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2208)
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 號
電 話:(07)801-0111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一、 封面
二、 目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損益表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六) 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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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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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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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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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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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 32
33 ~ 35
35
35 ~ 37
37
37 |
|
|
~2~
項 目
(十) 其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十三)採用IFRSs 相關事項 |
頁 次
37 ~ 40
41 ~ 43
41
41 ~ 42
42
43
44 ~ 45
45 ~ 50 |
|
|
~3~
(101)財審報字第12001094 號
會計師核閱報告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
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一)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6
月30日之財務報表,係依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編製。該子公司民國101
年及100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76,866仟元及新台幣166,172仟元,佔合併資產總
額分別為1.02%及0.58%;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216,540仟元及新台幣77,210仟元,佔合併負債
總額分別為1.63%及0.49%;民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
113,628仟元及新台幣63,951仟元,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0.70%及0.45%。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若能取得該公司同期間經會
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
修正之情事。
~4~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102年適用之「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台
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2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號令規定,於附註十三所揭露採用IFRSs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IFRSs規定可能有
所改變,因此採用IFRSs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採 用新修訂之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新發布之中華民 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41 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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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7)台財證(六)第68790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79)台財證(一)第3750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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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1120
應收票據淨額
1140
應收帳款淨額
115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160
其他應收款
120X
存貨
1240XX 在建工程
2264XX 減:預收工程款
1260
預付款項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291
受限制資產
1298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46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
流動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原始成本
1501
土地
1511
土地改良物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681
其他設備
15X8
重估增值
15XY
成本及重估增值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5XX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1800
出租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40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18XX
其他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資 產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四(一) $
169,459
1 $
946,024
3 四(二)
57
-
-
-
390
-
-
- 四(三)(十七)
411,215
2
1,246,547
4 四(十七)及五
38,873
-
555,238
2 四(四)
363,111
1
781,486
3 四(五)(十七)
2,654,052
10
2,089,458
7 四(六)(十七)
18,057,942
67
18,620,054
65 四(六)(十七)
(
8,807,933 )(
33 )(
8,902,758 )(
31 ) 四(七)及五
1,742,015
6
1,570,359
5 四(二十三)
185,568
1
157,480
1 六
1,300,000
5
1,300,000
4
1,062
-
4,116
-
16,115,811
60
18,368,004
63 四(八)
99,000
-
-
- 四(九)
1,503,342
5
1,503,342
5
765,559
3
732,263
3
7,480,185
28
7,506,467
26
9,314,411
34
9,070,663
31
515,534
2
508,747
2
179,053
1
109,254
-
4,635,460
17
4,012,845
14
24,393,544
90
23,443,581
81
(
14,405,231 )(
53 )(
14,042,852 )(
48 )
33,611
-
30,767
-
10,021,924
37
9,431,496
33
117,402
1
157,835
1 六
65,833
-
47,993
- 四(十)
331,153
1
382,203
1 四(十一)
245,024
1
470,413
2
92,677
-
-
-
852,089
3
1,058,444
4 $
27,088,824 100 $
28,857,944 100 |
|
|
|
(續 次 頁)
~6~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30
應付票據–關係人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16
應付股利
224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2264YY 預收工程款
1240YY 減:在建工程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期負債
2289
應計產品保證負債
2298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2420
長期借款
2460
長期遞延收入
2490
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
24XX
長期負債合計
各項準備
2510
土地增值稅準備
其他負債
2820
存入保證金
2888
其他負債–其他
28XX
其他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3150
待分配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
3250
受贈資產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60
未實現重估增值
361X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3610
少數股權
3XXX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四(十二)及六 $
529,422
2 $
815,899
3 四(十七)及五
579,679
2
612,526
2 四(十七)
929,059
3
684,874
2 四(十七)及五
-
-
1,790
- 四(二十三)
167,339
1
436,389
2 四(十三)
653,749
2
986,560
3 四(二十一)
721,908
3
1,299,435
4 四(十六)
150,000
1
150,000
1 四(六)(十七)
4,862,871
18
5,273,526
18 四(六)(十七)
(
398,791 )(
2 )(
523,483 )(
2 ) 四(十四)
142,857
1
142,857
1
229,686
1
269,815
1
44,115
-
45,607
-
8,611,894
32
10,195,795
35 四(十四)
214,286
1
357,143
1 四(十五)
1,928,206
7
2,544,487
9 四(十六)
1,050,000
4
1,200,000
4
3,192,492
12
4,101,630
14 四(九)
1,327,134
5
1,277,820
5
164,896
-
153,326
1
8,041
-
4,877
-
172,937
-
158,203
1
13,304,457
49
15,733,448
55 四(十八)
7,219,079
27
7,219,079
25
216,572
1
-
- 四(十九)
1,965
-
1,965
- 四(二十一)
859,049
3
685,455
2
2,238,451
8
2,548,937
9 四(九)(二十)
3,201,365
12
2,628,063
9
13,736,481
51
13,083,499
45
47,886
-
40,997
-
13,784,367
51
13,124,496
45 七 $
27,088,824 100 $
28,857,944 100 |
|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國華、林億彰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7 日核閱報告。
會計主管:陳嘉義
董事長:賴杉桂
經理人:陳豊霖
~7~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項目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1 年 上 半 年 度100 年 上 半 年 度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五 $
16,119,001
100$
14,131,360
100
四(五)
(二十二)及五(
15,542,998 )(
96 ) (
12,500,780 )(
88 )
576,003
4
1,630,580
12
四(二十二)
(
39,253 )
-(
53,304 )
-
(
133,667 )(
1 ) (
143,135 )(
1 )
(
58,730 )(
1 ) (
60,558 )(
1 )
(
231,650 )(
2 ) (
256,997 )(
2 )
344,353
2
1,373,583
10
5,239
-
3,762
-
34,691
-
11,922
-
4,962
-
4,554
-
143,095
1
214,987
1
187,987
1
235,225
1
四(六)
(
99 )
-
-
-
(
2,063 )
-(
6,550 )
-
四(二)
(
3,610 )
-
-
-
(
7,824 )
-(
9,959 )
-
(
13,596 )
-(
16,509 )
-
518,744
3
1,592,299
11
四(二十三)
(
150,893 )(
1 ) (
288,739 )(
2 ) $
367,851
2$
1,303,560
9 $
366,122
2$
1,300,472
9
1,729
-
3,088
- $
367,851
2$
1,303,560
9 稅
前稅
後稅
前稅
後
四(二十四) $
0.70$
0.49$
2.14$
1.75
-
-
-
- $
0.70$
0.49$
2.14$
1.75
四(二十四) $
0.69$
0.49$
2.13$
1.74
-
-
-
- $
0.69$
0.49$
2.13$
1.74 |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5910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60 兌換利益
7210 租金收入
7480 什項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XX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9602 少數股權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9740AA 少數股權
9750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98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9840AA 少數股權
9850 本期淨利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國華、林億彰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7 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陳豊霖
會計主管:陳嘉義
董事長:賴杉桂
~8~
|
|
|
|
台 灣 國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
|
|
|
|
|
|
|
|
|
|
|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
|
|
動 表 |
|
|
|
|
|
|
|
|
|
|
|
|
|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
|
|
|
|
|
|
|
|
|
|
|
|
|
|
|
