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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B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Dec 26, 2025

51982_rns_2025-12-26_5292717d-4a01-4338-ad41-82ca8200ad9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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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
(股票代碼2208)
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 號
電  話:(07)805-9888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一、 封面
二、 目錄
三、 聲明書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 關係人交易
(八) 質押之資產
頁 次
1
2 ~ 3
4
5 ~ 9
10 ~ 11
12 ~ 13
14
15 ~ 16
17 ~ 74
17
17
17 ~ 18
19 ~ 29
29
30 ~ 59
60 ~ 63
63
~2~
項 目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頁 次
64
64
64
65 ~ 71
71
71
71
71
71 ~ 74
~3~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4 年度(自民國114 年1 月1 日至114 年12 月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陳政宏
中華民國1 1 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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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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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309 號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集團」)民國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
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
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
船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
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
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
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
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船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船集團民國114年
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
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
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800304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 95 號 22 樓 22F, No. 95, Minzu 2nd Rd., Xinxing Dist., Kaohsiung 800304, Taiwan T: +886 (7) 237 3116, F:+ 886 (7) 236 5631

www.p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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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建造合約之預估總工程成本之評估 事項說明

台船集團建造合約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十二);
建造合約預估總工程成本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
附註五。
台船集團主要業務為船舶及艦艇之設計與建造。建造合約成本估計
過程,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
基礎易有主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本衡量結果之
影響重大,進而影響工程損益之計算。
因台船集團針對建造合約成本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之完整性及攸
關性,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且考量預估總成本對財務
報表影響重大,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項目。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及評估台船集團對於預估總工程成本估計作業之攸關內部控制有 效性,包含:

  • (1)集團管理階層作會計估計時,其所使用資料之完整性、攸關性及正 確性。

  • (2)會計估計由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複核及核准。

  • (3)集團管理階層對從事涉及會計估計之人員及為該交易作會計估計 人員間之職能分工情形。

  • 2.取得財務報導期間所採用之預估完工成本表,抽核測試預估總工程成 本所依據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及攸關性,以及已依該等資料及管理階 層之假設作出適當估計。

  • 3.比較已完工之同型船或類似船之完工成本及投入工作量,以評估其合 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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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
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
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船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
階層意圖清算台船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
其他方案。
台船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
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
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
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
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
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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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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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 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船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台船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 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 或情況可能導致台船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 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

  • 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

  • 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 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 關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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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船集團民國114年
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
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
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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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駿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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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9013 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27246 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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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
六(一)
$
1,909,943
4
六(二)及八
961
-
六(二十二)
(二十七)及七
7,913,215
17
六(三)(二十二)
1,272,358
3
六(三)(二十二)及

18,522
-
7,076
-
六(四)(二十二)及

5,288,463
11
六(五)及七
10,570,276
23
18,669
-
26,999,483
58
六(二)及八
-
-
六(七)
2,066,784
5
六(八)
13,378,179
29
六(九)
1,671,901
4
六(十)(十一)
209,520
-
六(十二)
48,139
-
六(三十三)
1,402,340
3
64,204
-
六(十三)
576,975
1
19,418,042
42
$
46,417,525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3,624,339
11
309
-
3,219,659
9
565,795
2
107,737
-
10,527
-
4,851,269
14
2,397,293
7
16,793
-
14,793,721
43
957
-
1,021,939
3
13,244,795
39
2,671,721
8
210,200
1
55,549
-
1,442,328
4
165,180
1
410,868
1
19,223,537
57
$
34,017,258
100


$
3,624,339
309
3,219,659
565,795
107,737
10,527
4,851,269
2,397,293
16,793
14,793,721
957
1,021,939
13,244,795
2,671,721
210,200
55,549
1,442,328
165,180
410,868
19,223,537
$
34,017,258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20
存出保證金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續 次 頁)
~10~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合 併 資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 年 12 月 31 113 年 12 月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四) $ 8,626,555 19 $ 3,717,791 11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五) 3,739,109 8 1,454,434 4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十六)
債-流動 150,392 - 2,496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二)
(二十七)及七 4,633,835 10 3,284,491 10
2150 應付票據 六(二十二) 9 - - -
2170 應付帳款 六(二十二) 2,003,649 4 2,318,576 7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七)及七 1,085,145 2 959,115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7,215 - 3,328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八)(二十二) 2,871,136 6 1,773,767 5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九) 199,840 1 313,802 1
2310 預收款項 38,516 - 33,612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九)(二十) 338,586 1 1,769,984 5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3,693,987 51 15,631,396 46
非流動負債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十六)
債-非流動 31,441 - - -
2527 合約負債-非流動 六(二十二)
(二十七) 4,026,888 9 - -
2540 長期借款 六(二十) 7,399,184 16 4,317,384 1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三) 1,324,738 3 1,325,030 4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九) 1,566,466 3 2,484,991 7
261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六(二十一) 701,088 2 688,219 2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六(二十一) 68,653 - 105,729 -
2645 存入保證金 464,069 1 391,275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561 - 3,735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5,585,088 34 9,316,363 27
2XXX 負債總計 39,279,075 85 24,947,759 7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九)(二十三)
及七 12,745,394 27 12,745,394 38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九)(二十三)
(二十四) - - 2,757,040 8
保留盈餘 六(二十五)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166,471 7 3,166,471 9
3350 待彌補虧損 ( 8,804,381) ( 19) ( 9,458,991) ( 28 )
其他權益 六(七)(二十六)
3400 其他權益 74,119 - ( 109,888)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7,181,603 15 9,100,026 27
36XX 非控制權益 ( 43,153) - ( 30,527) -
3XXX 權益總計 7,138,450 15 9,069,499 27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七及九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6,417,525 100 $ 34,017,258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政宏 經理人:蔡坤宗 會計主管:辜佩嫻
~11~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14 113 年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七)及七 $ 21,780,245 100 $ 14,494,347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二)
(三十一)
(三十二)及七 ( 23,991,945 ) ( 110) ( 17,551,645) ( 121 )
5900 營業毛損 ( 2,211,700 ) ( 10) ( 3,057,298) ( 21 )
營業費用 六(十二)
(三十一)
(三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 68,202 ) - ( 67,649) ( 1 )
6200 管理費用 ( 332,041 ) ( 2) ( 318,197) ( 2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17,901 ) ( 2) ( 269,287) ( 2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30,971 ) - ( 5,90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749,115 ) ( 4) ( 661,039) ( 5 )
6900 營業損失 ( 2,960,815 ) ( 14) ( 3,718,337) ( 2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3,113 - 81,052 1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二十一)
(二十八) 228,467 1 185,972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九) ( 269,262 ) ( 1) 75,682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九)(二十一)
(三十) ( 188,023 ) ( 1) ( 205,531) ( 1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合資損益之份額 861,379 4 797,953 5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05,674 3 935,128 7
7900 稅前淨損 ( 2,255,141 ) ( 11) ( 2,783,209) ( 19 )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三) ( 17,428 ) - ( 10,530) -
8200 本期淨損 ( $ 2,272,569 ) ( 11) ( $ 2,793,739) ( 19 )
(續 次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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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14 113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三)
$ 196,890 1 $ 225,987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三十三)
( 39,377 ) - ( 45,198)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157,513 1 180,789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二十六)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84,007 1 12,733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341,520 2 $ 193,522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1,931,049 ) ( 9) ($ 2,600,217) (
18)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 2,259,943 ) ( 11) ($ 2,779,850) (
19)
8620 非控制權益 ( 12,626 ) - ( 13,889)
-
合計 ( $ 2,272,569 ) ( 11) ($ 2,793,739) (
1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 1,918,423 ) ( 9) ($ 2,586,328) (
18)
8720 非控制權益 ( 12,626 ) - ( 13,889)
-
合計 ( $ 1,931,049 ) ( 9) ($ 2,600,217) (
18)
每股虧損 六(三十四)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 $ 1.77) ($ 2.2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政宏 經理人:蔡坤宗 會計主管:辜佩嫻
~13~
113 年 度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14 年 度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114 年12 月31 日餘額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非控制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6,671,913
(
2,793,739 )
193,522
(
2,600,217 )
4,997,803
$
9,069,499
$
9,069,499
(
2,272,569 )
341,520
(
1,931,049 )
-
$
7,138,450










普通股股本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六(七)(二十六)
六(二十三)(二十四)
及七
六(七)(二十六)
六(二十四)(二十五)
$
9,335,146
-
-
-
3,410,248
$ 12,745,394
$ 12,745,394
-
-
-
-
$ 12,745,394
$
892,011
-
-
-
(
892,011 )
$
-
$
-
-
-
-
-
$
-
$
277,474
-
-
-
2,479,566
$
2,757,040
$
2,757,040
-
-
-
(
2,757,040 )
$
-




$
3,166,471
-
-
-
-
$
3,166,471
$
3,166,471
-
-
-
-
$
3,166,471
($
6,859,930 )
(
2,779,850 )
180,789
(
2,599,061 )
-
($
9,458,991 )
($
9,458,991 )
(
2,259,943 )
157,513
(
2,102,430 )
2,757,040
($
8,804,381 )
($ 122,621 )

-
12,733

12,733
-
($ 109,888 )
($ 109,888 )

