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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BC Annual Report 2016

Nov 9, 2016

51982_rns_2016-11-09_f4fee1d1-ce54-4091-9daf-dc4d3abe62f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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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sim$ $\sim$

$\bar{\beta}$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

(股票代碼 2208)

$\sim 10^7$

公司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話: $(07)801 - 0111$ 電

$\sim$ $\sim$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overline{\phantom{a}}$ 封面 $\mathbf{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overline{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58$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6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9$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29$
$(\mathfrak{X})$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 30$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 - 47$
$(\pm)$
關係人交易
$48 - 50$
(八) 質押之資產 5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0 - 51$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1
(十二)其他 $51 - 5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5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5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5
3. 大陸投資資訊 55
(十四)部門資訊 $55 - 58$

$\overline{\phantom{0}}$

$\mathcal{A}^{\text{max}}_{\text{max}}$

$\label{eq:2.1}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left( \frac{1}{\sqrt{2}} \right)^2 \right|} \leq \frac{1}{\left$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自民國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6)財審報字第16003198號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集團」)民國105 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船集團民國 105 年 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 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 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船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 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 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船集團民國 105 年度 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 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建造合約之預估總工程成本之評估

事項說明

台船集團建造合約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建造 合約預估總工程成本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五。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80048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22樓 / 22F, 95, Minzu 2nd Rd., Xinxing Dist., Kaohsiung City 80048, Taiwan T: +886 (7) 237 3116, F: +886 (7) 236 5631, www.pwc.tw

台船集團主要業務為船舶及艦艇之設計與建造。建造合約成本估計過 程,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基礎 易有主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本衡量結果之影響重 大,進而影響工程損益之計算。

因台船集團針對建造合約成本估計所依據資料及假設之完整性及攸關 性,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且考量預估總成本對財務報表 影響重大,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台船集團對於預估總工程成本估計作業之攸關內部控制 有效性,包含:
  • (1)集團管理階層作會計估計時,其所使用資料之完整性、攸關性及正 確性。
  • (2)會計估計由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複核及核准。
  • (3)集團管理階層對從事涉及會計估計之人員及為該交易作會計估計 人員間之職能分工情形。
    1. 取得財務報導期間所採用之預估完工成本表,抽核測試預估總工程成 本所依據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及攸關性,以及已依該等資料及管理 階層之假設作出適當估計。
    1. 比較已完工之同型船或類似船之完工成本及投入工作量,以評估其合 理性。

建造合約預期損失評估

事項說明

台船集團建造合約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

台船集團所處造船業面臨全球海運業運能供過於求問題,船東下單造 船意願保守,且船價下跌,可能發生總合約成本超過總合約收入之情形。依 台船集團採用之政策,當總合約成本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應立即將 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前述預期損失之認列包含所有已簽約但尚未開工者,由於預期損失對 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建造合約預期損失估列,列為查核中最為 重要項目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取得財務報導期間工程損益計算表,確認已包含所有建造合約,包含 已簽約但尚未開工者。
    1. 測試工程損益計算表計算之正確性,並以抽樣方式執行下列程序, (1)檢查建造合約,以驗證管理階層所使用之合約價款與外幣匯率換 算正確性。
  • (2)核對預估總工程成本,以驗證管理階層所使用之成本與其會計估 計結果一致。

其他事項一個體財務報告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5 年度及104 年度個體財務 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 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 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船集團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 意圖清算台船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台船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 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 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 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 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 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船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台船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 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 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台船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 已 遵 循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中 有 關 獨 立 性 之 聲 明 , 並 與 治 理 單 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 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船集團民國 105 年度 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 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計 魭 務 所 今 翻到子 會計師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4)台財證(六)第29174號 (82)台財證(六)第44927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2 日

台灣 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31

$\frac{0}{0}$
104
12 月

31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mathbf{1}$ $\$\,$ 723,724 $\mathfrak{Z}$
113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一流動 99,000 $\mathbf{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2,400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mathfrak{Z}$ 290,071 $\mathbf{1}$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21,950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六(四)(二十二) 7,743,504 28 6,485,113 27
1195 應收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 六(四)(二十二)及
Ł 1,793,119 6
1200 其他應收款 66,608 93,854
121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t 42,040 63,411
130X 存貨 六(五)(二十二) 3,852,866 14 2,383,606 10
1410 預付款項 六(六)及七 1,118,929 $\overline{4}$ 1,581,190 7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573 714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557,809 56 11,745,033 49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八) 166,616 $\mathbf{1}$ 3,05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及十 10,709,596 39 10,999,508 46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 234,382 $\mathbf{1}$ 234,757 $\mathbf{1}$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一) 28,847 $\blacksquare$ 36,945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九) 888,560 $\mathfrak{Z}$ 640,312 $\mathfrak{Z}$
1920 存出保證金 85,132 $\overline{\phantom{a}}$ 79,960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 113, 133 44 11,994,533 51
1XXX 資產總計 27,670,942
$\mathcal{P}$
100 \$ 23,739,566 100

(續次頁)

台灣 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31 104 年 12

31
負債及權益 $\%$ $\frac{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3 \$ 516,596 2
2110
2160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4
2170 應付帳款 1
$\overline{4}$
198,399 $\mathbf{1}$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9 1,003,059
3, 264, 848
$\overline{4}$
14
2195 應付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
362,765 1
2200 其他應付款 5 1,363,999 6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3,586 6,394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十八)(二十二) 139,687 1 167,391 1
2305 其他金融負債一流動 六(十六) 150,000 1 40,000
2310 預收款項 10,302 5,344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3, 127, 490 48 6,928,795 29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九) 1,324,910 5 1,324,910 6
261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六(十六) 564,603 $\overline{2}$ 808,917 3
2630 長期遞延收入 六(十五)(十六) 26,897 415,629 $\overline{2}$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六(十七) 180,514 180,699 1
2645
2670
存入保證金 203,717 $\mathbf{1}$ 204,120 1
25XX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13,153 12,124
2XXX 負債總計 2, 313, 794
15, 441, 284
$8\,$
56
2,946,399 13
42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9,875,194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九) 7,435,652 27 7,435,652 31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六(二十) 1,965 1,965
保留盈餘 六(二十一)(二十
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065,297 $\overline{4}$ 1,018,481 $\overline{4}$
3320 特别盈餘公積 3,190,349 11 3,190,349 14
3350 未分配盈餘 489,400 $\sqrt{2}$ 2,166,890 $\overline{9}$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12, 182, 663 44 13,813,337 58
36XX 非控制權益 46,995 $\overline{\phantom{a}}$ 51,035
3XXX 權益總計 12,229,658 44 13,864,372 58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六(三十一)、七及
3X2X 重大之災害損失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670,942
\$
100 23,739,566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台灣國 子公司

# 及 44 年
民国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4
4000 項目
營業收入
$\%$
$\frac{\textstyle \triangle}{\textstyle \S}$
100

