有關監察人之規定刪除及依據公司法規定,修訂本公司「公 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3~35頁(附件 四)。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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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辦法更名案,敬請 公 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辦法」部分條文並更改辦法名稱為「董事選舉辦法」。 -
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6~37頁(附件五)。
決 議:
第三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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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部分條文。 -
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8~40頁(附件六)。
決 議:
第四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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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41~47 頁(附件七)。
決 議:
第五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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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 冊第48~51頁(附件八)。
決 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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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改選董事案。 -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原於111年6月19日屆滿,擬配合本 次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
二、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故依法將不再設置監察 人,本次獨立董事當選後,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 察人。 -
三、本公司依公司章程第12條董事席次設置之規定,本次應選董事12人 (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連選得連任,候 選人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手冊第52至53頁(附件九)。 -
四、新任董事任期自111年6月27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止,原任董事及監 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
五、本次改選依本公司更名後之「董事選舉辦法」為之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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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一、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 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於本公司利益前提下,提請股東常會 同意,解除111年股東常會選任之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 制。 -
三、擬提請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明細如下: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明細內容
職 稱 |
姓 名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
|---|---|---|
董 事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吳昕恩 |
新光紡織(股)公司 董事長 |
董 事 |
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邱錦發 |
新光紡織(股)公司 董事 |
董 事 |
富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玉進 |
富順纖維(股)公司 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