-
184,007

184,007
-
$
74,119
$
6,688,551
(
2,779,850 )
193,522
(
2,586,328 )
4,997,803
$
9,100,026
$
9,100,026
(
2,259,943 )
341,520
(
1,918,423 )
-
$
7,181,603
($
16,638 )
(
13,889 )
-
(
13,889 )
-
($
30,527 )
($
30,527 )
(
12,626 )
-
(
12,626 )
-
($
43,153 )
董事長:陳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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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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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蔡坤宗 會計主管:辜佩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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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國 際 造 船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及 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 2,255,141 ) ($ 2,783,209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30,971 5,90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六(八)(三十一) 751,489 709,456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六(九)(三十一) 225,848 246,585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六(十一) 680 680
攤銷費用 六(十二)
(三十一) 27,385 25,52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份額 六(七) ( 861,379 ) ( 797,953 )
利息收入 ( 73,113 ) ( 81,052 )
政府補助收入 六(二十八)
(三十)(三十五) ( 12,869 ) ( 12,634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
六(二十九)
債淨損失 192,564 1,94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九) 3,770 3,261
利息費用 六(三十) 188,023 205,5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 ( 4,725,714 ) ( 590,416 )
應收帳款 ( 705,376 ) 253,808
應收帳款—關係人 89,215 523,633
其他應收款 ( 741 ) 92,324
存貨 ( 357,194 ) 977,422
預付款項 ( 8,172,983 ) 777,722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6,070 ) ( 8,557 )
淨確定福利資產 30,783( 15,222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3,227 ) -
合約負債 5,376,232( 2,899,630 )
應付票據 9( 15 )
應付帳款 ( 314,927 ) 10,683
其他應付款 75,222( 148,561 )
負債準備-流動 1,097,369 828,129
預收款項 ( 19,303 ) ( 64,2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9,438,477 ) ( 2,738,843 )
收取之利息 77,305 80,707
收取之股利 541 632
支付之利息 ( 162,058 ) ( 184,871 )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972( 18,512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521,717 ) ( 2,860,887 )
(續 次 頁)
~15~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國 際 造 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305$ 11,866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六(三十五) ( 850,728 ) ( 518,445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995 115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二) ( 19,975 ) ( 36,879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0,249 ) ( 153,547 )
存出保證金減少 41,225 168,95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48,427 ) ( 527,937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六) 4,908,764 131,521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六(三十六) 2,288,000( 2,685,000 )
償還公司債 六(三十六) ( 1,768,300 )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六) 5,518,179 79,2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六) ( 2,104,000 ) ( 2,701,600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三十六) ( 258,515 ) ( 223,784 )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六) 249,621 220,945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三十六) ( 176,827 ) ( 121,553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減少 六(三十六) ( 1,174 ) ( 1,119 )
現金增資 六(二十三) - 4,997,80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8,655,748( 303,587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1,714,396 ) ( 3,692,411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3,624,339 7,316,75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909,943$ 3,624,339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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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政宏 經理人:蔡坤宗 會計主管:辜佩嫻
~16~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 (一)民國35 年5 月1 日由政府投資成立「台灣機械造船有限公司」,後為便於管 理,將機械與造船分割,組成「台灣機械」及「台灣造船」兩公司。50 年代 後期,政府於高雄小港興建大造船廠,即目前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本公司」)之所在地。

  • (二)民國62 年7 月政府成立「中國造船公司」,成立之初在人力與技術方面,多 由台灣造船公司支援,復又為同屬經濟部之國營事業,政府遂於民國67 年1 月,將中國造船公司與台灣造船公司合併改組,合併存續公司成為中國造船 公司,即為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主要業務為船舶、 艦艇、陸上機具承作、製造及維修、船舶塗裝、大型鋼構防蝕、表面處理及專 業塗裝施工等。

  • (三)本公司於民國96 年3 月1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公司名稱變更為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並奉經濟部民國96 年3 月2 日經授商字第09601043050 號 函核准變更登記。

  • (四)本公司股票於民國97 年10 月13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核准上市,並於民國97 年12 月22 日起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3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民國114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
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17~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民國112年1月1日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民國115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準則及解釋之相關影響尚待評估中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
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
類與衡量之修正」
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允
價值資訊。另應揭露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
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導期間
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列投資而
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

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待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決定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民國116年1月1日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
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
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
前適用IFRS 18規定。
除下列所述準則及解釋之相關影響尚待評估中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
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
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 生工具)。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集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 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 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 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 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 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 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 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 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 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 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 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 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 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19~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113年
投資公司名稱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12月31日12月31日說明
台灣國際造船台船防蝕科技股份防蝕、防鏽、油漆100.00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及噴砂工程等
台船動力科技股份船舶及其零件86.6786.67
  有限公司  製造等
台船防蝕科技藍傑有限公司防蝕、防鏽、油漆100.00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噴砂工程及
   人力派遣等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營造工程100.00100.00
  公司
--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海事工程資訊註
  股份有限公司  及服務
  - `註:該公司於民國112 年12 月間股東決議通過終止營運及辦理註銷,並已 於民國114 年3 月28 日完成公司註冊撤銷及解散登記。`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 5.重大限制:無此情事。

  •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
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 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 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 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 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20~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本集團從事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其工程 期間可能長於一年,因此財務報表對於與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 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 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及負債之分類標準: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為 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或耗用 之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 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 2.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如下: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A.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B.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D.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 受到限制者除外。

    •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A.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B.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D.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
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內之附買回債券及定期存款符合
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2.本集團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 3.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認列於損益,後續按 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21~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的 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 2.本集團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 採用交易日會計。

  • 3.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 量;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留 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集團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 (1)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 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 2.本集團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 會計。

  • 3.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 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 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十)應收帳款及票據

  • 1.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 之帳款及票據。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 票金額衡量。

(十一)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
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
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
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十二)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1.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3.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22~

- (十三) 出租人之租賃交易 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四)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採永續盤存制,成本依加權平均法
計算。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
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
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十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聯企業

  • 1.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 間接持有其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 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 2.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 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 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 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 3.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歸屬於本集團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 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 4.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 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 之政策一致。

  • 5.當集團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 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6.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 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 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 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 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如仍對 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 依上述方式轉出。

- (十六)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資

本集團聯合協議之投資依其合約權利及義務分類為合資,採用權益法認列
其於合資之權益。本集團與合資間交易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合資權益之比
例銷除;惟若證據顯示資產之淨變現價值減少或資產發生減損損失,則立
即認列全數損失。本集團對任一合資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合資之
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
本集團對該合資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23~

、 (十七)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 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 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 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 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 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 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 值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土 地 改 良 物5年 ~ 50年
房 屋 及 建 築8年 ~ 65年
機 器 設 備2年 ~ 58年
運 輸 設 備3年 ~ 40年
租 賃 權 益 改 良3年 ~ 14年
其 他 設 備3年 ~ 14年

- (十八) 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 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 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 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 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 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 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24~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
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 4.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 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 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調整 使用權資產。

(十九)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提列折舊,耐用年限為40 年60 年。

(二十) 無形資產

係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5年攤銷。

(二十一) 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
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二十二) 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
列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
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二十三) 應付帳款及票據

  • 1.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 發生之應付票據。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十四)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本集團發行之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嵌入有轉換權(即持有人可選擇轉換
為本集團普通股之權利,且為固定金額轉換固定數量之股份)、賣回權及
買回權。於初始發行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資產、金融負
債或權益,其處理如下:
  • 1.嵌入之賣回權與買回權:於原始認列時以其公允價值之淨額帳列「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 當時之公允價值評價,差額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負債)利益或損失」。
~25~
  • 2.公司債之主契約: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與贖回價值間之差 額認列為應付公司債溢折價;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 間內認列於損益,作為「財務成本」之調整項目。

  • 3.嵌入之轉換權(符合權益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就發行金額扣除上 述「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及「應付公司債」 後之剩餘價值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後續不再重新衡量。

  • 4.發行之任何直接歸屬之交易成本,按上述各項組成之原始帳面金額比 例分配至各負債及權益之組成部分。

  • 5.當持有人轉換時,帳列負債組成部分(包括「應付公司債」」及「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按其分類之後續衡量方法 處理,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部分之帳面金額加計「資本公積-認股權」 之帳面金額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二十五)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六)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帳列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
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二十七)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
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
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
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
負債準備。

(二十八) 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
認列為費用。

2.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
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6~
  • (2)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 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係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

    • 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
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再能撤
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
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 4.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
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九) 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工具之公允
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
權益。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
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三十) 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 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 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 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 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 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 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27~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資 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 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 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 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 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 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 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 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 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6.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 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 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三十一) 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 (三十二) 收入認列

  • 1.本集團承攬造船舶、艦艇及製機等建造合約收入,辦認為一個隨時間 逐步滿足之履約義務,收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止完工比例認列,完工 比例係依照已經完成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為基礎 決定。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當本集團已投入 建造超過客戶應付款時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集團已 投入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 2.本集團承攬船艦維修及塗裝工程等勞務合約收入,辦認為一個隨時間 逐步滿足之履約義務,收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止完工比例認列,完工 比例係依已實際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為基礎決定。於合約初 期,本集團可能無法合理衡量履約義務之結果,但預期可回收滿足履 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本集團於可合理衡量履約義務結果前,僅在已 發生成本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 3.本集團對收入、成本及完工比例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 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 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28~
  • 4.本集團與客戶簽訂之合約,因移轉所承諾之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與客戶 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集團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 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 5.本集團從事之船舶及設備租賃業務分類為營業租賃,營業租賃之租賃 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 當期損益。

(三十三)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
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集團發生之費
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

(三十四) 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
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工程合約

本集團之工程合約收入及成本係依照完工比例法,完工比例係依照已經完成
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計算。
工程合約成本估計過程,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
依據資料及假設基礎易有主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本
衡量結果之影響重大,進而影響工程損益之計算。
如總合約成本預估增加或減少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
國114年度工程利益分別減少$966,643或增加$931,016(民國113年度工程
利益分別減少$662,783或增加$638,890)。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債券
114年12月31日
790
$
1,685,064
190,618

