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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BC Annual Report 2018

Nov 12, 2018

51982_rns_2018-11-12_082a2056-9753-403b-aa41-62fe0b6260b9.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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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7年度及 106年度

(股票代碼 2208)

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話: $(07)801 - 0111$ 電

$\zeta(\vec{r})$

$\bar{x}$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7年度及106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sim$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面 $\mathbf 1$
ニ、 目錄 $2 \sim 3$
三、 聲明書 $\overline{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sim~9$
$\hbar$ $\cdot$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pm$ $\cdot$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入下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69$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6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20$
$(\mathbb{F})$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0 - 28$
$(\mathbf{\mathcal{F}})$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 - 51$
$(\pm)$ 關係人交易 $51 - 54$
(八) 質押之資產 54

$\sim2$ $\sim$

$\bar{z}$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4 - 5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6
(十二)其他 $56 - 6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6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6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6
3. 大陸投資資訊 66
(十四)部門資訊 $66 - 69$

$\frac{1}{2}$

$\mathcal{L}_{\text{max}}$ .

$\sim 10^{-11}$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7年度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會計師杳核報告

(108) 財審報字第 18003283 號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集團」)民國107年 及106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杳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 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船集團民國107年及106年 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 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船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 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船集團民國 107 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船集團民國107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80048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 95 號 22 樓 22F, No. 95, Minzu 2nd Rd., Xinxing Dist., Kaohsiung 80048, Taiwan T: +886 $(7)$ 237 3116, F: +886 $(7)$ 236 5631, www.pwc.tw

建造合約之預估總工程成本之評估

事項說明

台船集團建造合約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建造 合約預估總工程成本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

台船集團主要業務為船舶及艦艇之設計與建造。建造合約成本估計過程, 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基礎易有主 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本衡量結果之影響重大,進而影 響工程捐益之計算。

因台船集團針對建造合約成本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之宗整性及攸關性, 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且考量預估總成本對財務報表影響重 大,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台船集團對於預估總工程成本估計作業之攸關內部控制有效 性,包含:
  • (1)集團管理階層作會計估計時,其所使用資料之完整性、攸關性及正確性。
  • (2)會計估計由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複核及核准。
  • (3)集團管理階層對從事涉及會計估計之人員及為該交易作會計估計人員 間之職能分工情形。
    1. 取得財務報導期間所採用之預估完工成本表,抽核測試預估總工程成本所 依據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及攸關性,以及已依該等資料及管理階層之假 設作出適當估計。
    1. 比較已完工之同型船或類似船之完工成本及投入工作量, 以評估其合理性。

建造合約預期損失評估

事項說明

台船集團建造合約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八)。

台船集團所處造船業面臨全球海運業運能供過於求問題,船東下單造船 意願保守,且船價下跌,可能發生總合約成本超過總合約收入之情形。依台船 集團採用之政策,當總合約成本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應立即將預期損 失認列為費用。

前述預期損失之認列包含所有已簽約但尚未開工者,由於預期損失對財 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建造合約預期損失評估,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 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取得財務報導期間工程損益計算表,確認已包含所有建造合約,包含已簽約 但尚未開工者。
    1. 測試工程損益計算表計算之正確性,並以抽樣方式執行下列程序,
  • (1)檢查建造合約,以驗證管理階層所使用之合約價款與外幣匯率換算正確性。
  • (2)核對預估總工程成本,以驗證管理階層所使用之成本與其會計估計結果 一致。

其他事項一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7 年度及 106 年度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 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 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船集團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 清算台船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船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 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 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 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 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 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 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船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 使台船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 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 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船集 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自責 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 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船集團民國 107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 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 眾利益。

資 王國 會計師 吳建志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7)台財證(六)第68790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30027246號

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5 日



流動資產
台灣
0777
公司
3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年
12


31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mathbf{1}$ 281,814
\$
1
1140 合約資產一流動 2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5,790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 $(\n$ 四) 900,190 $\overline{4}$ 1,361,950 6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六(十七)及七 24,976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六(十七)及十二
$(\mathbf{L})$ 5,326,519 24
1200 其他應收款 19,100 114,854 $\mathbf{1}$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t 83,760 24,942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532
130X 存貨 六(三)(十七) 1,337,814 6 2,321,061 10
1410 預付款項 六(四)及七 1,278,330 6 626,292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2,069 490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0,416,166 46 10,088,688 45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 10,992 1,64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 10,581,323 46 10,563,764 48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七) 208,162 $\mathbf 1$ 234,055 $\mathbf 1$
1780 無形資產 六(八) 14,611 23,010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七) 1,564,427 $\overline{7}$ 1,351,762 6
1920 存出保證金 $\pm$ 30,750 $\overline{\phantom{a}}$ 20,469 $\overline{\phantom{a}}$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410,265 54 12, 194, 705 55
1XXX 資產總計 22,826,431
\$
100 22, 283, 393
\$
100
(續次頁)
台灣
107年及106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31
w

%
106
年 12 月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6 \$ 2, 287, 784 10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699,769 3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一流動 280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
12
2150 應付票據 15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overline{\mathbf{c}}$ 223,073 1
2170 應付帳款 3 1,170,559 5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六(十七)及十二
$(\mathbf{L})$ 1,060,906 5
2195 應付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 六(十七)、七及十
$\Xi(\mathbf{\mathcal{I}})$ 1,023,847 5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一) 1,069,263 5 1,284,818 6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222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十二)(十七)及
2,527,559 11 140,219 1
2310 預收款項 3,344 91,074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783,614 39 7,982,566 3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三) 5,698,537 25 5,498,057 2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1,324,697 6 1,324,910 6
261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六(十四) 670,361 3 659,156 3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六(十四) 71,139 82,344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六(十五) 94,368 171,702 1
2645 存入保證金 184,928 1 172,614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13,233 12,960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8,057,263 35 7,921,743 35
2XXX 負債總計 16,840,877 74 15,904,309 7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729,918 16 7,435,652 34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六(十六)(十九) 2,005,515 9 1,965
保留盈餘 六(二十)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065,297 5 1,065,297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166,471 14 3,190,349 14
3350 待彌補虧損 $4,025,443$ ) ( $18)$ ( $5,357,848$ ( 2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5, 941, 758 26 6, 335, 415 29
36XX 非控制權益 43,796 $\overline{\phantom{a}}$ 43,669 $\mathcal{L}_{\mathcal{A}}$
3XXX 權益總計 5,985,554 26 6,379,084 29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六(二十九)、七及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22,826,431
$\frac{1}{2}$
100 $\frac{1}{2}$ 22, 283, 393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曾國正

會計主管:楊敬安

台灣 公司
千人 106
民国
$\boxdot$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06
項目 %
4000 營業收入
100
\$
16,404,344 100
5000 營業成本
$\boldsymbol{+}$
157606. $120)$ ( $22, 126, 232$ ) ( 135)
5900 營業毛損 $20)$ ( $5,721,888$ ) $($ 35)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1)$ ( 78,575)
6200
6300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306, 829)$ (
117,013(
$2)$ (
$1)$ (
$301,826$ ) (
$126,676$ ) (
2)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309, 358)$ (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823,733)( 6) 507,077) $\overline{3}$ )
6900 營業損失 $3,417,597$ ) ( 26) 6,228,965 $\overline{38}$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六(七)(十
7010 其他收入 四)(二十二) 87,430 45,61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 20,009 $127,543$ )( 1)
7050 財務成本 六(六)(十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四)(二十四)
六(五)
26,130) 21,281)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2,653) 20,86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8,656 $124,077$ ) 1)
39)
7900
7950
税前淨損
所得税利益
六(二十七) $3,338,941$ (
238,857
$26)$ (
$\overline{2}$
$6,353,042$ ) (
469,843
3
8200 本期淨損 $\mathfrak{B}$ 3,100,084) $\overline{24}$ ) (\$) 5,883,199 $\overline{36}$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8349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六(二十七)
六(十五) \$ 128,756 \$
$\mathbf{1}$
39,602
所得税 25,752) 6,73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frac{1}{2}$ 103,004 \$ 32,87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損歸屬於:
$\overline{\mathcal{L}}$ $2,997,080$ ) ( 23)(3 $5,850,329$ ) ( $\frac{36}{3}$
8610 母公司業主 $($ \$ $3,100,211$ ) ( $24)(\$$ $5,880,118$ ( 36)
8620 非控制權益 127 $\overline{\phantom{a}}$ 3,081)
合計 $($ \$ $3,100,084$ $()$ $24)($ \$ $\overline{5,883,199}$ $\overline{36}$ )
87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2,997,207$ )( $23)(\$$ $5,847,248$ ) ( 36)
8720 非控制權益 127 $\overline{\phantom{a}}$ 3,081)
合計 $\overline{3}$ 2,997,080 $\overline{23}$ ) (\$ 5,850,329 36)
每股虧損 六(二十八)
9750 基本 $($ \$ 8.87( $18.79$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文隆

