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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ch elec.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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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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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說明資料

股東常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
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4 段16 號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經國紀念堂2 樓 群英堂)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一)依據104 年5 月20 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 號總統令增修 訂「公司法」第235 條之一,並修正第235 條及第240 條條文,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由於修訂涉及董監酬勞 相關規定,業經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於105 年3 月16 日召開會議 討論通過。

    • (二)「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6 頁~第7 頁附錄一。

    • (三)敬請 公決。

報告事項

  • 一、104 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一)本公司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2 頁~第13 頁附 錄三。

  • (二)敬請 鑒察。

  • 二、104 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一)監察人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4 頁附錄四。 (二)敬請 鑒察。

  • 三、104 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說 明:(一)依本公司提請股東會決議修訂後之「公司章程」第十七條:「本公 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 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監察人酬勞,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 以現金或股票發放時,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 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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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經薪酬委員會建議,擬提列員工酬勞百分之五計新台幣 1,962,556 元及董監酬勞百分之二計新台幣785,022 元,均以現 金方式發放。

  • (三)敬請 鑒察。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監察人審查完竣,其中個體財務報告 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郭紹彬、王彥鈞會 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二)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告,請參閱 本手冊第12 頁~第13 頁附錄三及第15 頁~第24 頁附錄五。

  • (三)敬請 承認。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104 年度提撥員工酬勞(5%)、董監酬勞(2%)後之稅後 淨利為新台幣34,158,216 元,扣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加計103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計104 年度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 損益,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33,181,183 元。擬提撥新台幣 ,

  • 32,757,200 元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0.70 元。俟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派之。

  • (二)104 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  餘  分  配  表
一
O四 年 度

單位:新台幣 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加:104 年度稅後淨利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加:104 年度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 1,161,48934,158,216(3,415,822)1,277,300
可供分配盈餘 33,181,183
分配項目: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0 元) 32,757,2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423,983

董事長:葉國筌 經理人:陳榮輝 會計主管:陳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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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原因,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 ,

  • 數 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

  • (四)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 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 。

  • (五)本公司盈餘分配原則 係以104 年度可分配盈餘為優先分配 (六)敬請 承認。

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補選監察人一席案。

  • 說 明:(一)本公司監察人沈哲生先生因無法繼續擔任監察人職務,將於民 ,

  • 國105 年6 月19 日請辭。為配合公司治理及強化監察人機制 擬依本公司「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規定」於本次股東常會補 選監察人一席。

    • (二)本次補選之監察人任期自民國105 年6 月20 日至民國106 年6 月16 日補足原任期止。

    • (三)本次選舉依本公司「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規定」為之,請參 ~

    • 閱本手冊第25 頁 第27 頁附錄六。

    • (四)敬請 選舉。

臨時動議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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