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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Apr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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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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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600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定区阜石路甲69 号院2 号楼1 层一单元118 通讯地址:朱兴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04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万通发展、上市
公司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受让方、和盛
财富
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盛财富甄选七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GLP 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
普洛斯上海 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和盛财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GLP 持有的万通发展
99,369,09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股份转让协议 和盛财富、GLP和普洛斯上海签署的《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369,098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
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69号院2号楼1层一单元118
法定代表人 朱兴碧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51366512W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
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
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营业期限 2012-08-20至2032-08-19
股东情况 前海德润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股80%,朱兴碧持股
20%。
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5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朱兴碧 执行董事/财
务负责人
中国 北京
姜茂林 经理 中国 北京
刘理 监事 中国 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本次 权益变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99,369,09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04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GLP、普洛斯上海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信息披露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 99,369,098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受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和盛财富 0 0% 99,369,098 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转让方: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

受让方: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盛财富甄选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预付款收取方: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99,369,09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转让价格

人民币 7.04 元/股,合计人民币 699,558,450 元。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至股份交割前,如上市公司进行分红、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含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益属于受 让方,转让方因前述除权、除息事项取得的孳息与标的股份同时交付予受让方,

交易价款不做调整。

(四)支付安排

1、受让方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 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556,466,949 元,预付款由转让方指定普洛斯投资(上海)有 限公司代收;

2、标的股份交割后,在取得银行/外汇主管部门对于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审核确认之后,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将预付款返还予受让方,受让方在 收到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

3、标的股份交割后,在取得银行/外汇主管部门对于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审核确认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余款。

4、受让方支付的预付款中的人民币 111,293,390 元将作为受让方就本次股份 转让所支付的定金。

(五)股票过户

受让方支付了预付款后,双方向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自标的 股份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受让方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份。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 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在本协议(含附件)及/或其与本协议相对方所签署的其他 协议(如有)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含附件)及/或其与 本协议相对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如有)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 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 额的赔偿金。

若因受让方过错导致转让方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不 予退还;若因转让方过错导致受让方解除《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应退还已支 付的定金并支付等额的赔偿。

(七)协议终止

下列情况发生,《股份转让协议》终止:

  •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 (2) 受让方未在《股份转让协议》第 3.2 条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预付款且

经转让方催告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一方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第 4.1 条,导致(a) 双方未能在相关条件满足 后的 5 个工作日(或就转让方而言,其为准备所需的境外主体身份证明文件或相 关授权文件所需的合理期限)内向交易所提出确认申请,或(b) 双方未能在受让 方全额支付了预付款后的 5 个工作日(或就转让方而言,其为准备所需的境外主 体身份证明文件或相关授权文件所需的合理期限)内向结算公司递交过户材料, 且经另一方催告后的 5 个工作日仍未纠正;另一方有权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 (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9.3 条规定解除本协议。

  • (八)争议解决

因《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而引发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

经协议各方签署后即生效。

四、信息披露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所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 款全部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 变动情况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 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可在上市公司查阅: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股份转让协议》

  •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兴碧

2024 年 04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兴碧

2024 年 04 月1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
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股票简称 万通发展 股票代码 600246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69号院
2号楼1层一单元118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99,369,098股
变动数量:99,369,098股
变动比例:5%
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及
方式
时间:权益变动时间为在中证登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盛财富(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兴碧

2024 年 0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