經理人:曾國正

會計主管:楊敬安

$~12-$

E
106年1月1日徐須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税後淨損
106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股利
106年12月31日徐額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107年1月1日徐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税後净损
10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减資額補虧損
現金増資
107年12月31日徐額
$\pi(2+1)$ ホート(トー)
k(+^)
k(+k)


₩=
S



7,435,652 $\blacksquare$
7,435,652
7,435,652
ı
4,305,734)
600,000
3,729,918


$\varphi$ so

-16

t
$\theta$ ŧ
٠
$\,$
٠ 1,926,000 69
1,926,000

\$
Н
77,550 77,550
P ł
965
1,965
1,065,297
$\frac{1}{10}$





3,190,349 3,190,349 3,190,349 23,878) 3,166,471

N

#
G, $\mathfrak{S}$ ٷ


餘損

5,880,118) (
489,400
32,870

5,847,248)
5,357,848)
٠

3,100,211
5,357,848)
103,004
2,997,207)
23,878
4,305,734
4,025,443)
5,880,118)
12,182,663
32,870
5,847,248)
6,335,415
3,100,211
6,335,415
103,004
2,997,207 2,526,000
77,550
5,941,758



69


Ŧ
3,081)
46,995
3,081)
245)
43,669
43,669
127
127 43,796

69 S S s
單位:新台幣仟元

5,883,199)
32,870
12,229,658
5,850,329)
245)
6,379,084
3,100,084
6,379,084
103,004
2.997,080) 2,526,000
77,550
5,985,554

會計主管:楊敬安

經理人:曾國正
~1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文隆

台灣國 公司
一現
民國 及 加工年11 月 中華白濃 $\boxdot$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損
$3,338,941$ ) $(\$$ 6,353,04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呆帳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309,358
547,334
7,353
515,546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401 375
攤銷費用 17,396 15,90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份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2,653 20,868
債淨損失(利益) 2,838 11,463)
政府補助收入 六(二十二) $11,206$ ) ( 11,018)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六(二十二)
六(十六)
$7,809$ ) (
77,550
2,368)
利息費用 六(二十四) 26,130 21,28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三) 3,742 1,221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減損損失
六(二十三)
六(五)(二十三)
( 68,570) 144,10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一流動增加
( 594,182)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5,790 5,790)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157,690 624,03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應收建造合約款減少
24,976 21,212)
2,416,985
應收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減少 1,793,119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93,795
58,818)
48,280)
17,098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存貨減少
1,038,368 1,531,805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652,038) 492,637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增加)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1,579$ ) 8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
流動(減少)增加 ( 3,118) 11,743
合約負債一流動增加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 1,873,603
15)
15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205,695 $\left($ 101,384)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應付建造合約款減少
( 457,297) 90,515
1,551,493)
應付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增加 1,023,847
其他應付款減少 ( 201,470) ( 5,529)
負債準備一流動增加
預收款項(減少)增加
441,236
87,730)
80,772 532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增加 51,422 30,79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602,796) 519,013)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7,774
69,215)
2,402
82,089)
支付之所得稅 533) 3,455)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64,770) 602, 155)

(續次頁)

台灣國
民國
み順半川月
-1 田室田
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2,000$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583,550) ( 420,965)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現金支付數 94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95,002
取得無形資產 六(八) $8,997$ ) ( 10,071)
存出保證金增加 $45,711)$ ( 317,125)
存出保證金減少 35,430 381,78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20,766) ( 366,37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六(三十一) $\left($ 997,634) ( 4, 107, 341)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六(三十一) $\left($ 699,769) ( 299,966)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700,000 5,498,057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overline{(\ }$ 499,520)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六(三十一) 135,006 102,038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三十一) $\overline{(\ }$ 122,692) ( 133,141)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增加(減少) 六(三十一) 273 $\left($ 193)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股利 $\overline{(}$ 245)
現金增資 六(十八) 2,526,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41,664 1,059,20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overline{(\cdot)}$ 143,872) 90,68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281,814 191,13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37,942 \$ 281,814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文隆

經理人:曾國正

會計主管:楊敬安

$~15~$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别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一)民國 35年5月1日 管理,將機械與造船務事 代後期,政府於高雄 (以下簡稱「本公司精整

激腾械造船有限公司,復為便於 (「台灣造船」兩公司。50年 難動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二)民國62年7月政府成立機器機能發動機械力之初在人力與技術方面,多 由台灣造船公司支援,復又為同屬經濟部之國營事業,政府遂於民國67年 1月,將中國造船公司與台灣造船公司合併改組,合併存續公司成為中國造 船公司,即為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主要業務為船 舶、艦艇、陸上機具承作、製造及維修、船舶塗裝、大型鋼構防蝕、表面處 理及專業塗裝施工等。
  • (三)本公司於民國96年3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公司名稱變更為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並奉經濟部民國96年3月2日經授商字第09601043050號 函核准變更登記。
  • (四)本公司股票於民國 97年10月13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核准上市,並於民國 97年12月22日起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8年3月15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7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民國107年1月1日
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
適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6年1月1日
之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 民國106年1月1日
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 12個月之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滅損,於發生滅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3)本集團對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以下簡稱「IFRS 9」)係採用不 重編前期財務報表(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對民國107年1月1 日之重大影響,請詳附註十二、(四)說明。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 號「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 釋公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 當客戶已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 能力時表示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 務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 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 列的時點及金額:

  •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 報表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 額、時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2)本集團於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以下簡稱「IFRS 15」) 時,選擇不重編前期財務報表,將初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民國 107年1月1日之保留盈餘(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關於採修正式 追溯過渡作法對民國107年1月1日之重大影響彙總如下:

客户合約相關資產及負債之表達

因適用 IFRS 15 之相關規定,本集團修改部分會計項目於資產負債表 之表達如下:

(A)依據 IFRS 15 之規定,與船舶、艦艇建造及機械製造等工程相關 之合約收入認列金額,於客戶支付對價前或款項已可自客戶收取前 認列為合約資產;企業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前,客戶已付款時或 款項已可自客戶收取時認列為合約負債。過去報導期間有關建造 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已認列成本與利潤(損失)之淨結果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規定係認列為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若有虧損性客戶合約,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規定認列虧損性 合約負債準備。過去報導期間有關建造合約之預期損失係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衡量並調整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因上述差異,民國107年1月1日調減應收建造合約款\$5.326.519 及應付建造合約款\$2,084,753,並調增合約資產\$6,065,535、合約 負債 \$877,665 及負債準備 \$1,946,104。

  • (B)船艦維修及防蝕塗漆工程合約中,屬於已提供客戶服務但尚未開 立帳單部分,依據 IFRS15 之規定認列為合約資產,民國107年1 月 1 日餘額為\$55,447。
    1.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金 及非現金之變動。

經評估該修正將使本集團增加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之揭露。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 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where we have a contract the second that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 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本集團將屬承租人之租賃合約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處理,惟採用 不重編前期財務報表(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對於民國108年1月1 日均調增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4,037,939。

  1.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此解釋釐清當所得稅處理存有不確定性時,企業應依據此解釋決定課稅所 得(課稅損失)、課稅基礎、未使用課稅損失、未使用所得稅抵減及稅率,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之規定認列及衡量其當期與遞延所得 稅資產/負債。

  • 3.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此修正釐清分類為權益之金融工具,其股利之所得稅後果應按過去認 列產生可分配利潤之交易或事項予以認列。此要求適用於所有股利之 所得稅後果。

(2)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

該修正釐清當符合要件之資產已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之狀態後,企業 為取得該資產而特定舉借且尚流通在外之借款將成為一般借款的一部分。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9年1月1日
一重大性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第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 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 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1. 本集團於民國 107年1月1日初次適用 IFRS 9及 IFRS 15, 係採用修正 式追溯將轉換差額認列於民國107年1月1日之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 並未重編民國 106 年度之財務報表及附註。民國 106 年度係依據國際會 計準則第39號(以下簡稱「IAS 39」)、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以下簡稱 「IAS 11」)、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AS 18」)及其相關解釋 及解釋公告編製,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及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附 註十二、(四)及(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 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捐益。對於 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 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 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11行/纹椎日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說明
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防蝕、防鏽、油漆
及噴砂工程等
70 70
台船防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防蝕、防鏽、油漆
及噴砂工程等
100 100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 海事工程資訊及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46.14$ on $M \rightarrow 0$ , $M$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3. 重大限制:無此情事。

