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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Jun 9, 2023
56594_rns_2023-06-09_44be509a-671a-4945-8d71-4ef6fcce7a39.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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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 取相关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本着谨慎原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港”)主要 负责 CBD 核心区 Z3 项目的开发运营,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前,需按约定向各股东 方借款筹措资金。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及 Z3 项目其他开发支出。此次 为满足金通港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建设的稳健运营, 根据金通港董事会沟通协商,公司作为金通港股东之一,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 拟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 234.355 万元,期限自借款转入金通港公司账户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金通港提供财 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保障金通港投资建设的北京 CBD 核心区 Z3 项目的稳健运营。金通港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 条件向各股东方进行借款,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 金通港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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