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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H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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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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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向 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等三个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一智造”)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 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 实缴出资,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提供募集资金,全资子公 司工一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 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符 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 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 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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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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