  4.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不具重大。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 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 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捐益;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 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 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本公司從事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其工程 期間可能長於一年,因此財務報表對於與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 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 非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及負債之分類標準;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 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或耗 用之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自 债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 月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1. 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如下:
    2.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A.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B.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D.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A.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B.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D.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影響其分類。
  •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 利之帳款及票據。
    1.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 票金額衡量。
  • (八)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 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 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 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十)營業租賃(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採永續盤存制,成本依加權平均法 計算。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 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一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1.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 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 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1.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歸屬於本集團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 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1.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 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 之政策一致。
    1.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 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 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 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 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 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1.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土地改良物 5年 ~ 50年
房屋及建築 $54 \sim 65$ 年
機器設備 $34 \sim 58$ 年
運輸設備 $34 - 404$
租賃權益改良 $104 \sim 144$
其他設備 $34 \sim 14$ 年

(十四)營業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提列折舊,耐用年限為60年。

(十六)無形資產

係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5年攤銷。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 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八)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列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 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 (十九)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 發生之應付票據。
    1.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 發票金額衡量。
  • (二十)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 係指發生之主要目的為近期內再買回,及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 工具外之衍生工具而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1. 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認列於損益,後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 (二十一)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二)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帳 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 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二十三)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 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 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自借特定風 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 得認列負債準備。

  • (二十四)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mathcal{T}_k$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 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mathcal{L}_\mathrm{c}$

  • $(2)$ 確定福利計畫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 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 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 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係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捐益。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 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再能 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 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 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五)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 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 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 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六)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税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 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 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 税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1.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1.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 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 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八)收入認列

    1. 本集團承攬造船舶、艦艇及製機等建造合約收入,辦認為一個隨時間 逐步满足之履約義務,收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止完工比例認列,完工 比例係依照已經完成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為基 礎決定。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當本集團已投 入建造超過客戶應付款時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集 團已投入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1. 本集團承攬船艦維修及塗裝工程等勞務合約收入,辦認為一個隨時 間逐步滿足之履約義務,收入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止完工比例認列,完 工比例係依已實際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為基礎決定。於合 約初期,本集團可能無法合理衡量履約義務之結果,但預期可回收滿 足履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本集團於可合理衡量履約義務結果前,僅 在已發生成本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1. 本集團對收入、成本及完工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 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 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1. 本集團與客戶簽訂之合約,因移轉所承諾之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與客 户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集團並未調整交易價 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 (二十九)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 到 該 項 補 助 時,按 公 允 價 值 認 列。若 政 府 補 助 之 性 質 係 補 償 本 集 團 發 生 之 費 用,則在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益。

(三十)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 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工程合约

本集團之工程合約收入及成本係依照完工比例法,完工比例係依照已經完 成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計算。

工程合約成本估計過程,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 依據資料及假設基礎易有主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 本衡量結果之影響重大,進而影響工程損益之計算。

如總合約成本預估增加或減少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 民國107年度工程利益分別減少\$362,115或增加\$342,402(民國106年度工 程利益分別減少\$355,480 或增加\$333,68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350 260
支票及活期存款 101, 892 219,005
定期存款 35, 700 62.549
137, 942 281, 814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應收帳款淨額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應收工程款 1,053,963 1, 228, 341
應收修船款 165, 826 149, 138
1, 219, 789 1, 377, 479
減:備抵呆帳 319,599 15, 529)
\$
900, 190
1, 361, 950
    1. 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應收帳 款於民國 107年及 106年 12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900, 190 \times $1, 361, 950$ 。
    1. 截至民國 107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因某一交易對手發生未履行雙方 約定且仍在進行協商中,其已逾期工程款計\$791,924。
  • 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存貨

10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 286, 729
- (\$ 33, 993) \$
1, 252, 736
在製品及在修品 85,078 85,078
1, 371, 807 ′\$ 33, 993) \$
1, 337, 814
10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 975, 173$ (\$)
34, 862) \$
1,940,311
在製品及在修品 380, 750 380, 750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07年度 106年度
材料成本 7, 748, 084 \$
10, 756, 455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869) 861, 045)
\$
, 215
747
9, 895, 410

本集團民國107年度及106年度因原提列存貨跌價損失之存貨去化,導致存 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列為費損滅少。

(四) 預付款項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1, 193, 643 \$
560, 661
留抵稅額 64,889 56, 132
其他預付款 19,798 9, 499
\$
1, 278, 330
\$
626, 292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 \$
1,645
\$ 166,616
增加採權益法之投資 12,0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2,653)$ ( 20, 868)
提列減損損失 144, 103)
12月31日 10,992 ς 1,645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註1) \$
10,992
\$
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註2) 1,645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註3)
10,992 1,645
  • 註1:本集團於民國107年5月11日經董事會備查,與臺灣港務股份有 限公司等合作共同投資成立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團持 有被投資公司12%之股權及一席董事席次。
  • 註 2:本集團於民國103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永傳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合資成立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103年 9月取得40%之股權;自民國107年第四季起已停止對其認列關聯 企業之損失份額,民國107年度當期及累積未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 額均為\$581。
  • 註 3:本集團於民國105年8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持有福海風力 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37.97%之股權;自民國 106 年第三季起已停止 對其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民國107年度當期及累積未認列之 關聯企業損失份額分別為\$15,630及\$37,218。

  •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之份額彙總如下: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2,653)$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0, 868
2,653)
本期綜合損益
. 8
$20,\,868$ )
  1. 本集團估計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原帳面金額業已超過其可回收金 額,故產生資產減損,本集團於民國 106年度據以認列減損損失計 \$144,103;另民國107年度,無此情事。

(以下空白)

土地 上地改良物 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担賃權益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令計
107年1月1日
成本 \$6,096,033 999,776
7,630,625
\$9,909,253 947, 159
\$1,072,631 146,569
104, 149
\$26,906,195
累計折舊及減損 678,873) 5.561, 875) (7, 791, 377) 536, 589) 682, 437) 91,280) [16, 342, 431]
6.096.033 $-320,903$
∣⊶
,068,750
\$2, 117, 876 410,570
پ
390, 194
55,289
$\underline{104, 149}$
ا⊕
\$10,563,764
107年度
1月1日 \$6,096,033 \$320,903 1,068,750
Ø
\$2,117,876 410,570
390, 194
55,289
104, 149
\$10,563,764
植添 ľ I I 1,584 $\overline{5}$ 89 565, 975 568,635
處分-成本 204) $2,099$ ) 82,581) 6,373) 2,074) 93, 331)
重分類-成本 $\mathsf{I}$ 15,001 140,872 1,680 2,849 160, 402)
折舊費用 $31,024)$ ( (08, 091) 302, 349) 45,668) 48,696) 11,506) $\mathbf{I}$ 547, 334)
處分-累計折舊 ı 204 $\overline{5}$ 80,644 6,364 2,066 89,589
12731B $\frac{1}{2}$ 6, 096, 033 289,879
پې
973, 872
∥په
\$1,956,046 366,573
342, 489
46,709
ا⊕€
509,722
\$10,581,323
1074127317
長本 \$6,096,033 \$999,572 \$7,643,527 \$9,969,128 942, 466
\$1,073,622 147, 429
509,722
\$27,381,499
累計折舊及減損 I 709, 693) ,669,655)
اّ
اب
(8,013,082) 575, 893) 731, 133) 100,720) I (16, 800, 176)
$$6,096,033$ $$289,879$ 973, 872
∥⇔
\$1,956,046 $\frac{366,573}{2}$
∣⇔
342, 489
ا⇔
46,709
∣⇔
509,722
∣⇔
\$10,581,323

$\bar{\psi}$

$-32$ ~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本集團土地改良物、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及提列折舊年 限如下:
  • (1)土地改良物之重大組成部分為碼頭建造支出,依45年提列折舊。
  • (2)房屋及建屋之重大組成部分為船塢、廠房與倉庫及辦公房屋等,分別 依40年、45年及60年提列折舊。
  • (3)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為吊車、起重機與變電站等及搬運機、電焊 機與作業平台等,分別依 25年、20年及10年提列折舊。

  • 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提供擔保。

(七)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7年1月1日
成本 $\overline{\mathcal{S}}$ 226, 918 \$ 24,905 \$ 251,823
累計折舊及減損 17,768) 17,768)
\$ 226, 918 $\frac{1}{2}$ 7, 137 $\frac{3}{2}$ 234, 055
107年度
1月1日 \$ 226, 918 \$ 7, 137 \$ 234, 055
增添-源自後續支出 940 940
處分 ( 26, 432) ( 26, 432)
折舊費用 401) 401)
12月31日 \$ 200, 486 \$ 7,676 \$ 208, 162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 200, 486 \$ 25, 845 \$ 226, 331
累計折舊及減損 18, 169) 18, 169)
\$ 200, 486 $\frac{8}{5}$ 7,676 \$ 208, 162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mathbf{\$}$ 226, 918 \$ 22, 811 \$ 249, 729
累計折舊及減損 15, 347) 15, 347 )
\$ 226, 918 \$ 7,464 \$ 234, 382
106年度
1月1日 \$ 226, 918 \$ 7,464 \$ 234, 382
重分類-成本(註) 2,094 2,094
折舊費用 ( $375)$ ( 375)
重分類-累計折舊(註) 2,046) 2,046)
12月31日 \$ 226, 918 \$ 7, 137 \$ 234, 055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 226, 91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4, 905 \$ 251,823
17,768) 17,768)
\$ 226, 918 $\frac{1}{2}$ 7,137 \$ 234, 055