|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股 |
|
|
本 |
|
|
保 |
留 |
|
盈 |
餘 |
|
|
|
|
|
|
|
|
|
待分配股票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股本 |
|
股 |
利 |
受贈資產 |
|
法定盈餘公積 |
|
未分配盈餘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
少數股權 |
|
合 |
計 |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
|
|
|
|
|
|
|
|
|
|
|
|
|
100 年1 月1 日餘額 |
$ |
7,219,079 |
$ |
- |
$ |
1,965 |
$ |
514,967 |
|
$ 2,718,388 |
|
$ |
2,628,063 |
$ |
37,909 |
$ 13,120,371 |
|
民國9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170,488 |
( |
|
170,488)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1,299,435) |
|
|
- |
|
- |
( |
1,299,435 ) |
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損益 |
|
- |
|
- |
|
- |
|
- |
|
1,300,472 |
|
|
- |
|
3,088 |
|
1,303,560 |
100 年6 月30 日餘額 |
$ |
7,219,079 |
$ |
- |
$ |
1,965 |
$ |
685,455 |
|
$ 2,548,937 |
|
$ |
2,628,063 |
$ |
40,997 |
$ 13,124,496 |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
|
|
|
|
|
|
|
|
|
|
|
|
|
101 年1 月1 日餘額 |
$ |
7,219,079 |
$ |
- |
$ |
1,965 |
$ |
685,455 |
|
$ 2,984,403 |
|
$ |
3,201,365 |
$ |
46,157 |
$ 14,138,424 |
|
民國10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173,594 |
( |
|
173,594) |
|
- |
|
- |
|
- |
股票股利 |
|
- |
|
216,572 |
|
- |
|
- |
( |
|
216,572)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
721,908) |
|
- |
|
- |
( |
721,908 ) |
101 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損益 |
|
- |
|
- |
|
- |
|
- |
|
|
366,122 |
|
- |
|
1,729 |
|
367,851 |
101 年6 月30 日餘額 |
$ |
7,219,079 |
$ |
216,572 |
$ |
1,965 |
$ |
859,049 |
|
$ 2,238,451 |
|
$ |
3,201,365 |
$ |
47,886 |
$ 13,784,367 |
|
註1:董監酬勞$7,672 及員工紅利$76,720 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2:董監酬勞$7,812 及員工紅利$78,117 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國華、林億彰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7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賴杉桂
經理人:陳豊霖 會計主管:陳嘉義
~9~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1 |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
年 上 半 年 度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合併總損益 |
|
$ |
367,851$ |
1,303,560 |
調整項目 |
|
|
|
|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
|
|
3,610 |
- |
呆帳費用 |
|
|
- |
11,784 |
已沖銷呆帳收回認列收入數 |
( |
|
1,340 ) |
- |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
|
1,436( |
2,491 ) |
存貨報廢損失 |
|
|
- |
7,052 |
折舊費用 |
|
|
247,461 |
247,468 |
出租資產折舊費用 |
|
|
188 |
-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
|
2,063 |
6,550 |
攤銷費用 |
|
|
35,229 |
40,686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
|
|
|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流動 |
( |
|
3,578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1,059 |
- |
應收帳款 |
( |
|
10,682 ) ( |
1,105,339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20,810( |
158,881 ) |
其他應收款 |
|
|
452,389( |
103,276 ) |
存貨 |
|
|
291,253 |
480,135 |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淨額 |
( |
|
727,512 ) |
1,350,865 |
預付款項 |
|
|
217,884( |
323,971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
|
|
39,054( |
71,632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
|
6,313 |
7,011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 |
|
23,277 ) |
75,318 |
應付帳款 |
( |
|
49,843 ) ( |
163,221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 |
4,991 ) |
應付費用 |
( |
|
687,578 ) ( |
377,602 ) |
應付所得稅 |
( |
|
182,966 ) |
30,595 |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淨額 |
( |
|
165,489 ) |
480,911 |
應計產品保證負債 |
|
|
14,869( |
15,047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
63,710 ) ( |
328,076 ) |
長期遞延收入 |
|
|
165,160 |
52,37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
49,346 ) |
1,439,781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 |
|
99,000 ) |
- |
購買固定資產價款 |
( |
|
156,230 ) ( |
36,996 ) |
出租資產增加 |
|
|
-( |
41,800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
4,948 ) ( |
21,850 ) |
遞延費用增加 |
( |
|
8,637 ) ( |
35,750 ) |
其他資產-其他減少 |
|
|
- |
1,210 |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增加 |
|
|
3,357( |
240,295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265,458 ) ( |
375,481 ) |
(續 次 頁)
~10~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1 年及10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
837,920 |
) |
($ |
|
402,349 ) |
長期借款減少 |
( |
|
71,428 |
) |
|
|
-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
|
2,870 |
) |
( |
|
1,060 ) |
其他負債–其他增加 |
|
|
661 |
|
|
|
343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911,557 |
) |
( |
|
403,066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 |
( |
|
1,226,361 |
) |
|
|
661,234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395,820 |
|
|
|
284,79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
169,459 |
|
|
$ |
946,024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
|
|
|
|
|
|
本期支付利息 |
|
$ |
13,365 |
|
|
$ |
8,675 |
減:資本化利息 |
( |
|
13,266 |
) |
( |
|
8,675 ) |
不含利息資本化之本期支付利息 |
|
$ |
99 |
|
|
$ |
- |
支付所得稅 |
|
$ |
295,108 |
|
|
$ |
329,769 |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
|
|
|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
$ |
121,620 |
|
|
$ |
31,019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
18,321 |
) |
|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
|
52,931 |
|
|
|
5,977 |
購置固定資產現金支付數 |
|
$ |
156,230 |
|
|
$ |
36,996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
|
|
|
|
|
|
|
已宣告尚未發放之現金股利 |
|
$ |
721,908 |
|
|
$ |
1,299,435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國華、林億彰會計師民國101 年8 月27 日核閱報告。
會計主管:陳嘉義
董事長:賴杉桂
經理人:陳豊霖
~11~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picture [260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本公司-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一)民國35 年5 月1 日由政府投資成立「台灣機械造船有限公司」,後為便於 管理,將機械與造船分割,組成「台灣機械」及「台灣造船」兩公司。50 年代後期,政府於高雄小港興建大造船廠,即目前本公司之所在地。
-
(二)民國62 年7 月政府成立「中國造船公司」,成立之初在人力與技術方面, 多由台灣造船公司支援,復又為同屬經濟部之國營事業,政府遂於民國67 年1 月,將本公司與台灣造船公司合併改組,成為中國造船公司,主要業 務為船舶、艦艇及陸上機具承作、製造及維修。
-
(三)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於民國96 年3 月1 日決議公司名稱變更為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並奉經濟部民國96 年3 月2 日經授商字第09601043050 號 函核准變更登記。
-
(四)本公司股票於民國97 年10 月13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核准上市,並於民國97 年12 月22 日起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
(五)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2,948 人及2,873 人。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1. 本公司對於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50%以上之被投資公司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對於期中 取得子公司之控制能力者,自取得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子公司之收益 及費損編入合併損益表;對於期中喪失對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終止將 子公司之收益及費損編入合併損益表,且不予追溯重編以前年度合併損 益表。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 予以沖銷。
~12~
2.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所有子公司及本期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
投資公司子 公 司所持股權百分比
名 稱名 稱業務性質民國101年6月30日民國100年6月30日說明
台灣國際台船防蝕防蝕、防鏽、70%70%註
造船股份科技股份油漆、噴砂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程等
註:該子公司本期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3.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如下 :
4.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
5. 國外子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 :
6. 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重大限制者 , 該限制之本質與程 度 :
無此情事。
7.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 :
- `無此情事。`
8. 子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及新股之有關資料 :
- `無此情事。`
-
(二)外幣交易
-
1.外幣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即期匯率作為入帳基準,其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
2.期末就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
3.期末就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屬依公帄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帄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帄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三)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從事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其工程
