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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Apr 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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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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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60024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 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成交的 17,460 万股公司股份中有 15,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5%)已于近日完成过 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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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35,584,77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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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 6.98%。
本次权益变动为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和非交易过户导致被动减持,不 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 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46,284,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2%;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9,884,18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01%。
公司于今日收到嘉华控股和万通控股发来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嘉华控股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成交的 17,460 万股公司股份中,有 15,260 万股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嘉华控股持有 的公司 17,460 万股股票。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公示 的《成交确认书》显示,拍卖标的 17,460 万股股票全部成交,分别被 23 名自然 人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显示,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7,460 万股公司股份中有 15,260 万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前述股份自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起解除质押。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35,584,7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嘉华控股
企业名称: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法定代表人:刘永彬
注册资本:19,257.4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601982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4-06-03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王忆会持股 82%,岳山持股 10%,程维持股 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 1 号亚运新新家园办公楼
(二)万通控股
企业名称: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 422 号龙山新新家园(原民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永彬
注册资本:143,832.791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95164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商业设 施的销售、出租;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打印、复印、传真、 电话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仓储服务; 信息咨询;承办组织展览、展销;设备租赁;购销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百货;建筑装饰、装修;制冷设 备安装;健身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不含演出);住宿;餐饮;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音 像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97-03-06 至 2096-03-05
股东情况: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97%,海南万通御风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 20.07%,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17.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B 座 8 层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和非交易过户导 致被动减持。
嘉华控股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完成被司法拍卖 42,900,000 股的过户登记,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万通控股流拍的 900,000 股公司股份被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执行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完成非交易 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嘉华控股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完成被司法拍卖 15,260 万股的过户登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嘉华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1,084,770 | 17.04% | 135,584,770 | 6.98% |
| 万通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5,199,419 | 11.08% | 214,299,419 | 11.03% |
| 合计 | 546,284,189 | 28.12% | 349,884,189 |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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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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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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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546,284,18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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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完成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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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从 1,890,412,476 股增加至 1,942,987,4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和非交易 过户导致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 349,884,18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1%,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335,610,560 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95.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7%。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
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 报告书。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 日披露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