$-34-$

  • 註:係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分類,請詳附註六、(六)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項下說明。
    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7年度 06年度
投資性不動産之租金收入 8.641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I. 410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1.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 12 月 31 日經由獨立 評價專家之評價,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成本法之土地開發分析及收益法 等方式各賦予權重計算後,評定之公允價值分別為\$667,855及\$664,261。

(八)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
成本 \$ 57, 952 \$ 59, 483
累計攤銷及減損 34, 942 ) ( 30,636)
$\frac{1}{2}$ 23,010 \$ 28, 847
1月1日 \$ 23,010 $\boldsymbol{\mathsf{\$}}$ 28, 847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8,997 10,071
處分-成本 $17,095$ ) ( 11,602)
攤銷費用 $17, 396)$ ( 15,908)
處分-累計攤銷 17,095 $\overline{11,602}$
12月31日 \$ 14, 611 \$ 23,010
12月31日
成本 \$ 49,854 -\$ 57, 952
累計攤銷及減損 35, 243) 34, 942)
\$ 14,611 \$ 23,010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營業成本 \$ \$
17,382
15,894
研究發展費用 14 14
$\overline{6}$ $\frac{3}{5}$
17, 396
15,908

$\mathcal{L}$

(九)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7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透支 \$
270, 072
$1.01\% \sim 1.57\%$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1,000,000 $0.90\% \sim 0.98\%$
購料信用狀借款 20,078 $0.32\% \sim 3.65\%$
\$
1, 290, 150
借款性質 106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透支 \$
61,689
$1.01\% \sim 1.57\%$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2, 200, 000 $0.84\% \sim 0.87\%$
購料信用狀借款 26,095 $0.48\sim2.89\%$
\$
2, 287, 784
(十)應付短期票券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 700,000
減;未攤銷折價 231)
\$ \$ 699,769
發行利率區間 $0.51\% \sim 0.60\%$
上述應付商業本票係由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證 發行。

(十一)其他應付款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應付費用 1,001,758 1, 201, 058
應付設備款 45.588 60,503
其他 21,917 23, 257
1,069,263 284, 818

(十二)負債準備

/ ㅈ lㅉ ㅜ l써
保固 虧損性合約(註) 合計
107年1月1日餘額 S 140, 219 \$
1,946,104
2,086,323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149,884 2, 383, 786 2,533,670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62, 511)$ ( $1, 866, 946$ ) ( 1, 929, 457)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11, 800) 151, 177 162, 977)
107年12月31日餘額 S 215, 792 2, 311, 767 2, 527, 559

註:請詳附註三、(一)之說明。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一年內實現 547, 519 61, 441
一年後實現 1,980,040 778
-78. .
2, 527, 559 140, 219
  1. 保固負債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係與船舶、艦艇建造合約收入相關,保固負 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1. 虧損性合約負債

本集團在不可撤銷之船舶、艦艇建造及防蝕塗漆工程合約下,現存未來 義務履約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得之經濟效益之差額。 該估計可能隨實際投入建造之狀況而改變。

(十三)長期借款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7年12月31日
自106/6/22~111/6/22止, 1.36% \$
2,000,000
本金自3年後分4期平均攤還。
自107/3/12~112/3/12止, 1.30% 700,000
本金自2.5年後分5期平均
攤還。
2,700,000
自106/6/22~110/6/22上, 0.57% 500,000
另詳以下說明。
自106/6/22~109/12/15止, 0.62% 800,000
另詳以下說明。 $-0.63%$
自106/9/26~110/10/27止, 0.57% 850,000
另詳以下說明。 $-0.62%$
0.65% 850,000
另詳以下說明。 $-0.66%$
$\left. 1,463\right)$
2, 998, 537
\$
5,698,537
自106/9/26~110/12/15止,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6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臺灣銀行股份 自106/6/22~111/6/22止, 1.36% \$
2,000,000
有限公司 本金自3年後分4期平均攤還。
日盛國際商業 自106/12/7~109/7/20止, 1.25% 200,000
銀行 本金到期清償。(註)
2, 200, 000
應付商業本票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 $6106/6/22 \sim 110/6/22 \pm$ , 0.56% 500,000
有限公司 另詳以下說明。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自106/6/22~109/6/22止, 0.61% 8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另詳以下說明。
中華票券金融股份 自106/9/26~110/9/26止, 0.45% 1,000,000
有限公司 另詳以下說明。
兆豐票券金融股份 自106/9/26~110/9/26止, 0.64% 1,000,000
有限公司 另詳以下說明。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1,943)
3, 298, 057
\$
5, 498, 057

註:本集團已提前於民國107年1月底償還。

本集團與票券公司及銀行簽訂商業本票循環發行(60~180天期)及簽證 承銷買入協議書,合約期間3~4年,期間內本集團僅需償付手續費及利息, 是以列入「長期借款」項下。

  • (十四)政府補助款
    1. 本公司於民國 97年度推動民營化,民營化年資結算金等有關給付由行 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1,500,000,本集團應在有盈餘之情況 下,分十年償還。經行政院原則同意本公司延後回饋期程至115年度。 本集團以平均長期借款利率予以折現,折現值表列「長期應付票據及款 項」,折現值與收取之價款之差額表列「遞延收入」,屬一年內即將償還 之款項,將表列「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項下。未攤還金額帳列情形 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670, 361 659, 156
長期遞延收入 71, 139 82, 344
S 741,500 741, 500
  1. 民國 107年度及 106年度應攤提之政府補助收入及利息費用分別認列 於「其他收入」及「財務成本」項下,請詳附註六、(二十二)及(二十四) 之說明。

(十五)退休金

    1.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 用於民國 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 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 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 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 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 額 15%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 存於臺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 備金專戶餘額,本公司經評估其餘額業已足夠給付次一年度預估符 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
  • 3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576,173$ (\$) 1, 516, 485)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 481, 805 1, 344, 783
淨確定福利負債 ′\$ $94, 368)$ (\$) 171, 702)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7 年 度
1月1日餘額 $\left( \text{\$} \right)$ 1, 516, 485) \$
1, 344, 783
$$^{\circ}$ 171, 702)
當期服務成本 169, 651) 169, 651)
利息(費用)收入 26, 204) 24, 433 1,771)
1, 712, 340) 1,369,216 343, 124)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28, 302 28, 302
經驗調整 100, 454 100, 454
100, 454 28, 302 128, 756
提撥退休基金 120,000 120,000
支付退休金 35, 713 35, 713)
12月31日餘額 (\$) 1, 576, 173) \$
1, 481, 805
(\$ 94, 368)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6 年 度
1月1日餘額 $\Im$ 1, 396, 332 \$
1, 215, 818
$($ \$ 180, 514)
當期服務成本 174, 904) 174, 904)
利息(費用)收入 24, 178 ) 22, 292 1,886)
1, 595, 414) 1, 238, 110 357, 304)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10, 223$ ) ( 10, 223)
經驗調整 49, 825 49, 825
49,825 10, 223) 39,602
提撥退休基金 146,000 146,000
支付退休金 29, 104 29, 104 )
12月31日餘額 $\overline{\mathbb{S}}$ 1, 516, 485) \$
1, 344, 783
$($ \$ 171,702)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 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 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 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 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 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 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 允價值之分類。民國107年及106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 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折現率 1.75% 1.75%
未來薪資增加率 $3.50\%$ 3.50%
#4 ** 七

對於未來死亡率係依據臺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之百分之七十, 對於殘廢率係依據預期死亡率之百分之十。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祈現举 禾米新貧增加举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 $0.25%$ 減少0.25%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107年12月31日 (\$
38, 294)
\$
39,606
\$35,124 $(\$ 34, 206)$
106年12月31日 39, 302) \$
40, 721
\$36,375 (8, 35, 363)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 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 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於民國108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書之提撥金為\$133,465。
  • (7)截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0年。 確定福利義務預期支付之現值分布 (十年內)如下:
.
108年度 \$
73, 725
109年度 54,698
110年度 59,476
111年度 110,619
112年度 1,764,397
113年度 1,781,192
114年度 1,780,847
115年度 1,731,247
116年度 1, 713, 170
117年度 1,576,053
註 : 逹 退 佉 悠 供 ヶ 固 一 l , 甘 仫 気 ― 午 庄 +

退休條件之同一人,其後每一年度均會計算其確定福利義務 預期支付之現值,至到達其強制退休年齡65歲。

  1. 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所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 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 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07年 度及 106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00.006 \& $104.750$ .