期間可能長於一年,因此財務報表對於與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
~13~
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
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及負債之分類標準: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為
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或耗用之
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
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
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如下:
約當現金係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支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1. 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者。
2. 即將到期且利率變動對其價值之影響甚少者。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現金流量表係以現金及當約現金之基礎所編製。
(五)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
1.屬受益憑證者係採交易日會計;屬衍生性商品者係採交割日會計,於原 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帄價值衡量。
-
2.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係以公帄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上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 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帄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帄價值。
-
3.未符合避險會計之衍生性商品,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以當日之公
~14~
帄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帄價值為零。
-
(六)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1.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帄價值衡量,並加計取 得之交易成本。
-
2.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
3.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
、
-
(七)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
1.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承包工程或提供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 不屬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 原始認列時以公帄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 後之金額衡量。
-
2.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 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 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 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 則迴轉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營建會計
-
1.在建工程之會計處理,其承包之造船、造艦、重大機械製品工程與重大 修船工程等長期工程合約,工期在一年以上且工程損益可合理估計者, 採完工比例法認列損益,當預估工程成本高於工程合約價款時,則立即 認列長期工程估計損失,其餘機械製品工程與修船工程預估工期於一年 之內者採全部完工法衡量損益。依工程合約所預收之款項則列為預收工 程款,依工程合約會計處理認列收入。
-
2.按工程別認列之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之淨額,在建工程餘額超過預收 工程款時列入流動資產;反之則列為流動負債。
-
3.工程期間所使用資金之利息,列入在建工程成本。
-
4.修船收入係按本公司與客戶所協議交易對價(考量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 後)之公帄價值衡量;惟修船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 帄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計算公帄價值。
~15~
(九)存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帄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十)固定資產
土 地 改 良 物 5年 ~ 50年
房 屋 及 建 築 8年 ~ 65年
機 器 設 備 2年 ~ 53年
運 輸 設 備 3年 ~ 40年
其 他 設 備 3年 ~ 14年
(十一)遞延費用
包括碼頭建造成本、待攤遞延材料費及非消耗性工具費等。碼頭建造成
本,係向台灣港務局(股)公司承租之碼頭建造成本按承租之碼頭租約期
限攤銷,其他遞延費用等係按估計受益期間2至5年攤銷。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帄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三)退休金計劃及淨退休金成本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16~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
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
退休金成本
(十四)所得稅
-
1.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採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以前年度溢低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費 用(利益)。
-
2.因研究發展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
3.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於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五)應計工程保固負債
本公司對造船、造艦、重大機械製品工程與重大修船工程負有售後服務
保證者,均依據過去經驗預估可能之售後服務保證成本認列應計工程保
固負債。
(十六)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成本,依民國96年3月16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號函「員工分
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
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
額有重大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十七)收入成本
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收入成本認列如下:
~17~
3.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 為當期費用。
(十八)會計估計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準則之
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
其中包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
有差異。
(十九)交割日會計
採用交割日會計時,對於交易日及交割日間公帄價值之變動,屬以成本
或攤銷後成本衡量者,不予認列,屬以公帄價值衡量且公帄價值變動認
列為損益者,認列為當期損益,屬備供出售者,則認列為業主權益調整
項目。
(二十)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
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於合併
財務報表及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就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
應收款等各項債權,於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時認列呆帳損失,此項會計原則
變動並無重大影響民國100年上半年度淨利及每股盈餘。
(二)營運部門
本公司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
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以取代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部門
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此項會計原則變動並不影響民國100年上半年度之淨
利及每股盈餘。
~18~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約當現金(註) |
101年6月30日
490
$
27,023
62,067
79,879
169,459
$ |
100年6月30日 |
|
|
480
$
40,544
905,000
- |
|
|
946,024
$ |
註:係三個月到期附買回債劵。
項 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遠期外匯 |
101年6月30日
57
$ |
100年6月30日 |
|
|
-
$ |
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性質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到期日
US$5,000仟元
101.10.31~
101.11.09
101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US$5,000仟元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
到期日 |
|
|
|
- |
其他應收款
應收工程款
應收修船款
減:備抵呆帳
應收退稅款
其他 |
101年6月30日
328,350
$
91,395
8,530)
(
411,215
$
101年6月30日
313,760
$
49,351
363,111
$ |
|
100年6月30日
1,193,278
$
53,269
-
1,246,547
$
100年6月30日 |
|
|
|
726,392
$
55,094
781,486
$ |
~19~
(五)存貨
材料
在製品及在修品
材料
在製品及在修品 |
|
|
101年6月30日 |
|
|
|
|
成本
2,241,540
$
434,940
2,676,480
$ |
備抵跌價損失
22,428)
($
-
22,428)
($
100年6月30日 |
|
帳面價值 |
|
|
|
|
|
2,219,112
$
434,940
2,654,052
$ |
|
|
成本
1,618,927
$
493,969
2,112,896
$ |
|
|
帳面價值 |
|
|
|
|
|
1,595,489
$
493,969
2,089,458
$ |
本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上半年度分別認列跌價損失$1,436及回升利益
$2,491,表列「銷貨成本」項下。民國100年上半年度認列回升利益之原因
主係報廢部分不堪使用之材料。
(六)在建工程/預收工程款
|
|
101年6月30日 |
101年6月30日 |
101年6月30日 |
|
100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流動資產項下: |
|
|
|
|
|
|
|
在建工程 |
$ |
|
18,057,942
|
|
$ |
|
18,620,054
|
減:預收工程款 |
( |
|
|
8,807,933) |
( |
|
8,902,758)
|
|
$ |
|
|
9,250,009 |
$ |
|
9,717,296
|
流動負債項下: |
|
|
|
|
|
|
|
預收工程款 |
$ |
|
|
4,862,871
|
$ |
|
5,273,526
|
減:在建工程 |
( |
|
|
398,791)
|
( |
|
523,483)
|
|
$ |
|
|
4,464,080 |
$ |
|
4,750,043
|
1. 本公司因在建工程之融資利息資本化訊息如下: |
|
|
|
|
|
|
|
|
|
|
101年上半年度 |
|
|
100年上半年度 |
|
利息資本化前之利息總額(不含列入固定資產) |
|
|
$ |
13,363
|
|
$ |
8,675
|
資本化金額(列入在建工程) |
|
|
$ |
13,264
|
|
$ |
8,675
|
資本化之利率 |
|
|
|
0.45%~1.07% |
|
|
0.26%~1.00% |
~20~
2. 以完工比例法計算工程損益之重大在建工程,其工程合約價款、估計總成本、完工 比例、預定完工年度及已認列累積工程損益如下: 101年6月30日
101年6月30日 |
101年6月30日 |
|
|
|
|
|
工程
工程合約
合約
總 價
00N15
4,090,000
$
96N13
3,714,840
96N11
3,710,336
96N12
3,710,323
96N10
3,710,063
00N03
3,070,070
其他
26,753,699
48,759,331
$
100年6月30日
工程
工程合約
合約
總 價
96N09
3,584,607
$
96N15
3,030,873
96N16
3,029,444
95N27
2,763,520
96N01
2,111,201
99N02
1,904,569
99N03
1,899,106
94P01
1,823,930
98N07
1,607,500
其他
9,369,701
31,124,451
$ |
|
估計總成本
3,913,011
$
3,729,101
3,673,803
3,715,961
3,649,351
3,245,625
27,922,525
49,849,377
$
估計總成本
3,844,480
$
2,873,742
2,907,425
2,694,373
2,390,483
2,025,727
1,983,389
2,092,581
1,368,191
8,479,288
30,659,679
$ |
|
完 工
已認列
比 例
累積(損)益
0.01%
18
$
22.49%
14,261)
(
79.51%
29,047
52.84%
5,638)
(
95.74%
58,126
0.23%
175,556)
(
0%~
99.97%
1,325,776)
(
1,434,040)
($
完 工
已認列
比 例
累積(損)益
9.86%
259,873)
($
94.26%
148,112
83.32%
101,666
99.88%
69,064
1.05%
279,282)
(
58.18%
121,158)
(
33.49%
84,283)
(
99.96%
268,651)
(
97.55%
233,446
2.24%~
649,629
99.50%
188,670
$ |
|
預定完
工年度 |
|
|
$ |
|
|
|
103
102
101
101
101
102
101以後
預定完
工年度 |
|
|
$ |
|
|
|
|
|
|
|
|
|
|
|
工程
合約
96N09
96N15
96N16
95N27
96N01
99N02
99N03
94P01
98N07
其他 |
|
|
|
|
|
|
|
3,584,607
$