21, 457, 696
$\frac{9}{6}$
100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損)毛利 80
16
E.060
$107$ ) (
7)
$20,463,252$ ) (
994,444
95)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blacksquare$ 77,537)
6200 管理費用 $2)$ ( $324,607$ ) (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2, 170 $1)$ ( $155,666$ ) ( $\perp$
6000
6900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損失)利益
$504,802$ )
$1, 565, 030$ )
$3)$ (
10)
557,810(
436,634
3)
$\overline{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十
六)(二十四)及
49,984 106,717 1
7020
705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五)及十 49,475 50,187
財務成本 六(十六)(二十
$\wedge$ )
36,052) 13,657)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六(八)
7000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3,779) 856)
7900 税前(淨損)淨利 29,628
$1, 535, 402$ ) (
$\overline{10}$ ) 142,391
579,025
$\overline{3}$
7950 所得税利益(費用) 六(二十九) 248,593 $\overline{2}$ $106, 241)$ ( 1)
8200 本期(淨損)淨利 $($ \$ 1,286,809) $\overline{8}$ ) 472,784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七) \$ 33,986 \$ 10,92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
六(二十九) 5,778) $\overline{\phantom{a}}$ 1,85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28,208 9,06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frac{1}{2}$ $1,258,601$ $($ $\frac{16}{15}$
8)
481,849 $\overline{2}$
8610 淨利(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1,287,100$ ) ( 8)
\$
468,154 $\overline{2}$
8620 非控制權益 291 4,630
合計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overline{\mathcal{S}}$ $1,286,809$ ) $\overline{8}$ )
$\overline{\$}$
472,784 $\frac{1}{2}$
8710 母公司業主 $($ \$ $1,258,892$ )( 8)
\$
477,219 $\overline{2}$
8720 非控制權益 291 4,630 $\frac{1}{2}$
合計 $\sqrt{3}$ 1,258,601) $\overline{8}$ )
$\overline{\$}$
481,849
每股(虧損)盈餘
9750
9850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六(三十)
六(三十)
$\frac{\frac{1}{3}}{\frac{1}{3}}$ 1.73)
$\frac{1}{2}$
1.73)
$\mathcal{S}$
0.63
0.6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12~$

董事長:鄭文隆

註普通股股本 本 公


Pilot
$-45$ 公積

未分配盈餘



非控制權
單位:新台幣仟元

總 額
104


104年1月1日餘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sqrt$ 7,435,652 $\sqrt$ 400,349 $\sqrt[6]{3}$ 2,106,532 \$13,707,901 $\frac{1}{2}$ 50,183 $\sqrt$ 13,758,084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104年度淨利
六(二十一) $-$ ( 45,078)
371,783) (
468,154
371,783)
468,154
$\sim$
4,630
371,783)
472,784
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股利
104年12月31日餘額
7,435,652 1,965 \$. 1,018,481 \$. 3,190,349 9,065
2,166,890
9,065
\$13,813,337
$\overline{\phantom{a}}$
$3,778$ )
51,035
9,065
3,778)
105


105年1月1日餘額
$\frac{1}{2}$ 7,435,652 \$ 1,965 $\frac{1}{2}$ 1,018,481 \$ 3,190,349 \$ 2,166,890 \$13,813,337 $\frac{4}{5}$ 51,035 \$ 13,864,372
13,864,372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46,816 $\sim$ (
$-$ (
46,816)
371,782) (
371,782) a co 371,782)
105年度淨損
105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股利
$\overline{\phantom{a}}$ $-$ ( $1,287,100$ ) (
28,208
1,287,100)
28,208
291
$\overline{\sigma}$
4,331)
1,286,809)
28,208
4,33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7,435,652 1,965 1,065,297 3,190,349 489,400 \$12,182,663 46,995 12,229,65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陳豊霖

台灣國 子公司
民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損)淨利
調整項目 $1,535,402$ ) \$ 579,025
收益費損項目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561,389 588,870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375 375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13,348 14,96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份額 2,611
33,779
$\left($ 6,387)
85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
之淨(利益)損失 824) 3,273
利息收入 六(二十四) $1,972$ ) ( 5,918)
利息費用
災害損失
六(二十八)
六(二十五)及十
51,730 10,57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五) 17,379
2,369
28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2,400 $\left($ 2,190)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457,813)
18,186
( 117,956
1,965)
應收建造合約款(增加)減少 1,258,391) 5,774,751
應收建造合約款-關係人增加 $1,793,119$ )
其他應收款減少 55,402 30,133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存貨(增加)減少
21,371
1,469,260)
$\left($ 28,035)
5,739
預付款項減少 462,261 343,584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減少 141 27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增
加(減少)
824 ( 38,022)
應付票據-關係人增加 126,058 38,99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76,985 441,683)
應付建造合約款減少 $1,025,495$ ) 1,784,437)
應付建造合約款-關係人減少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362,765) 212,749)
負債準備-流動減少 27,262)
27,704)
183,999
1,128)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4,958 2,491)
長期遞延收入-預收工程款增加 373,046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增加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33,801
6,474,640)
26,556
5,568,256
收取之利息 2,616 5,918
支付之利息 41,392) 10,576)
支付之所得稅 8,241) 372,37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6,521,657) 5, 191, 226

(續次頁)

台灣國
民國
114
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99,0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78,156)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279,326$ ) ( 516,32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193 17,769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一) $5,250$ ) ( 13,004)
存出保證金增加 $612,781)$ ( 628,391)
存出保證金減少 607,609 618,649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63,711) ( 521,30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5,878,529 $\left($ 2,889,77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999,735 $\left($ 999,599)
其他金融負債-應付政府款項減少 $150,000$ ) ( $45,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152,317 178,830
存入保證金減少 $152,720$ ) ( 159,582)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增加 1,029 143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現金股利 $\overline{(}$ $4,331)$ ( 3,778)
發放現金股利 六(二十一) 371,782) 371,78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6, 352, 777 4,290,53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532,591) 379,38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723,724 344, 34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91,133 \$ 723,724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201]
| 經理人:陳豊霖 | | | | | | | | | | | | | | | | | | |

$~15~$

一、公司沿革

(一)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 政府投資成立「台灣機 割,組成「台灣機械學 港興建大造船廠,即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開稱 23 後發力」)於民國 35年5月1日由 有限公司 海缘病便於管理,將機械與造船分 50年代後期,政府於高雄小

  • $(1 1)$ 民國 62年7月政府 2. 本书在人力與技術方面,多 由台灣造船公司支援, 復义為同屬經濟部之國營事業, 政府遂於民國 67年 1月,將本公司與台灣造船公司合併改組,成為中國造船公司。本公司及子 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主要業務為船舶、艦艇、陸上機具承作、製造及 維修、船舶塗裝、大型鋼構防蝕、表面處理及專業塗裝施工等。
  • (三)本公司於民國 96年3月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公司名稱變更為台灣國際造船 股份有限公司,並奉經濟部民國 96年3月2日經授商字第09601043050號 函核准變更登記。
  • (四)本公司股票於民國 97年10月13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核准上市,並於民國97年12月22日起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106年3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第4號之保 民國107年1月1日
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自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 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 「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 18 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 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戶已 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示客 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 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 價」。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 時點及金額:

  •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 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 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1.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 金及非現金之變動。

  1.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此解釋說明以外幣計價合約之交易日,為企業於認列相關資產、費用及收 益前,預先收取或支付對價而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之日。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2.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2.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3.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4. (3)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 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 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 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説明
台灣國際造船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 防蝕、防鏽、油漆 70 70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丶喑砂工程箓
台船防蝕科技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 海事工程管訊及 100 100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
台船防蝕科技 藍傑有限公司 防蝕、防鏽、油漆 100 -
股份有限公司 、啃砂工程等

