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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EA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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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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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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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7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合同,多晶硅销售量总计82,200 吨,产品单 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按照硅业分会最新公布(2021 年9 月22 日)的 单晶致密料均价测算,协议总金额预计约人民币154.58 亿元(不含税,本测算 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实际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以月度《合同执行确 认单》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协议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 效。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本协议的多晶硅实际 采购时间预计为2022 年1 月至2026 年12 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多晶硅产 品的稳定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由于多晶硅销售期于2022 年开 始,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协议为长单合同,以月度议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最 终实际的销售价格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未来每年营业收入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双方业务重大调 整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1 年9 月22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新特能 源公司)与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硅材料公司)签署了《多 晶硅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双良硅材料公司将于2022 年1 月至2026 年12 月 期间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购原生多晶硅82,200 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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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照硅业分会最新公布的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测算,协议总金额预计约人 民币154.58 亿元(不含税,本测算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占公司2020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约35.06%,协议有效期内年均执行金额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约7.01%,尚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 1、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
2、标的数量:2022 年1 月至2026 年12 月新特能源公司向双良硅材料公司 销售数量合计82,200 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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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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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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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90,000 万元(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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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厦710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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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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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 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等。
6、财务状况:双良硅材料公司于2021 年2 月成立,其控股股东为双良节能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双良节能的 总资产为410,892.7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9,843.43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207,156.34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41.86 万元。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双良节能的总资产为521,290.91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9,495.69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 收入124,945.24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9.10 万元。
双良节能是新特能源公司的供应商及客户,经营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履约 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022 年1 月至2026 年12 月新特能源公司向双 良硅材料公司销售原生多晶硅82,200 吨。
2、定价规则:产品单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买、卖双方同意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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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5 日-30 日前参考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次月订单的合作价格,并签订次 月《合同执行确认单》,若双方无法就次月合同执行确认单中产品价格达成一致 意见,则双方同意参考当月25 日所在周的硅业分会中单晶致密料的成交均价作 为单晶致密料的合作价格。
3、协议执行预付款:双良硅材料公司向新特能源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 款,该预付款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冲抵货款。
4、付款方式:以不超过6 个月期限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行业主流 的付款方式支付。
5、交货地点:新特能源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交货地点为双良硅材料 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生产使用地点,或生产基地就近的港口、码头、铁路货站 由双良硅材料公司清站(港)自提,以《合同执行确认单》约定为准,限中国大 陆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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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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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限内,因双良硅材料公司原因导致采购数量不满足本协议要 求,或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双良硅材料公司违约,将承担一定违约金。
(2)本协议期限内,因新特能源公司原因导致供应数量不满足本协议要求, 或逾期交货的,视为新特能源公司违约,将承担一定违约金。
(3)本协议项下货物只能用于双良硅材料公司及其关联方生产自用,双良 硅材料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否则视为双良硅材料 公司违约,将承担一定违约金。
(4)双良硅材料公司在使用硅料过程中,因双良硅材料公司生产原因造成 质量问题,责任由双良硅材料公司承担。
(5)质量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经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确认新特能源公司供应的当月《合同执行确认单》产品不符合合同质 量标准的,双方可通过退货、换货、调价处理、解除当月《合同执行确认单》等 方式解决纠纷。
- 8、协议的生效: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9、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 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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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五年期日常经营销售协议,本协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多晶硅 产品的稳定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由于多晶硅销售期于2022 年 开始,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为长单合同,以月度议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最终实际的销售价格 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未来每年营业收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 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双方业务重大调整等不可预计 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23 日
报备文件
(一)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