3,030,873
3,029,444
2,763,520
2,111,201
1,904,569
1,899,106
1,823,930
1,607,500
9,369,701 |
|
3,844,480
$
2,873,742
2,907,425
2,694,373
2,390,483
2,025,727
1,983,389
2,092,581
1,368,191
8,479,288 |
|
|
101
100
101
100
101
100
101
101
100
100以後 |
|
31,124,451
$ |
|
30,659,679
$ |
|
|
|
~21~
(七)預付款項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預付貨款
其他預付款
項 目
非流動項目:
公司債
累計減損-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101年6月30日
1,623,324
$
118,691
1,742,015
$
101年6月30日
99,000
$
-
99,000
$ |
|
100年6月30日 |
|
|
|
1,449,016
$
121,343 |
|
|
|
1,570,359
$ |
|
|
|
100年6月30日 |
|
|
|
|
|
|
-
$
- |
|
|
|
-
$ |
|
(八)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30日持有之公司債之有效利率為2.08%。
(九)固定資產
資 產 名 稱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預付設備款 |
101 |
年 6 |
月 30 |
日 |
|
成 本
1,503,342
$
765,559
7,480,185
9,314,411
515,534
179,053
33,611
19,791,695
$ |
重 估 增 值
累 計 折 舊
4,635,460
$
-
$
-
554,715)
(
-
5,808,547)
(
-
7,485,108)
(
-
453,411)
(
-
103,450)
(
-
-
4,635,460
$
14,405,231)
($ |
|
帳 面 價 值 |
|
|
|
|
6,138,802
$
210,844
1,671,638
1,829,303
62,123
75,603
33,611 |
|
|
|
|
10,021,924
$ |
~22~
資 產 名 稱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預付設備款 |
100 |
年 6 |
月 30 |
日 |
|
成 本
1,503,342
$
732,263
7,506,467
9,070,663
508,747
109,254
30,767
19,461,503
$ |
重 估 增 值
累 計 折 舊
4,012,845
$
-
$
-
537,887)
(
-
5,650,586)
(
-
7,316,034)
(
-
445,580)
(
-
92,765)
(
-
-
4,012,845
$
14,042,852)
($ |
|
帳 面 價 值 |
|
|
|
|
5,516,187
$
194,376
1,855,881
1,754,629
63,167
16,489
30,767 |
|
|
|
|
9,431,496
$ |
1.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利息資本化訊息如下: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利息資本化訊息如下: |
|
|
利息資本化前之利息總額(不含列入在建工程)
資本化金額(列入固定資產)
資本化之利率 |
101年上半年度
101
$
2
$
0.45%~1.07% |
100年上半年度 |
|
|
-
$ |
|
|
-
$ |
|
|
- |
-
2.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固定資產均未提供擔保。
-
3.本公司依照有關法令規定分別於民國82 年7 月及民國85 年7 月辦理土 地重估,重估增值總計$4,283,270 ,減除重估時提列土地增值準備 $2,309,992 後餘額計$1,973,278 轉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已全數彌補虧損。
-
4.本公司配合土地稅法於民國94 年1 月30 日修正,其有關土地增值稅永 久調降之規定,自民國94 年2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於民國94 年10 月 辦理土地重估,土地增值稅準備則依修正後土地稅法規定計算。另,本 公司於民國100 年度再次辦理土地重估,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 本公司之土地增值稅準備及未實現重估增值科目變動情形如下:
|
|
土地增值稅準備 |
土地增值稅準備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82年及85年度辦理土地重估 |
$ |
|
2,309,992
|
|
$ |
1,973,278
|
彌補虧損 |
|
|
- |
( |
|
1,973,278)
|
94年10月辦理土地重估 |
( |
|
947,212)
|
|
|
997,359 |
歷年來已出售土地 |
( |
|
84,960)
|
( |
|
26,531)
|
迴轉已彌補虧損 |
|
|
|
|
|
1,657,235 |
100年12月辦理土地重估 |
|
|
49,314 |
|
|
573,302 |
期末餘額 |
$ |
|
1,327,134
|
|
$ |
3,201,365
|
~23~
(十)遞延費用
(十一)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十二)短期借款
碼頭建造成本
待攤治具費用
待攤非消耗性工具
其他
應收工程款(註)
減:備抵呆帳
註:係超過一營業週期之應收工程款。 |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263,378
$
292,295
$
33,024
38,132
6,558
21,525
28,193
30,251
331,153
$
382,203
$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253,555
$
487,475
$
8,531)
(
17,062)
(
245,024
$
470,413
$ |
100年6月30日 |
|
|
292,295
$
38,132
21,525
30,251 |
|
|
382,203
$ |
(十三) |
應付費用
101年6月30日
擔保銀行借款
526,839
$
購料信用狀借款
2,583
529,422
$
擔保借款利率區間
0.82%
購料借款利率區間
0.69%~0.89%
上列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六、抵(質)押之資產。 |
100年6月30日
813,310
$
2,589
815,899
$
0.67%~0.81%
0.85%~1.22%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資遣費
應付賠償款
應付員工紅利
其他 |
101年6月30日
336,021
$
48,633
21,278
17,148
230,669
653,749
$
|
100年6月30日 |
|
|
472,546
$
-
46,567
135,241
332,206 |
|
|
986,560
$ |
~24~
(十四)長期借款
借 款 性 質 |
期 間 |
|
101年6月30日 |
|
100年6月30日 |
100年6月30日 |
|
自首次動用日 |
|
|
|
|
|
信用借款 |
99/02/05至103/12/31 |
$ |
357,143
|
$ |
|
500,000
|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
( |
142,857)
|
( |
|
142,857)
|
|
|
$ |
214,286
|
$ |
|
357,143
|
利率區間 |
|
|
1.60% |
|
|
1.52% |
1.此筆借款係第一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灣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全國 農業金庫、高雄銀行聯合承貸,第一商業銀行為管理銀行。
2.授信額度:授信總額度新台幣84億元整。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於民國103年12月31日到期。
首次動用日屆滿二年之日為第一期,爾後以六個月為一期,共分七期帄
均攤還本金。
5.財務承諾事項: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2)負債比率(總負債/有形淨值):不得高於275%。
前項財務比率以每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非合併財務報表為計算基礎。
6.違反承諾條款:
-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宣布授信額度應立即自動終止。
-
(2)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宣布當時之未清償本金餘額、利息及借款人 依本合約約定所應付各聯合授信銀行及管理銀行之其他各款項均立 即全部到期,借款人應立即償付各等款項。
-
(3)通知聯合授信銀行將借款人寄存相關聯合授信銀行之各種款及借 款人對聯合授信銀行團之一切債權應予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之 款項逕行抵銷借款人對聯合授信銀行團所負之一切債務。
-
(4)行使依本合約約定所取得之本票,向借款人為付款之請求。
(5)行使法律、本合約、各擔保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所賦予之其他各
項權利,而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無頇另為提示、催告、作成拒絕
證書或任何通知。
開具以管理銀行為受款人,以授信總額度為面額之本票及借款人出具之
~25~
本票授權書(授權管理銀行填具本票到期日及利率),交付予管理銀行存 執。
(十五)長期預收工程款
此係本公司依已簽訂之造船工程相關業務合約規定所收取之簽約金,預
計於一年以後才開始生產製造者,截至民國101年及100年6月30日止,
本科目帳上餘額分別為$1,928,206及2,544,487。
(十六)退休金
-
1.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 給付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 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帄均經常性薪資計付。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按退休 金精算報告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 存於台灣銀行。本公司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依上開退休辦法 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73,792 及$63,342。
-
2.本公司之子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適用於董事長及經理人,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時1 個月之帄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 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 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之子公司按月就薪 資總額8%提列職工退休準備。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 之子公司依上開職工退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0 及$65。本公 司之子公司董事長由母公司派任,又總經理於民國100 年7 月起,亦 由母公司派任,故目前本公司之子公司尚無人員適用上開辦法。
-
3.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 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 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 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01 年及100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54,597 及$51,913。
-
4.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委員會民國96 年10 月16 日經部字第 0960001990 號函示,同意本公司在順利完成民營化前題下,由行政院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本公司部分民營化年資結算金等有關給與不 足支付金額,並以$1,500,000 為上限。嗣後依行政院民國97 年3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0970007640 號函示,為建立公營事業民營化企業回 饋民營化基金之機制,本公司應在有盈餘之狀況下,在不低於民營化 基金為本公司支付之結算金額內,分十年回饋該基金,方案業經民國 97 年6 月20 日股東常會通過。上述民營化基金已於民國98 年2 月17 日撥付$1,500,000 。本公司已於民國 99 年及 100 年度分別回饋 $150,000,預計於民國101 年度回饋之金額$150,000 表列「其他金融 負債-流動」項下,其餘$1,050,000 表列「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項 下。
~26~
(十七)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本公司與造船、重大機械製品及重大修船等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
週期作為劃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
月內及超過十二個月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額,列示如下:
101年6月30日
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
存貨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之淨額
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之淨額
100年6月30日
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
存貨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之淨額
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之淨額 |
|
12 個 月 內 |
|
12 個 月 後 |
|
合計 |
|
|
358,054
$
2,654,052
9,161,862
12,173,968
$
579,679
$
842,463
1,916,683
3,338,825
$
12 個 月 內 |
|
-
$
-
88,147
88,147
$
-
$
-
3,547,396
3,547,396
$
12 個 月 後 |
|
358,054
$
2,654,052
9,250,009
12,262,115
$
579,679
$
842,463
5,464,079
6,886,221
$
合計 |
|
|
1,746,348
$
2,089,458
8,382,767
12,218,573
$
612,526
$
687,365
1,305,366
2,605,257
$ |
|
-
$
-
1,334,529
1,334,529
$
-
$
-
3,444,677
3,444,677
$ |
|
1,746,348
$
2,089,458
9,717,296
13,553,102
$
612,526
$
687,365
4,750,043
6,049,934
$ |
(十八)股本
-
1.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1,138,997,分 為1,113,9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7,219,079,分為721,908 仟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 元。