(十六)股份基礎給付

  1. 民國107年年度,本集團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107.12.17 15,000仟股 不適用 立即既得
民國106年度:無此情事。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以權益交割。

  1. 本集團給與日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 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履約
___价格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每單位
公允償值
現金增資保 107, 12, 17 27, 60元 22, 52元 45, 79%
留員工認購
í ≩È` - 30 8 $-$ 0.42% - 5 17元
  • 註:依給予日回推,採本公司民國107年6月18日至12月17日之日 報酬率年化標準差平均值為假設值。
    1. 本集團民國 107 年度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係按權益交割計 \$77.550;民國106年度,則無此情事。

(十七)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本集團與造船、造艦及重大機械製品、重大修船等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 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及超過12個月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額,列 示如下:

12個月內 12個月後 合計
107年12月31日
資產
合約資產(含關係人) \$ 6, 049, 380 \$ 543, 561 \$
6,592,941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889, 299 889, 299
存貨 1, 337, 814 1,337,814
8, 276, 493 \$ 543, 561 \$
8,820,054
負債
合約負債(含關係人) \$ 258, 846 \$ 2, 492, 028 \$
2,750,874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428,768 428, 768
應付帳款 677,088 677,088
負債準備 545, 558 1,980,040 2,525,598
1, 910, 260 4, 472, 068 \$
6, 382, 328
$-41-$
12個月內 12個月後 合計
106年12月31日
資產
應收票據 \$
5,790
\$ \$
5,790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1, 365, 391 1, 365, 391
應收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4, 857, 047 469, 472 5, 326, 519
存貨 2, 321, 061 2, 321, 061
8, 549, 289 \$
469, 472
\$
9, 018, 761
負債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
223, 073
\$ \$
223, 073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 156, 762 1, 156, 762
應付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170, 951 1, 913, 802 2, 084, 753
負債準備 61, 441 78, 778 140, 219
1, 612, 227 \$
1,992,580
\$
3,604,807

$(+\wedge)$ 股本

  1. 截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1,138,997,分 為 1,113,899.7 仟股,實收資本額\$3,729,91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107年度 106年度
1月1日 743, 565 743, 565
減資彌補虧損 430, 573)
現金增資-私募 60,000 $\overline{\phantom{0}}$
12月31日 372, 992 743, 565
  1. 本公司於民國 106年 12月 2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 損,減資金額\$4,305,734,共計430,573仟股,減資比率約為57.91%。 本公司並於同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擬辦理私募普通 股以不超過200,000仟股為限。

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至多三次)募集,其中第一次預計 發行額度為100,000 仟股。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除符合該條文之特定情形外,自 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 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普通股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5月4日董事會決議民國107年5月10日為減資 基準日;另於民國107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民國107年5月25日 為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本次私募以每股新台幣 42.10 元溢價 發行普通股 60,000 仟股,已募得資金計\$2,526,000。其中分別由政府 關係個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會及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 各認購 30,000 仟股, 各計\$1,263,000。

前述期中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512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已向經濟部 辦理減資及增資發行新股案完成變更登記。

另,因前述股東臨時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案,辦理期限 即將屆滿,本公司於民國107年11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剩餘額度 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1.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8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 銀行借款,擬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民國 107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9392號函申報生 效。本次發行新股100,000 仟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2.52 元,募 集總金額 22.52億元,已於民國108年1月31日募集完成。本次現金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8年1月31日,並於民國108年3月4日完成變 更登記。
  • (十九)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二十)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 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但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規 定提列特别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後分派之。
    1.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 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分派 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25%之部分為限。
    1. (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3,201,365,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 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 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 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3. (3)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及民國102年度處分土地,故迴轉上述特別 盈餘公積累積\$34,894至未分配盈餘。
  • 本公司於民國 106年12月21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民國 106年前 三季虧損撥補案,並同時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請參閱附註六、(十八) 之說明。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基於期末待彌補虧損,故擬不分派股息。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3月15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7年度虧捐撥補案。 (二十一) 營業收入

本集團之營業收入均來自於客戶合約收入。

$\sim 100$

  1. 客户合约收入之细分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 為下列主要產品類別:

107年度
造船艦部門
船舶建造 10, 355, 714
\$
艦艇建造 1, 465, 670
11, 821, 384
其他營運部門
船艦維修 976, 476
機械製品 85, 605
防蝕塗裝 120,698
其他 8, 163
1, 190, 942
合計 13, 012, 326
\$
  1.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7年1月1日
合約資產 \$
4, 464, 528
\$
6,065,535
合約資產一關係人 2, 385, 379 190, 190
減:備抵損失 $195,478)$ ( 190, 190)
6, 654, 429 \$
6,065,535
合約負債 \$
2, 751, 268
590, 575
合約負債一關係人 287,090
2, 751, 268 877, 665

關係人交易請詳附註七之說明。

期初合约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本集團合約負債期初餘額中,於民國 107年度認列收入之金額為 $$877,665$ .

  1. 截至民國 107年12月31日止,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 價格總金額為\$36,528,981,本集團將隨船舶、艦艇建造完成逐步認 列此收入,該等船舶、艦艇預期將於民國108年3月至114年9月 完成。

$\sim$

  1. 民國106年度營業收入之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十二、(五)2.。

(二十二)其他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租金收入 \$
9,141
\$
10,008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7,809 2,368
政府補助收入 11,206 11,018
賠償收入 37, 564 9,198
٠
其他 21, 710 13,023
\$
87, 430
\$
45.615

(二十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07年度 106年度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68,57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2,838 11,463
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利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 742)$ ( 1, 221)
淨外幣兌換利益 57, 217 16, 299
减損損失(註1) $-$ ( 144, 103)
其他損失(註2) $99, 198)$ ( 9,981)
20,009 127, 543)

註1:請詳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說明。

註 2:請詳附註七、關係人交易及九、(七)有關背書保證損失之說明。 (二十四)財務成本

107年度 106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S 70,608 74, 239
其他 520
應付政府款項攤提費用 11,206 11,018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55, 684) 64, 496)
26, 130 21, 281

(二十五)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07年度 106年度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
629, 313
\$
3,537,016
直接材料 7, 748, 084 10, 756, 455
員工福利費用 3,700,666 3, 823, 779
折舊及攤銷費用 564,730 531, 454
外包費 1,627,930 2, 352, 280
其他費用 2, 159, 200 1,632,325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16, 429, 923 22, 633, 309

(二十六)員工福利費用

107年度 106年度
薪資費用 \$
3, 033, 445
\$ 3, 215, 090
員工認股權 77,550
勞健保費用 251,007 270, 153
退休金費用 271, 428 281, 540
董事酬金 3,550 3, 158
其他用人費用 63,686 53, 838
\$
3,700,666
\$ 3, 823, 779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 且不高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高 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上述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券前之利益。
    1. 本公司民國 107 年度及 106 年度之營運結果產生虧損,故未估列員 工及董事酬勞。

經董事會決議民國 107年度及 106年度因營運結果產生虧損,故不 予配發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ニ十七)所得税

  1. 所得稅(利益)費用

(1)所得稅利益組成部分:

107年度 106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43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270) 91
當期所得稅總額 227) 9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132)$ ( 469, 934)
及迴轉
稅率改變之影響 238, 498)
遞延所得稅總額 238, 630) 469, 934)
所得稅利益 \$
238, 857)
469, 843)
1)指持儿品的人担坚信的工业的理念人或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07年度 .06年度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5, 752 6,732
  1. 所得稅利益與會計利潤關係:
税前净损按法定税率計算之所得稅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影響數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影響數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土地增值稅
所得稅利益
107年度 106年度
( 667,460) (\$ 1,081,227)
$\overline{C}$ 13,714)
14,567 28,904
666, 475 582, 389
( 238, 498)
C 270) 91
43
$238, 857)$ (\$ 469, 843)

$\sim 10$

  1.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07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365,538 \$
96, 815
\$ 462, 353
\$
應付不休假獎金 51,356 6,274 57,630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23,837 19,097 42, 934
應計退休金負債 29, 189 15, 437 - ( 25, 752) 18,874
未實現投資利益 169 38 207
未實現兌換損失 2,915 2,667)
248
存貨跌價損失 3,454 434 3,888
呆帳損失 639 100,001 100,640
課稅損失 874, 665 2,988 877, 653
1, 351, 762 238, 417 25, 752) 1, 564, 42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1, 324, 910) 213 (1, 324, 697)
合計 26,852
\$
\$238,630 $\underline{\mathcal{S}}$ 25, 752) \$239,730
106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314,983 \$
50, 555
\$ \$
365, 538
應付不休假獎金 52, 326 970)
51, 356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23,746 91 23,837
應計退休金負債 30,687 5, 234 6, 732) 29, 189
未實現投資利益 50)
$\zeta$
219 169
未實現兒換損失 31 2,884
存貨跌價損失 149, 831 146, 377)
$\left($
2,915
3,454
呆帳損失 492 147 639
課稅損失 316, 514 558, 151 874, 665
888,560 469, 934 6, 732) 1, 351, 76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1, 324, 910) ( 1,324,910 )

$\mathcal{L}(\mathcal{A})$ .

