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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 WI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Nov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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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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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37 聯上發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3/11/11 | 發言時間 | 16:17:56 |
| 發言人 | 李志明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7229898#16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第二次計畫變更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1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1/11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11/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10/17 3.變動原因: 本公司一0二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 畫乙案,總募集金額為1,150,000仟元,預計支付桃園大江案(桃園縣大 園鄉五塊厝段下埔小段1693地號等21筆土地,計10,904.87坪)營建用地 ,總金額為1,962,877仟元。本案計劃變更經本公司一0三年三月十九 日董事會討論通過,並提一0三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案。 本公司截至一0三年第三季止,依照上開變更計畫,累計預定執行金額 為1,092,444仟元,已執行金額為1,084,849仟元,執行進度為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之99.30%。本公司考量近期房市景氣及桃園地區房地產市場成 交遲緩,「桃園大江案」尚在開發規劃階段,應重新擬定開發時程、銷 售策略等,故本計劃尚未運用之資金65,151仟元,擬予以活化,變更為 本公司線上施工個案(聯上世紀)之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等,以創造 股東最大利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962,877 第一次變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297,990 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102,010 --------------------------------------- ------------------------ 合 計 1,400,000 第二次變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297,990 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36,859 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 65,151 --------------------------------------- ------------------------ 合 計 1,400,000 5.預計執行進度: 「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預計104年第一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 104年第一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本公司業已於103年第一季以公募資金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 款項,計1,047,990仟元。「桃園大江案」預計完工交屋及完銷後貢 獻可認列營業收入6,617,048仟元、營業毛利1,953,338仟元及營業淨 利1,280,896仟元,對本公司整體營運發展有正面之助益。 (2)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本公司截至103年前三季已支付「桃園大江案」其他費用及建築設計 費用,計36,859仟元,其效益除強化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能力及財務結 構,以提升市場整體競爭力外,並可取代部份銀行融資,降低對金融 機構之依賴,除可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外,並可降低利息支出,以本 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為2.46%計算,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 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907仟元。 (3)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 本公司募集總金額為1,150,000仟元,扣除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 用地款項1,047,990仟元、其他費用及建築設計費用36,859仟元,擬 將剩餘資金65,151仟元,作有效運用,變更用以支付「聯上世紀」營 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可降低銀行融資之需求,並可減少銀行借 款利息之負擔,以本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為2.46%,預計 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1,603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1)變更前: 預估「桃園大江案」全部完工交屋後,可認列營業收入6,617,048仟 元、營業毛利1,953,338仟元,以及營業淨利1,280,896仟元;支付「 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102,010仟元,以本公司102年12月底平均借款 利率約為2.49%計算,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 負擔2,540仟元。 (2)變更後: 本公司截至103年前三季已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計36,859 仟元以本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為2.46%計算,預計每年可 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907仟元;支付「聯上世紀」 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65,151仟元,以本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 借款利率約為2.46%,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 1,603仟元。綜上,未來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較原預計可節省利息略 為減少,惟金額差異不大,故與原預計效益並無產生重大差異。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計畫變更,主要係本公司取得「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後,考量近期 房市景氣及桃園地區房地產市場變化大,加上「桃園大江案」尚在開發 規劃階段,易受市況及政策影響,尚需重新擬定開發時程、銷售策略等 ,故擬將剩餘資金65,151仟元,變更用以支付已動工興建之「聯上世紀」 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可使資金作更有效運用,更可降低營運風 險,對公司股東權益尚無不利之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1)計畫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聯上開發原購置「原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總金額為1,962,877仟 元,擬規劃採分區開發,以部分合建分售、部分自地自建方式興建, 惟考量市場因素及及地主希望提前收回資金,故該公司與地主合議終 止不動產買賣合約及終止合建分售合約,該公司就公開募集資金計劃 變更為購置「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金額為1,297,990仟元,以及 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其他費用、建築設計費用與廣告費用) ,金額為102,010仟元,計畫資金總額為1,400,000仟元。並變更所購 買之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總坪數由10,904.87坪減少為6,610.31坪, 主係該公司為及早開發所購入之「桃園大江案」,並將「原桃園大江 案」整體推案規模縮小,降低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之投入,預估可使 資金回收期縮短,更可降低營運風險,「原桃園大江案」計劃變更經 該公司103年3月19日董事會討論通過,並提10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 議通過在案。 該公司截至103年第三季止,依照第一次變更後計畫支付「桃園大江 案」營建用地款項、其他費用及建築設計費用,累計預定執行金額為 1,092,444仟元,已執行金額為1,084,849仟元,執行進度為預定資金 運用進度之99.30%,剩餘資金65,151仟元。由於該公司取得「桃園大 江案」營建用地後,考量近期房市景氣及桃園地區房地產市場變化大 ,加上「桃園大江案」尚在開發規劃階段,易受市況及政策影響,尚 需重新擬定開發時程、銷售策略等,致該公司原擬支付「桃園大江案 」建築設計費用及廣告費用資金運用進度較預計進度略有落後。經該 公司整體評估後,擬將剩餘資金65,151仟元,作有效運用,變更用以 支付於103年第三季動工興建之「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63,929仟元 及建築設計費用1,222仟元,此將降低自有資金及銀行融資之投入, 可降低營運風險,係屬事後客觀環境變動所致,故該公司變更計劃之 原因尚屬必要且合理。 (2)計畫變更後預估效益與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A.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該公司本次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募集總金額為1,150,000仟元,截至103年第三季止, 扣除已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其他費用及建築設計 費用,共1,084,849仟元後,擬將未動用資金65,151仟元,變更用 以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63,929仟元及建築設計費用1,222 仟元。 聯上開發本次所投入之「聯上世紀」係位於桃園高鐵特區之青商路 及青埔六街交叉口,面對公園,鄰近高鐵桃園站、機場捷運A18站 及A19站等公共設施,以合建分屋方式興建,目前業已於103年第三 季開工,委由專業建築師設計規劃,按建築設計圖施工,採邊建邊 售方式銷售,並預計於104年第一季支付「聯上世紀」建築設計費 用1,222仟元。另外,該公司預計分別於103年第四季及104年第一 季按工程進度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32,575仟元及31,354仟 元,同時預計完工日期為105年第四季。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 用,係投入開發「聯上世紀」所需資金,其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 度尚屬合理。 B.預估效益達成之可行性 (A)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該公司業已於103年第一季以公募資金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 用地款項,計1,047,990仟元。「桃園大江案」預計完工交屋及 完銷後貢獻可認列營業收入6,617,048仟元、營業毛利1,953,338 仟元及營業淨利1,280,896仟元,對該公司整體營運發展有正面 之助益。 (B)支付「桃園大江案」相關費用 該公司截至103年前三季已支付「桃園大江案」其他費用及建築 設計費用,計36,859仟元,其效益除強化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能 力及財務結構,以提升市場整體競爭力外,並可取代部份銀行 融資,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賴,除可增加長期資金穩定度外, 並可降低利息支出,以該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為 2.46%計算,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 907仟元。 (C)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 聯上開發102年度營業收入達2,283,343仟元,未來在營運規模 持續擴大下,適時募集資金,可降低銀行融資之需求,並可減 少銀行借款利息之負擔,以該公司103年10月底平均借款利率約 為2.46%,預計每年可減少向金融機構借款所造成之利息負擔 1,603仟元,將可適度減輕公司之財務負擔。故本次籌資變更用 以支付「聯上世紀」營建工程款及建築設計費用65,151仟元, 可降低對金融機構依存度且增加銀行融資額度,給予公司更充 裕之資金供靈活調度,可使營運週轉風險降低,預估計畫效益 達成應屬可行。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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