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OPKEY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n 8, 2018
52400_rns_2018-06-08_b44d03b4-18e7-41b0-9419-0f26ecd5b999.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235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拓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七年股東常會議程
-
時 間:中華民國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星期三)上午九時 -
地 點: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路
17號(拓凱公司B1會議室)出 席:全體股東及股權代表人 -
主 席:沈董事長 文振 先生
-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一 ( ) 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民國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報告。 -
三、承認事項:
-
一
-
(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第 1 頁
四、報告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詳如附件一。
-
~
-
(請參閱議事手冊第07 09頁)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詳如附件二。
(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0頁)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民國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依本公司章程三十條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三 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民國一○ 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建議分派,詳如附件三。
(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1頁)
第四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因應設置審計委員所需,爰依據證交所頒布之董事會議事規則第
17條之規範,擬增修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 詳如附件四。(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2~14頁)
第 2 頁
五、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說 明:
-
一、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成德潤及顏曉芳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
-
二、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通過,並請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
-
三、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詳如附件一
(請參閱議事手 ~ ~ 。 -
冊第
07 09頁)及附件五(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5 35頁) -
四、敬請 承認。
-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謹提請 承認。
-
說 明:
-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三月七日董事會依公司章程規定,擬訂 民國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第 3 頁
拓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六年度盈餘分配表
| 單位: 新台幣元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加 : 本年度稅後淨利加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提列項目減 : 法定盈餘公積(10%)減 :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1)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分配項目股東紅利(股票股利約每股 0 元,計 0 元)(現金股利約每股3元,計272,460,000元)期末未分配盈餘 | (272,460,000) |
$ 1,095,587,701483,146,008(48,314,601)(142,089,788) |
1,388,329,320(272,460,000) |
||
$ 1,115,869,320 |
||
董事長: 沈文振總經理:沈文振會計主管:張秋森註1、今年度權益的其他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為負數(142,089,788),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定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二、上述每股係以一○六年底流通在外股數
90,820,000股計算。 -
三、本公司於盈餘分配基準日前,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 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權證行使等,致本公司盈餘分配 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 配案決議之股東紅利金額按盈餘分配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 股東紅利分配率。
-
四、另為配合兩稅合一實施,於計算所得稅法第
66條之6股東可扣抵稅額 分配時,優先分配屬87年及以後年度盈餘;於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
之
9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時,依財政部87年4月 第4頁 -
30日台財稅第871941343號函規定,採個別辨認方式,優先分配最近 年度盈餘。
-
-
五、盈餘分派股東紅利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本次現金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轉入職工福 利委員會。
-
六、本案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須修 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七、敬請 承認。
決議:
六
七、臨時動議
八、散 會
第 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