$\langle \rangle$

107
年 12
31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滅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4 核定數 \$
671,021
\$ 114
105 核定數 1,190,829 115
106 申報數 6,700,185 4, 180, 985 116
107 預計申報數 2,576,930 2,576,930 117
106 年 12 月 -31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4 核定數 \$
671,021
\$ 114
105 申報數 1,190,829 115
106 預計申報數 6,709,058 3, 425, 820 116
* 八 习 答 利 事 丵 所 焊 抬 丵 颂 抬 拐 搂 绺 腾 肪 它 不 民 岡 午 庄
1 በ 5
- 13
  1. 本集團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 關金額如下:

  2.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05 年度,且 截至查核報告日止,並無稅務行政救濟之情事。

  3. 台灣所得稅法修正案於民國 107 年 2 月 7 日公布生效, 營利事業所 得稅之稅率自17%調增至20%,此修正自民國107年度開始適用。本 集團業已就此稅率變動評估相關之所得稅影響。

(二十八)每股虧損

107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3.
3, 100, 211)
349, 322 (\$
8.87)
106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5,880,118 312, 992 (\$
18.79)
工厂 法广广 加 长 10 mH 지난 그것 그녀는 말을 하는 일이 그는 영기 전에 있을 수가 그는 사람 그리고 하던 *12 122 133 143 144 145 146 146 147 148

計算每股虧損時,減資彌補虧損之影響業已追溯調整,減資基準日訂於 民國107月5月10日,請參閱附註六、(十八)股本。

(二十九)營業租賃

  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投資性不動產,無或有租金。本集團依一系列 之租賃協議出租投資性不動產,協議陸續於民國109年8月31日前 届满,且該些協議並無續約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應收租 賃給付總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8,396 6,601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9,306 10,520
-121
  1. 本集團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營業租賃承 租營業場所資產,租賃期間介於民國95年至116年,並附有於租賃 期間屆滿之續租權,部分租賃係依當地物價指數變動支付額外租金。 民國 107年度及 106年度分別認列\$263,679及\$262,900之租金費用 為當期損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應付租金總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264, 731 S 263, 423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956, 987 1,001,217
超過5年 608, 572 810, 169
S 1,830,290 S 2,074,809

(三十)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7年度 106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68, 635
\$ 370, 983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60,503 110, 485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45, 588) 60, 503)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現金支付數 583, 550 -S 420, 965
2.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107年度 106年度
尚未支付投資之價款(表列
「其他應付款」項下)(註) 19.188
政府補助款攤提利息費用 11.206 11.018
註:本公司於民國 107 年度依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結果轉列收入

$$19, 188$ .

(三十一)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07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107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
2, 287, 784
- (\$ 997, 634) \$
1, 290, 150
應付短期票券 699, 769 699, 769)
長期借款 5, 498, 057 200, 480 5,698,537
存入保證金 172, 614 12, 314 184, 928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2,960 273 13, 233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8, 671, 184 (\$ 1, 484, 336) 7, 186, 848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關係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之子公司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係對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政府關係個體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 政府關係個體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07年度 106年度
其他關係人: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2, 147, 665 S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4,987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61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990) 73, 893
2, 146, 675 79, 141

(1)交易價格依雙方議定之合約辦理;收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2)本集團於民國 106年8月及12月間與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約定承 攬建造4艘 208,000 載重頓雙層船殼散裝貨輪;總交易額約56億元, 預計最遲於民國109年3月底完成最後一艘船交付,已依約定預收價 款計\$849,451;截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估列虧損性合約負債 準備餘額計\$795,265。

(3)本集團於民國 103年3月間與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福海 公司)簽訂承攬海氣象觀測塔、彰化離岸前導風場示範機組暨福海離岸 示範風場海事運輸暨安裝工程,總交易額約32億元。惟經濟部能源局 於民國107年2月間決議前述福海公司之示範風場環評案為不應開發, 有關該合約資產之評估請詳3.合約資產之說明。

2. 進貨

107年度 106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2, 165, 572
S 1, 240, 118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93,690 121, 405
其他關係人: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 170 2,353
2, 263, 432 1, 363, 876

交易價格係按牌告價格及雙方約定辦理;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3. 合約資產

107年12月31日 107年1月1日
其他關係人: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P 2, 195, 189 \$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註) 190, 190 190, 190
2, 385, 379 190, 190
減:備抵損失 191, 946) 190, 190)
2, 193, 433

註:本集團因評估該合約資產很有可能無法收回,已認列減損損失計\$190,190。 有關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影響,請詳附註三、(一)說明。 4. 應收帳款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 \$ 22,990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986
Φ ¢ 24, 976
5. 其他應收款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Φ 83,760 \$ 24, 942
  1. 預付貨款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165, 925 $\mathbf{\hat{z}}$ 95, 958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7,515 30, 157
\$ 173, 440 \$ 126, 115
7. 存出保證金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frac{8}{5}$ 2, 182
8. 合約負債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frac{3}{2}$ $\overline{\mathcal{E}}$ 287,090
有關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影響,請詳附註三、(一)說明。
9. 應付票據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428, 768 $\frac{3}{2}$ 223, 073
10. 應付帳款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frac{3}{2}$ \$ 1, 947
11. 應付建造合約款
106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1, 023, 847
有關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影響,請詳附註三、(一)說明。
  1. 為關係人背書保證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 \$ 886,000
截至民國107年及106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為其他關係人背書保證
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0 及\$75,000。因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未依
「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契約書」規定履約,經經濟部能源局主張行
使履約保證金之權利,追回全部已撥付之獎勵費用,本集團民國107年第
二季據以認列損失計\$75,000。另,本集團已於民國107年11月9日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對福海公司之全部背書保證額度。
  1. 其他

有關政府關係個體參與本集團現金增資之情形,請詳附註六、(十八)股 本之說明。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7年度 106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22, 746 \$ 25, 311
退職後福利 728 2, 715
股份基礎給付 314 $\overline{\phantom{a}}$
Φ 23,788 \$ 28.026

八、質押之資產

無此情事。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集團為購買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 \$
707, 184
\$
1, 224, 209
(二)本集團承攬造船、艦、重大維修及塗裝等合約之尚未履約金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客戶合約之尚未履約金額 36, 528, 989 15, 120, 420
(三)本集團承攬造船、艦及塗裝工程合約由銀行提供擔保額度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銀行提供擔保額度 5, 615, 049 \$
4, 522, 610

(四)本集團已簽訂之進貨合約及外包工程合約未來尚須支付之金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進貨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 8, 849, 060 3,698,067
外包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 1,363,050 1, 266, 499
10, 212, 110 4, 964, 566

(五)本集團因承攬工程而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本票金額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工程履約保證本票 ۰D 99,850 99.850

(六)本集團已簽訂一年期以上不可取消之重要營業租賃契約情形,請詳附註六、 (二十九)營業租賃之說明。

(七)本集團就經濟部能源局與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福海公司」)於 102年8月19日簽署之「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契約」,與世紀鋼鐵結 構股份有限公司、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起人身分共同簽約並負連帶 保證 責 任 。 本 集 團 提 供 新 台 幣 8.86 億 元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 截 至 民 國 107 年 及 106年12月31日止,實際動支金額為\$0及\$75,000;另請詳附註七之 說明。

因福海公司未依「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契約書」規定履約,經經濟部 能源局主張行使履約保證金之權利,追回全部已撥付之獎勵費用,本集團民 國 107年度據以認列損失計\$75,000。

另經濟部向福海公司求償 8,860 萬元逾期違約金,本集團身為示範獎勵契 約共同發起人之一,與福海公司負連帶責任。截至目前為止,本案仍持續處 理中,經本集團委任律師表示,因經濟部並未向本集團為請求給付之意思表 示,本集團尚未至「應向經濟部給付逾期違約金」之階段,故本集團並未估 列系爭逾期違約金可能之損失。