33,471
1,909,943
$
113年12月31日
855
$
2,372,603
917,433

333,448
3,624,339
$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因提供開立信用狀及保證函質押擔 保等用途受限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業已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請詳附註六、(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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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項 目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質押定期存款
非流動項目:
質押定期存款
961
$
-
961
$
309
$
957
1,266
$
  • 1.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持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 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961 及$1,266。

  • 2.本集團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 註八。

  • 3.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十二、(二)。本集團 投資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 能性甚低。

~30~

(三)應收帳款淨額

114年12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工程款 $ 1,049,914
$ 402,871
應收修船款 206,907 126,765
應收租賃款 16,477 45,481
1,273,298 575,117
減:備抵呆帳 ( 940)
( 9,322)
1,272,358 565,795
應收帳款—關係人 18,522
107,737
減:備抵呆帳 - -
18,522 107,737
$ 1,290,880
$ 673,532
關係人交易請詳附註七之說明。
  • 1.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應收款(含關係人)餘額主要為客戶合約 所產生,另於民國113 年1 月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含關係人)餘額為 $1,459,195。

  • 2.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應收款(含 關係人)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1,290,880 及$673,532。

  • 3.本集團無逾期之應收帳款。

  • 4.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四)存貨

存貨
原料
在製品及在修品
在建房屋
預付土地款(註)
原料
在製品及在修品
在建房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3,925,126
$
39,742)
($
539,428
-
656,121
-
207,530
-
5,328,205
$
39,742)
($
113 年 12 月 31 日
帳面金額
3,885,384
$
539,428
656,121
207,530
5,288,463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3,906,515
$
36,532)
($
749,467
-
231,819
-
4,887,801
$
36,532)
($
帳面金額
3,869,983
$
749,467
231,819
4,851,269
$
  • 註:本集團將土地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質押之資產及附註 九、(六)之說明。
~31~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材料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114年度
113年度
13,613,637
$
7,789,711
$
3,209
1,026)
(
13,616,846
$
7,788,685
$
本集團民國114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為費損增加。民國
113年度因原提列存貨跌價損失之存貨去化,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
列費損減少。
  • (五)預付款項
預付貨款
留抵稅額
其他預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0,408,868
$
2,223,507
$
67,784
122,273
93,624
51,513
10,570,276
$
2,397,293
$
  •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權益工具非上巿上櫃公司股票
  • 1.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於民國103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資成立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103年9月取得40%
之股權;自民國107年第4季起已停止對其認列關聯企業之損益份額,累
積未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為$11,641。
本集團因陸續未參與該公司增資,持股比率發生變動,且未擔任董事席次,
於民國112年間,本集團評估已喪失重大影響力,選擇將該投資分類為「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
止,本集團持股比率為1.38%,該股權投資之公允價值為$0。
  • 2.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8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持有福海風力發電股
份有限公司37.97%之股權;自民國106年第3季起已停止對其認列關聯企
業之損失份額,累積未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為$116,733。
本集團因陸續未參與該公司增資,持股比率發生變動,且未擔任董事席次,
於民國113年初,本集團評估已喪失重大影響力,選擇將該投資分類為「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
止,本集團持股比率為0.93%,該股權投資之公允價值為$0。
~32~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年度 113年度
1月1日 $ 1,021,939
$ 211,885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861,379 797,95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盈餘分派 ( 541)
( 632)
其他權益變動 184,007 12,733
12月31日 $ 2,066,784
$ 1,021,939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註1) $ 13,007
$ 12,984
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註2) 2,053,777 1,008,955
$ 2,066,784
$ 1,021,939
  • 註1: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5 月11 日經董事會備查,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等合作共同投資成立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團持有被投資 公司12%之股權及一席董事席次。

  • 註2: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9 月12 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比利時商DEME Offshore Holding N.V.(更名前為GeoSea N.V.)合資成立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本集團持有被投資公司50.0001%之股權,並依章程規定 其董事會表決採用一致決。

  • 1.關聯企業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之份額彙總如下: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之份額彙總如下:
2.合資
114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573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63
$
113年度
783
$
-
783
$
  • (1)本集團重大合資之基本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場所 持股比率(註) 衡量方法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50.0001% 權益法
註: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持股比率均未變動。
~33~

(2)本集團重大合資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018,958
$ 1,280,309
其他流動資產 551,438 2,182,735
流動資產 6,570,396 3,463,044
非流動資產 9,228,990 9,089,950
資產總額 15,799,386 12,552,994
流動金融負債(不含應付帳款、 644,022 593,986
其他應付款與負債準備)
其他流動負債 7,678,281 4,848,135
流動負債 8,322,303 5,442,121
非流動金融負債(不含應付帳款、 2,976,345 4,850,749
其他應付款與負債準備)
其他非流動負債 154,601 109,564
非流動負債 3,130,946 4,960,313
負債總額 11,453,249 10,402,434
淨資產總額 $ 4,346,137
$ 2,150,560
占合資淨資產之份額
(即合資帳面價值) $ 2,173,073
$ 1,075,282
綜合損益表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 113年度
收入 $ 14,002,992
$ 15,916,071
折舊及攤銷 $ 653,114
$ 629,328
利息收入 $ 47,098
$ 25,719
利息費用 $ 346,668
$ 333,652
稅前淨利 $ 1,902,485
$ 1,784,709
所得稅費用 ( 109,058)
( 81,112)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1,793,427 1,703,597
停業單位損益 - -
本期淨利 1,793,427 1,703,597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02,149 48,86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195,576
$ 1,752,458
自合資收取之股利 $ -
$ -
~34~

、 (八)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1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成本
折舊費用
處分-成本
處分-累計折舊
12月31日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6,093,941
$
1,191,355
$
8,447,154
$
13,074,120
$
1,897,806
$
1,088,408
$
311,059
$
446,817
$
32,550,660
$
-
916,201)
(
6,986,281)
(
9,322,964)
(
940,423)
(
969,731)
(
170,265)
(
-
19,305,865)
(
6,093,941
$
275,154
$
1,460,873
$
3,751,156
$
957,383
$
118,677
$
140,794
$
446,817
$
13,244,795
$
6,093,941
$
275,154
$
1,460,873
$
3,751,156
$
957,383
$
118,677
$
140,794
$
446,817
$
13,244,795
$
-
-
-
-
503

541
323
888,271
889,638
-
-
11,456
389,682
10,087
-
10,325
421,550)
(
-
-
30,269)
(
81,946)
(
492,316)
(
95,348)
(
25,866)
(
25,744)
(
-
751,489)
(
-
-

138)
(
174,703)
(
5,377)
(
1,096)
(
6,961)
(
-
188,275)
(
-
-
138
170,725
5,015
751
6,881
-

183,510
6,093,941
$
244,885
$
1,390,383
$
3,644,544
$
872,263
$
93,007
$
125,618
$
913,538
$
13,378,179
$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6,093,941$  1,191,355$  8,458,472$  13,289,099$  1,903,019$  1,087,853$   314,746$   913,538$ 33,252,023
--
累計折舊及減損(946,470)(7,068,089)(9,644,555)(1,030,756)(994,846)(189,128)(19,873,844)
$6,093,941$   244,885$ 1,390,383$3,644,544$   872,263$    93,007$  125,618$  913,538$13,378,179
~35~
11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成本
折舊費用
處分-成本
處分-累計折舊
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6,093,941
$
1,191,535
$
8,160,833
$
12,683,423
$
1,565,167
$
1,080,830
$
244,752
$
1,171,927
$
32,192,408
$
-
884,922)
(
6,909,228)
(
8,937,825)
(
858,163)
(
943,989)
(
148,039)
(
-
18,682,166)
(
6,093,941
$
306,613
$
1,251,605
$
3,745,598
$
707,004
$
136,841
$
96,713
$
1,171,927
$
13,510,242
$
6,093,941
$
306,613
$
1,251,605
$
3,745,598
$
707,004
$
136,841
$
96,713
$
1,171,927
$
13,510,242
$
-
-
-
-
-

7,607
54,135
385,643
447,385
-
-
289,297
468,650
339,145
-
13,661
1,110,753)
(
-
-
31,368)
(
79,261)
(
460,715)
(
88,632)
(
25,771)
(
23,709)
(
-
709,456)
(
-
180)
(
2,976)
(
77,953)
(
6,506)
(
29)
(
1,489)
(
-
89,133)
(
-
89
2,208
75,576
6,372
29
1,483
-
85,757
6,093,941
$
275,154
$
1,460,873
$
3,751,156
$
957,383
$
118,677
$
140,794
$
446,817
$
13,244,795
$
6,093,941
$
1,191,355
$
8,447,154
$
13,074,120
$
1,897,806
$
1,088,408
$
311,059
$
446,817
$
32,550,660
$
-
916,201)
(
6,986,281)
(
9,322,964)
(
940,423)
(
969,731)
(
170,265)
(
-
19,305,865)
(
6,093,941
$
275,154
$
1,460,873
$
3,751,156
$
957,383
$
118,677
$
140,794
$
446,817
$
13,244,795
$
  • 1.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民國114 年度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為$453,利率區間為0.03%~1.86%;113 年度, 無此情事。

  • 2.本集團土地改良物、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及提列折舊年限如下:

  • (1)土地改良物之重大組成部分為碼頭建造支出,依45 年提列折舊。

  • (2)房屋及建屋之重大組成部分為船塢、廠房與倉庫及辦公房屋等,分別依40 年、45 年及60 年提列折舊。

  • (3)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為起重機、吊車與變電站等,分別依18 年、25 年及30 年提列折舊。