註:該子公司於民國105年7月設立。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1.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1. 重大限制: 無此情事。
  •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不具重大。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 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 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 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 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1.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本公司從事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其工程 期間可能長於一年,因此財務報表對於與船舶、艦艇、重大機械製品工程 及重大修船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 非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及負債之分類標準: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 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或耗 用之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 債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 月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1. 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如下: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A.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B.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D.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A.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B.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C.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D.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影響其分類。
    • 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六)约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 依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項 目 外,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産。本 公 司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2.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 或
    3.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4.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 之投資。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割日會計。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 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 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 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 (八)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1.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指具有固定或可決定之付款金額及固定到期 日,且本集團有積極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惟不包 括於原始認列時符合放款及應收款定義者、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 本集團若於本財務年度或前二個財務年度內,曾在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 類並非很小之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則不得將任何金融資產分類為持有至 到期日金融資產,所有剩餘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將均重分類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1.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交易日之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 衡量,續後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有效利 息法之折溢價攤銷認列於當期損益。
  • (九)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係因承包工程或提供勞務而發生之債權。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 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 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十)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1.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2.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3.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4.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5.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6.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 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 成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1.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滅損損失時,按以下 各類別處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 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 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 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 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額係直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 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採永續盤存制,成本依加權平均法 計算。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 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三)建造合約
    1.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1 號「建造合約」之定義,建造合約係指為建造一 項資產而特別議定之合約。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且該合約很 有可能獲利時,採完工百分比法於合約期間按合約完成程度認列合約 收入,合約成本於發生之期間認列為費用。完成程度依據已經完成之合 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計算。當總合約成本很可能超過 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當建造合約之結果無法可 靠估計時,僅在已發生合約成本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合約收入。
    1. 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就客戶已同意且能可靠衡量之範圍包 括於合約收入中。
    1. 本集團對因合約工作應向客戶收取之帳款總額,即在建合約中已發生 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 ( 減除已認列損失 ) 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部分, 表達為資產,帳列應收建造合約款。若在建合約中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 過已發生成本加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之合計數,表達為負債, 帳列應付建造合約款。
  •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首接 或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1.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 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 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1.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歸屬於本集團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 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1.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 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 之政策一致。
    1.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 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 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捐益,則當喪 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 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 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熊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土地改良物 $54 \sim 504$
房屋及建築 $54 \sim 65$ 年
機器設備 $34 \sim 584$
運輸設備 $34 \sim 40$ 年
租賃權益改良 29年
其他設備 $34 \sim 144$
  • (十六)租賃資產/租賃(承租人)
    1. 依據租賃契約之條件,當租賃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由本集團 承擔時,分類為融資租賃。
    2. (1)於租賃開始時,按租賃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最低租金給付現值兩者孰 低者認列為資產及負債。
    3. (2)後續最低租賃給付分配予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務成 本於 租 賃 期 間 逐 期 分 攤 , 以 使 按 負 債 餘 額 計 算 之 期 間 利 率 固 定 。
    4. (3)融資租賃下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按資產之耐用年限提列折 舊。若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本集團將取得所有權,按該資 產之耐用年限與租賃期間兩者孰短者提列折舊。
    1.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 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七)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提列折舊,耐用年限為60年。

(十八)無形資產

係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2~7年攤銷。 (十九)非金融資產滅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面金額。

$($ 二十 $)$ 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 借款期間內衡量。

(二十一)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 付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 (二十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分類為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於取得時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再買回,及 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工具。本集團於金融負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2.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或
    3. (2)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4.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政策,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之 工具。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 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與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 價之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負債,本集團 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二十三)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四)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 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二十五)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續後按公允 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 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 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 险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捐失不 得認列負債準備。

(二十七)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書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 给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書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 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 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 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 司之福利邀約以换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再能 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 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 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八)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盲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税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 徵10%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1.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1.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 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 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二十九)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三十)收入認列

  1. 本公司收入認列詳下說明:

(1)工程合約收入認列,請詳附註四、(十三)之說明。

(2)勞務收入(修船收入)於修船工作項目經船東驗收完成認列收入。

    1. 本公司之合併子公司勞務收入認列如下:
  • (1)當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 完工程度係以截至財務報導日止已發生成本占預估交易總成本之 比例估計。若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估計發生虧損時,則立即認列捐 失,但如以後年度估計虧損減少時,則將其減少數沖回,做為該年 度之利益。
  • (2)當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收入之認列則考慮已發生 成本回收之可能性。若已發生之成本很有可能回收時,則就預期可 回收之已發生成本範圍內認列收入;若已發生成本非屬很有可能回 收時,則不認列收入,且該已發生成本仍於當期認列費用。
  • (三十一)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 到 該 項 補 助 時,按 公 允 價 值 認 列。若 政 府 補 助 之 性 質 係 補 償 本 集 團 發 生 之 費 用,則在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益。

(三十二)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工程合約

本集團之工程合約收入及成本係依照完工比例法,完工比例係依照已經完 成之合約工作量佔合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計算。

工程合約成本估計過程,包含裝備、素材成本、人工成本及建造費用估計所 依據資料及假設基礎易有主觀判斷並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導致對預估總成 本衡量結果之影響重大,進而影響工程損益之計算。

如總合約成本預估增加或減少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 民國 105年度工程利益分別減少\$363,997或增加\$363,997(民國 104年度工 程利益分別減少\$534,420 或增加\$480,44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20 \$ 452
支票及活期存款 118,962 265, 453
定期存款 71,851 457, 819
S 191, 133 724
723,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1. 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2. (二)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流動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公司債 $\overline{\phantom{0}}$ 99.000
  1. 本集團投資之對象信用品質良好。

    1.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因攤銷後成本認列於當期損益之利息 收入分別為\$369及\$1,851。
    1. 本集團將到期日於未來一年內者分類為流動項目。
    1. 本集團民國 105年及 104年 12月 31日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均未有提 供質押之情形。

(三)應收帳款淨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工程款 \$
673, 406
\$
129, 300
應收修船款 80,043 166, 336
減:備抵呆帳 8,176) 5,565)
\$
745, 273
\$
290, 071
    1. 上列應收帳款係對政府(含國營事業)及一般企業。為維持應收帳款之品 質,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本集團會透過考量包含 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 付款能力之因素評估該客戶之信用品質。客戶之信用評等定期檢視,未逾 期亦未減損之應收帳款經評等結果係屬良好。
    1. 本集團無重大個別減損之應收帳款。
  •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05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1月1日 \$ \$ 5.565 \$ 5,565
本期提列 2,611 2,611
12月31日 œ 8,176 8, 176
104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组評估之減損損失
1月1日 \$ \$ 6,833 \$ 6,833
減損損失迴轉 1,268) 1, 268)
12月31日 Ф 5,565 5,565
  1. 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四)建造合約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
利潤(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 16, 291, 984 \$ 11, 605, 726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9, 367, 760$ ) ( 8, 748, 226)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S 6, 924, 224 \$ 2, 857, 500
列報為:
應收建造合約款 \$ 7, 743, 504 -S 6, 485, 113
應收建造合約款一關係人 1,793,119
應付建造合約款 $2,612,399$ ( 3, 264, 848)
應付建造合約款-關係人 362, 765)
\$ 6, 924, 224 \$ 2, 857, 500
  1. 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無與建造合約相關之工程保留款。