  • (八)本集團建造中船舶已投保建造險,本集團於民國105年9月14日遭遇莫蘭 蒂強烈颱風侵襲,造成第三人公司受損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金額約8億 6百萬元;截至目前,本案仍持續處理中,經本集團委任律師表示,前述事 項仍屬承保範圍,故對本集團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 (九)本集團因承攬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請詳附註 七、(二)1.(3)說明),由中瑋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瑋公司)承作前 述工案之海氣象觀測塔、示範機組與示範風場之自升式起重平台、風機吊裝 配合等工程。中瑋公司主張本集團因遲未通知其層約日期,致其受有捐害, 而通知本集團補償該損失計美金 250 萬美元,本集團因合約之付款條件規 定中瑋公司未達成而予以拒絕,中瑋公司遂向高雄地方法院起訴。據本集團 委任律師表示,本案實際影響情況,須視後續訴訟程序雙方攻防以及最後法 院判決結果而定。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現金增資案募集情形,請詳附註六、(十八)股本之說明。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與產業慣例一致,本集團以負債佔資產比例控管資本。 本集團之策略係維持一個平穩之負債佔資產比,比率如下: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負債佔資產比(%) 74% 71%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7, 942
\$
281, 814
應收票據 5,79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900, 190 1, 386, 926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02,860 139,796
存出保證金 30,750 20,469
\$
1, 171, 742
\$
1, 834, 795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
28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 290, 150 2, 287, 784
應付短期票券 699,769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428,768 223,088
應付帳款 713, 262 1, 170, 559
其他應付款 1,069,263 1, 284, 818
長期借款 5,698,537 5, 498, 057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670, 361 659, 156
存入保證金 184, 928 172, 614
\$
10, 055, 269
\$
11, 996, 125
  1. 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 價格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減少不確定性導致 對本集團財務績效之不利影響,本集團承作遠期外匯合約以規避匯率 風險。本集團承作之衍生工具係為避險之目的,並非用交易或投機。

在監督管理方面,由董事會制定相關規範,授權管理當局在可容許風險 的範圍內進行日常營運,並責成直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定期檢視管理 當局之評估報告,若有任何異常情形,即立即向董事會報告,並採取必 要之因應防護措施。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 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美元及日幣。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 政策,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各 公司應透過集團財會處就其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匯率風險的 衡量是透過高度很有可能產生之美元收入及日幣支出的預期交 易,採用遠期外匯合約以減少匯率波動對於預期外幣收入及購買 存貨成本之影響。
    • B.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7.
年 12 月 31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7, 197
\$
30.665 \$ 833, 99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日元:新台幣 37, 843 0.2802 10,604
106 年 12
31
В
外幣 (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1,713
29.710 \$ 942, 19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D. 若新台幣對外幣升值/貶值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對稅後淨損益影響如下:

外幣對新台幣升值或貶值1%
税後淨損益增加或減少 -585

E.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 107 年度及 106 年度認列之淨兌換利益彙總金額分別為\$57,217及\$16,299。

價格風險

本集團未有重大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本集團之長、短期借款均使用固定利率工具,未有重大現金流量利 率風險之曝險。

$(2)$ 信用風險

民國 107年適用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 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 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 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現金及約當現金和衍生金融商品

因本集團採用之交易政策規定,只與信用良好之對象交易,近來無 重大現金及約當現金及衍生金融商品之違約。

合約資產、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A. 因本集團於簽訂造船、造艦及製機合約時,會委託外部機構對客 戶做適當徵信,徵信結果係屬低度風險,故相關產生之帳款(主要 係歸類於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之信用風險低。
  • B. 本集團之合約資產及應收帳款係對政府(含國營事業)及一般企 業。為維持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品質,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 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本集團按客戶類型考量包含該客戶之財務 狀況、歷史交易記錄及未來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 力之因素評估該客戶之信用品質,採個別客戶評估法評估預期信 用損失。
  • C. 本集團按信用風險管理程序,當交易對手發生未履行雙方約定且 未進行協商之情況時,視為已發生違約。
  • D. 本集團民國 107年12月31日估計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 失時,未逾期者所建立之預期損失率分別為 1%及 0.08%。 另,本集團就已發生逾期帳款計\$791,924,由於交易對手未履行 雙方約定,本集團考量該客戶財務狀況及歷史經驗等因素,評估 提列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計\$315,838。

E. 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1十 戊
應收帳款 合約資產
1月1日 IAS 39 S 15,529 \$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190, 190
$1 \, \text{H}$ 1 $\text{H}$ $\text{L}$ FRS 9 15,529 190, 190
減損損失提列 304, 070 5, 288
12月31日餘額 319,599 \$ 195, 478

$1074 \text{ m}$

民國107年度提列之損失中,由客戶合約產生之應收帳款及合約 資產所認列之減損損失為\$309,358。

F. 民國 106年度之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四)說明。

(3)流動性風險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以淨額或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 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 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 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 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民國 107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介於1至2年 介於2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 293, 864
應付款項 2, 430, 550 182, 186 304, 074 445, 471
長期借款 37, 429 1, 338, 486 4, 433, 415
\$3,761,843 \$1,520,672 4, 737, 489 445, 471

衍生金融負債:無。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介於1至2年 介於2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2,290,668 \$ \$
應付短期票券 700,000
應付款項 2,880,775 105, 209 161,087 595, 571
長期借款 29, 772 30,829 5, 552, 884
\$5, 901, 215 136,038 \$5,713,971 595, 571
衍生金融負債:
總額
遠期外匯合約
一流入 105, 840 \$
一流出 106, 120 Φ Ф

除截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於「介於2至5年」到期借款中 之本金計\$200,000(另利息總計\$6,458),本集團已提前於民國 107 年1月底償還本息計\$200,164;除此之外,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 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與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2.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倩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3.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均屬之。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七)說明。
    1. 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合約資產、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 他應收款(含關係人)、短期借款、合約負債、應付票據(含關係人)、應 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的帳面 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 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280

$\frac{\$}{\$}$ - \$ 280 \$ - \$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

截至民國 107年12月31日止,無此情事。

(2)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例 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 匯率評價。

  1. 民國 107年度及 106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2. (四)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影響及民國 106年度適用國際會計 準則第39號之資訊

    1. 民國 106年度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2.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 A. 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 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依避險會計 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團 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係 混 合 (結 合) 合 約;或
      • (B)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C) 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 估其績效之投資。
    4. B.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採用交割日會計。
    5. C. 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 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 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 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
    6. (2)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係因承包工程或提供勞務而發生之債權。於原始認列時按 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 (3)金融資產減損
  • A.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 證據,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 項(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 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B.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A)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B)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C)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 務人原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 (D)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E)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F)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 該等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 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 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 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G)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 利影響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 益投資之投資成本;或
  • (H)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C.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滅損損失時, 按以下各類別處理:
  • (A)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 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捐益。當 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 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 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 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 帳面金額。
  • (B)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 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 損益。此類減損損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額係直 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4)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續後按公 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 (5)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 債或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於取得時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 再買回,及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工具。本公 司於金融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或
    • (2)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政策,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 效之工具。
  • B.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 衡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 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與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之無報價之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 負債,本公司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1. 本集團自民國 106年12月31日依據 IAS 39編製轉換至民國 107年1 月1日依據 IFRS 9編製並無重大之調節情形。
    1. 民國 106年12月31日之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06年12月31日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280
  • (1)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民國106年度認列之淨利益 為\$11,463。
  • (2)本集團投資債務工具之對象的信用品質良好。
  • (3)有關非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106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負債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預購遠期外匯合約 日幣 400,000仟元 106,12,07~107,02.09
  • (4)本集團簽訂之預購遠期外匯交易,係為規避進口價款之匯率風險, 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1. 民國 106年12月31日及民國106年度之信用風險資訊說明如下:
  • (1)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 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 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 性甚低。本集團之應收帳款係對政府(含國營事業)及一般企業。為 維持應收帳款之品質,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

本集團會透過考量包含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 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評估該客戶之信用品 質。客戶之信用評等定期檢視,未逾期亦未減損之應收帳款經評等 結果係屬良好。

  • (2)於民國106年度,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管理階層不預期會 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 (3)本集團無重大個別減損之應收帳款。

(4)本集團民國106年度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8.176 8,176
提列減損損失 7,353 7.353
12月31日 $\overline{\phantom{0}}$ 15, 529 15,529
  • (五)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影響及民國106年度適用國際會計 準則第11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之資訊
    1. 民國106年度所採用之收入認列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2. $(1)$ 建造合約
    3. A.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之定義,建造合約係指為建 造一項資產而特別議定之合約。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 且該合約很有可能獲利時,採完工百分比法於合約期間按合約完 成程度認列合約收入,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成 程度依據已經完成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計 算。當總合約成本很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捐失認 列為費用。當建造合約之結果無法可靠估計時,僅在已發生合約 成本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合約收入。
    4. B. 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就客戶已同意且能可靠衡量之範 圍包括於合約收入中。
    5. C. 本集團對因合約工作應向客戶收取之帳款總額,即在建合約中已 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超過工程進度請款 金額部分,表達為資產,帳列應收建造合約款。若在建合約中工 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已發生成本加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 失)之合計數,表達為負債,帳列應付建造合約款。

(2)勞務收入(修船收入)於修船工作項目經船東驗收完成認列收入。

  1. 本集團於民國106年度適用前述會計政策所認列之收入如下:
106年度
工程合約收入 \$
13, 944, 784
銷貨收入 1, 345, 813
勞務收入 1,098,141
其他 15,606
\$
16, 404, 344
  1. 本集團於民國 106年 12月 31日適用前述建造合約會計政策所認列之 應收/應付建造合約款如下:
106年12月3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利潤(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 8,900,203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5, 658, 437)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3, 241, 766
列報為:
應收建造合約款 S 5, 326, 519
應付建造合約款 1,060,906
應付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 1,023,847)
\$ 3, 241, 766