  • 3.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主係屬供自用,且未提供擔保。

~36~

- (九)租賃交易 承租人

  • 1.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土地、建物及碼頭設備等,租賃合約之期間通 常介於4 年至20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 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及任何影響出租人所有權之行為外, 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土 地
房屋及建築物
運輸設備(碼頭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物
運輸設備(碼頭設備)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1,410,119
$
94,614
167,168
1,671,901
$
114年度
折舊費用
135,946
$
34,221

55,681
225,848
$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2,516,336
$
61,254
94,131
2,671,721
$
113年度
折舊費用
163,670
$
27,679
55,236
246,585
$
  • 3.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分別為$193,005 及 $0。另,本集團因變動租賃給付對租賃負債之影響,致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租賃負債淨減少分別為$966,977 及$27,236,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

  • 4.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14年度
26,554
$
38,868
2,425
113年度
35,108
$
106,358
2,454
  • 5.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326,362 及 $367,704。
~37~

- (十)租賃交易 出租人

  • 1.本集團出租之標的資產包括土地、建物及船舶等,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 商,租賃期間除短於一年外,通常介於2 年至5 年,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 款及條件。為保全出租資產之使用情況,通常會要求承租人不得將租賃資 產轉租、分租、出借、贈與、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式交與他人使用。 另,本集團提供廠房屋頂供承租人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處所,租賃合 約之期間為20 年,租金計算方式包含固定之基本租金及變動之經營租金。

  • 2.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基於營業租賃合約分別認列$348,809 及$328,390 之租金收入,其中屬變動租賃給付金額非屬重大。

  • 3.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1年內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超過5年
合計
114年12月31日
33,010
$
121,519
153,233
307,762
$
113年12月31日
26,549
$
70,635
167,821
265,005
$
  • 4.關係人交易詳附註七之說明。

  • (十一)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1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
1月1日
折舊費用
12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202,578
$
29,745
$
232,323
$
-
22,123)
(
22,123)
(
202,578
$
7,622
$
210,200
$
202,578
$
7,622
$
210,200
$
-
680)
(
680)
(
202,578
$
6,942
$
209,520
$
202,578
$
29,745
$
232,323
$
-
22,803)
(
22,803)
(
202,578
$
6,942
$
209,520
$
~38~

==> picture [446 x 2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13年1月1日
成本 $ 202,578 $ 29,745 $ 232,323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1,443) ( 21,443)
$ 202,578 $ 8,302 $ 210,880
113年
1月1日 $ 202,578 $ 8,302 $ 210,880
-
折舊費用 ( 680) ( 680)
12月31日 $ 202,578 $ 7,622 $ 210,200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 202,578 $ 29,745 $ 232,323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2,123) ( 22,123)
$ 202,578 $ 7,622 $ 210,200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9,976 $ 27,154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364 $ 1,370
----- End of picture text -----

  •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 2.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經由獨 立評價專家之評價,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收益法等 方式各賦予權重計算後,評定之公允價值分別為$742,677 及$729,810。

(十二) 無形資產

1月1日
電腦軟體
成本
85,186
$
累計攤銷及減損
42,637)
(
42,549
$
1月1日
42,549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19,975
攤銷費用
27,385)
(
處分-成本
27,579)
(
處分-累計攤銷
27,579
12月31日
35,139
$
12月31日
成本
77,582
$
累計攤銷及減損
42,443)
(
35,139
$
114年
~39~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1月1日
電腦軟體
成本
60,091
$
累計攤銷及減損
28,897)
(
31,194
$
1月1日
31,194
$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36,879

攤銷費用
25,524)
(
處分-成本
11,784)
(
處分-累計攤銷
11,784

12月31日
42,549
$
12月31日
成本
85,186
$
累計攤銷及減損
42,637)
(
42,549
$
營業成本
管理費用
其他無形資產
合計
13,000
$
73,091
$
-

28,897)
(
13,000
$
44,194
$
13,000
$
44,194
$
-

36,879
-

25,524)
(
-

11,784)
(
-
11,784
13,000
$
55,549
$
13,000
$
98,186
$
-
42,637)
(
13,000
$
55,549
$
113年
114年度
113年度
24,320
$
23,157
$
3,065

2,367
27,385
$
25,524
$

(十三) 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 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約9%提撥退休 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另 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本公 司經評估其餘額業已足夠給付次一年度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 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463,445
$ 2,333,58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886,470)
( 1,922,714)
淨確定福利資產 $ 576,975
$ 410,868
~40~
(3)淨確定福利資產之變動如下: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淨確定福利資產 淨確定福利資產
114年度
1月1日餘額 $ 2,333,582
($ 1,922,714)
$ 410,868
當期服務成本 - ( 62,396)
( 62,396)
利息(費用)收入 35,033 ( 28,420)
6,613
2,368,615 ( 2,013,530)
355,08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165,072 -
165,072
財務假設變動 - -
-
經驗調整 - 31,818
31,818
165,072 31,818
196,890
提撥退休基金 25,000 -
25,000
支付退休金 ( 95,242) 95,242 -
12月31日餘額 $ 2,463,445
($ 1,886,470)
$ 576,975
113年度
1月1日餘額 $ 2,133,605
($ 1,963,946)
$ 169,659
當期服務成本 - ( 66,223)
( 66,223)
利息(費用)收入 32,565
( 29,120) 3,445
2,166,170 ( 2,059,289) 106,881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182,306 - 182,306
財務假設變動 -
- -
經驗調整 - 43,681 43,681
182,306 43,681 225,987
提撥退休基金 78,000 - 78,000
支付退休金 ( 92,894) 92,894 -
12月31日餘額 $ 2,333,582
($ 1,922,714)
$ 410,868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
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
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
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
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
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
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
值之分類。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
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41~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折現率 1.50% 1.50%
未來薪資增加率 3.25% 3.25%
對於未來死亡率係依據臺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之百分之七十,
對於殘廢率係依據預期死亡率之百分之十。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增加0.25%
減少0.25%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114年12月31日
23,809)
($
24,364
$
113年12月31日
27,974)
($
28,656
$
折現率
增加0.25%
減少0.25%
19,313
$
18,982)
($
23,424
$
23,012)
($
未來薪資增加率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
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於民國115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18,000。

  • (7)截至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確定福利義務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4 年。確定福利義務預期支付之現值分布(十年內)如下:

115年度 $ 1,722,342
116年度 1,646,928
117年度 1,516,799
118年度 1,198,692
119年度 790,383
120年度 526,096
121年度 453,149
122年度 394,607
123年度 349,731
124年度 346,382
  • 註:達退休條件之同一人,其後每一年度均會計算其確定福利義務 預期支付之現值,至到達其強制退休年齡65 歳。

  • 2.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 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 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14 年 度及 113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09,067 及$112,348。

~42~

(十四)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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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性質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8,573,000 1.85%~3.13% 無
購料信用狀借款 53,555 1.60%~5.22% 無
$ 8,626,555
借款性質 113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689,000 1.87%~3.12% 無
購料信用狀借款 28,791 1.01%~5.39% 無
$ 3,717,791
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3,743,000 $ 1,455,000
減:未攤銷折價 ( 3,891) ( 566)
$ 3,739,109 $ 1,454,434
~ ~
發行利率區間 1.48% 2.31% 1.60% 2.43%
----- End of picture text -----

(十五) 應付短期票券

上述應付商業本票係由國內票券金融機構保證發行。

(十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項 目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評價調整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轉換公司債嵌入之賣回權與買回權
評價調整
非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評價調整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50,392
$
2,496
$
-
16,710
-
16,710)
(
-
-
150,392
$
2,496
$
31,441
$
-
$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認列於損益情形,請詳附 註六、(二十九)其他利益及損失。
~43~
  • 2.本集團承作未適用避險會計之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交易及合約資訊 說明如下:
說明如下:
衍生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非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衍生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114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到期期間
日幣6,817,152仟元
115/02~115/12
日幣5,978,598仟元
116/01~116/12
(名目本金)
到期期間
日幣664,200仟元
114/02~114/10
113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期間
本集團簽訂之遠期外匯交易係預購日幣之遠期交易,係為規避進口價款
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 3.有關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請詳附註 六、(十九)應付公司債項目之說明。

(十七) 其他應付款

應付費用
應付設備款
其他
114年12月31日
991,209
$
57,527
36,409
1,085,145
$
113年12月31日
898,360
$
18,617
42,138
959,115
$

(十八) 負債準備

保固 虧損性合約 合計
114年1月1日餘額 $ 517,295
$ 1,256,472
$ 1,773,767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1,448,798 1,208,683 2,657,481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602,153)
( 858,334)
( 1,460,487)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 ( 99,625)
( 99,625)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363,940
$ 1,507,196
$ 2,871,136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一年內實現 $ 323,139
$ 30,977
$ 73,098
一年後實現 2,547,997 1,742,790 872,540
$ 2,871,136
$ 1,773,767
$ 945,638
~44~
  • 1.保固負債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係與船舶、艦艇建造及防蝕塗漆工程合約收
入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 2.虧損性合約負債
本集團在不可撤銷之船舶、艦艇建造及防蝕塗漆工程合約下,現存未來
義務履約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得之經濟效益之差額。
該估計可能隨實際投入建造之狀況而改變。
  • 一 一

  • (十九) 應付公司債及 年或 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1,768,300
-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2,316)
-
1,765,984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表列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
-
    到期長期負債」)(     1,765,984)
--
$            $
  • 1.本公司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A.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總額計20 億元,票面利率0%,發行期間5 年,自民國 109 年2 月24 日發行,至114 年2 月24 日到期。 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本轉換公司債 於民國109 年2 月24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掛牌交易。