  2. 本集團依已簽訂之造船工程相關業務合約規定所收取之簽約金,預計於 一年以後才開始生產製造者,詳附註六、(十五)長期遞延收入之說明。

  3. 本集團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之工程合約收入,詳附註六、(二十三) 營業收入之說明。

  4. 本集團在建工程之融資利息資本化訊息如下:

105年度 104年 度
資本化金額(列入在建工程) 30,130 11,667
資本化之利率 $0.24\% \sim 0.98\%$ $0.14\% \sim 1.28\%$

(五)存貨

105 12 31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 730, 873 $\mathcal{S}$ 31,005) -\$ 2,699,868
在製品及在修品 2, 017, 900 864, 902) 1, 152, 998
4, 748, 773 (\$ 895, 907 \$ 3,852,866
104 12 31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 846, 653 (3) 31,379 - \$ 1, 815, 274
在製品及在修品 568, 332 568, 332
\$ 2, 414, 985 (\$ 31, 379 \$ 2, 383, 606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材料成本 11, 468, 666 13, 101, 613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864, 528 600)
ω 12, 333, 194 S 13, 101, 013

本集團民國104年度因原提列存貨跌價損失之存貨去化,導致存貨淨變現價 值回升而認列為費損減少。

(六) 預付款項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Я, 870, 419 1,520,990
留抵稅額 237, 397 34,693
其他預付款 11, 113 25, 507
Đ 1, 118, 929 \$
1, 581, 190

(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本集團於民國 98 年經法院強制執行取得本集團債務人持有偉利船務代理 股份有限公司1.33%之股權及益諦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3.13%之股權。
    1. 本集團對所持有偉利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益諦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權,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 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 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本集團經評估後,對所持有偉利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益諦船務代理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帳面價值已為零。

(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 \$
3,051
\$ 3,907
增加採權益法之投資 197, 344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33, 779) 856)
12月31日 166, 616 3,051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註1) \$
164, 238
\$
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註2) 2.378 3,051
益利跨洋股份有限公司
166, 616 ¢ 3,051
  • 註1:本公司於民國105年8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持有福海風力 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37.97%之股權。
  • 註 2:本公司於民國103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永傳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合資成立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並於民國103年 9月取得40%之股權。
    1.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之份額彙總如下:
105年度 04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130, 477)$ (\$) 1.74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 130, 477) 740
    1. 本集團於民國99年經法院強制執行取得本公司債務人持有益利跨洋股份 有限公司 41.69%之股權。本集團經評估後,對所持有益利跨洋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權之帳面價值已為零,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
  •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每一類別之帳面價值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土地 \$
6,096,033
\$
6,096,033
土地改良物 347, 971 360,065
房屋及建築 946, 784 1,068,610
機器設備 2, 011, 752 2, 117, 602
運輸設備 454, 755 497, 744
租賃權益改良 438, 816 487, 438
其他設備 55, 113 69,585
未完工程 358, 372 302, 431
10,709,596 \$
10, 999, 508
105

1月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重分類 12月31日餘額
土地 \$
6,096,033
\$ \$ \$ \$ 6,096,033
土地改良物 981, 391 16,607 997, 998
房屋及建築 7,402,890 14, 295) 34, 320 7, 422, 915
機器設備 9,610,397 301 253, 317) 213, 110 9,570,491
運輸設備 951, 989 36 9,061) 4,290 947, 254
租賃權益改良 1,072,631 1,072,631
其他設備 151,030 77 14, 965) 536 136,678
未完工程 302, 431 324, 804 268, 863) 358, 372
合計 26, 568, 792 S 325, 218 (\$ 291, 638) \$ 26, 602, 372
累計折舊及減損
土地改良物 $621, 326)$ (\$ $28, 701$ \$ \$ 650, 027)
房屋及建築 $6, 334, 280$ ) ( 149, 925) 8,074 $\qquad \qquad -$ 6, 476, 131)
機器設備 7, 492, 795) ( 275, 746) 210, 729 ( $927)$ ( 7,558,739)
運輸設備 $454, 245)$ ( 47.296) 9,042 492, 499)
租賃權益改良 $585, 193)$ ( 48, 622) 633, 815)
其他設備 81, 445 ) 11,099) 10, 052 927 81.565 )
合計 15, 569, 284) ( 561, 389) \$237,897 $\overline{\mathbf{3}}$ 15, 892, 776)
帳面價值 \$
10,999,508
S 10, 709, 596
104

1月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重分類 12月31日餘額
土地 \$
6,096,033
\$ \$ \$ \$
6,096,033
土地改良物 765, 464 215, 927 981, 391
房屋及建築 7, 397, 513 3,377) 8,754 7,402,890
機器設備 9,533,848 350 128, 921) 205, 120 9,610,397
運輸設備 720, 381 19, 314) 250, 922 951, 989
租賃權益改良 740, 555 332, 076 1,072,631
其他設備 177, 376 44, 572) 18, 226 151,030
未完工程 854, 126 479, 330 $1,031,025$ ) 302, 431
合計 26, 285, 296 \$
479,680
(\$196, 184) \$ 26, 568, 792
累計折舊及減損
土地改良物 598, 173) (\$ $23, 153$ \$ \$
-
621, 326)
房屋及建築 $6, 156, 710)$ ( 180, 947) 3,377 - 6, 334, 280
機器設備 $7,330,102)$ ( 288, 415) 125, 722 $\blacksquare$ 7, 492, 795)
運輸設備 $430, 364)$ ( 43, 175) 19, 294 454, 245)
租賃權益改良 $544, 339)$ ( 40, 854) 585, 193)
其他設備 98, 855) 12, 326 ) 29,736 81, 445 )
合計 $15, 158, 543)$ (\$ 588,870) \$. 178, 129 \$ 15, 569, 284 )
帳面價值 \$
11, 126, 753
\$
10,999,508

l,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
05年度
資本化金額 tI. 195
資本化利率區間 $\rightarrow$ $14\% \sim 1.28\%$
    1. 本集團土地改良物、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及提列折舊年 限如下:
  • (1)土地改良物之重大組成部分為碼頭建造支出,依45年提列折舊。
  • (2)房屋及建屋之重大組成部分為船塢、廠房及倉庫及辦公房屋等,分別 依40年、45年及60年提列折舊。
  • (3)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為吊車、起重機及變電站等、搬運機及電焊 機暨作業平台等,分別依 25年、20年及10年提列折舊。
    1. 本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提供擔保。
    1. 本集團因於民國105年9月14日遭遇莫蘭蒂強烈颱風侵襲,致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部分受損,請詳附註十、重大之災害損失之說明。

