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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 WI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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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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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7 聯上發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19 發言時間 18:12:22
發言人 李志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229898#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案
符合條款 16 事實發生日 103/03/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3/1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10/17
3.變動原因:
本公司原預計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桃園縣大園鄉五塊厝段下埔小段
1693地號等21筆土地,以下簡稱「原桃園大江案」),總金額為
1,962,877仟元。「原桃園大江案」屬桃園廠辦大樓建案,規劃採分區開
發,以部分合建分售、部分自地自建方式興建,惟考量市場因素及地主
希望提前收回資金,本公司遂與地主協商擬取消合建分售,並變更所購
買之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桃園縣大園鄉五塊厝段下埔小段1693-5地號等
13筆土地,以下簡稱「桃園大江案」),總坪數由10,904.87坪減少為
6,610.31坪,總金額為1,297,990仟元(本公司於102年9月5日依約支付第
一期簽約款250,000仟元)。
另扣除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1,047,990仟元後,剩餘資金
102,010仟元,將投入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經評估後決定變更開發基地為「桃園大江案」及支付「桃園大江案」相
關費用,已達變更計畫標準,故擬辦理計畫變更。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962,877

變更後: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變更後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297,990
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102,010
-------------------------------- ------------------------
合 計 1,400,000
5.預計執行進度:
(1)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預計103年第一季執行完畢。
(2) 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預計103年第四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03年第四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桃園大江案」預計分別於107年1月及107年7月完工,並於107年第
二季及107年第四季交屋,故本公司預估「桃園大江案」完工交屋後
可認列營業收入6,617,048仟元、營業毛利1,953,338仟元及營業淨利
1,280,896仟元,對本公司整體營運發展有正面之助益。
(2)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本公司本次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募集總金額為1,150,000仟元,扣除支付「桃園大江案」營
建用地款項1,047,990仟元,剩餘資金102,010仟元,將用以支付「桃
園大江案」相關費用,其效益除強化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能力及財務結
構,以提升市場整體競爭力外,並可取代部份銀行融資,降低對金融
機構之依賴,除可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外,並可降低利息支出,以本
公司102年12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為2.49%計算,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
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2,540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本公司「原桃園大江案」整體推案規模縮小,預估「桃園大江案」全部
完工交屋後,可認列營業收入由19,012,902仟元降低至6,617,048仟元、
營業毛利由6,150,042仟元降低至1,953,338仟元,以及營業淨利由
4,217,898仟元降低至1,280,896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變更致「原桃園大江案」整體推案規模縮小,可降低自有資
金及銀行融資之投入,預估可使資金回收期縮短,更可降低營運風險,
對公司股東權益尚無不利之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1)計畫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聯上開發原購置「原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總金額為1,962,877仟
元,擬規劃採分區開發,以部分合建分售、部分自地自建方式興建,
惟考量市場因素及地主希望提前收回資金,故本公司與地主協商取
消合建分售,並變更為購置「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金額為
1,297,990仟元,以及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金額為
102,010仟元,計畫資金總額為1,400,000仟元。變更後所購買之桃
大江案營建用地總坪數由10,904.87坪減少為6,610.31坪,主係該公
司為及早開發所購入之「桃園大江案」,並將「原桃園大江案」整
體推案規模縮小,降低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之投入,預估可使資金
回收期縮短,更可降低營運風險,故該公司變更計劃之原因尚屬必
要且合理。
(2)計畫變更後預估效益與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聯上開發變更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計畫,變更後計畫之總金額由1,962,877仟元減少為1,400,000
仟元,主要係減少自有資金之投入。
A.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A)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聯上開發本次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已分別於102年11月1日及103年1月14日收足
款項,募資總金額為1,150,000仟元,並將所募資金存放於存
儲專戶中。該公司於103年1月15日與地主簽訂新合約,並以所
募資金支付第一期簽約款450,000仟元(累計支付700,000仟元),
另於103年2月7日以所募資金支付第二期完稅款500,000仟元,
第三期尾款97,990仟元預計於103年3月支付並完成產權移轉登
記,故本次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之資金運用計畫
及預計進度尚屬合理。
(B)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聯上開發本次所購置之「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採自地自建
方式興建,透過對外募資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合計
102,010仟元。
由於「桃園大江案」與桃園高鐵特區係一溪(新街溪)之隔,該
公司「桃園大江案」其他費用預估為7,728仟元,主要係支付
補貼橋樑營造公司興建費用7,500仟元及購置土地款之印花稅
費228仟元,未來可透過跨新街溪橋樑進入桃園高鐵特區;該
公司「桃園大江案」A1個案預計於104年1月開工,就該公司過
往經驗,建築物開工前需委託建築師及專業公司等申請建築執
照、規劃設計景觀、燈光、室內門廳、電梯車廂等建築設計費
用,預估103年度需支付41,526仟元;另個案銷售執行委請專
業廣告公司包銷,A1個案目前正針對企劃執行、銷售道具、接
待中心施作、業務執行等作業中,預計於103年7月前推出預售,
預計103年度支付廣告費用52,756仟元。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等,均係
投入開發「桃園大江案」所需資金,其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
度尚屬合理。
B.預估效益達成之可行性
(A)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預期「桃園大江案」在機場捷運、桃園航空城計畫、國壽產業
特區開發之持續發展下,桃園高鐵特區內房價看漲,「桃園大
江案」銷售相對低價,預期銷售情形可望良好,預估為該公司
產生營業毛利1,953,338仟元,以及營業利益1,280,896仟元,
對該公司整體營運發展有正面之助益,其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應屬合理。
(B)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聯上開發102年度營業收入達2,283,343仟元,未來在營運規模
持續擴大下,適時募集資金,可降低銀行融資之需求,並可減
少銀行借款利息之負擔,以該公司102年12月底平均借款利率
約為2.49%,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
擔2,450仟元,將可適度減輕公司之財務負擔。故本次籌資用
以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102,010仟元,可降低對金融
機構依存度且增加銀行融資額度,給予公司更充裕之資金供靈
活調度,可使營運週轉風險降低,預估計畫效益達成應屬可行。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