-
2.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13 日經股東會決議以盈餘$216,572 轉增資發 行新股21,657 仟股,該項增資業已於民國101 年6 月27 日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443 號函核准,尚未 完成變更登記。
~27~
(十九)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二十)未實現重估增值
以股東權益項下之資產重估增值彌補累積虧損者,以後年度如有盈餘,
除依公司法之規定分配外,應先將該項盈餘轉回股東權益項下之重估增
值,在原撥補數額未轉回前,盈餘不得分派股利或作其他用途。另依經
濟部商業司民國95年4月4日經商字第09502307760號函,已處分資產
則不發生轉回之問題。本公司於97年6月20日股東會通過之盈餘分配
案將未分配盈餘$1,657,235轉回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截至民國10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以股東權益項下之土地重估增值彌
補歷年虧損而未轉回之金額計$185,537;惟「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於97年7月15日修正,已刪除資產增值準備彌補虧損未轉回前不得分
派股息及其他用途之規定。
(二十一)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 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 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分派盈餘 時,應分派員工紅利不得低於1%,不得高於5%;董事監察人酬勞不 得高於1%。
-
2.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 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分派股息及 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以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本公司有關未分配盈餘之明細如下:
4.本公司有關未分配盈餘之明細如下: |
|
|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a.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b.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
101年6月30日
366,122
$
1,872,329
2,238,451
$ |
100年6月30日 |
|
|
1,300,472
$
1,248,465 |
|
|
2,548,937
$ |
5.本公司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6 月30 日止,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餘額分別為$614,664 及$474,568。民國100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可
~28~
扣抵比率為30.93%。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可扣抵比率預計
為29.10%。
6.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13 日及100 年6 月13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民國100 年及99 年度之盈餘分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合計 |
金額
每股股利(元)
173,594
$
216,572
0.3
$
721,908
1.0
7,812
-
78,117
-
1,198,003
$
100 年 度 |
金額
每股股利(元)
170,488
$
-
-
$
1,299,435
1.8
7,672
-
76,720
-
1,554,315
$
99 年 度 |
|
|
|
上述民國100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101年3月21日之董
事會提議並無差異。上述有關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台灣
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7. 本公司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16,475 及$58,521;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648 及$5,852。估 列金額係以年度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 所定之一定成數為基礎估列(分別以5%及0.5%估列)。本公司董事會 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詢。本公司民國100 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如上段所述,經 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00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民國100 年度財 務報表認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 (二十二)用人 折舊及攤銷費用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屬於營業
外收支者 |
合計 |
用人費用 |
1,945,010
$ |
157,433
$ |
|
2,102,443
$ |
薪資費用 |
1,651,034 |
136,841 |
|
1,787,875 |
勞健保費用 |
106,640 |
8,309 |
|
114,949 |
退休金費用 |
118,263 |
10,126 |
|
128,389 |
其他用人費用(註) |
69,073 |
2,157 |
|
71,230 |
折舊費用 |
243,155 |
4,306 |
188 |
247,649 |
攤銷費用 |
33,512 |
1,717 |
|
35,229 |
~29~
功能別
性質別 |
100年 上半 年 度 |
100年 上半 年 度 |
100年 上半 年 度 |
100年 上半 年 度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屬於營業
外收支者 |
合計 |
用人費用 |
2,066,436
$ |
176,859
$ |
|
2,243,295
$ |
薪資費用 |
1,792,611 |
156,784 |
|
1,949,395 |
勞健保費用 |
95,480 |
7,607 |
|
103,087 |
退休金費用 |
105,732 |
9,588 |
|
115,320 |
其他用人費用(註) |
72,613 |
2,880 |
|
75,493 |
折舊費用 |
241,235 |
6,233 |
|
247,468 |
攤銷費用 |
39,249 |
1,437 |
|
40,686 |
註:其他用人費用係包括職工福利支出及伙食費等。
(二十三)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及應付所得稅調節如下: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稅加徵10%
五年免稅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預付所得稅
前期應付所得稅
應付所得稅
2.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
(
(
(
(
$ |
$
(
(
(
(
$ |
101年上半年度
88,739
829
64,908
539)
3,044)
150,893
39,054)
3,044
459)
52,915
167,339
101年6月30日
185,568
$ |
|
|
100年上半年度 |
|
|
|
|
$
(
(
(
$ |
|
271,916
1,222)
23,619
5,574)
288,739
71,632
5,574
297)
70,741
436,389
100年6月30日
157,480
$ |
|
|
$ |
|
|
$ |
|
|
|
|
|
|
|
|
~30~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如下: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未實現兌換損失
備抵呆帳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合計 |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836,405
$
142,188
$
229,686
39,047
12,643
2,149
10,858
1,846
1,986
338
1,091,578
$
185,568
$
101 年 6 月 30 日 |
100 年 6 月 30 日 |
100 年 6 月 30 日 |
|
金 額
836,405
$
229,686
12,643
10,858
1,986
1,091,578
$ |
金 額
624,190
$
269,815
32,344
-
-
926,349
$ |
所得稅
影響數 |
|
|
|
106,112
$
45,869
5,499
-
- |
|
|
|
157,480
$ |
(二十四)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合併淨損益
少數股權
合併總損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淨損益加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少數股權
合併總損益加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金 |
稅 後
366,122
$
1,729
367,851
$
-
366,122
$
1,729
367,851
$
額 |
加權帄均流
通在外仟股數
743,565
819
744,384
$ |
每股盈餘(元) |
|
|
稅 前
517,015
$
1,729
518,744
$
-
517,015
$
1,729
518,744
$ |
|
|
稅前
0.70
$
-
0.70
$
0.69
$
-
0.69
$ |
稅後 |
|
|
|
|
|
0.49
$
- |
|
|
|
|
|
0.49
$ |
|
|
|
|
|
0.49
$
- |
|
|
|
|
|
0.49
$ |
~31~
基本每股盈餘
合併淨損益
少數股權
合併總損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淨損益加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少數股權
合併總損益加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
|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金 |
稅 後
1,300,472
$
3,088
1,303,560
$
-
1,300,472
$
3,088
1,303,560
$
額 |
加權帄均流
通在外仟股數
743,565
2,480
746,045
$ |
每股盈餘(元) |
|
|
稅 前
1,589,211
$
3,088
1,592,299
$
-
1,589,211
$
3,088
1,592,299
$ |
|
|
稅前
2.14
$
-
2.14
$
2.13
$
-
2.13
$ |
稅後 |
|
|
|
|
|
1.75
$
- |
|
|
|
|
|
1.75
$ |
|
|
|
|
|
1.74
$
- |
|
|
|
|
|
1.74
$ |
-
1.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 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 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 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 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 數。且因員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 股盈餘時不追溯調整。
-
2.上述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業已依100 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之。
~32~
五、 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與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監察人(註1)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董事(註2) |
中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3) |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3) |
CSEI TRANSPORT (PANAMA) CORP. |
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註4) |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
(註1)監察人任期自民國97年7月21日迄今。 |
|
(註2)董事任期自民國98年2月13日迄今。
1. 銷貨
銷貨 |
|
|
|
台灣中油(股)公司
中鋼運通(股)公司
永記造漆工業(股)公司 |
佔 合 併
銷貨淨額
金 額
百 分 比
24,067
$
-
-
-
3,924
-
27,991
$
-
101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
|
金 額
24,067
$
-
3,924
27,991
$ |
金 額
1,109,893
$
507,480
48,489
1,665,862
$ |
佔 合 併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
|
|
|
8
4
- |
|
|
|
12 |
-
(1)交易價格係按依雙方議定之合約辦理;收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 大差異。
-
(2)本公司於98 年7 月8 日與台灣中油(股)公司簽約承攬汰舊換新四萬 噸級環島油輪二艘,總交易額約32 億元,業已於民國100 年度全數 完工交付營運。截至民國100 年6 月30 日止,該合約預收款項為 $495,500,表列流動資產「預收工程款」項下。
-
(3)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6 月5 日與CSEI TRANSPORT (PANAMA) CORP.簽 約承攬散裝貨輪二艘,總交易額美金49,976 仟元,預計於民國102 年度完工交付營運。該合約預收款為$149,453,表列流動負債「預收 工程款」項下。
~33~
2. 進貨
進貨 |
|
|
|
中國鋼鐵(股)公司
台灣中油(股)公司
永記造漆工業(股)公司
中鋼機械(股)公司 |
佔 合 併
進貨淨額
金 額
百 分 比
2,295,184
$
21
97,278
1
5,634
-
-
-
2,398,096
$
22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
|
金 額
2,295,184
$
97,278
5,634
-
2,398,096
$ |
金 額
2,500,690
$
91,316
-
29,334
2,621,340
$ |
佔 合 併
進貨淨額
百 分 比 |
|
|
|
32
1
-
- |
|
|
|
33 |
交易價格係按牌告價格;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3.應收帳款
3. |
應收帳款 |
|
|
|
|
4.