(十)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每一類別之帳面價值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土地 \$ 226, 918 \$ 226, 918
房屋及建築 7,464 7,839
$\frac{6}{5}$ 234, 382 $\frac{3}{2}$ 234, 757
105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土地 \$
226, 918
\$ $\mathbf{S}$ \$ \$ 226, 918
房屋及建築 22, 811 22, 811
合計 249, 729 $\frac{3}{2}$ \$ \$ 249,729
累計折舊及減損
房屋及建築 14, 972) $\frac{3}{2}$ 375) \$ \$ 15, 347)
帳面價值 \$
234, 757
\$ 234, 382
104

期初餘額
期末餘額
土地 \$
226, 918
\$ \$ $\boldsymbol{\mathcal{S}}$ \$ 226, 918
房屋及建築 22, 811 22, 811
合計 249, 729 $\frac{3}{5}$ \$ \$ 249, 729
累計折舊及減損
房屋及建築 14,597) $\left( \frac{1}{2} \right)$ 375) \$ 14,972)
帳面價值 \$
235, 132
\$ 234, 757
  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5年度 104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7. 844 /. 534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1.410 930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1.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 12月 31日經由獨立 評價專家之評價,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成本法之土地開發分析及收益法 等方式各賦予權重計算後,評定之公允價值分別為\$665,979及\$528,291。

(十一)無形資產

105

1月1日餘額 增添 攤銷費用 處分 12月31日餘額
電腦軟體 \$
64, 375
\$
5,250
\$ - ( 10, 142) \$ 59, 483
累計攤銷及減損
電腦軟體 27, 430) 13, 348) 10, 142 30,636)
帳面價值 \$
36, 945
\$
5, 250
(\$ 13, 348) \$ 28, 847
104

1月1日餘額 增添 攤銷費用 處分 12月31日餘額
電腦軟體 \$
69, 312
\$
13,004
\$ $\binom{3}{5}$ 17, 941) \$ 64, 375
累計攤銷及減損
電腦軟體 30, 402) 14,969) 17, 941 27,430)
帳面價值 \$
38,910
\$
13,004
$$^{\circ}$ 14,969) \$ 36, 945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エリコーナノシ
營業成本 \$
13, 342
\$ 13,980
研究發展費用 989
13, 348 Φ 969
$-4.$

(十二)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5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信用借款
購料信用狀借款
\$
6, 345, 358
49, 767
6, 395, 125
$0.77\% \sim 1.40\%$
$0.39\% \sim 2.14\%$

借款性質 10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信用借款
購料信用狀借款
\$
458,066
58, 530
516, 596
$0.98\% \sim 1.50\%$
$0.21\% \sim 1.50\%$

(十三)應付短期票券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商票本票 1,000,000 \$
減:未攤銷折價 265)
999, 735
發行利率區間 $0.57\% \sim 0.65\%$

上述應付商業本票係由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國際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證發行。

(十四)其他應付款

$\mathcal{A}^{\mathcal{A}}$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費用 \$ 1, 043, 508 \$ 1, 276, 271
應退工程款 235, 625
應付設備款 110, 485 64,593
其他 22, 537 23, 135
1, 412, 155 \$ 1, 363, 999

(十五)長期遞延收入

105年12月31日
預收工程款 S 373, 046
遞延收入 26,897 42,583
\$ 26,897 415, 629
  1. 本集團依已簽訂之造船工程相關業務合約規定所收取之簽約金,預計 於一年以後才開始生產製造者,表列上述「預收工程款」項下。

  2. 遞延收入請詳附註六、(十六)政府補助款之說明。

(十六)政府補助款

  1. 本公司於民國 97年度推動民營化,民營化年資結算金等有關給付由行 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1,500,000,本公司應在有盈餘之情況 下,分十年償還。本公司以平均長期借款利率予以折現,折現值表列「長 期應付票據及款項」,折現值與收取之價款之差額表列「遞延收入」,一 年內即將償還之款項,表列「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項下。未攤還金額 帳列情形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
150,000
40,00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564, 603 808, 917
長期遞延收入-遞延收入 26,897 42, 583
\$
741, 500
891, 500
  1.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應攤提之政府補助收入及利息費用分別認列 於「其他收入」及「財務成本」項下,請詳附註六、(二十四)及(二十八) 之說明。

(十七)退休金

  1.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 用於民國 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 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 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 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 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 總額15%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 儲存於臺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 準備金專戶餘額,本公司經評估其餘額業已足夠給付次一年度預估 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S $1, 396, 332)$ (\$ 1, 258, 77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 215, 818 1,078,072
淨確定福利負債 3) $180, 514)$ (\$) 180, 699)

(3)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净確定福利負債
105年度
1月1日 餘額 $($ \$ 1, 258, 771) \$ 1,078,072 $($ \$ 180,699)
當期服務成本 C 179, 147) 179, 147)
利息(費用)收入 21, 882 ) 20,028 1,854)
1,459,800) 1,098,100 361, 70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zeta$ $11, 917)$ ( 11, 917)
經驗調整 45, 903 45, 903
45, 903 11, 917) 33,986
提撥退休基金 147, 200 147, 200
支付退休金 17,565 17, 565 )
12月31日餘額 \$ 1, 396, 332 ) \$ 1, 215, 818 \$ 180, 514)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净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3) 1,069,075 \$ 904, 011 (3)
當期服務成本 C 178, 503) 165, 064)
178, 503)
利息(費用)收入 18,667) 14, 614 4,053)
1, 266, 245 918, 625 347, 62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9,008 9,008
經驗調整 1,913 1,913
1,913 9,008 10,921
提撥退休基金 156,000 156,000
支付退休金 5,561 5, 561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 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 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 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 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 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 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 允價值之分類。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 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折現率 1.75% 1.75%
未來薪資增加率 3.5% 3.5%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冬國已公布的統計數字及經驗仕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5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 41,649)$ \$36, 948 \$32,918
(\$38,023)
104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frac{2}{3}, \frac{37}{059})$ $\frac{2}{3}, \frac{38}{544}$ \$34,872
(S 33 , 778)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
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6)本集團於民國106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144,222。

(7)截至105年12月31日,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2年。 確定福利義務預期支付之現值分布如下:

短於1年 S 43, 440
$1 \sim 2$ 年 57, 226
$2 - 5 +$ 62, 905
5年以上 1, 811, 953
    1. 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所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 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 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05年 度及 104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05, 228 \& $100, 174$ 。
  • (十八)負債準備

保固準備變動分析如下:

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105年1月1日 本期迴轉 105年12月31日

本期新增 本期使用 未使用金額
167, 391
\$
43, 745
\$
$(63, 340)$ (\$
$\Im$
8,109 \$ 139,687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一年內實現 S 41,568 \$ 55,702
一年後實現 98, 119 111,689
139,687 167, 391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工程合約收入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

(十九)股本

截至民國 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1,138,997,實收 資本額為\$7,435,652,分為743,565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相同。 (二十)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 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 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 二十一 $)$ 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 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第 41 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則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 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1. 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情形,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 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就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 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 本額 25%之部分為限。
  • 4.(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 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IFRSs時,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3,201,365,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 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前述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 時迴 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 (3)本公司民國102年度處分土地,故迴轉上述特別盈餘公積\$11,016 至未分配盈餘。
    1.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3日及104年6月29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之盈餘分派每普通股股利均計新台幣 0.5元,股利總計分別為\$371,782及\$371,783。
    2.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5年度盈虧撥補案。

