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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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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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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发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广厦富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正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正远慧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生态城万通正奇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万通时尚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万通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万通米贝商业运营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成 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7.36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8.76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 范围的主要业务流程包括销售、成本、采购、资金、税费、投资、筹资、关联交易、人力资源、信息系 统、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业务运营、法律事项、期后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 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经营收入潜在错 报金额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经营收入的1% |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经营收入的0.5% |
|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金额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利润总额的3% |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1.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利润总额的1.5% |
|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金额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资产总额的1% |
合并会计报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资总额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 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
| 重要缺陷 |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 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以集团合并资产 总额为主要衡量 指标 |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的 3‰ |
财产损失金额>集团合并 资产总额的1‰,但≤3‰ |
财产损失金额≤集团合并 资产总额的1‰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内控 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
| 重要缺陷 | 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 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否
-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 2.3. 一般缺陷
无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忆会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