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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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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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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应对舞弊的审计策略、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情况总结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因此,建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9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审计计划阶段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应对舞弊的审计策略、
审计人员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17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度审计完成阶段会议,听取2025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同时督促致同所按约定时间出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2026年4月28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能。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全面审慎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致同所保持充分沟通,及时讨论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度,督促审计机构规范、高效、独立开展工作,确保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秉持良好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