(二十二)資產負債到期分析

本集團與造船、造艦及重大機械製品、重大修船等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 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及超過12個月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 額,列示如下:

12個月內 12個月後 合計
105年12月31日
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743, 704
$\boldsymbol{\mathsf{S}}$ \$
743, 704
應收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9, 326, 840 209, 783 9,536,623
存貨 3, 852, 866 3, 852, 866
\$
13, 923, 410
\$ 209, 783 \$
14, 133, 193
負債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
324, 457
\$ \$
324, 457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003,061 1,003,061
應付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1, 330, 525 1, 281, 874 2, 612, 399
負債準備 41, 568 98, 119 139, 687
\$
2, 699, 611
\$ 1, 379, 993 \$
4, 079, 604
12個月內 12個月後 合計
104年12月31日
資產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261, 384
\$ \$
261, 384
應收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6, 267, 992 217, 121 6, 485, 113
存貨 2, 383, 606 2, 383, 606
\$
8, 912, 982
\$ 217, 121 \$
9, 130, 103
負債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
198, 399
\$ \$
198, 399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905, 563 905, 563
應付建造合約款(含關係人) 770,030 2, 857, 583 3,627,613
負債準備 55, 702 111, 689 167, 391
\$
1,929,694
$\frac{$}{8}$ 2, 969, 272 \$
4, 898, 966
(二十三) 營業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工程合約收入 \$ \$
15, 173, 151
20, 427, 751
勞務收入
其他

$\frac{1}{2}$

533,079

41,469

$\mathsf{\$}$

15, 747, 699

810, 145 219,800

21, 457, 696

$\label{eq:2.1} \frac{1}{2} \int_{\mathbb{R}^3}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frac{1}{\sqrt{2}} \,$

105年度 104年度
租金收入 \$ 7,844 \$ 7,534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1,603 3,309
其他利息收入 369 2.609
政府補助收入 14, 452 14, 943
賠償收入 4,706 52,078
其他 21,010 26, 244
49.984 \$ 106, 717

(二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度 104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淨利益(損失)
\$ 824 - (\$ 3,273)
淨外幣兌換利益 70, 418 56,858
災害損失(註) 17,37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369$ ) ( 286)
其他損失 2,019 3, 112)
S 49, 475 50, 187

註:請詳附註十、重大之災害損失之說明。

(二十六)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sim 10^{-11}$

105年度 104年度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3) $2,986,899$ $(\$$ 1, 346, 476
直接材料 11, 468, 666 13, 101, 613
員工福利費用 3, 986, 375 4, 107, 529
折舊及攤銷費用 575, 112 604, 214
外包費 2,690,225 3,063,062
其他費用 1, 579, 250 1, 491, 120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17, 312, 729 \$
21, 021, 062
(二十七)員工福利費用
105年度 104年度
薪資費用 \$ 3, 369, 775 \$
3, 472, 494
勞健保費用 269, 104 259, 446
退休金費用 286, 229 282, 730
其他用人費用 61, 267 92, 859
3, 986, 375 \$
4, 107, 529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且 不高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不高於 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上述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1.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0 及 \$28,562; 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0及\$2,856, 前述金額帳列薪資 費用項目。

民國 105 年度之營運結果產生虧損,故董事會決議不予配發員工及 董事酬券。

經董事會決議民國 104年度員工酬勞\$24,107及董事酬勞\$2,411 與 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酬勞\$28,562 及董事酬勞\$2,856 差異為\$4.900,主要係估列差異,調整於民國105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二十八)財務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S 30,076 10,576
其他 21,654
應付政府款項攤提費用 14, 452 14, 943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30, 130) 11,862)
Φ 36,052 13,657

(二十九)所得稅

$\chi^2$ , $\chi^2$

  1. 所得稅(利益)費用
(1)所得稅(利益)費用組成部分: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S 369 \$ 3, 124
未分配盈餘稅加徵10%所得稅 5,116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5,064 9, 213
當期所得稅總額 5,433 17, 453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254, 026) 88,788
所得稅(利益)費用 248, 593) S 106, 241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05年度 104年度
$\mathbf{u} \cap \mathbf{v} = \mathbf{v} \mathbf{v}$ . U4 -4 - 73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778 856
  1. 所得稅(利益)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105年度 104年度
税前淨(損)利按法定稅率 (\$ $261,018$ \$ 98, 968
計算之所得稅
按法令規定不得認列項目
7,361 ( 7,056)
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5, 116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5,064 9, 213
所得稅(利益)費用 S 248, 593) 106, 241
  1. 因暂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09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 411, 479 $$^{<}$ 96, 496) \$ \$ 314, 983
應付不休假獎金 52, 353 $\left($ 27) 52, 326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28, 301 $\left($ 4, 555) 23,746
應計退休金負債 30,717 5,748 ( 5,778) 30,687
未實現投資利益 $\qquad \qquad -$ $\zeta$ 50) $\zeta$ 50)
未實現兒換(利益)損失 ( 332) 363 31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2,861 146, 970 149,831
呆帳損失 492 492
虧損扣抵 114, 441 202, 073 316, 514
\$ 640, 312 \$254,026 $$^{\circ}$ 5, 778) \$ 888, 560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1, 324, 910)$ $\frac{1}{2}$ \$ $(\$1, 324, 910)$
104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長期工程損失 \$ 610, 635 $(\$199,156)$ \$ \$ 411, 479
應付不休假獎金 53, 152 799) 52, 353
未實現工程保固準備 28,616 $\left($ 315) 28, 301
應計退休金負債 28,059 $4,514$ ( 1,856) 30,717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6,143 ( 6,475) $\zeta$ 332)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2,861 $\overline{\phantom{0}}$ 2,861
呆帳損失 1,490 $\overline{(\ }$ 998) 492
虧損扣抵 114, 441 114, 441
\$ 730, 956 $$^{\circ}$ $88,788)$ (\$ 1,856) \$ 640, 31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1, 324, 910) $\overline{\mathfrak{F}}$ \$ $(\underline{$} 1, 324, 910)$
  1. 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 關金額如下:
105 12 31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税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4 申報數 \$671,021 -\$ $\overline{\phantom{a}}$ 114
105 預計申報數 1, 190, 829 115
104 -12 31 в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税資產金 最後扣抵年度
104 預計申報數 \$673,184 $\mathbf{\$}$ 114
5.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03 年度,且
截至查核報告日止,並無稅務行政救濟之情事。

6.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489,400$ \$ $\pm 2, 166, 890$
  1. 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759,208 及\$898,877,民國 104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為 35.47%,民國 105年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 48.15%。

(三十)每股(虧損)盈餘

105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tilde{\pi})$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1,287,100 ) 743, 565 (S 1 )
1, 73)
稀釋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1, 287, 100)$ 743, 565
具稀释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1, 287, 100) 743, 565 $\Im$
1.73)
104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468, 154
743, 565 0.63
\$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468, 154
743, 56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2,062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468, 154
745, 627 0.63
S

