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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H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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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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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133
公告编号: 2024-018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15,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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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 | 26,966.43 | 26,027.45 |
| 1-1 | 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 16,521.10 | 15,770.07 |
| 1-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445.33 | 10,257.38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47,966.43 | 47,0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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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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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9,723.62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风 险抵抗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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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 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 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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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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