    • B.本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自本債券發行日後滿三個月之翌日(109 年5 月25 日)起,至到期日止,除依辦法或法令規定須暫停過戶 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轉換後 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C.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價模式予以訂 定,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5.1 元,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 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價模式予以調整;續 後於辦法訂定之基準日,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價模式重新計算,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本
公司應依發行辦法所列公式調整轉換價格。截至民國112年12月
31日止,轉換價格為新台幣22元,並自民國113年1月9日起,
轉換價格調整為新台幣21.4元。
~45~
  - `D.當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09 年5 月25 日)起至發 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4 年1 月15 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30%(含)以上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30 個營業日內通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 流通在外之全部債券。 或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109 年5 月25 日)起至發 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4 年1 月15 日)止,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 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按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 `E.本債券以發行滿四年之日(113 年2 月24 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 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 十日內,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 102.0151%( 賣回年收益率 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

  - `F.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 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
  • (2)本轉換公司債累計面額計$231,700 已轉換為普通股10,522 仟股。

  • (3)前述應付公司債業於民國114 年2 月24 日到期,到期前未執行轉 換張數計17,683 張,本公司已按債券面額(每張面額100,000 元) 以現金一次償還債券持有人。

  • 2.本公司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2 號「金融工具: 表達」規定,將屬權益性質之轉換權與各負債組成要素分離,帳列「資 本公積-認股權」計$96,153。另嵌入之買回權與賣回權,依據國際會 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 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經分離後主契約債務 之有效利率為0.8084%。

(以下空白)
~46~

一 一 (二十) 長期借款及 年或 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臺灣銀行等數家 詳註1說明。 2.29% $ 4,000,000
銀行團聯貸案
臺灣銀行 自114/12/12~117/12/12止, 2.20% 1,2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註2說明。
彰化商業銀行 自114/10/27~117/11/07止, 2.00%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清償。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自114/12/17~119/12/17止, 2.30% 7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註3說明。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自114/12/31~121/12/31止, 2.45% 297,984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註4說明。
台灣銀行 自112/9/23~116/12/19止, 2.35% 273,200
股份有限公司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清償。
板信商業銀行 自111/11/11~115/11/11止, 2.46%~ 206,586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註5說明。 3.31%
擔保借款
板信商業銀行 自111/6/13~115/6/13止, 3.16% 註6 6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清償。
7,737,770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338,586)
$ 7,399,184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3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臺灣銀行等數家 詳註1說明。 2.26% $ 2,000,000
銀行團聯貸案
台灣銀行 自112/9/23~116/12/19止, 2.70% 126,200
股份有限公司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清償。
板信商業銀行 自111/11/11~116/11/11止, 2.46%~ 37,391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註5說明。 3.31%
擔保借款
板信商業銀行 自111/6/13~115/6/13止, 3.16% 註6 6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清償。
2,223,591
(續次頁)
~47~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自112/9/20~115/12/15止,
另詳註7說明。
1.82%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自112/6/20~115/12/20止,
另詳註7說明。
1.64%
中華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自112/6/20~115/10/24止,
另詳註7說明。
1.68%~
1.80%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
自112/6/21~115/6/20止,
1.74%
有限公司
另詳註7說明。
應付商業本票小計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應付商業本票帳面金額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擔保品
113年12月31日

700,000
$

560,000

490,000

350,000
2,100,000
2,207)
(
2,097,793
4,321,384
4,000)
(
4,317,384
$
  • 註1:本集團於民國111 年度與銀行團簽訂5 年期聯合授信合約,最後到 期日為民國116 年9 月(除保證發行公司債以公司債款收足日起算 5 年3 個月為限外),授信額度分別甲項及乙項。甲項長期銀行借 款,自首次動用日屆滿30 個月之日止為第1 期,其後每半年為一 期,並分6 期攤還。1~5 期每期償還本金10%,第6 期償還剩餘本 金。乙項授信額度分別為乙1 項長期銀行借款、乙2 項長期應付商 業本票及乙3 項保證發行公司債,由本集團自行決定選擇動用,其 中乙1 項及乙2 項每筆動用金額到期時,得以新動撥額度所得款項 直接償付原已到期部份,毋需實際為資金匯付。

  • 本聯合授信合約訂有若干財務限制條款,本集團未有違反之情事。

  • 註2:按月付息;本金寬限期一年,第二年起每半年為一期,並分5 期攤 還。第二年起本金每期攤還$72,000 及第三年起本金每月攤還 $144,000,餘款屆期清償。

  • 註3:按月付息;本金寬限期三年,第四年起每半年為一期,並分5 期攤 還。本金每期攤還$140,000,餘款屆期清償。

  • 註4:按月付息;本金寬限期三年,第四年起每半年為一期,並分9 期攤 還。本金每期攤還$26,074,餘款屆期清償。

  • 註5:按月付息;本金寬限期一年,第二年起本金每月攤還$100,第三年起 本金每月攤還$300 及第四年起本金每月攤還$500,餘款屆期清償。

  • 註 6:子公司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非關係人地主簽訂合建分售契 約所進行之土地及建物融資,地主為連帶保證人,並設定其土地為第 一順位抵押權;子公司台船防蝕科技股份公司於民國114 年12 月30 日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已全額付款,惟因設定擔保並未完成過戶; 另請詳附註六、(四)存貨及附註八、質押之資產之說明。

~48~
  • 註7:本集團與票券公司及銀行簽訂商業本票循環發行(60~180 天期)及 簽證承銷買入協議書,合約期間2~3 年,合約到期雙方應重新議約 後發行,期間內本集團僅需償付手續費及利息,是以列入「長期借 款」項下。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無此情事。

(二十一) 遞延收入

  • 1.本集團於民國97 年度推動民營化,民營化年資結算金等有關給付由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註)支應$1,500,000,本集團應在有盈 餘之情況下,分十年償還。民國111 年11 月間經行政院原則同意本 公司自民國116 年起每年續繳交回饋金,倘前一年度稅後盈餘為5 億 元以下,回饋稅後盈餘之15%;倘前一年度稅後盈餘超過5 億元,除 前述回饋比率外,加上超過5 億元稅後盈餘部分之20%,至全數回饋 完畢為止。本集團以平均長期借款利率予以折現,折現值表列「長期 應付票據及款項」,折現值與收取之價款之差額表列「遞延收入」,若 屬一年內即將償還之款項,將表列「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項下。未攤還 金額帳列情形如下:
金額帳列情形如下: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長期遞延收入
114年12月31日
701,088
$
40,412
741,500
$
113年12月31日
688,219
$
53,281
741,500
$
  • 註:「民營化基金」已奉行政院核定於民國113 年1 月1 日退場,民 國113 年度起移由經濟部賡續執行回饋事宜。

  • 2.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應攤提之政府補助收入及利息費用分別認 列於「其他收入」及「財務成本」項下,請詳附註六、(二十八)及(三 十)之說明。

(二十二) 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本集團與造船、造艦及重大機械製品、重大修船等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
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及超過12個月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
額,列示如下:
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資產
合約資產(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存貨
負債
合約負債(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負債準備
12個月內
2,688,080
$
1,290,815
4,413,156
8,392,051
$
1,264,456
$
1,743,611
319,140
3,327,207
$
12個月後
4,903,539
$
-
-
4,903,539
$
7,393,351
$
-
2,535,111
9,928,462
$
合計
7,591,619
$
1,290,815
4,413,156
13,295,590
$
8,657,807
$
1,743,611
2,854,251
13,255,669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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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內 12個月後 合計
113年12月31日
資產
合約資產(含關係人) $ 2,097,587 $ 606,827 $ 2,704,414
-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672,209 672,209
-
存貨 4,616,563 4,616,563
$ 7,386,359 $ 606,827 $ 7,993,186
負債
合約負債(含關係人) $ 183,611 $ 3,094,195 $ 3,277,806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004,014 2,004,014
負債準備 26,974 1,729,904 1,756,878
$ 2,214,599 $ 4,824,099 $ 7,038,698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十三) 股本

  • 1.截至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00 億元,分 為20 億股,實收資本額$12,745,394,計發行普通股1,274,539 仟 股(含私募176,025 仟股),每股面額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 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1月1日
現金增資
12月31日
114年
1,274,539
-

1,274,539
單位:仟股
113年
933,514
341,025
1,274,539
  • 2.本公司於民國106 年12 月21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 理現金增資;於民國107 年5 月11 日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基準日為 民國107 年5 月25 日,本次私募以每股42.10 元溢價發行普通股 60,000 仟股,已募得資金$2,526,000,並辦理變更登記完竣;其中 分別由政府關係個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會及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委員會各認購30,000 仟股,各計$1,263,000。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除符合該條文之特定情形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自交 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 募普通股掛牌上市。

  • 3.本公司民國112 年8 月9 日董事會決議,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 行借款,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民國112 年11 月17 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9199 號函申報生 效。本次發行新股2.25 億股,每股發行價格為17.5 元,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 本次募集總金額為39.375 億元,已於民國113 年1 月9 日募集完 成,現金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 年1 月9 日,並已完成變更登記。

~50~
  • 4.本公司民國112 年10 月2 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因應公司 發展之資金需要,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為目的,以強化整 體財務結構,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私募總股數不超過 3.75 億股,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至多三次)募集。 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1 月5 日董事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為16.88 元, 實際私募股數116,025 仟股,實收股款19.585 億元,已於民國113 年1 月18 日收足股款,現金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 年1 月19 日, 並已完成變更登記。

  • 前述私募由政府關係個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及耀華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分別認購77,014 仟股及39,011 仟股,募集 資金分別為13 億元及6.585 億元;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 已發行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除符合該條文之特 定情形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普通股掛牌上市。