(三十一)營業租賃

  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投資性不動產,無或有租金。本集團依一系列 之租賃協議出租投資性不動產,協議陸續於民國109年8月31日前 届满,且該些協議並無續約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應收租 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S 7.704 7,829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7, 121 24,880
超過5年 $\overline{\phantom{a}}$
\$ 24,825 32, 709
  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承租營業場所資產,租賃期間介於民國95年至民 國116年,並附有於租賃期間屆滿之續租權,部分租賃係依當地物價 指數變動支付額外租金。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分別認列\$262.892 及\$182,555 之租金費用為當期損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 應付租金總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S 263, 423 200, 360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899, 745 645,790
超過5年 1, 021, 058 956, 031
\$ 2, 184, 226 1, 802, 181

(三十二)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5年度 104年度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97, 344
\$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19, 188)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現金支付數 178, 156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25, 218
\$
479,680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64,593 101, 241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110, 485) 64, 593)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現金支付數 279.326 516 328
  1.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105年度 104年度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應收款
轉列應收帳款
85, 32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轉列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150,000 20,000
政府補助款攤提利息費用 14, 452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2, 524, 409
S. 80,489
其他關係人: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之子公司 5,770 47,082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2,039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註) 787
2,530,966 129, 610

註:該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係於民國105年8月底投資持有,故其 關係人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以下同。

交易價格依雙方議定之合約辦理;收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2. 進貨

105年度 104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2, 400, 867 2, 253, 761
其他關係人: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135 3,025
2, 401, 002 2, 256, 786

交易價格係按牌告價格及雙方約定辦理;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 差異。

  1. 應收帳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20, 329
其他關係人: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註) 2, 143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1,621 1,621
\$ 3,764 21,950
  1. 應收建造合約款

$\sim$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1,593,109 \$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註) 200, 010
\$ 1,793,119 \$
5. 其他應收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41,849 \$ 63, 221
其他關係人: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191 190
\$ 42,040 $\mathbb{S}$ 63, 411
6. 預付貨款
105年12月31日 ________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155, 970 \$ 125,698
7. 存出保證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屬: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1,512 \$
其他關係人: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 3, 921
5, 433
$\overline{\mathbf{3}}$
8. 應付票據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 324, 457 $\frac{3}{2}$ 198, 399
9. 應付帳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係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30%之股東 $\overline{\mathcal{E}}$ 466 $\frac{3}{2}$

$\sim$

$\ddot{\phantom{a}}$

  1. 應付建造合約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362, 765
11. 為關係人背書保證
105年12月31日 $104 = 12531$ B
其他關係人: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註) 886,000
截至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為其他關係人背書保證
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75,000及\$0。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04年度
22,766 29, 517
3, 943 647
709
26.
-64
105年度

八、質押之資產

$\epsilon$

無此情事。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本集團為購買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 2, 149, 195 1, 738, 887

(二)本集團已承攬造船、艦之工程合約尚未履約之合約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工程合約尚未履約之合約金額 25, 038, 652 37, 951, 100
\$
(三)本集團已承攬之勞務合約尚未履約之合約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勞務合約尚未履約之合約金額 3, 348 \$
21, 399
(四)本集團已承攬造船、艦之工程合約由銀行提供擔保額度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銀行提供擔保額度 8, 048, 499 \$
7, 869, 360

(五)本集團已簽訂之進貨合約及外包工程合約未來尚須支付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進貨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 8, 467, 209 15, 697, 792
外包合約未來尚須支付數 1, 439, 039 1, 934, 201
9,906,248 17, 631, 993

(六)本集團因承攬工程而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本票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程履約保證本票 ------ 99,850 \$
99,850
  • (七)本集團已簽訂一年期以上不可取消之重要營業租賃契約情形,請詳附註六、 (三十一)營業租賃之說明。
  • (八)本集團與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暨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福海風力 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福海公司」)之共同發起人,就福海公司與經濟部 簽訂「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契約書」,並約定負連帶責任。本公司提 供新台幣 8.86億元之背書保證額度,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 止,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75,000及\$0;另請參閱附註七之說明。
  • (九)本集團建造中船舶已投保建造險,本集團於民國105年9月14日遭遇莫蘭 蒂 強 烈 颱 風 侵 襲,造 成 第 三 人 公 司 受 損 並 請 求 損 害 賠 償;截 至 目 前 本 案 仍 持 續處理中,求償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另經本集團委任律師表示,前述事項 仍屬承保範圍,故對本集團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overline{1}$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投保颱風險,本集團於民國105年9月14日遭遇莫蘭 蒂強烈颱風侵襲,致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面價值\$40,572受損,扣除得受保險 理賠\$28,800,净額\$11,772已列為其他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與產業慣例一致,本集團以負債佔資產比例控管資本。本集 團之策略係維持一個平穩之負債佔資產比,比率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總負債 441, 284
15,
۰D
9,875,
194
總資產 \$
, 942
670,
23,
739,
566
w
負債佔資產比(%) 56% 42%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持有至到 期日-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建造合約款、其他應收款、存 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建造 合約款、其他應付款、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及存 入保證金)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之說明。

  1.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 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 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本集團使用金融商品,例如遠期外匯利率到期合 約來控管特定財務風險曝險。

在監督管理方面,由董事會制定相關規範,授權管理當局在可容許風險 的範圍內進行日常營運,並責成直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定期檢視管理 當局之評估報告,若有任何異常情形,即立即向董事會報告,並採取必 要之因應防護措施。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 A. 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美元。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 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 公司應透過集團財務部就其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為管理來自 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公司透 過集團財務部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 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 便會產生。
  • B.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自債資訊如下:

8,908

47, 719

105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1, 471
32.200 \$
691, 36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32.300

$0.2776$

287, 728

13, 247

104 年 12 月 31 日
外幣 (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3,000
32.775 \$ 426, 07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588 32.875 52, 206
日幣:新台幣 12,480 0.2747 3,428

C. 若新台幣對外幣升值/貶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對稅後淨損益影響如下:

外幣對新台幣升值或貶值1%
税後淨損益增加或減少 3. 240

D.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05年及104年 度認列之淨兌換利益彙總金額分別為\$70.418及\$56.858。

  • 價格風險
  • 本集團未有重大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
  •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對本集團無重大影響。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 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 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現金及約當現金和衍生金融商品

因本集團採用之交易政策規定,只與信用良好之對象交易,近來無 重大現金及約當現金及衍生金融商品之違約。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A. 帳上無任何逾期之其他應收款(含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關係 人、存出保證金)。
  • B. 因造船出售產生之帳款主係歸類於應收帳款或應收建造合約款。
  • C. 應收帳款之信用資訊說明請詳附註六、(三)。因本集團於簽定造 船合約時,會委託外部機構對客戶做適當徵信,徵信結果係屬低 度風險,故與造船相關之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低。
  • D. 本集團已逾期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資訊及減損分析請詳 附註六、(三)。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對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因本集團採用之交易政策規定,只與 信用良好之對象交易,請詳附註六、(二)。

  • $(3)$ 流動性風險
  • A.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 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 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自债

105年12月31日 短於一年 介於一至二年 介於二至五年 5年以上
銀行借款 \$
6, 396, 856
\$ \$ \$
應付短期票券 999, 735
應付款項 3, 185, 846 418, 811 308, 324
10, 582, 437 \$
418, 811
\$
308, 324
S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短於一年 介於一至二年 介於二至五年 5年以上
銀行借款 \$
516, 914
\$ \$ \$
應付款項 2, 831, 337 449, 436 610, 285
3, 348, 251
\$
\$
449, 436
\$
610, 285
\$