5. |
台灣中油(股)公司
永記造漆工業(股)公司
中鋼運通(股)公司 預付貨款
中國鋼鐵(股)公司
台灣中油(股)公司 應付票據
中國鋼鐵(股)公司 |
佔 合 併
應收帳款
金 額
百 分 比
20,000
$
4
18,873
4
-
-
38,873
$
8
101 年 6 月 30 日
佔 合 併
預付貨款
金 額
百 分 比
243,013
$
15
17,890
1
260,903
$
16
101 年 6 月 30 日
佔 合 併
應付票據
金 額
百 分 比
579,679
$
100
101 年 6 月 30 日 |
|
佔 合 併
應收帳款
金 額
百 分 比
114,032
$
6
41,206
2
400,000
22
555,238
$
30
100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
|
|
|
|
|
佔 合 併
預付貨款
金 額
百 分 比
446,848
$
31
4,775
-
451,623
$
31
佔 合 併
應付票據
金 額
百 分 比
612,526
$
100
100 年 6 月 30 日 |
佔 合 併
預付貨款
百 分 比 |
|
|
|
|
|
31
- |
|
|
|
|
|
31 |
|
|
|
|
|
|
|
|
|
金 額
579,679
$ |
|
|
~34~
6. 應付帳款
101 年 6 月 30 日100 年 6 月 30 日
佔 合 併佔 合 併
應付帳款應付帳款
金 額百 分 比金 額百 分 比
---
中鋼機械(股)公司$ $ 1,790
六、 抵(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擔保資產之帳面價值如下:
質 押 資 產101年6月30日100年6月30日擔 保 用 途
定期存款(表列「受限制資產」)$ 1,300,000$ 1,300,000短期借款額度
-
現金(表列「存出保證金」)8,435工程保固保證金
-
現金(表列「存出保證金」)960公務車承租保證金
$ 1,309,395$ 1,300,000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一)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為購買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 為$4,300,579。
-
(二)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已承攬造船、艦之工程合約尚未履約 之合約金額為$61,570,936。
-
(三)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已承攬之勞務合約尚未履約 之合約金額為$962,586。
-
(四)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承攬造船、艦之工程合約 由銀行提供擔保額度為$6,166,371。
-
(五)截至民國101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簽訂之進貨合約及外包工 程合約未來尚頇支付之金額分別為$14,397,896 及$1,448,061。
~35~
租 賃 標 的 物
期 間
土地(高雄廠)
95.1.1~114.12.31
90、91號碼頭
101.1.1~105.12.31
土地含建物
97.1.1~116.12.31
(基隆廠)
土地(基隆)
100.10.1~108.12.31 |
租 金 之 計 算 方 式
出 租 人
每年3、9月分2期繳納,台灣港務局(股)公司
每期租金$34,525。
每年2、8月分2期繳納,台灣港務局(股)公司
每期租金$17,114,逐年
按物價指數調升,最高
不得超過3%。
每年1、4、7、10月分
台灣港務局(股)公司
4期繳納,每期租金
$23,409。
每年6、12月分2期繳納
台灣港務局(股)公司
每期租金$4,193。 |
出 租 人 |
|
|
|
2. 未來五年度應付租金明細如下:
期 間
101.07~102.06
102.07~103.06
103.07~104.06
104.07~105.06
105.07~106.06
106.07起以後
|
租 金 總 額
$ 205,297
205,297
205,297
205,297
188,183 1,591,040
(註) $ 2,600,411 |
|
|
註:若依折現值率1.37%計算之現值為$1,480,891。
~36~
租 賃 標 的 物 |
期 間 |
每月租賃金額 |
每月租賃金額 |
租金支付方式 |
小客車 |
100.02.10-103.02.09 |
$ |
30
|
按月支付 |
小客車 |
100.06.30-103.06.29 |
|
27 |
按月支付 |
小客車 |
100.07.11-103.07.10 |
|
17 |
按月支付 |
小客車 |
100.07.15-103.07.14 |
|
27 |
按月支付 |
小客車 |
100.12.28-102.12.27 |
|
17 |
按月支付 |
.未來年度應付租金 |
明細如下: |
|
|
|
期 |
間 |
|
租 |
金 總 額 |
101.07~102.06 |
|
|
$ |
1,419 |
102.07~103.06 |
|
|
|
1,166 |
|
|
|
$ |
2,585 |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金融商品之公帄價值
金 融 資 產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負 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
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
存入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
101 年 |
6 月 30 日 |
6 月 30 日 |
|
帳面價值
1,969,288
$
99,000
65,833
245,024
3,706,674
$
214,286
1,050,000
164,896
57
$ |
公帄價值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價值
-
$
-
-
-
-
$
-
-
-
-
$ |
評價方法
估計之價值 |
|
|
|
1,969,288
$
99,000
64,943
241,713
3,706,674
$
214,286
1,035,809
162,667
57
$ |
~37~
金 融 資 產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負 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
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
存入保證金 |
100 年 |
6 月 30 日 |
6 月 30 日 |
|
帳面價值
4,102,903
$
-
47,993
470,413
4,693,941
$
357,143
1,200,000
153,326 |
公帄價值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價值
-
$
-
-
-
-
$
-
-
- |
評價方法
估計之價值 |
|
|
|
4,102,903
$
-
47,344
464,055
4,693,941
$
357,143
1,183,782
151,254 |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短期金融商品因折現值影響不大,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帄價值。此方 法應用於現金、應收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稅款)、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票據-關係 人、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應付費用、應付股利、其他金融負債 -流動、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 帄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 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使用之折 現率與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同之金融商品之報酬率相等,其條件及特性 包括債務人之信用狀況、合約規定固定利率計息之剩餘期間、支付本金 之剩餘期間及支付幣別等,本公司對該等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之折 現率為2.08%。
-
3.長期借款採浮動利率,以其帳面價值估計公帄價值。
-
4.存出保證金、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及存入保證金 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帄價值。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 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
-
5.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帄價值,係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頇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 損益。
(二)金融商品重大損益及權益項目資訊
本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上半年度非公帄價值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
及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5,239及$3,762;利息費用總額(利息
~38~
資本化前)分別為$13,365及$8,675。
(三)利率風險部位資訊
本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上半年度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
產分別為$27,023及$40,544,金融負債分別為$886,565及$1,315,899。
(四)財務風險控制及避險策略(含財務避險)
-
1.本公司採用全面風險管理與控制系統,以清楚辨認、衡量並控制本公司 所有各種風險,使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能有效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 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
-
2.本公司管理當局為能有效控管各種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以達到最佳化之 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係經適當考 量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影響下,為達到最佳化之風 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五)重大財務風險
101年6月30日100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匯率外幣(仟元)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8,07529.83$ 17,00028.68
(2)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主係為規避現貨部位之匯率波動,由
於簽訂之部位與履約之期間與現貨部位約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抵銷,
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當美金每升值1分,將使其公帄價
值上升或下跌美金50仟元。
-
(3)本公司從事之債券投資為固定利率,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債券投資之 公帄價值隨之變動。若依資產負債表日持有之部位核算,當市場利率 每上升1%,將使債券投資之公帄價值下降$990。
-
2.信用風險
-
(1)金融資產受到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之潛在影響。 本公司及子公司信用風險係資產負債表日公帄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 估對象。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交易對象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 組織,因此不預期有重大之信用風險。本公司所持有各種金融商品, 其最大信用暴險金額與其帳面價值相同。
-
(2)本公司投資之公司債對象為信用良好之公司組織,預期交易相對人不 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 為其帳面價值。
-
3.流動性風險
-
(1)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預計於民國101 年10 月31 日至11
~39~
月9日間產生美金5,000仟元之現金流出,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
確定,不致有重大之籌資風險。
本公司之短期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
期及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當市
場利率每增加1 %,將增加本公司民國101年及100年上半年度現金流出
分別為$8,866及$13,159。
~40~
十一、 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茲就101年上半年度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
名稱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陽明國際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母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無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非流動 |
|
期末 |
|
備
市價
註
111,736
$
註
99,000
$ |
|
種類
股票
公司債 |
|
|
股數
8,750,000 |
帳面金額
111,736
$
99,000
$ |
持股比率
70% |
|
註:被投資公司並無公開市價,故以股權淨值為市價。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進(銷)貨 之 公 司 |
