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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 Yang Industr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un 30, 2025
51775_rns_2025-06-30_9ab772a7-4d69-4770-9836-99e47b13c77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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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319)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客服專線: (02)6636-5566
89
中國國務院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中正科技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台北市中正區東陽實業
股務代理人
(傅向部局室口交流)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內郵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2025/1/18 09:55 信息資訊信箱添信 (02) 2225-1430
2025/1/18 09:55
02
2025/1/18 09:55
03
2025/1/18 09:55
04
股東 台啟
事業概要
事業概要
事業概要
事業概要
- 本次股東業務節不發股紀念品
| 公司名稱 | 股份 |
|---|---|
| 中正科技有限公司 | 中正科技有限公司 |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更該款帳號時,請於右列「現金股利匯撥申請書」內填妥本人存款帳號並加蓋印章後,於股東業務前寄回。
| 戶名 | |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 | | | | | | 戶號 | | | | | | 8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號
明
事
項 | 一般用匯款者(根本人帳號),
匯款處理費田孔面股利款中
2-1% | 原登記匯款帳號 | | | | | | | | | | | | | 東陽 |
| | |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 | | | | | | | | | | | | |
| 蓋章
額 | | 銀行名稱 | | 銀行代號 |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局 | 存簿(Ⅱ) | 700 | 局號 | | | | | | 帳號 | | | | |
委託書 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庫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視對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親見持健運藥人之資資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庫的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庫;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庫。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庫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繼續委託之通知;逾期繼續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庫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 填表須知
一、本委託書
一、股東託
(傅向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庫本公司114年6月1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欲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含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有違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未認或警戒:
- 本公司113年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1) ☐承認(2) ☐及對(3) ☐重權
- 本公司113年更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1) ☐承認(2) ☐及對(3) ☐重權
- 擅付本公司「營業保證實施辦法」部份修文,提請討論:
(1) ☐警戒(2) ☐及對(3) ☐重權
- 擅付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修文,提請討論:
(1) ☐警戒(2) ☐及對(3) ☐重權
- 臨財物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有違授權嚴肅或同時有違者,視為含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含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含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庫證(或出庫簽到手)等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欲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 委託書 | 委託人(股東) | 備註 | 09 東陽 |
|---|---|---|---|
| 一、股東託 | |||
| (傅向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庫本公司114年6月1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 |||
| ☐(一)代理本股東欲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 |||
| (含權委託) | |||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有違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未認或警戒: | |||
| 1. 本公司113年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 |||
| (1) ☐承認(2) ☐及對(3) ☐重權 | |||
| 2. 本公司113年更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 |||
| (1) ☐承認(2) ☐及對(3) ☐重權 | |||
| 3. 擅付本公司「營業保證實施辦法」部份修文,提請討論: | |||
| (1) ☐警戒(2) ☐及對(3) ☐重權 | |||
| 4. 擅付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修文,提請討論: | |||
| (1) ☐警戒(2) ☐及對(3) ☐重權 | |||
| 5. 臨財物議。 | |||
| 三、本股東未於前項☐內有違授權嚴肅或同時有違者,視為含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含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 委託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於上訟上訟 | 於上訟上訟 | ||
| 於上訟 | 於上訟 |
09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