衍生金融負債

截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均無此情事。

  • B. 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 與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 (三)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1.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 附註十二、(二)1. 說明。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 資訊請詳附註六、(十)說明。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2.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倩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3.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均屬之。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截 至 民 國 105年及 104年12月 31日日止,本集團並無以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請詳附表二。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 表三。
    1.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四。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請詳附表五。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無。

    1.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
  2. 十四、部門資訊
  3.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本 集團以產品別之角度經營業務所揭露之營運部門係以造船艦為主要收入 來源,其他業務主要包括製機、修船及塗漆收入等,其營運規模未達到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號所規定之應報導部門量化門檻,故這些經營結果 合併表達於「其他營運部門」欄內。

(二)營運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根據各產品別之營業毛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此項衡量標準排 除營運部門中營業費用、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之影響。

(三)營運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國 105年度:

造船艦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外部收入 15, 085, 251
\$
\$
662, 448
\$ \$15,747,699
内部部門收入 534, 519 534, 519)
部門收入 15,085,251
\$
\$1, 196, 967 (\$
534, 519 )
\$15, 747, 699
部門(損)益 (\$
1, 116, 874 )
$\mathbb{S}$
56, 646
$\frac{6}{5}$ 1,060,228)
(\$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3)
492, 809)
折舊與攤銷 C
11,993)
利息收入 1,972
利息費用 $\big($
51,730)
所得稅利益 248, 59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3, 779)
未分配金額合計 (\$
339, 746)
部門資產(註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7,670,942
\$
166, 616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
330, 468
部門負債(註2) \$15,441,284
民國 104年度:
造船艦 其他營運部門 調整及沖銷(註1)
外部收入 20, 261, 321
\$
\$1, 196, 375 \$ \$21,457,696
内部部門收入 676, 839 676, 839 )
部門收入 \$
20, 261, 321
\$1,873,214 (\$
676, 839)
\$21,457,696
部門利益 \$
903, 630
\$
90,814
\$ \$
994, 444
未分配金額:
一般營業費用
$\Im$
544, 986)
折舊與攤銷 (
12,824)
利息收入 5,918
利息費用 (
10, 576
所得稅費用 106, 24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856)
未分配金額合計 $\overline{\mathcal{S}}$
669, 565)
部門資產(註2) \$23,739,566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051
非流動資產增加額
部門負債(註2)
$\frac{8}{3}$
492, 684
\$
9, 875, 194

註1:係內部部門收入之沖銷。

註 2:部門資產及負債係定期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惟未分配至各營運部門。

(四)營運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調節資訊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 式。本期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調節如下:

$\sim 100$

105年度 104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失)利益 (\$ 1, 116, 874 -8 903, 630
其他營運部門利益 56, 646 90, 814
營運部門合計 1,060,228 994, 444
營業費用 $504, 802)$ ( 557, 8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9, 628 142, 391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3 1, 535, 402) 579, 025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户收入主要來自造船艦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工程合約收入
造船艦收入 \$ 15, 085, 251 S 20, 261, 321
製機收入 87,900 166, 430
勞務收入 533, 079 810, 145
其他收入 41, 469 219,800
合計 S 15, 747, 699 S 21, 457, 696

(六)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地區別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香港 \$
6, 856, 132
\$ \$15, 414, 848 \$
台灣 4, 057, 003 10, 972, 825 2, 102, 621 11, 271, 210
馬紹爾 3, 739, 045 40, 577
新加坡 1, 179, 619 1,787,758
巴拿馬 32,602 35, 751
日本 2,867 57, 383
英國 1,773,074
希臘 175, 539) 175, 381
其他 55, 970 70, 303
合計 \$15,747,699 \$10,972,825 \$21,457,696 \$11, 271, 210

(七)重要客户資訊

105 度 年 客户名稱 部 門 收 $\lambda$ $\boldsymbol{\mathsf{S}}$ 6, 673, 401 造船艦部門 辛客戶 3,739,045 造船艦部門 庚客戶 2,524,409 造船艦部門 癸客戶 12, 936, 855 $\mathbf S$ 104 年 度 部 門 收 客户名稱 $\lambda$ 9,726,600 $\hat{S}$ 造船艦部門 辛客户 5, 367, 863 造船艦部門 己客戶 造船艦部門 乙客戶 2,988,009 18, 082, 472 $\overline{\mathcal{F}}$

本集團外部客戶收入佔銷貨收入10%以上之客戶資訊如下:

(以下空白)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sim 10^{-1}$

被背書保證對象 以財產擴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背書保證者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之背書保證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背書保證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屬對大陸地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淨值之比率 最高限額
區背書保證 備註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
有限公司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
股份有限公司
註1 . 218. 266 476.708 \$ 437.938 $-$ \$ $\sim$ 3.59 \$6.091.332 a±3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
有限公司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
有限公司
註2 . 218. 266 886,000 886,000 75.000 $\overline{\phantom{m}}$ 7.27 6.091.332 til 3

註1: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註2:有業務往來關係之公司。

柱3: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額之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10%。

(以下空白)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 (付) 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 投信期間 单價 授信期間 徐额 之比率 備註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销货 $(S$ 2.524, 409) ( 16) 3*1 t l 廿1 \$1,593,109 15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銅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進貨 2, 288, 282 19 註1 担】 註1 $324.457$ ) ( 30) 註2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外包费 530.926 註3 1±1 TE 1 註1 $72,595)$ ( 7)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销貨 $530, 926)$ ( 99) 註] 註1 註1 72,595 94

註1:交易價格係按雙方簽訂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差異。

註2:本公司對中國銅鐵股份有限公司之預付貨款為\$146,862,其交易價格係按雙方簽訂之合約;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異常。

註3:佔本公司外包費之比率20%。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間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 週轉率 全額 處理方式 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1, 593, 109 the company of the company of the company . 593.109 $\sim$ $-$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202.153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phantom{0}}$

註:係船舶建造工程業,故本欄不適用

$\sim 10^7$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编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æl)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1±2) 交易條件 (11.3)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外包费 530, 926 114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付帳款 72, 595 註4 $\overline{\phantom{0}}$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交易價格按雙方簽訂之合約;收付款條件與一般交易比較無重大異常。

$\mathbf{r}$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数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發電業 197.344 -8
$\overline{\phantom{0}}$
15,000,000 37.97 164, 238 (\$
- \$
128, 795) (\$ 33, 106)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防蝕、防鏽、油漆、噴砂
工程筆
87.500 87.500 8, 750, 000 70. 109.656 907 679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離岸風場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 製造金屬結構、建築組件、
發電機械等
4.000 4,000 400, 000 40 2.378 682) 673)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藍傑有限公司 台湾 防蝕、防鏽、油漆、噴砂
工程等
30.000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phantom{a}}$ 100 29.332 668) 668) 註
台船防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藍洋風電工程(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海事工程資訊及服務 304 304 100 100 2.085 1. 273 1,273

註:業已列入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中,一併由本公司計算認列投資損益。

$\sim 10^{11}$

$\mathcal{A}$

$\sim$

$\s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