(二十四) 資本公積

  • 1.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 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 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 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 積補充之。
積補充之。
1月1日
彌補虧損
12月31日
1月1日
現金增資
12月31日
發行溢價
已失效認股權
2,672,026
$
85,014
$
$
2,672,026)
(
85,014)
(
(
-
$
-
$
$
114年
113年
114年 合計
2,757,040

2,757,040)

-
合計
277,474
$
2,479,566
2,757,040
$
$ $
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
85,014
$
60,198
$
-
60,198)
(
85,014
$
-
$
  • 2.有關資本公積-認股權,請參閱附註六、(十九)之說明。

(二十五) 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 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41 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 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 2.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 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 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51~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 本額25%之部分為限。

  • 4.(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 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IFRSs 時,民國101 年4 月6 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3,201,365,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 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前述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 時迴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 (3)本公司於民國102 年度及107 年度處分土地,故迴轉上述特別盈 餘公積累計$34,894 至未分配盈餘。

  • 5.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6 月25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113 年度虧損撥補 案,以資本公積計$2,757,040 彌補虧損後,因仍有待彌補虧損,故不分 派股利。

  • 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6 月26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112 年度虧損撥 補案,因仍有待彌補虧損,故不分派股利。

本公司於民國115年3月9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十六) 其他權益項目

避險準備
1月1日
112,510)
($
關聯企業-
現金流量避險
73,238
外幣換算差異數
-
12月31日
39,272)
($
避險準備
1月1日
122,621)
($
關聯企業-
現金流量避險
10,111
外幣換算差異數
-
12月31日
112,510)
($
114年
~52~
(二十七)營業收入
114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21,485,618
$
其他–船舶及設備租賃收入
294,627
21,780,245
$
113年度
14,217,317
$
277,030
14,494,347
$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
為下列主要產品類別:
為下列主要產品類別:
造船艦部門
艦艇建造
船舶建造
其他營運部門
機械製品
船艦維修
防蝕塗裝
其他
合計
114年度
14,491,744
$
1,992,257
16,484,001
3,460,885
1,236,767
4,988
298,977
5,001,617
21,485,618
$
113年度
8,878,572
$
1,024,315
9,902,887
3,005,435
1,108,557
66,702
133,736
4,314,430
14,217,317
$

2.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合約資產 $ 8,125,344
$ 3,431,123
$ 2,835,615
合約資產-關係人 32,136 643 5,735
8,157,480 3,431,766 2,841,350
減:備抵損失 ( 244,265)
( 212,107)
( 206,149)
$ 7,913,215 $ 3,219,659
$ 2,635,201
合約負債(註) $ 8,655,865
$ 2,829,126
$ 4,745,568
合約負債-關係人 4,858
455,365 1,438,553
$ 8,660,723 $ 3,284,491
$ 6,184,121
註:包含非流動金額。
關係人交易請詳附註七之說明。
相關合約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本集團合約負債期初餘額中,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分別認列
收入之金額為$1,208,436及$4,758,916。
  • 3.截至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止,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 價格總金額為$129,895,831,本集團將隨船舶、艦艇建造及防蝕塗漆 工程完成逐步認列此收入,該等船舶、艦艇及防蝕塗漆工程預期將於 民國115 年1 月至120 年10 月陸續完成。
~53~

(二十八)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賠償收入 $ 67,340
$ 10,827
租金收入 54,182 51,360
政府補助收入 81,753 93,391
其他 25,192 30,394
$ 228,467
$ 185,97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48,111)
$ 117,37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 ( 192,564)
( 1,94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3,770)
( 3,261)
其他損失 ( 24,817)
( 36,487)
($ 269,262)
$ 75,682
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40,867
$ 192,510
租賃負債攤提 26,554 35,108
可轉債攤銷利息 2,316 14,214
應付政府款項攤提費用 12,869 12,634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 94,583)
( 48,935)
$ 188,023
$ 205,531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直接材料 $ 13,613,637
$ 7,789,711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931,732 1,227,328
員工福利費用 3,552,743 3,544,904
折舊費用 977,337 956,041
攤銷費用 27,385 25,524
外包費 3,312,518 2,673,366
專業服務費 636,122 881,446
其他費用 1,689,586 1,114,364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24,741,060
$ 18,212,684

(二十九) 其他利益及損失

(三十) 財務成本

(三十一)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54~

(三十二) 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用人費用
114年度
3,022,591
$
289,262
164,850
3,573
72,467
3,552,743
$
113年度
3,020,699
$
285,941
175,126
3,615
59,523
3,544,904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且 不高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高於 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上述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 2.本公司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之營運結果產生累積虧損,故未估 列員工及董事酬勞。

  • 經董事會決議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因營運結果產生虧損,故不 予配發員工及董事酬勞。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三十三) 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額:
114年度
113年度
16,578
$
9,864
$
531
1,106

17,109
10,970
319
440)
(
17,428
$
10,530
$
114年度
113年度
39,377
$
45,198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55~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454,720)
($ 556,642)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影響數 ( 145,590)
( 132,698)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617,207
698,764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531 1,106
所得稅費用 $ 17,428
$ 10,530
  • 3.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4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 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 251,294
$ 51,089
$ -
$ 302,383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103,459 168,434 - 271,893
應付不休假獎金 52,002 ( 1,835)
- 50,167
呆帳損失 2,614 ( 2,125)
- 489
其他 ( 67,036)
36,062 ( 39,377)
( 70,351)
課稅損失 1,099,995 ( 252,236) - 847,759
1,442,328 ( 611) ( 39,377)
1,402,340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1,324,697)
- - ( 1,324,697)
未實現兌換損益 ( 333)
292 - ( 41)
( 1,325,030) 292
- ( 1,324,738)
合計 $ 117,298
($ 319)
($ 39,377)
$ 77,602
113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 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 69,032
$ 182,262
$ -
$ 251,294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114,863 ( 11,404)
- 103,459
應付不休假獎金 56,235 ( 4,233)
- 52,002
呆帳損失 67,251 ( 64,637)
- 2,614
其他 ( 28,809)
6,971 ( 45,198)
( 67,036)
課稅損失 1,208,181 ( 108,186) - 1,099,995
1,486,753 773 ( 45,198) 1,442,32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1,324,697)
- - ( 1,324,697)
未實現兌換損益 - ( 333) - ( 333)
( 1,324,697) ( 333) - ( 1,325,030)
合計 $ 162,056
$ 440
($ 45,198)
$ 117,298
~56~
  • 4.本集團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 關金額如下: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4 年 12 月 31 日
發生年度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申報數/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申報數
預計申報數
未認列遞延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1,190,142
$
1,190,142
$
6,700,185
6,700,185
2,577,518
2,577,518
2,657,346
2,657,346
2,305,136
2,305,136
282,377
282,377
3,315,172
3,315,172
3,156,646
3,156,646
2,834,816
420,339
1,824,318
-
26,843,656
$
22,604,861
$
最後扣抵年度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13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發生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申報數/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核定數
申報數
預計申報數
未認列遞延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671,021
$
671,021
$
1,190,142
1,190,142
6,700,185
6,700,185
2,577,518
2,577,518
2,657,346
2,657,346
2,305,136
2,305,136
282,377
282,377
3,315,172
3,315,172
3,156,646
353,878
2,697,204
-
25,552,747
$
20,052,775
$
最後扣抵年度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12 年度,且 截至查核報告日止,並無稅務行政救濟之情事。
~57~

(三十四) 每股虧損

114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元)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2,259,943)1,274,539($   1.77)
113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元)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2,779,850)1,263,915($   2.20)
本集團民國113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因具反稀釋作用,故未列入計算稀釋
每股虧損。民國114年度,無此情事。

(三十五) 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度 113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89,638
$ 447,385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8,617 89,677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57,527)
( 18,617)
本期支付現金數 $ 850,728
$ 518,445
存出保證金抵付土地購置款 $ 80,000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 動:
114年度 113年度
政府補助款攤提利息費用 $ 12,869
$ 12,634
使用權資產增加 $ 193,005
$ -
減:租賃負債增加 ( 193,005)
-
$ -
$ -
租賃負債重衡量減少數 $ 966,977
$ 27,236
減:使用權資產減少 ( 966,977)
( 27,236)
$ -
$ -
尚未支付之收購子公司價款
(表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 1,650
$ 2,50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338,586
$ 1,769,984
預收股本轉列股本 $ -
$ 892,011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58~

(三十六)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公司債(註1)
長期借款(註1)
租賃負債(註1及2)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長期遞延收入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公司債(註1)
長期借款(註1)
租賃負債(註1及2)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長期遞延收入
存入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籌資現金
其他非現金
1月1日
流量之變動
之變動
3,717,791
$
4,908,764
$
-
$
1,454,434
2,288,000
3,325)
(
1,765,984
1,768,300)
(
2,316

4,321,384
3,414,179
2,207
2,798,793
258,515)
(
773,972)
(
688,219

-
12,869
105,729
-
37,076)
(
391,275
72,794
-
3,735
1,174)
(
-
15,247,344
$
8,655,748
$
796,981)
($
114年
113年
12月31日
8,626,555
$
3,739,109
-
7,737,770
1,766,306
701,088
68,653

464,069
2,561
23,106,111
$
籌資現金
其他非現金
1月1日
流量之變動
之變動
3,586,270
$
131,521
$
-
$
4,135,129
2,685,000)
(
4,305
1,751,770
-
14,214
6,941,852
2,622,400)
(
1,932
3,049,813
223,784)
(
27,236)
(
675,585
-
12,634
142,568
-
36,839)
(
291,883
99,392
-
4,854
1,119)
(
-
20,579,724
$
5,301,390)
($
30,990)
($
12月31日
3,717,791
$
1,454,434
1,765,984
4,321,384
2,798,793
688,219
105,729
391,275
3,735
15,247,344
$
註:1.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者。
2.另詳附註六、(三十五)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59~