民國106年12月31日,無與建造合約相關之工程保留款。

  1. 本集團若於 107 年度繼續適用上述會計政策,對本期綜合損益表項目 並無影響,而對本期資產負債表單行項目之影響數如下:
107年12月31日
採IFRS 15 採原會計政策 會計政策改變
資產負債表項目 認列之餘額 認列之餘額 之影響數
合約資產 \$
6,654,429
\$ 8 6,654,429
應收建造合約款 6, 042, 344 6,042,344)
合約負債 2, 751, 268 2,751,268)
應付建造合約款 4,445,662) 4, 445, 662
負債準備 2, 311, 767) 2, 311, 767)
\$
1.591.394
S 1.596.682 5.288

說明:主係依據 IFRS 15 之規定,與船舶、艦艇建造及機械製造等工程 相關之合約收入認列金額,於客戶支付對價前或款項已可自客戶 收取前認列為合約資產;企業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前,客戶已 付款時或款項已可自客戶收取時認列為合約負債。過去報導期間 有關建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已認列成本與利潤(損失)之淨 結果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規定係認列為應收(付) 建造合約款。

若有虧損性客戶合約,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規定認列虧損 性合约負債準備。過去報導期間有關建造合約之預期損失係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衡量並調整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依據 IFRS 9 之規定,本集團民國 107 年度合約資產提列預期信用 損失計\$5,28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請詳附表二。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1.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請詳附表三。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請詳附表四。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無。
    1.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 重大交易事項:無。
  • 十四、部門資訊
  •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本 集團以產品別之角度經營業務所揭露之營運部門係以造船艦為主要收入 來源,其他業務主要包括製機、修船及塗漆收入等,其營運規模未達到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所規定之應報導部門量化門檻,故這些經營結果 合併表達於「其他營運部門」欄內。

(二)營運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根據各產品別之營業毛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此項衡量標準排 除營運部門中營業費用、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之影響。

(三)營運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國 107年度:

造船艦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外部收入 \$11, 821, 384 \$
1, 190, 942
\$ \$ 13, 012, 326
内部部門收入 66,086 66,086)
部門收入 \$11,821,384 $\frac{1}{2}$
1, 257, 028
$\overline{\mathcal{L}}$
66,086)
\$13,012,326
部門(損)益 \$
3,067,033
\$
473, 169
$\frac{3}{2}$ $($ \$ 2, 593, 864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 \$ 810, 924)
折舊與攤銷 $\overline{C}$ 12, 809)
利息收入 7,809
利息費用 $\overline{\mathcal{L}}$ 70,608)
所得稅利益 238, 85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653)
未分配金額合計 (\$ 650, 328)
部門資產(註2) \$ 22, 826, 43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frac{3}{2}$ 10,992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overline{\$}$ 593, 489
部門負債(註2) 16, 840, 877
民國 106年度:
造船艦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外部收入 \$15, 259, 115 1, 145, 229
\$
\$ \$16, 404, 344
内部部門收入 204, 185 204, 185)
部門收入 \$15, 259, 115 \$
1, 349, 414
(\$
204, 185)
\$16, 404, 344
部門(損)益 (\$
5,649,861)
\$
72, 027 )
$\frac{3}{5}$ $\Im$ 5, 721, 888)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 494, 712)
折舊與攤銷 ( 12, 365)
利息收入 2,368
利息費用 74, 759)
所得稅利益 469, 84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20, 868)
未分配金額合計 (\$ 130, 493)
部門資產(註2) 22, 283, 39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frac{3}{2}$ 1,645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部門負債(註2)
\$ 381,054

註1:係內部部門收入之沖銷。

註 2:部門資產及負債係定期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惟未分配至各營運部門。

(四)營運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 式。本期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調節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失
(\$
$3,067,033$ $($ 5,649,861)
其他營運部門利益(損失) 473, 169 72,027)
營運部門合計 $2, 593, 864$ ) ( 5, 721, 888)
營業費用 $823, 733)$ ( 507, 07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8,656 124,07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失
S
$3,338,941)$ (\$) 6, 353, 042)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户收入主要來自造船艦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106年度
造船艦收入 \$ 11, 821, 384 \$ 13, 913, 302
船艦維修收入 976, 476 1,075,447
製機收入 85, 605 31, 482
買賣收入 1, 345, 813
防蝕塗裝收入 120,698 22,694
其他收入 8, 163 15,606
合計 13, 012, 326 \$ 16, 404, 344

(六)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地區別資訊如下:

107年度 106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6,552,438
\$
\$10, 804, 096 7,537,306
\$
\$10,820,829
新加坡 1,016,660 4, 304, 975
馬紹爾 4, 877, 783 2,624,566
日本 1, 345, 813
香港 378, 789 497, 386
巴拿馬 32, 874 41,704
希臘
其他 153, 782 52, 594
合計 13, 012, 326 10,804,096 16, 404, 344 10, 820, 829

(七)重要客戶資訊

$\mathcal{L}^{\text{max}}$

本集團外部客戶收入佔銷貨收入10%以上之客戶資訊如下:

107

客户


庚客戶 \$ 4, 877, 783 造船艦部門
C客戶 2, 128, 515 造船艦部門
乙客戶 2,057,084 造船艦部門
戊客戶 1, 375, 937 造船艦部門
\$ 10, 439, 319
106


Z.
– β-


乙客戶 \$ 8, 525, 296 造船艦部門
庚客戶 2,624,566 造船艦部門
壬客戶 2, 220, 273 造船艦部門
o 13, 370, 135

(以下空白)

$\sim 10^{-10}$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民國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首書保護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仔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借註
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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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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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879
化学 ı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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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frac{1}{2}$
ę́к,
禁額 ı I
Ŵ

本期最
徐額
背書保證
38
45.
4
ξ
886
$\frac{1}{2}$
書保證限額 594, 175 594, 175
ń.
a, 關係 ii)
被背書保證對 公司名稱
藍洋風電工程(香

股份有限公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
ίβ,
有限公
保證者
神智

公司名
陈选船股份
限公司
浅圆灯
.
P
10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
限公司
k
编就

註1: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脫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註2:有業務往來關係之公司。

註3:依本公司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管理要點規定,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額之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10%。

註4:依本公司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管理要點規定,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金額超限,已訂定改善計畫送審計委員會,並依計畫時程進行改善;

另,本公司已於民國107年11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對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背書保證額度。
註5:請詳附註九、(七)有關背書保證損失之說明。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RE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dot{\phantom{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花梅 22
ii.
41
據、帳款
信總應收(1
ni⊱
N
38
1收 (付) 票據、帳款
Ö,

Ś.
, 768)
I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冷信期 H
Ļ
tsi
F)
$\overline{a}$
授信期間 P.
$\vec{v}$
$\frac{4}{1}$
Ŋ
$\frac{56}{7}$
$23\%$

ł
簿
44
2,147,665
箱)背
$\frac{1}{2}$

ąщ,

ক্ষ
副徐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交易對象名稱 中國銅鐵股份有限公司
中铜通股份有限公司
追(销)货之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社]:交易價格條按雙方簽打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社2:本公司對中國銅鐵股份有限公司之預付貨款為\$165,955及其他應收款\$83,760。
社3:本公司對中銅運通股份有限公司認列合約資產\$2,195,189。

$\ddot{\phantom{0}}$

$\hat{\boldsymbol{\beta}}$

附表二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間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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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I}$ I 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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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1}{4}$ $\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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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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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
科技
船防艇
40
#
49
ì
n.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
œ
"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
40

公有限公
船股1
灣國際造
40

4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斥編號。

註2:若保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開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交易價格按雙方簽訂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異常。

附表四

$\lambda$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借註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297 1,008 1,645)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424 $8,396$ ) ( $5,566$ ) ( 41, 163) 1,224 164
快面金額 70.00 \$ 102,192 10,992 $\mathbf{I}$ 25, 524 294
期末持有 比率 12,00 40.00 37.97 100.00 100.00
股款 8,750,000 1,200,000 400,000 15,000,000 ទី
去年年底 \$7,500 4,000 197, 344 25,000 304
原始投育金額 本期期末 87,500 12,000 4,000 178, 156 25,000 304
主要營業項目 防蝕、防鎮、油漆及噴砂
工程等
及能源技術服務等
研究發展
结構、建築组件
機械等
製造金屬
及發電;
祭重集 防蝕、防鏽、油漆及噴砂
工程等
資訊及服務
海事工程
所在地區 警告 繁华 台湾 송종 松台
10
枪合
被投資公司名稱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台灣國際违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蚀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1:另請詳附註六、(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說明。

註2:紫已列入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中,一併由本公司計算認列投資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