交 易 對 象 |
關 係 |
交 易 |
交 易 |
情 形 |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
、外包費 |
金 額 |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
註1: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進貨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外包費 |
|
|
|
$ 2,295,184
243,839 |
21%
註2 |
註1
註1 |
註1
註1 |
註1
註1 |
579,679)
($
99,307)
( |
44%
8% |
註2:佔本公司外包費之比率為18%。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如下:
所在原始投資金額期 末 持 有被投資公司本期利益本期認列之投資利益備
投資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稱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幣別本期期末幣別上期期末股數比率幣別帳面金額幣別金額幣別金額註
台灣國際造船 台船防蝕科技股 防蝕、防繡、油
台灣新台幣$ 87,500新台幣$ 87,5008,750,00070新台幣$ 111,736新台幣$ 5,239新台幣$ 4,035
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漆、噴砂工程等
~41~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樹藤建設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三英鋼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高市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遠銀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註:係三個月到期之附買回債券。
有價證券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243,839
$
68%
交 易 情 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樹藤建設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三英鋼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高市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遠銀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註:係三個月到期之附買回債券。
有價證券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243,839
$
68%
交 易 情 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樹藤建設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三英鋼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高市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遠銀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註:係三個月到期之附買回債券。
有價證券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243,839
$
68%
交 易 情 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樹藤建設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三英鋼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高市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遠銀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註:係三個月到期之附買回債券。
有價證券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243,839
$
68%
交 易 情 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
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樹藤建設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三英鋼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高市債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遠銀
無
現金及約當現金
註:係三個月到期之附買回債券。
有價證券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243,839
$
68%
交 易 情 形 |
|
|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期末 |
備註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
授
信
期
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
|
|
註:依雙方約定辦理,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銷貨 |
|
243,839
$ |
68% |
|
註 |
註 |
|
註 |
99,307
$ |
52% |
-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無。
~42~
(四)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註1)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3) |
0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0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0年上半年度
(註1)
交易人名稱
編號 |
|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對象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子公司對母公司
子公司對母公司
與交易人之關係 |
外包費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243,839
$
註2
99,307
註2
243,839
註2
99,307
註2
交易往來情形 |
|
1
1
1
1 |
(註1)
編號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3) |
0
0
1
1 |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子公司對母公司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外包費
應付帳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
258,973
$
47,697
258,973
47,697 |
註2
註2
註2
註2 |
2
-
2
- |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
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3~
十二、 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 般性資訊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依據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本
公司以產品別之角度經營業務所揭露之營運部門係以造船艦為主要收入
來源,其他業務主要包括製機及修船收入等,其營運規模未達到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41號所規定之應報導部門量化門檻,故這些經營結果合併
表達於「其他營運部門」欄內。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根據各產品別之營業毛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此項衡量標準排
除營運部門中營業費用、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之影響。
、 (三)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 |
|
|
民國100 年上半年度:
造船艦
外部收入
15,634,912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15,634,912
$
部門利益
574,369
$
部門資產(註2)
-
$
造船艦
外部收入
13,375,246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13,375,246
$
部門利益
1,543,068
$
部門資產(註2)
-
$ |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484,089
$
-
$
243,839
243,839)
(
727,928
$
243,839)
($
1,634
$
-
$
-
$
-
$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756,114
$
-
$
258,973
258,973)
(
1,015,087
$
258,973)
($
87,512
$
-
$
-
$
-
$ |
合併 |
|
|
16,119,001
$
- |
|
|
16,119,001
$ |
|
|
576,003
$ |
|
|
-
$ |
|
|
合併 |
|
|
14,131,360
$
- |
|
|
14,131,360
$ |
|
|
1,630,580
$ |
|
|
-
$ |
註1:係內部部門收入之沖銷。
註2:本公司因未提供部門資產之衡量金額與營運決策者,故依民國99
年6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9)基秘字第151號
函之規定,部門資產應揭露之衡量金額為零。
、 (四)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調節資訊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
式。本期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調節如下:
~44~
|
|
101年上半年度 |
|
100年上半年度 |
應報導營運部門利益 |
$ |
574,369
|
$ |
1,543,068
|
其他營運部門利益 |
|
1,634 |
|
87,512 |
營運部門合計 |
|
576,003 |
|
1,630,580 |
營業費用 |
( |
231,650)
|
( |
256,997)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187,987 |
|
235,225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13,596) |
( |
16,509)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 |
518,744
|
$ |
1,592,299
|
十三、 採用IFRSs 相關事項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
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自民國102年會計
年度開始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IFRSs)及預計於民國102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財務報告。
本公司依金管會民國99年2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4943號令規定,採
用IFRSs前應事先揭露資訊如下:
(一)採用IFRSs 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之轉換計畫,該計畫係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
1.成立專案小組 |
已完成 |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
已完成 |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
已完成 |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
已完成 |
5.完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
響之評估 |
已完成 |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
已完成 |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
已完成 |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
已完成 |
9.決定所選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
已完成 |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
已完成 |
11.完成編製IFRSs民國101年比較財務資訊
之編製 |
按IFRSs轉換計畫執行情形進度表刻
正辦理中 |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
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
已完成 |
(二)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 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45~
本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及預計於民國102年適用之「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司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IFRSs之新發布或修訂
