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Jun 23, 2024

56594_rns_2024-06-23_7c44578d-e78e-40e9-ab53-7956faa573f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超过4亿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的比例不低于10%,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 购买标的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本次 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