七、 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picture [450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 End of picture text -----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於民國114年6月25日任期
屆滿解任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環海翡翠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之子公司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政府關係個體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 政府關係個體
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 政府關係個體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
1,376,769
$
107,201
1,483,970
$
113年度
3,545,377
$
176,336
3,721,713
$
  • (1)交易價格依雙方議定之合約辦理;收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 (2)本公司於民國111 年7 月間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承攬50,000 噸級油品化學品輪建造案,總交易額為15.7 億元,業已於民國113 年 11 月完工交付。又於民國111 年12 月及112 年7 月間與台灣中油股 份有限公司分別簽約承攬該公司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三區26 座石 化品儲槽統包工程及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槽車裝卸工場統包工程, 累計總交易額約116 億元,預計於民國115 年陸續完工交付。另詳3.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說明。

  • (3)本集團對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光船租賃及離岸風場水 下基礎運輸與安裝工程後勤工作支援服務等。另詳3.合約資產及合約 負債之說明。

~60~
2.進貨
進貨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購買: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35,141
$
47,001
$
交易價格係按牌告價格及雙方約定辦理;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
差異。

3.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4. 應收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約資產: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2,136
$
643
$
減:備抵損失
227)
(
5)
(
31,909
$
638
$
合約負債: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858
$
-
$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455,365
4,858
$
455,365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522
$
67,737
$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18,522
107,737
減:備抵損失
-
-
18,522
$
107,737
$
~61~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5.預付貨款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25,337
應付關係人款項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785$

6.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集團於民國113年度支付由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委託
廠商施工服務費用之代墊款項計$248,323;民國114年度,無此情事。

- 7.租賃交易 出租人

本集團出租房屋予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辦公使用,租賃合
約期間約五年,租金係於每月初收取。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
租賃收入分別為$3,779及$3,660。

8.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

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
本公司為合資控制者之合資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金額
實際動支金額
114年12月31日
38,703,929
$
38,663,929
$
113年12月31日
53,353,438
$
34,437,432
$
上述背書保證金額分別包含提供歐元10.46億元及15.60億元,實際動
支分別包含歐元10.46億元及10.07億元,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分別為
36.90及34.14換算為新台幣。

9.其他

  • (1)有關關係人參與本公司現金增資之情形,請詳附註六、(二十三)股本 之說明。

  • (2)合資公司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8 年11 月19 日簽 約承攬「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風機運輸及安裝計畫」,而本公司與合資 方比利時商DEME Offshore 為本計畫合約之共同承攬商,並為承攬工 程需要依持股比率協助開立履約保證函及預付款保證函總額計歐元 11,802 仟元,本公司依持股比率50.0001%協助開立歐元5,901 仟元 (換算約新台幣2 億元)之銀行保證函,保證期限至民國113 年9 月止。 本公司代收合資公司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依約承擔上述取 得銀行保證函產生之手續費(並由本公司代付予銀行),民國113 年度 之銀行手續費為$510;民國114 年度,無此情事。

~62~
  • (3)合資公司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承攬中能離岸風場專案之 風機運送安裝、水下基礎與基椿運送安裝工程提供履約保證及預付款 保證之需要,向以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管理銀行之聯合授信 銀行團簽署授信總額度歐元2,990 萬元之聯合授信合約,由合資方本 公司與DEME Offshore Holding NV(以下簡"立書人")共同出具支持 函,表明下列事項:於聯合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立書人應共同隨時 直接或間接合計持有不低於51%之持股,掌控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席次, 並承諾維持合資公司正常營運及健全適當之財務狀況。前述保證期限 至民國118 年8 月止。

  • (4)另請詳附註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之說明。

  •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picture [455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質押定期存款(表列「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表列「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預付土地款(表列「存貨」)
(以下空白)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961
$
309
$
-
957
207,530
-
208,491
$
1,266
$
帳面價值
擔保用途
(以下空白)
114年12月31日

961
$
-
207,530
208,491
$
工程保固保證金
工程保固保證金
長期借款擔保
~6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本集團為購買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如下: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    1,820,911$      528,852
  • (二)本集團承攬造船、艦、重大維修及塗裝等合約之尚未履約金額如下:
客戶合約之尚未履約金額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  129,895,831$   36,584,968
  • (三)本集團承攬造船、艦、離岸風電及塗裝工程等合約由銀行提供擔保額度如下:

銀行提供擔保額度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   15,135,083$   14,718,484
另請詳七、(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9.(2)(3)之說明。
  • (四)本集團已簽訂之進貨合約及外包工程合約未來尚須支付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進貨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    53,679,591$     8,548,818
外包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6,636,2571,180,186
$   60,315,848$    9,729,004
  • (五)截至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止,本集團因向銀行借款所開立之保證 票據分別為801.92 億元及662.16 億元。

  • (六)子公司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防蝕公司)於民國111 年 3 月16 日董事會通過與非關係人就小港區坪松段土地簽訂合建分售契約, 地主與台船防蝕公司合建分售比率分別為25%及75%,台船防蝕公司預計投 入之工程成本約5.5346 億元,本契約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 台船防蝕公司民國114 年12 月30 日與地主雙方協議,願就前述合約辦理 結清,同日並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取得該合建土地,其中部分價款以原 合建分售契約保證金抵付,餘款已於民國114 年12 月30 日付清;另請詳 附註六、存貨之說明。

  • (七)為他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另請詳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之說明。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64~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與產業慣例一致,本集團以負債佔資產比例控管資本。
本集團之策略係維持一個平穩之負債佔資產比,比率如下: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負債佔資產比(%)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出保證金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註)
長期借款(註)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存入保證金
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85%
114年12月31日
-
$
1,909,943
$
961
1,290,880
7,076
64,204
3,273,064
$
181,833
$
8,626,555
$
3,739,109
9
2,003,649
1,085,145
-
7,737,770
701,088
464,069
24,357,394
$
1,766,306
$
113年12月31日
73%
113年12月31日
1.
-
$
3,624,339
$
1,266
673,532
10,527
165,180
4,474,844
$
2,496
$
3,717,791
$
1,454,434
-
2,318,576
959,115
1,765,984
4,321,384
688,219
391,275
15,616,778
$
2,798,793
$
  • (二)金融工具
註: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者。
~65~

2.風險管理政策

  •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 價格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減少不確定性導致對 本集團財務績效之不利影響,本集團承作換匯換利合約以規避匯率風 險。本集團承作之衍生工具係為避險之目的,並非用交易或投機。

  • 在監督管理方面,由董事會制定相關規範,授權管理當局在可容許風險 的範圍內進行日常營運,並責成直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定期檢視管理 當局之評估報告,若有任何異常情形,即立即向董事會報告,並採取必 要之因應防護措施。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美元、歐元、人民幣及日圓。本集團 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公司管理相對非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 險。本集團透過財會處就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匯率風險的衡 量是透過高度很有可能產生之外幣收入與支出的預期交易,採用 遠期換匯合約以減少匯率波動對於預期外幣收入及購買存貨成 本之影響。

  • B.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日圓: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歐元:新台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10,321
$
31.38
323,873
$
22,150
4.47

99,033
504
36.70
18,497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30,223
$
32.74
989,501
$
1,717
33.94
58,275
93,096
0.21
19,550
737
34.34
25,309

113 年 12 月 31 日
114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10,321
$
31.38
323,873
$
22,150
4.47

99,033
504
36.70
18,497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30,223
$
32.74
989,501
$
1,717
33.94
58,275
93,096
0.21
19,550
737
34.34
25,309

113 年 12 月 31 日
114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仟元)
30,223
$
1,717
93,096
737
匯率

32.74
33.94
0.21
34.34

  • C.若新台幣對外幣升值/貶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對稅後淨損益影響如下:
~66~
外幣對新台幣升值或貶值1%
114年度
稅後淨損益增加或減少
3,531
$
113年度
8,336
$
  • D.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認列之淨兌換( 損失) 利益彙總金額分別為($48,111) 及 $117,372。

價格風險

本集團未有重大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A.本集團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之零息債券,其公平價 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經評估無重大之利率變動造成之現金流 量風險。

  • B 本集團從事之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而暴露於現金流量 利率風險。若利率增加1 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對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之現金流出將分別增加或減少$19,344 及$10,809。

(2)信用風險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
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
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
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因本集團採用之交易政策規定,只與信用良好之對象交易,近來無
重大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違約。

、 合約資產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A.因本集團於簽訂造船、造艦及製機合約時,會委託外部機構對客 戶做適當徵信,徵信結果係屬低度風險,故相關產生之帳款(主要 係歸類於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之信用風險低。

  • B.本集團之合約資產及應收帳款係對政府(含國營事業)及一般企 業。為維持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品質,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 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本集團按客戶類型考量包含該客戶之財務 狀況、歷史交易記錄及未來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 力之因素評估該客戶之信用品質,採個別客戶評估法評估預期信 用損失。

  • C.本集團按信用風險管理程序,當交易對手發生未履行雙方約定且 未進行協商之情況時,視為已發生違約。

  • D.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估計應收帳款與合約資產之 備抵損失時,未逾期者所建立之預期損失率均分別為1%與0.705%。

~67~

E.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

114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9,322
$
減損損失(迴轉)提列
1,187)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7,195)
(
12月31日餘額
940
$
應收帳款
1月1日
9,374
$
減損損失(迴轉)提列
52)
(
12月31日餘額
9,322
$
合約資產
合計
212,107
$
221,429
$
32,158