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影響,而與未來採用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選擇之豁免項目(請詳附註十三(三))之影響如下:
1.民國101年1月1日資產負債重大差異項目調節表
項 目 |
我國會計準則 |
影響金額 |
IFRSs |
說明 |
出租資產 |
157,797
$ |
117,589)
($ |
40,208
$ |
1 |
其他資產-其他 |
92,677 |
92,677)
( |
- |
1 |
投資性不動產 |
- |
210,266 |
210,266 |
1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224,622 |
224,622)
( |
- |
5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
290,805 |
290,805 |
3、4及5 |
其他資產 |
28,184,878 |
- |
28,184,878 |
|
資產總計 |
28,659,974
$ |
66,183
$ |
28,726,157
$ |
|
應付費用 |
1,341,327 |
247,634 |
1,588,961 |
4 |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50,000 |
- |
150,000 |
2 |
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 |
1,050,000 |
86,832)
( |
963,168 |
2 |
長期遞延收入 |
1,763,046 |
86,832 |
1,849,878 |
2 |
土地增值稅準備 |
1,327,134 |
1,327,134)
( |
- |
5 |
應計退休金負債(註) |
637 |
141,677 |
142,314 |
3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 |
1,327,134 |
1,327,134 |
5 |
其他負債 |
8,889,406 |
- |
8,889,406 |
|
負債總計 |
14,521,550
$ |
389,311
$ |
14,910,861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3,201,365 |
3,201,365)
( |
- |
6 |
特別盈餘公積 |
- |
3,201,365 |
3,201,365 |
6 |
未分配盈餘 |
2,984,403 |
323,096)
( |
2,661,307 |
3、4及7 |
少數股權 |
46,157 |
32)
( |
46,125 |
7 |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 |
7,906,499 |
- |
7,906,499 |
|
股東權益總計 |
14,138,424
$ |
323,128)
($ |
13,815,296
$ |
|
註:民國101年1月1日表列「其他負債-其他」項下。
~46~
2.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30日資產負債重大差異項目調節表。
項 目 |
我國會計準則 |
影響金額 |
IFRSs |
說明 |
出租資產 |
117,402
$ |
117,402)
($ |
-
$ |
1 |
其他資產-其他 |
92,677 |
92,677)
( |
- |
1 |
投資性不動產 |
- |
210,079 |
210,079 |
1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185,568 |
185,568)
( |
- |
5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
254,571 |
254,571 |
3、4及5 |
其他資產 |
26,693,177 |
- |
26,693,177 |
|
資產總計 |
27,088,824
$ |
69,003
$ |
27,157,827
$ |
|
應付費用 |
653,749 |
246,681 |
900,430 |
4 |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50,000 |
- |
150,000 |
2 |
其他金融負債-非流動 |
1,050,000 |
77,370)
( |
972,630 |
2 |
長期遞延收入 |
1,928,206 |
77,370 |
2,005,576 |
2 |
土地增值稅準備 |
1,327,134 |
1,327,134)
( |
- |
5 |
應計退休金負債(註1) |
1,061 |
159,219 |
160,280 |
3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 |
1,327,134 |
1,327,134 |
5 |
其他負債 |
8,194,307 |
- |
8,194,307 |
|
負債總計 |
13,304,457
$ |
405,900
$ |
13,710,357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3,201,365 |
3,201,365)
( |
- |
6 |
特別盈餘公積 |
- |
3,201,365 |
3,201,365 |
6 |
未分配盈餘 |
2,238,451 |
323,096)
(
13,745)
( |
1,901,610 |
3、4及7
註2 |
少數股權 |
47,886 |
32)
(
24)
( |
47,830 |
7 |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 |
8,296,665 |
- |
8,296,665 |
|
股東權益總計 |
13,784,367
$ |
336,897)
($ |
13,447,470
$ |
|
註1:表列「其他負債-其他」項下。
註2:係民國101年度第二季損益調整之結轉。
~47~
3.本公司民國101上半年度損益重大差異項目調節表。
項 目 |
我國會計準則 |
影響金額 |
IFRSs |
說明 |
營業收入 |
16,119,001
$ |
-
$ |
16,119,001
$ |
|
營業成本 |
15,542,998)
( |
16,636)
( |
15,559,634)
( |
3及4 |
營業毛利 |
576,003 |
16,636)
( |
559,367 |
|
營業費用 |
231,650)
( |
47 |
231,603)
( |
3及4 |
營業淨利 |
344,353 |
16,589)
( |
327,764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87,987 |
9,462 |
197,449 |
2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13,596)
( |
9,462)
( |
23,058)
( |
2 |
稅前淨利 |
518,744 |
16,589)
( |
502,155 |
|
所得稅 |
150,893)
( |
2,820 |
148,073)
( |
3及4 |
稅後淨利 |
367,851 |
13,769)
( |
354,082 |
|
歸屬於:
母公司 非控制權益 |
366,122
1,729 |
13,745)
(
24)
( |
352,377
1,705 |
7 |
合併總損益 |
367,851
$ |
13,769)
($ |
354,082
$ |
|
調節原因說明:
(1)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1日及6月30日止,供出租使用之不動產
分別為$117,589及$117,402;閒置之不動產為$92,677,依我國現
行會計準則係分別表達於「出租資產」及「其他資產-其他」項下;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40 號「投資性不動產」規定,符合定義之投資
性不動產應表達於「投資性不動產」。
(2)政府補助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97年度推動民營化,民營化年資結算金等有關給付
由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1,500,000,本公司應在有盈餘
之情況下,分十年償還。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第29號「政府補助
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企業取得較低利率或零利率融資亦屬政
府輔助之一種方式,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予以揭露,不得認列其設算
利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
揭露」之規定,獲取低於市場利率之政府貸款之利益應視為政府補
助,此貸款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予以認
列及衡量。低於市場利率之利益,應依貸款之原始帳面價值(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與所收取之價款間之差額衡量。本公司
截至民國101年1月1日及6月30日止,尚未償還之金額均為
$1,200,000(表列「其他金融負債-流動」及「其他金融負債-非流
動」項下),以帄均長期借款利率予以折現,折現值與帳列金額差
異分別為$86,832及$77,370認列於「長期遞延收入」項下。另,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應攤提之利息費用及政府補助收入分別為
~48~
$9,462。
(3)退休金
-
A.退休金精算採用之折現率,係依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8 號 第23 段規定應參酌之因素訂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 工福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 與退休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 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應使用政府公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 市場殖利率。
-
B.本公司退休金精算損益,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採緩衝區法 認列為當期淨退休金成本。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工福 利」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
-
C.本公司因上述準則差異於民國101 年1 月1 日及6 月30 日調減 保留盈餘$117,592 ;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分別為$141,677 及 $159,219;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分別為$24,085 及$27,067。民國 101 年上半年度調增營業成本$17,552 及調減營業費用$10,並調 減所得稅$2,982。
-
(4)員工福利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公
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
假獎金費用。本公司因此準則差異於民國101年1月1日及6月30
日調減保留盈餘$205,536 ;調增應付費用分別為$247,634及
246,681;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分別為$42,098及41,936。民國101
年上半年度調減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分別為$916及$37,並調增所
得稅$162。
-
(5)所得稅
-
A.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 債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 負債或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 該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 企業不得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
-
B.本公司辦理資產重估之土地依法計提之土地增值稅準備,依我國 現行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各項準備-土地增值稅準備」;土地增 值稅係屬所得稅範圍,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 2 號「所得稅」規定 應表達於「遞延所得稅負債」。
-
C.本公司因上述準則差異,於民國101 年1 月1 日及6 月30 日將 表列於流動資產項下之遞延所得稅資產$224,622 及$185,568 轉 列於非流動資產項下;土地增值稅準備$1,327,134 轉列於非流動 之其他負債項下。
-
(6)土地重估增值
本公司對在轉換日之前已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重估價之土地,
選擇以該重估價值作為重估價日之認定成本,將未實現重估增值
~49~
$3,201,365轉列保留盈餘。另,依金管會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
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定,上述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
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子公司因上述準則差異民國101年1月1日及6月30日分別調減
其保留盈餘$107及$81,故依持股比例調減少數股權分別為$32及
$24。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露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第120A段(P)要求之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3.借款成本
本公司選擇適用民國96年修訂之國際會計準則第23 號「借款成本」
第27及28段之過渡規定,自轉換日起適用該準則。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
動,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
各項豁免有所不同。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