30,971
-
7,195)
(
244,265
$
245,205
$
合約資產
合計
206,149
$
215,523
$
5,958
5,906
212,107
$
221,429
$
113年
合約資產
206,149
$
5,958
212,107
$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由客戶合約產生之應收帳款及
合約資產所認列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分別為$30,971及$5,906。
  • F.本集團截至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止,前三大交易對手之 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餘額總計分別為$7,887,902 及$3,100,992, 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時,則發生信用風 險集中之狀況。

(3)流動性風險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以淨額或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負
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
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
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
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據
應付款項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註)
短於1年
8,636,611
$
3,743,000
3,453,935
199,840
510,935
16,544,321
$
介於1至2年
-
$
-
1,351,645
199,840
4,631,841
6,183,326
$
介於2至5年
-
$
-
557,796
359,950
2,830,938
3,748,684
$
5年以上
-
$
-
247,028
1,193,161
173,918
1,614,107
$
衍生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
總額
遠期外匯合約
-流出
1,677,602
$
1,272,989
$
-流入
1,527,210)
(
1,241,548)
(
150,392
$
31,441
$
-
$
-
-
$
-
$
-
-
$
~68~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picture [406 x 1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短於1年 介於1至2年 介於2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3,720,391 $ $ $
- - -
應付短期票據 1,455,000
應付款項 3,592,811 529,239 508,542 245,023
租賃負債 313,802 221,698 488,763 2,100,215
- - -
應付公司債(註) 1,768,300
-
長期借款(註) 49,500 2,219,830 2,177,557
$ 10,899,804 $ 2,970,767 $ 3,174,862 $ 2,345,238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06 x 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註: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者。
本集團與多家公、民營金融機構簽訂之綜合授信融資額度契約,其
可供未來營業活動及履行資本承諾之未使用借款額度,尚屬允裕。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屬之。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 產、無法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及可轉換公司債之嵌入贖 回權與賣回權均屬之。

  • 2.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一)說明。 3.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帳款(含關 係人)、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帳 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者)、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存入保證金及租賃負債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 值之合理近似值。

~69~
  • 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 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
第一等級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
第一等級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
$
第二等級
-
$
181,833
$
第二等級
-
$
2,496
$
第三等級
-
$
-
$
第三等級
-
$
-
$
合 計
-
$
181,833
$
合 計
-
$
2,496
$
(2)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A.本集團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例如:遠期外 匯合約,本集團採用廣為市場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 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參數通常為市場可觀察之資訊。

  • B.本集團用以衡量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評價模 型所使用之部份參數並非市場可觀察之資訊,本集團必須根據假 設做適當之估計。本集團持有轉換公司債嵌入之選擇權採用二元 樹可轉債評價模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股價、波動度及風險 折現率。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所持有之選擇權公允價 值均為零,本集團評估其評價參數變動,對當期損益並無重大影 響;民國114 年12 月31 日,無此情事。

  • 5.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70~
  • 6.下表列示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第三等級之變動:

==> picture [429 x 1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7 . 民國114 年度及113 年度無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8.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會部門依據外 部專家出具之精算報告進行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 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 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另外,對於投 資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採用淨資產價值法進行評價。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 部分):無。

  •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請詳附表二。

  •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請詳附表三。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四。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基本資料:無。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 部門資訊

  • (一)一 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本
集團以產品別之角度經營業務所揭露之營運部門係以造、修船艦及機械
製品為主要收入來源,其他業務主要包括租賃及防蝕塗裝收入等,其營運
規模未達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所規定之應報導部門量化門檻,故
這些經營結果合併表達於「其他營運部門」欄內。
~71~

(二)營運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根據各產品別之營業毛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此項衡量標準排除營運部門中營業費用、營業外收入及營
業外支出之影響。

、 (三)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國114年度:
造船艦
外部收入
16,484,001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16,484,001
$
部門(損)益
3,665,250)
($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折舊與攤銷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所得稅費用
未分配金額合計
部門資產(註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部門負債(註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機械製品
3,460,885
$
-
3,460,885
$
155,513
$
修船艦
1,236,767
$
-
1,236,767
$
1,045,957
$
其 他
調整及
營運部門
沖銷(註1)
合 併
598,592
$
$
21,780,245
$
1,145,658
1,145,658)
(
-
1,744,250
$
1,145,658)
($
21,780,245
$
241,333
$
10,747
$
2,211,700)
($
709,706)
($
39,409)
(
73,113
188,023)
(
17,428)
(
861,379
20,074)
($
46,417,525
$
2,066,784
$
-
$
39,279,075
$
~72~

民國113 年度:

造船艦
外部收入
9,902,887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9,902,887
$
部門(損)益
3,921,926)
($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折舊與攤銷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所得稅費用
未分配金額合計
部門資產(註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部門負債(註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機械製品
3,005,435
$
-
3,005,435
$
379,937
$
修船艦
1,108,557
$
-
1,108,557
$
340,736
$
其 他
調整及
營運部門
沖銷(註1)
合 併
477,468
$
-
$
14,494,347
$
1,235,928
1,235,928)
(
-
1,713,396
$
1,235,928)
($
14,494,347
$
156,954
$
12,999)
($
3,057,298)
($
627,581)
($
33,458)
(
81,052
205,531)
(
10,530)
(
797,953
1,905
$
34,017,258
$
1,021,939
$
-
$
24,947,759
$
註1:係內部部門收入之沖銷。
註2:部門資產及負債係定期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惟未分配至各營運部門。
~73~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
式。本期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失 ($ 2,463,780)
($ 3,201,253)
其他營運部門利益 252,080
143,955
營運部門合計 ( 2,211,700)
( 3,057,298)
營業費用 ( 749,115)
( 661,03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5,674 935,12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失 ($ 2,255,141)
($ 2,783,209)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造船艦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造船艦收入
機械製品收入
船艦維修收入
防蝕塗裝收入
其他收入
合計
114年度
16,484,001
$
3,460,885
1,236,767
4,988
593,604

21,780,245
$
113年度
9,902,887
$
3,005,435
1,108,557
66,702
410,766
14,494,347
$

(六)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地區別資訊如下:
台灣
新加坡
其他
合計
收入
非流動資產
19,495,396
$
15,307,739
$
2,057,389
-
227,460

-
21,780,245
$
15,307,739
$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收入
19,495,396
$
2,057,389
227,460

21,780,245
$
收入
14,468,511
$
16,075
9,761
14,494,347
$
非流動資產
16,182,265
$
-
-
16,182,265
$

(七)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外部客戶收入佔銷貨收入10%上之客戶資訊如下:
客戶名稱
戊客戶
K 客戶
D 客戶
收 入
部 門
11,928,237
$
造船艦部門等
3,338,012
機械製品及修船
艦部門
2,301,359
造船艦部門
17,567,608
$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113 年 度
收 入
11,928,237
$
3,338,012


2,301,359
17,567,608
$
收 入
6,362,473
$
3,545,377


2,558,954
12,466,804
$
部 門
造船艦部門等
造船艦及機械
製品部門
造船艦部門
~74~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編號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額
背書保證
以財產設定
擔保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 證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 證
屬對大陸地區
背書保證
備註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屬對大陸地區
背書保證
備註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公司名稱
關係
0
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
0
"
台船動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6
71,816,030
$
71,816,030
980,000
$
64,080,712
980,000
$
38,703,929
950,000
$
38,663,929
-
$
-
13%
538%
71,816,030
$
71,816,030
Y
N
N
N
N
N
註3
註3、4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依本公司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管理要點規定如下:
  • (1)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10倍。

  • (2)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10倍為限。

     如為有業務往來之公司,背書保證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該筆期末背書保證餘額包含歐元10.459億元及新台幣1.1億元、實際動支金額包含歐元10.459億元及新台幣7,000萬元,其中外幣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為36.9予以換算為新台幣。
附表一第1頁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進(銷)貨之公司
附表二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 比 率
備註
應收(付)票據、帳款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 比 率
備註
應收(付)票據、帳款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 比 率
備註
應收(付)票據、帳款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貨
之 比 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 比 率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其他關係人
(銷貨)
(銷貨)
1,376,769)
($
107,201)
(
(6%)
-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
$
18,522
-
-
註2
註1:交易價格係按雙方簽訂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註2:已於民國114年6月25日董事任期屆滿解任,另詳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之說明。
附表二第1頁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茲彙列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者之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科 目
外包費(含代採購)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外包費
外包費
應付帳款
外包費
外包費
應付帳款
存入保證金
應收帳款
存入保證金
金 額
553,325
$
18,115
31,619
50,992
146,364
12,435
183,682
434,680
176,134
32,681
23,539
17,177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3)
0
0
0
0
0
0
0
1
1
1
1
1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註4
3%
-
-
-
1%
-
1%
2%
-
-
-
-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母公司填0。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交易價格按雙方簽訂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異常。
附表三第1頁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電纜安裝、機械安裝、船
舶出租、船舶勞務承攬等
防蝕、防鏽、油漆及噴砂
工程等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等
研究發展及能源技術服務等
防蝕、防鏽、油漆、噴砂
工程及人力派遣等
營造工程
海事工程資訊及服務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1,549,500
$
1,549,500
$
125,000
125,000
62,550
62,550
12,000
12,000
25,000
25,000
40,149
40,149
-
-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本期期末
1,549,500
$
125,000
62,550
12,000
25,000
40,149
-
股數
15,651,515
25,950,370
6,500,000
1,200,000
-
-
-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
"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台灣
香港

註1:另請詳附註六、(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說明。

註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與本公司認列之投資損益之差額,係本公司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及公司內部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
註3:業已列入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中,一併由本公司計算認列投資損益。
註4:藍洋風電工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12月間股東決議通過終止營運及辦理註銷,並已於民國114年3月28日完成公司註冊撤銷及解散登記。
附表四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